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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温病风温杂病脉证并治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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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二十条 方三此皆旧本错杂乱出,今分类为篇。

(一)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

发热,温亦阳,故热亦即发也。渴,热伤血也。不恶寒,无阴寒之雠也。温,春令之气也。

气之于时,或则未应至而至,或则应至未至而不齐,故冬夏虽有温,要必以春为正,是故必也证候显见有如此者,始可以言是触犯于温而病也。此揭温病之名实,而不出其治者,论温以辨明伤寒,故不之及也。说者以为有论无治而不自满,吁,乌足与论经之大旨哉。

若发汗已,身灼热者,名曰风温,风温为病,脉阴阳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语言难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视失溲,若被火者,微,发黄色,剧,则如惊痫,时瘈瘲,若火熏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

鼾音旱,溲,音小,痫,音闲,瘈瘲,音炽。,音踪,灼热谓热转加甚也。风温,谓触犯于温而有风也。阴阳俱浮,太阳本浮而风温皆阳,故上下皆见浮也。自汗出,亦卫受伤也。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语言难出者,风拥则气昏,热甚则气郁也。小便不利者,太阳主膀胱而风温皆阳,下则反攻阴,徒亡其津液,而膀胱之气伤也。直视者,太阳之筋,支者为目上纲,故不转睛而上窜也。失溲,言小便甚失其常度也。火,灸熨,之类也。微,言攻之微,则变亦微,发黄者。

火热则土燥,故其色外夺也。剧,言攻之剧,则变亦剧,如惊痫时瘈瘲 者,火甚热极而生风也。

熏,亦火劫也。一逆,言乍误也。尚引日,言犹可以俄延,再逆,言复误也。促命期,言夭枉人之天年,其致警之意深矣。

(二)形作伤寒,其脉不弦紧而弱,弱者,必渴,被火者,必谵语,弱者发热,脉浮,解之。当汗出,愈。

形作伤寒,犹曰似伤寒,指上条而申言之也。不弦紧,谓非伤寒也。弱即风性柔缓之谓,谵语者,火甚则土燥也。弱者发热。盖引素问诸弱发热,以明上文之必渴也。解之,言脉既属浮则当以法解之,诀人用治之大意也。

(三)脉浮热甚,反灸之,此为实,实以虚治,因火而动,必咽燥,唾血。

此又承上条而申致戒警之意,实,谓脉浮热甚,为邪气胜则实,咽燥者,肾为膀胱之合,其脉之直者,入肺中,循喉咙舌本也。唾血者,火性炎上,血因之而妄逆也。以上皆言温。

(四)病如桂枝证,头不痛,项不强,寸脉微浮,胸中痞硬,气上冲咽喉,不得息者,此为胸有寒也。当吐之,宜瓜蒂散。

瓜蒂散方瓜蒂(一分熬黄) 赤小豆(一分)

上二味,各别捣筛为散,已,合治之,取一钱匕,以香豉一合,热汤七合,煮作稀糜,去滓。取汁,和散,温,顿服之。

不吐者,少少加,得快吐,乃止,诸亡血虚家,不可与爪蒂散。

如桂枝证,言大约似中风也。头不痛,项不强,言太阳经中无外入之风邪,以明非中风也。寸候身半以上,微浮,邪自内出也。胸中痞硬痰涎塞膈也。气上冲咽喉者,痰涌上逆,或谓喉中声如曳锯是也。寒以痰言,痰,内证也。内者为虚,故曰寒也。是病也想当先仲景命名时,命名者。盖不过按素问阳之气以天地之疾风名之,而亦呼为中风,岂意后世足以夺本经之中风相乱而相误哉,经革其名,而以病如桂枝证揭之,诚万世辨明中风似是而非之至教也。易吐实风寒之栀子豉而以瓜蒂散者,瓜蒂苦寒,能吐顽痰而快膈,小豆酸平,善涌风涎而逐水。香豉能起信而潮汐,故佐二物而主治,稀糜,则又承载三物者之舟航,此所以为吐虚风虚寒之对药也。然而又曰虚家不可与何也?是又一说也。此风此寒,虽人身之虚象,而痰涎顾非胸中之实物邪,然则虚家者不言痰可乎,噫,本气自病之,东垣不作,难乎可与同论此也。休哉。

(五)病患有寒,复发汗,胃中冷,必吐蛔。

有寒,承上文而言,复,反也。言误也。误汗则徒亡津液,胃中空虚,故曰冷也。胃虚则蛔失其所养而悖乱,故吐出可必,此乃申致上文不可发汗,以严戒慎之意,当作一条,旧本出在两篇,数拘有定,今一之则目不合旧数,故但移就相次,存二以仍旧计,凡如此者,读者自会可也。

(六)病患手足厥冷,脉乍紧者,邪结在胸中,心中满而烦,饥不能食者,病在胸中,当须吐之,宜瓜蒂散。

手足厥冷,似涉于厥阴伤寒也。乍,忽也。言非厥阴伤寒,乃虚寒之邪自内而作。

故曰,邪结在胸中,邪亦以痰言,所以胸中满而烦也。饥不能食者,痰涎涌上,逆而塞膈,气窒而食不通也。病在胸中,乃承上起下之句,吐宜瓜蒂散,而与前条同者,虚风虚寒虽殊,而痰之所以为邪则一也。然前条虚风生痰,即俚俗所谓中风,而此条虚寒痰症,即诸家方书,所谓四证类伤寒,而痰居其一者是也。经皆揭之而不明者,想当时皆不过以中风伤寒为通称,经以虚风之风,非风寒之风也。故不曰风痰,而曰胸寒,寒,以虚寒之寒,与风寒之寒不同也。故不曰寒痰。而曰邪在胸中,但详其痰之状而革其名,正其义,以出其治,其所以为晓寤天下后世也。亦已至矣,何天下后世卒深沉昏惑,而反多口于经,甚者则直诋桂枝汤为偶中,于今之末世,诬之为不可用,群然没其所谓中风之病名。而懵其病于不知,颠倒其伤寒之经旨于分崩离析,使故习之弊今尚然,噫,陋俗之难化,愚夫之难晓,一至是邪,宜乎后之人,年不古若,而日陷于促也。冤哉。

(七)病患身大热,反欲得近衣者,热在皮肤,寒在骨髓也。身大寒反不欲衣者,寒在皮肤。热在骨髓也。

此揭五合表里之为病而分晓之,所以勉人当求病于的之意,皮肤,五合之表也。骨髓,五合之里也。热在皮肤,寒在骨髓者,表实里虚也。寒在皮肤,热在骨髓者,表虚里实也。然此以脏腑不预而言耳,合脏腑而统言之,则皆表而无里之可称也。学人不可不究。表热里寒者,脉虽沉而迟,手足微厥,下利清谷,此里寒也。所以阴证亦有发热者,此表热也。

表寒里热者,脉必滑,身厥,舌干也。所以少阴恶寒而,此表寒也。时时自烦,不欲浓衣,此里热也。此承上文而详释之之意,所以阴证亦有发热者之上,疑有脱落。

(八)病,发热头痛,脉反沉,若不瘥,身体疼痛,当救其里,宜四逆汤。

此冯脉不冯证之大旨,方见太阳下。

(九)病在阳,应以汗解之,反以冷水 之,若灌之,其热被却不得去,弥更益烦,肉上粟起,意欲饮水反不渴者,服文蛤散,若不瘥者,与五苓散,寒实结胸,无热证者,与三物小陷胸汤,白散亦可服。

文蛤散方文蛤(五两)

上一味为散,以沸汤和一钱匕服,汤用五合。

白散方桔梗(三分) 贝母(三分) 巴豆(一分去皮熬黑研如泥)

上件二味为末,内巴豆,更于臼中杵之,以白饮和服,强人一钱,羸者减之,病在膈上必吐。在膈下必利,不利,进热粥一杯,利过不止,进冷粥一杯,身热皮粟不解,欲引衣自覆者,若水以之,洗之,益令热被不得出,当汗而不汗,则烦,假令汗出已,腹中痛,与芍药三两如上法。

,心艮切,在阳,谓表未罢热未除也。,喷之也。灌,溉之也。被,蒙也。言邪蒙冒于灌之水,郁闭而不散,热 烦恼益甚也。粟起,言肤上粒起如粟,水寒郁留于表而然也。意欲得水而不渴者,邪热虽甚,反为水寒所制也。文蛤,即海蛤之有文理者,咸寒走肾而利水,以之独专任者。盖取督肾而行水也。不瘥者,水虽内渍,犹有外被者,故用五苓散,内以消之,外以散之,而两解也。寒以饮言,饮本塞也。又得水寒,两寒搏结而实于胸中,故谓无热证也。小陷胸汤,固小结胸之主治,然白散者,桔梗贝母,能消饮而开膈,巴豆辛温,能散寒而逐水,所以寒结或重,而小陷胸不能解者,则此又可服也。小陷胸汤方,见太阳中。

(十)病患,脏无他病,时发热,自汗出而不愈者,此卫气不和也。先其时发汗,则愈,宜桂枝汤主之。

脏无他病,里气和也。时以暂言,谓或时则然,或时不然也。卫气不和,表不固也。先其时,言于未发热之先也。方见太阳上。

(十一)病常自汗出者,此为荣气和,荣气和者,外不谐,以卫气不共荣气和谐故尔,以荣行脉中,卫行脉外,复发其汗,荣卫和则愈,宜桂枝汤。

此与上条同,上以暂言,此以常者,谓无时不然也。上言脏,脏为阴而主里,此言荣,荣亦阴而主里,卫亦外,皆变文之互词。盖上条以暂言,故其词略,此以常言,故其词详,两相互发。义不殊也。然皆发汗,而此不言先其时者,以常故,无先后之可言也。

(十二)病患脉数,数为热,当消谷引食,而反吐者,此以发汗令阳气微,膈气虚,脉乃数也。数为客热,不能消谷,以胃中虚冷故吐也。

数为客热以下,乃反复详明上文之义,客热以邪气言,虚冷以正气言。

(十三)微数之脉,慎不可灸,因火为邪,则为烦逆,追虚逐实,血散脉中,火气虽微,内攻有力,焦骨伤筋,血难复也。

微数,虚热也。故戒慎不可灸,逐,亦追也。实,谓热也。血散脉中,言追逐之余,必至迫血,血为荣而行脉中,故谓散于脉中也。火气虽微以下,甚言追逐之害大。盖骨赖血以濡,既失其所濡必枯而焦,筋赖血以荣,既亡以为荣,必衰而伤,残伐其本源故也。以此示人,而近来人之以火灸阴虚发热者犹比比焉,窃见其无有不焦骨伤筋而毙者,吁,是岂正命哉,可哀也已。

(十四)病患烦热,汗出则解,又如疟状,日晡所发热者,属阳明也。脉实者,宜下之,脉浮虚者,宜发汗,下之,宜大承气汤,发汗,宜桂枝汤。

烦热,太阳也。故脉浮虚而宜汗散,如疟状,谓热之往来,犹疟之作辍有时而不爽也。晡。日加申,阳明之王时也。故脉实而宜下解。

(十五)未持脉时,病患手叉自冒心,师因教试令咳,而不咳者,此必两耳聋无闻也。所以然者,以重发汗,虚,故如此。

此诀人推测病情之大法。

(十六)病患不大便五六日,绕脐痛,烦躁,发作有时者,此有燥屎,故使不大便也。病患,谓凡有病之人,证犯有如此者,则皆当如此而治之之谓,非独以风寒之病为言而已也。

此诀人辨凡百胃实之大旨。

(十七)病患小便不利,大便乍难乍易,时有微热,喘冒不能卧者,有燥屎也,宜大承气汤。

小便不利,所以大便有乍难乍易也。时有微热,阳明潮作也。喘冒不能卧,胃不和也。故曰有燥屎,方见阳明篇,下同。

(十八)大下后,六七日不大便,烦不解,腹满痛者,此有燥屎也,宜大承气汤。

烦不解,则热未退可知,腹满痛,则胃实可诊,故曰有燥屎,以上三条,皆诀人当下之大法。

(十九)本发汗而复下之,此为逆也。若先发汗,治不为逆,本先下之,而反汗之,为逆,若先下之,治不为逆。

复,与覆同,古字通用,复,亦反也。犹言误也。与下文反汗之反同意。盖两比而互相发明。以诀人汗下之大法。

(二十)凡病,若发汗,若吐,若下,若亡津液,阴阳自和者,必自愈。

阴阳以脉言,而二便在其中,两者和,则血气无相胜负可知,故自愈可必,此诀人持诊之大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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