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章有赖于舒新城君所译桑戴克之个性论
不少但亦不无改订之处
考察各人个性中极细小的特点,都有一种自然的原因,这是无可怀疑的。男之为男,女之为女,都有因由;而这些因由乃是实在的事实。人们所具的特殊个性绝不是由于神怪、妖异或偶然的机会所产生。每种心的特质大多是自然律的结果。倘若我们对于一切事实有充分的知识,那末,未来之结果如何,大体也可预为断定。
两性,人种,祖先,年龄,以及影响于人们的禀质上的环境势力,对于解说某人所以为某人的论证都有贡献。本章的目的就在研究这些要素所生之影响的重要事实。个性差别的原因大体有两性、人种、祖先、年龄及环境五种。现在分述于下。
第一节 两性的影响
向来对于两性的概念,以为男女是两种显然不同的人类,因此,彼此的待遇要有差异。近时关于两性智力与品性的差别,已略有科学的研究,从前那种传说的观念,也逐渐减去了。从另一方面讲,倘我们将原始的两性要素——直接与求婚、恋爱、生育、哺养有关的诸本能——丢开不算,一般男子与女子之差异较许多男子与男子之差异为小。
两性的特性,据现在研究所及的,都寻不出显然的鸿沟来。水平常所谓一般男女各自的特性往往相互错综,不易划定。有些女孩较男孩更好战争。有的男子较女子更爱儿童。在现在研究所及之大多数特性中,此种错综最极大。举例来说:普通的见解总以为男子的创造性,活动性,独立性,坦白性较大,女子的感情,修饰心,宗教心较大。这种差别在大多数的男女中固属如此;但据现在所知道的错综性,差不多一切女子的创造力比最缺创造性的男子强,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女子,他们的创造力较中材的男子强。以最乏宗教心的女子与男子比,差不多一切男子的宗教心都比他们强,或者有将近三分之一之男子,其宗教心超过中材之女子。用间接的方法研究个性其结果不尽可靠。据黑曼(heymans)等的研究,以为男子与女子之最大差异,男子的机械性及对事之兴味特强,女子的感情及对人之兴趣特强;可是此种差异实在不足轻重。至于其他较大的差异,列举起来,男子的个性动作较猛烈,好运动,好喧扰,独立性较强,对于细小的外界刺激,感觉性较弱,对于精细的事物,理会力较弱,色盲较多,记忆较慢,羞恶心忠实心较少,较为懒惰,好作技巧——精神的或身体的——的游戏,感情较弱,改革的热心力较少,忧郁时易复原状,冲动较少。但以男女为智力与品性的决定因子,未免把男女性过于重视;然这种观念所以竟流行于世者大概由于两种原因:第一关于男女禀质之著作物,大概研究男女间的定婚恋爱及抚育儿女。只就这些事实研究,两性实表示最大的精神差异。第二于求婚恋爱抚育儿女之外,常以两性间极优秀的代表互相比较。这种比较对于两性的全体是不平允的;因为男性的变度较多,所以在某种特性上中材男子劣于中材女子,而最好的男子反优于最好的女子。在学校及生活经验中之文学,音乐的能力,一般女子未见得劣于男子,但最大的成就还属男子。此外大科学家、诗人、图画家、音乐家多为男子,而最蠢之痴呆也多属男子。个性之差异源于两性者固大,但都不如平常所假定的那样大。
有许多特性实不为两性所影响。一性里面的变度也不见得比男女两性相互的变度小。
第二节 人种的影响
倘若我们把人种对于原始禀质所生之直接的效果与由各种教育所生之间接的效果——天性与教育通常视为平行的——加以研究,并用百分率比较之,则人类中间可能寻出之差异率当以人种的为最大。即或把既往的事实丢开,而观察现代人类中间的差异,人种直接间接所产的影响也很大;因为现时的政府,商务,工业,婚姻,交际以至于其他文明生活,本能生活之各种风尚,无不与一个人所属的种族有关系。
就以近代的欧洲人,黑人为例:主要的差异第一是身体方面。黑人之受人轻视,不是由于他们的精神,是由于他们的身体。中国人初看欧洲人也好像洋鬼一样。总之,各种人种在身体上的差异,可说是极属明显的事实。
第二是精神方面。各种人种的衣服修饰,习惯,以及在风俗,礼仪中所表现的一切常态,都给人以一种人种精神根本不同的印象;但是此种印象往往与事实相差甚远。合理的研究应当注意于智力及品性的实在差异,夸张不可,偏执也是不可。进一步说:应当把人种差异及于原始禀质之直接效果,和与此效果相伴而行之各种文明或文化所生之间接的效果,详慎分划清楚。间接的效果属于环境差异的影响,这里略而不论。
假定集一百黑人、中国人、犹太人之婴儿于一处,饰以类似的衣服,抚育于同一环境之中,他们差异之量是否较一百纯粹的黑人或中国人的大?果然差异较大,大到什么程度?差异的情形怎样?这都是现在所要讨论的问题。这问题的答案可以指导人们废弃不当的偏见。可惜我们对于这重要的问题,尚无完全的答案。我们虽不是植物学专家,但对于植物要怎样灌溉培养,我们还多知道一些;至于人类天性的重要特性要怎样抚养教育,则所知很少。讲到各民族之各种遗传的详细情形,我们所知极少,或竟一无所知。现在只能将研究民族差异的学者应具之态度及研求真理的普通方法略加说明。
第一要注重的事实,是原始禀质中之民族差异不是纯粹的谬论。例如在纽约公立中学中,有色人种学生在智力上很可以代表一般黑种儿童与黑白杂种儿童。白种学生对于有色人种学生之任何优越性,差不多等于白种与黑种中间的差异。白种学生之学业实较黑种者为优。而把环境的差异当作白种学生优越的原因,似乎很不正确。再以研究民族知识之他种测验为例,亦可证明前说。据胡特华(woodworth)氏的研究,negritos的最优分子与pygmies中的名人,单就实在的智力考察起来,程度只及中材之欧洲人。
第二要注意的事,民族之智力由于种族的差异,虽然实有其事,但数量甚小。据胡特华氏的考察,欧洲人与印度人,美洲及北部人中间之差异很少。
这种学说似乎与历史上及近代所有之民族的论证不符;因为我们把民族的成就视为一种智力测验的时候,那末,实际上此说就难立足。可是测验民族的成就有两个重要前提:即民族团体之大小与民族间之交通。小民族的人民,其智力的中率虽与大民族相等,但极端变度——如赋有非常能力之人之产出等——之可能性较大民族为小。又孤独的民族因不能借助于其他民族的文化,亦失促进进步的利器。
第三项重要的事实,即是错综。一种民族的优越,并不是这民族的一切分子都优于其他民族的全体人民。这种情形事实上绝不会有的。就常情言,两民族的优劣情形有十分之九是错综的。即或一民族之中率较他民族之中率高百分之十,可是劣民族中仍可有一部分的人优于优民族中之最劣者,更可有一部分的人优于优民族中的中材。故以民族的优劣推想个人天性相互间的优劣实是极错的方法,因为在无论何种民族,先天个性的变度很大,不能用以为决定个人智愚的标准的缘故。
第三节 祖先的影响
在任何大团体——我们谓之种族——之中,人人都可在体质方面看见许多气质与支派之不同,故虽同属性,同种族,同教育之人,还是差异很大。智力与品性也是一样,也有同属性同种族的个人,特性的程度很有差异,有不能以所受的教育不同解释者。在遗传影响与环境影响之中,其真确的区分界线如何,正是现在争论的问题。以下将再述之;但详慎研究过这些事实的人都会承认遗传有些影响。精神的与德性的遗传由于近祖得来,是一种实在的事实。
个人从所发育的生殖细胞可以产出智力或品性的定形,现在姑称此生殖细胞的原素为此定形的“定素”(determiner),同一个人的细胞,其定素有差异;种族同个人不同之细胞,差异较多,个人不同种族又不同之细胞差异更多。
追根说来,遗传是各细胞互相关系的事实。亲与子中间的差异是由于一个细胞所产生的多数细胞有变异的缘故。亲与子中间的类似是由那些多数细胞(由于一个细胞所产生的)变异的程度较由许多细胞所产生之多数细胞的变异程度小的缘故。
研究遗传应当由细胞所发育之个人的类似性与差异性上注意。所以智力遗传与德性遗传的研究,即是把有亲属关系的个人,比无亲属关系的个人,所具较大的类似性或较小的差异性,加以研究。
测验近祖对于个性的影响,与其测验无亲属关系者之较大差异性,毋宁把有亲属关系者之较大类似性加以测验,实例如下:以同人种同属性而非近亲之两人的均中类似性为零,以最高的类似性为1。据胡支(woods)之研究,父子之普通智力与道德性之类似量约4。据皮亚辽(pear-son)之研究,兄弟姊妹间之各种精神特质的类似约为5。双生子之加乘能力,在文章中寻查错字的能力及其他精神测验的类似量约为8。
有许多证据可以证明这些类似由于家庭教育之相同者甚微,但说来太长,以下略举一例以概其余。家庭教育常有影响及于儿童学习算术的加乘能力等,时间愈长影响理应愈大,但由九岁至十四岁的双生子,这种能力的类似却反比在幼时逐渐不相类似。寻查错字或说出意义相反之字的能力类似量也与加乘力的例一样。
总而言之,智力与道德的个性似乎大部分在细胞中既已决定,假定把一切人类都精确地施以同一的教育,精确地予以同一的影响,他们的差异还是很大。医药、卫生、教育及一切社会的势力都应顾到人之原始的差异。医药等的目的,工具,方法,应当谋适合多数禀质,不当只顾一种禀质。
第四节 年龄的影响
同一个人的精神的特质随年龄而不同,这是无可疑惑的。我们现在假定有两群儿童在各种影响上全属相同,但是一群年龄稍长,一群年龄较幼,那末,这两群儿童的中间,自然在个性上也免不了有差异的地方。这种差异可说是受年龄的影响而来的。
在研究儿童的心的差异上,最初的而且较有成绩的学问家要推格尔巴特(gilbert)。他于1894年把所著《关于学量的身体及精神的发达上的研究》出版。他由发达的见地对六岁至十七岁的男女童,于身体的及精神的特质,施以多种数量的研究。他所研究的特质约略如下:
(一)重量识别的确度(筋肉感觉)
(二)色彩辨别的确度
(三)暗示的感受度
(四)有意的运动能力
(五)疲劳
(六)反应时间
(七)由辨别及选择而生的反应
他对于上述各项施行实验的结果作有详表,极有价值,惜乎现以篇幅关系不能转载。要之,个人的心的特质随年龄而有变化。这一件事,他的研究,于是更具科学的明证。
严密讲来,这种年龄的影响的研究极不容易,因为那时候我们非对于同一群的儿童加以继续的实验不可。可是为变通计,我们对于多数儿童试行心的实验,然后求得平均,以之作为标准,以定各种年龄精神的发达,也是未始不能。皮南西蒙二氏的“学校儿童智能测定研究法”等就是根据这种见解而成立的方法。
但细考儿童们之心的发达,进步的迟速绝非一致。优秀的儿童往往脱逸一般同年儿童的倾向,发挥卓异的智能同时,劣等的儿童却常在中心倾向的下位。换言之,“岁月年龄”未必能做人们智能的标准。所以在个性心理学里面,另立有一种“智能年龄”或“精神年龄”,而这种“智能年龄”与“岁月年龄”的比叫做“智能指数。”就“智能指数”而论,其数为一者,该儿童的智能适与年龄相应;其数愈在一以上,则该儿童的智能愈为优秀;其数愈在一以下,则该儿童的智能愈为低劣。依这一种研究,我们对于劣等儿童应讲施行特殊教授的方法,对于优秀儿童就应讲施行特别进级的方法。因此,桑戴克氏极反对专以年龄做基础的学级编制和教育法。他说,七岁的儿童里面能够做成二十岁的青年所不能成就的智的作业,也不为奇。他又根据格尔巴特的关于筋肉感觉所得的实验表说,十七岁的青年虽平均依五·八瓦的重量的差而行辨别,十岁的儿童虽平均依八·八瓦的差而行辨别,但是十岁的儿童里面也往往有依五·八瓦的差或其下的差而行辨别的。他的这种议论,确是合理。实际上,教育者对于这种优秀儿童真非另讲待遇的方法不可。
这样讲来,单随年龄而推定人们心意的发达程度,似难办到。可是大体看来,正如儿童与成人有明白的差别一样,人类随年龄而生身体上及精神上的变化,确是不可避免的事。因此,学问家往往把人生分为发育期(大约到二十五岁为止),成熟期(大约到四十五岁为止),老衰期(大约四十六岁以后),而在发育期中,多数的学问家大体又分为胎儿期(在胎内的时期),婴儿期(一岁至三岁左右),儿童期(三岁左右至十岁左右),少年期(十岁左右至十五六岁左右),青年期(十五六岁左右至二十五岁左右);并以为各时期在精神上有多异的特色。儿童心理学就是根据这种见解以研究儿童精神作用的发达的学问,所以儿童心理学的研究,在一方面,是依据年龄的个性研究。教育者施行教育,务须理解儿童的心意,应儿童发达的阶段,加以教授,训练,养护等才好。
第五节 环境的影响
两性人种及近祖所赋予人的智力与品性,只算给以一种起点,使他从生活机遇中得普通教育,从自为为人的社会中得特殊的教育。有时这些环境的势力足以使人与俗俱化,把个性之棱角磨去而与他人类化;有时环境增加根本的差异而把人类禀质之变异量加多。个人因教养而有差别,其程度究竟如何,现在纵有所知,亦是很不确切的。此地只指明学者研究此项问题所应具的态度而已。
家庭,学校,书籍,朋友,政治状况,以及其他与此相类之种种差异足以使人之后天禀质的智力品性等有差异,是无疑义的。假定把两个同一原始禀质的人分开教养,一在公元前千九百年,一在公元后千九百年,或一在柏林,一在北京,结果,两人的后天性质一定大不相同。今日的日本人在原始禀质上或者差不多——或完全——与他们的祖先一致。其所以有种种差异的,应常归根于环境的影响。任何人的个性大部分为他的语言,职业,宗教,风俗,思想所决定,而语言等又大部分为他的教养所决定。
环境的影响常屈于两种重要的限制之下。第一种限制是说无论何种环境只要他的势力可以避免,其效果特少。例如中国从前初办学校,那时候纵使私塾与学校的比例率为百比一,但私塾的势力较以私塾为唯一的教育机关,受教育者均无所逃避的时候自然小多了。
倘若奴隶制是普遍的制度,就是生而公正讲人造的人也要把生于奴隶之家的婴儿的普通人权剥夺。倘若这种风俗在社会上一发生怀疑而竟被免除一部,那这一种风俗的效力也大大减小了。
因此,在饮料未发明以前,无论人的原始禀质怎样耽纵,总不能成为酒癖。但饮料发明以后,只要可以避免酒禁,则人嗜酒的行动仍然不肯中止。一个人具有嗜酒的禀赋,社会上由酒致贫的故事他可不听,禁酒的事实他不注意,箝制的势力,他不反应;只顺他内心的冲动寻求一醉之机会。
第二种限制是说环境影响的势力,因人而异,其结果由人之原始禀质与环境势力共同决定。就是某部分人对于某种环境势力的影响都不加避免,但影响所及之程度却是不一。为奴隶者未必都有奴隶性,更不能使之一律卑劣。不良的交际也可使一部分人之态度尊贵。在一人中引起某种势力或思想或习惯之适当的环境刺激,对于他人也许不能望其有一样的效果。倘通常所讲的下面的故事是真的,就是,在药店洗瓶子适能决定法拉德(faraday)的一生事业,航行海外采集生物为达尔文成为自然科学家之要素,那末,但把世界上一切儿童送到药店去工作,或使作科学的旅行,其结果岂不是就有百万个法拉德及达尔文,或一百万个化学家与自然科学家出现于世上?但世上既没有这种事实,那环境影响之受人原始禀质之限制也就可知。
因为这两种限制的结果,所以同时代同社会的人虽互有差异,但找不出某种差异是明显由于环境影响而生的。大学问家不定是在大学造成的,有许多人受外界之引诱很少,而终成为酒徒。在某种程度中,每种禀质往往选择相当的环境;而每种禀质并可以于一种环境之中得不同的影响。所以在美国同年进学校之儿童,其相对的成就,大半与他们的原始能力与兴趣的关系较密,与家庭及社会环境的关系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