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书楼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当前位置:天下书楼 > 道德经解

三十辐章第十一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三十辐章第十一

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此言至无而含至有也。车有三十辐,以象日月居轮之中心者,为毂车之所恃,以运转也。当其无,谓居空隙之处。埏埴,以水粘土而为器也,器非埏埴不成,及其成也,埏埴仍归无用,故曰当其无也。户牖非若栋梁之重系于室,而非此则室为无用,故若关而实有用也。盖道不外于动静,动而为有,根于至静。故凡涉于有者,以为推行之利,居于无者,即裕推行之机,要亦在互为其根,阖辟变化之理而已。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