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代潮籍读书人中,郑之侨的《农桑易知录》是非常突出的。《农桑易知录》在清代广东普及型的综合性农书中算是硕果仅存的作品。但此书不仅讨论农业问题,还大量渗透着封建士大夫阶级对于修身、治家的看法。
郑之侨,字茂云,号东里,潮阳金浦人。雍正十三年(1735)举人,乾隆二年(1737)进士,曾任江西铅山县令、江西饶州府同知。乾隆二十一年(1756)知湖南宝庆府。后调任济东泰武道、安襄郧兵备道等职。告归后优游林下几二十年,终年七十八岁。郑之侨生卒年不清,主要生活于雍正、乾隆之世,这正是清代比较安定、农业生产发展的年代。
王毓湖《中国农学书录》题《农桑易知录》三卷,清代郑之侨撰。饶宗颐《潮州艺文志》子部“农家类”收录此书,书名和作者据道光《潮阳县志》郑之侨传。现在的《农桑易知易》藏本正面,上书“乾隆二十五年镌”、“潮阳郑东里编”、“本衙藏板”诸字样。而郑之侨在《农桑易知录序》之末,明确写着“乾隆庚辰三月望日韩江郑之侨书于宝庆官署”。乾隆庚辰即乾隆二十五年(1760),其时作者正在湖南宝庆府任上。
笔者翻阅《农桑易知录》,其目录如下:
卷一:农务事宜(器具、养牛附);
卷二:桑务事宜(蚕忌、器具附);
卷三:农桑善后事宜(乡约、保甲、备荒附)。
郑之侨以封建士子身份撰农书,不可避免地受到儒家思想影响,书中较多引用了四书五经。如《农桑易知录序》中称:
“昔周以农桑开基,《书》陈‘无逸’,《诗》作‘豳风’,良以耕于井邑,即可游于党庠。……若谓五谷偏盛南方,丝蚕独擅浙省,则如《诗》所咏‘柔桑’、‘苞桑’;《尚书》所传‘桑土是(既)蚕’等事岂其诬哉?”
再如卷一又称,“《周礼》太宰以九职任万民,一曰三农生九谷,二曰园圃艺草木,则蔬菜瓜果,农者不可缺一。但百姓之良谋身,居官之谋国,总先求备荒救饥为主,诚能于此数者,相天之时,乘地之利,尽人之力,则树艺牧畜何不可次第备举?”
在《农桑易知录》中,郑之侨对于农务、桑务之事讨论极详细,如关于如何种瓜,郑之侨这样说:
“瓜有东瓜、南瓜、王瓜,各色不同。先将湿稻草灰,拌和细泥铺地上,锄成垄。三月下种,每粒离尺许,以湿灰筛盖,河水洒之。又用粪浇,干则浇水,待芽顶灰,于日中将灰揭下,搓碎壅于根旁,以清粪水浇之。三月下旬,治畦锄穴,分栽之。一尺二寸一穴,藤至一二尺长,须用浓粪水灌之,至蔓长,用木棍搭棚引上。凡种瓜,法俱同。”
再如关于养蚕,郑之侨认为,“蚕有十忌”,其一是忌食肥叶:
“凡地上初浇人粪者,其叶必肥,不可喂蚕。必得过七昼夜之后方可。大眠以前,若吃肥叶,凡遇眠时,必有肥青者,蚕身分外粗肥,皮肤光亮如油漆然,不肯眠矣。”
最值得一提的是,郑之侨在卷三中提出了诸种农桑善后事宜,这已经突破了纯粹农业问题的范围,而是指导人们如何按儒家伦理进行生活了。郑之侨提出的农桑善后事宜包括:戒游惰、勤纺织、息争讼、定房屋、节饮食、俭服饰、裁宴客、重丧葬、定婚配、完国课、选乡约、重保甲、备救荒、祛瘟疫。现以“戒游惰”和“栽宴客”二事说明之。
郑之侨指出“戒游惰”的重要性:
“人生精神,日用则日健,日惰则日疲。近见父兄之衣,吃父兄之饭。此时或读书,或治生,何患业不成,乃群习游嬉,三朋五党,始而饮酒下棋,继而咱卢[庐]斗勇,久之嫖娼妓,开场赌,放僻邪侈,无所不至。虽有千亩田,百亩桑,立刻倾荡。语云‘子孙勤俭,何用吾忧;子孙惰奢,空作马牛。’此言可警心也。”
再如在“栽宴客”中,郑之侨提出了奢侈宴客的危害,并引用司马光的看法:
“司马温公有曰:‘先公为郡牧判官时,客至未尝不置酒,或三行,或五行,不过七行而止,酒沽于市,果止梨枣桃莲,肴止一鱼一肉,二蔬菜,器用磁漆。’此可正为今世法也。物薄而情厚,意殷而礼勤,待宾客者知之,为宾客者谅之。”
总而言之,郑之侨的《农桑易知录》作为清代岭东、乃至广东十分罕见的农学著作,适足说明“经世致用”思想对于郑之侨的影响。清代一些有见识的读书人关心农桑生产事情,而不仅仅是吟诗作画,这正是《农桑易知录》所透露的可贵信息。
《农桑易知录》收入《明清广东稀见笔记七种》,由李龙潜、杨宝霖、徐林点校。(本文载于汕头特区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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