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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提刑洗冤集录卷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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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疑难杂说下

【原文】

有检验被杀尸在路旁,始疑盗者杀之,及点检沿身衣物俱在,遍身镰刀斫伤十余处。检官曰:“盗只欲人死取财,今物在伤多,非冤仇而何!”遂屏左右,呼其妻问曰:“汝夫自来与甚人有冤仇最深?”应曰:“夫自来与人无冤仇,只近日有某甲来做债,不得,曾有克期之言。然非冤仇深者。”检官默识其居,遂多差人分头告示侧近居民:各家所有镰刀尽底将来,只今呈验。如有隐藏,必是杀人贼,当行根勘。俄而,居民赍[1]到镰刀七八十张,令布列地上。时方盛暑,内镰刀一张,蝇子飞集。检官指此镰刀问:“为谁者?”忽有一人承当,乃是做债克期之人。就擒讯问,犹不伏。检官指刀令自看,“众人镰刀无蝇子,今汝杀人,血腥气犹在,蝇子集聚[2],岂可隐耶?”左右环视者失声叹服,而杀人者叩首服罪。

昔有深池中溺死人,经久,事属大家因仇事发。体究官见皮肉尽无,惟髑髅[3]骸骨尚在,累委官不肯验,上司督责至数人,独一官员承当。即行就地检骨,先点检见得其他并无痕迹。乃取髑髅净洗,将净热汤瓶细细斟汤灌,从脑门穴入,看有无细泥沙屑自鼻孔窍中出,以此定是与不是生前溺水身死。盖生前落水,则因鼻息取气吸入沙土,死后则无。

广右[4]有凶徒谋死小童行,而夺其所赍。发觉,距行凶日已远。囚已招伏:“打夺就推入水中。”尉司打捞已得尸于下流,肉已溃尽,仅留骸骨,不可辨验,终未免疑其假合,未敢处断。后因阅案卷,见初验体究官缴到血属所供,称其弟原是龟胸而矮小。遂差官复验其胸,果然,方敢定刑。

南方之民每有小小争竞,便自尽其命,而谋赖人者多矣。先以榉[5]树皮罨成痕损,死后如他物所伤。何以验之?但看其痕里面须深墨色,四边青赤,散成一痕,而无虚肿者,即是生前以榉皮罨成也。盖人生即血脉流行,与榉相扶而成痕。若以手按着,痕损处虚肿,即非榉皮所罨也。若死后以榉皮罨者,即苦无散远青赤色,只微有黑色,而按之不紧硬者,其痕乃死后罨之也。盖人死后血脉不行,致榉不能施其效。更在审详原情,尸首痕损那边长短,能合他物大小,临时裁之,必无疏误。

凡有死尸肥壮无痕损,不黄瘦,不得作病患死;又有尸首无痕损,只是黄瘦,亦不得据所见只作病患死检了,切须仔细验定因何致死。唯此等检验最误人也。

凡疑难检验,及两争之家稍有事力,须选惯熟仵作人、有行止畏谨守分贴司,并随马行,饮食水火,令人监之,少休以待其来。不如是,则私请行矣。假使验得甚实,吏或受赂,其事亦变。官吏获罪犹庶几,变动事情,枉致人命,事实重焉。

应检验死人,诸处伤损并无,不是病状,难为定验者,先须勒下骨肉次弟等人状讫,然后剃除死人发髻,恐生前被人将刃物钉入囟门或脑中杀害性命。

被残害死者,须检齿、舌、耳、鼻内,或手足指甲中,有签刺筭害[6]之类。

凡检验尸首,指定作被打后服毒身死,及被打后自缢身死,被打后投水身死之类,最须见得亲切,方可如此申上。世间多有打死人后,以药灌入口中,诬以自服毒药;亦有死后,用绳吊起,假作生前自缢者;亦有死后推在水中,假作自投水者。一或差互,利害不小。今须仔细点检,死人在身痕伤,如果不是要害致命去处,其自缢、投水及自服毒,皆有可凭实迹,方可保明。

【译文】

有人被杀死在路旁,检验官前往验尸,起初以为被强盗所杀,经查点随身衣服财物并没有短少,只是全身被镰刀砍伤十多处。检验官道:“强盗杀人的目的是为了劫取财物,现在东西都在,刀伤很多,不是仇杀是什么!”于是叫看热闹的人走开,唤死者老婆问道:“你丈夫向来与谁结怨最深?”回答说:“我丈夫素来与人无仇,只是前几天有某甲来借钱,不曾借到,曾说限定日期要钱,并没有很深的冤仇。”检验官暗暗记下某甲的住址,打发好几个差人分头告示:“附近居民要把家中所有镰刀立即呈缴检验,如发现有隐藏不交的,必然是杀人凶手,一定要彻底究办。”不多久,居民缴上镰刀七八十把,一齐排列地上。这时正是大热天,飞来许多苍蝇,聚集在其中一把镰刀上。检验官指着这把镰刀问是谁的,马上就有一个人承认是他的。这人就是向死者借钱不遂、限定日期要钱的某甲。捉住审问时,某甲却不承认。检验官就指着那把镰刀让他自己看:“别人镰刀上不停苍蝇,而今你杀了人,镰刀上的血腥气还在,以致苍蝇飞聚,赖得掉吗?”围着看热闹的人都非常佩服。这个杀人犯只好磕头服罪,不能再抵赖了。

从前有个在很深的池塘里溺死人的案件,已经隔了很久,事主是有钱有势的人家,原来想瞒着不报官验尸,后来被仇人告发。预审官见尸体都烂完了,只有一副骨头还在。这个案件,上司几次派检验官,都没有人肯接受任务。一连督促了好几个人,才有一个官员愿意承担。这个官员接受任务后,立即就地检验骸骨,先点验一遍,没有发现问题。于是就把骷髅头洗干净,用小口瓶盛清洁热水从脑门慢慢灌注,看有没有细碎泥沙从鼻孔流出来,就凭这点断定是不是生前投到水里溺死的。因为凡是生前落水的,由于拼命吸气,鼻孔里必然会吸进一些泥沙;死后投到水里的,就没有这种现象。

广西有个凶犯谋杀了一个小和尚,抢劫了他所携带的东西。案发时,距离行凶的日子已经很久了。凶犯招供,说是“打劫后,把他推到水里”。捕盗官在下游捞着一具这样的尸体,可是皮肉烂完了,只剩下一副骨头,无法辨认面貌和致死原因。虽然和口供对得起来,但承审官员担心可能会有巧合,终是不敢判决。后来仔细审阅案卷,发现里面有初验预审官取得死者兄长的供述,说他弟弟生来是龟胸,身材又很矮小。于是派官复验,查得果然是龟胸,才敢判定。

南方百姓常常会因为一些小争执而自杀,很多并借此诬赖对方。诬赖的办法是先把榉树皮捣烂,敷在皮肤上装成伤痕,然后自杀,死后敷树皮的地方就很像被钝器打伤的样子。怎样来鉴别呢?只要察看到“伤痕”里面是深黑色,四边青红色,形成一块痕迹,没有浮肿,这就是生前用榉树皮敷成的假伤痕。因为活着的人血脉流通,由于榉树皮的作用,会形成一定痕迹(如果用手按捺,伤损处有明显的浮肿,就不是榉树皮敷的)。如果是死后用榉树皮敷的,四边就没有散淡的青红色,只呈现淡黑色,用手按捺也不坚硬,这就是死后用榉树皮装成的伤痕。这是因为人死以后,血液循环停止,榉树皮就不能起作用了。这类案件,更重要的还靠深入调查清楚致死的真正原因,验看尸体伤痕的长短分寸,和所用来行凶的钝器的大小能不能吻合,全面审查分析,就不致办错案子。

检验工作中,遇到肥壮尸体,没有损伤,又不黄瘦,不能随便认作病死;假使尸体没有损伤,只是黄瘦,也不能仅仅根据表面现象就认作病死,一定要仔细验出到底为什么死的。检验这类尸体,最容易发生差错。

检验疑难案件,特别是原被告又有些钱势的,一定要挑选熟练的检验人员和奉公守法的可靠公差,让他们紧跟着长官一同前往,沿路饮食和出恭、解溲等,都要派人监视,等候他们办完再同行,不要让他们单独行动。如不这样,就可能有人暗地收买他们。这类案件,即使检验出真实死因,也会因差役收受贿赂而出毛病。出了毛病,承办官员受处分还在其次,把案情弄颠倒,冤屈了人命,问题就严重了。

受检验的尸体,既验不出伤损,又肯定不是病死,难作结论的,先要让死者亲属等写下甘结,保证不生异议;然后剃掉死者头发,仔细验看生前有没有被人用尖锐的东西钉进囟门或头顶心等处杀害送命。

对于被用残酷手段杀害的尸体,还应验看牙齿、舌头、耳朵、鼻孔以及手指甲、脚趾甲里有没有被用竹签等刺伤致命。

检验尸体中,对于认作被打后服毒身死、被打后自缢身死及被打后投水身死之类的案件,最要紧的是把它的特征查验清楚,才能作出结论上报。因为社会上常常有打死人后把毒药灌进嘴里,假装成是自己服毒的;也有打死后用绳索吊起来,假装成是生前上吊自杀的;也有打死后抛到水里,假装成是投水自杀的。这类案件,在这些关键问题上稍有出入,就会把案件搞错,干系不小。所以一定要仔细检验死者身上的伤痕,如果伤痕不在要害致命部位,而要定为被打后上吊、投水或服毒自杀之类,都必须要有真实可靠的证据,才可保证无误。

【原文】

告状切不可信,须是详细检验,务要从实。

有可任公吏使之察访,或有非理等说,且听来报,自更裁度。

戒左右人,不得卤莽。

初检,不得称尸首坏烂,不任检验,并须指定要害致死之因。

凡初检时,如体问得是争斗分明,虽经多日,亦不得定作无凭检验,招上司问难。须仔细定当痕损致命去处。若委是经日久变动,方称尸首不任摆拨。

初检尸有无伤损讫,就验处衬簟[7]尸首在物上,复以物盖。候毕,周围用灰印,记有若干枚,交与守尸弓手[8]、耆正副、邻人看守,责状附案,交与复检。免至被人残害伤损尸首也。若是疑难检验,仍不得远去,防要检异同。

【译文】

收到人命状子,切不能轻易相信,必须经过详细检验,而且检验一定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

首先应挑选一些诚实可靠的公差,派他们到民间查访;查到确属非正常死亡,等他们报告后,再研究处理。

要经常教育下属,在检验工作上,一定要谨慎从事,不得草率。

对尸体作初次检验,必须认真负责,而且一定要明确地指出致死的要害部位和原因,不许随随便便地填上“尸首坏烂,无法检验”字样,塞责了事。

在进行初验的时候,如讯明确是争斗致死,虽然已经隔了很多日子,也不能认作“无从检验”,以免上报后,遭上司反驳。因此,一定要仔细验出致命伤在哪里。如果实在日子隔得太久,腐烂不堪,才能报“尸体确属无法检验”。

尸体经初验后,有无损伤都应在检验的地方铺上竹席,把尸体安放席上,用东西盖好。周围盖上石灰印,记下灰印数目,交给守尸捕役、乡勇、邻人看守,要他们具结附在案卷里,交给复验官,防止尸体被人破坏。如果是疑难案件,初验官员就不能走远,以便等到复验发现有不同情况时进行核对。

(七)复检

【原文】

与前检无异,方可保明具申。万一致命处不明,痕损不同,如以药死作病死之类,不可概举。前检受弊,复检者乌可不究心察之?恐有连累矣。

检得与前验些小不同,迁就改正,果有大段违戾,不可依随。更再三审问干系等人,如众称可变,方据检得异同事理供申;不可据己见,便变易。

复检,如尸经多日,头面胖胀,皮发脱落,唇口翻张,两眼迭出,蛆虫咂食,委实坏烂,不通措手,若系刃伤、他物、拳手足踢痕虚处,方可作无凭复检状申。如是他物及刃伤骨损,宜冲洗仔细验之,即须于状内声说致命,岂可作无凭检验申上?

复检官验讫,如无争论,方可给尸与亲属。无亲属者,责付本都[9]埋瘗[10],勒令看守,不得火化及散落。如有争论,未可给尸,且掘一坑,就所簟物,舁[11]尸安顿坑内。上以门扇盖,用土罨瘗作堆,周回用灰印印记,防备后来官司再检复,仍责看守状附案。

【译文】

复验的结果与初验的相同,才可作出结论上报。假使初验时把致命伤处弄错了,损伤情况不对头,比如把毒死定作病死,诸如此类,不必一一列举。初验出了毛病,复验岂能再不用心审究?如果马虎从事,就会和初验者一样要受到失职的处分。

复验所得的情况如果和初验的只有很小的出入,就可以迁就同意初验结果;如果有很大出入,就不能随便同意。因此,必须反复审问案件关系人,如大家认为初验和实情不符,才能根据复验结果,把和初验有哪些相同和不同的地方,向上报告说明。不能根据一己之见,把初验的结论随便否定掉。

复验的时候,如果尸体放得太久了,面部膨胀,且发出一股难闻的臭气,皮肤、头发脱落下来,两唇外翻,嘴巴张开,眼球突出,浑身生满蛆虫,腐烂得实在不能下手,像这样的情况,如果是用锐器、钝器、拳打、脚踢,伤在没有骨头的虚软地方,方可作“无从复验”上报。假如是锐器、钝器伤及骨头,就应该在用水冲洗后,仔细验看,并在验尸报告书上说明致命伤在哪里。一件人命关天的案子,岂能任意用“无从检验”上报了事呢?

复验官检验完毕,如果当事人都没有异议,才能把尸体交给亲属。没有亲属的,并给辖地内乡官负责掩埋,还要他们看守好,不准用火葬和使尸体拆散失落。如果当事人有争论,就不能把尸体交给亲属,可挖一个土炕,把尸体连衬垫的东西一齐安放在土坑里,上面用门板盖着,再堆上泥土作成坟堆,周围盖上石灰印,做好记号,以备日后可能再派官员来检验,还应责令地保等具状负责看守。

(八)验尸

【原文】

身上件数正头面、有无髻子?发长、若干?顶心、囟门、发际、额、两眉、两眼、或开或闭,如闭,擘开验眼睛全与不全。鼻、两鼻孔。口、或开或闭。齿、舌、如自缢,舌有无抵齿?胲喉、胸、两乳、妇人两奶膀[12]。心腹、脐、小肚、玉jing、阴囊、次揣捻两肾子全与不全,妇人言产门,女人言阴门。两脚、大腿、膝、两脚臁肕、两脚胫、两脚面、十指爪。

翻身:脑后、乘枕、项、两胛、背脊、腰、两臀瓣、有无杖疤。谷道、后腿、两曲、两腿肚、两脚跟、两脚板。

左侧:左顶下、脑角、太阳穴、耳、面脸、颈、肩膊、肘、腕、臂、手、五指爪、全与不全?或拳或不拳?曲腋、胁肋、胯、外腿、外膝、外臁肕、脚踝。右侧亦如之。四缝[13]尸首须躬亲看验。顶心、囟门、两额角、两太阳、喉下、胸前、两乳、两胁肋、心腹、脑后、乘枕、阴囊、谷道,并系要害致命之处。妇人看阴门、两奶膀。于内若一处有痕损在要害,或非致命,即令仵作指定喝起。

众约死人,年几岁,临时须仔细看颜貌供写,或问血属尤真。

凡检尸,先令多烧苍术、皂角,方诣尸前。检毕,约三五步,令人将醋泼炭火上,行从上过,其秽气自然去矣。

多备葱、椒、盐、白梅[14],防其痕损不见处,借以拥罨。仍带一砂盆,并捶研上件物。

凡检复须在专一,不可避臭恶。切不可令仵作、行人遮闭玉jing、产门之类,大有所误。仍仔细验头发内、谷道、产门内,虑有铁钉[15]或他物在内。

检出致命要害处,方可押两争及知见亲属令见,切不可容令近前,恐损害体尸。

被伤处须仔细量长阔、深浅、小大,定致死之由。

仵作、行人受嘱,多以芮[16]一作茜。草投醋内,涂伤损处,痕皆不见。以甘草汁解之,则见。

人身本赤黑色,死后变动作青色[17]。其痕未见,有可疑处,先将水洒湿,后将葱白拍碎令开,涂痕处,以醋蘸纸盖上,候一时久除去,以水洗,其痕即见。

若尸上有数处青黑,将水滴放青黑处,是痕则硬,水住不流;不是痕处软,滴水便流去。

验尸并骨伤损处,痕迹未见,用糟醋泼罨尸首,于露天以新油绢或明油雨伞覆欲见处,迎日隔伞看,痕即见。若阴雨以熟炭隔照,此良法也。或更隐而难见,以白梅捣烂,摊在欲见处,再拥罨看。犹未全见,再以白梅取肉,加葱、椒、盐、糟一处研,拍作饼子,火上煨令极热,烙损处,下先用纸衬之,即见其损。

昔有二人斗殴,俄顷一人仆地气绝,见证分明。及验,出尸乃无痕损。检官甚挠。时方寒,忽思得计,遂令掘一坑,深二尺余,依尸长短,以柴烧热得所,置尸坑内,以衣物覆之。良久,觉尸温,出尸以酒醋泼纸贴,则致命痕伤遂出。

拥罨检讫,仵作、行人喝四缝尸首,谓尸仰卧自头喝:顶心、囟门全,额全,两额角全,两太阳全,两眼、两眉、两耳、两腮、两肩并全,胸、心、脐、腹全,阴肾全,妇人云产门全,女人云阴门全。两髀、腰、膝、两臁肕、两脚面、十指爪并全。

左手臂、肘、腕并指甲全,左肋并胁全,左腰胯及左腿、脚并全。右亦如之。

翻转尸,脑后、乘枕全,两耳后发际连项全,两背胛连脊全,两腰眼、两臀并谷道全,两腿、两后、两胆肚、两脚跟、两脚心并全。

【译文】

身上各处检验项目——正面检验:头(有没有梳发髻?)、发长(多少?)、顶心、囟门、发际、额部、两眉、两眼(是开着还是闭着?如果是闭着,应掰开验眼珠是否完整。)、鼻子(两个鼻孔)、嘴巴(是张着还是闭着?)、牙齿、舌头(如果是上吊自杀,舌头有没有抵着牙齿)、颈喉、胸膛、两乳(女人两个乳房)、胸口、肚、脐、小腹、阴jing、阴囊(用手捏摸两睾丸是否完整。已婚妇女叫产门,未婚女子叫阴门)、两脚、大腿、膝盖、两小腿、两脚腕、两脚背、十脚趾连趾甲。

将尸身翻转俯卧进行背面检查:脑后、乘枕、项部、两肩胛、背脊、腰、臀部两侧(有没有挨棍子的创疤?)、肛门、大腿后侧、两腘窝、两腿肚、两脚跟、两脚板。

左侧:左顶下、脑角、太阳穴、耳朵、面庞、颈、肩膀、肘、腕、臂、手、五指连指甲(是否完整?或者有没有拳曲起来?)、腋窝、胁肋、胯、大腿外侧、外膝、外小腿、脚踝。

右侧与左侧同样检验。

尸体的前后左右,检验官必须亲自验看:顶心、囟门、两额角、两太阳穴、颈喉、胸膛、两乳、两胁肋、心、腹、脑后、乘枕、阴囊、肛门,这些都是要害致命部位(女尸看阴门、两乳房)。其中如果发现有一处损伤在要害部位,即使不是致命伤,也要检验人员验明唱报。

先讯问案件关系人,要他们说出死者的大约年龄。检验时,要仔细观察死者容貌,或者讯问死者家属,把死者年龄弄确实。

检验的时候,先要多烧些苍术、皂角薰烟,然后再靠近尸体。检验完毕后,在三五步远的地方,叫人弄一些木炭烧红,用醋泼在炭火上,趁着烟气蒸腾的当儿,参加检验的人从上面跨过,身上沾带的臭气就自然消失了。

检验的时候,要多准备葱、川椒、食盐、白梅等,以备发现不了伤痕时,用这些东西如法拥敷,就可以使伤痕显现出来。并且还要随带一个瓦盆和捶子、研子等,用来捣研以上药物。

检验一定要全神贯注,不可怕脏怕臭。切不可让检验人员用东西遮盖男女外阴部等,这样会大大误事。要仔细检验头发丛和肛门、阴道,看有没有钉入铁钉或塞入其他东西。

把致命要害部位的伤痕检验出来以后,才可以押双方当事人和在场的死者亲属来看尸体,但千万不能让这些人靠尸体太近,防止他们破坏尸体。

检验尸体上的损伤,要仔细量出长阔、深浅、大小分寸,作出是什么原因致死的结论。

检验人员受人收买,往往把芮(一作茜)草放在醋里,涂在有伤痕的地方,就会看不出伤痕。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用甘草汁解消芮草的作用,使伤痕重现。

人的皮肤本来是带些红黑颜色的,死后会泛出青色。假使看不出伤痕,认为有可疑的地方,可先用水把皮肤洒湿,然后把葱白打碎、摊开,涂在可能有伤痕的地方,再用纸蘸醋盖上,大约过一个时辰除去,用水洗干净,伤痕就会显现出来。

如果尸体上有几块青黑的地方,可用水慢慢滴注。假如是伤痕,皮肉会比较坚硬,水滴便停滞在那里不流下来;假如不是伤痕,皮肉就较松软,水滴就会流掉。

检验尸伤和骨伤,如果在受伤的地方看不见伤损的痕迹,可以用糟醋洗敷尸体,把尸体抬到露天地方,用新油过的绸子或明亮的雨伞,张盖在需要验看的部位,迎着阳光,隔着绸(或伞)观看,就能看见伤痕。如果是阴雨天没有阳光,用炭火隔着照,也是很好的方法。这样做后,如果伤痕还看不见,就把白梅捣烂,摊在需要验看的地方,然后用糟醋洗敷,再隔着绸(或伞)照看。如果仍看不见,可再用一法:剥下白梅的肉,加进适量的葱、川椒、食盐、酒糟等,合在一起研烂,做成饼子,放在火上烤得很热很热,再用一张纸衬在需要验看的地方,把热白梅饼放在上面熨烙,伤痕就会显现出来。

从前有两个人打架,忽然一个倒地气绝身死,在场的人看得很清楚。可是检验的时候,却看不出一点伤痕。检验官很伤脑筋,当时天气寒冷,忽然想出一个主意,于是就布置挖一个土坑,深二尺多,长宽和尸体一样,用柴火放在里面把土坑烧热,然后把尸体放进坑里,用衣物覆盖好,隔了好久,等尸体温暖了,再抬出来,用蘸了酒醋的纸贴在尸身上,致命伤痕便显现出来了。

按照以上做法,把致命伤痕检验清楚以后,检验人员还要挨次唱报尸体四面其他部位没有伤损的情状,那就是让尸体仰面躺着,从头唱报起:顶心、囟门完整,额完整,两额角完整,两太阳穴完整,两眼、两眉、两耳、两腮、两肩都完整,胸、心、脐、肚完整,阴jing和阴囊完整(已婚妇女说产门完整,未婚女子说阴门完整),两股、两腰、两膝、两小腿、两脚背、十趾(连趾甲)都完整。

左边手、臂、肘、腕和指甲完整,左肋连胁完整,左腰胯及左腿脚都完整。右边也和左边一样唱报。

翻转尸体,唱报脑后、乘枕完整,两耳后、发际连项完整,两背胛连脊完整,两腰眼、两臀和肛门完整,两腿、两腘窝、两小腿、两脚跟、两脚板心都完整。

(九)妇人

【原文】

凡验妇人不可羞避。

若是处女,札四至讫,舁出光明平稳处。先令坐婆[18]剪去中指甲,用绵扎,先勒死人母亲及血属并邻妇二三人同看,验是与不是处女[19]。令坐婆以所剪甲指头入阴门内,有黯血出是,无即非。

若妇人有胎孕不明致死者,勒坐婆验腹内委实有无胎孕。如有孕,心下至肚脐,以手拍之,坚如铁石,无即软[20]。

若无身孕,又无痕损,勒坐婆定验产门内,恐有他物。

有孕妇人被杀,或因产子不下身死,尸经埋地窖,至检时却有死孩儿。推详其故,盖尸埋顿地窖,因地水火风吹,死人尸首胀满,骨节缝开,故逐出腹内胎孕孩子。亦有脐带之类,皆在尸脚下。产门有血水、恶物流出。[21]

若富人家女使,先量死处四至了,便扛出大路上,检验有无痕损,令众人见,以避嫌疑。

(附)小儿尸并胞胎

有因争斗因而杀子谋人者,将子手足捉定,用脚跟于喉下踏死。只令仵作、行人以手按其喉必塌,可验真伪。

凡定当小儿骸骨,即云:“十二三岁小儿。”若驳问:“如何不定是男是女?”即解云:“某当初只指定十二三岁小儿,即不曾说是男是女。盖律称‘儿’,不定作‘儿’是男女也。”

堕胎者,准律:“未成形像,杖一百,堕胎者徒三年。”律云“堕”,谓打而落,谓胎子落者。按《五藏神》[22]论:“怀胎一月如白露,二月如桃花,三月男女分,四月形像具,五月筋骨成,六月毛发生,七月动右手,是男于母左,八月动左手,是女于母右,九月三转身,十月满足。”

若验得未成形象,只验所堕胎作血肉一片,或一块,若经日坏烂,多化为水。若所堕胎已成形象者,谓头脑、口、眼、耳、鼻、手、脚、指甲等全者,亦有脐带之类。令收生婆定验月数,定成人形或未成形,责状在案。

堕胎儿在母腹内,被惊后死胎下者,衣胞紫黑色,血荫[23]软弱。生下腹外死者[24],其尸淡红赤,无紫黑色,及胞衣白。

【译文】

检验女尸,检验官不能摆起道学先生一副迂腐样子站得远远的,听任检验人员随便验报。

假如检验的是处女尸体,要把现场四面接界地方记录清楚,然后抬到明亮平稳的地方。先叫接生婆剪掉中指的指甲,用丝棉把指头包扎好,先让死者母亲、家属及两三个邻居妇女,一同验看死者是不是处女。方法是让接生婆用剪掉指甲包了丝棉的中指头插进女尸的阴道,抽出后,丝棉上面如沾有黑血,就是处女,没有就不是。

有的妇女死了,不知生前有无胎孕,可以叫接生婆检验。如果有胎孕的,从心口到肚脐,用手拍打时就会好像铁石一样结实;如果没有胎孕的,就是松软的。

如果验出女人尸体既没有胎孕,又没有损伤,那就要接生婆检查阴道,看有没有塞进什么东西。

有的胎孕妇女被杀害,或者因为孩子生不下来身死,尸体暂时埋放在地窖里,检验的时候却发现有死婴孩。研究其道理,这是因为尸体埋放在地窖里,受了地下水气、火气和地风等吹蒸,以致尸体膨胀,骨节缝裂开,肚里的胎儿就被挤压出来了。生下的孩子也有脐带等,都流到死尸脚下。死尸的产门有血水、淤血等脏东西流出。

检验财主家丫头、女佣等的尸体,先把尸场的四面接界量好,再把尸体扛到大路上,检验有没有损伤,让众人观看,以免众人怀疑检验人员袒护财主,说七道八。

(附)孩尸和胞胎

有个因为争斗结仇把自己的孩子杀死而诬陷对方的案子,这个人把孩子的手脚捉住,朝孩子的颈(喉)部用脚跟踩死。这样的案件,检验人员只要用手按摸死孩的喉部,喉头必然塌陷,就可验出死因,从而断定是否诬告。

对小孩尸骨的验定,可以写“检验了十二三岁的小孩尸骨一具”。假如有人挑剔,问:“为什么不断定是男是女?”就可解释:“我本来只说是十二三岁小孩,并不曾说是男是女。因为法律规定称小孩,没有规定一定要分男女。”

堕胎案件,法令规定:凡是堕下还没有成人形的胚胎,要打一百棍;堕下成人形的胎儿,要判三年徒刑。法律所说的“堕”,是指打(胎)而落,要胎儿落地才构成堕胎罪。据《五藏神》一书说:“怀胎一个月的像露水般的一滴,两个月的像桃花样的一块,三个月的就能看出是男是女,四个月的就具有人形,五个月的就有筋脉骨骼,六个月的生有头发,七个月的右手会抖动,如是男孩在母体的左腹部会感觉出来,八个月的左手也会抖动,如是女孩在母体的右腹部也会感觉出来,九个月的在肚里会三度变换位置,十个月的就完全成熟要临产了。”

检验堕下没有成人形的胚胎,只能看到血肉一片或一块。如果隔了几天,腐烂了就化成血水。至于说堕下已成人形的胎,是指头脑、口、眼、耳、鼻、手、脚、指甲等齐全,也有脐带等。这样的情况,可叫接生婆来验明月份,鉴定成人形还是未成人形,写出鉴定书附在案卷里。

胎儿受惊后,死在母体肚里然后堕下的,胞衣呈紫黑色,血荫模糊不清;生下后才死的,胎尸是淡红色,没有紫黑色,胞衣呈白色。

(十)四时变动

【原文】

春三月,尸经两三日,口、鼻、肚皮、两胁、胸前,肉色微青。经十日,则鼻、耳内有恶汁流出。胖匹缝切,胀臭也。胀肥人如此,久患瘦劣人,半月后方有此证。

夏三月,尸经一两日,先从面上、肚皮、两胁、胸前肉色变动。经三日口鼻内汁流蛆出,遍身胖胀,口唇翻,皮肤脱烂,疱疹[25]起。经四五日发落。

暑月罨尸,损处浮皮多白,不损处却青黑,不见的实痕。设若避臭秽,据见在检过,往往误事。稍或疑处,浮皮须令剥去,如有伤损,底下血荫分明[26]。

更有暑月,九窍内未有蛆虫[27],却于太阳穴、发际内、两胁、腹内,先有蛆出,必此处有损。

秋三月,尸经二三日,亦先从面上、肚皮、两胁、胸前肉色变动。

经四五日,口鼻内汁流蛆出,遍身胖胀,口唇翻,疱疹起。

经六七日发落。

冬三月,尸经四五日,身体肉色黄紧,微变。

经半月以后,先从面上、口、鼻、两胁、胸前变动。

或安在湿地,用荐席裹角埋瘗[28],其尸卒难变动。更详月头月尾,按春秋节气定之。

盛热,尸首经一日即皮肉变动,作青黯色,有气息。经三四日,皮肉渐坏,尸胀蛆出,口鼻汁流,头发渐落。

盛寒,五日如盛热一日时,半月如盛热三四日时。

春秋气候和平,两三日可比夏一日,八九日可比夏三四日。

然人有肥瘦老少,肥少者易坏,瘦老者难坏。

又南北气候不同,山内寒暄不常,更在临时通变审察。

【译文】

春季,尸体经过两三天,口、鼻、肚皮、两胁、胸前等部位的皮肤颜色即稍微发青。如经过十天,鼻孔、耳孔里有臭血水流出来。胀臭的肥胖尸体就有这种现象。久病瘦弱的人,死后要半个月才有这种现象。

夏季,尸体经过一两天,脸上、肚皮、两胁、胸前的肤色逐渐发生变化。如经过三天,嘴里、鼻孔里便流出臭血水,且有蛆虫爬出,遍身膨胀发臭,嘴唇翻张,皮肤起疱疹、脱烂。经过四五天,头发就会脱落。

大热天,用糟醋等洗敷尸体,有损伤的地方表皮大都呈白色,没有损伤的地方却是青黑色,看不清到底哪里是真实伤痕。检验官员假使怕脏怕臭,凭眼见现象马马虎虎验过,往往会误事。对于稍有怀疑的地方,必须剥掉浮皮,假使有损伤,浮皮下面就会有很明显的血荫。

还有,大热天尸体九孔里不见有蛆虫,却先从太阳穴、发际、两胁、肚皮里面爬出蛆虫来,这些部位必定有损伤。

秋天,尸体经过两三天后,也是先从脸上、肚皮、两胁、胸前皮肤的颜色起变化。经过四五天后,嘴里、鼻孔里就有臭血水和蛆虫出来,浑身胀臭,嘴唇翻起,开始起疱疹。经过六七天后,头发就会脱落。

冬季,尸体经过四五天后,全身皮肤就慢慢地变成黄色,并且萎缩变紧。

经过半个月后,先从脸上、嘴巴、鼻子、两胁、胸前开始发生变化。

有些尸体用草席裹扎,安放在潮湿的地方,这样的尸体在短期内很少会发生变化。观察尸体的变化,还要细算死的时间是在月头还是月尾,根据当时节气,来观察尸体经隔的日子。

大热天,尸体经过一天皮肉就发生变化,出现青黑颜色,有臭味散发出来。经过三四天后,皮肉开始逐渐肿臭腐烂,孳生蛆虫,嘴里、鼻孔里有血水流出,头发渐渐脱落。

大冷天,尸体隔五天相当于大热天隔一天,隔半月相当于大热天三四天。

春秋时节气温正常,两三天相当于夏季一天,八九天相当于夏季三四天。

但是,人有肥瘦和老少的区别,肥胖、年轻的尸体容易腐烂,消瘦、年老的尸体不容易腐烂。

还有南北各地气候不一样,山区冷热不正常,在检验的时候这些情况都要仔细考虑到,不要用上述标准硬套。

(十一)洗罨

【原文】

宜多备糟醋。衬尸纸惟有藤连纸[29]、白抄纸可用,若竹纸见盐醋多烂,恐侵损尸体。

舁尸于平稳光明地上,先干检一遍,用水冲洗。次挼皂角[30]洗涤尸垢腻,又以水冲荡洁净。洗时下用门扇、簟席衬,不惹尘土。洗了,如法用糟醋拥罨尸首。仍以死人衣物尽盖,用煮醋淋。又以荐席罨一时久,候尸体透软,即去盖物,以水冲去糟醋,方验。不得信行人说,只将酒醋泼过,痕损不出。

初春与冬月宜热煮醋,及炒糟令热。仲春与残秋宜微热。夏秋之内,糟醋微热,以天气炎热,恐伤皮肉。秋将深则用热,尸左右手肋相去三四尺,加火熁[31],以气候差凉。冬雪寒凛,尸首僵冻,糟醋虽极热,被衣重叠拥罨,亦不得尸体透软。当掘坑长阔于尸,深三尺,取炭及木柴遍铺坑内,以火烧令通红,多以醋沃之,气勃勃然,方连拥罨法物衬簟舁尸置于坑内,仍用衣被覆盖,再用热醋淋遍。坑两边相去二三尺,复以火烘。约透去火,移尸出验。冬残春初,不必掘抗,只用火烘两边,看节候详度。

湖南风俗,检死人皆于尸旁开一深坑,用火烧红,去火入尸,在坑内泼上糟醋,又四面用火逼,良久,扛出尸。或行凶人争痕损,或死人骨属相争不肯认,至于有三四次扛入火坑重检者。人尸至三四次经火,肉色皆焦赤,痕损愈不分明,行吏因此为奸。未至一两月间,肉皆溃烂。及其家有论诉,差到聚检官时,已是数月,止有骨殖,肉上痕损并不得而知。火坑法独湖南如此,守官者宜知之。

【译文】

检验尸体的时候,要准备充足的糟醋。衬尸用的纸只有质量高的藤连纸、白抄纸才合格。竹制纸沾上盐醋就烂掉了,会损毁尸体,不宜用。

检验的时候,把尸体抬放到平稳光亮的地面上,先检验一遍,然后用水洗尸体,擦一些皂角,洗去尸体上的污垢,再用水冲干净(洗的时候,下面要用门板、竹席等垫着,以免沾染了泥土)。洗完后,按照一定做法,用糟醋拥盖尸体,仍用死者衣服把尸体全部盖好,再用煮热的醋浇淋。然后用草席紧盖一个时辰,等到尸体软透后,拿去遮盖的东西,用水冲去糟醋,才能进行检验。不要听信检验人员的话,只用酒醋在尸体上泼洗一下就算完事。这样,伤痕就显现不出来。

初春和冬天,天气寒冷,要把醋煮得热一些,酒糟也要炒热才能使用。春二三月和九月,应该用温热的糟醋。夏天和初秋,糟醋只要稍微有点热就可以了;因为在炎热的天气,过热的糟醋容易伤损尸体皮肉。秋天随着气候转凉,糟醋要用热的,并在离尸体左右手和肋部三四尺的地方用火烘烤。冬天风雪凛冽,尸体僵冻得硬邦邦的,即使用滚热的糟醋洗敷,用好几层厚厚的衣被盖着,也不能使尸体变软。怎么办呢?那就应当挖一个三尺深、比尸体长阔一些的土坑,坑底铺一层木柴和炭,用火烧得通红,然后多用醋把火泼熄,趁着热气蒸腾的时候,把尸体连拥敷衬垫的东西一齐抬放到坑里去,仍旧用衣被盖好,再用热醋淋透,离坑两边二三尺的地方,烧火烘烤。大约尸体透软后,把火撤去,扛尸体出来检验。如果是在冬尽春初的时候,就不必挖火坑,只需在两边烘烤尸体就可以,这主要看气候决定。

湖南地方检验尸体的习惯做法是:在尸体旁边挖一个很深的土坑,用火烧红后,将火撤除,把尸体放在坑里,泼下糟醋,再从四面用火烘烤,隔很久,才把尸体扛出来检验。这样检验,遇到有些凶犯对伤痕有所争执,或者死者亲属因验不出伤痕不肯罢休,以至有三四回扛进火坑重新检验的。尸体在火坑里经过三四回烘烤,皮肉都烤焦红了,伤痕更加看不出来,检验人员和差役们更容易从中作弊。这样,虽在寒冬,不到一两个月,尸体都烂了。那时,死者亲属再有什么争论和控诉,等到官员聚集下来复验,已经隔了几个月,只剩下一副骨头,皮肉上的损伤再也检验不出来了。这种火坑法只有湖南才采用,做审判官的应该懂得这个方法的弊病所在。

(十二)验未埋瘗尸

【原文】

未埋尸首,或在屋内地上,或床上,或屋前后露天地上,或在山岭溪涧草木上,并先打量顿尸所在,四至、高低,所离某处若干?在溪涧之内,上去山脚或岸几许?系何人地上?地名甚处?若屋内,系在何处?及上下有无物色盖簟?讫,方可舁尸出验。

先剥脱在身衣服,或妇人首饰,自头上至鞋袜,逐一抄札,或是随身行李,亦具名件。讫,且以温水洗尸一遍,乃验。未要便用酒醋。

剥烂衣服,洗了,先看其尸有无军号[32]?或额角、面脸上所刺大小字体[33],计几行或几字?是何军人?若系配隶人[34],所配隶何州、军?字亦须计行数。如经刺环[35],或方或圆?或在手背、项上,亦计几个?内是刺字或环子?曾艾灸或用药取?痕迹黯漤及成疤瘢,可取竹削一篦子,于灸处挞之可见。辨验色目人[36]讫,即看死人身上甚处有雕青[37]?有灸瘢?系新旧疮疤?有无脓血?计共几个?及新旧官杖疮疤,或背或臀,并新旧荆杖[38]子痕,或腿或脚底。甚处有旧疮疖瘢?甚处是见患?须量见分寸,及何处有黯记之类,尽行声说。如无亦开写。打量尸首,身长若干?发长若干?年颜若干?

【译文】

未曾埋葬的尸体,有的倒在屋内地上或躺在床上,有的在屋前屋后露天地方,有的在山上、在溪涧里、在草丛中或树木上,各式各样。检验前要把尸体所在的地方看好,位置量好;四周毗邻地方的地形、地势如何?距离某个显目的地方多远?如尸体在溪涧里,上至山脚或离岸有多少远?是在谁家的地面上?地名叫什么?如果在屋里,又是在什么地方?尸体上下有没有垫着或盖着什么东西?以上这些都勘验完毕,才把尸体扛出来检验。

检验的时候,应该先把尸体上的衣服剥掉。如是妇女,并除去首饰。从头上到鞋袜,所穿戴的,都要一件件笔录清楚。如果还有随身行李,也要把名称、件数开写清楚。然后用温水把尸体洗一遍,才开始检验。刚检验的时候,不要马上用酒醋泼洗。

剥掉衣服洗完后,先看尸身上有没有刺军籍字号?是在额角还是脸上?字有多大?是些什么字?共几行?或几个字?是属于哪个军的?如果是充军的囚犯,是发配到哪个州、哪个军的?刺字也要看几行?如果刺的是记号,要看是方的还是圆的?还看手背、颈项上刺了几处?刺的是字,还是圆圈?有没有用艾叶薰灸或用药涂除过?痕迹暗淡不明或形成疤痕的,可削一根竹片,在这些地方括几下就可看清楚。把死者身份验看清楚后,再看尸身上哪些地方有刺花?有没有艾灸的疤痕?这种疤痕是新的还是旧的?有没有脓血?共有几个?背脊上、屁股上,有没有新的或旧的棒疮?腿上、脚上有没有受过刑杖的痕迹?哪些地方有旧的疮疖疤?哪些地方还生着疮或疖子?都要把长短分寸量好,以及哪些地方有暗记等,都要报清楚。如没有这些东西,也要写清楚。再者,尸体身长多少,头发长多少,年岁多少,都要估量登记。

(十三)验坟内及屋下𣪁殡尸

【原文】

先验坟系何人地上?地名甚处?土堆一个,量高及长阔,并各计若干尺寸,及尸见𣪁[39]殡在何人屋下,亦如前量之。

次看尸头脚所向,谓如东头脚西之类。头离某处若干?脚离某处若干?左右亦如之。对众爬开浮土,或取去𣪁砖,看其尸用何物盛簟?谓棺木,有无漆饰?席,有无沿褖[40]及簟[1]之类?舁出,开拆取尸,于光明处地上验之。

【注释】

[1]簟——(fèi,音废)同笈。簟是指用篾条或芦苇编织的席子。

【译文】

对于已掩埋的尸体,应先验看坟堆,是在谁家地上?地名叫什么?量出坟堆高、长、阔各多少尺寸。如果尸体殡放在房屋下,也要查明是在谁家屋下,砖的高、长、阔等都和前面一样量定。

接着根据坟上标志,看尸体头脚朝什么方向,如头朝东、脚朝西等。头离某个明显目标多远?脚亦离多远?尸体左右也要同样量清楚。然后当众扒开浮土,或者搬掉放的砖块,看尸体是用什么东西装垫着?如果有棺材,就要看有无油漆过?有无雕画一些花纹等装饰?如果是席子,有无边饰?是粗的还是细的?篾编的还是草织的?登记清楚后,再抬出来开拆,把尸体扛到光线充足的地方检验。

(十四)验坏烂尸

【原文】

若避臭秽,不亲临,往往误事。

尸首变动,臭不可近,当烧苍术[41]、皂角辟之。用麻油涂鼻,或作纸摅子揾[42]油塞两鼻孔,仍以生姜小块置口内。遇检,切用猛闭口,恐秽气冲入。量札四至讫,用水冲去蛆虫秽污,皮肉干净,方可验。未须用糟醋,频令新汲水浇尸首四面。

尸首坏烂,被打或刃伤处痕损,皮肉作赤色,深重作青黑色,贴骨不坏,虫不能食。

【译文】

对于腐烂尸体,检验官如果怕臭怕脏,不亲自到场检验,往往会把事情办坏。

尸体腐烂后,产生一股难闻的臭气,使人无法靠近。检验时,要燃烧苍术、皂角来避臭气。另外在鼻孔里涂一点麻油,或者用双纸卷儿蘸些麻油塞在鼻孔里,并在嘴里含一小块生姜。接触尸体的时候,嘴巴必须紧闭,防止臭气冲入。把尸体现场四面接界的地方量好后,先用水冲洗尸体,冲去蛆虫和肮脏的东西,待皮肉干净了,才可以检验。对于这样的尸体,不需要用糟醋,只要不断舀水从尸体前后左右冲洗。

尸体腐烂了,生前被打或被锐器所伤的地方,皮肉是红色,伤重的是青黑色,紧贴骨头的地方并不腐烂,蛆虫也无法吃。

(十五)无凭检验

【原文】

凡检验无凭之尸,宜说头发褪落,曲鬓、头面、遍身皮肉,并皆一概青黑,[1]皮坏烂,及被蛆虫咂破,骨殖显露去处。

如皮肉消化,宜说骸骨显露,上下皮肉并皆一概消化,只有些小消化不及,筋肉与骨殖相连。今来委是无凭检复,本人生前沿身上下有无伤损它故,及定夺年颜形状、致死因依不得。兼用手揣捏得沿身上下,并无骨损去处。

【注释】

[1]——(dá,音挞)皮肤突起。

【译文】

遇到无从检验的尸体,应该报告说头发脱落,曲鬓、头面和浑身皮肉全部变为青黑色,皮肉腐烂,被蛆虫咂食得连骨头都露出来了。

如果皮肉都烂完了,应该报告说骨骸都显露出来,尸身上下皮肉都烂完,只有少数没有烂完的筋肉(韧带),粘连骨骸,模糊一片,确是无法检验出死者生前浑身上下有没有损伤或有哪些毛病,也无法看出年龄、相貌、死亡原因等。用手摸捏周身上下,也没发现骨头有折断损伤痕迹。

(十六)白僵死、瘁死

【原文】

先铺炭火,约与死人长阔,上铺薄布,可与炭等,以水喷微湿,卧尸于上,仍以布覆盖头面肢体讫,再用炭火铺拥令遍,再以布覆之,复用水遍洒。一时久,其尸皮肉必软起。乃揭所铺布与炭看,若皮内软起,方可以热醋洗之,于验损处以葱、椒、盐同白梅和糟研烂,拍作饼子,火内煨令热,先于尸上用纸搭了,次以糟饼罨之,其痕损必见。

【译文】

检验经久没有腐烂的和干瘪的尸体,方法是在地上铺一层热炭灰,大约和尸体长阔差不多,上面铺一层薄布,把灰盖住,用水把布喷至微湿,将尸体安放在布上,用布盖没,再以炭灰拥盖尸体,复用布盖在炭灰上,并用水透洒一遍。这样隔一个时辰,尸体的皮肉就会变软。然后揭开布,扒去灰,如果皮肉已经变软了,即可用热醋洗擦尸身,用葱、椒、盐、白梅和糟一起研烂,做成饼子,在火上烤热,在怀疑有伤损的地方衬一张纸,把烤热的糟饼放在上面熨烫,伤痕就必然显现出来。

* * *

[1] 赍——(ji,音机)给付的意思。下文“夺其所赍”的“赍”字作名词用,指所携带的东西。

[2] 血腥气犹在,蝇子集聚——因受当时科学技术水平的限制,光凭这一点来证实杀人仍不够准确。如果刀上沾的是其他动物血,蝇子也会飞聚。现代法医物证学可对刀上的斑迹通过化学试验证明是否血迹;并运用种属试验鉴别是否人血;进而运用法医血型血清学证实是否被害人的血型,这样的证据价值就更为可靠扎实。

[3] 髑髅——(ku lóu,音窟楼)即头颅骨,俗称脑壳。

[4] 广右——宋代路名,分岭南地方为广南东路和广南西路。广右即指广南西路,后称广西。

[5] 榉——俗作椐,是一种有数十米高的落叶乔木,树皮呈灰褐色。

[6] 筭——(筭suàn,音算),竹片制的算筹,俗借作算,作动词用是谋划的意思。算害,就是谋害。

[7] 簟——(diàn,音电)竹席、细苇席叫簟。

[8] 弓手——善射的乡勇,宋时募弓手捕拿盗贼。

[9] 都——宋代王安石创行保甲法,以十户为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保和大保都有长,都设保正一人,副一人。

[10] 瘗——(yì,音意)埋葬。

[11] 舁——(yú,音余)扛抬。

[12] 奶膀——即乳房。

[13] 四缝——指前后左右。

[14] 葱、椒、盐、糟、白梅——椒指蜀椒,与葱、盐糟有杀虫、吊伤、通关节的作用。白梅是用初熟的青梅子盐渍而成,是酸剂。这些东西混合使用,可以消毒、去污,使伤痕显现。

[15] 虑有铁钉——验尸时要考虑到头颅骨内是否有铁钉钉入。这种案例有时会遇到。如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新崛起的广东某城市的一个建筑工地,几个正在休息的工人发现掘出的土堆处,有个骷髅头骨在爬坡,滑下后又爬,不胜骇异。检视之下,原来里面藏有一只大癞蛤蟆,是这只蛤蟆驮着死人头壳在爬坡。取出蛤蟆,头壳内竟发现还钉有一枚生锈的大铁钉。此事引起当地政法机关的注意,查得挖土处乃解放初期一暴病死亡的基层干部埋尸之处。当时就有群众怀疑这个干部死得蹊跷。至此政法机关侦查破案,查获两名凶犯。原来是这个干部之妻与住在他家的一个工作组成员通奸,共谋杀害亲夫。埋葬后尸体腐烂,因地处水圳旁,被癞蛤蟆占据作穴。这只癞蛤蟆吃死人脑汁等长肥了出不来,挖土时始重见天日。这个案件的破获说明即使在科学昌明的现时代,仍有奸刁之徒用这种古老的杀人手段行凶作案。

[16] 芮(草)——芮(ruì,音瑞)一作茜,多年生蔓草,茎方中空;叶长卵形或长心脏形,前端尖;叶柄与细茎都生逆刺,每茎轮生四叶;夏秋之交开淡绿色小花,多聚生;浆果黑色;根赭黄色,可做染料和药用。

[17] 青色——用油浸渍叫(ou,音瓯),青色即泛青色。

[18] 坐婆——又名稳婆,即接生婆。

[19] 是与不是处女——现代法医学主要观察处女膜有无破裂来判断是否处女。处女膜是阴道口周围的一圈薄膜,是阴道黏膜皱襞的延续,由坚韧的黏膜组织构成,一般厚约1毫米。处女膜的形状多种多样,最常见的是环状,半月状亦较为常见。处女膜的破裂,大多是由第一次性交造成。日常生活中,如骑马、骑自行车、跑步、游泳等运动,一般不易引起处女膜破裂。只有外力直接作用于处女膜上才能使它破裂。因此,处女膜有无破裂,对判断曾否性交过,究竟是与不是处女,是一个重要而有价值的标志。

[20] 如有孕……无即软——古代对尸体检验主要靠尸表检查。妇女死了,不知生前有无胎孕,就采用手拍打的方法。拍打时好像铁石一样结实的,认为有胎孕;若是松软的,认为没有胎孕。这种方法是不可靠的,很容易把子宫内长瘤也当成胎孕;刚怀孕一两个月的是拍打不出来的。现代法医学从尸表检查看腹部外表有无妊娠纹;最可靠的是通过尸体解剖检查子宫内有无胎儿来证实。

[21] 有孕妇被杀……恶物流出——这是世界法医学著作中对棺内分娩现象的最早记载。

[22] 《五藏神》——《景岳全书·妇人规》上篇:五藏论有耆婆论曰:“一月如珠露,二月如桃花……”云云。《五藏神》可能是印度医学著作。

[23] 血荫——光、影、色、泽四周模糊的叫荫。

[24] 堕胎儿……生下腹外死者——判断新生儿是活产还是死胎,主要是根据胎儿出生后在母体外曾否进行呼吸,已呼吸的为活产,否则为死胎。检查新生儿曾否呼吸,现代法医学是通过尸体解剖作肺的浮扬试验和胃肠的浮扬试验。同时,也可作肺的组织学检查。所谓肺浮扬试验,是由于已呼吸的肺内含有空气,致使肺的体积增大,比重减少而小于水,所以将肺投入水内即上浮,这种现象为肺浮扬试验阳性反应,说明新生儿是活产,可证明为死婴。死胎的肺未经呼吸,肺内不含空气,因而肺呈实体状,比重大(1.046~1.056),入水即下沉,是为肺浮扬试验阴性反应。这是判断新生儿是活产还是死胎的最重要依据。新生儿出生后,在吸入空气的同时,也将一部分气体咽入胃内,随着时间的推移,空气由胃向十二指肠及小肠内移行,所以胃肠浮扬试验是肺浮扬试验的一个重要辅助试验。根据胃肠内有无空气,也可帮助判明新生儿尸体是活产还是死胎。同时,根据空气分布的部位,可以推测新生儿生存的时间。但是,尸体腐败就会影响结果的判断。对此,检验时必须充分注意。新生儿是活产还是死胎关系遗产继承。如死婴为遗腹产,哪怕只活几秒钟,他(她)也可继承其父的遗产或代位继承其祖父母的遗产。他(她)所继承的那份遗产再为死婴的继承人(如生母)所继承。死胎则不能。所以在现代法律上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25] 疱疹——皮肤上暴起的许多小疙瘩,通常是红色,小的如针尖,大的如豆粒。

[26] 底下血荫分明——据《洗冤录详义》解释:“大热天损伤的地方,经洗敷以后,皮肤与肉脱离,所以表皮泛白。剥去表皮,就看出血斑。没有损伤的地方,因腐败的关系,呈现青黑色。”但实际情况并不一定如此,可能是偶然现象。

[27] 暑月九窍内未有蛆虫……必此处有损——九窍指头部七窍,阴部两窍。损伤的地方,附有脓血,头部有创伤,则腐败的脑质更容易向外流出,均容易引蝇类产卵生蛆。

[28] 用荐席裹角埋瘗——另本作“用荐席裹着”,无“角埋瘗”三字,比较好解释。本节讲的都是未埋葬尸体,上句“安在湿地”也是未埋葬的意思,这三个字可能是多出来的。

[29] 藤连纸——用古藤作原料制成的一种质量较高的纸。《广舆记》:“由拳山在余杭,旁有由拳村,出藤纸。”又浙江嵊州剡溪地方,用古藤造纸。这两个地方的藤纸,在从前都是很著名的。

[30] 皂角——一名皂荚,是一种豆科植物,其荚煎汁,可以除污去垢,洗涤衣服。

[31] 火熁——熁(xié,音胁),火迫的意思。

[32] 军号——军队的番号。

[33] 刺大小字体——宋时沿袭前代的黥刑,在罪犯的额头、脸上或者手臂上刺字体或标志(刺明所犯罪行及发配地点),用墨涂上,永远去不掉。目的在于防范罪犯逃跑,并使之终生受辱。为了防止强征来的士兵逃跑,也在他们脸上或手臂上刺字或刺军号。

[34] 配隶人——即配军。宋时处刑的犯人多半发配边远地方军中服役,称为配军。宋代施用黥刑的范围极广,并且常常是加杖、配役、刺字三者同时施用,称为刺配。

[35] 刺环——宋代黥刑的一种,在盗贼耳后或手臂上刺圆环;杖刑刺圆环,叛徒、流二刑刺方环;三次杖刑改刺面。环径不超过五分(1.65厘米)。

[36] 色目——本指名色、名目。宋元之世,通称西方各异族之人民为色目人,意思是色目相异,不常闻见之人也。

[37] 雕青——在人体上刺花纹,涂上青色。这种风习在唐宋时代很盛行,如《水浒》中的史进身刺九纹龙。

[38] 荆杖——用荆木制作的刑杖。因荆木有弹性,封建统治者便用来作为标准的刑杖。

[39] 𣪁殡尸——𣪁,馆本《洗冤录》作攒。殡尸是停柩待葬的尸体。

[40] 沿褖——褖同缘,沿褖即席子的边饰。

[41] 苍术——多年生草本菊科植物,根木质,像老姜,苍黑色,可供药用和解秽毒。

[42] 揾——(wèn,音问)按没到水里。这里是浸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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