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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回 西门庆为男宠报仇 书童儿作女妆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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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批:此回单为书童出色描写也。故上半篇用金莲怒骂中衬出,下半篇用伯爵笑话中点醒也。

伯爵者,乃作者点睛之笔也。看他于此回内,描写为书童一篇,曲曲折折文字,只用伯爵一笑话明白说出,使通身皆现。诸如后文“山洞戏春娇”,西门恼桂姐心事,用伯爵数白话点明,如此等类,不可胜数。故云伯爵,作者点睛之妙笔,遂成伯爵之妙舌也。

平安吃醋,固宜受祸,画童以听觑摇手,亦被牵连。内又插来安过舌,来兴作耍,贲回插科,终以玳安作收,固为书童怙宠作衬,实又借此为玳安一描身分也。席间必用伯爵打贲四一错,一者见伯爵荐人纯是贪利,于西门家毫未着意,小人心意,固是如此;二者见贲四一向赚钱,已露骄矜,宜乎有错,而王六儿即便上手,较之贲四嫂尚俟迟迟,故贲四先须让韩道国一着也。

希大一唱内于赏男宠时,已露王六儿消息,此所以为希大也。然唱亦精绝。

末又于打灯笼一段闲情,照出金莲之恨,且收拾诸仆。借问棋童使盏童、琴童、玳安、平安,色色皆出,而独于问春梅时,一语结出书童,使层层爆出之花,又层层收拢入来,真千古的史笔。可惜令之老死床下;作稗官野史。悲夫!我当为之一哭。

诗曰:娟娟游冶童,结束类妖姬。

扬歌倚筝瑟,艳舞逞媚姿。

贵人一蛊惑,飞骑争相追。

婉娈邀恩宠,百态随所施。

(一)按:前评写于光绪五年(1879)五月十四日。

文龙评:此数回放笔写西门庆得意,即放笔写潘金莲肄刁。得意由于得官,肆刁由于失宠。一处顺境,一处逆境,处顺境则露娇(骄)态,处逆境则生妒心。骄则忘其本来面目,妒则另换一副肝肠,此小人女子之所以难养也。不仁者不可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职此故也。然则将何以处此等人?

曰:奸夫淫妇,谋杀本夫,国法一斩一剐,原不可容留于人世。今则此书别开法门,而令其幸逃显戮,乃竟能逆取顺守,改位易辙,断无此情理。果有今日之善,定无前日之恶;既有前日之恶,必无今日之善。此等人其心已黑,其性已变,其举止动作,直与狼豺相同,蛇蝎相似。强名之日人,以其具人之形,而其心性非复人之心性,又安能盲人之言,行人之行哉!

本非人类,而与之相处之人,遂亦不成人矣。婊子认干娘,女婿戏丈母,主母与僮仆共饮,小叔同嫂子通奸,直闹成一个混浊世界。在奸夫淫妇,是其本性,而人亦染其习,甚矣,鸟兽不可与同群!】

(二)按:后评当写于光绪六年(1880)正月二十一日。

文禹门云:潘金莲初进门,其为人也,月娘不深知,玉楼固深知之。月娘不能知而爱之,谓其不我毒也,此正是月娘忠厚处。玉楼知之而又亲之,欲其为我用也,此正是玉楼乖巧处。迨至此日,月娘渐知金莲之恶而有悔心,此忠厚人常事,不受其累,不肯回头也。玉楼见其所结仇者李瓶儿,所深怨者

西门庆,一不离于口,一不释于心,此二人均非玉楼之所欲去者。彼自有事于齐,焉肯为我伐楚乎?其不能为我用也明矣。明知不为我用,而仍指挥之,愚矣,玉楼不尔也。前此之心机妄用,后此之改嫁益坚。试观此时,与金莲虽不冰炭,亦不水乳,所答所问,只在有意无意之间,若劝若讽,渐露不瞅不睬之象,玉楼亦能矣哉!

故月娘与玉楼较:月娘之实,不敌玉楼之巧,玉楼之谲,不如月娘之正。作者写月娘,一则日,月娘老实,再则曰,那月娘是个诚实的人,皆是直笔也;写玉楼则若隐若显,不即不离,全用白描,是在阅者自领会耳,何尝有褒无贬哉!

若潘金莲,直是一条疯狗,遇之者病,遭之者死。不祥之物,避之惟恐不及,引而近之,适以自杀其躯而已矣。

至于西门庆,则势利薰心,粗俗透骨,昏庸匪类,凶暴小人。外貌似有才能,其实半生尽为人之所使也。取砒霜杀武植,王婆子所使也,下聘诳孟玉楼,薛媒婆所使也,激打孙雪娥,金莲所使也;剪金莲发,李桂姐所使也;递解来旺儿,金莲所使也,打小铁棍,亦金莲所使也,至此伯爵使之放韩捣鬼,瓶儿使之放车淡四人,平安与画童挨冤枉打,又为书童所使矣。全无主见,一味凶顽。,谓世上无此等人,此等人正自不少。见世上有此等人,此等人又何可学?看《金瓶梅》而色善者,曷弗多置小星乎?

读《金瓶梅》而心惊者,庶几可无大过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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