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制几榻,虽长短广狭不齐,置之斋室,必古雅可爱,又坐卧依凭,无不便适。燕衎之暇,以之展经史,阅书画,陈鼎彝,罗肴核,施枕簟,何施不可。今人制作,徒取雕绘文饰,以悦俗眼,而古制荡然,令人慨叹实深。志《几榻第六》。
榻
坐高一尺二寸,屏高一尺三寸,长七尺有奇,横二尺五寸,周设木格,中实湘竹,下座不虚。三面靠背,后背与两傍等,此榻之定式也。有古断纹者,有元螺钿者,其制自然古雅。忌有四足,或为螳螂腿,下承以板,则可。
近有大理石镶者,有退光朱黑漆中刻竹树以粉填者,有新螺钿者,大非雅器。他如花楠、紫檀、乌木、花梨,照旧式制成,俱可用。
一改长大诸式,虽曰美观,俱落俗套。更见元制榻,有长一丈五尺,阔二尺余,上无屏者,盖古人连床夜卧,以足抵足,其制亦古,然今却不适用。
短榻
高尺许,长四尺,置之佛堂、书斋,可以习静坐禅,谈玄挥麈,更便斜倚,俗名“弥勒榻”。
曲几
以怪树天生屈曲若环若带之半者为之,横生三足,出自天然,摩弄滑泽,置之榻上或蒲团,可倚手顿颡。又见图画中有古人架足而卧者,制亦奇古。
禅椅
以天台藤为之,或得古树根,如虬龙诘曲臃肿,槎牙四出,可挂瓢笠及数珠、瓶钵等器。更须莹滑如玉,不露斧斤者为佳。近见有以五色芝粘其上者,颇为添足。
天然几
以文木如梨花、铁梨、香楠等木为之。第以阔大为贵,长不可过八尺,厚不可过五寸,飞角处不可太尖,须平圆,乃古式。照倭几下有拖尾者,更奇,不可用四足如书桌式;或以古树根承之,不则用木,如台面阔厚者,空其中,略雕云头、如意之数类;不可雕龙凤花草诸俗式。近时所制,狭而长者,最可厌。
书桌
中心取阔大,四周厢边,阔仅半寸许,足稍矮而细,则其制自古。凡狭长混角诸俗式,俱不可用。漆者尤俗。
壁桌
长短不拘,但不可过阔,飞云、起角、螳螂足诸式,俱可供佛。或用大理及祁阳石镶者,出旧制,亦可。
方桌
旧漆者最佳,要取极方大古朴,列坐可十数人者,以供展玩书画。若近制八仙等式,仅可供宴集,非雅器也。燕几别有谱图。
台几
倭人所制,种类大小不一,俱极古雅精丽,有镀金镶四角者,有嵌金银片者,有暗花者,价俱甚贵。近时仿旧式为之,亦有佳者,以置尊彝之属,最古。若红漆、狭小、三角诸式,俱不可用。
椅
椅之制最多,曾见元螺钿椅,大可容二人,其制最古;乌木镶大理石者,最称贵重,然亦须照古式为之。总之,宜矮不宜高,宜阔不宜狭,其折叠单靠、吴江竹椅、专诸禅椅诸俗式,断不可用。踏足处,须以竹镶之,庶历久不坏。
杌
杌有二式,方者四面平等,长者亦可容二人并坐。圆杌须大,四足彭出。古亦有螺钿朱黑漆者,竹杌及绦环诸俗式,不可用。
凳
凳亦用狭边镶者为雅;以川柏为心,以乌木镶之,最古。不则竟用杂木,黑漆者亦可用。
交床
即古胡床之式,两脚有嵌银、银铰钉圆本木者,携以山游,或舟中用之,最便。金漆折叠者,俗不堪用。
橱
藏书橱须可容万卷,愈阔愈古,惟深仅可容一册。即阔至丈余,门必用二扇,不可用四及六。小橱以有座者为雅,四足者差俗,即用足,亦必高尺余。下用橱殿,仅宜二尺,不则两橱叠置矣。橱殿以空如一架者为雅。小橱有方二尺余者,以置古铜玉小器为宜。大者用杉木为之,可辟蠹,小者以湘妃竹及豆瓣楠、赤水、椤木为古。黑漆断纹者为甲品,杂木亦俱可用,但式贵去俗耳。铰钉忌用白铜,以紫铜照旧式,两头尖如梭子,不用钉钉者为佳。
竹橱及小木直楞,一则市肆中物,一则药室中物,俱不可用。小者有内府填漆,有日本所制,皆奇品也。经橱用朱漆,式稍方,以经册多长耳。
架
书架有大小二式,大者高七尺余,阔倍之。上设十二格,每格仅可容书十册,以便检取。下格不可置书,以近地卑湿故也,足亦当稍高。小者可置几上,二格平头、方木、竹架及朱黑漆者俱不堪用。
佛橱 佛桌
用朱黑漆,须极华整,而无脂粉气。有内府雕花者,有古漆断纹者,有日本制者,俱自然古雅。近有以断纹器凑成者,若制作不俗,亦自可用。若新漆八角委角及建窑佛像,断不可用也。
床
以宋元断纹小漆床为第一,次则内府所制独眠床,又次则小木出高手匠作者亦自可用。永嘉,粤东有折叠者,舟中携置亦便。若竹床及飘檐、拔步、彩漆、卍字、回纹等式,俱俗。近有以柏木琢细如竹者,甚精,宜闺阁及小斋中。
箱
倭箱黑漆篏金银片,大者盈尺,其铰钉锁钥俱奇巧绝伦,以置古玉重器或晋唐小卷最宜。又有一种差大,式亦古雅,作方胜、缨络等花者,其轻如纸,亦可置卷轴、香药、杂玩,斋中宜多畜以备用。又有一种古断纹者,上员下方,乃古人经箱,以置佛座间,亦不俗。
屏
屏风之制最古,以大理石镶下座,精细者为贵。次则祁阳石,又次则花蕊石。不得旧者,亦须仿旧式为之,若纸糊及围屏、木屏,俱不入品。
脚凳
以木制滚凳,长二尺,阔六寸,高如常式,中分一档,内二空,中车圆木二根,两头留轴转动,以脚踹轴,滚动往来,盖涌泉穴精气所生,以运动为妙。竹踏凳方而大者,亦可用。古琴砖有狭小者,夏月用作踏凳,甚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