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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回 陈敬济徼幸得金莲 西门庆糊涂打铁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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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批:人知此回为写金莲之恶,不知是作者完一事之结尾,渡一事之过文也。盖特地写一蕙莲,忽令其烟消火灭而去,不几嫌笔墨直截,故又写一遗鞋:使上文死去蕙莲,从新在看官眼中一照,是结尾也。因金莲之脱鞋,遂使敬济得花关之金钥,此文章之渡法也。然而一遗鞋,则金莲之狂淫已不言而尽出;一收鞋,则蕙莲之遗想又不言而尽出矣。

蕙莲原名金莲。今金莲得蕙莲之“金莲”,而必用刀剁之,是蕙莲为金莲排挤以死之恶,又于其死后为之再彰其愤,使金莲之恶,不堪一提起也。

写打铁棍,见西门为色所迷,而金莲已盘曲恶根,不可动摇,由此放胆行事,以致有敬济之事。然则月娘引敬济,西门纵金莲,由渐而成,乃有后文之事。甚矣,履霜之戒,为古人所重也。

此回单状金莲之恶,故惟以“鞋”字播弄尽情。直至后三十回,以春梅纳鞋,足完“鞋”字神理。细数凡八十个“鞋”宇,如一线穿去,却断断续续,遮遮掩掩。而瓶儿、玉楼、春梅身分中,莫不各有一“金莲”,以衬金莲之“金莲”,且衬蕙莲之“金莲”,则金莲至此已烂漫不堪之甚矣。

“葡萄架”后,便是金、瓶二人妒宠起头,直至瓶儿死,金莲方畅。此处却回顾蕙莲,必用金莲、以刀剁之。明写蕙莲一人乃瓶儿前半小样,是蕙莲在前,如意在后,蕙莲乃瓶儿前车,如意乃瓶儿后车也。故蕙莲死,即接“翡翠轩”;瓶儿死,即接“口脂香”,紧捷之甚。

诗曰:几日深闺绣得成,看来便觉可人情。

一湾暖玉凌波小,两瓣秋莲落地轻。

南陌踏青春有迹,西厢立月夜无声。

看花又湿苍苔露,晒向窗前趁晚晴。

文禹门云:潘金莲者,专于吸人骨髓之妖精也,岂月娘所能防范?西门庆如此饱喂,畅其所欲,尚无履足之意。此等物件,断不可收置于房中,纵有铁笼笼之,亦会偷空向人挤眼,慎勿谓我固能降伏之也。西门庆坦然安置于二门外,假使其往李桂姐处再住数月,恐搜罗门下士,当不止琴童一人也。是岂尽月娘一人之过哉!

陈经济一清秀少年,又非有家教子弟。取赎诸物,俱在金莲楼上,任其往来,西门庆果何心乎?不过自谓能驾驭之耳。即此托大心肠,已是揖盗入室。经济纵不敢邪视金莲,金莲亦决不肯轻放经济,是知张大户以金莲与武植也。西门庆使金莲见经济,自受其家法也。

善读书者,见有同金莲一样者,当生畏惧心,不可存狎玩心,庶几免夫!或问:何以知似金莲而避之乎?岂妇之美者皆是乎?对曰:非也。在葡萄架下面不知羞者,即是潘金莲,不必家家皆有葡萄架。苟能触其类而推之,处处皆是葡萄架也。虽然,世有不顾廉耻,不爱性命,昏聩庸俗亦如西门庆者,又不足以语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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