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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回 西门庆两番庆寿旦 苗员外一诺送歌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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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批:此回方正写大师之恶与趋奉之耻,为世人一哭也。写桂姐假女之事方完,而西门假子之事乃出,递映丑绝。吾不知作者有何深恶于太师之假子,而作此以丑其人,下同娼妓之流也。文笔亦太刻矣。

于见太师时夹写一苗员外,一时便写为假子者,千百不止也。总是丑诋之辞。必云扬州苗员外,所以刺西门之心也。

赠歌童者,所重在春鸿、春燕四字也。言你正在胜时,岂知秋去春采,又有别人家一番豪华。旧日韶光易老,甚勿昧昧,及早回头,犹恐不及也。乃西门不悟,必至死而方休,为后人之所深悲,比比然也,又不特西门一人而已。

写富贵必写至相府之富贵,方使西门等员外家,市井气不言而出。

送鸿迎燕,必接写在“隔花”一戏之后,正见上回为透露冷字消息,此乃用送鸿迎燕四字,以点其晴,示炎热有限,繁华不久也。

词曰:师表方眷遇,鱼水君臣,须信从来少。宝运当千,佳辰余五,嵩岳诞

生元老。帝遣阜安宗社,人仰雍容廊庙。愿岁岁共祝眉寿,寿比山高。

——右调《喜迁莺后》

禹门云:骄人之情形如彼,谄人之光景如此。要写得像两人,不像一人,方为细密。要写得是

一人,不是两人,方为融洽。西门庆此番庆寿,便住翟云峰家,可谓已得门路矣。非然者,以蔡太师之威权,满朝文武希荣趋势者,除去不附蔡诸公,当亦不下千余人。何有一清河小武官,独得与太师私见而能少献其谀词媚态哉?有云峰一引,直与家生子一般,便不觉唐突。

此书以西门庆作主,不得不提起笔来写,若太师庆寿一层,亦不过赂为点染而己。其间又夹一苗员外,不言其名,但说是扬州住,又与西门庆素好。彼何人哉?哥童之赠,不在当时,而在归后,闪闪烁烁,与鬼魅何殊?

按:此评写于光绪五年(1879)五月十六日。此评与五十六回回评,又见于三十八回后。显系作者写过两次,文字稍有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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