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黃震曰:「明誡(原誤「試」)言君臣當謹言行。」品節曰:「此篇言天人相感,善道作於下,則善氣感於天。」戴彥升曰:「明誡篇陳天文蟲災之變,謂天道因乎人道,開言春秋五行、陳災異封事者之先。」唐晏曰:「此篇意主于去惡。」
君明於德〔一〕,可以及於〔二〕遠;臣篤於義〔三〕,可以至於大〔四〕。何以言之?昔〔五〕湯以七十里〔六〕之封〔七〕,升帝王之位;周公自立三公之官〔八〕,比德於五帝三王〔九〕;斯乃口出善言,身行善道之所致也。故〔一0〕安危之要〔一一〕,吉凶之符〔一二〕,一出於身;存亡〔一三〕之道,成敗之事〔一四〕,一起於善行〔一五〕;堯、舜不易日月而興,桀、紂不易〔一六〕星辰而亡,天道不改而人道易也〔一七〕。
〔一〕宋翔鳳曰:「本作『君□□政』,今依治要。」今按:子彙本、唐本缺一字,傅校本補「親於」二字。
〔二〕宋翔鳳曰:「本無『於』,依治要。」
〔三〕「義」,宋翔鳳曰:「本作『信』,依治要。」
〔四〕宋翔鳳曰:「本作『可以致大』,依治要改。」
〔五〕宋翔鳳曰:「本無『昔』字,依治要。」
〔六〕孟子公孫丑上:「王不待大,湯以七十里。」
〔七〕宋翔鳳曰:「本下有『而』字,依治要刪。」
〔八〕宋翔鳳曰:「本作『周公以□□□□』,今依治要。」案:道基篇云:「太公自布衣昇三公之位。」
〔九〕「三王」,宋翔鳳曰:「本無此二字,依治要。」
〔一0〕「故」,宋翔鳳曰:「本無此字,依治要。」
〔一一〕「要」,子彙本、程本、天一閣本作「效」,傅校本、唐本作「效」。
〔一二〕「符」,宋翔鳳曰:「本缺一字,依治要補,子彙作『徵』字。」案:傅校本、唐本作「徵」。
〔一三〕宋翔鳳曰:「本缺『存亡』二字,依治要補。」
〔一四〕「事」,宋翔鳳曰:「本作『驗』,依治要改。」
〔一五〕宋翔鳳曰:「本無『善』字,依治要增。」俞樾曰:「樾謹按:此文,宋氏翔鳳據治要改補,末句『善』字,亦據治要而增,然與上文『一出於身』句法不倫矣。竊疑此句本作『一起於言』。上文說湯、周公之事,曰『斯乃口出善言,身行善道之所致也』。此云:『安危之要,吉凶之符,一出於身』,與上『身行善道』相應;此云『存亡之道,成敗之事,一起於言』,與上『口出善言』相應。因『言』字誤作『善』,淺人乃更加『行』字以成其義,治要所據本是也。至今本則又刪去『善』字,止作『一出於行』,并其錯誤之跡而泯之矣。」唐晏曰:「按陸生此言,本之於周易。」
〔一六〕文選任彥昇宣德皇后令注引「易」作「異」。
〔一七〕唐晏曰:「荀子:『天道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陸生之所本。」器案:荀子天論篇:「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又曰:「治亂,天邪?曰:日月星辰瑞曆,是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亂,治亂非天也。」
夫持天地之政,操四海之綱,屈申〔一〕不可以失法〔二〕,動作不可以離度〔三〕,謬誤出〔四〕口,則亂及萬里之外,何〔五〕況刑〔六〕無罪於獄,而誅〔七〕無辜於市乎〔八〕?
〔一〕宋翔鳳曰:「本缺『屈申』二字,依治要補。」案:彙函、品節作「周旋」二字,當出肊補。
〔二〕「法」,宋翔鳳曰:「本作『度』,依治要改。」
〔三〕「度」,宋翔鳳曰:「本作『道』,依治要改。」
〔四〕宋翔鳳曰:「『出』下本有『於』字,依治要刪。」
〔五〕宋翔鳳曰:「本無『何』字,依治要增。」
〔六〕宋翔鳳曰:「『刑』下本有『及』字,治要無。」
〔七〕「誅」,宋翔鳳曰:「本作『殺』,又有『及』字,依治要改。」
〔八〕禮記王制:「刑人於市,與眾棄之。」正義:「亦謂殷法,謂貴賤皆刑於市。周則有爵者刑於甸師氏也。」
故世衰道失〔一〕,非天之所為也,乃君國〔二〕者有以〔三〕取之也。惡政生〔四〕惡氣〔五〕,惡氣生〔六〕災異〔七〕。螟蟲〔八〕之類,隨氣而生;虹蜺〔九〕之屬,因政而見。治道失於下,則天文變〔一0〕於上;惡政流於民,則螟蟲〔一一〕生於野〔一二〕。賢君智則〔一三〕知隨變而改,緣類而試思之〔一四〕,於□□□變〔一五〕。聖人之理〔一六〕,恩及昆蟲,澤及草木,乘天氣而生,隨寒暑而動者,莫不延頸而望治〔一七〕,傾耳〔一八〕而聽化。聖人察物,無〔一九〕所遺失,上及日月星辰,下至鳥獸草木昆蟲,□□□〔二0〕鷁之退飛,治〔二一〕五石之所隕,所以不失纖微〔二二〕。至於鴝鵒來,冬多麋,言鳥獸之類□□□也〔二三〕。十有二月隕霜不煞菽〔二四〕,言寒暑之氣,失其節也〔二五〕。鳥獸草木尚欲各得其所,綱之以法,紀之以數,而況於人乎?
〔一〕「失」,宋翔鳳曰:「本作「亡」,依治要。」
〔二〕「君國」,宋翔鳳曰:「本作『國君』,依治要。」
〔三〕「以」,宋翔鳳曰:「本所『所』,依治要。」
〔四〕宋翔鳳曰:「『生』下本有『於』字,治要無。」
〔五〕論衡譴告篇:「刑賞失實,惡也,為惡氣以應之。」
〔六〕宋翔鳳曰:「『生』下本有『於』字,治要無。」
〔七〕論衡譴告篇:「論災異者,謂古之人君,為政失道,天用災異譴告之也。」
〔八〕「螟蟲」,宋翔鳳曰:「本作『蝮蟲』,依治要改。」案:公羊傳隱公五年:「螟何以書?記災也。」
〔九〕淮南子原道篇:「虹蜺不出,賊星不行,含德之所致也。」
〔一0〕「變」,子彙本、程本、兩京本、天一閣本、彙函、品節作「度」,唐本作「應」。
〔一一〕「螟蟲」,宋翔鳳曰:「本作『虫災』,依治要。」
〔一二〕「野」,宋翔鳳曰:「本作『地』,依治要。」唐晏曰:「按:春秋書『多麋』,『有蜮』,『有蜚』,『螽』,『螟』,『有星孛於大辰』,『有星孛於東方』,皆政之所感也。」
〔一三〕「則」,子彙本、唐本、彙函、品節作「辟」。
〔一四〕唐晏曰:「有誤。」
〔一五〕彙函、品節無「於□□□變」五字。
〔一六〕「理」,唐人避「治」字諱改。
〔一七〕宋翔鳳曰:「本缺『頸而望治』四字,子彙不缺。」今案:傅校本、唐本、彙函、品節不缺。文選司馬相如喻巴蜀檄:「延頸舉踵,喁喁然皆嚮風慕義,欲為臣妾。」注:「呂氏春秋曰:『聖人南面而立,天下皆延頸舉踵矣。』論語素王受命讖:『莫不喁喁,延頸歸德。』」
〔一八〕禮記孔子閒居:「傾耳而聽之。」
〔一九〕彙函、品節「無」上有「而」字。
〔二0〕「昆蟲□□□」,子彙本、唐本作「昆蟲□□六」,彙函、品節此五字只作一「六」字。
〔二一〕彙函、品節無「治」字。
〔二二〕唐晏曰:「穀梁僖十六年:『六鷁退飛。』傳:『子曰:石無知之物,故日之。鷁微有知之物,故月之。君子之於物,無所苟而已。石、〈鳥兒〉且猶盡其辭,而況於人乎?』」
〔二三〕彙函、品節無「言鳥獸之類□□□也」九字。唐晏曰:「春秋昭十五年『有鴝鵒來巢』,十七年『冬,多麋』。」
〔二四〕「隕」,程本、唐本、彙函、品節作「殞」。「菽」,子彙本、程本、天一閣本作「●」字,俗別字。
〔二五〕唐晏曰:「春秋僖三十二年『十有二月,李梅實。』傳:『實之為言猶實也。』又僖二十三年『十二月,隕霜不殺菽。』傳:『未可殺而殺,舉重也;可殺而不殺,舉輕也。』」
聖人承天之明,正日月之行,錄星辰之度,因天地之利,等高下之宜,設山川之便,平四海,分九州,同好惡,一風俗〔一〕。易曰:「天垂象,見吉凶,聖人則之;天出善道,聖人得之〔二〕。」言御占圖歷之變〔三〕,下衰風化之失,以匡盛衰,紀物定世,後〔四〕無不可行之政,無不可治之民,故曰:「則天之明,因地之利。」〔五〕觀天之化,推演萬事之類〔六〕,散之於□□之閒〔七〕,調之以寒暑之節,養之以四時之氣,同之以風雨之化〔八〕,故絕國〔九〕異俗,莫不知□□□〔一0〕,樂則歌,哀則哭,蓋聖人之教所齊一也。
〔一〕荀子議兵篇:「政令以定,風俗以一。」應劭風俗通義序:「風者,天氣有寒煖,地形有險易,水泉有美惡,草木有剛柔也。俗者,含血之類,像之而生;故言語歌謳異聲,鼓舞動作殊形,或直或邪,或善或淫也。聖人作而均齊之,咸歸於正。聖人廢則還其本俗。」一風俗,即均齊之謂也。漢書食貨志:「同巧拙而合習俗。」義同。習俗謂所習風俗也。
〔二〕唐晏曰:「按:今易作『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陸生所引,大異於今本。」器案:周易繫辭上:「是故,天生神物,聖人則之;天地變化,聖人效之;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孔穎達正義:「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者,若璿璣玉衡,以齊七政,是聖人象之也。」禮記郊特牲:「天垂象,聖人則之。」鄭注:「則,謂則之以示人也。」今案:由前引繫辭之文,則新語與易不合;由後引郊特牲之文,則「天垂象」云云,實為天下之公言,故繫辭、禮記相率而從同也。然此實不足以說明陸氏引易之本柢;蓋漢人引經說,習慣率稱本經也。易緯通卦驗:「故正其本而萬物理,失之毫釐,差以千里。」易緯坤靈圖:「正其本,萬物理,差之毫釐,謬以千里,故君子必謹其始。」文選竟陵王行狀注引易緯乾鑿度:「正其本而萬物理,失之毫釐,差之千里。」後漢書王充王符仲長統傳論注引易緯:「差以毫釐,失之千里。」則此為易緯之文。而大戴禮記禮察篇:「易曰:『君子慎始,差若毫釐,謬之千里。』」(小戴禮記經解篇同)賈子新書胎教篇:「易曰:『正其本,萬物理,失之毫釐,差之千里。』故君子慎始。」(大戴禮記保傅篇同)史記太史公自序:「故易曰:『失之毫釐,差以千里。』」(漢書司馬遷傳同)漢書東方朔傳:「易曰:『正其本,萬事理,失之毫釐,差之千里。』」又杜欽傳引易曰:「正其本,萬物理。」後漢書范升傳亦引易此文。說苑建本篇:「易曰:『建其本而萬物理,失之毫釐,差以千里。』故君子貴建本而立始。」風俗通義正失篇:「易稱:『失之毫釐,差以千里。』」所引皆直稱易曰,而易經實無其文。尋緯候起於哀、平,兩戴所記為古記之文。賈誼、東方朔、司馬遷時,緯候未出,何緣見之?小戴記經解孔疏以為易繫辭文,今易繫辭實無此文。太史公自序集解云:「今易無語,緯有之。」漢書司馬遷傳注,師古曰:「今之易經及彖、繫辭並無此語,所稱易緯者則有之焉,斯蓋易家之別說者也。」此其一隅耳,以彼例此,則陸氏所引為漢師易說必矣。列女傳貞順召南申女傳:「傳曰:『正其本則萬物理,失之毫釐,差之千里。』」所引亦易說之文,不稱本經而稱傳,其故可知矣。
〔三〕御,治也。尚書泰誓上:「越我御事庶士。」孔氏傳:「御,治也。」國語周語上:「百官御事。」注:「御,治也。」占謂占驗。圖謂圖緯。歷謂錄歷也。「歷」,子彙本、程本、彙函作「曆」,古通。
〔四〕彙函、品節無「後」字。
〔五〕文廷式曰:「此亦引孝經。」唐晏曰:「按陸生此引,未知何書,『則天』二句,孝經所有,以下則非孝經,未可遂謂為引孝經也。」器案:此孝經三才章文。又左傳昭公二十五年:「子太叔對趙簡子曰:『吉也聞諸先大夫子產曰:夫禮,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經,而民實行之,則天之明,因地之性。』」杜注:「日月星辰,天之明也。高下剛柔,地之性也。」
〔六〕淮南子說林:「類不可必推。」高誘注:「推猶知也。」
〔七〕宋翔鳳曰:「子彙本作『散見於彌漫之閒』,無缺字。」案:傅校本、唐本、彙函、品節同子彙本,無缺字。
〔八〕唐晏以「故曰」云云,直貫至此句,未可從。
〔九〕淮南子脩務篇:「絕國殊俗、僻遠幽閒之處。」高誘注:「絕,遠。殊,異。」
〔一0〕「莫不知□□□「,彙函、品節作「莫不知慕」。
夫善道存乎心〔一〕,無遠而不至也〔二〕;惡行著乎己,無近而不去也〔三〕。周公躬行禮義,郊祀后稷〔四〕,越裳奉貢〔五〕而至〔六〕,麟鳳白雉草澤〔七〕而應〔八〕。殷紂無道〔九〕,微子棄骨肉而亡〔一0〕。行善者〔一一〕則百姓〔一二〕悅,行惡者〔一三〕則子孫怨〔一四〕。是以明者可以致遠,否〔一五〕者可以失〔一六〕近。故春秋書衛侯之弟鱄出奔晉,書〔一七〕鱄絕骨肉之親,棄大夫之位,越先人之境,附他人之域,窮涉寒饑,織履〔一八〕而食,不明之效也〔一九〕。
〔一〕「乎心」,宋翔鳳曰:「本作『於身』,依治要改。」
〔二〕「也」原無,宋翔鳳本依治要補。
〔三〕宋翔鳳曰:「『惡行著乎己;無近而不去也』,本作『惡行著於□□□而不去』,並依治要改補。子彙作『惡行著於身,無遠而不去』。」嚴可均曰:「子彙此類多以意補。」案:唐本、彙函與子彙同。傅校本作「惡行著於己,無遠而不去」。
〔四〕孝經聖治章:「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唐明皇注:「后稷,周之始祖也。郊謂圜丘祀天也。周公攝政,因行郊天之祭,乃尊始祖以配之也。」
〔五〕「奉貢,宋翔鳳曰:「本下有『重譯』二字,依治要刪。」
〔六〕「至」,宋翔鳳曰:「本作『臻』,依治要改。」
〔七〕「草澤」,宋翔鳳曰:「本作『草木緣化』,依治要改補。」
〔八〕唐晏曰:「按:周公時麟鳳草木,所未聞也;若文王時,麟趾蒿宮,有其應矣。」器案:淮南子繆稱篇:「昔二皇鳳皇至於庭,三代至乎門,周室至乎澤。」詩大雅卷阿,詩序以為「召康公戒成王也」,曰:「鳳皇于飛,翽翽其羽,亦集爰止。」曰:「鳳皇于飛,翽翽其羽,亦傅于天。」曰:「鳳皇鳴矣,于彼高岡。」淮南以為周室,詩序明曰成王,蓋亦當周公攝政之時也,故陸氏直歸之周公耳。不唯此也,太平御覽七八五引尚書大傳:「交阯之南有越裳國,周公居攝六年,制禮作樂,天下和平,越裳以三象重譯而獻白雉,曰:『道路悠遠,山川阻深,音使不通,故重譯而朝。』成王以歸周公,曰:『德不加焉,則君子不饗其質(原注:質,亦贄也),政不施焉,則君子不臣其人,吾何以獲此賜也?』其使請曰:『吾受命吾國之黃耇,曰:久矣,天之無烈夙淫雨!意者,中國有聖人乎?有則盍往朝之。』周公乃歸之於王,稱先王之神致,以薦于宗廟。」此則明以越裳獻白雉為周公時事也,蓋伏生與陸生俱本之古尚書說也。若太公金匱又謂:「武王伐殷,四夷聞,各以其職來貢。越裳氏獻白雉,重譯而至。」(洪頤烜經典集林卷二十二有撰集本)蓋一事而歧傳耳。
〔九〕宋翔鳳曰:「本缺『無道』二字,依治要。」案:子彙本、程本、兩京本、天一閣本缺三字,彙函作「逐微子」,不缺,當出肊補。
〔一0〕論語微子:「微子去之。」集解:「馬曰:『微,國名;子,爵也。微子,紂之庶兄,見紂無道,早去之。』」又見史記宋微子世家。
〔一一〕宋翔鳳曰:「本無『者』字,依治要。」
〔一二〕宋翔鳳曰:「『百姓』本作『鳥獸』,依治要。」
〔一三〕宋翔鳳曰:「本無『者』字,依治要。」
〔一四〕「子孫怨」,宋翔鳳曰:「本作『臣子恐』,依治要。」唐晏曰:「按書:『我不顧行遯。』微子之所以辟紂。」
〔一五〕宋翔鳳曰:「『否』,本作『鄙』,依治要改。」
〔一六〕宋翔鳳曰:「本缺一『失』字,依治要補。」案:彙函、品節作「勸」,肊補。
〔一七〕「書」,子彙本、彙函、品節作「言」。
〔一八〕「履」,穀梁傳作「絇」。禮記玉藻注:「絇,履頭飾。」又檀弓上釋文:「絇,履頭飾。」荀子哀公篇:「章甫絇屨。」注:「王肅云:『絇謂屨頭有拘節也。』鄭康成云:『絇之言拘也,以為行戒,狀如刀衣鼻,在屨頭。』」按楊注引鄭康成,儀禮士冠禮注文也。
〔一九〕唐晏曰:「穀梁襄二十七年:『衛侯之弟專出奔晉。織絇邯鄲,終身不言衛。專之去,合乎春秋。』」案:左氏傳、公羊傳「專」俱作「鱄」,釋文:「鱄,市轉切,又音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