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书楼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当前位置:天下书楼 > 岭海焚余

辞署印疏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为微臣未信而谏,方候处分;不可则止,义难就列。恳辞印署并请褫斥,以安愚分事。

本月本日准太常寺少卿管吏科都给事中事丁时魁咨移:为印务事。该本寺科题前事,奉圣旨:李用楫以原官署掌礼科印务、金堡以原官署掌兵科印务,该衙门知道。钦此。臣小臣也,例不当辞;然臣谏官也,前月二十七日具有「中兴之根本在朝廷等事」一疏,迄今十二日矣,未奉圣旨。夫使臣言而当,则朝上而夕报可,陛下之德也;臣言而不当,则朝上而夕议罪,亦陛下之威也。今迟之又久,徘徊而不下,岂陛下未能径行其意耶?抑将漫无可否,仍出于调停,欲臣自食其言也。陛下未能径行其意,而臣立于朝危矣;臣自食其言,而又立于朝耻矣。然则臣方将求去之不暇,而暇于署印乎哉!除臣将移来兵科印信并红本八封移咨吏科别题外,谨具奏恳恩辞免,并请旨褫斥。臣无任战悚待命之至。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