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云。黄帝曰。灸不三分。是谓徒冤。炷务大也。小弱乃小作之。又曰。小儿七日以上。
能愈。则是艾炷欲其大。惟头与四肢欲小耳。明堂上经乃曰。艾炷根据小箸头作。其病脉粗细。状如细线。但令当脉灸之。雀粪大炷亦能愈疾。又有一途。如腹中疝瘕 癖伏梁气等。惟须大艾炷。故短剧曰。腹背烂烧。四肢则但去风邪而已。不宜大热。如巨阙、鸠尾。灸之不过四七炷。只根据竹箸头大。但令正当脉灸之。艾炷若大。复灸多。其人永无心力。如头上灸多。令人失精神。背脚灸多。令人血脉枯竭。四肢细而无力。既失精神。又加细节。令人短寿。王节斋曰。面上艾炷须小。手足上则可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