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通义》共8卷,包括内篇和外篇两部分,内篇5卷,外篇3卷。但是,由于该书版本很多,内容不尽一致。1921年,吴兴刘承干所刻《章氏遗书》本,《文史通义》内篇增1卷,
《文史通义》"史所贵者义也,而所具者事也,所凭者文也"
《史通》问世之后,对于后世史论的发展,起了承前启后的作用。因此,宋元期间,相继产生了如郑樵的《通志》、范祖禹的《唐鉴》和吴缜的《新唐书纠谬》等。继宋元之后,明清两代评史论史之风更盛,而章学诚的《文史通义》,堪称能与《史通》匹敌的第二部史学理论巨著。章氏在《文史通义》中,不仅批判了过去的文学和史学,也提出了编写文史的主张。他对编纂史书的具体做法,又表现在他所修的诸种地方志之中。
又增《补遗》8篇。解放后,中华书局据刘刻本排印,又附增《补遗续》5篇。另外,旧本《文史通义》卷前刊有章学诚次子华绂写的序文一篇,刘刻本未载,解放后排印本补入。
章氏撰写《文史通义》,大约始于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至嘉庆六年(1801年)为止,历时20余年。由于版本不同,我们只好综合不同版本的内容,将其涉及史学理论的主要内容,简介于后。
其一,"六经皆史"论。关于我国史学的源流,《文史通义》开卷便宣称"《六经》皆史也"。又说:"古人未尝离事而言理,《六经》皆先王之政典也。"(《易教上》)在《浙东学术》中,进一步阐述:"三代学术,知有史而不知有经,切人事也;后人贵经术,以其即三代之史耳;近儒谈经,似于人事之外别有所谓义理矣。"章氏提出"六经皆史"的命题,以为《六经》皆属先王的政典,记述了古代的典章制度,说明史之源起先于经,并且指明经术乃是三代之史而为后人所重视。虽然"六经皆史"不是章氏的创见,在他之前王守仁已提出"五经亦史"的见解,但是在乾嘉时期,针对"汉学"注重"舍今求古"的考据和"宋学"专尚"空谈性天"的两个极端,"六经皆史"提出学术必须"切合当时人事",在客观上却有着积极的意义。这个命题的提出,源自章氏史学"经世"的思想,不但将史学的产生上溯至《六经》之前,而且扩大了古史研究的范围,对先秦史学史和史料学的研究作出了贡献。对于"六经皆史"的论述,《文史通义》的《易教》、《书教》、《诗教》、《礼教》、《经解》、《史释》、《浙东学术》等诸篇,均有涉及。
其二,有关历史编纂学问题。这是该书的主要内容之一,散见于《史德》、《说林》、《书教》、《答客问》、《原道》、《释通》、《古文十弊》诸篇中。章氏发展刘知几的史学理论,于"才、学、识"之外,提出"史德"问题。他说:"史所贵者义也,而所具者事也,所凭者文也。"(《史德》)具备"义、事、文"方可称为"史学"。"义"指历史观点,"事"指历史事实,"文"则是表达的文笔。在章氏看来,三者以"义"为主,而"事"与"文"不过是求"义"的根据和技巧而已。然后,"义"毕竟是史家主观的东西,那么,如何使主观的"义"与客观的"事"一致呢?章氏认为,"能具史识者,必知史德;德者何?谓著书者之心术也。"这是说,史家治史要有尊重历史真实的基本态度,即"填辨于天人之际,尽其天而不益以人"的态度。这里的"天人之际",是指客观的史实与主观的史家而言,要求史家不以主观的偏见代替客观的史实。所以,章学诚所说"史德"的内容,实际上就是"尽其天而不益以人"的治史态度。只要按照这个要求去做,就"足以称著书者之心术矣"。(《史德》)这是"欲为良史"的基本条件。
在章氏看来,古来史书就其性质而言,基本可分为两大类,即所谓"撰述"和"记注"(《书教》),或称为"著述"与"比类"(《报黄大俞先生》),又称之为"著述"与"纂辑"(《博约中》)。虽然称谓不尽相同,而含义并无区别。前者指史家的"独断之学",即史学著作;后者属文献资料汇编,即史料纂辑。章学诚可说是我国古代史学史上,第一个严格区别史着与史料的史学家。
在体例方面,章氏认为通史有“六便”和“二长”八个优点。“六便”是:免重复,均类列,便铨配,平是非,去抵牾,详邻事。“二长”是:具翦裁,立家法。但也有“三弊”,就是:无短长,仍原题,忘标目。尤其称赞像郑樵撰述《通志》这种专门的学者。对于纪事本末体,章学诚亦备加赞许,以为"文省于纪传,事豁于编年","决断去取,体圆用神"(《书教下》),兼有纪传史和编年史所不具备的优点。
其三,把方志作为一门专门的学问。我国方志起源很早,《周官》载外史掌"四方之志",就是指当时的地方志。自宋元以来,纂修方志之风日盛,清初修志之风更加盛行。但是,把方志作为一门专门的学问,提出系统的理论主张,始自章学诚。章氏不但对方志的性质、内容、体例等问题有独到的见解,而且将其主张贯彻于具体的编修方志的工作中。章氏的有关方志的论述,如今仍保存在《文史通义》和《章氏遗书》中。这是章氏对方志学的杰出贡献。
关于方志的性质,历来把它列入地理类。章学诚认为,方志"
乃史体",与地理不同。而"地理之学,自有专门"(《跋湖北通志检存稿》),二者不能混淆。从性质上划分了方志与地理的区别。至于方志的内容,章氏认为,它既然属历史,专载一方,就不应只重地区沿革,而轻一方文献。因此,在体例上,他主张方志立三书,即记载大事记和人物的"通志"、记载典章制度的"掌故"、记载文献诗文的"文征",以及作为附录的"丛谈"。为了征集文献资料,便于编修方志,章学诚还提出了各州县建立志科的主张。
由于章学诚是封建社会末期史家,在《文史通义》中,有其高于前人的评论,但也摆脱不了宣扬纲常礼教之例,如他把谤君和怨悱的人说成"乱臣贼子"、"名教罪人"。对于历代史学名著的评论,其观点仍有值得商榷之处。书中所论史实,也存在错误的地方,如全祖望是清初有民族思想的人,他的文集大量表扬明末清初抗清的忠臣义士,章学诚仅从《鲒崎亭集》中看到全氏所撰碑传事有重复,即把全祖望表彰民族气节的一片真心,看成是为自己的文集争体面。这些是我们在阅读《文史通义》时,应加以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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