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书楼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幕学举要(译文)下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赈灾救荒的措施

国家对百姓的恩惠,像父母对待子女一样无所不至。一遇灾害,免租缓徵,开仓发救济米,设点施救济粥;那些流离在外的人,或者根据情况进行安插,不使他们失去生活的依靠。像这样周到的法度和优厚的恩泽而对贫民没有什么受益的原因,就是像人们所说的:国家供养老百姓则不足,老百姓自己供养自己则绰绰有余。老百姓生于勤勉,平时不从事农业生产,不注重粮食,荒废本业,则衣食缺少而生计困难。再加上红白喜事、宾客往来,事务繁多而花费增大,甚至有一天就把一年的耗费花光了的。一遇到年成不好,哪里能够养活自己呢?所以,救荒应在未发生灾荒的时候,它的根本在于贬黜游闲懒惰,禁止奢侈浪费,以期居家有丰饶的积蓄,灾荒时有所仗恃。《诗经》说:"经常考虑你的生活,经常保持你的忧虑"。《周礼》说:"国家奢侈就显示以简朴,国家简朴就显示以礼节"。这都是作父母官的应该劝告、训诚老百姓的啊。

州县三四月间,按照米谷时价酌情减少,详细奏报,然后开仓平价卖粮。只有顺天府、通州有仓场,可奏明州府,代理卖粮,仍然一面请部院的乡官监督卖米,一切食用耗费都由州府官员承担。粮食的折耗无处开销,郎官的费用又属于赔垫,似应参照办事差役、委派人员的规定,酌情供给薪水,在仓场的茶水费项下报销。不然的话,或者就近委派本仓监督,或者就责令该州长官或副手们办理,即不耽误事情,也可以省去一切赔垫了。

----------------------------------------

征催、解送公粮的办法

保定府的驻防兵,耗米一万一千四百七十八石。永平府属下也有此项开支。每年分派各州各县採买,解送他库贮藏,到时候供给。按照折中的定价,每石米准予报销白银一两,并可以酌情加减。採买是按照当时价格的,哪有折中的价呢?一定要明白地告示州县,买得践则虚报开销,买得贵则自行赔垫。州县惧怕受牵连拖累,才能确保没有勒索强买的弊端。乾隆二年,布政使张某因为米价昂贵,奏清明廷截留的增米(由水路运输到京师供官、军使用的粮食)拨供保定兵米。然而也只可暂时使用而不可长久傚法,似应参照採买仓谷的规章,实行平价实销的办法,才能称作允当妥贴。

押送正项杂项钱粮,都有平饭(伙食补贴)在耗费(赋税所得加耗在抵补实际损耗后的盈余)内开销。因为这样办没有官职没有公粮供应,住降、俸银、夫马、小建、留二、禀粹等项,只有固定的数目。解送的时候,又要平饭,必须损失赔垫。州县害怕连累自己,将会巧取于民。因此,想使没有耗费外的浪费、增加征敛的弊病,恐怕应从革除平饭开始。

征催、解送要识别缓急。田赋为急,国家的租税次之,各种杂项赋税又次之。田赋之中,大户为急,其次才是中户、小户。田赋项下,起运急于存留。起运之中,又以治理黄河的民工、军队的粮切为急。应当查询过去的例子,应当解送的有多少项,什么时候起解,倣傚而进行,自然没有错误。

一个管领一个押解,不如以领抵解。如果不准作抵,自认为防止弊病,其实弊病不在这里。天下有统治得好的人而没有统治得好的法度,要看执法的人如何执行罢了。

催征钱粮,都应从内部收取,首先从大户催纳,有次挨递,才能大公无私。何况大户粮多,终究属于有结余的人家,完成交纳也容易。这在财赋重地,弊端都由于从外收取,不是延搁期限就是加重徵收了。因此,必须能够想办法征催者,才可以担当征催的重任,不要认为会计是卑微的工作,而忽视它啊。

推迟收割,如果一经设立条例法规,必然造成摊派费用的情况。只顺责令分散的户口于开始徵收之前报明,收割以后,立即造入册籍,可以免除滋事扰乱。只有收成清楚了,则每户都显露家当,做到该交纳的、该救济的一目瞭然,况且契约债券不会出现漏收赋税的,偷买偷卖也从此减少了。

----------------------------------------

如何办理公务交接

办理移交以驿马为先行,无论正员还是代理、暂任的官员,都限期一月内移交接收。库里款项、仓场粮谷固然应当详细慎重,杂项钱粮以及赃物、罚款、赎金,不写进奏报的东西,必须留心,不可忙中出错。

上首移交册是根据,再加上每年奏销册以及各项卷宗,按照条款清查考订。已解送的,有批文回復。已供给的,有领条收据。如果批文回覆没有抽取的,或者详细奏报请求,必定求得确凿无误而后罢休。

征催田赋的钱粮,现存而没有解送的,只要银两现存,不妨代为起解。如果担心赔垫解送的费用,给予批文,勒令起解,离任的官员能够忍受、吃得消吗?

知府、知州、知县的辅佐官(例如通判、州同、县承等)俸禄低薄,衙役工食常常有超支、预发的。如果确实,就准予报销结算,不必苛求。

离任的官员,必多垫支的款项,有准予流抵的,也有不准流抵的,各省的规定不拘一格,到时候查对办理。

交接不清,按规定由上司派人监督移交。但是新任、旧任意见不合,就可在附近的州府内,选择公正的人,自行禀告请求委任,以便能够保持公正斟酌协调。新上任的官员肯吃亏一分,百事都可以了结,不但情理公允妥贴,也免除了极微小的银钱的计较。互相告发对方读职,争论不休,为有见识的人所鄙视。

新任官员操持权力,官署中的师爷、文书、差役等人无不仰承意旨。如果吹毛求疵,有什么做不到的呢。倘若肯为离任的人设身处地考虑,并想到将来自己的下场,便能够放宽一著。

仓库中存有的米谷,只有变陈了的不可接收。仓谷底部和表面相搭配,每石碾米五斗,就属于合乎规定。其余米色稍陈旧,或者灰土稍多,可以代为设法卖出、借贷交换新谷的,也应当接收,不可以勒令进行簸扬,公开要求折扣。

各项款项都容易核实确定,只有官吏差役私自侵吞的弊端,难以查考。用流水簿总数与奏册合对,可以略知大概情况。又有问出所歉数目,责令里长、催头查明具结的,也有责令承办书吏出具总结以待查考的,应当根据所处地方的繁简酌情办理。

官吏养廉,按规定不加闰俸。遇闰只有按天数平均摊派,最为公平。不要因为细小便宜,乱作较量。

前任官员因公挪用的银钱,必须详细奏报批准立案,不可含糊接收。

额设、囚粮等项,都按季度分派,不可以先行扣算,以免产生偏颇失误。

----------------------------------------

办理移交的责任划分

办理移交迟延被论处,按规定应当分别新任旧任。所以旧任把一切册籍移交的那一天,自问仓库没有亏缺,就马上将交送的日期、原因上报清楚。以后新任官员查验接收迟延,责任已有所归,不至于一併受到处罚了。

刑事诉讼案件,接任官员主审,按规定应当宽限日期。如原限期紧急的,一边详细报奏,一边著手办理。

----------------------------------------

社仓之法的由来和成效

"社仓"(国家建立在乡村,储存粮食,调节粮价,借贷粮食给农户,救济灾荒的一种措施)这种方法,从南来朱各开始,仿照古代"养仓"的意义,请调"常平仓"(在州县设立粮仓,粮贱时买进,粮资时平价卖出,调节粮价,备荒赈恤。始于汉代,歷代相沿)的米谷六百石开始推行此制,共十四年时间,除在各乡各村建立粮仓以外,还得到米三千余石,的确是一种好方法啊。它所做的事情,大约是编排保甲、稽查户口、设立乡官。四月上旬向州、府申请委派官吏与乡官进行借贷,十户为一保,如有逃亡的,十家分摊赔偿。十月上旬报奏州府派官吏与乡官一同收贷。上缴利息十分之二,轻微歉收的放宽一半,严重遭灾的全部免除。推行这种方法十四年,把原借的六百石粮食归还国家,而用所盈余的粮食为借贷的资本,每石只收消耗米三升,不再收取利息。这种"社仓"的方法,实与"常平仓"互为表里。

----------------------------------------

"社仓"之法难以施行的原因

雍正二年,内阁交出积贮的粮食,原用来防备灾荒,奏报皇上,责令各省访察民情上俗全面议奏。后来经过各部议奏,採取山东、河南议奏事宜,并按照朱表"社仓"事项斟酌议定六条,命令各省按款斟酌执行。乾隆四年,内阁大臣朱续障,节录这六条条款奏准皇上,发交各省总督、巡抚尽心议奏执行,然而奉行的人很少。我曾经说过:一是捐输(指向朝廷捐赠钱粮以换取官职、爵位的政治措施)的困难。老百姓一天天增多,土地却不见加宽增大,贫困者的人数很大,而温饱者仅仅足以自养。古代所说的五百家为一党、互相周济的道理,丧失不讲了。不仅仅是由于人们不像古代和睦相处,或者也是力不从心的结果。现在推行捐输,名为自愿,情形却如同强迫摊派。况且还有建立社仓的费用、舖垫的费用、看守仓库人员的费用,以及盘量损耗费用,难道都能尽从粮米的收入中取得?这是一个难以施行的问题。二是任用人的困难。乡官、社长必须是公正殷实的人,但公正的不一定就殷实富裕,而富裕的人不全都公正。不得其人则滋生弊端,即使得其人,也因为责任重大而惧怕牵累,退缩不干。而乐于充任乡官、社长的,大多是狡猾渔利的人,不可信任使用。这是难以施行的第二个问题。三是出借的困难。年成丰收谷价低贱,老百姓不愿意借贷,害怕时间长久而陈腐,于是强迫命令借贷、领出以换取新谷。如果一遇到歉收,大家都想借贷了。小州县约计二万户,中等州县约计四万户,大的州县约计六万户。平均计算贫民二万多户,每户贷五斗,需米万石。户多粮少,既不能全部都贷,又不可以主观裁减,一人没有借贷到,就会哗然而起,滋生事端,更不是少见的事。这是难以施行的第三个方面。四是徵收的困难。"常平仓"的米谷和借贷的种籽,都有乡官地保等人当著官吏具结或互相具结,尚且不免于积歉。主管官员限期催迫,还难以交纳清楚。乡官、社长,并没有权势可以进行弹压,又不便责成照赔。歉户不交纳,保人哪里能够逐一照赔物本年不能如数还仓,次年就没有粮食可供借贷,民间依然缺乏粮食,而赔偿牵累却没有终底。这是难以施行的第四个方面。古人创立垂范良法,正逢其时,就可以实行。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而不再施行的原因,大概如同上述。虽然近来都一致实行由社长收纳藏贮,仍归地方官载入移交案卷内接收、出结。但是不能保证仓库里实际贮藏的粮食没有亏空,州县的官员也不能亲歷现场清点盘查,只是听任属下官吏、差役从穷苦百姓那里取回一张具结,并没有实质性的内容,"社仓"的名义存在而实际部丧失乾净。

----------------------------------------

如何办理荒政

救济灾荒的事务难办,不能有功,只求无过。应当实行安抚的办法,不使灾民像哀鸿一样离散。应当严格控制,不使乌七八糟的人纠集闹事。灾害将成的时候,立即将详情禀告。已经成灾,则据实上报通告,等到上司派来的官员到达的时候,将受灾村庄勘查清楚,将受灾的程度分别编造册籍,将所有的情况审查加印,申送上报。受灾的土地亩数,另行续报,并停止徵收赋税。救济抚恤的事情,或等候上司训令,或详细请示,一面分头勘查。正职、佐理等官员,尽心办理,务必争取达到没有遗漏的、没有滥报冒充的。

庄头、当差的田地受灾,按规定不派人专门勘查上报。庄头禀报时,责令他们向内务府呈报,等内务府派官员到受灾地,会同州县一道勘查,编册具结,供特派官员带回,一面呈送知府衙门核实转报。现在已改由附近督、抚高级官员派人勘查、取结了。

夏灾的禀报处理不超过六月份,秋灾不超过九月份,不可拘泥于规定,尤其不可以隐瞒和掩饰。四季和顺,年成丰收,确实是守主官员的福气,但是天灾流行,哪个地方没有呢?如果贪图省事,把灾害当作没听见,一旦上司查访出来,或者被老百姓告发检举,隐瞒灾害的罪过,必受严厉谴责,是不可逃脱的了。

勘查受灾成数,按照田地实际受灾分数。如一百亩的田土,五十亩全部成熟,有五十亩没有收成,这五十亩就为成灾十分,不可用成熟田土五十亩共同计算作为成灾五分。

谚语说:水灾一线,旱灾一片。大约因为水灾有低洼的地方受淹,高坡无恙,大水一过,就自行乾涸、无碍收成,不像旱灾的禾苗枯稿,一望就可以知道。关键在于实心实力勘查落实,不轻信书吏、乡深的报告,这样就没有造假的弊端。

近来规定,夏天的禾苗受灾,先行提报、勘查受灾分数,等秋收后另行办理,不可轻率地奏议救济抚恤。

秋灾不超过九月份,一到下旬,就应将受灾情形呈报,仍然依照规定限期造册具结。如果州县在九月份不及勘明奏详,到了请求捐免的时候才开始造册申送,就犯了迟延的罪过。

----------------------------------------

救灾散赈的方法

受灾应当捐免的分数,编造册籍,逐一具结,由上司委派的官员与当地道、府行政长官一同加印具结,送转各地,按照行政区划进行核实救济。首先在遭灾严重的地区,分定村庄,一家家清查,分别最穷、次穷及一家老小人数载入救济册籍。一方面立即告示周知,叫他们听候救济,不准扶老携幼、纷杂外逃。如果受灾十分九分,大家都没有吃的,饿得嗷嗷叫,或者就在查清的地方,先进行救济抚恤。如果受灾较轻,就等清查完毕以后进行救济。

按照规定,受灾六分,最穷的供应一月的救济粮,次穷的不救济。浙江省不分最穷次穷,都救济一个月的口粮。人数多的家庭,每天供给五合米,人数少的家庭减半。受灾的穷苦百姓,如果有携带家小眷属外出,留有空房子的,就在救济册上说明姓名、人数,斟酌考虑他们该不该享受救济,註明册籍内。等到他们听说国家救济抚恤而归来,核实册籍补救济,可以避免冒领混领的弊端。详报户口的时候,应当註明有听说救济而归来的人,另外容许续报,以便到时候一边救济,一边编册上报。

穷困书生由州县的学校报名。监户由各地监场官吏造册。旗人归理事厅办理,责令所住村庄的头目查核申报。在清查户口的时候,应当统一查核办理,在册籍内分别註明并不是只查汉民户口,以后又另起炉灶查核其他人。

庄园领主的田地受灾,地方官立即详具上报。附近的总督、巡抚一类高官委派邻近的州县或相当于州县一级的行政官员到受灾的地方勘验核查,按照受灾的分数造册、出具证明,评拟咨文转送内务府。应当免除的差役,应当救济的口粮,遵照有关规定办理。如果遇到庄园主呈报一、二、三、四、五分收成,已形成灾害的,依照规定请上司派专人会同勘查,出具证明转报。至于收成六、七分为歉收,八、九分为丰收。庆国主歉收一分,即应免一分差事,虽收成九分,也视为歉收一分。地方官确查实际收成,详细查办,不可比照老百姓的田地,因为没有造成灾害就摘登一边不予理睬。夏天的麦子秋天的稻谷,勘明收成分数,依照查报老百姓户口的规定,在六、九两个月评拟奏折上报户部,转咨内务府查办。

户口应该救济不应该救济,应当详细分别,在册籍上註明。如果是稍能自求但又不能不借助于国家救济的家庭,应当删除去壮年男子,救济老人和小孩,也应当把不需要全部救济的户口注入册内,以杜绝防止将来发生杂混冒领和上告争斗的情况。

勘查灾情、散发救济钱粮的官吏差役,盘缠费、饭食费以及编造册籍的纸张费等项开支,按规定准予报销。经常有书吏差役、乡官地保向受灾户敲诈勒索钱物,藉机摊派差事杂务,甚至指使他人冒充受灾户滥领救济钱粮,而真正的贫穷人家反而有遗漏。对此应当严厉进行核查追究。

领取救济粮食,应当预先发给印票,到仓库领米,验明就发放。其中有老弱、妇女不能背负携带的,听任他们托人代领。

发放救济粮的米厂内人手要多,以便于分发,不使百姓守候排队,相互拥挤以至倒毙。随时加以查询,不使掌斗定量的差役得人钱财、河私舞弊。附近有粮仓(或粮店)的,劝说命令行善好施的殷富人家出钱发放救济稀粥,间或有饥饿疲乏、来不及回家煮饭的人,就用稀饭救济他们。根据士绅们捐钱的多少,酌情给予奖励表彰。

勘查灾情、散发救济,经常都是派员协助办理,没有收到佐理的益处。反而增加接待的麻烦和意见的分歧。委派来的官员中的贤能智慧的人,自逞才能,意见不合。其中的平庸贪鄙的人,不但不能助一臂之力,反而以照顾不周生出许多枝节,常常掣肘牵扯。如果本地各个官员的能力可以办理的,就向上禀明,不必另外委派官员。如果已经委派了官员,除去按照规定供给公费外,一切应酬不可吝惜,以期齐心协力、同舟共济。

旱灾得雨后,可以补种。水灾则来势险急,应当设法疏通消除,水退后,也可以种植如像晚稻、秋麦以及荞麦、蔓菁一类的作物。没有能力种植的,按规定应当借给种子。受灾成数达五、六、七分的,每亩供给谷子三升。八、九分的,每亩供给谷子六升。如果将谷物折合成银两,每一石谷子折合银子六钱。租佃别人田地的,借给佃主。自地自种的,就借给本户。但不可使没有土地的穷苦百姓乘机冒领,以克将来追还时耗神费力。

----------------------------------------

救灾散赈的原则

《周礼》以治理灾荒的十二条措施聚合万民,不使离散。一是散发子时的积聚,使老百姓获利。二是减轻税收。三是缓施刑罚。四是放松老百姓的力役差事。五是捨弃山野林泽的禁令,让百姓取食平山林。六是去掉关市的税收。七是减少吉礼中的繁文得节。八是兇礼之中减去礼节。九是闭藏乐器而不作。十是不备婚礼而娶嫁。十一是祈祷鬼礼。十二是积极除掉盗贼。

明代嘉靖八年,大理寺评事林希元上书谈论救灾的事,有二困难:任用官吏难,清查户口难。有三适宜:极为贫困的灾民适宜于救济米粮,较为贫困的灾民适宜于救济银钱,稍有贫困的灾民适宜于借贷钱粮。有六项急需:临近死亡的贫苦灾民急需施捨救济粥,生了病的贫苦灾民急需医药,病癒的贫苦灾民急需食物加水熬煮的液汁,已经残废的贫苦灾民急需埋葬,被遗弃的小孩急需收养,轻囚徒重囚徒急需宽大抚恤。有三项警变:权且借官钱用来粟米或失米,权且兴办劳作事宜来帮助救灾,权且减少一半的利息贷种给灾民生产救灾作为变通的办法。有六项禁止:禁止侵吞渔利,禁止窃取夺占,禁止卖米,禁止压抑价格,禁止宰杀耕牛,禁止出家为和尚。有三项警戒:戒迟缓,戒照章拘泥,戒舖张摊派。这些都是古人美好的愿望、优良的法度,必须随时斟酌推行。

----------------------------------------

如何及时扑灭蝗灾

北方五省,经常发生蝗蝻灾害。人说水淹的地方,生有虫卵,等到乾涸了,被太阳一晒就变为蝻(蝗的幼虫)。这种说法也不完全,《礼记》记载说:初夏还是春的气候,则蝗虫造成灾害,半夏流行春的气候,则各种禾苗叶的小青虫随时发生。这是水气侵淫所致。蝗峭的生成,大约低洼地方湿气郁积蒸化而成,又或者是过去的飞蝗所生,所以杂草丛蔓的地方、荒凉的坟堆、漫长的堤坝、古远的岸边往往有这种东西。总之,勘查发现要早,扑打捕捉要得力,不惜辛苦勤劳,不惜花费财物。虽然说是上天的安排,也可以用人的力量去战胜它。

----------------------------------------

蝗灾的及时发现和报告

蝗蝻造成灾害,人人都瞭解。但是,庄稼户中却颇多忌讳隐瞒、不予上报的人。他们认为自己悄悄地扑打捕捉或者是将蝗虫驱赶到别人的田地里,自己的庄稼还有几分可以保存的,如果一经报告官府,众多人扑打,蝗虫的灾害没有除掉,而麦子稻禾已经被践踏得没有任何遗留了。他们哪里知道不及早扑灭蝗虫,等到它长大有翅膀了,其发展趋势是不可扑灭的。因此,必须通告责令乡官地保巡查,庄稼户检举报告,如果有隐瞒的人,就戴上枷锁沿途号叫,用来警示众人。

蝗虫的幼虫刚开始形成,就应当详细上报,不可迟误延缓,也不可以漏报。总之,已经上报就不嫌所报蝗灾的多,而漏报则接近于忌讳隐瞒。对于如何设法外打捕捉,现在的灾情如何,大约在什么时候可以扑灭,庄稼有没有遭受损失,都应当随时详细禀报,用来宽慰总督、巡抚等上司,也表现出地方官的焦虑劳作和筹划辛勤,从一开始就不是漠不关心的。十天半月以后,如果再不上报蝗虫已经扑灭,便长出翅膀成为飞蝗,上司必然会产生怀疑和忧虑。应当把已经扑减的地方,先行详报,在报告中仍然审明现在搜查賸余蝗虫的字样,不可以竟然认为已经消灭乾净。如果有遗留賸余以及继续发生的蝗灾,反而类似于捏造、掩饰。

蝗蝻灾情,一面详细上报,一面拟定公文送转军队、河工以及同城各个官员协同扑灭。总之,对于各个部门官员平时都应当开诚佈公,友好相待,一有紧急情况,可以收到或大或小的帮助。

----------------------------------------

扑打和捕捉蝗虫的方法

蝗蝻没有长出翅膀,跳跃不远,尚且容易捕灭。扑打捕捉必须在清晨,大约早晨凉快吸饮露水,蝗虫大多数伏在稻麦的穗子上,而且它的翅膀被露水濡湿不能飞翔行动。等到太阳出来,蝗虫就伏于根叶的下面,搜寻起来就费力耗神了。

扑打捕捉蝗虫,关键是要人多。选择蝗虫集中的地方,先挖掘深沟,然后从周围三面慢慢驱赶它,使它跳入沟内,用泥土填埋掩盖。所役使的人力,应当供给饮食,或酌付银钱,以期鼓舞人心,尽力捕灭。

用米谷来换取蝗虫的幼虫,老百姓自然奋勇从事这项工作。但是应当随时变通,蝻子初生,用一斗谷子换一斗蝻子;蝻子已经长大,则稍微减少它的交换数量,或者付给银钱财物,不要拘泥限制在一种方法上。乾隆四年,直隶总督孙某奏启皇上,捕捉蝗虫供给钱米,在藩司(或称果司)库存公银内支取拨放;并请求皇上恩准,以后再有蝗蝻开始产生,如果急于公家事务、争先扑打捕捉的,仍然行赏供给钱米等等。但各州县应当量力办理,不可期望会报销费用。总之,详报遭上司驳减,大费笔墨,等到获准报销的时候,仅仅剩下所耗费用的十分之一二了。

蝗虫本性向光,经常在月光下鼓翅成群地飞翔。如果在漆黑的夜晚,用秸秆燃火,能使蝗虫飞来靠近,可以扑打捉取了。

有人说蝻子在平地的,挖掘土坑,埋锅烧水,前面用席子夹起来。对准锅的方向铲一平路,聚集众人环形包围慢慢驱赶蝗虫,使它沿著平路直接跑跳入锅内,用竹子做的笊篱捞出来,堆放在一边,直到灭尽蝗虫为止。但是,驱赶得太急近了,蝗虫就跳跃四处乱飞,反而难以收拾了。

蝗蝻集中的地方,氾滥成灾,如像水的流动一样不可遏止。大体上讲,从西北起端,向东南漫延,但是也不可以拘定方向。所以,飞蝗进入本地区的境界,只应当含混其词上报,千万不可以指明蝗虫从何处来的。总之,邻近的州县有蝻子扑来,应革除职务、捉拿问罪。本地主管官员扑打捕捉不力,借口蝗虫是邻境飞来的,企图推卸罪责,也应革除职务、捉拿问罪。万一邻境不肯承认,必然造成互相参奏的情形,最后水落石出,不是他就是自己,难道不是自己给自己找来这种不愉快?所以邻近的州县查有蝻子,即迅速移文告知、协助,且灭,或者用书札一类信件相互告知,这差不多算是抢救灾害、和睦友邻的作法。

蝻子发生,一经详细禀报,各个上司委派的官员陆续到达本地。有的是受命协助而来,有的是暂来查看。来人不是坐冷板凳的官吏,就是效力以求候补的官员,不但不容易获得有力的帮助,而且他们正想逞能,最容易产生意外的事端。大片的蝗灾已经扑灭,哪里必然就作到一只也没有遗漏,或许说长道短的人还是有的。因此,一切起居住行、饮食穿著,要照顾得周到,不可顾惜小小的花费。

----------------------------------------

如何搞好水利建设

古往今来治理黄河的要求,不出西汉人贾让的上中下三策。南河蓄积清水治理黄河泥沙,实际上能够成功,其余的只是以增高黄河的堤防为重要任务。堤坝一天天增高,水亦随著上涨,汛期水涨冲决,实在足以引为忧患,这就是贾让所说的操劳耗费没有停止,还招致其害啊。直隶省因为永定河为害,入海的水口不宽畅,年復一年地疏浚支流,这大概算是中策吧?至于把歷年治理黄河的经费,用来安置黄泛区的迁徒百姓,使其能够生存,不与水争地盘,贾让的上策,实际上没有人能够推行。

----------------------------------------

直隶水利的整治

治理黄河要弄明水的源头和水的归宿,下流通畅而后上流波澜不兴。直隶省只有京师东西的滦河、蓟运河等水系自能流入大海,不从天津经过。其余的南运河、北运河、东淀、西淀,加上永定河、子牙河、七十二清河,都在天津与海河匯合。从三岔口到大沽口,长一百二十里,众条河流,竞相奔赴,潮汐往来。一到夏天秋天,山水、河水都注于三岔口一个地方,宣洩不及,以致造成横溢冲决的险情,这正是尾部排泄不畅,胸腹都出毛病的情况啊。雍正三、四年以来,在南北运河兴修水利,各建堤坝,挖掘河道,减少水量,分流排泄。进入三岔口的水量既然减少了,那么流入大海的地方就稍微宽掉一点,也是一种随时补救的方法。

桑乾河发源于太原的天池,从地底流行到山西朔县雷山金龙池的浑泉溢出,向东流经大同,抵达河北的宣化、陕西的保安和宗山,向西流至看州口分为两条河流:一条由河北通县高丽庄匯入口河、白河的,称作潞河。一条向南流,从卢沟桥经歷固安、永清、霸州至天津丁字沽流入大海,长二百余里,因其色混浊,因此叫作浑河。又由于它迁改频繁,又称作无定河。康熙三十七年改为永定河。河水泥沙容易淤积,每年水淹的地方,留沙肥沃,种植麦子成倍地收穫,所以称为一年一麦的地方。老百姓贪图小利,佔据沙地耕种作为谋生手段,与水争地,一旦汛期来临,河水暴涨,不能容纳,很少有不横溢冲决造成灾害的。

西游取纳西南众流,沿著千里长堤,与白沟、拒马北来的水流匯合,向东流至河北霸县的玉带河。这是咽喉的地方,排泄宣导不畅。雍正五年,另外开凿中亭河以分流。然而河身窄小,首尾部都是泥沙淤积,分洩的水流并不多,从会同河以东才开始得到分流,进入东淀。还有真顺广南泊的水注入北泊,共出滏阳之道,匯合滹沱河水由子牙河注入东淀。东淀也容易出现淤积,近来挖土船进行挖深,不是没有小小的补益。那些河岸坦坡以及河心淤积增高的地方,私自佔耕,种植芦苇和一切造埂护田、筑堰取鱼的举动,都对于水道的通畅有危害,应当加以禁止,以期使东淀能够调节宣洩各条河流而扩大它的蓄积能力。

千里长堤,从清苑到献县的臧家桥,连绵横亘经歷顺天、保定、河间三府的境地。只有保定县以东,长堤渐向北绕,如善来营等地方,河床最为窄小,水受阻碍向北冲流,霸县就很危险。长堤垮决,河水向南,文安、大城又很忧虑。明代司农王恭肃老先生说:从保定县东西路西起,东由周家庄、鲁家庄、西营村直至唐头村,修筑大堤总长四十里,大约耗费六千两黄金,可保护文安城;而把路暄村北面的著来营、范家口、苏家桥的长堤全部挖掉,则河身宽大而水可容纳,无壅滞氾滥的忧患。这种说法很好,但是抛弃的土地较多,村落迁涉也不少,没有能够看到它的施行。人们都争著淡水利,只有能够去除它的害处,才能收好处啊。就好像人身上的血脉,使它流通而不发生变滞阻碍,难道不是"利"吗?然而,有利必然有害,雍正四年,把磁州改属广平,整个滏河从宁晋泊以上部分,引流种稻,百姓都赖以为生,而靠近河边的村庄有时也遭受水灾。最终流出宁晋泊的衡水与滹沱河相邻近,水势急近兇悍,老百姓的堤坝难以防御。雍正八年,衡水河的长堤垮决,冲溢的水流直接进犯青县,滹沱河又一天天逼近正定,很是可怕啊;又如唐、沙、滋三水,对于唐县、曲阳、新乐、定州、深泽都有好处,交匯于祁州的三岔口,称作赌龙河。流经博野、蠡县、高阳进入白洋淀,水势奔涌急迫,沿途经常遭受它的危害。

漳河与滏阳河合流,曲周、鸡泽害怕水淹。现在向东,流经魏县、元城、馆陶注入运河。漳水泥沙混浊,容易淤积,有人想把它引入山东省德州附近的古黄河,但是地隔两省,处理权力不能统一,不能轻易地讨论这件事情。

----------------------------------------

营田须重水利

屯田并不是没有利益,明代徐贞明论述这个问题是很详细的了。但是,如果一定要追求这种利益,那么关键在车勘察地理形势,审度土地适应栽种的东西。雍正三、四年间,京东、京西、京南和天津分四局营治水田,取决于老百姓的力量,生产供应粮、棉等生活必需品,以期取得永远的利益。但是,有的地势本来较高,水源不足。有的是从黄河引一支流进行灌溉,遇到天旱则乾涸,水不能到达,很快就改为旱地。这是地理形势使它们这样的啊。又有土质多沙性,不适宜于造作稻田,堤埂渗水,天早则水从内出而无法蓄水,岁涝则水从外入而无法防御。屯田副使正钩在丰润、霸州捐钱修筑围堤、建立水闸,营治稻田各五十顷,至今没有收穫多少粮食,而老百姓拖欠租税,成本难以收回。想再行借贷,则老百姓欠债愈多,不惜则老百姓没有力量进行耕种。地方官不过是循规蹈矩、补益缺漏,并没有长远的谋划来求得久远的利益,将来难以保证屯田不废置。善于屯田的人,水田、旱田各顺其直而不强立矩约束,不惜成本人力地强分高下。土地属于老百姓的,鼓励他们自行开恳种植。土地属于国家的,派遣亲信、亲友统率、监督开恳耕种。供给成本,使责任落实,选择南方的老农作为他们的教师。作父母官的,把老百姓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又使老百姓深深懂得屯田的好处,并且不懈地从事于这项工作,这样才算差不多了吧。

----------------------------------------

守土之官,爱民为本

辅佐国君的得力大臣,以提供咨询、大胆劝谏为忠诚的表现。地方官员,离国君很远,同老百姓很近,以安抚爱民为忠诚的表现。怀有一片心意,体现在政事的办理之中,老百姓必然受到他的福泽。

----------------------------------------

圆和坦白,情理两得

作官以英明决断为用,深沉老成为本。才气过于显露,不仅招来一同作官的人的忌恨,上司也认为你涵养还不够,不予重用。区分赏识公马母马、黑马黄马以外的人,能有几人呢?

仗恃才能敢作敢为,或者以权术驾驭人的人,有得也有失。只有勤恳谨慎、忠于职守,对上对下都能作到圆和坦白,不矜持才能不炫耀本领,才是颠扑不破的道理。

人情所不愿做,我的力量所不能做的事情,都不可以勉强从事。如果勉强去做,即使做成了,时间长了也必然会后悔。

统治看重大的方面,不推崇繁琐细微。办理政事务必要平和简易,不以草率冗赘为贵。

----------------------------------------

奖善惩恶,公正积德

对善良正直的人,要奖赏鼓励。对兇恶败坏的人,先劝告教育,不改正,则惩罚警戒他。对首恶元兇,则剪除他。劝告教育宜柔,监督惩戒宜猛,治理之道贵在刚柔并施。如果一味姑息容忍,养好流毒,也不是诚心爱民的表现。

判断讼狱依凭事理、法律。事理律令有所障碍的,以人情来贯通。贾明叙说:人情所在的地方,也是法律所在的地方。说法律设立大的规范,礼义顺应人的情感,这并不是讲私情。讲私情就败坏法律了。

听讼断案,关键是要公正,容不得一丝一毫的主观性。替原告、被告设身处地,说出来的话才能使人折服。尤其要警戒动怒,盛怒之下,分析判断难免偏颇,刑罚也有失当的地方,后来虽然后悔这样做,但老百姓已经遭受毒害了。古人说:"统治的官员清正而刻薄,老百姓的生路就断绝了。古往今来的清正官吏,他们的子孙后代大多没有什么作为,正是因为刻薄少思的缘故啊。"这种议论,可以作为矫枉过正者的借鉴。总之,任何事情留一分余地,便是为子孙后代积一分阴德。

程子说:"一个读书人,如果对事物存有爱心,对人必然有所助益。"身居老百姓之上,操持实际大权,必须做有益于百姓的事。建立德行树立功业,都在这一点上。至于公文记载没有失误,听讼断狱顺乎清理,都是其余的小事情了。

----------------------------------------

用人不疑,扬长避短

衙门官署要关防严密,又要知道瞭解体统规矩。总之选择人才而任用,必定没有胡作非为的情况。如果只是刻意防范,就像捆束柴草的人,处处以主观臆测去猜测别人,都是值得怀疑的了。而详细追究那些执法犯好的,真是防不胜防啊。

开创国家,承继家业,主持事务的虽然是一个人,但辅佐羽翼必然借助于许多贤明能干的人才。作它也是这样。本人有志于上进而官署中的亲信友朋各顾自己的私利,不能一心协力帮助佐理公事,便不是好徵兆。

奴僕有才干的多,忠诚善良的少。用他们的才能,尤其应当防止他们的弊端。如果过分相信,任他们专行,不再觉察防范,于是造成揽权专横、跋扈招摇,没有什么坏事做不出来的。等到事情败坏显露出来,当官的正为他们的事获得罪过,而那些人已经挟带财物远走高飞了。

奴僕长久跟随主人,只是看在利的份上。有的主人过于苛刻精细,致使他们不能自我供养;又有的主人借拓宽大的名义任奴僕挥霍,不能检查约束他们。这两种情况都丧失了驾驭下属的原则和道理。

使用人应当明确表示奖赏,不可暗中受其欺骗。总之,奖赏则使人感恩而产生鼓励的效果,接受欺骗则等于揖请盗贼、助长奸邪。

----------------------------------------

奉公养廉,和睦僚属

公事、私事不同时经管。既然有官位职守,便应将一切银钱的收入开支、饮食家产事务,都托付给别人照料管理,只要用人得当。如果必须自己一一过问处理,不但在办理公务时分心,而且劳役心志、耗费精神,不是颐养身心的正确方法啊。

作官没有横财可发,不知道节省开支,便不免亏空缺损。饮食、起居与亲戚、朋友共甘苦,别人自然没有怨言。一切生活开销,尤其应当在大处节省,不可在小处计较削减。

上下级官员,虽然名义上有统领。僚属的分别,也要交流意见、联络感情。遇到地方上的公事,不妨登门面禀。总之,那些公文往来未能完结的事情,得到一个指点、一番剖析,就可以马上明白晓畅,立刻定案。况且时常见面,谗言不会产生,而品德、才能可以看清楚,同时,在上司的眼中和记忆中也留下了印象。

----------------------------------------

进退荣衰,置之泰然

作官唸唸想进升,时时刻刻要防退步。知道进而不知道退,必然会招致罪悔啊。

官职名位是身外的东西。荣盛枯衰有一定的规律,原本就没有十全十美。只要自己做得问心无愧,自己干得合乎事理,成功失败、利益弊端,哪里能够预先知道?如果怕这怕那、畏缩不前,那就什么事情也办不成了。

官运兴隆,必然有徵兆先显示出来。如果办事廉洁能干,又待人和气,以诚心使别人折服,上下整齐严肃,每件事都处理得当和条理井然,就从这种景象上,便知道此人兴隆昌盛刚刚开始、远未结束哩。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