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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漢文卷六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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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程嚴可均校輯

關並

並字子揚。平陵人。仕莽為長水校尉。

言治河

河決率常于平原東郡左右。其地形下而土疏惡。聞禹治河時。本空此地。以為水猥。盛則放溢。少稍自索。雖時易處。猶不能離此。上古難識。近察秦漢以來。河決曹衛之域。其南北不過百八十里者。可空此地。勿以為官亭民舍而已。(漢書溝洫志。)

張戎

戎字仲功。長安人。仕莽為大司馬史。

關並張戎韓牧王橫一

言治河

水性就下。行疾則自刮除。成空而稍深。河水重濁。號為一石水而六斗泥。今西方諸郡以至京師東行。民皆引河渭山川水溉田。春夏乾燥少水時也。故使河流遲。貯淤而稍淺。雨多水暴至。則溢決。而國家數隄塞之。稍益高于平地。猶築垣而居水也。可各順從其性。毋復灌溉。則百川流行。水道自利。無溢決之害矣。(漢書溝洫志。)

韓牧

牧字子台。臨淮人。仕莽為御史。

言治河

可略于禹貢九河處穿之。縱不能為九。但為四五。宜有益。(漢書溝洫志。)

王橫

橫又作璜。字平仲。琅邪人。師事徐敖。受古文尚書。仕莽為大司空掾。

言治河

河入勃海。勃海地高于韓牧所欲穿處。往者天嘗連雨。東北風。海水溢。西南出。寖數百里。九河之地。已為海所漸矣。禹之行河水。本隨西山下。東北去。周譜云。定王五年河徙。則今所行。非禹之所穿也。又秦攻魏。決河灌其都。決處遂大。不可復補。宜卻徙完平處。更開空。使緣西山足。乘高地而東北入海。迺無水災。(漢書溝洫志。)

魯匡

匡。天鳳中為羲和。地皇初左遷五原辛正。

上言令官作酒

名山大澤。鹽鐵錢布帛。五均賒貸。幹在縣官。唯酒酤獨未斡。酒者。天之美祿。帝王所以頤養天下。享祀祈福。扶衰養疾。百禮之會。非酒不行。故詩曰。無酒酤我。而論語曰。酤酒不食。二者非相反也。夫詩據承平之世。酒酤在官。和旨便人。可以相御也。論語。孔子當周衰亂。酒酤在民。薄惡不誠。是以疑而弗食。今絕天下之酒。則無以行禮相養。放而亡限。則費財傷民。請法古令官作酒。以二千五百石為一均。率開一盧以賣。讎五十釀為準。一釀用麤米二斛。麴一斛。得成酒六斛六斗。各以其市月朔米麴三斛。井計其賈。而參分之。以其一為酒一斛之平。除米麴本賈。計其利而什分之。以其七入官。其三及酨灰炭。給工器薪樵之費。(漢書食貨志下。)

魯匡馮英二

馮英

英。仕莽為就都大尹。免。尋為長沙連率。

上言廉丹史熊調發狀。

自越巂、遂久、仇牛、同亭、邪豆之屬反畔以來。積且十年。郡縣距擊不已。續用馮茂苟施一切之政。僰道以南。山險高深。茂多敺眾遠居。費以億計。吏士離毒氣。死者什七。今丹熊懼於自詭期會。調發諸郡兵穀。復訾民取其十四。空破梁州。功終不遂。宜罷兵屯田。明設購賞。(漢書王莽傳中。廉丹史熊擊句町。復大賦斂。就都大尹不肯給上言云云。莽怒。免英官。)

韓博

博。仕莽為夙夜連率。以薦巨毋霸。徵下獄。棄市。

上言薦臣毋霸

有奇士。長丈。大十圍。(漢紀作長一丈六尺。大九圍。)來至臣府曰。欲奮擊胡虜。自謂臣毋霸。出于蓬萊東南五城。西北昭如海瀕。軺車不能載。三馬不能勝。即日以大車四馬。建虎旗。載霸詣闕。霸臥則枕鼓。以鐵箸食。此皇天所以輔新室也。願陛下作大甲高車。賁育之衣。遣大將一人與虎賁百人。迎之于道。京師門戶不容者。開高大之。以視百蠻。鎮安天下。(漢書王莽傳下。博上言云云。意欲以風莽。)

田況

況。天鳳中為翼平連率。進爵為伯。地皇初兼領青徐二州牧事。以戰功為莽所忌。徵拜師尉大夫。封湯侯。為赤眉所敗。

韓博田況三

上言平盜賊方略

盜賊始發。其原甚微。非部吏伍人所能禽也。咎在長吏不為意。縣欺其郡。郡欺朝廷。實百言十。實千言百。朝廷忽略。不輒督責。遂至延曼連州。乃遣將率。多發使者。傅[傅當作傳]相監趣。郡縣力事上官。應塞詰對。共酒食。具資用。以救斷斬。不給復憂盜賊。治官事。將率又不能躬率吏士。戰則為賊所破。吏氣寖傷。徒費百姓。前幸蒙赦令。賊欲解散。或反遮擊。恐入山谷。轉相告語。故郡縣降賊。皆更驚駭。恐見詐滅。因饑饉易動。旬日之閒。更十餘萬人。此盜賊所以多之故也。今雒陽以東。米石二千。竊見詔書。欲遣太師更始將軍。二人爪牙重臣。多從人眾。道上空竭。少則亡以威視遠方。宜急選牧尹以下。明其賞罰。收合離鄉。小國無城郭者。徙其老弱。置大城中。積臧穀食。并力固守。賊來攻城。則不能下。所過無食。勢不得群聚。如此招之必降。擊之則滅。今空復多出將率。郡縣苦之。反甚于賊。宜盡徵還乘傳諸使者。以休息郡縣。委任臣況以二州。盜賊必平定之。(漢書王莽傳下。)

費興

興。仕莽為大司馬司允。出為荊州牧。未行。忤旨免。

對到部方略

荊揚之民。率依阻山澤。以漁采為業。閒者國張六筦。稅山澤。妨奪民之利。連年久旱。百姓饑窮。故為盜賊。興到部。欲令明曉告盜賊。歸田里。假貸犁牛種食。闊其租賦。幾可以解釋安集。(漢書王莽傳下。)

甄阜梁丘賜

阜。地皇末為前隊大夫。賜為屬正。兵敗並戰死。

移書劉良

老子不率宗族。單騎牛。哭且行。何足賴哉。(後漢趙孝王良傳注引續漢書。)

王況

況。王莽時卜者。

費興甄阜王況闕名四

為魏成大尹李焉作識書

文帝發忿居地下。趣軍北告匈奴。南告越人。江中劉信。執敵報怨。復續古先。四年當發軍。江湖有盜。自稱樊王。姓為劉氏。萬人成行。不受赦令。欲動秦雒陽。十一年當相攻。太白揚光。歲星入東井。其號當行。(漢書王莽傳下。況謂焉曰。漢家當復興。君當為漢輔。因為焉作讖書言云云。又言莽大臣吉。凶各有日期。)

荊楚當興。李氏為輔。(漢書王莽傳下。莽以王況讖言云云。欲厭之。)

闕名

奏益封莽爵邑

太后委任大司馬莽。定策安宗廟。故大司馬霍光有安宗廟之功。益封三萬戶。疇其爵邑。比蕭相國。莽宜如光故事。(漢書王莽傳上。塞外蠻夷獻白雉。元始元年正月。莽白太后。下詔。以白雉薦宗廟。群臣因奏言。)

請賜莽號安漢公

莽功德致周成白雉之瑞。千載同符。聖王之法。臣有大功。則生有美號。故周公及身在而託號于周。莽有定國安漢家之大功。宜賜號曰安漢公。益戶疇爵邑。上應古制。下準行事。以順天心。(漢書王莽傳上。)

復上言益封莽

莽雖克讓。朝所宜章。以時加賞。明重元功。無使百僚元元失望。(漢書王莽傳上。)

奏宜令莽平決事

往者吏以功次遷至二千石。及州郡所舉茂材異等吏。率多不稱。宜皆見安漢公。又太后不宜親省小事。(漢書王莽傳上。莽欲專斷。知太后猒政。乃風公卿奏言。)

言宜采莽女為后

明詔聖德巍巍如彼。安漢公盛勳堂堂若此。今當立后。獨柰何廢公女。天下安所歸命。顧得公女為天下母。(漢書王莽傳上。庶民諸生郎吏以上公卿大夫咸言。)

闕名五

見莽女還奏言

公女漸漬德化。有窈窕之容。宜奉大序。奉祭祀。(漢書王莽傳上。)

請益封莽

古者天子封后父百里。尊而不臣。以重宗廟。孝之至也。佟言應禮。可許。請以新野田二萬五千六百頃益封莽滿百里。(漢書王莽傳上。信卿侯佟上言。事下有司。皆曰云云。)

奏聘皇后故事

故事。聘皇后黃金二萬斤。為錢二萬萬。(漢書王莽傳上。有司奏。)

復言益聘

今皇后受聘。踰群妾亡幾。(漢書王莽傳上。莽深辭讓。受四千萬。群臣復言。)

奏加莽九錫

昔周公奉繼體之嗣。據上公之尊。然猶七年。制度乃定。夫明堂辟雍墮廢。千載莫能興[莫能興之下脫今安漢公起於第家輔翼陛下四年于茲功德爛然二十字]。公以八月載生魄庚子奉使朝用書。臨賦營築。越若翊辛丑。諸生庶民大和會。十萬眾並集。平作二旬。大功畢成。唐虞發舉。成周造業。誠亡以加。宰衡位宜在諸侯王上。賜以束帛加璧。大國乘車安車各一。驪馬二駟。(漢書王莽傳上。群臣奏言。詔曰可。其議九錫之法。)

奏請莽居攝

太后聖德昭然。深見天意。詔令安漢公居攝。臣聞周成王幼少。周道未成。成王不能共事天地。修文武之烈。周公權而居攝。則周道成。王室安。不居攝。則恐周隊失天命。書曰。我嗣事子孫大不克共上下。遏失前人光。在家不知命不易。天應棐諶。乃亡隊命。說曰。周公服天子之冕。南面而朝群臣。發號施令。常稱王命。召公賢人。不知聖人之意。故不說也。禮明堂記曰。周公朝諸侯于明堂。天子負斧依南面而立。謂周公踐天子位六年。朝諸侯。制禮作樂。而天下大服也。召公不說。時武王崩。縗麤未除。由是言之。周公始攝則居天子之位。非乃六年而踐阼也。書逸嘉禾篇曰。周公奉鬯立于阼階。延豋贊曰。假王蒞政。勤和天下。此周公攝政。贊者所稱。成王加元服。周公則致政。書

闕名六

曰。朕復子明辟。周公常稱王命。專行不報。故言我復子明君也。臣請安漢公居攝踐祚。服天子韍冕。背斧依于戶牖之閒。南面朝群臣聽政事。車服出入警蹕。民臣稱臣妾。皆如天子之制。郊祀天地。宗祀明堂。共祀宗廟。享祭群神。贊曰假皇帝。民臣謂之攝皇帝。自稱曰予。平決朝事。常以皇帝之詔稱制。以奉順皇天之心。輔漢室。保安孝平皇帝之幼嗣。遂寄託之義。隆治平之化。其朝見太皇太后帝皇后。皆復臣節。自施政教于其宮家國采。如諸侯禮儀故事。臣昧死請。(漢書王莽傳上。群臣奏言。太后詔曰可。)

復白宜尊莽為假皇帝

劉崇等謀逆者。以莽權輕也。宜尊重以填海內。(漢書王莽傳下[下當作上]。群臣復白。)

奏益莽殿省官屬

請益安漢公宮及家吏。置率更令廟。廄廚長丞中庶子虎賁以下百餘人。又置衛士三百人。安漢公廬為攝省。府為攝殿。第為攝宮。(漢書王莽傳下[下當作上]。群臣奏言。)

奏請進莽二子爵為公

太后修功錄德。遠者千載。近者當世。或以文封。或以武爵。深淺大小。靡不畢舉。今攝皇帝背依踐阼。宜異于宰國之時。作雖未畢已。宜進二子爵皆為公。春秋善善及子孫。賢者之後。宜有土地。成王廣封周公庶子六人。皆有茅土。及漢家名相大將蕭霍之屬。咸及支庶。兄子光可先封為列侯。諸孫制度畢已。大司徒大司空上名如前詔書。(漢書王莽傳上。群臣復奏言。)

奏止莽巡狩

皇帝至孝。往年文母聖體不豫。躬親供養。衣冠稀解。因遭棄群臣。悲哀顏色未復。飲食損少。今一歲四巡。道路萬里。春秋尊。非糒乾肉之所能堪。且無巡狩。須閱[閱當作闋]大服。以安聖體。臣等盡力養牧兆民。奉稱明詔。(漢書王莽傳中。天鳳元年正月。群公奏言。)

闕名七

劾奏孔仁

仁乘乾車。駕馬。左蒼龍。右白虎。前朱雀。後玄武。右杖威節。左負威斗。號曰赤星。非以驕仁。迺以尊新室之威命也。仕擅免天文冠。大不敬。(漢書王莽傳下。天鳳五年。宗姊妨自殺。事連及司命孔仁妻。亦自殺。仁見莽。免冠謝。莽使尚書劾仁云云。有詔勿劾。更易新冠。)

平帝喪禮議

禮。臣不殤君。皇帝年十有四歲。宜以禮斂。加元服。(漢書平紀。元始五年崩于未央宮。有司議云云。奏可。)

上壽

迺庚子。雨水灑道。辛丑。清靚無塵。其夕。穀風迅疾。從東北來。辛丑。巽之宮日也。巽為風。為順后誼。明母道。得溫和慈惠之化也。易曰。受茲介福。于其王母。禮曰。承天之慶。萬福無疆。諸欲依廢漢火劉。皆沃灌雪除。殄滅無餘雜矣。百穀豐茂。庶草蕃殖。元元驩喜。兆民賴福。天下幸甚。(漢書王莽傳下。群臣上壽云云。)

銅符帛圖

天告帝符。獻者封侯。承天命。用神令。(漢書王莽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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