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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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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斑者,阳明受枭炎之毒所致也。然症有二,阳毒发斑者,必壮热渴燥,五心如烙,脉洪有力。色红赤者,胃热也,可治。紫黑者,胃烂也,不治。色纯黑者,热毒入胃已极,尤为不治之症。若热毒壅盛,而大便秘结者,宜急下之,否则,胃热不得以泄,其斑益炽。但不可下之太早,否则,中气馁弱,其痘难出而为陷伏,且热乘虚入胃,斑毒更为难疗矣,此与伤寒下法之理相同也。如阴症发斑者,必身无大热,手足指甲俱青,其脉沉细,其色微红,此乃无根失守之火,聚于胃,熏于肺,传于皮肤而为斑也。妄投凉剂,则又误矣,故宜温胃调中为主,胃气和则火自下。斑自退而痘自出也。

凡肾症腰疼难立之候,而必有斑者,何也?盖肾为胃之关,如热毒蕴蓄而不得泄,是以传注胃经,胃主肌肉,故发为斑,宜用鼠粘、升麻之类,于清凉解毒之中,兼以升提出表为主。如始骤以清胃寒剂,则血不行,肌肉冰,乌能载毒以出?必至沉匿于肾而为坏症矣。若至身发紫赤黑色等斑,而眼中白睛之内,色如桃花水红色者,盖白晴属肺,是主内溃,肺胃败坏,必不可治。其色乃内起淡淡一种水红之色,非若筋膜赤障,外浮于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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