十月以后,寒贱之子,琢石为球,以足蹴之,前后交击为胜。盖京师多寒,足指冻,儿童踢弄之,足以活血御寒,亦蹴リ之类也。
谨按,《日下旧闻考》:踢球一事,自金元以来即有之,不自今日始矣。
甲申传信录
神明公案(国朝宪台折狱苏冤神明公案)
古今律条公案
详情公案
庚申君遗事
太平治迹统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