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九世纪后半期,在有影响的中国领袖人物的心目中,日本逐渐变成了一个令人不得不佩服的形象。在冯桂芬的一些著作中,可以看到中国人早期对日本制度变革和对技术作出的努力所流露出的赞扬甚至钦佩之情。李鸿章认为德川后期军事改革的各项措施很好。这些改革虽然是在一个全民发动的运动之外进行的,但它们似乎把传统和技术结合了起来,并且很自然地有助于形成反西方共同战线的思想。他们的这些态度在明治中兴初期的几年还继续存在。根据一位权威的研究,李鸿章在1870年被任命为直隶总督以后,“给他深刻印象的是,日本在与西方打交道时取得的相对的成就……以及据说日本已筹集巨款兴建兵工厂和轮船之事。李鸿章感到中国应与日本友好,也许甚至应派官员驻在该国,以便阻止日本站在西方国家一边。”[1] 后来日本人利用台湾土著对琉球渔民施加暴行之事,作为在1874年向清朝提出对琉球群岛的领土要求和对台湾采取行动的借口,李鸿章及其同僚开始看出日本可能是危险的策源地。明治的变革现在开始表现得过于想彻底地赶超西方了。
1875年的纠纷解决后森有礼来北京,李鸿章与他进行了一次引人入胜的谈话,李对日本想与东亚文化传统决裂的意愿表示意外和震惊。在日本外务省官方的英文谈话记录中,李鸿章谈话的内容如下:“我对贵国近年来作出的几乎一切成绩都深为佩服,但有一件事我还不很理解,这就是你们把古老的民族服装改成欧洲式样……服装是激起对祖先的神圣回忆的事物之一,后代理应以崇敬的心情永远保持下去。”在回答这个问题时,森要他相信:“如果我们的祖先还活着的话,他们无疑会做我们全部做过的事……大约一千年前,他们改穿中国服,因为他们当时发现中国服比原来的穿着要好。”李鸿章反驳说:“你如果出于理智,就应该穿中国服……它很方便……而且完全可以用贵国产的材料制作。”但森指出:“你们四百年前的祖先谁也不愿意改成本朝开始后改变的服饰(即留辫子)。但毕竟发生了变化,不过你们的这种变化是强加给你们的,尽管你们不喜欢它。”[2] 但是,李鸿章一方面警告森不要过分西洋化,并且危言耸听地谈到了借外债的危险性,一方面却在1874年12月的一份奏折中把这两点连同其他措施引为观测日本所以“其势日张,其志不小”的基础。到1885年他写道:“大约十年内外,日本富强必有可观,此中土之远患,而非目前之近忧。”在这十年的末期,当李鸿章的预言已成为事实,并且亲往下关在伊藤博文面前乞和时,他仍极力设法想使中日两国“成为兄弟而不结成仇敌……对我们一方有害之事,对另一方一定也如此……黄种人准备对付白种人,此其时矣”。[3]
但具有讽刺意义的是,正是1894—1895年的对日战争,在中国对待明治维新的态度方面起了关键作用。在中国,如同在其他国家那样,这场战争也被看成是对两国采取现代化措施结果的考验;而且日本武力的胜利,以及日本的举国一致与中国各地的自行其是的对比,使人们几乎毫无疑问地认清哪一方的组织形式更有成效。被日本打败所引起的震惊,比迄今视以为常的西方列强的侵略所引起的震惊要更为强烈。因此,中国尝到失败的苦果不能全怨日本。在很大程度上,满洲王朝和李鸿章也要分担责任。日本的战胜又被西方提出的新要求所盖过;欧洲列强在1895年进行干涉,并表面上充当中国领土完整的保护人以反对日本提出的要求,但在1897年以后立刻顺手牵羊地掠夺了它们原来加以保护的东西。这种行径在中国引起的愤怒直接导致了1898年的百日维新。(见第五章)
明治时期的日本在清末儒家维新派心目中占有特殊的地位。它在基本上是传统意识形态的基础上引进代议制政府的成就,以及它发扬的为国效劳而不是满足个人或某个地区利益的精神,看来可以成为任何追求现代化的国家的榜样。维新派中的重要人物在向中国的读者和领袖人物介绍明治维新各项成就的事实和适用性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这样说是有意义的,也是恰当的。例如黄遵宪(1848—1905年)在1877年作为公使馆参赞随同第一任驻日公使何如璋来到了东京。黄遵宪与日本文人进行了许多接触,并且写了一部日本史。这部在他任旧金山总领事后一段时期才完成的著作在1887年脱稿,但它到中日甲午战争时期才流传,到1897年才出版,书名《日本国志》。就是这个黄遵宪,他邀请梁启超到上海主编强学会办的一份杂志,并且在湖南支持谭嗣同和梁启超。他的日本史在1898年引起了光绪帝的注意,当时黄遵宪正在湖南任职。[4]
维新派中间的领袖人物康有为在他的论点中充分利用了日本的例子。在他看来,明治时期的宪法是使日本强大的一大成就和重要因素。1888年,康有为在上清帝的第一份奏章中介绍了日本的范例,并且在以后坚持他的论点。在1898年,他敦促清帝“外采俄彼得日本明治之政术”,“以日本明治之政为政法”。从1898年夏季起,康有为就不大提到彼得大帝,而更多地介绍明治;对中国来说,现在主要是放松它的统治和扩大参政的范围。他指出,日本与中国近,其政治形式与社会制度也近似中国。以后,康有为在供清帝参考的研究俄国和日本的长篇论著中重复并且发挥了这些论点。不过,他的主张依然是泛谈多于实指。他赞成寻求新的模式,特别赞成日本的立宪改组。他认为,要实现真正的儒家原则,需要中国政制的民主化。[5] 但是,虽然康有为向往日本所向往的一切,却没有什么理由可以认为明治的民族主义或社会组织就是他追求的目标。在1911年以前,他倾向于给德国的榜样以更高的评价,因为这种榜样似乎把自由与他认为中国所需要的纪律结合在一起了。
可以设想,明治时期的领袖们能找到很多理由来赞助1898年的维新运动。他们自己在这个时候对西方在中国的帝国主义扩张非常敏感,并且急于想帮助中国进行抵抗。外务相大隈重信提出了他的“大隈主义”,给政府的政策提供了理论基础,根据他的理论,过去长期接受中国文化和精神的日本现在要偿还那笔债,办法是去牵制西方,使中国取得必要时间能在新的领导下进行改组。在百日维新期间,伊藤博文访问了北京,并受到清帝的接见。在皇太后对维新派发动政变后,维新运动的领袖们得到日本人的保护。康有为取得英国的保护到达香港后转乘一艘日本船到日本避难。梁启超逃到天津的日本领事馆,然后乘坐一艘日本炮舰前往日本。
华人社会在日本日益发展,维新派不久便在其中成为领袖群伦的人物。他们往往与有地位的上层日本人进行接触。大隈重信亲自接见过康有为,此后还与他有通信关系。近卫笃麿亲王也是如此。犬养毅和其他议会政治运动的领袖们都以拥有与这些中国贵宾的友谊而自傲。随着不断高涨的学生运动在日本的华人界中开始蓬勃发展,维新派由于他们的学识和道德威望而沾了光。作为华人界人士的宣传员和发言人的梁启超更是处于黄金时期。在创办一所以徐勤为首的供中国青年学习的学校时,他是主要人物;同时他常常用日本各界所熟悉的论点来提倡他的君主立宪制主张,这样便与主张共和的战士在报刊上展开了激烈的论战。
与此同时,日本的榜样在义和团之乱以后几年清王朝进行的政府改革中显得重要了。1902年清廷回到北京后,慈禧太后接受了张之洞和刘坤一一系列奏议中提出的关于行政改革和教育改革的基本原理(见第七章)。军事改革包括专门为训练一代职业陆军军官而兴办的学校。日本教官的人数逐渐超过了欧洲教官。派往日本军事学校的中国士官生人数也愈来愈多。日本的武装力量也给中国新式军队的行政结构提供了样板。法制的改革指的就是根据德国的、特别是日本的实践制订新的法典,许多后来成名的日本法律学家首先就是作为中国人雇佣的谘议和顾问而开始他们的事业的。
日本的榜样对立宪制的计划尤为重要,特别在日本打败俄国以后更是如此。在1906至1911年期间,派往日本和欧洲学习的代表团,从伊藤博文那里听到的谨慎的意见,与伊藤本人早期从他德国老师那里听到的一样。这些代表团得出的结论是,清朝的宪法应由朝廷颁赐。1908年,慈禧太后颁布了准备宪政的九年计划,此举与其他同时提出的有实质性内容的建议一样,是直接根据1881—1890年的日本经验作出的(见第七章)。
[1] 刘广京:《李鸿章在直隶》,载《中国近代史考察》,第74页。
[2] 东北大学前教授林武次(音)提供了这次谈话的英文版本,我在此表示感谢。日本版本见木村匡:《森有礼先生传》第102页。这次交谈还见于实藤惠秀:《中国人赴日本留学史稿》,第64—65页。
[3] 邓嗣禹和费正清:《中国对西方的反应》,第119—120页。1895年的谈话记录为英文。见鹿岛守之助(音):《1894—1922年的日本外交》,第202页。
[4] 列文森:《梁启超和近代中国的思想》,第23—25页;蒲地典子:《黄遵宪对明治时期的日本和西方的反应》。下一个研究日本现代化的重要中国著作是戴季陶(1890—1949年)的《日本论》,此书发表于1928年。这本富有洞察力的著作的日译文载于《中国》第56—63期(1968年7月—1969年2月)。
[5] 见萧公权:《君主立宪制:康有为的中国民主化计划》,载《华裔学志》,第24期(1965年)第1—83页;《翁同龢与戊戌变法》,载《清华学报》,第1、2期(1957年4月)第111—245页(关于上述奏折的日期,见第184页及第260—261页的注);《康有为的哲学思想》,载《华裔学志》,第21期(1962年)第129—193页;《康有为的社会思想》,载《崇基学报》,卷7第1期(1967年11月)和第8卷第1期(1968年5月)。萧教授已把他的许多文章收进《维新派和乌托邦主义者康有为》一书中。彭泽周的《中国的近代化与明治维新》收集并补充了他自1970年以来发表的文章,成为最全面论述日本维新运动的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