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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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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论记卷第十六

沙门释光述

分别业品第四之四

又经中说至其相云何者。此下第七明黑黑等。就中。一明四业名体。二明无漏断别。三叙异说不同 此即第一明四业名体。依经起问。

颂曰至名黑白俱非者。初两句总标。后四句别释。恶名黑。色善名白。欲善名俱 能尽彼无漏名非故。言如次。

论曰至说黑黑等四者。释初两句。佛依业不同.果不同.所治殊.能治殊。随其所应说黑黑等四 又解佛依异熟因.异熟果性类不同说前三业。依有漏所治.无漏能治殊说后一业 又解依业不同通立四种。依果不同说前三种。依所治殊说前三种。依能治殊说后一种。

诸不善业至不可意故者。释恶名黑。不善名恶。黑谓黑黑。诸不善业一向名黑。染污性故。异熟亦黑。不可意故。诸不善业亦应名不可意。影显可知。略而不说。故婆沙一百一十四云。黑有二种。一染污黑。二不可意黑。此中业由二黑故说名为黑。异熟但由不可意黑故亦名黑。

色界善业至是可意故者。释色善名白。白谓白白。色界善业一向名白。不杂不善恶业.惑故。故正理云。色界善业一向名白。不为一切不善烦恼.及不善业所凌杂故。异熟亦白。是可意故。

何故不言无色界善者。问。

传说若处至有处亦说者。答。毗婆沙师传说。若处有二异熟谓中有.生有。具身.语.意.业。则说。非余 于无色界有生.无中。有意无身.语。是故不说 然契经中有处亦说。无色善业名白白异熟业。彼据善业可意果故。故正理云。而契经中有说静虑.无量.无色皆名白白异熟业者。彼据纯净可意异熟通立白名。

欲界善业至互相违故者。释欲界善名俱。俱。谓黑白黑白。欲界善业名为黑白。造善业时为恶业惑所凌杂故。异熟亦黑白。受果之时有非爱果相杂受故。此黑白名依业.异熟前.后相续间起而立。理虽复亦有善.恶异熟俱时杂受。且据前.后以释 又解相续谓身。依一相续身立 又解相续有二。一前后相续。二谓身相续。业据前.后相续。果据身相续 又解业据前后相续。果据前后相续及身相续。以容此身俱时受故。非据因果自性而说 所以者何以无一业.及一异熟。是黑亦白。善.恶业果性类不同互相违故。

岂不恶业果至名为白黑者。问。岂不欲界恶业.及果。亦为善业及果间杂相续起故。是则亦应名为白黑。此即以恶业果例善业果。

不善业果至恶胜善故者。答。于欲界中不善业果非必应为善业果杂。如断善人造诸恶业及地狱中受黑异熟果。欲界善业果必定应为恶业果杂。如五趣中造善业。及四趣中受异熟 问未离欲者造欲善业可为恶杂已离欲者造欲善业定无恶杂应名白白。何故欲善皆名杂业 解云欲善业果名为杂者。据未断说。若细分别。已离欲者作欲善业非恶业杂。虽为因时非恶业杂。受果之时必恶果杂。以因从果总名为杂 或相杂类故名为相杂。以欲界中恶胜善故。恶名黑黑不名白黑。善名黑白不名白白。故婆沙一百一十四云。如是说者。一切不善业皆名黑黑异熟业。由欲界中不善强盛不为善法之所陵杂。以不善法能断自地善故。善业羸劣而为不善之所陵杂。以欲界善不能断不善故。

诸无漏业至性相违故者。释第四句。诸无漏业能断前三名为非黑。不染污故。亦名非白。以不能招白异熟故 此非白言据不能招白异熟果。且据一相。是佛蜜意说非真了义 若据显说亦名为白。经说无学法名白。论说不染污法名白。以此故知。诸无漏法亦名为白。而言无漏无异熟者。不堕三界故。与堕三界流转生死法性相违故。所以不能感异熟果。

诸无漏业至前三业不者。此下第二明无漏断别。此即问。

不尔者。答。

云何者。征。

颂曰至四令纯白尽者。颂答。

论曰至唯尽纯黑者。释初颂。法智家忍从果为名名法智忍。不善别断故见道四.修道八。十二能断。

离欲界染至纯白业尽者。释第二颂。欲不善色缘缚断故。理同欲善。然于此时更断欲界余不善业。据与余业同尽处说。是故总名第九不善。余文可知。

何缘诸地至能断非余者。问。

以诸善法至未离系故者。答。若烦恼断是自性断。断已无容现在前故 以有漏善非自性断是缘縳断。断已有容现在前故。于断善中非皆并起故说容言 如善忧根。若被断已即不现行。离欲舍故。欲界余善断已犹行。以成就故 释缘缚断如文可知 又婆沙一百九云。问诸无漏思相应.俱有。皆能正断前三种业。何故唯说无漏学思 答思能发动诸法令断。是故偏说。复有说者虽皆能断。此中辨业故唯说思 问若尔亦应说随转身.语业。何故唯说思耶 答此学思与无漏惠相应而转。同一所缘.同一行相.同一所依。相助有力。能断诸业。非身.语业得有是事。是故不说。

颂曰至故名俱业者。此即第三叙异说。前师约五趣以明。后师约五断以说。俱非正义。婆沙评家意说。于欲界中恶胜善劣 但是恶业皆名黑黑。以恶胜故。非善陵杂 但是善业皆名黑白。以善劣故。恶所陵杂。正理意破亦同婆沙。

又经中说至即诸三妙行者。此即第八明牟尼清净。上两句明三牟尼。下两句明三清净 牟尼。此云寂默。

论曰至故名牟尼者。释上两句无学身.语业.及意。名三牟尼。非以意业为牟尼体。所以者何。胜义牟尼唯心为体。其相难显。由身.语业离众恶故。可以比知。有比用故。说身.语业亦名牟尼。意思既非胜义。复无比用。不名牟尼 故正理云。此心牟尼。由身.语业离众恶故。可以比知。意业于中无能比用。唯能.所比合立牟尼(已上论文)又身.语业是远离戒体。能离众恶戒名远离。意业不然。无无表故非远离体。由远离恶义。建立牟尼。故即心由身.语业。能有所离故名牟尼。

何故牟尼唯在无学者。问。

以阿罗汉至永寂静故者。答。以阿罗汉是实牟尼。诸烦恼言永寂静故。非有学等 烦恼如言喧杂名烦恼言 又解烦恼如言相似。言谓言诤。烦恼谓烦恼诤。名烦恼言 又解烦恼缘言起故名烦恼言。虽有烦恼亦不缘言。此中且据缘言起说。

诸身.语意至邪清净故者。释下两句。三种妙行名三清净。通有漏.无漏。若有漏善。暂时远离恶行.烦恼名为清净。若无漏善。永得远离恶行.烦恼名为清净 故正理四十一云。无漏妙行永离恶行.烦恼垢故可名清净。有漏妙行犹为恶行烦恼垢污。如何清净 此亦暂时能离恶行烦恼垢故得清净名 说此二者息二计故 又婆沙一百一十四云。问为三妙行摄三寂默三寂默摄三妙行耶。答应作四句。有妙行非寂默。谓除无学身.语妙行余身.语妙行。及一切意妙行 有寂默非妙行。谓无学心。有妙行亦寂默。谓无学身.语妙行。

有非妙行非寂默。谓除前相。为三妙行摄三清净。三清净摄三妙行耶。答随其事展转相摄。为三清净摄三寂默。三寂默摄三清净耶。答应作四句。有清净非寂默。谓除无学身.语清净。余身.语清净.及一切意清净。此复云何。谓学.非学非无学身.语清净.及三种意清净。以意寂默唯无学心故。有寂默非清净。谓无学心非业性故。有清净亦寂默。谓无学身.语清净。有非清净非寂默。谓除前相 解云既言学.非学非无学身.语。清净非寂默。故知无学人身中有漏善身.语表.无表。但是清净非寂默摄。以是非学非无学故。身.语寂默但取无漏道共戒。无学身.语。及无漏意识为三寂默体 又解三寂默亦通有漏善。而言非学非无学身.语清净非寂默者。此据异生身.语清净说 又经中说至三妙行翻此者。此即第九。明恶行.妙行。上三句明恶行。下一句明妙行。

论曰至别有体故者。释上三句。贪.嗔.邪见亦名恶行。离思别有故复开三。离身.语业更无别体。故于身.语不可说也 或此三种恶行相应故名恶行。

譬喻者言至为意业故者。经部譬喻者言贪等三种即是意思。离思无体。引证可知。

若尔则应至合成一体者。说一切有部难。若说贪等即是意思。是则应有业与烦恼合成一体。

许有烦恼至斯有何失者。譬喻者答。我许贪等即是意业斯有何失。

毗婆沙师至为门转故者。毗婆沙师总非。若许便违众多理教成大过失。故正理论云。由阿笈摩及正理故。阿笈摩者谓契经言贪.嗔.邪见是业缘集。故知贪等非即业性(广引云云)正理者何。谓若烦恼即是业者。十二缘起.及三障等差别应无。由此证知贪等非业(已上论文)然契经说。贪.嗔.邪见是意业者。显思以彼贪.嗔.邪见为门转故。

由此能感至故名恶行者。释恶行名。感非爱果。惠所诃厌故名为恶 动转捷利故名为行 此行即恶故名恶行持业释也。

三妙行者至无嗔正见者。释第四句。此三妙行翻三恶行。业有其三。非业亦三。言妙行者。正感爱果故。智所赞故名妙。动转捷利故名为行。此行即妙。故名妙行。

正见 邪见至如何成善恶者。问。如身.语业。若离杀等能利益他可名善行。若杀生等能损恼他可名恶行。正见.邪见。性是推求唯在意识。既无故思欲于事中益他损他。如何成善.恶。

能与损益为根本故者。答。由起正见不杀生等。由起邪见作杀生等。正见.邪见。虽正起时非损益他。能与身.语损.益诸业为根本故亦成善.恶 问意三种中何故不约余二问答 解云而不说者略故不论 又解余之二种。容于事中损他不同邪见。容于事中益他不同正见。故不约彼为问 又问意思恶行中慢等亦是恶行。何故但说贪.嗔等三。意善行中信等亦是善行。何故但说无贪等三 解云以此三种粗品摄故十业道摄。是故偏说。

又经中言至如应成善恶者。此下第十明十业道。就中。一明业道体性。二释业道名义。三义便明断善。四明业道俱转。五约处成业道。六明业道三果 就明业道体性中。一正明业道体。二明业道差别。此即正明业道体。

论曰至摄前恶行者。于恶妙行中。粗显易知为善.恶业道。

不摄何等恶妙行耶者。问。

且不善中至令远离故者。此下答。且不善中身恶业道。于身恶行不摄加行.后起。及余不善身业。即是饮酒。或执。或打。或縳等事。或行杀等。阙缘不成。以加行等非粗显故不名业道。若身恶行令他有情或时失命。成杀业道。或时失财成盗业道。或失妻.妾邪淫业道。以失命等是粗显故。说为业道。世尊为欲令远离故。

语恶业道至后起及轻者。语恶业道于语恶行。不摄加行.后起。及轮王.北洲。染心歌等绮语是轻。身三业道损他是重。轮王.北洲一向不起。故身业等不说轻也 或饮酒等即是身轻。或行诳等阙缘不成亦名语轻。以加行等非粗显故不名业道。若语恶粗显易知方名业道。

意恶业道至及轻贪等者。意恶业道于意恶行不摄恶思。与思为道故名业道。此思不可还自作道故除恶思。及轮王时。北洲人等起轻贪等。非粗显故不名业道 问何故不言加行.后起 解云粗品现前即成根本。故不别言加行.后起。如下当说。

善业道中至施供养等者。此下明善业道。善业道中身善业道。于身妙行不摄加行.后起。及余善身业即离饮酒。或行布施。或供养等。非粗显故不名业道。

语善业道至谓爱语等者。语善业道于语妙行不摄一分。谓爱语.和合语.实语等。非粗显故而非业道 问善语业道何故不说加行.后起 解云理亦应言加行.后起。而不说者影显可知 或等中显 或爱语等以是轻故尚非业道。况前加行.及与后起。此即举重显轻。略而不说。

意善业道至谓诸善思者。意善业道于意妙行不摄善思。与思为道名为业道。此思非与思为道故。故不摄思 问何故不言轻无贪等非业道耶 解云准前恶业于善业中。亦应具说轻无贪等。而不说略而不论 或前恶中说轻贪等善中不说。影显可知 或善法起难。起即成业道。故不言轻。恶法起易。故分二种。重为业道。轻非业道虽有三解前二为胜 问何故不言加行后起 解云粗品现前即根本故无加行.后起。亦如下说。

十业道中至表无表耶者。此下第二明业道差别。就中。一约表.无表明。二约三根以辨。三明业道依处。四问答分别。五明业道相 就约表.无表明中。一约根本明。二约前.后辨 此即第一约根本明。此即问起。

不尔者。答。

云何者。征。

颂曰至定生唯无表者。上两句明不善业道。下两句明善业道。

论曰至唯无表故者。释第一句。此六业道无表决定。表即不定。如文可知。唯欲邪行至如自生喜者。释第二句。邪行业道表.无表定。

七善业道至必依表故者。释第三句。七善业道若从他受生别解脱戒。必皆具二谓表.无表。受生尸罗必依表故 问若言受生必皆具二何故前文别解律仪非必定依表业而发 解云既言受生明非自然此文据受生尸罗故言具二。前文通据自然.见道得戒。故云非必定依表业而发 问若言无表有离表生。何故下文言欲无无表离表而生 解云下文论主叙异师义难 或通据加行.根本故。言欲无无表离表而生。若不尔者遣使杀等根本成时有何表耶 又解佛与独觉.五苾刍等。要期受故。受生类故。亦名受生。若作此解十种得戒皆依表生 问何故前言非必定依表业而发 解云前文叙余师义。或可。无表非必定依自类表发。显互发也。如前解释。若作此解善顺下文欲无无表离表而生。略述二解若具分别如前十种得戒中说 问如无表数表数亦然。故言具二。为必有表言具二耶 解云如受大戒依七表业发七无表。止善微细其相难了。虽有语表不令人闻。如鬼语等人不闻故。既言必皆具二。明知表.无表业数皆齐等。大戒既然余戒例尔 又解若羯磨受戒依身三表正发身三无表。兼发语四无表。若有语表如何不闻。既不闻声。明无语四表。若三归受具依语四表正发语四无表。兼发身三无表。由随师语而发戒故。七支无表虽有互发。必定皆依表业而生。故言必皆具二。非言一一各别表生。余近事等三归受戒。唯一语表发四无表 又解若羯磨受戒如第二解。若三归受具由发语故有语表四。由身敬故有身表三。七支表发七无表。余近事等三归受戒。皆具四表.及四无表。

静虑无漏至而得生故者 释第四句。定生无表不依表起。依心生故。

加行后起如根本耶者。此下第二。约前后辨问加行.后起如根本业道有表.无表耶。

不尔者。答。

云何者。征。

颂曰至后起此相违者。上两句明加行。下一句明后起。

论曰至异此便无者。但起意地不成加行。起身.语后方成加行。故于加行必有于表。余文可知。

于此义中至后起位耶者。问。于此业道义中如何建立三位别耶。

且不善中至杀生后起者。答。明杀三位。加行谓前加行。果满谓杀究竟。余文可知。

余六业道至准例应说者。此即类释。广如正理说。

贪嗔.邪见至后起差别者。起轻贪等但是独头。轻贪嗔等非是业道加行.后起。若于根本起即业道。正理四十一有两说。初说同此论 更一说云。如是说者。亦具三分。有不善思于贪.嗔等能为前.后助伴事故(解云不共无明.四见.疑.慢等。相应不善思与贪.嗔.邪见为加行后起。正理意存此说) 又婆沙一百一十三云。其余贪欲.嗔恚.邪见意三业道。起即根本非有加行.后起差别。有说亦有加行.后起。谓不善思。

此论以前师为正。正理以后师为正。婆沙既无评家。随作论者意所乐故。

此中应说至为死后耶者。问成业道时。

若尔何失者。答。

二俱有过至根本业道者。两关征责。若所杀生正住现在死有。能杀生者业道尔时即成。即能杀者遇死缘故。与所杀生俱时命终应成业道。然宗不许俱时命终得成业道。故下论云。若能杀者与所杀生俱时命终。或在前死。彼定不得根本业道。若所杀生才命终后。第一刹那能杀生者业道方成。是则不应先解业道作如是说。随此表业彼正命终。此刹那顷表.无表业是谓杀生根本业道。

又应违害至根本未息故者。若言死后成业道。又应违害毗婆沙师释本论中加行未息。谓发智本论。颇有已害生杀生未灭耶。曰有。如已断生命彼加行未息。毗婆沙师释此文言。此中于彼业道后起以加行声说。如杀怨已疑犹未死而行打棒。若言死后方成业道。毗婆沙师何故释言于后起位以加行声说。应言于根本说加行声。以许命终后根本未息故。

如无有过此中应说者。论主评言。如无过者此中应说释本论文。

此中说何名为无过者。问。

谓于根本说加行声者。论主答。谓于根本说加行声。释本论文即无有过。宗许命终后方成业道故。而前文言彼正命终成业道者。于过去事说现在声。或于加行因中假立业道果号。故正理云。决定死后业道方成。而前所言正命终者。于已往事却说现声。如有大王自远已至而问今者从何所来。或此于因假说为果(已上论文) 问何故死已方成业道。解云凡论杀生令命不续。故于不续方成业道。现在命犹存。如何成业道。正理意同此释。然救毗婆沙师释本论云。岂不根本.及与后起。皆于所杀死有后生俱可名为杀生后起。是故应信毗婆沙师于本论文极为善释。俱舍师责云。若作斯救义实无违。然后起言不分明故。

若尔于时至根本业道者。外难。于死后方成业道。于时无命。所有表业如何可成根本业道。

何为不成者。反责外人。

以无用故者。外人答。凡言表须有作用。其命既无。表无用故。应非业道。

无表于此至根本业道者。论主反责显成业道。无表于此根本成时有何用耶。故业道成非由有用。一由加行作杀等事。二由果满杀究竟时。尔时能畅因等起思。此表.无表俱成业道。故婆沙云。杀生罪由二缘得。一起加行。二果究竟。若起加行果不究竟。或果究竟不起加行。皆不得罪。若起加行果亦究竟方得成杀罪。

又诸业道至如应当知者。此明十业道展转为加行.后起。如文可知。

贪等不应至未作事故者。论主叙余师计为难。凡论加行。助彼有用执持刀等作杀等事。贪等不应能为加行。非唯心起不起身.语加行即成。唯起心时未作加行事故。故说贪等非是加行。故正理四十一云。有余师说。贪等不应能为加行。非唯心起加行即成。未作事故。如是说者。贪等虽非所作事性。而彼贪等缘境生时非无力用。由有力用得加行名。方便引生诸业道故 正理以后说为正。此论以前师为难。即以前师为正。作论意异。不为加行据亲无力。能为加行据疏有力。

又经中说至问余亦尔者。此下第二约三根以辨。就中。一明为恶加行。二明生善三位。三明究竟业道 此即名为恶加行。依经起问 此中应说何相杀生名从贪生问余亦尔。此即总问。

非诸业道至不与彼同者。答。非诸业道根本成时一切皆由三根究竟。然其前加行不与根本同。

云何不同者。征 问加行三根不同未问根本。

颂曰至贪等三根生者。颂答。

论曰至故作是说者。此释初句。七不善业道加行生时。一一由三不善根起。依先因等起故。佛经中作如是说。从三根生 杀生加行至皆从痴起者。此明杀加行从三根生 波剌私。谓波剌私国。旧云波斯讹也 邪见与痴相应。但因邪见杀害众生。此杀加行即名痴起。余文可知。

偷盗加行至起盗加行者。此明盗加行从三根起。谓随所须起盗加行。或为别利欲盗彼物以少呼多 又解受他财物名为别利。或觅他恭敬 又解欲盗他物分与他人希他恭敬。或为勇健名誉 又解欲盗他物分与他人希他赞我。如是名为从贪引.起偷盗加行 邪见名痴生准前杀生释。余文可知。

邪淫加行至从痴所生者。此明邪淫加行从三根生。或为求财。或为名闻。或为官位。或为恭敬。或为拔济自身。或为拔济他身。于他有.力.尊.胜妻.子等欲行邪淫。从贪著心起淫加行。余文可知。

虚诳语等至加行从痴生者。此明语四业道加行从三根生。语四业道所有加行从贪.嗔生类前应说。正理云。虚诳语等从贪生者。如为财利.恭敬.名誉。济己.及亲起四加行。从嗔生者。如为除怨发愤恚心起四加行(已上论文) 别解语四从痴生者。然虚诳语所有加行从痴生者。如外道论作如是言。若人。或因戏笑。或因嫁女。或因娶妇。或对淫女。或对国王。或为救命。或为救财。作虚诳语皆无有罪 又因邪见。起虚诳语。起离间语。起粗恶语。起杂秽语。诸如是等所有加行当知一切从痴所生 释邪见名痴生亦准前解 又诸吠陀。此云明。旧云韦陀讹也。即是四吠陀论。及余外道所有邪论习学.传授。谓言无罪。此等皆是杂秽语摄所有加行。从痴所生 上来明七不善业道所有加行从三根生 贪嗔等三至从贪等生者。此下释后两句 问。前七业道有加行故。可得说言所有加行从三根生。贪.嗔.邪见既无加行。如何可说从三根生。

以从三根至从三亦尔者。答。贪.嗔.邪见以从三根无间生故。可说加行贪.嗔.痴三。从三根生。或无间生。或相应生 又解可说贪.嗔.邪见加行从三根生。加行即是贪.嗔.痴三。谓或已下别释三根生三业道。如文可知。故正理四十一云。贪等加行如何从三。以从三根无间生故。谓从贪等三不善根无间各容生三业道。由此已显从贪.嗔.痴无间相应生三加行。依无间义亦生业道(已上论文) 问痴不善根与后三业道别可为加行。贪.嗔不善根与贪.嗔业道同如何为加行 解云根.道义别。隐显互彰。前念显根。隐道。后念显道。隐根。故得说根为道加行。

已说不善至共相应故者。此即第二明善三位。此明善业三位皆三善根所等起故。善法相顺故三法并生。恶多相违故贪.嗔不并。

此善三位其相云何者。问。

谓远离前至皆名后起者。答。善业道是止善。离前不善三位。即是善业道三位 且如已下指事别明三位 亲教。梵云和上 从此以后至说四依。谓常乞食。树下坐。著粪扫衣。食尘弃药 及余依前。根本业道第二念已去。相续随转作诸表业。相续随转起无表业。皆名后起。余文可知。

如先所说至何业道耶者。此下第二明究竟业.道。问。如先所说非诸业道一切皆由三根究竟。成其业道何根究竟何业道耶。

颂曰至许所余由三者。颂文总有四节究竟业道。初两句为一节。次两句为第二节。次一句为第三节。后一句为第四节 言所余者。谓前七业道余。即是虚诳语.离间语.杂秽语 言究竟者。是成辨义。是终了义。谓恶业道由彼三根成辨.终了故。与加行三根不同 问此言究竟。为据因等起说。为据刹那等起 解云此据近因等起以决定故。非刹那等起以不定故。如遣使杀等刹那等起。即通三性心不定故非彼究竟。若因等起心性即决定。以决定故从彼究竟 又解此中据刹那等起非因等起。如贪.嗔等必是刹那等起。余准应知。亦约刹那等起。贪.嗔不善根与贪.嗔业道同一刹那。虽无别体。根.道义别故得说根究竟业道。遣使杀等六恶业道。或时自杀后方死等刹那等起。亦通余心所作究竟。此文且据自作者说 又解通据因等起.及刹那等起。若遣使杀等六恶业道。或时自作后方死等。唯由近因等起三根究竟。非刹那等起。以刹那等起心不定故容起余心。非由余心究竟此故 若贪.嗔.邪见唯由刹那等起三根究竟非因等起 若自行杀等七恶业具由二种。或因等起。或刹那等起 于三解中初解非理。贪等定由刹那等起。后之二解俱可为正。

论曰至此三成故者。如颂四节释文亦四。如文可知。又正理四十一云。贪.嗔业道即贪.嗔根。如何说由贪.嗔究竟。如欲邪行业道生时。定有贪根能为究竟。非贪.嗔二业道生时别有贪.嗔能为究竟。是故应说贪.嗔等三一.一皆由痴根究竟。非无痴者此三起故。有余于此作是释言。即说此法由此究竟。自体生时即业道故。彼理穷故作如是释。然实贪等正现前时。幸有痴根能为究竟。何缘不许执自体耶。余业道中他究竟故。虽有此义而不许者勿诸业道皆痴究竟。诸业道成时定有痴俱故。无如是失。以杀.盗等虽皆有痴而嗔.贪强故。若尔邪见应不由痴。以邪见俱痴不强故。不尔。邪见俱起痴强。尔时无余不善根故。非邪见体是不善根故。此俱痴根义而胜。若尔贪等应不由痴。以贪.及嗔是根是胜。俱行痴劣。应不可言贪.嗔业道由痴究竟。约能究竟。尔时痴强更无余根究竟。贪等自体于自无助力能。宁可说言自究竟自。故痴究竟于理无失。有余于此复作释言。与贪.嗔俱一果诸法。皆可随胜立贪.嗔名。彼与贪.嗔俱时生故。亦可说彼究竟贪.嗔。于此释中亦容征难。恐文烦杂故应且止 解云。正理总有三师。第一师说贪.嗔业道由彼相应痴究竟。第二师说贪由贪究竟。嗔由嗔究竟。第三师说贪.嗔业道由彼相应.俱有诸法究竟。以与贪.嗔相应.俱有故亦名贪.嗔。正理意存初说 问若存初说。何故颂曰杀.粗语.嗔恚。究竟皆由嗔。盗.邪行.及贪。皆由贪究竟。准此颂文。嗔由嗔究竟。贪依贪究竟。何故乃言贪.嗔业道由痴究竟 解云。贪.嗔之言亦显于痴。以相应中必有痴故。若杀.粗语由嗔痴究竟。若嗔由痴究竟。若盗.邪行由贪.痴究竟。若贪由痴究竟。故不相违。应知十业道中贪.嗔.邪见。由痴究竟。杀.粗语由嗔.痴究竟。盗.邪行由贪.痴究竟。虚诳.离间.杂秽。一一皆容三根究竟 又解正理别为一解。颂文意同第二师说。若作此解不须会释 问善业道究竟何故不说 解云前说善于三位中皆三善根起。已显三根皆能究竟故复而不说 又解虽复皆由三根究竟。于中非无势用偏强。翻恶应知。

诸恶业道至四处而生者。此即第三明业道依处。如前所说一行半颂四节业道三.三.一.三。随其次第于有情等四处而生。此即总标颂意。

谓杀等三有情处起者。释有情处起。是第一节。谓杀生.粗语.嗔恚三种于有情处起。虽粗语.嗔恚亦于非情处起。以过轻故不成业道 问何故杀等三种言有情处起。不言众具.名色.名等处起 解云为杀有情。为骂有情。为嗔有情。唯情过重故有情处起。杀等三种唯于有情。众具.名色亦通非情。不言众具.名色处起。杀等于总有情。名等三种虽有情摄。非总有情故。亦不言名等处起 又解名等非可杀。故为他侵陵。意欲骂彼故。语骂有情非骂名等。意嗔有情非嗔名等。设复有人嗔骂名等。是有情摄故。不说言名等处起。虽粗语起亦依名等。同诳等三托境胜依。故就境说不约依论 又解粗语起时虽依名等。恐谓依外故说有情。又发粗语不假巧言。故显宗二十二云。粗语虽依名身等起。恐谓唯依外此业道亦成。故说唯依有情处起。又发粗语不假饰词。故不说依名身等起 又解诳语等起必依名等。有粗语起不依名等。如叱吒等。故正理第一云。此语表业复有二种。谓依名起。及不待名起 准此论文。故知有粗恶语不依名等。由不定故不说粗语依名等起。

偷盗等三众具处起者。释众具处起。是第二节。偷盗.邪行.贪。于众具处起。若情.非情俱是他人受用具者皆名众具。若偷盗通情.非情处起。如盗畜等于情处起。如盗金等非情处起。若邪行唯于有情处起。若贪通情.非情处起。过俱重故皆名业道。而下论言恶欲他财贪者。且据非情以说。理实亦通有情。不同嗔恚唯有情起名为业道 问何故偷盗等三言众具处起不言有情.名色等处起 解云盗他物等。淫他妻等。贪他财等。皆是他人受用具故。故于众具处起。盗.贪亦通非情处起。不言有情处起。邪行虽复唯于有情。众具胜故存众具名 又盗等三制罪义边皆待有情。众具胜故立众具名。盗等唯众具处起。名色通非众具。不言名色处起。盗等众具处起。名身等三体非具故。亦不言名等处起。

唯邪见一名色处起者。释名色处起。是第三节。色蕴是色。余四蕴是名。邪见虽亦能缘择灭。此中且据缘有为说 又解色蕴是色。余四蕴.及择灭是名。邪见不缘虚空.非择灭。此中不说是名所摄 言非色法皆名名者。婆沙云。诸法有二分。谓色.非色 名在非色分中故。总说非色分为名 问何故邪见言名色处起。不言有情.众具.名等处起 解云邪见拨诸因果。名色通诸因果。因果即是四谛所摄。名色言通故。言名色处起。邪见亦拨非情。不言有情处起。邪见亦拨非众具。不言众具处起。邪见亦拨非名等。不言名等处起。又拨名色亦拨有情.众具.名等。故不别说依此三种。

虚诳语等三名身等处起者。释名身等处起。是第四节。谓虚诳语.离间语.杂秽语。于名身.句身.文身处起 问何故虚诳等三言名等处起。不言于有情.众具.名色处起 解云诳语等三为行诳等。巧作言词必依名等。名等是语亲正所依。以是胜故。故言名等处起。诳语等三虽亦托有情.众具.名色处起。非亲正依。非是胜故。不言有情.众具.名色处起。故显宗云。虚诳语等三。名身等处起。语体必依名等起故。语虽亦托有情等生。而正亲依名身等起。又杂秽语不待有情。无有不托名身等者。

有起加行至无根依别故者。此下第四。问答分别。就中。一杀已非根本。二他杀成业道 此即杀已非根本。问及颂答。

论曰至俱死前死者。释颂上句及下无根。并引证可知。

何缘如是者。此下释依别故问。何缘俱死.前死不成业道。

以所杀生至理不应然者。答。以所杀生现命犹存。不可令彼俱死.前死能杀生者成杀生罪。以所杀生命未断故。夫成业道命断方成。非俱死.前死能杀生者其命已终至第二念可得杀罪。所以者何。至第二念虽所杀生其命不续。彼能杀者以受后有身别依生故。谓杀加行所依止身。今已断灭落谢过去。至第二念虽有别类身同分生。非是杀罪所依止身。此身曾未起杀生加行。成杀业道理不应然。

若有多人至故无杀罪者。此即第二他.杀成业道。如文可知。

今次应辨至名为邪见者。此下第五明恶业道相。就中。一问。二答。此即问也。

且先分别至他想不误杀者。此下答。就中。一明杀业道相。二明盗业道相。三明欲邪行相。四明虚诳语相。五明离间语等相。六明意业道相。此即明杀业道相。

论曰至杀生业道者。一要由先发欲杀故思。简无杀心。释颂杀生由故思 二于他有情他言简自。自杀不成业道。有情简非情杀非情亦不成业道。释颂他字 三他有情想。简自想.非有情想。若他作自想不成业道。若有情作非情想不成业道。释颂想字 四作杀加行。简无加行。谓执刀等从此至彼。释颂下句杀字 五不误而杀。不误。简误。杀。显果满。谓唯杀彼所应杀者 不漫杀余。此即简误。误杀不成业道。释颂不误杀。此之杀字通加行不误具此五缘名杀业道。

有犹预杀至亦成业道者。简差别。此显犹预杀亦成业道 又解此犹预杀是不误杀摄。于不误中显有此类。

于刹那灭蕴如何成杀生者。问。于现在世刹那灭蕴自然不住。如何成杀生 又解于刹那刹那灭蕴。过去已灭。现在不住。未来未至。如何成杀生。

息风名生至铃声名杀者。答中两解。此即初师。出入息风名之为生。依身心转若有能令以刀杖等。断现在息。无有势力引同类息至其生相。不续至生尔时名杀。既言不续。明知杀未来蕴 如灭灯光。如灭铃声。以风.手业吹执现在灯光.铃声。无有势力引后自类至其生相。不续至生。尔时名灭。

或复生者至杀罪所触者。第二师答。生是命根。若有能令以刀杖等断现在命无有势力引同类命相续至生相。不续至生相。尔时名杀谓以恶心隔断他命。乃至一念应至生相阙缘不生 唯此应知杀罪所触。不隔当命名曰非余。即非杀罪所触应知此中现蕴自灭不可言杀。但可言衰。当蕴不续可言杀也 既言不续名杀。明知杀未来蕴。两家释生义虽有异。若论杀义皆杀未来 又解若据体断唯杀未来。若据衰用亦杀现在。义皆无妨。故婆沙一百一十八云。问杀何蕴名杀生。过去耶。未来耶。现在耶。过去已灭。未来未至。现在不住。悉无杀义。云何名杀耶。答杀未来蕴。非过去.现在。问未来未至云何可杀。答彼住现在。遮未来世诸蕴和合说名为杀。由遮他蕴和合生缘故得杀罪 有说杀现在.未来蕴。但非过去。问未来可尔。现在不住。设彼不杀亦自然灭。云何杀耶。答断彼势用说名为杀。所以者何。先现在蕴虽不住而灭。然不能令后蕴不续。今现在蕴不住而灭。则能令后蕴不续。故于现蕴亦得杀罪(然无评家。前据体断名杀。后兼断用亦杀现在。义并无违。此论意同前师。若据衰亦同后说)又婆沙云。问诸蕴中何蕴可杀于彼得罪。有说。色蕴。所以者何。唯色可为杖等所触故。有说。五蕴。问四蕴无触云何可杀。答彼依色转。色蕴坏时彼便不转故亦名杀。如瓶破时乳等亦失。又都于五蕴起恶心而杀故于彼得杀罪。又婆沙云。问杀寿尽者得杀罪不。答若此刹那寿应尽即尔时加害者不得杀罪。若由加害乃至一刹那寿住不生法皆得杀罪。况多刹那。

此所断命为属于谁者。执我者问。

谓命若无彼便死者者。答。此所断命属死者。命若无彼便死者。死者是身。故正理云。谓命若无彼名死者。即是此命所依附身。

既标第六非我而谁者。执我者言。命属死者。是第六转属主声。故今难言。既标第六转属主死者声。非属我而更属谁。

破我论中至其理决然者。答。执有实我指同下破。引颂意证身是命者。言三舍身故有命根。身名有命者。无命根名死其理决然。非别有我命属于彼。故正理云。如伽陀说寿暖等言。故有命身名身命者。非实有我。其理决然。

离系者言至亦被烧害者。叙外计。离系者云。不思而杀亦得杀罪。以杀同故犹如触火。设不先思亦被烧故。以烧等故。显无故思亦成杀罪。不同佛法 离系梵云尼乾陀。彼谓内离烦恼系缚。外离衣服系缚。即露形外道也。

若尔汝等至立义可成者。论主广破。若谓杀同亦得杀罪。汝等离系。不先作意遇见他妻。或误触身。亦应有罪。故见.遇见。见妻同故。故触误触。触身同故。然彼宗中故见.故触成罪。遇见.误触.不成罪 或善心者为求福故拔离系发。或师慈心劝诸离系令修苦行 或因施主施好饮食宿食不消 此等皆应获苦他罪。虽无恶心故令他苦。以与恶心拔发。嗔心令修苦行。恶心与。食受苦同故 然彼宗中善心等获福。恶心等得罪 或胎中子与彼母身。更相逼迫互为苦因。应母与胎有苦他罪。虽无故意令他受苦。与故意受苦同故。然胎与母彼宗中。胎.母互苦皆无有罪 又汝若言思与不思俱与杀合即得杀罪。能杀与杀合。能杀得杀罪。所杀既杀合。所杀得杀罪。亦应如火不但能烧余触火者。亦复能烧自所依木。不应但令能杀得罪。火喻杀。烧喻罪。所依木喻所杀人。余触火者喻能杀人 又思.不思但与杀合即得杀罪。自行杀时与杀合故可得杀罪。若遣他杀杀罪应无。以能教者非杀合故。如火不烧教触火者。

又思.不思但与杀合即得杀罪。诸木.石等应为罪触。如舍等崩。亦害生命故。既此杀合。应得杀罪 又非但喻立义可成。与理相符义方成故。

已分别杀生至力窃取属已者。此即第二明盗业道相。

论曰至不与取罪者。此明具五缘成盗。于前杀缘。不误。及想。并彼故思。如其所应流至后门业道相中。故盗等颂不重显说 一谓要先发欲盗故思。简无故思从前流来 二于他物。简自物。自盗不成业道。是颂中他物 三起他物想。简自物想。若于他物作自物想不成业道。他物颂有。想前流来 又解若想为一缘。后颂全无 四或强力劫。或复私窃起盗加行。从此至彼简无加行。是颂力窃 五不误而取令属己身。不误简误。误取不成业道。取属己身。取显离处。取属己身颂文自有。不误二字从前流来 齐此五缘方说名为不与取罪。

若有盗取至望守护者者。此下明盗结罪处别 率堵波。是高胜义。旧云薮斗波讹也。或云塔更是边国胡语。弥更讹也。若言制多是积聚义。与率都波相似 此中两说。前说为正。正理亦有两说还前师为正。破后师云。则彼自盗应无有罪。是故前说于理为胜。又婆沙一百一十三评取此论前师为正。故彼论云。有说亦于国王处得。有说于施主处得。有说于守护人处得。有说于能护彼天.龙.药叉.非人处得。如是说者于佛处得。

若有掘取至得偷盗罪者。大地所有皆属王故 又婆沙一百一十三云。取两国中间伏藏。若轮王出现世时轮王处得。若无轮王都无处得。

若有盗取至余例应思者。亡苾刍物名回转物。可令回转属余苾刍故名回转。

已辨不与取至行所不应行者。此即第三明欲邪行相。邪行义准亦有五缘 一起淫故思。简无故思。准前应有 二所不应行。简异自所应行。颂中有此 三所不应行想。简异应行想。若于所不应行作应行想不成业道。想亦准前必应有故 四起邪淫加行。简无加行。准前应有 五不误而淫。不误简误。从前流来。如长行说。淫显事成。准前应有。

论曰至方谓非时者。一于非境。故怀侵犯恼他深故 二于非道。虽不侵他纵逸重故 三于非处。鄙秽之事无惭重故 四于非时。怀胎。及儿。并破戒故。由斯过重皆成业道 有说若夫许受斋戒。有犯。非时。若不许受而辄自受。夫后若犯。不成业道 前师意说。许与不许若有所犯。皆成业道。

既不误言至而非业道者。此下料简。显有误心不成业道。

若于此他妇至成业道耶者。问。意可知。

有说亦成至于余究竟故者。答中两说。后说为胜。是误摄故 故受用者。谓果究竟 余文可知。

于苾刍尼至得业道耶者。问。尼不属他望谁结罪。

此从国王至况出家者者。答。有两解 一云此从国王得罪。行非法事不忍许故 第二说云。于自妻.妾受八戒时尚不应行。况出家者。以轻况重。但有侵陵即成业道。犯罪虽同。妻等非时。尼是非境。虽有两解后解为胜。故正理云。苾刍尼等如有戒妻。若有侵陵亦成业道。有说此罪于所住王。以能护持及不许故。若王自犯业道亦成。故前所说于理为胜 又解。此师亦可为正。若王自犯于听察等边得罪。彼执法故。

若于童女至得业道耶者。问。

若已许他至皆于王得者。答。文可知。于此童女及余女边行欲邪行。皆王处得罪。设正理师作如是难。若王犯时望谁结罪。如前通释。

已辨欲邪行至解义虚诳语者。此下第四明虚诳语相。就中。一正明虚诳语。二约见闻等辨。此即正明虚诳语。

论曰至成虚诳语者。明虚诳语。具四缘成业道 一于所说境异想发言。见言不见等 二谓所诳者解所说义相领会也 三起染心四不误。前三颂有。不误流来。若具四缘成虚诳语。

若所诳者至此言是何者。问。

是杂秽语者。答。

既虚诳语至何时成业道者。问成业道时。

与最后字至皆此加行者。答。虽虚诳语有多字成。与最后字俱生表.及无表业成此业道。或所诳者性聪惠故。闻少诳语悬解后义。如是之人随于何时。所诳解义表.无表业即成业道。前字俱行表无表业皆此加行。后字俱行表.无表业皆此后起。

所言解义至能解名解者。征问。彼所诳者所言解义定据何时。为据已闻意识正解名解。为据耳根正闻耳识能解名解。

若尔何失者。答。

若据已闻至可名能解者。复征问。若据所诳已闻意识正解名解。言所诠义意识所知。能诳语表所诳耳识俱时谢灭。所诳意识正解之时。彼能诳者现无有表。应此业道唯无表成 若据所诳耳根正闻耳识能解名解。虽复无有唯无表业成业道失。然未了知。如何耳根正闻可名耳识能解。

善言义者至名为能解者。答。善言义者耳识至现已生位中。无迷乱缘故即名为能解 又解耳识非解。能生意识解故名为能解。虽有两解意谓前胜。

如无失者应取为宗者。此即论主印前两责内无失者为宗。即取正闻能解名解以于尔时具有表业.及无表故 言无失者。即印斯言 又解论主以理总相评言如无失者应取为宗。解成业道此亦何定。若有耳识无迷乱缘。即据正闻能解名解。表.无表二皆成业道。若有耳识迷乱缘时不名能解。后意思审方能正解。即据已闻正解名解。唯无表一亦成业道。由斯不定故论主言如无失者应取为宗。又正理云。若正对众背想发言。不见等中诳言见等。所诳领解此刹那中表.无表业名本业道。有说所诳印可方成。若尔应无诳贤圣理。然诳贤圣为过既深。由此应知前说为善(解云相领解即成业道。非要被诳印可方成) 问如杀业道杀已方成。诳语业道领解即成。何故不言解已方成 解云杀据命断。现命不续方名业道。故言杀已 诳据领解。现领解时即成业道。不言解已。

经说诸言至所见等相者。此下第二。明所见等。依经问起。经中十六。如文可知。若细分别。或有见言见等。不见言不见等名非圣言。或有见言不见等。不见言见等名为圣言。故集异门足论第十意云。有实已见等起不见等想言我已见等。如是虽名非圣言。而不名不见言见等。彼实已见等故 又云。有实不见等而起见等想言我不见等。如是虽名非圣言。而不名见言不见等。彼实不见等故 又云。有实已见等起不见等想言我不见等。如是虽名圣言。而不名不见言不见等。彼实已见等故 又云。有实不见等起见等想言我已见等。如是虽名圣言。而不名见言见等。彼实不见等故(已上论文)。应知但是违想发语皆非圣言。若顺想发语皆是圣言。又婆沙一百七十一释名云。问何故此语名非圣耶。答以不善故名非圣。复次于非圣相续中现前故名非圣。复次非圣所成故名非圣。复次非圣所说故名非圣。复次非圣由此得非圣名故名非圣 又云。问何故此语名圣耶。答以善故名圣。复次于圣者相续中现前故名圣。复次圣者所成就故名圣。复次圣者所说故名圣。复次圣者由此得圣者名故名圣 彼论更引集异门足论解。不能具述。

颂曰至所见闻知觉者。颂答。

论曰至名所觉者。述毗婆沙师解。见.闻.觉.知是根非识。此中言识举能依识显所依根。故婆沙百二十一云。见.闻.觉.知是根非识。然举识者。显眼等根必由识助方能取境。以同分根能有作用非彼同分故。

所以然者至偏立觉名者。别释三境同名所觉所以。三境同名所觉者。以此三境同无记故。其性昧钝。犹如死人无所觉知。故能证根偏立觉名。故婆沙一百二十一云。问何故眼等三识所受各立一种。而鼻舌身三识所受合立一种名为觉耶。尊者世友说曰。三识所缘皆唯无记境无记故根立觉名 又以三根唯取至境与境合故立以觉名。大德说言。唯此三根境界钝昧犹如死尸。故能发识说名为觉 广如彼释。

何证知然者。问。

由经理证者。总答。一即由经。二即由理。

言由经者至何名所觉者。此显由经。鬘谓花鬘。女名鬘。母从女为名。故名鬘母。佛告鬘母汝意云何。诸所有色非汝眼现见。非汝过去曾见。非汝未来当见。非汝希求见。汝为因此色境起欲.贪.亲.爱.阿赖耶.尼延底.耽著不 此欲等七皆贪异名。阿赖耶此云执藏。尼延底此云执取。或云趣入。或云沉滞 鬘母答言不尔大德。广说乃至。不尔大德。世尊复告鬘母。汝于此所见等中。应知所见色等唯有所见色等更无余法 前经别配三境。后经复具说四种。互相影显。故知所觉是香等三。前经既于色.声.法.境说为所见.所闻.所知。虽不别说香等三境名为所觉。后经于见.闻.知外别说所觉。准此定于香等三境。总建立一所觉名。若不许然。经中何名所觉。

又香味触至是名为理者。此显由理。又香.味.触在所见.所闻所知外。于彼三境经应不起所觉言说。然起言说名为所觉。故知彼三是所觉也。是名为理。此即约经以显正理。

此证不成至爱非爱相者。经部总非。释经意别。非此前.后两经之中世尊为欲决判见等四。所见言相。所闻言相。所觉言相。所知言相。相之言体 然我见此经所说义者。谓佛劝彼。于六境中。及于见等四。所见言事。所闻言事。所觉言事。所知言事。事谓体事。应知若六。若四。或缘.不缘。但有所见等言。于中不应增益爱.非爱相起贪.嗔等 问若不尔者。何故经中。眼见色。耳闻声。意知法耶 解云经文但言色非眼见。声非耳闻。法.非意知。不即决判唯眼能见。唯耳能闻。意唯知法。或经且据一相以论。

若尔何相名所见等者。毗婆沙问。

有余师说至亦为非理者。经部答。有余经部师说。若是五根现量所证五境。以分明故名所见。若依教量从他传说六境名为所闻。若依比量运自己心以种种理比度所许六境名为所觉。若意识依现量证六境名为所知。若意识亲从五识后起。现量证五境。若在定意识现量证法。或在定意现量。亦能通证六境。于五境中。一一容起见等四言。于第六境四种之内。除五根所见。有余所闻等三。由此觉名非无所目。谓目所觉六境。香等三境既通四种言说非无。或名所见。或名所闻。或名所觉。或名所知。故彼理言亦为非理。

先轨范师至名为所知者。学瑜伽论者名先轨范师。作如是说。眼现量所现见色名为所见。所以唯见名为见者。色境显现最分明故。故眼唯见 若依教量从他传闻六境名为所闻。若依比量自运己心诸所思构六境名所觉 又依现量耳.鼻.舌.身自内所受四境。及意根现量自内所证六境俱名所知。若依此释见唯在眼。闻.觉唯意。知通耳.鼻.舌.身.意。于六境中色境容起四种。声等五境容起闻.觉.知三。此中六根.六识.法境摄故故不可别说。

且止傍言应申正论者。论主止诤。

颇有由身至成虚诳语耶者。此下问答分别。此即问也。

曰有至及布洒他时者。引发智文答。有三问答。正取第二答前所问。前后问答同文故来。故发智论云。颇有不动身杀生罪触耶。答曰有。谓发语遣使杀。问颇有不发动语诳语罪触耶。答曰有。谓动身指书。问颇有不动身亦不发语而为杀生.诳语二罪所触耶。答曰有。谓仙人意愤杀诸众生。而不动身亦不发语成杀生罪 布洒他时有所违越。戒师问彼默答表净。而不动身亦不发语成诳语罪 布洒他。此云长养 谓闻说戒长养善根。旧云布萨讹也。

若不动身至应设劬劳者。论主难。若彼仙人。及布洒他时。而不动身亦不发语。于欲界中无有无表离表而生。此杀.诳语如何成业道。于如是难应设劬劳思求解释。正理四十二救云。然我旦释布洒他时。如由动身能表语义生语业道。若身不动能表语义业道亦生。然说戒时彼有所犯默然表净令众咸知。如何不生妄语业道 仙人意愤义等教他。彼于有情心无所顾。非人敬彼知有恶心。动身为杀彼生业道。仙以何表令鬼知心。彼由意愤身.语必变。或由咒诅必动身.语。有余师说。非于欲界一切无表悉依表生。如得果时五苾刍等得别解脱戒。不善亦应然。然彼先时决定有表。余亦应尔。仙如前说。布洒他时得妄语者。谓不清净诈入僧中。坐现威仪。或有所说。此谓先表。余例应知 解云然我已下至必动身语。众贤释布洒他时。及仙意愤成二业道 二叙异说。有余师说。非于欲界一切无表悉依表生。于前所说十种得戒中。如佛.独觉得果时。及五苾刍等得别解脱戒。不依表生。不善业道理亦应然虽不动身亦不发语。而无有表。但有无表业道亦成。此有何违。如何经主乃作难言欲无无表离表而生 三述正解。众贤论主不许斯解。故作是言。然彼得果。五苾刍等。先加行时必定有表。相续乃至得果.入道。依此表业发别解脱。余仙意愤.布洒他时不善业道。依表而起理亦应尔。仙如前说义等教他。于加行时。或由意愤身.语必变。或由咒诅必动身.语。若有身表从身表生。若有语表从语表起。此据加行必有表业。非据根本。故前论说义等教他 布洒他时得诳语者。谓不清净诈入僧中坐现威仪。从身表业发语无表。或有所说。从语表业发语无表。此谓先表。余例应思 言先表者。或由先时有表相续不断乃至发得无表。如得善戒及布洒他等。或虽根本无有表业。先加行位必有表故。如仙意愤。及遣杀等。正理论意欲界无表必依表生。或于根本必有表业。或于加行必有表业。随其所应于两位中必有表故。故说无表必依表生。非要根本言定有表。若不尔者遣使杀等根本成时即有何表耶。若作斯解善顺难词。欲无无表离表而生。我意本然。难词虚设。若谓根本必有表故而作难云欲无无表离表而生者。遣使杀等根本成时即有何表耶 俱舍师破云。于汝宗中有余师意。有欲无表离表而生。如得果时。五苾刍等。及仙意愤。布洒他等。以不动身。不发语故。我难彼师故作是说。欲无无表离表而生。以理而言随于加行.根本两位必有表业。能生无表。正理论师不能为彼释通妨难顺我难词 又解汝宗本计仙人意愤。及布洒他无表业。以不动身。不发语故。正理论师为难所逼推作余师反符我难 问论主若以此文欲无无表离表而生为其正者。何前文十种得戒中云别解律仪非必定依表业而发 解云前文叙余师义。后文依宗正述 又解亦不相违。彼言非必定依表业发者。非必定依自类表发。显互发也 问若言欲无无表离表而生。何故前文言七善业道若从受生必皆具二。谓表.无表。受生尸罗必依表故。既言受生明知得果。五苾刍等。不从受生。非依表发。与此相违 解云前文叙余师义。后文据正义难 又解亦不相违。佛及独觉。并及五苾刍得别解脱。要期受故。受生类故。亦名受生 又解此后文言欲无无表离表而生者。通据加行.根本两位必有表业能生无表。若据根本亦有无表离表而生。若不尔者遣使杀等根本成时有何表耶。若作此解善顺前文十种得戒中非必定依表业而发。亦顺七善业道非受生者不从表起。总而言之。于十种得戒中及七善业道中并此后文皆作两解。或说欲界无表有非表生。或说欲界无表皆依表起。

已辨虚诳语至佞歌邪论等者。此即第五明余三语相。初两句明离间语。次一句明粗恶语。后三句明杂秽语。

论曰至流至此中者。释初两句。明离间语具四种缘方成业道。一染污心.二发坏他语。若他坏.不坏但领解时即成离间语。故正理四十一云。发离间语他领刹那表.无表业名本业道。有余师说他坏方成。若尔圣者深固难坏。应无坏圣离间语罪。然坏圣者获罪既深。由此应知。前说为善。婆沙亦同正理。三解义。四不误。于四缘中前之二缘颂文俱有。后之二缘从前流来。

若以染心至业道方成者。释第三句。明粗恶语亦具四缘方成业道。一染污心。二发非爱语毁呰于他名粗恶语。前离间第一句中染心语三字流至粗恶语第三句中。应言染心非爱语说名粗恶语。三解义。四不误。此后两缘应知亦与前离间同从前流来。谓本期心所欲骂者解所说义业道方成。非要生恼。若他恼.不恼俱成粗恶语。故正理云。正发粗恶语他领解刹那表.无表业名本业道。有余师说他恼方成。若尔圣人具忍力者既不可恼。骂应无过。然骂贤圣获罪既深。由此应知前说为善。婆沙亦同正理。

一切染心至流至此中者。释第四句。准此文中。杂秽语有二缘。一一切染心。二所发诸语。所以者何。染所发言皆杂秽语故。准前第一句中语字流至第四句中。应言诸染污心语说名杂秽语。此师意说虽有独起杂秽语。若前三语起时必兼杂秽。然杂秽语他不领解。非四语业道收。故婆沙一百七云。谓如有一。独空闲处作如是说。无惠施。无亲爱。无祀祠。如是等语恶行。世间有情不生领解非四所摄 准彼论说。更加一缘。所谓解义。

有余师说至杂秽语收者。释第五.第六句。此师意说。异前三语染心所发方名杂秽。皆是独起杂秽语也。前三语起时不兼杂秽。有此不同故叙异说。文显可知。或可。杂秽亦有不误如欲期心谄佞于彼误谄余人。亦可不成业道。若据斯义。或具四缘。然前解为胜。

轮王现时至杂秽语收者。问。

由彼语从至非预染心者。答。染心所发名为杂秽。由彼语从出离善心发。赞叹诸善。毁呰诸恶。能引出离善故。非预染心不名杂秽。

有余师言至不成业道者。叙异说。尔时亦有染心发言。由过轻故不成业道。故前文言语恶业道于语恶行不摄加行.后起.及轻。是此师义。彼轮王时轻杂秽语虽他领解非业道摄。不发无表。故正理云。有说彼有嫁娶等言杂秽语收非业道摄。薄尘类故不引无表。非无无表可业道摄。

已说三语至名邪见业道者。此即第六明意业道相。

论曰至名贪业道者释初句。明贪业道。他物简自。自贪不成 理亦应说于情起贪。而不说者影显可知。或举轻显重。非情起贪尚名业道。况复于情。或可。他言亦摄于情 或唯非情起贪偏重名贪业道论不说情。前解为胜 谓于他物非理恶欲属己非他 力谓强力 窃谓私窃起力.窃心贪求他物。如是恶欲名贪业道 此贪唯是修所断贪。于修断中贪著已物亦非业道。故正理云。唯于他物起恶欲贪名贪业道。若异此者贪著己物业道应成。轮王.北洲为难亦尔。

有余师言至总说欲爱者。此师意说。于欲界中五部诸爱皆贪业道。依五盖经依贪欲盖佛说应断此世间贪。故知贪名总说欲界五部诸爱。

有说欲爱至成贪业道者。此师意说。于欲界中五部诸爱虽尽名贪非皆业道。此贪业道于恶行中摄粗品故。勿轮王世。及北俱卢。并贪己物所起欲贪成贪业道。以过轻故。故前论云意恶业道于意恶行不摄恶思及轻贪等。即是此师义也。前文已同此说。于二说中后师为正。以见断贪不缘财故。

于有情类至名嗔业道者。释第二句。于他有情欲为伤害。以过重故名嗔业道。若嗔自身及与非情。以过轻故非嗔业道。

于善恶等至邪见业道者。释下两句。明邪见业道 善.恶。谓善恶业 等谓等取果及圣等。于此善等现见拨无此见名为邪见业道。

如经说至等言摄后者。引经显彼邪见拨无。经中总有十一不同。言一无施与。二无爱乐。三无祠祀者。此三皆是谤因邪见.见集所断。如婆沙九十八解此三云。一解无差别同显一义故 又解名即差别 外论者言。无施与者。谓无施三类福。无爱乐者。谓无施别婆罗门福。无祠祀者。谓无施众婆罗门福 外论更有多解如彼广说 内论者言。无施与者谓无过去福。无爱乐者。谓无未来福。无祠祀者。谓无现在福。复次无施与者。谓无身业福。无爱乐者。谓无语业福。无祠祀者。谓无意业福。复次无施与者。谓无施性福。无爱乐者。谓无戒性福。无祠祀者。谓无修性福。复次无施与者。谓无施悲田福。无爱乐者。谓无施恩田福。无祠祀者。谓无施福田福 更有多解。如彼广说 四无妙行无恶行者。此总拨妙行.恶行。亦是谤因邪见见集所断 五无妙行恶行业所感果异熟。此是总拨业所感果。谤果邪见见苦所断 六无此世间 七无彼世间 此二通谤因果。若谤因见集所断。若谤果见苦所断。故婆沙释云。问他世是不现见说无可尔。此世现见何故言无。答彼诸外道无明所盲。于现见事亦复非拨。不应责无明者愚盲者堕坑故。复有说者。彼诸外道但谤因.果不谤法体。无此世者谓无此世为他世因。或无此世为他世果。无他世者谓无他世为此世因。或无彼世为此世果 八无母 九无父 此二是谤因邪见.见集所断。故婆沙云。问世间父母皆所现见。彼以何见谤言无耶。答彼诸外道无明所盲乃至广说。有说彼诸外道谤无父母感子之业不谤其体。或有说者。彼诸外道谤父母义不谤其体。广如彼说 十无化生有情者。此通谤因.果。若谤因见集所断。若谤果见苦所断。婆沙释云。有诸外道作如是说。诸有情生皆因现在精血等事。无有无缘忽然生者。譬如芽生必因种子.水.火.时节。无有无缘而得生者。故定无有化生有情。此或拨无感化生业。或复拨无所感化生。或有说者。化生有情所谓中有。无此世他世者。谤无生有。无化生有情者。谤无中有。有诸外道言中有无。彼说但应从此世间至彼世间。更无第三世间可得。此或拨无感中有业。或复拨无所感中有。或拨中有为生有因。或拨中有为死有果 此通谤因.果。见苦集所断 十一世间无有沙门或婆罗门及阿罗汉。此是谤圣邪见。见道所断。随其所应说彼经具显谤业.谤果.谤圣邪见。此颂举初拨善.恶业。等言摄后谤果.谤圣。若依婆沙等文。更说谤灭邪见。如彼论云无正至。此谤灭邪见。见灭所断。正至谓涅槃等。是无漏道所应至故。广如彼说。

俱舍论记卷第十六

保延元年六月二十三日于田原里大道寺点了

权少僧都觉树

今年饥馑古来未有(云云)饿死之伦道路难去可悲哉末世为之如何予独尝法味之间续惠命而法身肥了可笑可笑。

(别笔)

天养二年二月二十四日辰时于石山寺一见了因果之道深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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