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书》由“论书”、“论古人书”和“自论书”等三部分组成。
“论书”篇,开章立旨,提出了书法艺术的必备要素,“有神、气、骨、肉、血”等,若“五者缺一”,则“不为成书也”。作者认为“书法备于正书,溢而为行草”,正书是基础,行草是升华。“未能正书,而能行草,犹未尝庄语,而辄放言,无是道也”,揭示了学书之道由正至行草的必然规律。更以“人貌有好丑,而君子小人之态,不可掩也;言有辩讷,而君子小人之气,不可欺也”之比喻,提出“书有二拙,而君子小人之心,不可乱也”等独特观点。又如“凡世之所贵,必贵其难。真书难于飘扬,草书难于严重,大字难于结密而无间,小字难于宽绰而有余”等,分析书体真、草、大、小之所难,实为书法品评之创见。并论述书法的“用笔”云:“把笔无定法,要使虚而宽,欧阳文忠公谓余, 著当使指运而腕不知,此语最妙。方其运笔也,左右前后,却不免敲侧,及其定也,上下如引绳,此之谓笔正。”揭示了定法与非法、虚与实等辩证关系,为古今执笔论中的一大创见。
“论古人书”所论古人习书与品书,亦多陈己见。描述学书经历均十分精辟。
“自论书”则以为:“吾书虽不甚佳,然自出新意,,不践古人,是一快也。”欧阳叔弼云:“子书大似李北海”而“予亦觉其如此,世或以为似徐书者,非也”。又以为:“仆书尽意作之似蔡君谟,稍得意似杨风子,更放似言法华。”皆概述自己作书心得,且揭示了东坡书法“不践古人”而“自出新意”的一大特色,对后世习书者颇多教益。
《论书》见诸《东坡集》,历代翻刻本甚多,较为珍贵的是宋蜀刊大字本四十卷,十行十六字,缪荃荪有残帙,存第四、第五、第十、第十一等五卷;今有上海书画出版社的《历代书法论文选》选录本传世。
此后,其弟子黄庭坚亦有《论书》一卷问世。黄庭坚(1045—1105年),字鲁直,号山谷道人、涪翁。分宁(今江西修水)人。治平进士,以校书为《神宗实录》检讨官,迁著作佐郎。兼擅行、草书,用笔以侧险取势,纵横奇倔,风韵妍媚,自成格调,为“宋四家”之一。
黄庭坚的《论书》于正草各体均有阐述,以为:“学书端正,则窘于法度;侧笔取妍,往往工左而病右”,“楷法欲如快马人阵,草法欲左规右矩,此古人妙处也”,“欲学草书,须精真书,知下笔向背,则识草书法,不难工矣”,“草书妙处,须学者自得, “‘然学久乃当知之。墨池笔冢,非传者妄也”。这些无不富有独到之见。在论及古迹借鉴时说:“《兰亭》虽真行书之宗,然不必一笔一画为准……不善学者,即圣人之 笔过处而学之,故蔽于一曲。今世学《兰亭》者,多此也。”在论及书法之品格时说:“凡书要拙多于巧。近世少年作字,如新妇子妆梳,百种点缀,终无烈妇态也。”“学书须要胸中有道义。又广之以圣哲之学,书乃可贵……唯不可俗,俗便不可医也。”既深人分析了书法的巧拙关系,又提出了学书之大忌。关于执笔,作者以为:“凡学书,欲先学用笔”,而“心能转腕,手能转笔,书字便如人意。古人工书无他意,但能用笔耳”。揭示了用笔在学书过程中的重要地位,以及心手相应在用笔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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