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疑篇
武林杨弥格子著
河东康丕疆较
代疑篇题解
《代疑篇》是武林杨廷筠所撰的明清之际天主教护教论著。诺瑟生批阅,凉庵子 作序。关中王征在明朝天启辛酉(1621)年间,曾为此书作序。本书根据河东康丕疆校刻本编辑整理,共161面,藏于梵蒂冈教廷图书馆(biblioteca apostolica vaticana),文献编码为 bcc.cine.324, 364; bav: rac.gen.or.iii.248号。 法国国家图书馆 (bibliothèque nationale de france) 亦有藏本,古郎(maurice courant)编目为7093, 7094, 7095, 7096号。
杨廷筠,杭州仁和人,字仲坚,号淇园、郑圃居士、泌园居士。他生于1557年,万历二十年(1592)进士,官至监察御史及咀尹,1611年于杭州受洗,受洗名为弥格尔(michel),凉庵子李之藻为代父,卒于1627年。与徐光启、李子藻并称为中国明末天主教三大柱石。当时天主教文人中反对佛教最力者莫如杨廷筠。反教人士霞漳释行元也说:“似明季佛教人士知有廷筠,而不知有之藻;或祗知有弥格子,而不知有凉庵子。” 在他所著《非杨篇》 等反教文献中出现的“弥格子”是为杨氏入教後所取号,以纪念其领洗教名弥格尔,又自称弥格居士。
《代疑篇》原名《征信篇》 ,本意是阐明天主教信仰。因为“学者欲希圣希天为安身立命之事,未有不从信入。”但“西学深渺,与人言多不领□”,唯有“弥格善辨”,方能“昭揭靡遗”,如同“面证言说”,证实天主教信仰。但“信心不及,则疑事无名,疑行无功,未闻与道有入。”于是“弥格子急急望人疑,又恐人不疑而代为之疑”以求世人破除“旧闻”,使人“灵机”复活,“始乎有疑,终乎定信。”故更名曰《代疑篇》。
《代疑篇》共24节,分上下二卷。上卷十节,可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一、二节)论证天主创造万有,掌管万有。第二部分(三、四、五、六、七节)是从天主教神学的角度对儒教和佛教理论进行批评辨驳,包括天堂地狱,天主与人物之异同、斋戒之义、佛教之非、和灵魂赏罚等方面。第三部分(八、九、十、十一节)回答的是中国人对西方国家图书之多、天文地理、西国之遥、西士衣食自给的疑问。第四部分(十二、十三节),是关于孝亲、娶妾、祭天礼仪的辨诘,第五部分(十四、十五节)是对西士道德品格的说明。可以说,上卷是在文化比较的层面上进行的对话比较和辨诘答疑,是普遍启示之间的对话。
下卷共九节,可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十六、十七、十八、十九节)论述的是天主降生、圣母孕育、天主位格、天主受死的事迹考证和教理说明,第二部分(二十节)是对耶稣是天主的论证。第三部分(二十一节)论教会。第四部分(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节)介绍的是赦罪、告解、十字架的教理。可以说下卷主要是对天主教基督论教义的介绍,是对特殊启示的阐明。
代疑篇目录
代疑篇题解 155
代疑篇目录 157
代疑篇序 162
一、疑辩以求真知 162
二、疑非道中所禁 162
三、正疑与妄疑之别 162
四、嘉与不苦辨疑 162
五、始疑以至于终信 163
序旧题征信篇 164
一、安身立命当以信入 164
二、信以安身立命 164
二、疑辩征信 164
三、真信不必见 164
四、信始成终 164
代疑篇总论 166
一、大儒之疑 166
二、弥格子之答 167
代疑篇卷上 169
第一节 天主创造万有 169
一、天地万物非理气偶然生成 169
二、天地万物必由大主化成 169
三、全能之天主化成天地 170
第二节 天主掌管祸福 170
一、天主赏罚完全 170
二、天主掌管世间祸福 171
三、天主掌管鬼神 171
第三节 天堂地狱 172
一、佛教天堂地狱非正理 172
二、天主教天堂地狱说 173
第四节 天主与人与物之别 173
一、天地万物为一体之义 174
二、天地万物不同体 174
三、天地万物不同性 174
四、人性不同于天主性 175
第五节 持斋正旨 175
一、食鳝鳖释疑 175
二、食斋目的辟妄 175
三、西教大小斋 176
四、西士持斋目的 176
五、克己胜于持斋 177
第六节 佛教之非 178
一、佛教伪妄不经 178
二、佛教于理不合 179
第七节 灵魂与赏罚 179
一、天命之性正解 179
二、赏罚报应非属粗迹 180
第八节 西国义理书籍逾万 181
一、西国义理书籍确有万部之多 181
二、西国书籍并无滥竽充数 182
三、七千部图书可证西国图书之多 182
四、西国图书之多可证上帝特加宠佑 182
第九节 天文地理 183
一、地如圆卵 183
二、人居四面 183
三、地圆之证 183
四、天围绕地之理 183
五、天有十一重 184
六、三十三天皆可测量 184
第十节 西士九万里而来 184
一、职方可证西士来自远方 185
二、假托空名不能增重 185
三、西士不会自犯其诫 185
四、图藉可证西士所言属实 185
五、西士全为阐明天教而来 185
六、铎德皆国中上选 186
第十一节 西士衣食自给 186
一、西士居食之资非得自异术 186
二、西士食禄于本邦 186
三、教中为传教立法之意 186
四、吾人当深思明辨 187
第十二节 孝亲与娶妾辨 187
一、不奉祖先辨 187
二、娶妻娶妾辨 188
第十三节 弥撒礼 189
一、天子祭天之意 189
二、弥撒礼之意 189
三、耶稣亲定此礼 189
四、天主是人大父母,人人当事奉 189
五、弥撒礼简介 189
六、行弥撒礼不妨功 190
第十四节 窘难益德 190
一、形躯以顺为福乐 190
二、灵神以窘难为利益 190
三、患难能益信实德 191
第十五节 释西士之疑 191
一、诚接其人可去其疑 191
二、日本奴酋之疑不可信 192
三、西士受侮受疑可得天国 193
代疑篇卷下 194
第十六节 天主降生 194
一、天主全在全主 194
二、天主无形无声 194
三、天主在天与天主降生 194
四、天主降生考 194
五、天主之难测而可信 195
第十七节 童女孕育 196
一、天主降生真实可信 196
二、天主孕自母腹缘由 196
三、圣母童身孕育释疑 196
四、天主降生贫家之意 196
五、圣母抱婴图解 196
第十八节 三位一体 197
一、三位一体说未易窥测 197
二、三位一体说精解 198
三、三位一体说譬喻 198
四、天主三教 198
五、耶稣是天主 198
六、耶稣奉主之意 199
第十九节 十字架 199
一、被钉十字架以救赎人罪 199
二、以身相代至仁至义 200
三、一身可以遍偿世罪 200
四、十字架大善大福解 200
五、被钉之功过于化成天地 201
六、十字架神通问答 201
第二十节 耶稣是天主 201
一、天主绝非至人神人 201
二、天主降生因缘验证 202
三、天主升天后之验 202
四、耶稣是天主以信为本 202
第二十一节 圣公教会 203
一、天主教为公教 203
二、圣神相通功 203
三、真教之真 204
四、圣神之功 204
第二十二节 罪得赦免 205
一、天主教赦罪之法 205
二、天主教告解非同佛教忏法 206
三、定心忏悔以消罪 206
第二十三节 临终告解 207
一、临终告解为救人灵性 207
二、人身与灵魂之别 208
三、命终解罪,获大利益 208
第二十四节 十字架之功 208
一、圣体在架,功德全备 209
二、西国之教以十字为号 209
三、十字威力可以理测事验。 209
四、十字之功难以尽述 209
代疑篇序
一、疑辩以求真知
圣人之道无疑,鬼神斯不惑后圣。若信心不及,则疑事无名,疑行无功,未闻与道有入。而弥格子急急望人疑,又恐人不疑而代为之疑。遵何说哉?盖道之近人者,非其至也。故曰:及其至也,圣人有不知不能焉。非圣人安于不知不能而遗其可知可能,惟日孽孽以求知,至知终,故一息不敢少懈也。一翻新解必一翻讨论,一翻异同必一翻疑辩,然后真义理从此出焉。如石击而火出,玉砺而光显,皆藉异己之物以激发本来之真性。始虽若戾,终实相生,安见大异者之不为大同也。
二、疑非道中所禁
唯拘守旧闻,自矜拯致,妄谓世无域外之境界,人无超性之名理,局小心量灵机不活。圣人复起,其以为然乎?夫谓道优于古经,尽于圣,则《易》、《书》之后不宜有他书矣,经史之作奚为?《素问》之后不宜有医案矣,诸大家之出又奚为?此见义理原自无穷。《畸人》畸书应时而出,未宜尽废。既已畸于人,自必骇于俗求诸自心而不得,必生疑;质诸习闻,习见而不合,必又疑,而疑岂道中所禁哉。
三、正疑与妄疑之别
顾有正疑,有妄疑。正疑者,恐悖于理,伤于教,迷于人之性情,欲求一端至是,以窒彼之至非,此不可无也。妄疑者,吠声吠形,袭讹袭舛,不问有无虚实,谓兰蕙臭,谓莫邪钝,此不可有也。
四、嘉与不苦辨疑
西儒从绝域外泛重溟、浮天末来此,创寓匪第语言未通,性行未浃,即义理精微全凭书籍,而文教悬殊。此中以六书为体,有形而后有声;彼国以二十三字母为用,有声而后有形。不但密义难疏,即寻常浅解,有一字而费数十遍翻译。若欲摘疑生辨,逐支遂节皆是问端,安可置而无疑。彼泛泛嘉与无所违覆者,诸儒固最耻之,若谓彼嘉与者,不过奇我远国土风,诧我新巧制作,此何异贵翡翠象犀梅檀之入中国禽兽草木,我也贵;工倕之指,离朱之目,般输之斧,斤梓匠轮舆,我也是。故伪者之誉我,不若仇者之诘我,以此望人求疑求辩,共疑共辨,安得不急急哉?
五、始疑以至于终信
始乎有疑,终乎定信。自是一信之后,不复再疑,始知宇宙公理,果非一身一家之私物,吾何不以公心还之?其真同者,存为从前圣教之券,识东海西海之皆同;真异者,留为悟后进步之灯,覆命归根之有赖,无非寔益大道为公。孰与夫意见横分狭小天地,而自束缚其灵寸者哉?请以质诸有道,毋靳此疑也。
谅庵子题
序旧题征信篇
一、安身立命当以信入
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凡言不知,皆深绝之;之辞非心,不可行而已。善事理见前,由信得及,然后有心肯,由心肯,然后能身赴。信□粟可饱,自必食;信布帛可温,自必衣;信水火难,蹈萝葛伤生,自必避万;事成立,未有不从信始。故西学向天主三德,信为之首。十二宗徒各表所信为性薄珍,诚重之矣。
二、信以安身立命
木之发荣,托命在根,室之嵬焕,造端在基。根拔而基坏,有场所,大匠不能成功。故曰:所善当于五服,五服不得,则不亲;信无当于五常,五常不得,则不举。学者欲希圣希天为安身立命之事,未有不从信入。此西儒惓惓接引,首辟信门,而弥格子承其意,作《征信论》二十有四篇。有味乎!言之矣。
二、疑辩征信
先是西学深渺,与人言多不领□,幸儒者善疑,弥格善辨,举向来人情最不释然者,似已掊击殆书,昭揭靡遗。自今惟乎是编,即同面证言说,可无事乎?
三、真信不必见
抑西士又言,信者心之真嗜非必见,见非必闻,闻待见待闻而后信,其信犹浅浅者。信东鲁有尼父,未见圣如弗充圣,既见尼父,信善所用矣。信长安有天子,岂必身至阙廷,既与至尊接信,又不必言矣。此西国“信”字之诠解。
四、信始成终
而又云?有死信,有活信,信者行解齐到,知与乐好,一时都有。孔子云:“信以成之”,成始成终之理,漆雕之吾斯,武城之莞尔,足以尝之。死信则浮慕而已,衷不势,力不注,容究必中槁焉。于以希圣希天,奚繇至哉?敢并述所闻,以足弥格子之未备,不知有当否。是为序。
天启辛酉
关中王征谨撰
代疑篇总论
一、大儒之疑
有大儒问于弥格居士曰:儒者之学,希圣希天。凡言畏天命、事上帝,是吾儒本等学问、日用工夫,在西士不必哆为创见,在吾人不必疑为异端。即禅玄二门,未尝不尊天,安得于此中着一异同解?
(一)独所谓造化万物,一归主者之作用。未信也。
(二)生死赏罚惟系一主,百神不得参其权,未信也。
(三)有天堂、有地狱,更无人畜鬼趣轮回,未信也。
(四)物性不同人性,人性不同天主性,未信也。
(五)戒杀放生,释氏上善,西教不断腥味,何云持斋,未信也。
(六)佛由西来,欧罗巴既在极西,必所亲历,独昌言无佛,未信也。
(七)既说人性以上,所言报应反涉粗迹,未信也。
(八)西国义理书籍有万部之多,若非重复,恐多伪造,未信也。
(九)地四面皆人所居,天有多层重重皆可测量,未信也。
(十)九万里程,途涉海三年始到,未信也。
(十一)从来衣食资给,本邦不受此中供养,未信也。
(十二)人伦有五止,守朋友一伦,尽废其四,未信也。
(十三)礼惟天子祭天,今日日行弥撒礼非僭即渎,未信也。
(十四)谓窘难益德远于人情,未信也。
(十五)疑西教者籍籍果尽无稽可置勿间,未信也。
至西来诸士,观其笃行,真是不愧暗室,久习暂处无不只服,细谈理道亦多发人未发。然恐远方学术各自源流,未必尽有证据。
(一)如云天主有形有声,未信也。
(二)降孕为人,生于玛利亚之童身,未信也。
(三)天主有三位一体,生系第二位费略未信也。
(四)被钉而死,因以十字架为教,未信也。
(五)耶稣疑至人、神人,未必是天主,未信也。
(六)耶稣为公教圣神相通功,未信也。
(七)遵其教者罪过得消除,未信也。
(八)命终时解罪获大利益,未信也。
(九)十字架威力甚大,万魔当之立见消陨,未信也。
吾非欲拘常、挛旧、墨守、井窥,以一膜自封。然儒者所贵穷理,尤贵信心。质诸理而合,方反诸心而安。彼国学者,既穷理为入门,以上多端必辩析有素,若果言之成理,不荒唐、不附会、信而有征、使我廓然心解,不难舍所学而从矣。
二、弥格子之答
1、天主玄徽难测
居士答曰:天人之悬久矣,人事虽极高、极奇,近在人世,耳可闻、目可见、口可言、心可想,谁不信之?惟天载玄微,既非耳目所经、亦非言思可及。且人心量有限,以人测天,犹蠡虫测溟渤之宽深,窭夫测王宫之侈丽,多见其不知量。若言而即信,天主心量仅与兴人齐,正不足为天主矣。
2、信天主全能则无疑
观《西经十二信》首一句云:我信全能者。只味全能二字,世间何物可称全能?凡能有所畀,必先有过我者方能畀我。而天主无始,即先万物而亦无始;天主无终,即后万物而亦无终,物物受始受终焉。在此全能之内,何物可以并之?全能者之下,即接云天主化成天地。夫天地之大,可以化成,则更有何物可并天地,何事可并化成之难者?况原初空无所有,既能以绝无为有,则建立以后,造有、适有、变有、归无,又不过微尘末事,反掌可就。只全能二字,自足了当。如上所示种种诸问,一言蔽之,不必条为之析矣。
3、西士德行超绝无伪
又曰:世之疑西儒者,非谓有遗行也。只因其行径过好、过畸,近乎不情。人所必有者,彼独不有;人所必无者,彼独不无;人情不甚远也,彼来自绝域。何独能然?求诸自心而不得,则反疑其作伪,甚而以不肖之。心窥之不知世情之外,另有人品。众所未信,未妨绝德。而况远人心迹能逃于耳,不能逃于目;能掩于暂,不能掩于久;能涂饰于庸愚,不能涂饰于明智。未有缙绅贤达日与之接膝,日与之抵掌,经历数年之久,无一盖藏。犹有不可信者,则向所疑过好、过畸,今已实有是事,明有其人。但可谓之难能,谓之孤行,岂可反生讥谤,大乱名实?何损彼人,自堕云雾中耳。
代疑篇卷上
第一节 天主创造万有
答造化万物一归主者之作用条
一、天地万物非理气偶然生成
物汇至多,问谁始造?或云一气所为,或云气中有理,或云偶然遇合,不须造作,或云自然生成,不由主宰,皆求之不得其故,滂为之说也。夫气无知觉,理非灵才。若任气所为,不过氤氲磅礴,有时而盈,有时而竭,有时而逆,有时而顺焉,能吹万不齐,且有律有信也?即谓之理,理本在物,不能生物。如五声之在八音,变不胜穷,皆属之理;理在钟鼓、管弦,不能自生钟鼓管弦,此人人所自明也。若偶然之说,尤属谬妄。天地万物,自古及今,无一僭差,是何作用可以偶然值者当之乎?金偶然过火则流,火偶然过水则灭,若不相遇,终古不生不克。四行之用,一物不可少,若待偶然相值,物类毁灭久矣。人惟不明此理,第认物自生自长理气之中,如鱼在海中一般,反视天梦梦,若与我邈不相干。
二、天地万物必由大主化成
天载之争,可知,可不知;可事,可无事。本由习迷不觉,复为异学夺志,将自古圣贤谆谆敬事之语,尽移之他向,而学术人心,敝非一日矣。诚思天何以动,地何以静,日月星辰何以运行,风雨云雷何以变化,山何以峙,川何以流,四行何以生克,飞潜动植何以生长、何以收藏,物何以蠢,人何以灵,何以各循其轨、各安其类,无相假借,无相凌夺?此必有大主化成其间,不待智者能知之也。海中一舟过焉,帆樯整理,即不见其人,知有操舟者在也。空中一矢过焉,发必中的,即不见其人,知必有运矢者在也。或云大生广生,自然而然,不有由主宰,此又见其末不见其本,不可不亟论者。洪荒之初,未有天地,焉有万物?其造无为有,非天主之功而谁功?
三、全能之天主化成天地
古经云:天主化成天地,以七日而功完。时则物物各授之质,各赋之生理,予之生机,各畀天神,以保守之,引治之,此乃天主洪恩。自此物物依其本模,转相嗣续,完其生理,畅其生机。人第云天地之功,不知天地无功,天主命之,百神司之。即天地定位,谁非天主造成?知其自然,不知有使之自然者,岂探本之论乎?祖父宫室,子孙自然居之,创造由祖父,营构由工匠也。又如自鸣钟、铜壶滴、漏风车、水碓、木牛、流马、橐龠、编萧,用之者以为自然,作之者几经智虑也,可仅云自然已乎?但人之造作,或用五官,或用百体,纵极神巧,有可得而测量。天主不然,非有思,非无思,竭千圣智巧,不能穷其思,特不见其思之倪;非有为,非无为,合千圣之力量不尽其为,特不得其为之此种义理,止可神会,难用舌传。夫造物化工,昭昭在人心目,何须诠解,惟是天主全能乃为。前数说掩蚀已久,异学纵横,驾轶其上,反以凛凛上帝者为迂远、为无据。宁知天主如许全能,如许化工,是吾人大父母。出王游衍,无息可离,无处能遁,乃竟觌面而违之,没齿而昧之,不能不为之深慨也。
第二节 天主掌管祸福
答生死赏罚惟系一主,百神不得参其权条
一、天主赏罚完全
1、祸福不必尽是善恶之报
问:天之道,福善祸淫。世顾有善未得福,反以得祸;恶未受祸,反以受福。此可谓有天道乎?
曰:天道本不虚,然即此或然,内亦定有故,不可不察也。天主生人,原以世福均散世间,听人自取。凡有知虑者,自能思索;有才干者,自能运用。人人皆可得取,故善人恶人皆可有分。且赋予之初,恶亦未立,只为世人求福有过当、有适中,便种种差别,善恶乃分。有得所应得者;有有而不居,推以广庇馀人者;有甘守无得,绝不冀人之有者;此因世福而生善者也。有得非其有者;有只愿自己,略不为人者;有妄求强夺,公取窃取者;皆因世福而生恶者也。可见善恶常与世福相夹而来,不必尽是善恶之报。
2、天主赏罚无渗漏
又世间赏罚多不合情,必天主予夺,方无渗漏。除上善、极恶无一假借外,其馀中等之人,或善中有恶,则先降困苦以削其见在之恶,死时只留全善,径得善报,而享极乐。是善人得祸,非不幸也。或恶中有善,则先与荣宠,以酬见在之善。死时只留全恶,径得恶报,而遭极殃。是恶人得福,大不幸也。
3、天主赏罚无谬误
又天王阴骘下民,不重阳善阳恶。故善者得声名,其酬报亦不厚;恶人得訾詈,其恶己泄,谪亦可轻。正子之所谓善人恶人,昭昭与世共知者也。知即是报,何云无报乎?况人之善恶,又有隐微。如有为为善,与文饰诈伪,皆善中之隐恶也。无知陷溺,或真心不掩,皆恶中之隐善也。此则人不及知,惟主知之则赏罚,有独异焉。以此言之,世法劝惩,容有僭差;天王彰瘅,必无谬误。
二、天主掌管世间祸福
或曰:万法心造,自求多福,似乎人亦有权也。法王宰官,可以贫富人,可以生杀人,似乎君相有权也。
曰:是皆不然,幸而得之,皆值天主之所许也。如其不许,天子不能富贵一人。冤仇不能排陷一人,古事往往有之,岂有人力可以违主?
三、天主掌管鬼神
或曰:鬼神者,造化之功用。今云百神无权,禁人不得奉祀,此不可解。
曰天主生天地,即先生无数万神,自天地山川、日月星辰,以至昆虫草木,皆有所司。开辟至今,俱有分职,各神惟顺主命,毫无旷越。天主之意无非百神之意,百神之功无非天主之功。第其名其号,吾人未尽测识,虽欲信奉,无从寻觅。既不容于中有所拣择,亦岂容己意擅立所尊?擅立者,谓之矫诬,得罪甚大。西学不事百神,非不敬神,正是敬神之至。今人漫信乡俗,或以意之所重,众之所推,便立为神,一时谬举,久作当然,慢神忽天,莫此为甚。非卓然不惑,安能定见不摇也。夫授官品者,必系朝廷;授神秩者,必由天主。官不出朝廷,谓之伪职秩;不由主命,必系妖魔。西学事天主,即百神在其中。世人泛祀无考之百神,反使对越天主之虔有缺不全,吾不知其可也。
第三节 天堂地狱
答有天堂有地狱更无人畜鬼趣轮回条
一、佛教天堂地狱非正理
1、天堂地狱是灵魂处所
问:天堂地狱,原出佛教。既不信佛,何犹沿其说也?
曰:说固有名同而实异者。吾所谓天堂,非佛之天堂;所谓地狱,非佛之地狱。盖佛氏所指二处,似乎肉身享用,故境界现前,俱极粗浅,而福尽、业尽,俱复轮回,则乐苦亦非极处。不知人死,不带肉身,止是一灵。一灵所向境界绝与人世不同,受享绝与肉身各别。升天堂者,入至善之乡,止增其善,无福尽之期;入地狱者,处全恶之地,止增其恶,无业尽之理。且生前有作有修,全为有身。死后无身,在天堂者与天神一类,在地狱者与魔鬼一类,无作无修,凭何福业为升堕之实乎?
2、佛教天堂地狱说自相矛盾
后谈净土者,不言地狱;禅宗学者,并天堂亦不设。终古今极大一事,可以任意改窜,为此更端之说耶?佛之与祖,同一法门,前后持论迥然不同,而奉佛者,且两是之何哉?
3、六道轮回说决非正理
至六道轮回,其说亦不始佛。大西洋上古一士,曰:闭他卧刺者,悯世沉迷,倡为此说,以诱导愚俗,谓之权法。而大西古贤久已直斥其妄矣。厥后流传今邻裔,延及西竺等邦,承讹习舛,甚浅俚不经。不谓中华文献之地,祖述其说,传会转工,遂成家传户诵,久假不归也。若人与物不轮回,人与人不转世,轮回另有专论,在《或问西释辩明》书中,阅之自醒。故知六道轮回,决非正理。然后信释氏之说,与西学不同,而西学之言天堂地狱可得而举焉。
二、天主教天堂地狱说
1、天堂地狱的划分
天主化成天地,即分为三等。至清至善者,在天之上;至浊至恶者,在地之下;清浊分善恶半者,在天地之中。此等分别,是自然恰好。上下二处,是有定之所;惟中间一处,可上可下,为无定之处。
2、人升天堂入地狱之因
何也?人有灵性,则向于天;人有肉身,则向于地。又人得自专,为圣为贤,由人;为禽为兽,由人。天主特设此境,以待人之自修,故谓之未定。要终选归天堂本所,而天主不加强焉。强之,则不得自专,虽善无功,如蜂蚁之忠,蛛虫之巧。水火之冷热,不得不然。此之为功,非人之功,皆天主之功,升天不可望焉。
3、天常之乐
问天堂之乐何如?曰:昔有天神自上而来,人问其乐。但告之曰:无言美好,无所不有,世间无一物比之也。所可言者,人升天堂时,天主增益其能,如身自有光,增倍于日,体轻可飞行上下。能速,瞬息届所欲至;无阻,穿坚透实物莫能伤;心明,得见天主满足快乐;遍通万理,尽与古贤圣相值。而境界,则别是一种成造,无一物是下界所有者。
4、地狱之苦
欲知地狱,即此反视之。古贤某德行纯备,未知究竟,默祈天主预示将来。天主使天神告之,尔微罪未销,宜归炼修地狱两时辰,若在人世须腹痛终身,惟尔自择。此贤念终身腹痛难忍,两时易过,情愿炼狱。天主命摄至其地,备极苦毒,皆人世未有,若数十年之远者,心怨天神欺我矣。天神曰:未也,才半时耳。最轻易之炼所,其重如此,地狱可知。
第四节 天主与人与物之别
答物性不同人性,人性不同天主性条
一、天地万物为一体之义
问: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儒先至言也。今欲问轮回之非,而曰人物不同性,人与天主性尤迥绝,果儒先之言尽非乎?
曰:儒先之言,自有所为为。隘视吾身者,守其一膜,与天地万物绝不相关;泛视天地万物者,任其惨舒荣悴,与吾身绝不相涉。是以自私自利,相戕相贼,宁知原来同一炉冶。故明儒特醒之曰:是吾一体,分虽殊而理则一,派虽别而源则同。如见入井之孺子而怵惕,见堂下觳觫而不忍,见窗前之草与自家生意一般,皆实境、实情,惟仁者见其然焉。
二、天地万物不同体
然云以之为体,则彼亦一体,此亦一体,不可强而同,明矣。今夫明镜在悬,万象摄入其中,似乎实有。然而摄者,虚象也。光去则不留,体移则尽换,镜与影原非同体,岂不昭然?
三、天地万物不同性
1、人与万物性体之别
若论性体不同,诸篇自有明解,姑摘言之。如草木依类而生,依期而长,止有生魂,而不知趋避,是无觉魂也。禽兽有草木之生长,而能趋能避,是有觉魂;然不论义理,是无灵魂也。人魂兼有三能,能辩理之是非,别人之可否。禽兽有是乎?今言草木不同於禽兽,人皆信之;独谓禽兽不同于人性,无有信者。则轮回之说,溺其见而又一体之论成其讹也。
2、人与万物灵蠢有别
或曰:物亦有灵,人亦有蠢,安得执一论之。
曰:善持论者当观其大全。物之灵,人之蠢,不过千百中之一二,岂可因其一二,遂废千百?况所谓物之灵,不过谓鸡司晨,犬司夜,牛司耕,蜂蚁之义,蛛之巧之类,有似乎灵,而不知此非灵也。特觉魂之偏至者,物主特畀此能,取用于世,示表于人。即诸物不自知之,惟其为天所使,诸物不得不然,不得言功,亦不可言灵。灵者见其当然,又推测所以然,惟人有之。设禽兽诸物能见义理,亦能自专,必有然不然者,而物态万殊矣。胡为此方之物类,无殊万方;今时之物类,不殊古昔乎?
3、人能自专不同于物
西教言物之无异,由不自专。虽有善,非物之善,主之为也。人之万变,由得自专,则有善,非主独为,亦人之功也。不然诸物既有灵,复有善,且杀身以报于世,大忠大义,人类不如,果可为通论乎?
四、人性不同于天主性
知物之与人,即知人之与天矣。天主之性,不可名言。即后章一体三位,与《性簿录》之《十二信》,一时不能遂悟,久久或可推求,遂谓人性能穷天主之性,则亦未敢矣。尝谓人有三世,母腹一世,出胎一世,归天堂一世。在胎不盈一掬,自谓至适,不知人世之宽也。出胎见天覆地载,方骇广大无比,又不知天堂之无穷无际也。天堂之与人世,人世之与母胎,广狭不同量矣。此人性,天性之别也。学者不明此理,徒见一体之说脍炙巳久,袭舛承讹遂至泛滥无极。卑者认物为我,与众生轮回,既无了脱之期;高者认天犹凡,谓福尽降生,宁有敬事之念。误认一体流弊至是,不可不深辩也。
第五节 持斋正旨
答戒杀放生,释氏上善;西教不断腥味,何云持斋条
一、食鳝鳖释疑
问:释氏慈悲,故不食生物。西教不断血食,即斋日亦用腥味,甚而鳝鳖亦取作膳,岂不可骇?
曰:西士居,恒多食蔬菜,则斋日不禁水族,听人用之,人力不等故也。有问鳝鳖可食否,西士不知鳝鳖何物,答云:若是水族,与诸鱼无异,岂独不可食。原来不过如此。而戏侮者,遂执为食鳝鳖之斋。不知此二物是善是恶,亦未有定。世间不食,独严此二物,是不可晓也。
二、食斋目的辟妄
但人能食斋,本是好念,何可厚非,惟须问其发念,果何所为?若止为惜物命,为求利益,为佞佛生慈,是三者皆不可也。何也?
1、持斋不可为惜物命
谓物与己同类,不宜杀食,此轮回谬谈,前篇已详辩之。六畜原为人用,若人不食用,谁畜谁管,且断绝其种类。圣王之五鸡二彘,为不仁之大者也,此可无论矣。
2、持斋不可为求利益
为求利益,吾不知利益之权,实谁司之?世间善事甚多,岂无加于吃斋戒杀者?奚独于茹素之人偏加福佑乎?彼以食素认作上善,世间食荤俱是大恶。圣王之法,卿大夫肉食,祀先者血食,奉亲者有酒肉,岂皆以恶事加于尊亲耶?
3、持斋不可为佞佛
至佞佛生慈,言似有理,吾独谓慈本仁德。仁者,人也。当以爱人为先。论爱人,泛而同类,近而亲友,至切而家庭,皆是当爱,用慈莫切于此。今人于一体人类漠不相关,独区区惜此物命。不亲亲仁民,而功先及物,吾未许其真慈也。使佛不论理义,惟佑茹素之人,以为亲己,谓之喜佞,非过矣。
三、西教大小斋
或曰:西教大小斋如何?
1、小斋
曰:小斋者,变其常食。或平时肉食,斋则去肉;平时兼味,斋则少味,或全食蔬菜。
2、大斋
随人力量大斋,不止变食,且要减餐。减其三餐,止用一餐,有三日者,有四十六日者,此皆外斋,斋之浅者也。又有内斋,在明洁其心,斋日密检十诫,毋蹈七种当克之条,随宜行十四哀矜方便。晨昏日课,持诵加勤,静则默想圣教事情。《传》曰:“斋者,齐不齐而致其齐。”《易》曰:“斋戒以神明其德。”此所谓内外兼理之斋也。
四、西士持斋目的
或曰:西士持斋亦有为乎?
1、为虔修祀礼
曰:有为,一为虔修祀礼。西国极重祀典,临当奉祭,必更著新衣,浣濯里衣,冠履尽易,饮食必改,常以示敬也。
2、为抑制气血
二为抑制气血。气血在肠胃只思饱,在舌口只思甘滑,在唇齿只思软脆,在鼻嗅只思馨香,何餍足之有?不但饮食之人,则人贱之。而昏志气,生疾病,皆原于此。能斋则滋味澹泊,气血不强悍,有触不至横发,肉身自得其职矣。
3、伸拔性灵
三为伸拔性灵。性灵原是一身之主,只为嗜欲昏迷,饮食为最。饮食既薄,气力软柔,此中清清明明做得主宰,如仆从委顺主令常伸灵性,又得其职矣.
4、抉德行
四为扶助德行。凡人见善不能为,见恶不能去,或为之、去之、不能勇决,皆缘真性为气血剥蚀,不能振拔。今既主宰清明,方寸脱洒,自然无所牵绊见事刚勇,不沮不退。
5、默领真福
五为默领真福。口之于味,是极重嗜欲。为钦崇天主捐所甚爱,就所甚不爱,以此洁诚主光,必照其方寸。如屋宇洒扫,达官贵人自来驻止。自此益发心光增长,善念愈积善功。经所谓呃辣济亚是也。此皆奉斋者之所为。专属心性,不缘生物,不缘福利,不缘求媚。西国克己正志之斋,乃是如此。
五、克己胜于持斋
人诚克己,斋可也;执或不能,即随使啖腥,不为违主命。人不克己,不斋非也;念或妄寄,即入关长斋,亦空费祈求。吾见世人有茹素食淡,垂数十年,面黄体瘦,强勉吞啖。如此坚忍,本好进修,惜其中无实见,不加审择,以此难事,等闲小小用之,曾不为之一转移也,可用深慨。
第六节 佛教之非
答佛由西来,欧逻巴既在极西,必所亲历,独昌言无佛条
一、佛教伪妄不经
1、佛教只是一方私教
问:佛生西竺,据《万国坤舆图》,欧逻巴又在天竺西,则诸士自西徂东,必经由其地,可曾亲履佛国,觌承佛教乎?
曰:天竺去中国为近,去欧逻巴极远,西士来此由水道,必取赤道北,过赤道南,经大浪山,再转过赤道北,涉海三年,方抵广东。天竺国在小西洋,本会同志为传教远游,多有至其地者,则熟习彼国之教,遍阅彼国之书,义理粗浅,人物鄙俚,直是一方私教,附近诸邦通不尊之。各国另有所奉,名目甚多,各不相袭。岂至一入中国,而薄海同尊,诚彼国所未信也。
2、中国佛教缘于崇饰伪妄
中国始缘帝王托梦,宰相贡谀。差去使臣,奉君相意旨,何事不可崇饰。取至番文,谁人识之?以意翻演,谁人证之?盖自蔡谙、秦景用白马驼回,虚恢谲诈,而百端伪妄,己潜伏不可究诘矣。
3、佛教流传多是以讹传讹
后此途径渐熟,智术渐工,又袭老列清谈之余。五胡云扰,六朝偏安,无明王圣主担持世教。处士横议,邪说浸淫。助其澜者,便称名士,便立取卿相,遂尔转相效尤。既有祸福之说,令人欣惧;复有义理之谈,耸动高明。是以知愚贤不肖并入其中,讹以传讹,旨复引旨。
4、佛教经典皆是伪书
至于今,遂谓真真有佛,真真有《内典》传自西来,皆佛亲授。若悟,得尽是伪撰,真可发一大噱。吐弃斥除,惟恐或后矣。吾辈穷理,孰似考亭。观《朱子语录》云:“佛经皆中国文士自相撰集,如晋宋间自立讲师,孰为释迦,孰为阿难,孰为迦叶,各自问答,笔之于书,转相欺诳。大抵皆是老列意思,变换以文其说。”诚为确论。夫以西士所经,亲见亲闻不足重,既如彼;先儒考证,伪名伪书不足信,又如此。人亦何苦为其所愚也?
二、佛教于理不合
或曰:古来学佛者,多少聪明才辩,至心归依,岂皆漫无所见,乃欲以一人私意,扫除千古定论耶?且经论中微辞妙义,细心读之,不由人不心悦诚服,子于《内典》岂未寓目耶?
1、聪明才辩畏死佞佛
曰:虽有聪明才辩,其畏祸福之心,尽与庸愚同。又,人之聪明才辩,往往流为文人,文人作过多端,偏畏死后,故其佞佛,独在人先。今不能折衷以理,而徒信人之信,恐不免载胥及溺矣。
2、佛理多依傍儒说
即云微辞妙义,足悦人心。古来立教,孰不依傍名理,其确然可信者,皆已不出吾儒。彼特转换其说,更新其语。世人浅标外郛,遂或惊喜创获,而不知儒家自有之珍也。
3、佛教灭天尊己之非
惟儒者言畏天命,彼胡不言?即佛理果长,不过是圣言可畏;佛位果尊,不过是大人可畏;奈何加诸天主之上耶?佛非人类,何以有像,有言?佛犹人类,必天主所生父,母所产,何至称:“上天下地,惟我为尊。”而梵天帝释,反侍立 其旁耶?古来至人,必引人尊天。即耶稣在世,引人钦奉罢德肋。未有不奉所尊,止令人尊己。如释氏之教,可称圣称神者,就此一端,不识名理安在。
第七节 灵魂与赏罚
答既说人性以上所言报应反涉粗迹条
一、天命之性正解
程子言:人性以上,不容说。后儒因是,止言率性以下,修道之事,而天命一语,从无剖抉精微。揭而示之,不知程子之言,特形容天命之妙,不可轻拟,说而不当,不若不言之为愈。非谓可说不必说,乃不容说也。《易》曰:“穷理尽性以至于命”,使可无说,则穷理尽性足矣,何以必至于命哉?
1、上帝以虚灵性体命人
今只就“天命之谓性”一句绎之。言人有性,从天降之,犹官有职,从朝廷与之。朝廷不分自己与人,所与者诰敕文凭;上帝不分体质与人,所命者虚灵性体,其理极明。
2、天命不是人性
惟后儒不得其解,又强欲为解,乃谓命即是性,天即是人。总是这於穆不已,在天为命,在人为性,特一物而两名。若造化分体与人,人各得造化一体,谓之物各一太极。又谓之造化在手,止问在我之天,不必有在天之天。犹之居官者,执诰敕文凭,即信是朝廷,不复有端冕凝明目达聪之朝廷,君临主宰其上也,可乎哉?无操握大宝者君主于上,诰敕文凭不过一纸,人虽至愚,必不以一纸为朝廷明矣。
3、天命即灵魂
或问:天命云何?
曰:西儒言人为万物之灵,故所具亚尼马。人与物迥然不同。盖觉魂从耳目口鼻四肢而生,血肉之精华不但人有之,禽曾皆有之。既从血肉而生,凡具有生魂,即能嗣继不绝,不必再领主命。惟亚尼玛,译言灵魂,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全在于此。不关血肉,不涉耳目口鼻四肢,从新天主付畀。其付之之由,不从内发,不从外入,实天主造以予之,若诰敕文赁然。
4、“不容说”之本意
非深思,非明传,未易信而悟也。此程子所谓“不容说”之意,盖防世之不知而妄为之说者。若可说不说,使世认物与人无异,人与天无异,源头不清,流弊益远,非程子立言意矣。
二、赏罚报应非属粗迹
1、天主赏罚是超性玄旨
灵性惟由主赋,所以必无散灭。无散灭,所以必有报应。报应之事,有天堂,有地狱。粗言之,似乎涉迹;精言之,极为玄微。盖天主全能大智至善万福,既超人性以上,必思通己所有以与人共。于是乎,受其所分者有善报,而天堂之赏,亦人性未有之赏也;弃其所分者有恶报,而地狱之罚,亦人性未有之罚也。既报其生前,又报其死后;既报其灵性,并报其肉身。极言天主报人,无所不尽,正是超性者之作用,非人思议,岂云粗迹哉?
2、天主言行是鸿训至理
至耶稣住世,所言所行,每以微论而寓至理,以琐事而表鸿训,非冥思实体,不能领会。俗眼俗情视为粗浅,正其高深不可测识处,亦超性以上者之呈露也。西士每举圣迹,必自始至终详细备述,常恐一字增损,有失本真。奉教惟谨述而不作之意,嘿嘿可想。况以西言始发此中文义,语不应口,笔不凑句,安能遽玄遽妙?听者不深惟其意,反谓涉迹。如在璞之玉,韫蚌之珠,凡目视之,藐为非珍,初何损于至宝哉?
第八节 西国义理书籍逾万
答西国义理书籍有万部之多若非重复恐多伪造条
一、西国义理书籍确有万部之多
书籍者,大地之英华,人心之精蕴;非圣不作,非贤不通。海内文献之邦,无如中国矣。总计七略四部等,恐不能万卷,尚多文字词章。其谈理如六经、诸子、纪事,如二十一史数,亦无几焉。欧逻巴虽海外大邦,何如我中土?而载籍至多,又皆义礼之书,人或未信乎。
1、西士不会犯诫损德
曰:无而为有,寡而为多,此于证为妄,于慝为傲,犯诫损德,会士何苦为之。
2、西国学术概略
盖缘西国学者,以义理为养性之粮,穷理为升天之具。本国所习无老少男女、贤愚贵贱,皆宗其说。故义理日开,书教日广。其最重者为天学“名陡琭日亚”。此种学有《琭略》一书,见其发问条目,有三千六百余条。每条有问及定解,答人心疑窒,无不搜剔殆尽。即此一种,有可想其卷帙之多。其次为人学,名“斐琭所费”,皆格物穷理之事。其书之多,与天学彷佛。其次则宪典,其次则历法度数,其次则医理,其次则时事。大都非说理,则纪事,取其有益民生,可资日用。其诗赋词章,虽亦兼集,上不以此取士,士不以此自见也。
二、西国书籍并无滥竽充数
或曰:今之汗牛充栋,大抵诗赋词章。
又云:非国所重,则种类益不能多矣。或者非附会,即重复,并赝刻庞杂其中乎。
曰:西国之法,极重书教,以此系民之耳目,关民之心志,一讹则无所不讹,故先圣特预防之。掌教事者,必当代圣贤,聪明睿知,向出人群。而传世之书,必经掌教亲目鉴定,毫厘无差,然后发镌。镌法工精,费钜,非大力不能。民间无此力量,且国禁甚严,私镌者罪至死,故从来无有赝书,不特于法不容,亦于人不肯也。
三、七千部图书可证西国图书之多
曰:闻此益不能信矣。此间哆文辞,广私镌,又不禁伪书,故载籍日新。今云在官精刻,尽归义理,乃有万部之多,恐海外无征,如上林子虚,徒夸本国之盛丽乎。
曰:夸多斗靡,何殊童竖之见。吾指其实实可据者。自西泰利氏用宾上国,蒙朝廷生养死葬,其国主感恩图报,特遣陪臣金尼阁远来修贡,除方外物,有装演图书七千馀部。重复者不入,纤细者不入。若然,并国中所有,即万部不啻矣。此非可饰说也。书笈见顿香山澳巳经数年,为疑议未息,贡使难通。俾一朝得献明廷,当宁必发仪部及词林,与西来诸儒翻译雠订,自尔昭然无疑,兹辩亦属剩语矣。
四、西国图书之多可证上帝特加宠佑
夫物产之盛,由乎地利;制作之工,由乎人为。凡地广财富之乡,皆可与几。惟谈义之书,非理精则不传,非文妙则不远。既传且远,又极宇内备所未备,此岂人力能然?良由天主锡灵人心,尤于此方人心,特加宠佑,兹事亦可想见。不然,计其成就,非万万金钱不可,孰肯凿天穷地,作此无益之事也耶?
第九节 天文地理
答地四面皆人所居,天有多层,重重皆可测量条
一、地如圆卵
通天地人,谓之儒。今学者止言人事,不识宇宙之宽;终日戴天履地,不晓其说,恐于自心所不容已也。旧说地形方,地处最下,非然也。天体竖之,有三十三层。横之,有三千大千,非然也。何以知?地形非方,大如卵白,地如卵黄,体必相称。天既圆矣,地安得独方?世间之物,如卵生必圆,果实之类必圆,一气喷水,万点珠圆,非由人力。地之不能不圆,于理可信。古言地方,此明其不动之德,非言形也。
二、人居四面
地居天中,天包地外,故地土之上,四面皆人所居。以足之所履为重浊,首之所戴为轻清。四面皆天,则四面皆轻,重不就轻,则地不能偏落一面,舍中央谁居焉?若疑地下之人有颠仆之患,则吾正与彼脚底相对,不见我之颠仆,上下一理可以反观。
三、地圆之证
西士多元远游,如过大浪山,则惟见南极出地三十六度,不见北极分明,分明与此中人脚底相对。而所见天目在上,山河在下,毫忽不异此中,则其事,实身试而日击之。即吾中国自看,广海北极出地廿三度,顺天北极出地四十度,若以顺天为地之正面,则广东在偏南倾斜,不在地上正面明甚,而人固不觉毫有倾斜也,则何疑其不可站立耶?
四、天围绕地之理
如云地在最下,纵极深极厚必有底止,底外又归何处?天体极实,能系七政,能时刻运行,若地形不脱空,则天体窒碍,一息不能运行。而地下既无人居,则日入地中,俱不照物,造化虚费一半。若谓日止在地面,未尝入地,则宜常昼不夜,非通论矣。盖以人视地,为极大;以天视地,如弹丸。以人视地,重不克举;以天力举,仅如鸿毛。而要归本论,造物之初成天地,以极轻者为天,居于外;以极重者为地,居于中。重浊之离轻清,必当绝远,则中心者是重浊本所也。地是渣滓有形之物,惟中心为恰好相应之处,偏不得一分。欲偏一分,便不免反近轻清一分,无是理矣。今人试以一圆物纳入气球,极力吹之,此圆物不落四边,不在上下,正尔中央。此皆物理自然之势,何问小大乎?
五、天有十一重
自地到最近最小之月天,以几何测之,得四十八万余里。自此以上,愈广则愈高,俱自然相称。极而至第十一重天,以万万里计,又不知几何远,而《九章》无此算目矣。然其仰惟一天主也。则此天地世界不为不广,为人而穷一天地,与一天地之内之事之理己不啻够足。若犹以世界为小,一天主为未尽,必进而求之三千大千,求之十万亿国土,既已违悖正理,其将何所凭据,以为实然耶?
六、三十三天皆可测量
或曰:十一重天已如此不可限量,三十三天,益难究极至恒沙世界,应如棋子分布中间,空处连处,如何安立?吾亦疑之,若吾子所言,岂亦有本耶?
曰:天之示象以文,天文之运,迟速纵横亘古不易,各不同候。一天不能有二动,故以候察之,知其有各天也。而所测里分,自上古博学通儒,立法推测,国人习之,在地上者已尽验矣。天上隔悬,今何由断,直须到彼,方信不疑耳。
第十节 西士九万里而来
答九万里程途涉海,三年始到条
问:西士自言从欧逻巴国历九万里程,几尽乎地矣,从来无此远游。岂物之来也,远则见珍;人之来亦远,乃见贵乎?窃疑附近属夷,假托名目,以自彰其辛苦垫隘,亦未可知。
一、职方可证西士来自远方
曰:内附诸夷,即限隔山海,出千万里外,既列职方,皆有言语文字,物产风俗,会同馆译字子弟,皆能辩之。不识此种人物,图书制作,与其书籍中所传义理学问。今所刻四夷译语内,亦曾稍见一斑否乎?凡事皆可仿效,而养理之学问,非圣贤不能。传皆可赝为,而书刻之精备,非千百年不能就。试举而求诸职方,有一端一节之相肖者乎?既出职方诸夷之外,则其来必系绝远,有张骞槎所未经,苏武节所未到,佛澄、罗什、□宾诸人所未履者。且人品之重,亦不在远。是其言也,果为世法;行也,果为世则,即幅员近地,亦足自见,何必遐方?
二、假托空名不能增重
若徒假托空名,道家之弱水蓬莱,释家之万亿国土,岂不尤诞?曾足为二氏增重乎?
三、西士不会自犯其诫
十诫中有妄证一条,天道人事,俱极重此。设一言有伪,即自犯其诫,一诫有亏,即全丧其善。学道之士何苦而为此无益之用心也。凡人大有所取于世者,不难少有所丧于己。今西士不婚不宦,于世一无所需,如游空之鸟,纵壑之鱼何所不得,而必为此枉尺直寻之事乎?
四、图藉可证西士所言属实
况阅其籍,按其图,皆有度有里,上与极星相应,吾目可知,不必口舌之赘也者。若然,则其人涉海三年,历程九万,尽是实语。
五、西士全为阐明天教而来
(一)而其来也,自出家门,拚葬鱼腹,一苦也;
(二)求绝家乡之望,二苦也;
(三)食用伴侣非人情所堪,三苦也;
(四)语言文字尽去其熟习,而学所未谙,四苦也;
(五)风教未通之地,言而莫信,行而莫兴,至或疑之、谤之、贱之、侮之,甚则杀害之,五苦也。
(六)备兹多苦,毫无利益,惟欲为天主阐明其教,归向天主。虽此中人情不信其说,而耶稣在世亲传此命,诸士奉行,一心不贰,视死如归,通不退悔焉。
六、铎德皆国中上选
其国之士,亦有传教本土者,有在近邻国者,有在先已明教、人心信从之地者。人谓非难,功德不大,惟最远最险,从来教未通、人未信之邦,世情极苦,而会士偏极甘心,国俗士风习有由然西方之人哉?然亦须自审力量,教主亦审其力量,堪充此任,隆礼而遣之,凡到此称铎德者,皆国中之上选也。
第十一节 西士衣食自给
答从来衣食资给本邦,不受此中供养条
一、西士居食之资非得自异术
大行百里者,宿春粮。矧身入异域,资生无计,非智也。西士既从九万里来,道里之费,日用之需,必且不赀。在此岁月既久,居食何从?人馈之钱弗受,且或分资助贫,非天雨,非鬼输,世意其习炉火异化之术,所自来矣。而实不然也。使其能成黄白,则擅造化之权,侔人主之柄,世俗向慕,如奉父师,亦可籍之接引,何必深讳,而坚避其名?业世之揣亿,可不辩自明矣。
二、西士食禄于本邦
然则何从得之?诸士在本国俱以贤智食禄于朝。兹奉主命,涉远涉险,国主愈重其德,愈为之计食用。岁岁人人给以常禄,多方曲致于贾舶,择其最稳者于商客,择其最有德行者托以寄带。邀有天幸,从来无失。夫百金之寄,稍逾乡井,有至有不至焉。诸人厚糈,来自绝徼,不异比邻,即此一种,任人者,与任于人者,亦人情所绝难也。止闻有一年,船将抵广,触礁而沉,于是一年缺供,资生甚窘,借之澳中。不足,借之中土知交。不足,诸士乃节腹并衣,度此空厄,竟不乏绝,得及新运之接济,不可谓默佑非天主也。
三、教中为传教立法之意
乃此事大有深意,凡人须食其力,不望人施,始能伸其志气,为世所重。若不农、不贾,身必常贫。衣食既窘,不得不仰而求人。求之不遂,未免展转多营,或装饰行径,或恹张言语,眼前流弊,诚可概见。然后知西国立法所为诸士谋者诚周,而为传教虑者诚远。今观诸士于世,皆绝拔援泯炫饰,固是学习使然,亦由人能自给,不羡长物,教中立法,原自极良耳。
四、吾人当深思明辨
吾人於此,更宜著一心思。彼异域人也,於我何亲,乃穷极险远,自裹糗粮,所图何事?只要与人为善,同归天堂。不须论到入吾地者,受难受屈,通不退悔。只想出门发轫之初,如此志愿,如此力量,何从得来,非天上人,不足当此也。世人先或不知,蔑视之,诟辱之。今业已有闻,而犹不回其心,至德甘让於彼,薄德处於身,平日争夷争夏,争体面之心,果安在也?
第十二节 孝亲与娶妾辨
答人伦有五止,守朋友一 伦,尽废其四条
一、不奉祖先辨
问:人有五伦,缺一不可。西儒既先穷理,宜於此理极明,胡为不婚不宦?去父母,远兄弟,以事交游,将四伦可全废乎?圣王制礼,生则养,死则祭,故祀典极重。闻西教不奉祖先,此出讹传犹可,设果有之,恩亲倍本,不足齿矣。
1、西教诫人孝敬父母
答曰:关人道之大,极宜辩明。而不奉祖先,尤为大逆,不可不先剖者。西教十诫,是为人彀率,前三诫归天主,后七诫归於人。而七诫之首曰:孝敬父母。父母生则养,尽志尽物;死则葬如生如存,乃孝敬也。岂西国异人异心,独亡父母死不孝敬乎?不孝敬,何为列诸首诫乎?观此中缙绅奉教最坚者,其家中庙宇,必崇饰品物,必降备礼节,必准古,此足明征。若所奉一教,所行又一教,是为二心,何云奉教最坚也。
2、教中祀礼与俗不同
惟是教中祀礼与此不同,人颇疑之。纸钱银锭,冥器明衣,是今人所重,彼皆谓无益,通不用之,惟献过品馔,己不食用,并撤以送贫戚,为亡者广仁,资其冥福,是或一礼。今庶人之家,所供神佛,谓之家堂,大都与祖宗牌位共在一处。西教不信三官圣帝为何神,五圣五通为何祀,教人废此,弗为非鬼之祭。世遂讹传不奉祖先,有不知而误信者,有明知而故入其罪者。故误由人,彼曷与焉。若论人伦,渠在家事父母,聚妻子,和兄弟,尊君长,尽与此同。
3、耶稣会士是国中所贵
惟一种特达之贤,愿入耶稣会,称会士者,方守童身,出家学道。学道而有得者,称撒责尔铎德,千百中无一,国中所最贵也。盖其国之人相习成风,以此种人为第一流,如状元及第,中华所美,人人争羡,父母兄弟所祈望,惟愿得为铎德,即不翅荣福,无复他愿,自是彼方风尚,非他邦可例也。故父母生子承祧嗣续,多先有人,而其间贤智绝伦,则侈为家之祥,国之瑞。劝守童贞,送入教会,此父母之治命,兄弟之同心,不谓之不孝不弟。及乎道成,而陶淑一家,并登天路,彼又以此事为孝友之至大,或与吾儒之显扬之指合乎否也。夫妻止一娶一嫁,再无二色。凡出游必奉君长之命、食君长之禄。食其禄者,致其命万死有不辞焉。彼其於伦,益有维其实,不徒徇其名者矣。
二、娶妻娶妾辨
或曰:取妻生子,理亦何妨。即无子娶妾,亦属正道,何必禁之严也?
曰:娶妻无妨,故不禁人,惟会士愿学耶酥,非童贞不克相肖,此其一极。
重弥撒之礼,每晨行祭,非绝色者不可,此其二。
远游异域,孓然一身,不得所携,此其三。
夫有志不娶,士林高行,中国有此,从来以为难,未闻议其短也。且生子为宗祀,则同胞有娶,已堪承祀,于祖父无阙。所阙独当身之祀,而得生天堂,享福万年,为祀更远,又非不孝论也。况以伦言,妻不容有二夫,夫岂容有二妻?如转一名谓之妾,遂云无妨,岂妇私一男,亦可转一名,谓之无妨乎?西国之言人伦者如此。
第十三节 弥撒礼
答礼惟天子祭天,今日日行弥撒礼,非僭即渎条
一、天子祭天之意
礼有名同实异者,不可一概而论也。天子为万民主,即为万民报答生成於阳生之始,日特举殷祭,其品用犊,其乐九奏,其瘗埋用苍壁,升达用庭燎燔柴配位。则创业帝王,此为大祀之首,典礼最重,诸侯王通不得僭之,重名分也。
二、弥撒礼之意
若西教之弥撒礼,非此之谓。言人享受天主大恩,日日具有,何可一日忘报。凡人有心,各欲自尽,故每日晨起,或望空拈一香,叩一头,不教而能。此有何故?表自心之不能已耳。此见礼之根心,原非强世也。
三、耶稣亲定此礼
耶稣在世,亦日日虔奉罢德肋,亲定此礼,为万民表率。故西士亦谨守其传,日日奉祭耶稣,一是感天主之恩,一是守耶稣之命。且其中妙义,悚人心之敬信,邀维皇之默佑,功德甚巨,语难尽述。有《弥撒解》一编,述旧教新经,沿改事绩,俱有深意。在教人士,俱能□解。解则此礼当行,自无一日可少,非僭亦非渎也。
四、天主是人大父母,人人当事奉
今人止视天主至尊至高,与己逸不相亲。不知在人世,则论名分。天主视人,无非其子,无贵贱无贤愚,皆一大父所出。故谓之大父母,尊而且亲,无人可得远之。子事父母,惟力自视。善事父母者,谓之能竭其力。岂有父母之前,可一日不尽其分,以僭兴渎罪之耶?正为世学不明此理,佯名尊天,其实远之,甘以极尊至敬,奉所不必奉,则惑也。
五、弥撒礼简介
耶稣所定之礼,酌古准今,繁约至当,毕去牺牲,止用香烛,而台上所献者,为阿斯第亚,极薄小面饼上有圣号,爵用葡萄酒,盛其服饰。而器具音乐,有人则备,无人则不备。礼隆而不至于繁,意虔而不藉于费。此礼日日可行,会士人人可习。此外非真洁之人,不可执圣,不可近於器物,其肃敬也。如此固非如他所云,祭不欲数,数则渎者可比伦也。
六、行弥撒礼不妨功
或曰:人有常业,日日为此,恐亦妨功。
曰:此第就会士言。彼专以奉主为学,入门以来,惟此一事。即其每晨之功课,而所行之节奏威仪,耶稣当日亲定,自然恰妥,圣神无以易之。其非会士,自尽本等职业,来弥撒,各从其便,曷云妨功?常见瞻礼日,堂中附听弥撒,济济多人,跪拜终事,寂不闻声,所谓无言靡争,惟此近之。此见天主立法,至善至严,与世间教法,由人所立,自不同也。
第十四节 窘难益德
答谓窘难益德远于人情条
一、形躯以顺为福乐
问:喜顺恶逆,人情之常。即古来圣贤,不远人情;患难之来,不得已受之,非有择也。今西士言之津津,似择而取之,毋乃矫枉之过乎?
答曰:不得此解者,难与进道;溺於世味者,难进此解。今幸承明问,请就而折之。夫人世有何顺逆只缘有身,是以口欲味,目欲色,耳欲声,鼻欲臭,四肢欲安逸。得之即谓顺,不得即谓逆。顺即谓之福乐,逆即谓之窘难。
二、灵神以窘难为利益
岂知此皆形躯分事,灵神不与焉。灵神所司,仁义礼智天道,大都与形躯相反。形躯之所便,必义理所不安者也;义理之所宜,必形躯所不乐者也。故圣人每外形骸,俾不得自专;制血气,俾不得过逞。即天主於豪杰,将降大任,必先劳筋骨,饿体肤,行弗乱其所为,以坚其德性,而增其不能。则窘难之中,有大利益,在天与圣贤之所共珍者也。要之患难之来,圣贤亦不视为窘迫。应之无策,当之不堪,方可谓之窘迫。圣贤视逆境是实境,处逆境之功是真功。孔之蔬水,颜之箪瓢,皆谓之乐。履顺者,止一富贵。而贫贱夷狄患难,乃有多途,为仁者不去贫贱,而造次颠沛不违终食。
三、患难能益信实德
世间有顺必有逆,逆非不美事,粗浮者不得其解,往往弃而不取。宁思金非锤煅不精,玉非汤不粹,镜非磨擦不明,药非暝眩不已疾,农非晨耕暑耨不收获,商非宿水餐风不捆载,士非屈首寒窗不成名,将非弃身疆场不封拜。矧生死何事,欲升天堂何究竟,可以未经磨炼、不坚不劳之伪德,侥幸万一哉?夫不核躬行,止腾口说,何人不声律乎?不涉世缘,止耽空寂,何人不静定乎?一生履顺,不藉营求,何人不止足乎?一遇事变而猝不及图,本色悉露,有明知不可,而物重我轻,不能坚持,於是尽失。故吾止足者,乱营矣;静定者,纷扰矣;声律者,背驰不顾矣。人不由事炼,事不由窘难炼,皆属伪德。纵议论高青天,事功揭白日,不过人世间作一名流,青史中标一显迹。谓於天德有成,天国有分,未敢许也。鍮石似金,烈火试之,即成灰烬;碔砆类玉,良工砥之,不异凡石。患难者,试金之烈火,砥玉之良工也。故经曰:窘难者,天国所无,其价甚贵。又曰:市天国者,艰难而已。言之似拂人情,而欲求超性之荣乐,非励超性之工夫,不可几也。故此种学问,与世俗言,非嚼蜡,必充耳。而真心为生死者,得之如获异方,知奉真诀,守而弗失。初以信而得佑,既以佑而益信。谓之益德,实自试其必然,非关师说也。
第十五节 释西士之疑
答疑西教者,籍籍果尽无稽可置勿问条
一、诚接其人可去其疑
问:君子不因誉劝,不为毁沮,然察言观色,亦不可废。西士来此久矣,或疑其迹,或疑其心,或虑其有他患,岂人言尽不足畏与?
曰:据某所见,凡与彼交,暂接无不加重,久处无不敬慕。其相疑相诋,皆从未识面,闻风附和之人,未可执为定论也。其致疑之故,亦有数端:
(一)生自绝徼,从古未通,何由信其来历,一也。
(二)人道易明,天道难晓,此又创明其说,人益难信,二也。
(三)世情贵同贱异,彼其学问不苟同俗,三也。
(四)粗通华言,妙义在心,不能得之口与手,四也。
(五)人就之则见,不则闭户潜修,人罕得面,五也。
(六)人谓夷教夷之,甫入中国,顿与三教抗衡,六也。
(七)世重祈求,彼则不问世福、世祸,惟重身后,俗情视为无益,七也。
(八)生死大事,非极论不能发明,而闻者止信一二讹传,八也。
(九)世人所尊惟佛法,彼绝不奉佛,犯众所忌,九也。
(十)无二氏之夸张引诱,惟平惟实,人不见重,十也。
(十一)教人习苦,而富贵之人多畏拘,十一也。
(十二)炫耀则名彰,彼之教,善恐人知,避名如避疾,十二也。
(十三)心与行皆过人分量,人反谓不情,疑其幻妄,十三也。
(十四)贪者求烧炼之术,疑有秘吝,衔恨而去,十四也。
(十五)缁流虑其说行,有妨彼教,极力诋毁,十五也。
(十六)彼自以检身穷理,致人信服,不知者,疑其有别故,十六也。
(十七)载藉充栋,非六书可通,非翻切可入,精义难传,十七也。
(十八)世视天渺茫,彼谈天亲切,朝夕谆谆,止此一事,而俗耳多厌闻之,十八也。
(十九)学贵信心,难受世诬谤,不亟辩明,十九也。
(二十)不畏高明,不虐□独,不报冤仇,一以爱人为主;知者以为墨学,不知以为回教,俱臭味不伦,二十也。
有此多端疑心疑迹之事,或所不无若诚接其人,闻其学,秉彝之良,自不容泯。谓有一人之疑,无有哉。
二、日本奴酋之疑不可信
或曰:吾之所闻,尚不止此。有谓日本奴酋,与彼有连,今党与日盛,防有不测,若斯之言,胡为乎来哉?
曰:书称狎侮君子,罔以尽其心,今是之问。谓之狎侮非耶?吾复言而洗之,增其侮狎,於心滋戚,姑举浅事明之。子所言,第一等恶逆;彼所习,第一等善功。设言行相左,人朝闻而夕黜之,可容数十年乎?凡逆谋,必避人知,踪迹诡秘,必匿隐僻之所,有显在通都大邑者乎?愚民或有可欺,彼所交,多巨公名辈,孰能涂其耳目乎?从古读书谈理之儒生,有与海外异邦作间作使者乎?凡事皆可伪设,而书藉万本,装演印,摹精绝无比,有石渠中秘所未见,此可袭取乎?人欲谋事,孰不图成?自利氏入贡已五十年,壮者老,老者死,尚欲需待何为乎?日本为洋客熟游,略有端倪,彼当洞识。况奴之发难,近在数年,彼之来宾,远已数十,而顷者献大锐,构敌台,正攻奴防倭之秘器;彼之效忠,视内地人情不尤独至乎?自乙卯以前,朝贵咸尊利氏学,以序赞相赠,如同文纪所载,推评扬诩,且拟於圣,侔於畸,何曾有疑?疑之自南疏驱逐始,然赖南中之疏,而诸士之不淄不磷,若益显焉。
三、西士受侮受疑可得天国
盖诸士受侮受疑,人以为绝异,彼以为寻常。从古来,高世奇行,受祸得谤者不少,西教中,尤以此为厉性立功之极则。如耶稣之全能焉,而不免;诸圣之效法耶稣焉,而不免;诸士又圣神为徒,何必祈免。此非不得已而受之,意有所择,乃欣然概而受之。然则窘难何损於诸人哉!彼入极生极远之邦,倡立未闻未见之说,戈矛刀斧逆料必然。甘心顺受,等待有日,来而非怪,何论狎侮诋毁之浅事乎?所恃《圣经》垂训,一面受窘难,一面得天国。人以受侮为辱,而享无穷真乐在此;语得便宜,无如此人。以能加侮为荣,而失无穷真福在此;语失便宜,无如此人。两者宜何居?虽然西士受诬不辩,予叨叨为之辩,心虽无他迹,亦有类狎侮矣。
《代疑篇》上卷终
代疑篇卷下
第十六节 天主降生
答天主有形有声条
一、天主全在全主
天主二字,原非本称,在西国,只称陡斯。陡斯云者,译言大主。在天地为天地之主,在人物为人物之主,在神鬼为神鬼之主,无所不主,即无所不在。
二、天主无形无声
其体亦与之相称,但虽不可问形声,亦不可疑有无,实自有无形之体在,形声自出天载至妙乎。以其不可睹闻,谓之无形声可;以其形声所自出,谓之未尝无形声可。譬之於风,搏之不得,未始无气;水中之盐,视之无色,未尝无味。无形之体,彷佛近之。又近取人身,性体寂然,形声安在?俄而七情交感,喜怒哀乐纷然异象,乌得言无?故执形、执声不足明人物之近,矧云天主哉!
三、天主在天与天主降生
然有无又有实理,非混而无辩也。天主未出世,形声原无,无既不能强言有。古西国之教,虽建立殿宇奉事天主,然只有经典,未尝有像设也。天主既降生,形声实有,有即不能强言无,西国实见实闻而信之,此中未见未闻,而信不胜疑者是也。
四、天主降生考
或谓降生一事,正尔不能 信人,请明言之。
答曰:此理甚长,须尽看别篇,方能晓悟,姑略言之。
1、性教
天主爱人甚矣。上古之时,性教在人心,依其良知良能可不为恶。只以行与事示之,圣贤名教迪之,人人自畏主命,不须降生。然而诗书所载,钦若昭事,如临如保,已示开先之兆矣。
2、身教
三代而后,圣贤既远,奸伪愈滋,性教之在人心者日漓,诗书之示监戒者日玩,则又大发仁爱,以无限慈悲,为绝世希有自天而降,具有人身,号曰耶稣。此云救世者。
3、降生之事
既是降生,则实有其地,如德亚国是也。实有其母,玛利亚是也。实有其时,西汉之末,庚申年是也。虽性是天主之性,原无形声,而特接人性以出,则四肢百骸尽与人同,安得谓之无形声哉?
4、在天之主与降生之主
夫在世之主,与在天之主,原无二主。惟是在天则无形无声,万古如斯,即降生者之原体也;在世则有形有声,三十三年暂现,即无形声者之化体也。顾在天,则霄壤悬隔;在世,则呼吸可通。在天,则默运难窥;在世,则实迹可仰。在天,则无阶可升;在世,则有途可入。
5、天主降生之前知后证
故降生一节,仁爱之极思,人道所未有。此种义理,在西国有源有委,有前知,有后证。万种之书,皆记载此,皆发明此。学者如日用饮食,言出信随,不似此中苦费词说也。
五、天主之难测而可信
今人知九重宫阙至尊端拱,不可声闻矣。时或六飞亲驾,一游一豫亩亩农民,皆得见之,安可云端拱者为帝王哉?吾人心量,不能测识天主,即不可信无形声者为真、有形声者为假。若谓有者为假,恐认无为真者亦属虚想,不过苍苍茫茫之旧见而已。
第十七节 童女孕育
答降孕为人生于玛利亚之童身条
一、天主降生真实可信
天主降生,宜无此理,乃西邦如德亚国,实实传有此事。多少圣贤,参证讲辩,确信无疑历今千数百年,流传远近万国,无不信奉。今就人心所明,如太上有母,逍遥李下,剖左肋而生老聃。净饭王摩耶夫人,剖右肋而生释迦,其说颇类,彼为不经,人反不疑,何此极真宜信者乃独致疑乎?
二、天主孕自母腹缘由
或云:天主欲救世,即从天而降,何所不可,奚必孕自母腹?
曰:自天而降,则不取人身,不同人类,反增疑骇。且其降生有大因缘,欲为万民赎除原罪,非自身受难,原罪不除。不取人身,全是主性,不能受难,何由赎罪?故择圣德室女,投入胎中,出世为人,受尽世间苦难,以偿千万世未偿罪债。其降生有为,与道释两家剖肋而生,其义大不同也。
三、圣母童身孕育释疑
独圣母既有孕育,犹为童身,人苦不解,常取玻璃瓶为喻。太阳正照,光射瓶中,玻璃不损;太阳既去,光出瓶外,玻璃不伤。圣体清虚,出入无碍,何以异此。
四、天主降生贫家之意
或曰:天主降生,何不即现玉霄金阙之象,径投帝王贵胄之家,威力既大,弘教尤全。胡为择取贫女,主与尔偕,虽云圣德,岂不重亵至尊?
曰:此正卑陬末俗之见不足窥穆穆深意也。显露本相,世其尊仰,既无由受难,本愿不成。且在世行事,实欲为人立表,显示威神,人力卑微,何能仿效,岂降生接引意乎?
五、圣母抱婴图解
或曰:绘像者以一女相抱一婴儿,似少庄严,何以起人肃敬?
曰:西国圣像,自有多种。有手抚天地,显化成之能者;有以身受难,成赎罪之功者;有一体三位,示无穷妙义者。而是圣母手抱,则取降生时,最初圣迹,有深意焉。
1、彰圣母之德
其一,彰圣母之德。凡人德行,第一是守贞,尚不如童身之贞。圣母发此誓愿,女德无比。耶稣选择为母,益加宠佑。自此奉教会者,男效耶稣,女效玛利亚。西国童修极多,则身先之效也。
2、显圣母之爱
其二,显圣母之爱。凡用情真切,无如母之爱子以玛利亚之圣德,钟爱耶稣之圣子,其呼吸顾复,必非人情可想,言语可明者。故西国绘像,常绘在一处,而特取初生时,欲人爱敬天主,如圣母之抱初生,方为无缺。
3、表圣母功
其三,表圣母之功。天人悬绝,人有祈求,何能遂达?圣母为人性人身,犹属同类,可藉之以转达。臣民章奏,必藉大纳言,始得上闻。耶稣极爱圣母,故圣母之求,耶稣无不允许;循理之求,圣母无不转达。特绘此像,导人祈求之法。
4、圣母之辨
耶稣初生,即是全体。全能非可小大分见,岂曰婴孩?至视圣母与俗所谓观世音者比伦,尤万不相侔也。
第十八节 三位一体
答天主有三位一体,降生系第二位费略条
一、三位一体说未易窥测
问:西士每言,天主三位一体,愿闻其说。
曰:此事过人心量,未易窥测。从古以来,无有明传,则亦难怪人之莫晓也。惟西庠学者,专务穷理;谓道之大原、理之极则,皆原于天。千圣相传,专重此事,则其究心有独至者。始缘异人异书,预揭其理;后贤发明,理益昭彻。
二、三位一体说精解
其言天主,非属虚无,实有体在。欲穷其体,妙不胜言,一位不足以尽之,盖有三位。如云有三力,有三德,总是一体一性也。然问如何为位?如何为三、为一?虽有巧舌,不能尽言。取喻设譬,不过世间所有,终于天载无当。第不从借证,益无由明。则仅取近似,听人自悟焉。一位曰罢德肋,二位曰费略,三位曰斯彼利多三多,此西国本音。罢德肋,此言父也;费略,此言子也;斯彼利多三多,此言无形灵圣也。以经论之,各位有属。全能属罢德肋,全知属费略,全善属斯彼利多三多。然以父子为言者,言子即知有父,言父即知有子,言父子即知交相爱。盖天主原为至灵,自照本体无穷之妙,内自生一无穷妙之像,与己全同。独有生於受生之分,生者为父,受生者为子。又父子相慕,共发一爱,为神圣也。故位分而为三,体合而为一,三位无大小先后之别,共一性也、一主也、一体也。
三、三位一体说譬喻
譬诸人之灵性,具有三德:一曰含记,二日明悟三曰爱欲实则一人之性。又譬诸日焉,有轮,有光,有热,总一日也。譬诸水焉,能湿,能寒,能下,总一水也。此三位一体之说也。
四、天主三教
人诚明知三位是真实理,则知巍巍天主非无思无为者。殆自开辟,以至末造,无所不照察,无所不运量者乎。既常照,又常运,故千古人性,一时俱在现前。即知上古时醇,宜性教;中古渐开,宜书教;后代人性大坏,虽圣贤书教亦难转移,非以身为教,不易行其救拔矣。故降生之事,从开辟时即默启于神人,传述于圣笔,后来一一符应,非待至其时始有其事也。
五、耶稣是天主
问:降生为第二位费略,果主何意?
又,耶稣在世,日日敬奉天主,若天主是一,岂自奉自己耶?
答曰:一体者,本不得分三位,则各有所重。罢德肋称全能者,为万化主;费略称全智者,为救世主。故罢德肋化成天地人物,而费略乃降世立表赎罪。信经云:我信其惟一费略,耶稣契利斯督,我等主。我信其因斯彼利多三多,降孕生于玛利亚之童身是也。要之罢德肋,未尝不在人世;降生之天主,未尝离得罢德肋。如树木一本三枝,其枝叶花果,虽各自敷荣生意,总由一干,无可疑者。
六、耶稣奉主之意
其耶稣之奉主,一来是以身立表;一来耶稣性兼天主之性,性与主合,如子依父,不得不事。身是圣母所生之身,身是人类,以卑奉尊,不容不事。吾教所传奉弥撒礼,是耶稣在世奉罢德肋之旨,义理最深,利益最大,学者诚不可不讲也。人只有三位难明,非可辩说而得,非可义理而通。要在信心,要在潜悟,又须耐久默求,天主加其力量,有时忽然而通,一得俱得,如上所问诸疑一朝冰释矣。
第十九节 十字架
答被钉而死因以十字架为教条
一、被钉十字架以救赎人罪
或问:上言天主降生,理已可信,至被钉十字架,天主为无能矣。无能宜亟讳之,谆谆举以为教,此心想所不到也。
答曰:据人心想,必谓天全能,宜大显威神,无可加害。即加害者,必极恶之人,何不反中其身。而自甘受刑,於理无当。嗟嗟!此正犹人之见,不足以知天主也。若欲反中於人,何如弗受於事更易。岂知耶稣出世,原为救赎人罪。兴此大事,发此夫愿,受刑受难,原其自择,非迫於不得已也。将举万方万世之罪,归并一身;而以一身之受苦受难,消尽万方万世之罪愆。此事岂同小可?奈人之罪恶,无所不有,刑罚无所不犯,则代之受者,亦宜举世间无所不有之罪苦,总萃一身,乃可偿补无歉。故当时十字架上之伤之痛笔不能尽,口不忍言,天主犹谓未足也。
二、以身相代至仁至义
或曰:天主至仁至慈,何不竟赦人罪,以身代之何为?
曰:有罪不赦,是谓不仁,不仁非主心也;有罪径赦,又为不义,不义非主法也。宁过於仁,无过于义,世法有此姑容,天网决非偏漏。欲求至当,无如身代。使人知有罪,天主不轻赦之,直自代受之,如何敢犯?仁之至义之尽也。
三、一身可以遍偿世罪
或曰:“万方有罪,罪在朕躬。”古只有此语,岂真一身可以遍偿?
曰:天主权衡,一毫不爽者。凡人重罪,莫过违主命。将此罪秤量,无可比度,必有与主命相当者,方足销除,则无如耶稣自身也。必有大善大福与世罪相当者,方可准抵,无如钉十字架功劳也。请详言之,有人於此,得罪国王,必力等国王者,可以解之。得罪天子,必力等天子者,可以解之。进而得罪天主,必能均天主,可以解之。耶稣一身人而天主者也,四方万国,皆天主所造成,则以耶稣与世罪较,世罪又其小小者。大可包小,岂其不能解乎?
四、十字架大善大福解
或问:十字架称大善大福,吾则未解。
曰:此非口舌能诵扬,略举数端。
(一) 尊肯降卑,为至善。语尊,谁如天主者?
(二) 有德不居,为至善。语德,谁如天主者?
(三) 以德为罪,忍辱不较,为至善。忍辱,谁如天主者?
(四) 以死为人,为至善。耶稣之死,通是为人,毫不为己,爱人谁如天主者?
(五) 能赎人罪,为至善。耶稣一死,万民宿罪全除,救世谁如天主者?
(六)在世立表,为至善:耶稣三十三年,示脱罪之路,开上天之梯,立功谁如天主者?
善即福也,知大善即知大福矣。今人止知十字架为受刑之具,受刑为不得已之事,故以为下劣,为诟病。又不认钉十字架者,真实天主,故只草草看过。若明明认是天主亲身受难,出自本愿,则上所言善福数条,诚千古圣神未有之慈悲,无方之普救。
五、被钉之功过于化成天地
西经论被钉之功过于化成天地。盖化成只是用意,今亲身降临,更难也。化成万物,养人肉身;今救人灵魂,脱人心罪,更精也。万物不自专而顺主命,化成无难;惟人自专能逆主命,转移极苦,更难也。耶稣不降生,人类生者必死(指不能升天);既降生,人性死者复活(指能升天);更超越也。而大枢纽,大窽会,总统在十字架中。义理无穷,故特尊之以为教也。
六、十字架神通问答
或曰:凡教务欲流通,其益始广,十字之外,更有神通妙用,如佛经所载,岂不更易动人?
曰:会士守其师传,本教所重者,不以世之所弃而略言;本教所无者,不以时之所趋而增益。宁莫我知,何忍迁就。况如神通之说,不知有无。即诚有之,令人艳慕驰鹜,不过增长骄慢,厚集恢张,於实修奚关焉?心求日上者,德日下者也;心求日下者,德日上者也,此会士之所守也。然吾主降生,实多异迹。大抵在世,全立人表,故事多卑近,令人可师;复生而后,全是显圣,种种神工,又须别论也。
第二十节 耶稣是天主
答耶稣疑至人神人,未必是天主条
一、天主绝非至人神人
高视天主,疑其必不降生;卑视耶稣,疑其必非天主;迁就两者之间,非主,非人,则以为至人,神人。皆凡夫之臆说,非穷理之极解也。盖天主与人,其性体不同,其分量大异,犹如沧海之与一沤,千古之与一瞬,曾不得比而同之。从古至人称神者,岂不迥绝人类?然止做得人世间事,尽得为人的分量,而人事之外,不能令地生一草,天降一粟,人产一卵。即从古开天圣人,不过举已生已有之物,节宜转徙。如金木具,而圣人取以作室;水火具,而圣人取以烹饪;百谷百果具,而圣人取以供食用。谓之代终,谓之辅佐,则可;若化无为有,变死为生,即萃千古神圣于一堂,不能成一事也。曾是人可拟於主,主可混於人乎?
二、天主降生因缘验证
若降生西国,西国又从来穷理之邦,西士笃信决非偶然。在未生前,有美瑟等圣人受天主默启,预知其事,具载《玻罗弗大》之书,后来靡事不验。
(一)择大圣玛利亚为之母,童身而生。
(二)将孕时,天神嘉俾厄尔前来报期。
(三)既生后,有异星出现,其大非凡。
(四)三皇在数千里外,望星来朝。
(五)敛其全能,处於极卑、极困之处。
(六)自发大愿,代世赎罪。
(七)择取钉死之刑。
(八)死后三日,自坟墓中复出住世四十日,与人传道、说教。传毕白日上升,有目可见,有耳可闻。
(九)宗徒皆渔夫常人,初无学识,后皆灵异,走万国,作开物成务之圣人。
(十)所立教法,皆耶稣当日躬行传之后世,万圣人不可易。
(十一)生平行事,全显天主真性。瞽者命视即视,聋者命听即听,喑者命言,即言痿者命起,即起死者命生即生。
(十二)此何等事,而可云至人神人。子欲将至人、神人一语,抹煞降生因缘耶?
三、天主升天后之验
至升天之后,有不见者,尚不信之,欲毁其教。而宗徒笃信弥坚,宁舍身命以证此教之真。愈杀戮愈,感奋争死者至千万人,谓之玛而底而。然后举世大悟,一信不疑。
四、耶稣是天主以信为本
已上所言,不过圣迹中万分之一。即赞扬耶稣,举及神奇,亦圣性中,自不容掩,非以此当全能。若全能而可言,尽非天主矣。即论天主在世,平平常常不异庸人,此正以身率人极高极妙处。夫火能不热,水能不寒,汞能不流,金石能悬空不坠,此不现其能,正尔绝奇希有。世或不识,以卑浅疑之,此真凡夫之见,不足测天主,并不能 窥圣神矣。夫凡夫之见,疑骇降生,必视天主顽然不灵。民生罪福,通不关心。所云“出王游衍”,“陟降临汝”通是虚谈。即不畏天命,亦无不可,以此不信降生,名曰尊天,而实亵天矣。又拘儒执泥常理,浅律耶稣,则圣人必得其寿,何止三十三龄?圣人无死地,何至被钉十字架?圣人过化存神,成聚成都,何至遭尽谤毁?圣人不语怪神,何至复生后,叠显神奇?即称耶稣为圣神,恐亦非子心之所安矣。故能信,则当直认天主,不必更云圣神;不信,即官尽扫实见,全归灭无,圣神之名,并可不立。二者将何从耶?
第二十一节 圣公教会
答耶稣为公教诸圣相通功条
一、天主教为公教
人知中国之内,有释道异端;不知九洲四海,如此教甚多,名目各别。或一时所尊,或一方所贵,或依附名理,或殉人私意,故有此之所立不能通彼,前之所说不能信后,不得为公教。惟主一而已。万国共戴一天,共仰一主。予之形躯,为人复予之万物,以养其形躯,赋之灵性,为形躯主。兼赋之义理,以美其灵性,万国无异同焉。有生之伦,皆知为天主恩,则皆感之而不忍贰,敬之而不敢亵,若出彝性,自不可解,不教而能,此谓大公。异端起,而其教始分;异教尊,而其念始夺。乃一念顾畏上帝之忧,隐隐在中,终不可泯,晦中有明,判中常复。益知公德在人,其尊惟主。谓之公教,谁曰不宜。
二、圣神相通功
又云:圣神相通功,何也?
曰:此说似中国主未启,西教学者人人晰之。有在天之圣神,有在世之圣神,皆体备万善,不欲自私,愿分所有,与人同德。不啻磁石之恋针,琥珀之引芥也。惟人不知向慕,机缘无由契合耶。契利斯督降生,立撒格辣孟多有七端,依其教而行,悉有诸善,人类即有形之圣神。圣神即无形之善类,在世在天,通一无二,非且一方,即四海九州同在教中,修习之功德,於我同有分矣。岂惟一世,即往古来今,同在教中,已成之功德於我,均有分矣。盖缘教是耶稣所设,命是天主所定,自非思议所及。即不能通其理,天主有命,不可疑也。
三、真教之真
昔人有问:教孰为真?
答者以十二种别之。
(一)一曰真主之教为真。(谓世教皆人所立,不能无缺,惟主为真主,所立之教与人不同。)
(二)二曰圣而公为真。(圣不易言矣。普天之下,咸尊一主,曰公另有全篇。)
(三)三曰最先之教为真。( 自有人性,即知敬天。)
(四)四曰古今不间为真。
(五)五曰多圣人之为真。
(六)六曰万状攻不能破为真。
(七)七曰经传义理归一为真。(非如别学,权实互异。)
(八)八曰有真超异显迹为真。(超异不足表章,性体所露,自不容泯。)
(九)九曰预言未来不爽为真。(人知降生为后来事,不知开辟之初,即预示其兆。)
(十)十曰奉教者为教舍命为真。(舍命为证教之真也,故今西国无有贰信。)
(十一)十一曰能释罪救人为真。(卷内另有全篇。)
(十二)十二曰能主张内外赏罚为真。(内谓灵性,外谓肉身另有全篇。) 知此为真,疑亦无从着矣。
四、圣神之功
或问:如何谓圣神之功?
曰:闻之人有三种性光。良知、良能,谓之本性之光,即不在教,人人有之。既奉圣教,笃信勤行,天主又加宠,名阨辣济亚,明悟爱欲,益增力量,谓之超性之光,惟善人有之。至死候,天神降接,又加四种德力,为升陟阶梯,谓之真福之光,惟至死不犯诫人有之。此三种光,皆圣神自具,人能信奉,与圣神同德同德,则机神自合,如万灯相照,重重摄入,应有相通之理,非待人力强为之合也。世人妄恃己能,不祈主佑,自同魔属,其为堕落,固亡足论。称性修为,不信若启若翼,如龙不乘云,豹不泽雾,鹏不借风,必不能成其变化。不进此解,虽穷年矻矻劳苦无成。所以通功之义,西士甚珍,非同臆说。况学者自验,有一分信力,得一分宠佑,随试辄见。如答桴鼓,如配影形,非敢自诬诬人。则死候神人相接,自同一理,通功何必疑哉。
第二十二节 罪得赦免
答遵其教者,罪过得消除条
一、天主教赦罪之法
问:有罪必罚,理无虚赦,故天主宁身受刑,代人赎罪,何其严也。今西教有撒格辣孟多,奉其教者,即得赦除诸罪,何其易也。设过狡者,知有此法,尽力为非,为讫又解,解讫又为,不几以解悔为戏侮,而与於不仁之甚乎?
1、天主赎人原罪
曰:是皆不然,前后皆主命,毫忽无差焉。先之代赎,赎其首祖以来所遗之原罪,即坏性之根,造罪之种者是。赖十字圣架之恩,已免此罪。
2、告解赦人本罪
而既免之后,能保人性之不复犯乎?再犯而无以拯之,则已醒复迷,已超复堕,救世前功几於尽弃。则又为将来人类,更立一法。耶稣在世,亲定教规,有撒格辣孟多之七端。其中有名拔弟斯摩者,是初入圣教,付其圣水,以洗其从前之罪。有名白泥登济亚者,是既入教后,再有犯戒,圣水既难再领,前美又难弃捐,则容人痛悔,誓不重犯,审其意念果真,则为之诵经,及致罚以解之。
3、告解之法真实可信
此法既耶稣所定,万品受成,如是者能解乎,不能解乎?迨耶稣期满升天,又于宗徒中选第一圣德者,代居己位,谓之教化皇,位在国王之上,代代传贤,有官天下之风。既是天主所命,又第一圣德,则依法解罪,非教主赎之,天主赎之也。如是能解乎,不能解乎?又教化皇止于一人,岂能传教万国?则又择圣德副己者,立为畀斯波。畀斯波又择极有学术、有行谊者,命为撒责尔铎德,以行教於万国。入中华者,如利玛窦以后诸人,皆中铎德之选者也。其人皆教皇之所选择,其德即天主之所简在。彼依经依教,为人忏解,非口吾力能脱恃,天主有命云尔。如是者能解乎,不能解乎?既一心求解,誓不重犯,己先改除矣。犹必量其所犯、重轻,或令刻责自己或限届出财济贫,或多诵经茹斋,以劳苦其身心,使人常念解之非易,犯之亦不容轻也。
二、天主教告解非同佛教忏法
或曰:佛教中亦有《忏经》,有拜忏法,与此同否?
曰:不同。凡忏罪要先取自心,要祈天主宠宥,要导告解。定规三者,缺一罪不可忏。今不责人定心,亦不专忏某罪,止沿袭旧仪,殉情陪奉,其积垢隐愆,通未举以对越,是输情伏罪之小耻,尚嫌不为,望其一断永断,尽灭前非,定无是理。故有跪拜终日,忏礼巳毕,茫不知所忏为何事也。是谓增罪,非云解罪。至所靠福力,则梁武造成之《忏经》,所奉导师,不皆学行双全之宿德,则其能解与不能解,世必辩之。欲与西教同类,而称恐不然也。
三、定心忏悔以消罪
问:人果定心为忏某罪,罪可消否?
曰?此当全以理论。凡人未领圣水,其旧罪必多,既领圣洗,其新罪必少。罪少,故明知某罪,历历在心,自不能容。若洗而犹多,多而冥然不知,是有意犯戒,不但前功尽弃,其罪甚於不在教者,明理之士必不敢也。惟人定心摘拣某罪,悉心倾吐,更无不实不尽之处,即此一念,全与天主相合,天主安得不赦之?若言知有此法,解而又犯,犯而又解,以解犯为戏侮,即此正是极大罪恶。解罪时,必明言之,必深悔痛改之,安得再犯乎?此皆不信者,设为此论,妄相驳难果以真信入门,虽甚恶人,无敢作此狡狯者,请姑试之可也。
第二十三节 临终告解
答命终时解罪,获大利益条问
一、临终告解为救人灵性
西士言无妄证,人服至诚,独遇人病厄,许为救解,往往即得死亡,何云能救,不几以空言示虚惠乎?
1、心病与身病不同
曰:会士所谓解,解其心病,非解其身病也;所谓救,救其罪过,非救其死亡也。如受病应死,则死乃天主所命,谁能改移。设寿心求延,死必求活,是与造化争衡,外道异端,容有此说,西教无是也。
2、灵性与身体之喻
盖天主生人,付有二分,一分为肉身,风寒暑湿能中之,是为身病;一分为灵性,世俗、肉身、魔鬼三仇能中之,是为心病。二者截然不相混乱,不知者误认为一。西教则设为多喻,身如舟,性如长年,舟载长年,长年去而舟亦随敝矣。身如屋,性如主人,屋庇主人,主人亡而屋亦就颓矣。是二物原可合可分,合则生,分则死。世人惟认做一物,故忙忙碌碌,一生只照顾肉身,而至尊至贵之灵性,反撇却一边,犹之舍长年以奉舟,弃主人而殉屋,岂不哀哉?
3、耶稣立教,为来救人灵魂
耶稣立教,专来救人之灵魂,凡三十三年,在世之所亲讲,复生后四十日之所亲谕,十二宗徒传教与千圣万贤之所阐绎,无非将人已坏之灵性,刮除洗涤,复还原初。而肉身之可长延,疾病之可不死,未尝不在,卒无一言及之。
4、临终解罪极为重要
解罪之事,平日固是谆谆,临终尤宜汲汲。盖一息尚存,犹可发心祈求。悔改有一分之至信,即有一分之解力。故撒责尔铎德每依教规,及时解之。一藉天主降生福力,二藉本人自新诚恳,三藉司教奉命解释。如别篇所详者,不问罪轻罪重,皆可得免,得免如甚小孩孺,纯然洁净,生固无愧,死得生天,故以为极幸云。惟过此一会,咽喉气绝,再无可为。何论侯王之富贵,何论圣贤之子孙,无力挽回,骈首就狱。故临死之候,系人鬼关头,福祸吃紧,是以西士极重之。有可从事,虽极寒极贱,下至病丐残废,臭秽不可近之人,一有所闻,摄衣从之,雨夜远途,徒步之劳,不惜也。原为救其灵性,而昧者认为肉身。肉身不救,遂谓解之无益,岂不愚甚矣哉?
二、人身与灵魂之别
或曰:人身只有这个,在目为视,在耳为闻,在口啖食,在鼻嗅馨,在手执持,在足运奔,形神总是一物。古德已有明言,判然离岐,恐无定据。
1、形神判然不同
答曰:如上所云,人与禽兽同之,皆肉身之一分,灵性不与焉。所谓灵性,不徒见色,且别所见为何色,色中所具为何理,及我处此色者,有可否从违之不齐。此与一照而俱尽者,其分大不同也。推之口耳等皆然。禽兽有觉魂,故与人同;无灵魂,故与人异。正缘人混一形神,究竟必混一人物,学术大缪,皆原于此。
2、当以神役形
然又有说,神之与形,其体判然二物,其用递相为君。
何谓判然二物?形血气,神虚灵;形嗜欲,神义理;形滞浊,神升清;形一往,神万变;此不可得同者也。何谓递相为君?如凡夫认定肉身役神以从形,则形为君,流为恶类,生同禽兽,死归地狱者是也。君子认定灵性役形以随神,则神为君,究成善类,生为圣贤,死为天人者是也。二之相去远矣,而递为君臣,颇似不分,故人误以为一耳。
三、命终解罪,获大利益
西士以肉身之修短,听之主命;以病疾之去留,听之良医;惟以心病之当痊,听人之自浣濯、自针砭,并听能医心病之铎德。心病解,而生顺死安,无复遗憾,所谓夕死可矣。故命终解罪,获大利益,实事实言,总无妄证也。
第二十四节 十字架之功
答十字架威力甚大,万魔当之立见消陨条
一、圣体在架,功德全备
以世法言,十字架,刑人之具,人所畏恶也。乃西国独珍此事,谓之上善圣迹,无过十字。此自有说,盖刑及恶人,谓之平常;施之无罪,则骇矣;施之善人君子则大骇矣;施之圣人神人,则骇不可言矣;况等而上之乎?无罪之刑,加之平人,已为非常;加之士大夫,则骇矣;加之公卿,则大骇矣;加之国王天子则骇不可言矣;况等而上之乎?绝世希有之事,至十字而极。后世对此架,谓之圣体在架,万世犹新。感动人心,莫切于此;万全功德,莫备於此。
二、西国之教以十字为号
西国之教,即以此架为号。一日之间,凡作事用功,必先书“十”字於额、於口、於胸,以净其身口意,而后有营为。经籍所载,皆十字起首。今观释经卷首,皆有“卍”字,亦见“十”字流传西竺,未尝不共尊也。
三、十字威力可以理测事验。
万魔当之,无不立陨。此非窽言,一者可以理测一者可以事验。
1、理测
理测者,世间惟正邪二途,正则自与正合,邪即不能胜正。如寒冰不能当烈火,目力不可敌太阳,自然之理也。
2、事验
事验者,百闻不如一见,人言不若亲历。善人在患难中,矜持“十”字,甚有得力处,往往奇验;庸愚被魔附体,转念持号,魔即立遁;或己力不能,敦请主教会士,洒水持号,应手而除,此百试而百不爽者。今人不信西教,只用此一事,便可勘对虚真,此所谓事验也。
四、十字之功难以尽述
惟人见事验而信,不若不见事验而信。故会士每有神奇,通不置颊,恐人专信显应,失立教初意耳。若西经称扬“十”字,功难尽述。有用之阐法,而万神百灵,无不拱手听命者矣;有用之临阵,而猛将雄兵,无不屈首受降者矣;有用之降大灾,施大福,而城廓人民,时有顷刻变化者矣。诸如此类,更仆难宣,盖天主降生之功,胜於开辟天地。其功之得成,由於受难;难之所罹,由十字架。则自应有威力,第恐人妄用,济其私欲,天主断然不许。又不可以验不验,信其理之有无也。
代疑篇下卷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