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书》·二十二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明傅梅撰。梅字元鼎,邢台人。万历辛卯举人,由登封县知县擢刑部主事。与员外郎陆梦龙力争梃击一案,郑氏之党中以察典,罢官。后起为台州府知府。崇祯中,解职家居。大兵下顺德,抗节死,赠太常寺少卿。事迹附见《明史·张问达传》。乾隆乙未,赐谥忠节。是编乃其官登封知县时所作。分《星政》、《峙胜》、《卜营》、《宸望》、《岳生》、《官履》、《岩栖》、《黄裔》、《竺业》、《物华》、《灵绪》、《颜始》、《章成》为十三篇,立名颇嫌涂饰。全书意在广搜,亦殊多驳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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