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书楼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当前位置:天下书楼 > 道德经解

载营魄章第十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载营魄章第十

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专气致柔能婴儿,涤除玄览能无疵,爱民治国能无为,天门开阖能无雌,明白四达能无知,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长,上声。营魄也,一不二,致柔直养而无害。婴儿,赤子也,玄,黑色幽暗之意。览,观也。蔽于闻见曰“玄览”,心为君主,七情六贼譬曰民,五官百骸有如国,无为纵容,中道天门,元神所栖,雌阴滓,知私智也,不息曰生,涵养曰畜,生而不有,神为之生也,为而不恃,气为之为也。长而不宰,为一身之长,而不假于制伏之劳也,盖人受中以生,官骸之用,依于魂魄,得之则生,失之则死,惟内不能保其神气,外不能祛其物诱,斯无以复性而成德。抱一者其神存,致柔者,其气固而又涤除障碍,检束形骸,俾元神依于祖窍而化厥阴,柔性体极于空明而绝乎私虑,则营魄之生养无穷,而体乎自然之极,致德之幽微,至是乃为无加也。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