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穆耳13年的统治自始即以守成为基调。作为忽必烈帝国的直接继承者,铁穆耳汗和他的臣民一样期望成为他祖父统治模式的守护者。在1294年5月10日颁布的即位诏书中,新汗正式宣布他要奉行和保护忽必烈朝的成规。[1] 这成为他统治期间的基本准则。
铁穆耳朝的守成性质明显地表现在主要政府机构的官员人选和重要政策两个方面继续保持忽必烈晚年的格局。除了赐给忽必烈朝的蒙古高官荣誉爵号外,铁穆耳汗在他的政府中保留了忽必烈在1291年吐蕃权臣桑哥失势后为缓解桑哥财政政策影响而任命的大多数中书省宰臣。[2] 完泽还担任右丞相并且是独相,直到1298年才任命哈剌哈孙(1257—1308年)为左丞相。
铁穆耳在位初期的首要人物完泽,主要是因为他谨慎和宽厚而不是因为他的才干而成为朝廷重臣。[3] 出自著名的蒙古斡剌纳儿部的哈剌哈孙则不仅以他的才干和正直著称,还以雅重儒术而闻名,在完泽1303年去世后,他成为朝廷中最有影响的人物。[4] 铁穆耳朝初期的另一个有影响的人是康里大臣不忽木。[5] 不忽木成长于宫廷中并在国子学中受到理学大师许衡(1209—1281年)的教育,他是有元一代最有名的非汉人儒士官员。他先任平章政事,后任御史中丞,在铁穆耳朝主要起为儒学辩护和规范朝政的作用。
这些蒙古和色目重臣得到了一群汉人官员和回回理财者的支持。汉人官员包括何荣祖、张九思(1242—1302年)、梁德珪(1259—1304年)和何玮(1254—1310年),他们有着不同的思想信念和政治背景。在回回理财者中,麦术丁和阿里曾是忽必烈朝阿合马和桑哥手下的官员。但是最突出的回回人是著名的回回大臣赛典赤赡思丁(1211—1279年)的曾孙伯颜,拉施特说他是“极尊贵、有权势的大臣”,任撒希伯底万,撒希伯底万在波斯语中通常指财政大臣。[6] 显然铁穆耳是在继续奉行忽必烈保持中央行政人员的种族和思想平衡政策。
完泽和哈剌哈孙掌管下的行政机构采取了确保政治和社会稳定的政策。在财政方面,废除理算欠税是桑哥失势之后已经采用的政策。[7] 铁穆耳朝继续施行这一政策,并且几次免除部分地区或全国的差发和赋税。[8] 铁穆耳汗强烈反对为增加收入向民众征收任何额外的赋税,他于1302年下令禁止征集除赋税定额以外的任何东西。[9]
在思想方面,铁穆耳的政府表现出对儒学和儒士的尊重。铁穆耳即位后不久,即发出崇奉孔子的诏书。[10] 主要在哈剌哈孙的推动下,新建文宣王庙于大都,并徙国子学于其中,同时增加了国子学的学生。[11] 哈剌哈孙与儒士关系特别密切,据说常在裁决大政时征求儒士的意见。[12]
[1] [653]《元史》,卷18,第381—382页。
[2] [653]《元史》,卷112,第2803—2813页;[689]屠寄:《蒙兀儿史记》,卷157,13a—18a。
[3] 关于完泽,见[622]苏天爵:《元朝名臣事略》,卷4,1a—2a;[653]《元史》,卷130,第3173—3174页。
[4] [623]苏天爵:《国朝文类》,卷25,1a—10a;[622]《元朝名臣事略》,卷4,2b—7b。
[5] 关于不忽木,见[607]赵孟頫:《赵孟頫集》(任道斌编校),第158—162页;[653]《元史》,卷130,第3163—3173页。
[6] [407]波义耳:《成吉思汗的继承者》,第322页。
[7] [653]《元史》,卷18,第383页。
[8] [653]《元史》,卷96,第2470—2476页。
[9] [653]《元史》,卷20,第440页。
[10] [653]《元史》,卷18,第386页。
[11] [653]《元史》,卷20,第441页;卷21,第467、471页。
[12] [653]《元史》,卷136,第329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