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刘氏王室漫长的历史岁月中,制定了许多礼仪来提高皇帝的地位和尊崇。如前面几章所述,[1] 从前汉立国之初起便发生了一系列事件,表现为占有帝王宝座或是受到了挑战,或是被人控制。不管这种事件的实际情况如何——我们必须记住,是在这里,在我们所看到的历史记载中比在别的地方几乎肯定地更充满了偏见——历史学家们所记述的都是天衣无缝地经过规定和授权的正式的礼仪和步骤,所以它们的有效性是不可能轻易地启人疑虑的。[2]
从面对着潜在的反对派的汉文帝即位(公元前180年)起,直到汉献帝的被废黜(公元220年)时止,皇帝的登极、被废或自动引退,都被形容为尊崇和庄严的大事。皇帝的继位是由于当时显要的政治家和官吏们参议的结果。凡挑选来准备御宇的候选人在最后听从官员们要他登上帝位的明确意志以前,都要宣示于众,庄严地表示他没有能力临御,或者在道德修养上有缺点。这种谦让的表示已变成了公式套话;有时甚至要谦让再三,极尽礼貌之能事,然后才打消谦辞之意。
与此同时,那些可能亲身经历皇帝登极以实现其雄心的国家大臣们就应该排在百官的前头,一丝不苟地按照该大典的礼仪行事。在废黜某君或者直接邀请皇室某人为君这种罕见的情况下,决定是由所有大臣联署的文件或表奏来表达的。最高的道德准则便是要改换皇帝所持的理由。[3] 有时也有迹象表明,所涉及的诸多原则有互相抵触之处,或者因不同候选人的利害冲突而可能被他们营谋私利地加以利用。汉昭帝死的时候(公元前74年),有人认为不足以保证长子能继承帝位;在有些情况下,兄长可以被其弟所取代。[4] 公元前8年又出现了亲等关系的问题,因为那时必须在皇帝的异母弟和胞侄之间决定一个谁是最合适的人选。[5]
在皇帝去世的时候有时会出现体制上的困难,或者在继承权发生疑难时也会出现这种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会没有能够决定国务的天子。如果需要建立一种被认可的权力来决定国政的话,皇太后可以充当这个角色。早期的一个事例发生于公元前74年,它的程序像是一个精心安排的闹剧,目的在使当时政治家们的决定合法化。皇太后只有15岁,她要庄严地予以批准的帝位候选人是不幸的刘贺。但是,还是由于这位皇太后的权力,20天以后刘贺又被废黜,而刘病已——即后来的汉宣帝——被应召即皇帝位时年仅18岁。[6] 在后汉时期,这种权力后来给予了一位皇太后,它以后很可能会加强某些皇位竞争者的地位。
皇帝继位之际是有许多正式手续要履行的。皇权的物质象征验证文件的玺,多半以玉为之,而且有专用名词。[7] 摘走了玺便是终止了某某人的权力,而要夺取它是不能没有斗争的。[8] 皇帝即位时要斋戒沐浴,或者去祭告宗庙以显示王朝的千秋万祀之盛。上面已经说过,皇帝还要亲自主持其他宗教仪式,即是或者要祭祀五帝,或者要祭天,或者还有不常见的是要登泰山举行封禅大典。[9]
皇帝的尊祟地位也用制订礼仪等其他办法来加强。汉朝开国不久,汉高帝的一位顾问叔孙通便批评朝廷缺少应有的仪节;他获准制订条款来纠正这种不正常的状态。关于皇帝威仪的规定后来也被详细地制订了出来,使皇帝在起居的许多方面都能突出他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在其他方面,礼文条款也表现了社会的分野,并且设法加强了皇帝高踞全国人人之上和官僚阶层之顶的意识。5
[1] 见本书前面第2—5章。
[2] 见鲁惟一:《秦汉两朝皇帝的权威》,第101页及以下。
[3] 《汉书》卷八六,第2937页及以下诸页;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119页及以下诸页。
[4] 《汉书》卷六八,第2937页。
[5] 《汉书》卷八一,第3354页及以下诸页;《汉书》卷九七下,第4000页及以下诸页。
[6] 《汉书》卷八,第235页及以下(德效骞:《〈汉书〉译注》第2卷,第199页及以下);《汉书》卷六三,第2765页及以下;《汉书》卷六八,第2937页及以下;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76页及以下。
[7] 此即“玺”;此名词专为皇家所用,见南京博物院:《江苏邗江甘泉二号汉墓》,载《文物》,1981年第11期,第10页。关于前汉一位皇后的玉玺,见秦波:《西汉皇后玉玺和甘露三年铜方炉的发现》,载《文物》,1973.5,第26—29页。
[8] 《后汉书》卷六,第250页;《后汉书》卷十下,第455页。
[9] 见本书前面第12章《帝国的崇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