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纪二
东观汉记卷二
纪二
显宗孝明皇帝
孝明皇帝讳阳,〔一〕一名庄,世祖之中子也。〔二〕建武四年五月甲申,〔三〕皇子阳生,丰下锐上,颜赤色,〔四〕有似于尧,上以赤色名之曰阳。〔五〕年十岁通春秋,〔六〕上循其头曰“吴季子”。〔七〕阳对曰:〔八〕“愚戆无比。”及阿乳母以问师傅,曰:“少推诚对。”师傅无以易其辞。母光烈皇后,初让尊位为贵人,故帝年十二以皇子立为东海公,〔九〕三岁进爵为王。〔一0〕幼而聪明叡智,容貌壮丽,〔一一〕世祖异焉,数问以政议,应对敏达,谋谟甚深。温恭好学,敬爱师傅,所以承事兄弟,亲密九族,〔一二〕内外周洽。世祖愈珍上德,以为宜承先序。建武十七年十月,诏废郭皇后,〔一三〕立阴贵人为皇后,以上为皇太子,〔一四〕治尚书,〔一五〕备师法,兼通四经,〔一六〕略举大义,博观群书,以助术学,无所不照。〔一七〕中元二年二月,〔一八〕世祖崩,皇太子即位。〔一九〕帝即祚。〔二0〕长思远慕,至逾年,乃率诸王侯、公主、外戚、郡国计吏上陵,如会殿前礼。正月,上谒原陵,〔二一〕梦先帝、太后如平生,亲率百官上陵,其日降甘露,〔二二〕积于树,百官取以荐。会毕,上伏御床视太后镜奁中物,感动悲涕,令易脂泽妆具。左右皆泣,莫能仰视。长水校尉樊鯈奏言,〔二三〕先帝大业,当以时施行,欲使诸儒共正经义,颇令学者得以自助。于是下太常、将军、大夫、博士、议郎、郎官及诸王诸儒会白虎观,讲议五经同异。明帝封太后弟阴兴子庆为鲖阳侯,〔二四〕子博隐强侯,〔二五〕阴盛为无锡侯,楚王舅子许昌龙舒侯。永平二年正月,〔二六〕上宗祀光武皇帝于明堂,上及公卿列侯始服冕冠、衣裳。祀毕,登灵台。〔二七〕三月,〔二八〕上初临辟雍,行大射礼。〔二九〕十月,上幸辟雍,初行养老礼。诏曰:〔三0〕“十月元日,〔三一〕始尊事三老,兄事五更,〔三二〕安车憙轮,朕亲袒割牲,祝哽在前,祝噎在后。〔三三〕三老常山李躬,〔三四〕年耆学明,以二千石禄养终身。五更沛国桓荣,〔三五〕以尚书教朕十有余年,其赐爵关内侯,食邑五千户。”甲子,上幸长安,〔三六〕祠高庙,遂有事十一陵。历览馆舍邑居旧处,〔三七〕会郡县吏,劳赐作乐。有县三老大言:〔三八〕“陛下入东都,臣望颜色容仪,类似先帝,臣一欢喜。百官严设如旧时,臣二欢喜。见吏赏赐,识先帝时事,臣三欢喜。陛下听用直谏,默然受之,臣四欢喜。陛下至明,惩艾酷吏,视人如赤子,臣五欢喜。进贤用能,各得其所,臣六欢喜。天下太平,德合于尧,臣七欢喜。”帝令上殿,〔三九〕欲观上衣,因举虎头衣以畏三老。上曰:“属者所言我尧,削章不如饱饭。”十一月,〔四0〕诏京兆、右扶风以中牢祠萧何、霍光,出郡钱谷给萧何子孙,在三百里内者,悉令侍祠。〔四一〕永平三年诏曰:〔四二〕“登灵台,正仪度。”春二月,〔四三〕图二十八将于云台,〔四四〕册曰:“部符封侯,或以德显。”秋八月,〔四五〕诏曰:“琁玑钤曰:‘有帝汉出,德洽作乐,名予。’”会明帝改其名,郊庙乐曰太予乐,〔四六〕正乐官曰太予乐官,以应图谶。十月,〔四七〕上与皇太后幸南阳章陵,周观旧庐,召见阴、邓故人。上在于道所幸见吏,劳赐省事毕,步行观部署,〔四八〕不用辇。〔四九〕甲夜读众书,〔五0〕乙夜尽乃寐,先五鼓起,率常如此。四年,〔五一〕诏书曰:“朕亲耕于藉田,〔五二〕以祈农事。”五年十月,上幸邺,赵王栩会邺,〔五三〕赐钱百万。六年,〔五四〕庐江太守献宝鼎,出王雒山,纳于太庙。诏曰:“易鼎足象三公,〔五五〕岂非公卿奉职得理乎?太常其以礿祭之日陈鼎于庙,〔五六〕以备器用。”七年,〔五七〕公卿以芝生前殿,奉觞上寿。八年十月,〔五八〕上临辟雍,养三老、五更。礼毕,上手书赦令,〔五九〕尚书仆射持节诏三公。〔六0〕九年,诏为四姓小侯置学。〔六一〕十年闺月,〔六二〕行幸南阳,祠章陵。以日北至,〔六三〕复祠于旧宅。〔六四〕礼毕,召校官弟子作雅乐,〔六五〕奏鹿鸣,〔六六〕上自御埙篪和之,〔六七〕以娱嘉宾。〔六八〕至南顿,〔六九〕劳飨三老、官属。是时天下安平,人无徭役,岁比登稔,百姓殷富,粟斛三十,牛被野。〔七0〕十二年,〔七一〕以益州徼外哀牢王率众慕化,地旷远,置永昌郡。十三年二月,上耕藉田毕,〔七二〕赐观者食。有一诸生前举手曰:“善哉!文王之遇太公也。”上书板曰:“生非太公,予亦非文王也。”有司奏楚王英聚奸猾。〔七三〕十四年,〔七四〕帝作寿陵,陵东北作庑,长三丈,五步出外为小厨,财足祠祀。明帝自制石椁,〔七五〕广丈二尺,长二丈五。十五年二月,东巡狩。癸亥,帝耕于下邳。〔七六〕三月,幸孔子宅,〔七七〕祠孔子及七十二弟子。〔七八〕御讲堂,〔七九〕命太子、诸王说经。幸东平王宫。〔八0〕上怜广陵侯兄弟,〔八一〕赐以服御之物,又以皇子舆马,悉赋予之。〔八二〕十七年春,甘露仍降,树枝内附,〔八三〕芝生前殿,〔八四〕神雀五色,翔集京师。〔八五〕是夜,上梦见先帝、太后,〔八六〕梦中喜觉,因悲不能寐。〔八七〕明旦上陵,百官、胡客悉会,太常丞上言陵树华有甘露,上令百官采甘露。受赐毕,罢,上从席前伏御床,视太后镜奁中物,流涕,敕易奁中脂泽妆具。自帝即位,遵奉建武之政,〔八八〕有加而无损。初,世祖闵伤前世权臣太盛,外戚预政,上浊明主,〔八九〕下危臣子,汉家中兴,唯宣帝取法。至于建武,朝无权臣,外族阴、郭之家,不过九卿,亲属势位,〔九0〕不能及许、史、王氏之半。至永平,后妃外家贵者,裁家一人备列将校尉,在兵马官,充奉宿卫,阖门而已无封侯豫朝政者。自皇子之封,皆减旧制。尝案舆地图,〔九一〕皇后在傍,言钜鹿、乐成、广平各数县,租谷百万,帝令满二千万止。诸小王皆当略与楚、淮阳相比,〔九二〕什减三四,〔九三〕曰:“我子不当与先帝子等。”又国远而小于王,善节约谦俭如此。〔九四〕八月,〔九五〕帝崩于东宫前殿,在位十八年,时年四十八,谥曰孝明皇帝,葬显节陵。〔九六〕十二月,有司奏上尊号曰显宗,庙与世宗庙同日而祠,祫祭于世祖之堂,共进武德之舞,如孝文皇帝祫祭高庙故事。孝明皇帝尤垂意于经学,〔九七〕即位,删定拟议,稽合图谶,封师太常桓荣为关内侯,亲自制作五行章句。每飨射礼毕,正坐自讲,〔九八〕诸儒并听,四方欣欣。是时学者尤盛,冠带搢绅游辟雍而观化者以亿万计。〔九九〕御览卷九一
〔一〕 “孝明皇帝”,事详范晔后汉书卷二显宗孝明帝纪,袁宏后汉纪卷九、卷一0。汪文台辑薛莹后汉书、司马彪续汉书卷一、谢沈后汉书、袁山松后汉书、华峤后汉书卷一亦略载其事。类聚卷一二引袁山松后汉书云:“皇帝讳阳,一名庄,字子丽。”四库全书考证云:“明帝本名阳,建武十九年立为皇太子,始改名庄。范书明帝纪直作讳庄,盖举后以概前,观光武建武十九年诏书可见。”
〔二〕 “世祖之中子也”,初学记卷一七、御览卷四一一引云:“明帝,光武第四子。”范晔后汉书明帝纪云:“显宗孝明皇帝讳庄,光武第四子也。”
〔三〕 “建武四年五月甲申”,此句至“师傅无以易其辞”诸句原无,御览卷九一引,今据增补。
〔四〕 “颜”,类聚卷一二引同,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李贤注引作“项”。
〔五〕 “以”,御览卷九一引作“曰”,类聚卷一二引作“以”,今据改。
〔六〕 “年十岁通春秋”,原误作“至十三年通春秋”。类聚卷一二引作“年十三通春秋”,“三”乃“岁”之讹。范晔后汉书明帝纪云:“十岁能通春秋。”可证。
〔七〕 “循”,抚摩。汉书李陵传云:“立政等见陵,未得私语,即目视陵,而数数自循其刀环。”颜师古注云:“循谓摩顺也。”“头”,类聚卷一二引作“颈”。“季子”,即季札。
〔八〕 “阳对曰”,四库全书考证云:“按东观为本朝之史,不应称帝名,当属后人所加。”
〔九〕 “年”,此字原无,类聚卷一二引有,今据增补。
〔一0〕“三岁进爵为王”,原无“进”字,类聚卷一二引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明帝纪云:“建武十五年封东海公,十七年进爵为王。”
〔一一〕“容貌壮丽”,书钞卷一引此一句。
〔一二〕“亲密九族”,书钞卷六引此一句。
〔一三〕“诏废郭皇后”,原无“诏”字,类聚卷一二引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十七年载:“冬十月辛巳,废皇后郭氏为中山太后,立贵人阴氏为皇后。”
〔一四〕“以上为皇太子”,此句类聚卷一二引作“上以东海王立为皇太子”。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十九年载:“六月戊申,诏曰:‘春秋之义,立子以贵。东海王阳,皇后之子,宜承大统。皇太子彊,崇执谦退,愿备藩国。父子之情,重久违之。其以彊为东海王,立阳为皇太子,改名庄。”
〔一五〕“治尚书”,范晔后汉书明帝纪云:“师事博士桓荣,学通尚书。”桓荣传云:“建武十九年,年六十余,始辟大司徒府。时显宗始立为皇太子,选求明经,乃擢荣弟子豫章何汤为虎贲中郎将,以尚书授太子。世祖从容问汤本师为谁,汤对曰:‘事沛国桓荣。’帝即召荣,令说尚书,甚善之。拜为议郎,赐钱十万,入使授太子。”
〔一六〕“四”,原作“九”,聚珍本同。书钞卷一二、类聚卷一二、唐类函卷二五引作“四”,今据改。
〔一七〕“无所不照”,此句以上一段文字,聚珍本据各书所引连缀为“孝明皇帝讳阳,一名庄,世祖之中子也。建武四年夏五月甲申,帝生,丰下锐上,项赤色,有似于尧。世祖以赤色名之曰阳。幼而聪明睿智,容貌庄丽,十岁通春秋,推诚对,师傅无以易其辞。母光烈皇后初让尊位为贵人,故帝年十二以皇子立为东海公。时天下垦田皆不实,诏下州郡检覆,百姓嗟怨,州郡各遣使奏其事。世祖见陈留吏牍上有书曰:‘颍川、弘农可问,河南、南阳不可问。’因诘吏,吏抵言于长寿街得之。世祖怒。时帝在幄后曰:‘吏受郡敕,当欲以垦田相方耳。’世祖曰:‘即如此,何故言河南、南阳不可问?’对曰:‘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阳帝乡,多近亲,田宅逾制,不可为准。’世祖令虎贲诘问,乃首服,如帝言。遣谒者考实,具知奸状,世祖异焉。数问以政议,应对敏达,谋谟甚深,温恭好学,敬爱师傅,所以承事兄弟,亲密九族,内外周洽。世祖愈珍帝德,以为宜承先序。十七年冬十月,诏废郭皇后,立阴贵人为皇后。帝进爵为王,十九年,以东海王立为皇太子,治尚书,备师法,兼通九经,略举大义,略览群书,以助术学,无所不照”。其中“时天下垦田皆不实”至“具知奸状”一段文字,系综合类聚卷一六,御览卷一九五、卷六0六所引辑录。据范晔后汉书刘隆传,此段文字当出东观汉记刘隆传,今从显宗孝明皇帝纪中删去,移入刘隆传。
〔一八〕“中元二年二月”,“元”字原误作“平”,聚珍本尚不误,今据改正。“年”字下聚珍本有“春”字。据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世祖光武帝卒于中元二年春二月戊戌。
〔一九〕“皇太子即位”,“皇”字下原有“后”字,显系衍文,今删去。
〔二0〕“帝即祚”,此句至“莫能仰视”,诸句原无,御览卷四一一引,今据增补。原无“帝”字,据文义补入。初学记卷一七引云:“明帝,光武第四子,阴后所生。即祚,长思慕,至逾年正月,当谒原陵,梦先帝、太后如平生欢。朝率百官上陵,上伏御床视太后镜奁中物,感动悲涕,令易脂泽妆具,左右皆泣,莫敢仰视。”字句稍略。
〔二一〕“上谒原陵”,通鉴卷四四云:“永平元年春正月,帝率公卿已下,朝于原陵,如元会仪。乘舆拜神坐,退,坐东厢,侍卫官皆在神坐后,太官上食,太常奏乐,郡国上计吏以次前,当神轩占其郡谷价及民所疾苦。”“原陵”,光武帝葬此。
〔二二〕“其日降甘露”,书钞卷六引“甘露降”一句,即出于此。
〔二三〕“长水校尉樊倏奏言”,此句至“讲议五经同异”诸句原无,聚珍本有,不知辑自何书,今据增补。
书钞卷一二仅引“会儒白虎观”一句,唐类函卷二五引同。
〔二四〕“明帝封太后弟阴兴子庆为鲖阳侯”,此句至“楚王舅子许昌龙舒侯”诸句原无,聚珍本有,类聚卷五一亦引,今据增补。原脱“子庆”二字,范晔后汉书阴兴传云:“永平元年诏曰:‘……其以汝南之鲖阳封兴子庆为鲖阳侯,庆弟博为憙强侯。’”袁宏后汉纪卷九云:“永平元年四月癸卯,封故卫尉阴兴子庆为鲖阳侯,博为隐强侯,楚王舅子许昌为龙舒侯。”今据校补。
〔二五〕“博”,原误作“傅”,今据范晔后汉书阴兴传、袁宏后汉纪卷九校正。
〔二六〕“永平二年正月”,此句至“登灵台”诸句原无,文选卷一班固两都赋李善注引云:“永平二年正月,上宗祀光武皇帝于明堂,祀毕,登灵台。”又引云:“永平三年正月,上宗祀武皇帝于明堂,礼毕,升灵台。”“三年”乃“二年”之讹。又引云:“永平二年,上及公卿列侯始服冕冠、衣裳。”此段文字即据以上各处所引增补。范晔后汉书明帝纪云:永平“二年春正月辛未,宗祀光武皇帝于明堂,帝及公卿列侯始服冠冕、衣裳、玉佩、絇屦以行事。礼毕,登灵台”。袁宏后汉纪卷九云:永平“二年春正月辛未,祀光武皇帝于明堂,始服冕、佩玉。礼毕,登灵台,观云物,大赦天下”。
〔二七〕“登灵台”,据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永平二年春正月宗祀光武帝于明堂,礼毕,登灵台,遂使尚书令持节诏骠骑将军、三公曰:“今令月吉日,宗祀光武皇帝于明堂,以配五帝”云云。文选卷一班固两都赋李善注引云:“明帝宗祀五帝于明堂,光武皇帝配之。”即系括引诏文大意。此二句不便连缀于本书明帝纪中,姑置于注中。“五帝”,范书明帝纪李贤注引五经通义云:“苍帝灵威仰,赤帝赤熛怒,黄帝含枢纽,白帝白招炬,黑帝协光纪。”
〔二八〕“三月”,此句原作“永平二年二月”。“永平二年”四字,为避免与上文重出,今删去。“二月”乃“三月”之讹,文选卷一班固两都赋李善注有一处引作“三月”,卷三张衡东京赋李善注亦引作“三月”,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永平二年载:“三月,临辟雍,初行大射礼。”通鉴卷四四同,今据改正。
〔二九〕“大”,此字原脱,文选卷一班固两都赋李善注两引皆有“大”字,又卷三张衡东京赋李善注引亦有“大”字,今据增补。
〔三0〕“诏曰”,此二字原无,据范晔后汉书明帝纪,下文“元日”云云为明帝诏文,此当有“诏曰”二字。聚珍本已补入,今从之。
〔三一〕“十月元日”,此句至“祝噎在后”诸句原无。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李贤注于明帝诏“令月元日”句下引东观汉记注云:“十月元日。”书钞卷六七引云:“永平二年元日,始尊事三老,兄事五更,朕亲袒割牲,祝哽在前,祝咽在后。”又引云:“明帝永平二年元日,始尊事三老,兄事五更,安车憙轮。”又引云:“永平二年元日,始尊事三老,兄事五更。”文选卷三张衡东京赋李善注引云:“永明二年诏曰:‘十月元日,始尊事三老,兄事五更,朕亲袒割牲。’”“永明”乃“永平”之讹。此段文字即综合以上诸书所引增补。
〔三二〕“尊事三老,兄事五更”,礼记文王世子云:“遂设三老五更,群老之席位焉。”郑玄注:“三老、五更各一人也,皆年老更致仕者也,天子以父兄养之,示天下之孝悌也。”司马彪续汉书礼仪志刘昭注引卢植礼记注云:“选三公老者为三老,卿大夫中之老者为五更。”汉书礼乐志云:“养三老、五更于辟雍。”
〔三三〕“祝哽在前,祝噎在后”,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李贤注云:“老人食多哽噎,故置人于前后祝之,令其不哽噎也。”司马彪续汉书礼仪志载养三老、五更之仪云:“养三老、五更之仪,先吉日,司徒上太傅若讲师故三公人名,用其德行年老者一人为老,次一人为更也。皆服都纻大袍单衣,皂缘领袖中衣,冠进贤,扶王杖。五更亦如之,不杖。皆斋于太学讲堂。其日,乘舆先到辟雍礼殿,御坐东厢,遣使者安车迎三老、五更。天子迎于门屏,交礼,道自阼阶,三老升自宾阶。至阶,天子揖自礼。三老升,东面,三公设几,九卿正履,天子亲袒割牲,执酱而馈,执爵而酳,祝鲠在前,祝饐在后。五更南面,公进供礼,亦如之。”
〔三四〕“三老常山李躬”,此下三句原无,书钞卷六七引东观汉记云:“明帝纪云:‘永平二年诏曰:“三老常山李躬,年耆学明。”’”又唐类函卷四九引云:“三老常山李躬,年耆学明,以二千石禄养终身。”此下三句即据二书所引增补。聚珍本有李躬传,辑入“三老常山李躬”云云三句。书钞卷六七已明言此为明帝纪语,聚珍本不编于明帝纪,而置于李躬传,失之。
〔三五〕“五更沛国桓荣”,此下四句原无,书钞卷六七引云:“明帝永平二年诏曰:‘五更沛国桓荣,以尚书教朕十有余年,其赐爵关内侯,食邑五千户。’”今据增补。本书桓荣传亦载此诏,文字大同小异。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永平二年载:“冬十月壬子,幸辟雍,初行养老礼。诏曰:‘光武皇帝建三朝之礼,而未及临飨。眇眇小子,属当圣业。闲暮春吉辰,初行大射;令月元日,复践辟雍。尊事三老,兄事五更,安车憙轮,供绥执授。侯王设酱,公卿馔珍,朕亲袒割,执爵而酳。祝哽在前,祝噎在后。……三老李躬,年耆学明。五更桓荣,授朕尚书。诗曰:“无德不报,无言不酬。”其赐荣爵关内侯,食邑五千户。三老、五更皆以二千石禄养终厥身。……’”是此所辑诏语多所脱佚。
〔三六〕“甲子,上幸长安”,文选卷一班固两都赋李善注引云:“永平二年十月,西巡,幸长安。”与此略有不同。卷三张衡东京赋李善注引云:“永明二年十月,幸长安,祠高庙。”“永明”乃“永平”之讹。
〔三七〕“历览馆舍邑居旧处”,此句御览卷四六七引作“历览宫馆旧处”。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永平二年十月载:“甲子,西巡狩,幸长安,祠高庙,遂有事于十一陵。历览馆邑,会郡县吏,劳赐作乐。”
〔三八〕“有县三老大言”,此句惠栋后汉书明帝纪补注卷二引作“时有县三老上章云”。此句至“臣七欢喜”诸句原无,御览卷四六七引,今据增补。聚珍本亦辑录此段文字,字句全同。
〔三九〕“帝令上殿”,此句至“削章不如饱饭”诸句原无。书钞卷一二九引云:“明帝时,至长安,有县三老上章云:‘见陛下甚喜。’帝令上殿,欲观上衣,因举虎头衣以畏三老。”又卷一四四引云:“显宗西巡,三老怀章大言。上曰:‘属者所言我尧,削章不如饱饭。’”今据二处所引增补。
〔四0〕“十一月”,此句至“悉令侍祠”诸句原无,类聚卷三八引,今据增补。此段文字御览卷五二六亦引,字句微异。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永平二年载:“十一月甲申,遣使者以中牢祠萧何、霍光。”
〔四一〕“祠”,御览卷五二六引同,聚珍本作“祀”。
〔四二〕“永平三年诏曰”,“三年”原误作“二年”,范晔后汉书明帝纪云:永平“三年春正月癸巳,诏曰:‘朕奉郊祀,登灵台,见史官,正仪度’”云云。是此诏在永平三年,今据改正。聚珍本把此诏辑入永平二年,不可信。
〔四三〕“春二月”,此句至“或以德显”诸句原无,聚珍本有,今据增补。文选卷四0任昉到大司马记室笺李善注引云:“明帝册曰:‘剖符封侯,或以德显。’”疑聚珍本即据此辑录,又依文意略有增补。
〔四四〕“图二十八将于云台”,通鉴卷四四明帝永平三年二月载:“帝思中兴功臣,乃图画二十八将于南宫云台,以邓禹为首,次马成、吴汉、王梁、贾复、陈俊、耿弇、杜茂、寇恂、傅俊、岑彭、坚镡、冯异、王霸、朱祜、任光、祭遵、李忠、景丹、万脩、盖延、邳肜、铫期、刘植、耿纯、臧宫、马武、刘隆。又益以王常、李通、窦融、卓茂,合三十二人。马援以椒房之亲,独不与焉。”胡三省注云:“云台功臣之次,以邓禹、吴汉、贾复、耿弇、寇恂、岑彭、冯异、朱祜、祭遵、景丹、盖延、铫期、耿纯、臧宫、马武、刘隆为一列,马成、王梁、陈俊、杜茂、傅俊、坚镡、王霸、任光、李忠、万脩、邳肜、刘植、王常、李通、窦融、卓茂为一列。此序其次,不与前史合。”
〔四五〕“秋八月”,此句至“以应图谶”诸句原无。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永平三年载:“秋八月戊辰,改大乐为大予乐。”李贤注云:“尚书琁机钤曰:‘有帝汉出,德洽作乐名予。’故据琁机钤改之。”文选卷一班固两都赋李善注引东观汉记云:“孝明诏曰:‘琁玑钤曰:“有帝汉出,德洽作乐名雅。”’会明帝改其名,郊庙乐曰太子乐,正乐官曰太子乐官,以应图谶。”“雅”字乃“予”字之讹,“太子乐”乃“太予乐”之讹,“太子乐官”乃“太子乐官”之讹。今据文选李善注所引辑补,又参酌范书明帝纪增补“秋八月”三字。文选卷四六颜延年三月三日曲水诗序李善注引云:“孝明诏曰:‘正大乐官曰大予乐官。’”字句较略。此段文字聚珍本辑作“秋八月,诏曰:‘尚书璇玑钤曰:“有帝汉出,德洽作乐名予。”其改郊庙乐曰大予乐,乐官曰大予乐官,以应图谶。’”所辑字句多有改易。
〔四六〕“郊庙乐曰太予乐”,通鉴卷四四胡三省注引蔡邕礼乐志云:“汉乐四品,一曰太予乐,典郊庙、上陵殿诸食举之乐。二曰周颂雅乐,典辟雍、飨射、六宗、社稷之乐。三曰黄门鼓吹,天子所以宴乐群臣。四曰短箫铙歌,军乐也。”
〔四七〕“十月”,此句上原有“三年”二字,与上复出,今删去。
〔四八〕“步行观部署”,“行观”二字原误倒,姚本、聚珍本作“行观”,又书钞卷一四0引云:“明帝幸南阳,所在见吏劳赐,步行观部署,不用辇。”亦作“行观”,今据改正。书钞卷一六引云:“历览宫观,步观部署。”与此有异。
〔四九〕“不用辇”,此句下聚珍本尚有“车”字。御览卷四三一引云:“明帝行部署,不用辇昼,甲夜乃解,偃读众书,乙夜尽寝,先五鼓起,率常如此。”“昼”乃“车”之讹。
〔五0〕“甲夜读众书”,“读”字晏元献公类要卷九引作“观”。书钞卷一二引“甲夜读书”一句。
〔五一〕“四年”,此句至“以祈农事”诸句原无,文选卷三张衡东京赋李善注引,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明帝纪云:永平“四年春二月辛亥,诏曰:‘朕亲耕藉田,以祈农事。京师冬无宿雪,春不燠沐,烦劳群司,积精祷求。而比再得时雨,宿麦润泽。其赐公卿半奉。有司勉遵时政,务平刑罚。’”此所引删削颇多。
〔五二〕“藉田”,范书明帝纪李贤注引五经要义云:“天子藉田,以供上帝之粢盛,所以先百姓而致孝敬也。藉,蹈也。言亲自蹈履于田而耕之。”
〔五三〕“赵王栩会邺”,此句原误作“徽赵王会邺”。聚珍本不误,今据改正。范晔后汉书明帝纪云:永平五年“冬十月,行幸邺,与赵王栩会邺”。此句下聚珍本有“常山”二字,系衍文。
〔五四〕“六年”,此句至“以备器用”诸句原无,聚珍本有,今据增补。文选卷一班固两都赋李善注仅引“永平六年,庐江太守献宝鼎,出王雒山”三句,又引“明帝曰:‘太常其以初祭之日,陈鼎于庙,以备器用’”四句。“初祭”乃“礿祭”之讹。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永平六年载:“二月,王雒山出宝鼎,庐江太守献之。夏四月甲子,诏曰:‘昔禹收九牧之金,铸鼎以象物,使人知神奸,不逢恶气。遭德则兴,迁于商、周。周德既衰,鼎乃沦亡。祥瑞之降,以应有德。方今政化多僻,何以致兹?易曰鼎象三公,岂公卿奉职得其理邪?太常其以礿祭之日,陈鼎于庙,以备器用。……’”
〔五五〕“易鼎足象三公”,通鉴卷四五胡三省注:“三公鼎足承君,故云然。此盖易纬之辞。”按易鼎卦九四爻辞云:“鼎折足,覆公餗。”又系辞下云:“子曰:‘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谋大,力小而任重,鲜不及矣。’易曰:‘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言不胜其任也。”此即括引易文大意,非出易纬。
〔五六〕“礿祭”,尔雅释天云:“夏祭曰礿。”
〔五七〕“七年”,此句至“奉觞上寿”三句原无,御览卷九八五引,今据增补。
〔五八〕“八年十月”,袁宏后汉记卷一0云“八年冬十一月”,月份有误。
〔五九〕“赦”,聚珍本作“诏”。
〔六0〕“尚书仆射持节诏三公”,“持”字原误作“待”,聚珍本不误,今据改正。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永平八年十月载:“丙子,临辟雍,养三老、五更。礼毕,诏三公募郡国中都官死罪系囚,减罪一等,勿笞,诣度辽将军营,屯朔方、五原之边县,妻子自随,便占着边县。父母同产欲相代者,悉听之。
其大逆无道殊死者,一切募下蚕室。亡命者令赎罪各有差。凡徙者,赐弓弩衣粮。”
〔六一〕“九年,诏为四姓小侯置学”,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六一三亦引,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永平九年载:“为四姓小侯开立学校,置五经师。”张酺传载:“永平九年,显宗为四姓小侯开学于南宫,置五经师。酺以尚书教授,数讲于御前。”通鉴卷四五明帝永平九年载:“帝崇尚儒学,自皇太子诸王侯及大臣子弟、功臣子弟,莫不受经。又为外戚樊氏、郭氏、阴氏、马氏诸子立学于南宫,号四姓小侯。置五经师,搜选高能以授其业。”外戚樊氏、郭氏、阴氏、马氏诸子以非列侯,故称“小侯”。东汉会要卷一八“小侯”条注云:“颜氏家训谓以小年获封,故曰‘小侯’。”可备一说。
〔六二〕“十年闰月”,此年闰四月。聚珍本作“十年夏闰四月”。
〔六三〕“以日北至”,原无“北”字,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明帝纪云:“日北至。”今据增补“北”字。范书明帝纪李贤注云:“北至,夏至也。”
〔六四〕“祠”,水经注卷二八引作“祀”。
〔六五〕“弟子”,聚珍本作“子弟”,御览卷五八0引同。
〔六六〕“鹿鸣”,诗小雅中的一篇,为宴群臣嘉宾之作。毛诗鹿鸣序云:“鹿鸣,燕群臣嘉宾也。既饮食之,又实币帛筐篚,以将其厚意,然后忠臣嘉宾,得尽其心矣。”
〔六七〕“上自御埙篪和之”,明帝幸南阳,自御埙篪事,书钞卷一二、卷一六、卷八二,御览卷五八0亦引,又书钞卷一一一两引,字句或详或略。“埙”,风俗通义声音篇云:“世本:‘暴辛公作埙。’诗云:‘天之诱民,如埙如篪。’埙,烧土为也,围五寸半,长三寸半,有四孔,其二通,凡为六孔。”“篪”,风俗通义声音篇云:“世本:‘苏成公作篪。’管乐,十孔,长尺一寸。诗云:‘伯氏吹埙,仲氏吹篪。’”
〔六八〕“嘉宾”,水经注卷二八引作“宾客”。按“嘉宾”二字义长。
〔六九〕“至南顿”,原误作“至顷”,聚珍本不误,今据改正。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永平十年夏四月闰月载:“闰月甲午,南巡狩,幸南阳,……还,幸南顿,劳飨三老、官属。”
〔七0〕“牛被野”,“牛”字下聚珍本有“羊”字。
〔七一〕“十二年”,此句至“置永昌郡”诸句原无,文选卷一班固两都赋李善注引,今据增补。“十二年”三字李善注引原无,系据聚珍本补入。范晔后汉书明帝纪云:永平“十二年春正月,益州徼外夷哀牢王相率内属,于是置永昌郡,罢益州西部都尉”。西南夷传云:“永平十二年,哀牢王柳貌遣子率种人内属,其称邑王者七十七人,户五万一千八百九十,口五十五万三千七百一十一。西南去洛阳七千里,显宗以其地置哀牢、博南二县,割益州郡西部都尉所领六县,合为永昌郡。”
〔七二〕“上耕藉田毕”,此事书钞卷九0、类聚卷三九亦引,字句大同小异。
〔七三〕“有司奏楚王英聚奸猾”,书钞卷七0引东观汉记云:“明帝纪云:‘永平中,有司奏楚王英聚奸猾。’”楚王英谋反在永平十三年十一月,败后,国除,迁于泾县。“有司奏楚王英聚奸滑”当在永平十三年或以前。因有司上奏具体年月不可确考,姑附置于此。姚本、聚珍本皆未辑此段文字。
〔七四〕“十四年”,此句至“财足祠祀”诸句原无。范晔后汉书明帝纪十四年载:“初作寿陵。”十八年又载:“帝初作寿陵,制令流水而已,石椁广一丈二尺,长二丈五尺,无得起坟。”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陵东北作庑,长三丈,五步出外为小厨,财足祠祀。”今据李贤注增补,又参酌范书增入“十四年,帝作寿陵”二句。此段文字姚本辑作“帝作寿陵,制令流水而已,陵东北作庑长三丈,五步外为小厨,财足祠祀”。聚珍本与姚本同,惟首句前增入“十四年”三字。
〔七五〕“明帝自制石椁”,此下三句原无,御览卷五五二引,今据增补。聚珍本作“帝自置石椁,广丈二尺,长二丈五尺”。
〔七六〕“癸亥,帝耕于下邳”,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明帝纪云:“十五年春二月庚子,东巡狩。……癸亥,帝耕于下邳。”
〔七七〕“幸孔子宅”,书钞卷一六仅引“祀孔子宅”一句。
〔七八〕“祠孔子及七十二弟子”,“二弟”二字原无,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明帝纪云:“幸孔子宅,祠仲尼及七十二弟子。”今据增补。
〔七九〕“御讲堂”,书钞卷一二仅引此一句。
〔八0〕“幸东平王宫”,“东平王”,谓刘苍,光武帝子,建武十五年封东平公,十七年进爵为王。范晔后汉书东平王苍传云:永平“十五年春,行幸东平,赐苍钱千五百万,布四万匹”。
〔八一〕“上怜广陵侯兄弟”,光武帝子刘荆于建武十五年封山阳公,十七年进爵为王,明帝时因罪徙封广陵王,后自杀。永平十四年,封荆子元寿为广陵侯,服王玺绶,食荆故国六县,又封元寿弟三人为乡侯。见范晔后汉书广陵思王荆传。
〔八二〕“又以皇子舆马,悉赋予之”,“以”字原误作“圣”,今据聚珍本校正。范晔后汉书广陵思王荆传云:永平十五年,“帝东巡狩,征元寿兄弟会东平宫,班赐御服器物,又取皇子舆马,悉以与之”。
〔八三〕“内附”,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李贤注云:“内附谓木连理也。”
〔八四〕“芝生前殿”,合璧事类卷一九引云:“明帝永平十七年,芝草生殿前。”
〔八五〕“翔集京师”,此句下聚珍本有“正月,当谒原陵”二句。通鉴卷四五明帝十七年载:“春正月,上当谒原陵,夜,梦先帝、太后如平生欢,既寤,悲不能寐”云云。
〔八六〕“上梦见先帝、太后”,类聚卷九八引作“明帝夜梦见先帝、太后”,御览卷一二引作“明帝永平十七年,梦见先帝、光烈皇后”。
〔八七〕“梦中喜觉,因悲不能寐”,书钞卷六仅引“真觉不能寐”一句,“真”字又误,当作“喜”。
〔八八〕“遵奉建武之政”,书钞卷六有“奉建武王之政”句,即出东观汉记明帝纪。“王”字系衍文。
〔八九〕“上浊明主”,此下二句原无,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李贤注、东汉会要卷二三引亦有,今据增补。
〔九0〕“势”,此字事文类聚前集卷二二、合璧事类卷二三、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李贤注引皆作“荣”。
〔九一〕“尝案舆地图”,此句至“帝令满二千万止”诸句原无,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孝明八王传论李贤注引亦有,今据增补。范书明德马皇后纪云:永平“十五年,帝案地图,将封皇子,悉半诸国。后见而言曰:‘诸子裁食数县,于制不已俭乎?’帝曰:‘我子岂宜与先帝子等乎?岁给二千万足矣。’”
〔九二〕“诸小王皆当略与楚、淮阳相比”,原无“小”字,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孝明八王传论李贤注引亦有,今据增补。
〔九三〕“什减三四”,书钞卷七0引东观汉记云:“明帝纪云:‘十八年,食租且饿。’”疑“食租且饿”句当在此句下。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九四〕“又国远而小于王,善节约谦俭如此”,此二句王先谦后汉书明帝纪集解载惠栋说引东观汉记作“又国远而小,易于为善,节俭谦约如此”。
〔九五〕“八月,”此为永平十八年八月。
〔九六〕“显节陵”,通鉴卷四五永平十八年胡三省注引帝王世纪云:“显节陵,故富寿亭也,西北去雒阳三十七里。”
〔九七〕“孝明皇帝尤垂意于经学”,书钞卷一二仅引“垂意经学”一句,即出于此。此句以下一段文字聚珍本系于永平二年“食邑五千户”句下。
〔九八〕“正坐自讲”,书钞卷一二引“正坐自讲,稽合图谶”二句,即出于此。
〔九九〕“冠带搢绅游辟雍而观化者以亿万计”,“万”字原脱,聚珍本有,今据增补。汉书儒林传云:“中元元年,初建三雍。明帝即位,亲行其礼。天子始冠通天,衣日月,备法物之驾,盛清道之仪,坐明堂而朝群后,登灵台以望云物,袒割辟雍之上,尊养三老、五更。飨射礼毕,帝正坐自讲,诸儒执经问难于前,冠带缙绅之人,圜桥门而观听者盖亿万计”。
肃宗孝章皇帝
孝章皇帝讳炟,〔一〕孝明皇帝太子。〔二〕永平三年二月,〔三〕以皇子立为太子。年四岁,幼而聪达才敏,〔四〕多识世事,动容进止,〔五〕圣表有异。壮而仁明谦恕,温慈惠和,〔六〕宽裕广博,亲爱九族,矜严方厉,威而不猛。〔七〕既志于学,始治尚书,遂兼五经,周览古今,〔八〕无所不观。于是上敬重之,〔九〕每事谘焉。以至孝称,孜孜膝下。〔一0〕永平十八年,孝明皇帝崩,帝即位。御览卷九一 诏曰:〔一一〕“行太尉事赵憙,〔一二〕三世在位,为国元老,其以憙为太尉。”〔一三〕书钞卷五二
建初二年,诏齐相其止勿复送冰纨、方空縠、吹纶絮也。〔一四〕御览卷八一九
建初四年,诏诸王、诸儒会白虎观,讲五经同异。〔一五〕初学记卷二一
章帝元和元年,日南献白雉、白犀。〔一六〕御览卷八九0
章帝行幸,〔一七〕敕御史、司空,道桥所过历树木,〔一八〕今方春月,〔一九〕无得有所伐,〔二0〕辂车可引避也。御览卷一九
章帝元和二年,东巡狩,〔二一〕至于岱宗,柴望毕,〔二二〕有黄鹄三十从西南来,经祀坛上,东过于宫,翱翔而上。孔子后褒成侯等咸来助祭。〔二三〕祀五帝于汶上明堂,〔二四〕耕于定陶。〔二五〕稽瑞、初学记卷一三、御览卷九一六、范晔后汉书卷三章帝纪李贤注
祠礼毕,命儒者论难。〔二六〕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中刘昭注
章帝东巡狩,祠泰山,还,幸东平王宫,涕泣沾襟。御览卷四八八
章帝元和二年,凤皇三十九、麒麟五十一、白虎二十九、黄龙四、青龙、黄鹄、鸾鸟、神马、神雀、九尾狐、三足乌、赤乌、白兔、白鹿、白鷰、白鹊、甘露、嘉瓜、秬秠、明珠、芝英、华平、朱草、木连理实,日月不绝,载于史官,不可胜纪。〔二七〕类聚卷九八
凤皇见肥城句窳亭槐树上。〔二八〕范晔后汉书卷三章帝纪李贤注
章帝元和二年,三足乌集沛国。三年,代郡高柳乌子生三足,大如鸡,色赤,头上有角,长寸余。五月戊申,诏曰:〔二九〕“乃者白乌、神雀、甘露屡臻,〔三0〕降自京师。”〔三一〕又有赤乌、白燕。永乐大典卷二三四五
元和三年,白虎见彭城。〔三二〕玉海卷一九八
章帝章和元年,嘉谷孳生。〔三三〕稽瑞
章和中,有华平生也。〔三四〕稽瑞
章帝时,白狐见,群臣上寿。稽瑞
章帝时,〔三五〕美阳得铜酒樽,采色青黄,有古文。御览卷七六一
章帝赐尚书剑各一,〔三六〕手署姓名,韩棱楚龙泉,〔三七〕郅寿蜀汉文,〔三八〕陈宠济南锻成。〔三九〕一室两刃,其余皆平剑。其时论者以为棱渊深有谋,故得龙泉。寿明达有文章,故得文剑。〔四0〕宠敦朴,有善于内,不见于外,故得锻成剑,皆因名而表意。初学记卷一一
明德太后姊子夏寿等私呼虎贲张鸣与敖戏争斗,上特诏曰:“尔虎贲将军,蒙国厚恩,位在中臣,宿卫禁门,当进人不避仇雠,举罚不避亲戚。今者反于殿中交通轻薄,虎贲兰内所使,至命欲相杀于殿下,不避门内,畏懦恣纵,始不逐捕,此皆生于不学之门所致也。”〔四一〕御览卷二四一
章帝时,嘉禾嘉麦,日月不绝。御览卷八七三
章和元年诏:“芝草之类,岁月不绝。”〔四二〕合璧事类卷一九
序曰:〔四三〕孝乎惟孝,友于兄弟,〔四四〕圣之至要也。干干夕惕,〔四五〕寅畏皇天,〔四六〕帝王之上行也。明德慎罚,汤、文所务也。〔四七〕密静天下,〔四八〕容于小大,高宗之极致也。肃宗兼兹四德,以继祖考。臣下百僚,力诵圣德,纪述明诏,不能辨章,岂敢空言增广,以累日月之光。御览卷九一
〔一〕 “孝章皇帝”,事详范晔后汉书卷三肃宗孝章帝纪,袁宏后汉纪卷一一、卷一二。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一、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山松后汉书、薛莹后汉书亦略载其事。
〔二〕 “太子”,聚珍本作“第五子也”。范晔后汉书章帝纪云:“肃宗孝章皇帝讳炟,显宗第五子也。”
〔三〕 “永平三年二月”,聚珍本无“二月”二字。下文“年四岁”移至此句下。
〔四〕 “幼而聪达才敏”,书钞卷七引“幼而聪达”一句。
〔五〕 “止”,原误作“正”,书钞卷八、晏元献公类要卷九引作“止”,今据改正。
〔六〕 “壮而仁明谦恕,温慈惠和”,文选卷五七颜延年阳给事诔李善注仅引“章帝壮而仁明”一句,书钞卷五仅引“温兹惠和”一句,卷七引此二句,又脱“壮而”二字。
〔七〕 “矜严方厉,威而不猛”,书钞卷八仅引此二句,文字全同。
〔八〕 “周览古今”,书钞卷一二仅引此一句,文字全同。
〔九〕 “于是上敬重之”,此句聚珍本作“由是明帝重之”。
〔一0〕“以至孝称,孜孜膝下”,此二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今据增补。初学记卷一七引云:“章帝殂,明帝子,以至孝称,孜孜膝下。”“殂”字系衍文。姚本、聚珍本即据此辑录。
〔一一〕“诏曰”,明帝于永平十八年八月卒,章帝即位,十月即下此诏。
〔一二〕“赵憙”,原作“赵喜”,下同。按字当作“赵憙”,范晔后汉书赵憙传作“赵憙”,文选卷一0潘岳西征赋李善注引赵憙他事,字亦作“赵憙”,今据改正。
〔一三〕“其以憙为太尉”,本书赵憙传、范晔后汉书赵憙传亦载此诏。但此条文字当系于章帝纪,书钞卷五二明言此条文字出“东观章帝纪”。
〔一四〕“诏齐相其止勿复送冰纨、方空縠、吹纶絮也”,此条御览卷八一六亦引,卷八一九又一处引征,字句皆较简略。范晔后汉书章帝纪李贤注云:“纨,素也。冰言色鲜洁如冰。释名曰:‘縠,纱也。’方空者,纱薄如空也。或曰空,孔也,即今之方目纱也。纶,似絮而细。吹者,言吹嘘可成,亦纱也。”汉书贡禹传载禹奏言:“故齐时三服官输物不过十笥,方今齐三服官作工各数千人,一岁费数钜万。”颜师古注云:“三服官主作天子之服,在齐地。”东汉亦然,故诏齐相止送冰纨等物。
〔一五〕“讲五经同异”,此条御览卷六一五亦引,字句稍略。范晔后汉书章帝纪载,建初四年十一月,下诏命“太常、将、大夫、博士、议郎、郎官及诸生、诸儒会白虎观,讲议五经同异,使五官中郎将魏应承制问,侍中淳于恭奏,帝亲称制临决,如孝宣甘露石渠故事,作白虎议奏”。通鉴卷四六建初四年载:“校书郎杨终建言:‘宣帝博征群儒,论定五经于石渠阁。方今天下少事,学者得成其业,而章句之徒,破坏大体。宜如石渠故事,永为世则。’帝从之。冬十一月壬戌,诏太常:‘将、大夫、博士、郎官及诸儒会白虎观,议五经同异。’使五官中郎将魏应承制问,侍中淳于恭奏,帝亲称制临决,作白虎议奏,名儒丁鸿、楼望、成封、桓郁、班固、贾逵及广平王羡皆与焉。”
〔一六〕“日南献白雉、白犀”,范晔后汉书章帝纪元和元年春正月载:“日南徼外蛮夷献生犀、白雉。”南蛮传载:“肃宗元和元年,日南徼外蛮夷究不事人邑豪献生犀、白雍。”
〔一七〕“章帝行幸”,书钞卷一三九引无此句,而有“元和三年”一句。“三年”乃“元年”之误。据范晔后汉书章帝纪,此为元和元年事。
〔一八〕“树”,书钞卷一三九引作“林”。
〔一九〕“今”,此字原无,书钞卷一三九引有,今据增补。
〔二0〕“无得有所伐”,此句书钞卷一三九引作“毋得斫伐”。
〔二一〕“章帝元和二年,东巡狩”,此为元和二年二月事。
〔二二〕“柴望毕”,此句姚本作“柴,望秩山川群神”。聚珍本同,惟“神”下有“毕”字。
〔二三〕“孔子后褒成侯等咸来助祭”,此句下聚珍本有“大赦天下”一句。
〔二四〕“祀五帝于汶上明堂”,汉书郊祀志云:武帝“封泰山,泰山东北址古时有明堂处,处险不敞。上欲治明堂奉高旁,未晓其制度。济南人公玉带上黄帝时明堂图。明堂中有一殿,四面无壁,以茅盖,通水,水圜宫垣,为复道,上有楼,从西南入,名曰昆仑,天子从之入,以拜祀上帝焉。于是上令奉高作明堂汶上,如带图。及是岁修封,则祠泰一、五帝于明堂上座”。章帝祀五帝于汶上明堂,仍沿武帝旧制。
〔二五〕“耕于定陶”,稽瑞引云:“章帝元和二年巡狩至岱宗,燔柴望祀毕,有黄鹄从西南来坛上,东北过于宫,翱翔而上。”初学记卷一三引云:“章帝东巡狩,至于岱宗,祀五帝于汶上明堂,耕于定陶。”御览卷九一六引云:“章帝至岱宗,柴望毕,白鹄三十从西南来,经祀坛上。”范晔后汉书章帝纪李贤注引云:“孔子后褒成侯等咸来助祭。”此条即据以上诸书所引辑录。又类聚卷三九、卷九0,事类赋卷一八亦引,字句较略。范晔后汉书章帝纪元和二年二月载:“丙辰,东巡狩。己未,凤凰集肥城。乙丑,帝耕于定陶。……辛未,幸太山,柴告岱宗。有黄鹄三十从西南来,经祠坛上,东北过于宫屋,翱翔升降。进幸奉高。壬申,宗祀五帝于汶上明堂。”
〔二六〕“命儒者论难”,范晔后汉书章帝纪元和二年载:“三月己丑,进幸鲁,祠东海恭王陵。庚寅,祠孔子于阙里,及七十二弟子,赐褒成侯及诸孔男女帛。”“命儒者论难”即在此时。
〔二七〕“不可胜纪”,此条他书引征较多,皆略于此,而且间有异同。稽瑞引云:“章帝元和中,有嘉瓜生。”类聚卷九九引云:“章帝时,凤皇百三十九见。”御览卷九一五引云:“章帝时,凤皇三十九见。”类聚卷九八引云:“章帝时,麟五十一见。”御览卷八八九、事类赋卷二0引同。玉海卷一九八引云:“麒麟五十二。”类聚卷九八引云:“章帝元和二年,黄龙四见。”玉海卷一九八引同,仅无“章帝”二字。类聚卷九九引云:“章帝元和二年,九尾狐见。”卷九九又引云:“章帝元和二年,白兔见。”又引云:“章帝元和二年,白鹿见。”玉海卷一九八引同,仅无“章帝”二字。玉海卷一九七引云:“章帝元和二年,芝英、华平,日月不绝,载于史官,不可胜纪。”范晔后汉书贾逵传李贤注引云:“章帝时,凤皇见百三十九,麒麟五十二,白虎二十九,黄龙三十四,神雀、白燕等,史官不可胜纪。”玉海卷一三、卷二00引同。玉海卷二00引云:“又有青龙、黄鹄、鸾鸟、神马、九尾狐、三足乌、赤乌、白兔、白鹿、甘露、嘉瓜、秬秠、明珠、芝英、华平、朱草、木连理,日月不绝,载于史官,不可胜纪。”疑此条系汇集符瑞之文而成。
〔二八〕“凤皇见肥城句窳亭槐树上”,玉海卷二00亦引此条,“树”作“木”。据范晔后汉书章帝纪,此为元和二年事。
〔二九〕“诏曰”,原脱“曰”字,文选卷一班固两都赋李善注引云:“章帝诏曰:‘乃者白乌、神雀屡臻,降自京师。’”今据增补。
〔三0〕“乃者”,此二字原无,今据文选卷一班固两都赋李善注引增补。
〔三一〕“降自京师”,此句原无,今据文选卷一班固两都赋李善注引增补。范晔后汉书章帝纪元和二年五月戊申诏曰:“乃者凤凰、黄龙、鸾鸟比集七郡,或一郡再见,及白鸟、神雀、甘露屡臻。祖宗旧事,或班恩施。其赐天下吏爵,人三级,高年、鳏寡孤独帛,人一匹”云云。则此所载章帝诏文删削颇多。此条六帖卷九四、御览卷九二0、合璧事类别集卷七二、玉海卷九八亦引,字句稍略。
〔三二〕“白虎见彭城”,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三三〕“孳”,与“滋”字同,蕃也。
〔三四〕“华”,与“花”字同。
〔三五〕“章帝时”,具体年代无考。聚珍本系于代郡高柳乌生子事后,今从之。玉海卷八九引此条,亦云“章帝时”,未言确切年代。
〔三六〕“章帝赐尚书剑各一”,此事不知确切年月,姑系于此。
〔三七〕“韩棱楚龙泉”,书钞卷一九引“赐龙州”一句,即出此。“泉”字范晔后汉书韩棱传作“渊”,“州”乃“泉”或“渊”之讹。
〔三八〕“寿”,原误作“焘”,下同,姚本亦作“焘”。聚珍本作“寿”,书钞卷一二二、御览卷二一二、万花谷后集卷九、合璧事类后集卷二六、翰苑新书卷一四皆作“寿”,与范晔后汉书郅寿传合,今据改正。
〔三九〕“锻成”,书钞卷一二二引作“椎成”。范晔后汉书韩棱传云:棱“五迁为尚书令,与仆射郅寿、尚书陈宠,同时俱以才能称。肃宗尝赐诸尚书剑。唯此三人持以宝剑,自手书其名曰:‘韩棱楚龙渊,郅寿蜀汉文,陈宠济南椎成。’时论者为之说,以棱渊深有谋,故得龙渊。寿明达有文章,故得汉文。宠敦朴,善不见外,故得椎成”。李贤注云:“汉官仪‘椎成’作‘锻成’。”姚本、聚珍本皆作“锻成”,御览卷二一二、万花谷后集卷九、合璧事类后集卷二六、翰苑新书卷一四亦皆作“锻成”。
〔四0〕“文剑”,此二字聚珍本作“汉文剑”,书钞卷一二二引作“汉文”,御览卷二一二引作“蜀汉文剑”。
〔四一〕“此皆生于不学之门所致也”,范晔后汉书未载此事,章帝下诏的具体时间无从确考。今参考聚珍本,姑将此条编置于此。
〔四二〕“岁月不绝”,范晔后汉书章帝纪章和元年载壬戌诏曰:“朕闻明君之德,启鸿化,缉熙康乂,光照六幽,讫惟人面,靡不率俾,仁风翔于海表,威霆行乎鬼区。然后敬恭明祀,膺五福之庆,获来仪之贶。朕以不德,受祖宗弘烈。乃者凤皇仍集,麒麟并臻,甘露宵降,嘉谷滋生,芝草之类,岁月不绝。朕夙夜祗畏上天,无以彰于先功。今改元和四年为章和元年。”则此所引章和元年诏,删削颇多。
〔四三〕“序曰”,此句下聚珍本有“书曰”二字。
〔四四〕“孝乎惟孝,友于兄弟”,论语为政篇云:“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政?’”作伪古文尚书者把“惟孝,友于兄弟”二句采入君陈篇。
〔四五〕“干干夕惕”,书钞卷九引作“朝干夕惕”。易干卦九三爻辞云:“君子终日干干,夕惕若厉。”“干干”,自强之意。“惕”,惧也。
〔四六〕“寅畏皇天”,尚书无逸篇云:“周公曰:‘呜呼!我闻曰,昔在殷王中宗,严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祗惧,不敢荒宁’”云云。“寅畏”,敬畏。此序所言即本尚书无逸篇。
〔四七〕“明德慎罚,汤、文所务也”,书钞卷五仅引“明德慎罚”一语。尚书康诰篇云:“王若曰:‘孟侯,朕之弟,小子封,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庸庸祗祗,威威显民,用肇造我区夏’”云云。左传成公三年载申公巫臣言云:“周书曰:‘明德慎罚’,文王所以造周也。”此序所言即本尚书康诰篇。
〔四八〕“密静天下”,书钞卷一五仅引此一句。
穆宗孝和皇帝
孝和皇帝讳肇,〔一〕章帝之中子也。〔二〕母曰梁贵人,早薨。上自岐嶷,〔三〕至于总角,孝顺聪明,宽和笃仁。〔四〕孝章由是深珍之,〔五〕以为宜承天位。年四岁,以皇子立为太子,初治尚书,遂兼览书传,〔六〕好古乐道,〔七〕无所不照。章和二年春二月,章帝崩,太子即位。永元元年,〔八〕诏有司京师离宫园池,悉以假贫人也。二年二月壬午,〔九〕日有食之,史官不觉,涿郡言之。三年春正月,〔一0〕帝加元服。〔一一〕时太后诏袁安为宾,〔一二〕赐束帛、乘马。诏曰:〔一三〕“高祖功臣,萧、曹为首,有传世不绝之谊。〔一四〕曹相国后容城侯无嗣,〔一五〕朕甚愍焉。望长陵东门,见二臣之墓,〔一六〕生既有节,终不远身,谊臣受宠,古今所同。遣使者以中牢祠,〔一七〕大鸿胪悉求近亲宜为嗣者,须景风绍封,〔一八〕以彰厥功。”〔一九〕四年春正月,〔二0〕单于乞降,赐玉具剑,羽盖车一驷,中郎将持节卫护焉。六月,〔二一〕大将军窦宪潜图弑逆,〔二二〕幸北宫,诏收捕宪党射声校尉郭憙,〔二三〕使谒者收宪大将军印绶,遣宪及弟笃、景就国,到皆自杀。五年正月,宗祀五帝于明堂,遂登灵台,望云物,大赦天下。自京师离宫果园上林广成囿悉以假贫人,〔二四〕恣得收捕,〔二五〕不收其税。六月,〔二六〕郡国大雨雹,大如雁子。六年六月,和帝初令伏闭昼日。〔二七〕七月,〔二八〕京师旱。幸洛阳寺,〔二九〕录囚徒,举冤狱。未还宫而澍雨。〔三0〕九年春正月,永昌徼外蛮夷及擅国重译奉贡。〔三一〕改殡梁皇后于承光宫,〔三二〕仪比敬园。〔三三〕初,后葬有阙,窦后崩后,乃议改葬。十年五月丁巳,〔三四〕京师大雨,南山水流出至东郊,坏民庐舍。十一年,〔三五〕复置右校尉官,置在西河鹄泽县。十二年,象林蛮夷攻燔官寺。〔三六〕秭归山高四百余丈,〔三七〕崩填溪水,厌杀百余人。〔三八〕十一月癸酉夜,〔三九〕白气长三丈,起国东北,指军市十日。是月,西域蒙奇、疏勒二国归义。十三年春正月上日,〔四0〕上以五经义异,〔四一〕书传意殊,亲幸东观,览书林,阅篇籍。〔四二〕十六年十一月己丑,行幸缑氏,登百坯山。〔四三〕元兴元年五月,右扶风雍地裂。〔四四〕朝无宠族,〔四五〕政如砥矢,惠泽沾濡,鸿恩茂笃。〔四六〕外忧庶绩,内勤经艺,〔四七〕自左右近臣,皆诵诗、书。〔四八〕德教在宽,仁恕并洽。是以黎元宁康,方国协和,〔四九〕贞符瑞应,〔五0〕八十余品,帝让而不宣,故靡得而记。元兴元年十二月,〔五一〕帝崩于章德前殿,在位十七年,时年二十七,葬顺陵,庙曰穆宗。御览卷九一 序曰:穆宗之嗣世,正身履道,以奉大业。〔五二〕宾礼耆艾,动式旧典。宫无嫔嫱郑、卫之宴,〔五三〕囿无槃乐游畋之豫。躬履玄德,虚静自损。是以屡获丰年,远近承风云尔。〔五四〕御览卷九一
〔一〕 “孝和皇帝”,事详范晔后汉书卷四孝和帝纪,袁宏后汉纪卷一三、卷一四。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一亦略载其事。
〔二〕 “章帝之中子也”,据范晔后汉书和帝纪,和帝为章帝第四子。
〔三〕 “自”,姚本、聚珍本同,类聚卷一二引亦同。王先谦后汉书和帝纪集解载惠栋说引作“幼”。“岐嶷”,谓幼年聪慧。诗大雅生民云:“诞实匍匐,克岐克嶷。”毛亨传云:“岐,知意也。嶷,识也。”郑玄笺:“能匍匐则岐岐然意有所知也。其貌嶷嶷然有所识别也。”
〔四〕 “笃仁”,此二字书钞卷六引同,姚本、聚珍本作“仁孝”,类聚卷一二亦引作“仁孝”。
〔五〕 “孝章”,此二字王先谦后汉书和帝纪集解载惠栋说引同,姚本作“帝”,类聚卷一二引亦作“帝”,聚珍本作“章帝”。
〔六〕 “兼览书传”,书钞卷一二屡引本书,其中一条仅引此四字。
〔七〕 “乐”,书钞卷一二引作“学”。
〔八〕 “永元元年”,此下三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初学记卷二四亦引,今据增补。“永元”二字姚本、初学记卷二四引皆作“孝和”,聚珍本作“永元”,今从之。按此事不见范晔后汉书和袁宏后汉纪。范书和帝纪永元五年载:“二月戊戌,诏有司省减内外厩及凉州诸苑马。自京师离宫果园上林广成囿悉以假贫民。”事又见袁宏后汉纪和本篇下文。疑此所载即永元五年事。
〔九〕 “二年二月壬午”,此下四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永元二年载:“二月壬午,日有食之。”李贤引东观汉纪注云:“史官不觉,涿郡言之。”今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增补。此段文字姚本作“和帝二年二月壬午日食时,史官不觉,涿郡言之”。聚珍本改“和帝二年二月”为“二年春二月”,余与姚本同。二本所辑,亦系据李贤注所引,又参酌范书。
〔一0〕“三年春正月”,此句上原有“永元”二字。按上文已出“永元”年号,依修史体例,此不当重出,今删去。此下二句聚珍本漏辑。
〔一一〕“元服”,仪礼士冠礼云:“令月吉日,加尔元服。”汉书昭帝纪颜师古注云:“元,首也。冠者首之所着,故曰元服。”
〔一二〕“时太后诏袁安为宾”,此下二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李贤注引,今据增补。此二句又辑入袁安传。
〔一三〕“诏曰”,此句至“以彰厥功”诸句原无,类聚卷五一引,今据增补。类聚所引,原无“诏曰”二字,聚珍本辑作“三年诏曰”云云,御览卷四七四引云:“和帝永元三年,诏曰”云云,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始兴作求立太宰碑表李善注引云:“和帝诏曰”云云,今据以上各书增补。姚本把此段文字未辑入和帝纪,而编入末卷散条中。
〔一四〕“谊”,姚本、聚珍本同,御览卷四七四引作“义”。按二字古通。
〔一五〕“曹相国后容城侯无嗣”,王先谦后汉书和帝纪集解引钱大昕云:“顾淞云:‘此诏萧、曹并举,而独云曹相国无后嗣,则酂侯有后矣。今据前书功臣表,酂侯九世孙禹,王莽建国元年,更为萧乡侯。莽败绝,而平阳侯十世孙宏,光武建武二年,以举兵佐军绍封,传子旷,表云今见,则孟坚修史时尚存也。此与诏文正相反,未知其审。’予按韦彪传亦云,建初七年,诏求萧何后,封何末孙熊为酂侯。建初二年,已封曹参后曹湛为平阳侯,故不及焉,则曹之有后审矣。而一云建武所封,一云建初所封,其名又互异。且班表、韦传皆云平阳侯,而此诏称容城侯,皆事之可疑者也。”
〔一六〕“见二臣之墓”,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萧何墓在长陵东司马门道北百步。”又引庙记云:“曹参冢在长陵旁道北,近萧何冢。”“墓”,姚本、聚珍本同,御览卷四七四引亦同,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始兴作求立太宰碑表李善注引作“陇”。
〔一七〕“遣使者以中牢祠”,此句上御览卷四七四引有“可”字。“祠”,原作“祷”,姚本同。聚珍本作“祠”,御览卷四七四引同,今从改。
〔一八〕“须”,原误作“顷”,姚本、聚珍本尚不误,今据改正。“景风绍封”,“景风”,或云南风,史记律书云:“景风居南方。景者,言阳气道竟,故曰景风。”或云东南风,淮南子坠形训云:“东南曰景风。”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李贤注引春秋考异邮云:“夏至四十五日,景风至,则封有功也。”白虎通义封公侯篇云:“封诸侯以夏何?阳气盛养,故封诸侯,盛养贤也。”
〔一九〕“以彰厥功”,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永元三年载:“十一月癸卯,祠高庙,遂有事十一陵。诏曰:‘高祖功臣,萧、曹为首,有传世不绝之义。曹相国后容城侯无嗣。朕望长陵东门,见二臣之垄,循其远节,每有感焉。忠义获宠,古今所同。可遣使者以中牢祠,大鸿胪求近亲宜为嗣者,须景风绍封,以章厥功。’”与此字句大同小异。
〔二0〕“四年春正月”,此下五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和帝纪云:永元“四年春正月,北匈奴右谷蠡王于除鞬自立为单于,款塞乞降。遣大将军左校尉耿夔授玺绶”。李贤引东观汉记注云:“赐玉具剑,羽盖车一驷,中郎将持节卫护焉。”此下五句即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姚本、聚珍本辑有“单于乞降,赐玉具剑”云云四句,但聚珍本把此段文字误系于永元二年下。据范书匈奴南单于传。持节卫护者为任尚。
〔二一〕“六月”,此句上原有“四年”二字,因与上文复出,今删去。
〔二二〕“大将军窦宪潜图弑逆”,此句下聚珍本有“庚申”二字,与范晔后汉书和帝纪同。
〔二三〕“诏收捕宪党射声校尉郭憙”,原无“射声校尉郭憙”六字。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永元四年六月载:“庚申,幸北宫,诏收捕宪党射声校尉郭璜。”李贤注云:“东观记‘璜’作‘憙’,音同”是东观汉记载及郭璜,且名作“憙”字,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
〔二四〕“自京师离宫果园上林广成囿悉以假贫人”,六帖卷三八引云:“诏有司京师果园悉以假贫人。”字句较略。此为永元五年二月事,见范晔后汉书和帝纪、袁宏后汉纪卷一三。
〔二五〕“收”,聚珍本脱,范晔后汉书和帝纪作“采”。
〔二六〕“六月”,此下三句原无,御览卷一四引,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永元五年载:“六月丁酉,郡国三雨雹。”李贤引东观汉记注云:“大如雁子。”此段文字姚本作“六月,雨雹,大如雁子”,系辑自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字作了增补。聚珍本则与御览所引同。
〔二七〕“六年六月,和帝初令伏闭昼日”,此二句原无,史记封禅书索隐引下句,今据增补。上句则参考范晔后汉书和帝纪补入。范书和帝纪永元六年载:“六月己酉,初令伏闭尽日。”李贤注引汉官旧仪云:“伏日万鬼行,故尽日闭,不干它事。”此段文字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二八〕“七月”,此句至“未还宫而澍雨”诸句原无,御览卷六四二引,今据增补。
〔二九〕“寺”,初学记卷二0引无此字。按当有此字。“寺”谓官舍。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李贤注引风俗通义云:“寺,嗣也,理事之吏,嗣续其中也。”通鉴卷四三胡三省注引风俗通义云:“寺,司也,诸官府所止皆曰寺。”华严经音义卷四引风俗通义云:“寺,司也,延之有法度者也。今诸侯所止皆曰寺也。”
〔三0〕“未还宫而澍雨”,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永元六年载:“秋七月,京师旱。诏中都官徒各除半刑,谪其未竟,五月已下皆免遣。丁巳,幸洛阳寺,录囚徒,举冤狱。收洛阳令下狱抵罪,司隶校尉、河南尹皆左降。未及还宫而澍雨。”
〔三一〕“九年春正月,永昌徼外蛮夷及擅国重译奉贡”,此二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和帝纪云:永元“九年春正月,永昌徼外蛮夷及掸国重译奉贡”。李贤注云:“东观记作‘擅’,俗本以‘禅’字相类或作‘禅’者,误也。”此二句即据李贤注,又摘取范书字句增补。
〔三二〕“改殡梁皇后于承光宫”,此句至“乃议改葬”诸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永元九年九月载:“甲子,追尊皇妣梁贵人为皇太后。冬十月乙酉,改葬恭怀梁皇后于西陵。”此下李贤引东观汉记“改殡承光宫”至“乃议改葬”一段文字作注,今据李贤注所引增补。李贤注所引原无“梁皇后于”四字,聚珍本参酌范书增入,今从之。和帝母梁贵人,为窦皇后所谮,忧死,窦皇后养和帝以为己子。和帝即位,窦皇后为皇太后,控制了朝政。永元九年闰八月皇太后卒,于是和帝始有改葬其生母之举。
〔三三〕“仪比敬园”,范晔后汉书梁贵人纪云:和帝“以贵人酷殁,敛葬礼阙,乃改殡于承光宫,上尊谥曰恭怀皇后,追服丧制,百官缟素,与姊大贵人俱葬西陵,仪比敬园。”李贤注云:“敬园,安帝祖母宋贵人之园也。”
〔三四〕“十年五月丁巳”,此句至“坏民庐舍”诸句原无,司马彪续汉书五行志三刘昭注引,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李贤注亦引,字句稍异。此段文字下,聚珍本辑有以下一段文字:“十一年,帝召诸儒,鲁丕与侍中贾逵、尚书令黄香等相难,丕善对事,罢朝,特赐履袜。”此当出鲁丕传,今移入丕传。姚本亦把此段文字辑入和帝纪。
〔三五〕“十一年”,此下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永元十一年四月载:“己巳,复置右校尉官。”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置在西河鹄泽县。”玉海卷一三三、卷一三七亦引此句。此下三句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增补。
〔三六〕“十二年,象林蛮夷攻燔官寺”,此二句原无,文选卷五七潘岳马憙督诔李善注引下句,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永元十二年载:“夏四月,日南象林蛮夷反,郡兵讨破之。”又南蛮传载:“和帝永元十二年夏四月,日南象林蛮夷二千余人寇掠百姓,燔烧官寺,郡县发兵讨击,斩其渠帅,余众乃降。”“十二年”一句则据范书增补。聚珍本有此二句。
〔三七〕“秭归山高四百余丈”,此下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李贤注引,今据增补。据范书和帝纪,永元十二年闰四月戊辰,秭归山崩。司马彪续汉书五行志四亦云:永元“十二年夏闰四月戊辰,南郡秭归山高四百丈,崩填溪,杀百余人”。
〔三八〕“厌”,读作“压”。
〔三九〕“十一月癸酉夜”,此句至“西域蒙奇、疏勒二国归义”诸句原无,御览卷一五引,今据增补。首句御览卷一五原引作“和帝永和十二年癸酉夜”,“永和”乃“永元”之误。今删“和帝永和十二年”七字,又据御览卷八七二所引增补“十一月”三字。
〔四0〕“十三年”,原误作“十二年”,聚珍本作“十三年”,与范晔后汉书和帝纪相合,今据改正。“上日”,朔日也。尚书尧典云:“正月上日,受终于文祖。”
〔四一〕“上”,此字原无,姚本有,类聚卷一二引亦有,今据增补。聚珍本作“帝”。
〔四二〕“览书林,阅篇籍”,书钞卷一二仅引此二句,文字全同。
〔四三〕“十六年十一月己丑,行幸缑氏,登百坯山”,此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永元十六年载:“十一月己丑,行幸缑氏,登百岯山。”李贤注云:“东观记作‘坯’,并音平眉反,流俗本或作‘杯’者,误也。”可见东观汉记载和帝至缑氏县,登境内百坯山事。今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增补此三句。
〔四四〕“元兴元年五月,右扶风雍地裂”,此二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和帝纪元兴元年载:“五月癸酉,雍地裂。”李贤注云:“东观记曰‘右扶风雍地裂’,流俗本‘雍’下有‘州’者,误也。”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
〔四五〕“朝无宠族”,书钞卷一五仅引此一句,“族”作“幸”。御览卷九一所引此句与上文“阅篇籍”句相衔接,文义不相连属,此句上有阙佚。
〔四六〕“笃”,聚珍本作“悦”。按“笃”字是。
〔四七〕“内勤经艺”,书钞卷一二仅引此一句。
〔四八〕“自左右近臣,皆诵诗、书”,书钞卷一二仅引“左右诵书”一句,系括引大意。
〔四九〕“方”,姚本、聚珍本作“万”,类聚卷一二引同。
〔五0〕“贞符瑞应”,此句姚本、聚珍本作“符瑞”,类聚卷一二引同。按如作“符瑞”,则当与下句连读。
〔五一〕“元兴元年十二月”,此下一段文字聚珍本移置于上文“朝无宠族”句前。
〔五二〕“以奉大业”,书钞卷一七仅引此一句。
〔五三〕“宫无嫔嫱郑、卫之宴”,此下二句书钞卷八引作“宫无嫔嫱之燕,囿无盘乐之豫”,文有节删。“郑、卫”谓春秋战国时的郑国和卫国的民间俗乐。因与雅乐不同,故被排斥,视为淫靡之乐。礼记乐记云:“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
〔五四〕“远近承风云尔”,此条文字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孝殇皇帝 孝殇皇帝讳隆,〔一〕和帝之少子也。和帝皇子数十,生者辄夭,故殇帝养于民。元兴元年十二月,和帝崩。是日仓卒,殇帝时生百余日,乃立以为皇太子。其夜即位,尊皇后邓氏为皇太后。帝在襁褓,太后临朝。殇帝诏省荏弱平簟。〔二〕延平元年八月,帝崩于崇德前殿,年二岁,葬康陵。御览卷九一 孝殇襁褓承统,〔三〕寝疾不豫,天命早崩,国祚中绝,社稷无主,天下敖然,〔四〕赖皇太后临朝,〔五〕孔子称“有妇人焉”,〔六〕信哉!御览卷九一
〔一〕 “孝殇皇帝”,事详范晔后汉书卷四孝殇帝纪、袁宏后汉纪卷一五。
〔二〕 “殇帝诏省荏弱平簟”,此句原无,御览卷七0八引,聚珍本连缀于“延平元年八月”句前,今从之。此诏范晔后汉书殇帝纪失载。“平簟”二字疑有讹误。
〔三〕 “孝殇襁褓承统”,从文字内容来看,此下诸句是殇帝纪序中语。
〔四〕 “敖”,聚珍本作“嗷”。按“敖”乃“嗷”的同音假借字。又作“謷”、“熬”、“嗷”。说文云:“嗷,众口愁也。”
〔五〕 “临朝”,此二字聚珍本脱。
〔六〕 “孔子称‘有妇人焉’”,论语泰伯篇云:“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武王曰:‘予有乱臣十人。’孔子曰:‘才难,不其然乎?唐虞之际,于斯为盛。有妇人焉,九人而已。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其可谓至德也已矣。’”所谓“妇人”,是指文王妃太姒。列女传母仪传云:“太姒者,武王之母,……旦夕勤劳,以进妇道。太姒号曰文母。文王理阳道而治外,文母理阴道而治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