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妥欢贴睦尔的出身,还不能够完全肯定。1340年他正式宣布他是忽必烈的合法后代,是忽必烈的第六世孙,是被刺杀的明宗和世■(1329年在位)与哈剌鲁妃的长子。而早先文宗图帖睦尔(1328,1329—1332年在位)发出的上谕(由当时最受尊敬、颇有影响的汉人儒生虞集起草),称妥欢贴睦尔并不真是和世■的儿子,这显然是根据妥欢贴睦尔的乳母的丈夫的说法。[1] 此外还有一个被广泛接受的故事,说他的父亲是宋朝皇帝的后裔,母亲是一位穆斯林,和世■收养了他。[2] 因此,妥欢贴睦尔10岁时被流放到高丽海岸附近的一个岛上,12岁时迁到今广西桂林,跟一个和尚学习《论语》与《孝经》,交了一大群猴子朋友,猴为他的生肖(他生于1320年)。他在此过了一年,直到被召回继承皇位。
文宗图帖睦尔1332年9月去世,妥欢贴睦尔年仅6岁的异母弟懿璘质班继位,但只统治了两个月,12月就去世了。以后的七个月里皇位空缺,在此期间大都的那些能左右拥立的要人们都在为各自所中意的候选人而明争暗斗。燕铁木儿及其家族是最强的政治集团,他们支持图帖睦尔的小儿子燕帖古思。其母卜答失里认为燕帖古思太小,建议他做妥欢贴睦尔的继承人。她的目的终于达到了,部分原因是燕铁木儿得到允许将其女儿嫁给妥欢贴睦尔,而更主要的原因则是她赢得了篾儿乞部人伯颜的支持。伯颜在当时几乎是政治上最有势力的人,他已得到很高的职位(中书左丞相),兼任知枢密院事,并在各宿卫及内廷机关中主事。由于帮助妥欢贴睦尔登基成功,他于1333年终于获得了最高的文官职位——右丞相。1335年他成为大丞相,直到1340年被赶下台。
很明显,妥欢贴睦尔扮演的是临时傀儡的角色。他是一个13岁的孩子,又没受过训练,从法定意义上讲还是非正统的,自然容易被取代;实际上他被规劝呆在暗处,不直接参与对帝国的统治。后来他曾说当皇帝的最初几年总是处于畏惧状态,这话在一定程度上是真实的。他的统治在不稳固的基础上开始,却维持了一个长时期的统治,即使这一统治或多或少是被动的。
丞相伯颜搞了一次血腥的袭击,1335年夏季他杀掉了他以前的同党燕铁木儿所有的家属,把他们都说成有叛逆罪。然后他采取了一个特别的行动,用《元史》上的话说,就是打算“用国初故事”。[3] 妥欢贴睦尔的年号改为“至元”,与忽必烈1264年至1294年间的年号一模一样。伯颜的用意显然是通过改年号重现元朝初年的盛世。这意味着什么呢?为什么他要这么做?
伯颜的个人经历可以提供一些线索。他和他的祖先都曾担任怯薛歹,世代充当大汗一家的家仆。伯颜年轻时是皇子海山的卫士。他在草原战争的最后阶段(1300—1306年)表现英勇,传统的诸王大会忽邻勒台授予他拔都(勇士)称号。后来海山当了皇帝(庙号武宗,1307—1311年在位),伯颜历任朝中的高官和汉地军队中的指挥官。1311年以后,他在行省任职并卓有成效,这期间他将皇帝赏赐给他的大片农田捐献给怯薛以及元朝宫廷喇嘛。1328年他成为海山之子图帖睦尔(文宗)即位的一个主要支持者。至少在初年,伯颜像《元史》本传所描写的那样:“弘毅深沉、明达果断”。[4] 所有这些似乎都描绘了一个有长期广泛经历的贵族的肖像,他对元朝这一蒙汉混合政权中的蒙古一方有着深深的忠心,从个人、民族以及制度角度看都是如此。
显然,伯颜相信自忽必烈去世后40年来朝政一直在向并不理想的方向发展,他要重新恢复以往的局面。但是下诏改元,重新采用“至元”年号意味着什么,解释并不明确。有关上谕模糊地提到上天警告的预兆,说尽管国家仍享受着繁荣与和平,天象观测者们已注意到异象,这些异象要求政府要重新恢复忽必烈统治下“天人协和、诸福咸至”的旧典,以改进政府管理。[5] 换句话说,当官方宣布“海宇清谧”的时候,最重要、或许是令人痛苦的变化就要发生了。由于普遍缺乏危机感,由于伯颜要做的事没有得到广泛的道义和政治上的支持,也由于他的计划缺乏清晰的定义,伯颜很快就不得不用强迫手段达到其目的了。
下面要弄清伯颜自己的想法,并把它与他的众多汉人和非汉人对手所认定的他的想法区分开来,这是很重要的。
伯颜的改革有两个主要部分。其一,也是常常被忽略的,是他基于在中国进行管理的相当多的知识与经验,为减轻贫困,从总体上改进生活状况为目标的改革。宫廷支出被缩减(有时以忽必烈朝的开支水平为标准);盐的专卖比例减少;同时有意识地、不断地对全国各灾区提供及时的、适当的赈济。至此,一切都还不错。
伯颜所作努力的第二部分,是试图重建他认为是忽必烈最初规划的统治制度,但这最终证明是不可行的。这主要要求在政治、军事两方面都严格实行民族区分。依伯颜之见,这是元朝统治中国的绝对基础。为达此目的要将历史倒推半个世纪,显然伯颜在一开始没有料到这将会多么困难。
这时候蒙古人、其他外族人与南、北汉人上层之间文化、社会关系方面曾经十分单一的民族划分早已变得模糊了,它已随着复杂的民族融合而不复存在。许多有心往上爬的汉人采用蒙古名字(伯颜对此颇为不满)、学习蒙古语、与蒙古人结婚,以及通过其他方法使自己逐渐而巧妙地进入蒙古人的权力机构。而另一方面,许多蒙古人和其他外族人则与汉人意气相投。
例如,蒙古克烈部人阿荣(死于1333年),也同伯颜一样给海山当过怯薛,是一位能力很强的行政与军事长官。总之,表面上看,他的情况很像伯颜,但在文化上他与伯颜走的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方向。他喜欢赌博、打猎、打球,他也学习中国的历史,喜爱南方葱郁的山水画。他在湖南有一所被称作“梅月村”的闲居,在那里他种了几百棵梅树,[6] 并与汉人文士谈得来,关系融洽。伯颜要实行民族区别,给阿荣这样的人在民族间的个人交往上,也在升迁和事业上蒙上了阴影。所以,伯颜的计划对阿荣等人来讲毫无吸引力(阿荣曾经很伤心地跟虞集预言,伯颜不久会取消科举制度)。在上层文人当中,外族人与汉人不再能被清楚地加以区别。这是伯颜的计划在政治上遇到麻烦的核心所在。
具体地说,伯颜重申了在中国的外族统治集团的优势地位,当然还包括没收汉人(高丽人也在内)的武器和马匹。他还要从此禁止汉人学习蒙古语和其他外族语言,尽管这一措施不久就取消了。他规定官僚机构中许多领导职位只能由蒙古人、色目人充当。与其说是伯颜本人,倒不如说是那些头脑发热的地方官,下令没收所有铁制农具,并严禁演出汉人传统戏剧和说书。人们普遍相信,这位丞相曾下令在全国范围内搜括所有未婚的童男女,并诛杀五大姓(译者按:张、王、刘、李、赵)汉人。这虽不是伯颜实际上执行了的政策,但的确反映了那个时代民众的心理,反映了他的政策在汉人中引起的恐惧。
伯颜引起精英阶层强烈不满的实际措施之一,是他在1335年取消了科举考试。这实际上影响了各族考生:汉人、南人、蒙古人和其他外族人。这不但使受过教育的汉人,也使住在汉地各省的、与怯薛或在京城有影响的人沾不上边的年轻的蒙古人与其他外族人在事业上的希望化成了泡影,他们的生活和精力大多都已集中在认真准备科举考试上了。既然如此,有什么理由取消这一制度而引起他们的反对呢?
这里没有一个简单的答案。取消科举的谕旨没有大胆地说出一个理由。以后问起来,伯颜也未能给人一个满意的答复。但他主意已定,1336年和1339年都没有举行科举考试。
反对科举的人当中最能言善辩的不是伯颜,而是阿儿浑部人彻里帖木儿。他年轻时也跟伯颜一样当过怯薛,后来事业成功,当上高级行政长官与军事将领。彻里帖木儿并不极端,他有学识、有能力,在赈济方面尤有经验。关于科举,使他困扰的是财政问题。他曾目睹行省在乡试时动用驿传和紧缺的财政资源。他还要求将提供给学校贡士的庄田租转供怯薛歹衣食之用。[7]
但问题要复杂得多,绝不仅仅是个开源节流的问题。忽必烈从未举行科举考试。自从1315年实行科举以来,新登科的进士开始受到一定优待,不必在政府低级职位上与那些年轻的书记、通事们不公平地竞争,他们有(或被认为有)更好的继续晋升的机会。有了进士头衔,就是对怯薛优越性形成威胁的开始。但是进士头衔并不保证有行政才能,这是伯颜和其他很多人所目睹的。取消科举则是强调贵族世袭特权并显示实际经验重要的一种方式。在准备入仕时,虽然不排斥学习儒家经典,但已被降至次要的地位。
改革不过如此。根据贵族习惯,伯颜升为大丞相之后即开始积攒个人巨额的财富。对伯颜持否定态度的汉文文献有谨慎而详细的记载。他占有头等投下分地,同时兼管许多中央、皇宫的机构和卫军,以及世掌斡脱。1338年为伯颜祝寿的官员们拥塞了街道,以致一位年老的汉人官员几乎被踩死。[8] 大丞相通过京城街道时,由诸卫队精兵充当导从,盛大而威武,相比之下,皇帝的仪卫要寥落得多了。或许可以说,伯颜起码在表面上达到了他政治上的目标,但他也开始自满与腐化。
然而他的地位仍不牢固。伯颜很快地就发现在贵族的更上一层还有敌人。他杀掉了四个具有皇族血统的对手。其中之一名叫彻彻秃(郯王),在蒙古草原指挥军队。他于1338年被捕,送至大都,在东城门外被公开处死。这被认为是极为不义的行为。彻彻秃在京城享有广泛威信,在南方儒士当中的地位也不低,因为他有段时间曾在自己府邸任用一名南方学者,并十分尊重这位学者的建议。[9]
在汉地各省社会的底层,不祥的动乱引起了伯颜的注意。河南、广东、江西几次爆发小规模平民起义,虽然不久就被镇压了下去,但伯颜很快怀疑他们背后有更大的阴谋。1339年底,一个名叫范孟的不得意的汉人书吏杀死了一批官吏,占据河南首府汴梁。虽然马上他被捕处死,但伯颜坚持认为这一事件后面有一场更大的汉人阴谋,他下令进行最严格的调查,并要求检举每一个哪怕是稍有牵连的人,他还对占据敏感的政府职务的汉人进行了一场普遍的清洗。
这做得太过分了。树敌过多,伯颜的丞相也就做到了头。把伯颜赶下台的不是别人,正是他自己的侄子脱脱,伯颜曾给予种种优待的年轻人。1340年3月,在一场精心安排的突然事变中,伯颜所有的职位一下子都被革除,首先黜往河南,又徙南方边地,4月他死于被放逐的路途中。
[1] [277]兰德彰:《虞集和他的蒙古君主》,第111页。[653]《元史》,卷181,第4180页。
[2] [666]万斯同(1638—1702年)在《庚申君遗事》中引用了这一说法。
[3] [653]《元史》,卷138,第3337页。
[4] [653]《元史》,卷138,第3335页。
[5] [653]《元史》,卷38,第830页。
[6] [620]宋褧:《燕石集》,卷8,13—15页;[653]《元史》,卷143,3420—3421页。
[7] [653]《元史》,卷142,第3403—3406页。
[8] [648]杨瑀(1285—1361年):《山居新话》,17a。该书被傅海波译成了德文,见[115]《杨瑀》。
[9] [657]危素(1303—1372年):《危太朴集》,卷8,8a—9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