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河上公注本作还淳章,彭本作三绝章)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绝:大也,又至也。至圣不用智,风尽敦庞,民多利益矣。至仁不用义,俗尽亲睦,民归孝慈矣。至巧不谋利,谋利者,皆机巧之徒。上无机巧,下无盗贼矣。圣不足于智,仁不足于义,巧不足于利。圣、仁、巧三者,若有质而无文也。浑浑噩噩,一道同风,故使民各有攸属,亦从其质实而已。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民之文亦不足也,然而美矣。
老子道德经河上公章句
老子道德经憨山注
古文参同契集解 四库本
周易参同契分章注 四库本
周易参同契发挥 四库本
周易参同契解 四库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