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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订例言六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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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订例言六则

─斯书。余所索得凡六本。其三是南都古本。而兴福寺学头历传本。又其最可据者。故今以此为主。以参订余本。其涉两可者。则并存之。又虽可疑。而诸本皆同者。则姑从原文。不敢臆断。且揭注之上方。更俟善本。

─本经新翻未容润饰。故此疏就什译以解之。盖以其译在初流传最广耳。然有什本所阙一二以余本补之者。今圈其右方而注之于格上。

─此疏所牒经文。每举其首尾略去中间。今就现藏补填全文。以便捡阅。

─本经诸家所刊行有数本。今直就大藏。抽出本经仇之。于疏所牒。挍其同异。大藏。又参订宋本明本丽本焉。并揭注之上方。如疏中所引二论。文又有不同前三本者。非其所正释。故不烦加挍注。观者当自捡知之。

─余所得六本。皆略有国训。而莫全备者。今请典寿律匠捡阅之。参订合议。悉附邦读。以便初学。更见古点本可依者。当是正之。

─凡上梓者。必借书手。而往往不免脱谬。今余不自揣书之拙。亲写缮完。以授剞劂。虽缺于观美。庶不致误人。

文化十年癸酉冬十月丹山野衲顺艺(志道)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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