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司马贞撰。贞,河内人,开元中官朝散大夫、弘文馆学士。贞初受《史记》於崇文馆学士张嘉会,病褚少孙补司马迁书多伤踳驳。又裴骃《集解》旧有《音义》,年远散佚。诸家《音义》延笃音隐,邹诞生、柳顾言等书亦失传,而刘伯庄、许子儒等又多疏漏。乃因裴骃《集解》,撰为此书。首注《骃序》一篇,载其全文。其注司马迁书,则如陆德明《经典释文》之例,惟标所注之字,盖经传别行之古法。凡二十八卷。末二卷为述赞一百三十篇,及《补史记条例》。欲降《秦本纪》、《项羽本纪》为世家,而《吕后》、《孝惠》各为《本纪》。补《曹》、《许》、《邾》、《吴芮》、《吴濞》、《淮南》世家,而降《陈涉》於《列传》。《萧何》、《曹参》、《张良》、《周勃》、《五宗》、《三王》各为一传,而附《国侨》、《羊舌肸》於《管晏》,附《尹喜》、《庄周》於《老子》,附《韩非》於《商鞅》,附《鲁仲连》於《田单》,附《宋玉》於《屈原》,附《邹阳》、《枚乘》於《贾生》。又谓《司马相如》、《汲郑》传不宜在《西南夷》后,《大宛传》不合在《游侠》、《酷吏》之间,欲更其次第。其言皆有条理。至谓司马迁《述赞》不安,而别为之,则未喻言外之旨。终以《三皇本纪》,自为之注,亦未合阙疑传信之意也。此书本于《史记》之外别行。及明代刊刻监本,合裴骃、张守节及此书散入句下,恣意删削。如《高祖本纪》“母媪”、“母温”之辨,有关考证者,乃以其有异旧说,除去不载。又如《燕世家》“启攻益事”,贞注曰:“经传无闻,未知其由。”虽失於考据《竹书》(案今本《竹书》不载此事,此据《晋书·束晳传》所引),亦当存其原文。乃以为冗句,亦删汰之。此类不一,漏略殊甚。然至今沿为定本,与成矩所刊朱子《周易本义》,人人明知其非,而积重不可复返。此单行之本,为北宋秘省刊板,毛晋得而重刻者。录而存之,犹可以见司马氏之旧,而正明人之疏舛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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