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书楼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卷之二十七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道德真经广圣义卷之二十七

唐广成先生杜光庭述

道常无名章第三十二

疏:前章明佳兵不祥,故有道不处。此章明侯王守道,则万物下宾。首标无名将以明道,次举守道而能降瑞,始制下广其制用,譬道下将示结成。○义曰:兵之佳也,为天下之凶,朴虽小也,为天下之大。王侯能守,万物所宗,道化既行,天地降瑞。不烦教令,民自和平。君保制御之功,物得依归之所。万国亲附,如水朝宗于海焉。以兹善化之君,不在兵强之美也。

道常无名。

注:道以应用为常,常能应物,其应非一,故於常无名。

疏:应用不穷,惟感所适,道之常也。常在应用,其应非一,故於常无名,故云常无名。

义曰:道之为用,无为焉而无所不为。统御阴阳,包罗覆载,乾以之动,坤以之宁。其通生也,为天下之至通焉。其幽奥也,为天下之至赜焉。应用无穷,周流不极,纤芥得之而生植,天地得之以圆方。而真常之道,澹然冥寂,不可得而名也。名言理绝,故常无名。

朴虽小,天下不敢臣。

注:朴,妙本也。妙本精一,故云小而应用。匠成则至大,故无敢以道为臣者。

疏:朴,妙本也。语其通生,则谓之道,论其精一,则谓之朴。妙本精一,故云小耳。而应用匠成,通生一切,则至大也。故无敢以道为臣者尔。

义曰:端寂无为者,道之真也。故谓之朴。生成应变者,朴之用也。故谓之道。道、朴,一耳,非一而一是谓真一。真一者,杳冥之精,真中之真也。一非多法,故云小。以此真一,生化万殊,其大无大,其上无上,孰敢以道为臣乎?臣者,下於君者也。《春秋》曰: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也,上所以供神也。男曰臣,女曰妾。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马有圉,牛有牧,以待百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而自古及今,无敢以道为臣也。

侯王若能守,万物将自宾。

注:侯王若能守道精一,无为而化,则万物将自宾服矣。

疏:言王侯若能抱守妙本精一,无为无事,则八埏仰化,四海归仁,沐德饮和,将自宾服矣。

义曰:王者,四海之尊。侯者,五等之二。周设五等之爵,公侯伯子男也。先王制法,则有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亦有五等,而兼王焉。其制服土地,礼节降杀,亦有五等。则以王统天下,诸侯各理其国,卿大夫士以为陪臣,佐王者也。言侯王能守道者,举其有土之尊,能守道化物,则八埏四海之人,仰其道德,归其至仁,沐其盛德,饮其和煦而自宾服矣。埏,封域边陲也。宾,顺也。外国顺化,谓之宾服。要荒之外来附中国,则客礼而宾。附,率服也。

天地相合,以降甘露。

疏:侯王守道以致和平,则无凌沴灾害。地平天成,二气交泰,以相和合,降洒甘露,善瑞侯王也。

义曰:诸侯守道於其国,王守道於天下,则能致天地和平,无灾害氛沴之变。地平天成,不失其序,天地二气交泰和合,而能降瑞也。《易》泰卦《彖》云天地交泰,又云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夫天地之道,阴阳相感,寒暑相循,气交则万物生化,各得其宜。万物得宜,和气交合,则祯祥降焉。甘露者,美露也,神灵之精,仁瑞之泽,其凝如脂,其甘如饴。一名甘露,一名天酒,《礼斗威仪》曰:人君乘土王,其政太平,则甘露降。《稽命征》云:称谥正名,则甘露降於竹栢。《孝经援神契》云:德至天则甘露降。甘露者,中和之气也。《鹖冠子》云:圣人之德,上及太清,下及太宁,中及万灵,则甘露降而物无不盛也。得而饮之,寿八百岁。《天文录》云:天乳一星在氐宿北,主甘露星,明则甘露降也。《逸书》曰:地平天成,称也。言地平其化,天成所施,上下相称为宜也。凌者,气相乱也。沴,妖气也。灾,祸也。害,伤也。瑞,祥符也。致者,不召而至也。

人莫之令而自均。

注:侯王抱守精一,则地平天成,交泰致和,故降酒甘露。夫甘露之降,萧兰俱泽,不烦教令而自均。平,取譬侯王称物平施者矣。

疏:莫,无也。言天降甘露,惠施无心,人无命令,自均若一。亦如侯王称物平施,无偏无党。既惠化而大同,自东自西,亦何思而不服。又解云:言侯王守道以致善瑞,则人自和平,无烦命今;自然均一尔。

义曰:萧,艾蒿也。兰,香草也。泽,润也。侯王以道化人,天赐嘉瑞。国既有道,人自和平,不烦施令,自然均普。《尚书□洪范》曰:王道平平,无党无偏。王道荡荡,无偏无党。民既和平,无偏曲之私,党附之势也。称物平施者,《易》谦卦《象》曰:君子裒多益寡,称物平施。言物之多与寡,皆得其施。裒其多者,以益於寡,是曰均平矣。惠化,仁化也。大同者,天下为公也。自东自西者,《诗□文王之什□文王有声篇》云:自东自西,自南自北,无思不服。言武王作色镐京,行辟雍之礼,四方来观者,皆感其德,心无不归伏。自,从也,用也。谓有道侯王,天致善瑞,人自和平,东西南北无不率服,不烦教令,均一平普。亦如四方之人,乐文武之化也。

始制有名,名亦既有,

注:人君以道致平,始能制御有名之物。故有名之物,亦尽为侯王所有矣。既,尽也。

疏:制,御也。有名者,天下有名之物也。既,尽也。言侯王抱守精一,则天降善瑞,惠化无心,均平若一。如此始能制御有名之物,物归有道,故有名之物亦尽为王侯所有矣。

义曰:有道侯王,天地合德,善瑞应之,上下无间。四海归之,有名之物皆归善化矣。四海者,侯王所统也。弘道建德,人皆化之。境寓之内,率土之滨,孰非侯王之物?亦犹山林非欲於飞鸟虎狼,茂盛深密,飞鸟虎狼自来归之;江湖非欲於鱼鳖蛟龙,广大渺漫,鱼鳖蛟龙自来归之;王侯非欲於有名之物,道德仁惠,有名之物自来归之;修身非欲於道,虚无冲寂,道自归之。万物感致,在於所修也。均一周普,天下和平,在於所化也。善之归己,道之感通,物之从顺,在於崇德也。

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

注:若侯王能制有名之物,则夫有名之物而将知依止於侯王。知依止有道之君,所以无危殆之事。

疏:殆,危殆也。侯王守道而化,万物自宾服。则夫有名之物,亦将依止於侯王。能依止有道之君,所以无危殆之事矣。故云知止所以不殆。

义曰:侯王道化合天,中外宁一,疆域之内,动植有名之物,皆随其疆土为王侯所有。物依有道之境,故无殆坏之危。任春夏以生成,随秋冬之摇落,不天不殰,无北无瘥,不为外敌所侵,不为淫刑所及,一一遂性,何危殆之有乎?此圣旨也。今释侯王以道化人,应天降瑞,人归其化,天下均平,侯王当守道撝谦,膺受符瑞,知止畏慎,以副天心,则无危殆之事。若睹其天瑞,束此人和,纵大其心,改易其志,矜功伐善,则祥不胜骄,其身危殆矣。昔纣宫中小鸟生鸟乌,以为国兴之瑞,矜憍肆欲,造作多端,以至亡灭。老君恐后之帝王恃有祥瑞,因此憍矜,故戒之云知止所以不殆。

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与江海。

注:天降甘露,以瑞有道之君;在宥天下,天则应之。犹川谷与江海通流尔。

疏:此结侯王守道,则天必应之,故云譬有道之君在理天下,陶以仁德则自致太平,和气感天,天瑞必应,犹川谷之水而与江海通流尔。

义曰:守道侯王,德与天应,善化和合,以感太平。天应之祯祥,如川谷之通海,此圣旨也。今释云若侯王上感天瑞,下得人心,四海万方率为臣妾,复能因其感瑞,夕惕兢修,翼翼乾乾,日慎一日。既无危殆之事,远人慕其善化,重译来宾,如川谷之朝宗,江波之赴海,远近归往,国祚繁昌矣。理身者以心为帝王,藏府为诸侯。若安静心王,抱守真道,则天地元精之气纳化身中,为玉浆甘露,三一之神与己饮之,混合相守,内外均和,不烦吐纳存修,各处玉堂琼室,阴阳三万六千神,森然备足,栖止不散,则身无危殆之祸,命无殂落之期,超登上清,泛然若川谷之赴海,而无滞着也。

知人者智章第三十三

疏:前章明侯王守道则万物自宾,此章明以宾服有道之君,皆由自知自胜。自知则明了,自胜则全强。结以死而不亡,戒令不违天理尔。○义曰:侯王所以守道化行,万物归宗者,以其能了自知之明、自胜之强,知足不贪,勤行於道,所以道合天地,不失其常。得全分理之终,不为夭枉之丧,故能允合,不违天理之戒也。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注:智者役用以知物,明者融照以鉴微。智则有所不知,明则无所不照。

疏:知,识察也。夫心与境合,是以生知,生知之心识察前事,是名知法。

义曰:心之惠照,无不周遍。因境则知生,无境则知灭,所以役心用智者,因境而起也。境正则心与知皆正,境邪则心与知皆邪。苦乐死生吉凶善恶,皆由於此也。故心者入虚室则欲心生,入清庙则敬心生。万境所牵,心随境散。善之与恶,得不戒而慎之乎?夫知人者为智,《尚书》所谓知人则哲也。知人者,昔宋宣公舍其子与夷,而立其弟如,是为穆公。《春秋》隐公三年秋,宋穆公疾,召大司马孔父而属之曰:先君舍与夷而立寡人,寡人弗敢忘。若以大夫之灵,得保首领以没,先君若问与夷,其将何辞以对?请子奉之,以主社稷。寡人虽死,亦无悔焉。孔父曰:群臣愿奉公之子凭也。穆公曰:不可。先君以寡人为贤,使主社稷。若弃德不让,是废先君之本也,岂曰能贤?光昭先君之令德,可不务乎?吾子其无废先君之功。乃以其子凭出居郑,以让与夷而立,是为殇公。君子曰:宋宣公可谓知人矣。立穆公,而其子享之,命以义夫。《商颂》曰:受殷命咸宜,百禄是荷。其是之谓乎。斯知人之至也。

疏:言人役心生智,知前人之美恶者,则俗谓之智尔。若反照内察,无听以心,了观其心,不生知法,能如此者,是谓明了。故云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义曰:世人因境役心,乃至分别,察他人之善恶,考身外之短长,不求所以知而求所不知,舍己效人,以衒其智,是拾种种之民,而悦夫役役之佞,释夫恬澹无为,而悦夫哼哼之意,以乱天下者,智之过也。故上悖日月之明,下铄山川之精,中隳四时之施,虫端蠕蚊之虫,蛸翘之物,莫不失其性矣。孔子谓颜回曰: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於智忘智,在知忘知,观妙守无,是为明了。此庄子云孔子语颜回心斋也。

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

注:能制胜人者,适可谓,有力。能自胜其心使柔弱者,方可全其强矣。

疏:胜人者,谓以权智制胜於人,如此之人,适可谓之有力尔。自胜者,谓自能制胜其心,使心柔弱。柔弱之道,物不能加,故可全其强尔。故下经云守柔曰强,又曰柔胜刚,弱胜强。故云自胜者强。

义曰:人或持君之权,以制於物,运其威势以临於人,人望而畏之,是为有力矣。而不知自以无为之道,内伏其心,心既无为,志则柔弱,心虚志弱,物不敢侵,是为强矣。胜人者力尽势移,则归於死,自胜者心冥道契,必至乎仙。

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

注:知止足者无贪求,可谓富矣。强力行者不懈怠,可谓有志节矣。

疏:知足在心,心若知足,则无贪求,虽箪食瓢饮,傲然自足,可谓富矣。强勉力行,曾不懈怠,自知自肚,终久不渝,可谓有志节矣。

义曰:贪之与廉,由心而已矣。心足者,虽颜子一瓢之饮、杨雄十金之产,不改其乐而常足焉。心不足者,虽申侯之专利不厌、驷泰之车服满庭,而未尝足矣。则颜子杨雄可谓富也。强力为善,守道不回,可谓自胜而强,有不渝变之节矣。夫强者,在用道也。强大有道,不战而克;小弱有道,不争而得。信可强行於道,而坚其志节也。《易》曰君子以自强不息。箪食者,《论语》云: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处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箪,小筐也。以箪为食器,以瓢为饮器。陋巷,隘巷也。言颜回固贫,而守道以自乐也。

不失其所者久,

注:知足强力,不失其所恒,则是久於其道。

疏:知足强力等行,人所常行,若不失所恒,即是久能行道者矣。又解云:动不失所者,则可以长久。

义曰:知足不贪,安贫乐道,力行趣善,不失其常,举动通时,自得其所者,所适皆安,可以长久。《易》曰:不恒其德,或承之羞。是则人之操行,务於恒久,不失其所也。失其所者,必蹈祸患。如郑太叔段宠而无厌,大夫祭仲谏庄公曰: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难图也。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庄公不从。既而太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侵地至于禀延,乃完城郭,聚人民,缮甲兵,具卒乘,将袭郑。公命大夫子封帅车三百乘以伐京太叔,入鄢。公伐诸鄢。五月,太叔奔恭,遂克之。初以庄公之母武姜,寤寐而生庄公,名之为寤生,遂恶庄公而爱太叔段。及段欲袭郑,武姜将启之。至是,既克段,乃置武姜於城颖。誓之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既而悔之。颖谷封人考叔因食舍肉,而谏庄公纳之,掘地及泉,与武姜隧而相见,为母子如初。《春秋》书曰郑伯克段于鄢,讥其失教也。此言纵太叔之过,使其贯盈而后杀之,是不早为其所,失所之致也。若太叔不失其所,安及此祸哉?

死而不亡者寿。

注:死者,分理之终。亡者,夭枉之数。寿者,一期之尽。夫知人胜人,必招殃咎。知足强力,动得天常。得天常者,死而不亡,是一期之尽,可谓寿矣。

疏:死者,分理之终。亡者,夭枉之数。寿者,一期之尽。言委顺得常,不失天理,颓然任化,而去者得一期之尽,可谓寿矣。若不鞭其后,生理不全,虽单豹有婴儿之色,张毅有丰高之贵,不终天理,焉得谓之寿乎?故庄子曰天下莫寿乎殇子,而彭祖为夭。

义曰:人生天地间,有生则必有死。生者天地之委和,死者天地之委顺。安其和而处其顺,是得其常也。反此者,庸非夭乎?《河图》曰:人之生也,天与之算,四万三千二百算,主日也,与之纪,一百二十纪,主年也。此为生人一期之数矣。得金丹不死之道者,则延而过之。无修养之益,有减夺之过者,则不足而夭枉之矣。《黄庭经》云:百二十年犹可还,过此守道诚为难,唯待九转八琼丹,要复精思存七元,日月之华救老残。此明修之,可以延益也。若守其素分,委任天和,乘化而来,任化而往,生也。若浮,死也。若休尽所禀之一期,亦谓得其寿矣。不及此者,夭枉而亡也。《庄子□达生篇》田开之谓周威公曰:祝肾云:善养生者,若牧羊然。视其后而鞭之。鲁有单豹者,岩居而水饮,不与人共利,行年七十而有婴儿之色,不幸为饿虎食之。有张毅者,高门悬箔,无不走也,行年四十以内热之病死。豹养其内而虎食其外,毅养其外而病攻其内。此二子者,皆不鞭其后也。谓其守一方之事,至於过理者,不及於会通之适者也。鞭其后者,去其不及耳。是二子不终天理,为夭枉而亡也。达生化之旨,当生不乐,将死不惧,则殇子为寿,彭祖为夭也。《庄子□齐物篇》云:天下莫大於秋毫之末,而太山为小。莫寿乎殇子,而彭祖为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兔秋生毛曰秋毫也。凡人年十九已下为殇。此明道与俗反尔。人世之情,小则企尚,大则骄盈。以道观之,无盈无企,其致一也。死者,天子曰崩,诸侯曰薨,卿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人之死生,虽赋以天命,然亦系其所履。君子察其所履,而知其寿夭。《易》履卦云视履考祥是也。《春秋》楚伐宋还师,郑人享之九献,用周人上公之礼也。庭实旅百,加笾豆六品。享毕,夜出取郑文芋之女二姬以归。叔詹曰:楚王其不以寿终乎。为礼卒於无别,不可谓礼。将何以服诸侯?是以知其不遂霸也。其后果败於城濮,终为商臣所弒焉。《春秋》僖十一年,周襄王使内史过赐晋惠公之命,惠公受王命而堕#1。史过归,告王曰:晋侯其无后乎?王赐之命,而堕於受瑞。先自弃也已,其何继之有?夫礼,国之干也;敬,礼之舆也。不敬则礼不行,礼不行则上下昏,何以长世?十四年,惠公与秦战於韩原,为秦所擒。二十三年卒。皆如史过、叔詹之言。是则君子察人所履之行,则知寿夭。况於修至道,养元和,而不能长生乎?

道德真经广圣义卷之二十七竟

#1 惠公受王命而堕:据《左传》,『堕』当作『惰』。下文同。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