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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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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当时最令我感到羞辱的是他的朋友们快乐的神情,他们对他的幸福表现出来的诚挚的喜悦和真切的关心。恭喜之声如潮水般向我涌来,把我当成了给安布鲁斯传递信息的使者。面对这一切,我所能做的只是不断地微笑,点头,装出一副好像我就知道这件事会发生的样子,我感到自己变成了一个双面人,一个背叛者。安布鲁斯一直教我要憎恨虚伪,无论是人的虚伪,还是动物的虚伪。而我现在竟然把自己伪装成了一个与从前的我截然不同的角色,想到这个,我简直痛苦不堪。

“没有比这更好的事了。”我不断地听到这句话,而且还要随声附和。于是我开始躲避周围的邻居,把自己关在树林旁的家中,免得再看到那些关注的面孔,再听到他们那些喋喋不休的议论。无论去田间还是去镇上,我都无法逃开这一切。庄园里的佃户们,或随处可见的熟人,只要一瞥见我,就会迫使我卷入他们的交谈。我简直成了个蹩脚的演员,脸上努力挤出一丝微笑。这么做的时候,我感觉到皮肤在抵触地抽动,可我不得不装出一副高兴的样子,回答他们的问题。我讨厌这种伪装,可是别人希望在提到安布鲁斯的婚事时,看到我这种高兴的样子。“他们什么时候来家里?”对这个问题,我只有一种答复:“我不知道,安布鲁斯没告诉我。”

接着,他们便会对新娘子的容貌、年龄及仪表作一番猜测。对此,我只能说:“她是个寡妇,和他一样喜欢园艺。”

他们听了使劲点着头,认为这对安布鲁斯再合适不过了。然后,对一个抱定独身主义的单身汉突然结婚,他们又会打趣,开玩笑,就此事逗乐一番。牧师的老婆——凶悍的帕斯科夫人,对这件事更是刨根问底,好像这么做,她便可以报复以前人们对神灵的侮慢不尊。

她抓住一切机会发表见解。“艾什利先生,现在该是多么大的变化,你再也不可能在自己的家里随心所欲了吧。这倒也是件大好事。以后,可要有一整套的家法来管束仆人们了。不过,我看斯考比对此却未必高兴,他一直都按自己的规矩行事。”

这一点,她倒是说对了,我觉得斯考比是我的同盟,但我总小心翼翼,不和他站在一边,如果他试图表现出一点认同感,我就会马上制止他。

“我不知该说什么,菲利普先生,”他低声说,一副忧郁、无奈的神情,“家里有个女主人,会把一切都翻个个儿,让我们不知所措。一件又一件事,很可能无论你怎么为她着想,都难讨得她的欢心。我想,该是我退下来给年轻人让路的时候了。或许,给安布鲁斯写信时,您最好跟他说一下这件事儿。”

我叫他别犯傻了,没有他,安布鲁斯和我会过得一团糟。可他却摇摇头,板着个脸不停地在原地来回踱步,而且不失时机地对未来作出种种凄苦的假设:什么就餐时间毫无疑问要改啦,家具要换啦,什么大家伙儿会被呵斥着从早到晚一刻不停地打扫房间啦,最可怕的是,连那几条可怜的狗也会被拖垮。他就这样用一种近乎于悲哀的声音絮絮叨叨着种种未来的情景。不过,他的这种腔调倒多少帮我找回了一些失去的幽默感,自从读了安布鲁斯的信以来,这是我第一次放声大笑。

斯考比描绘了一幅多么可怕的图画呀!我眼前立刻浮现出这样的情景:一大群女仆拿着拖把,打扫着一尘不染的房间;老管家则像往常一样,噘着嘴巴,脸上带着冷冷的不满,监视着姑娘们的一举一动。他的担忧让我觉得可笑。可当同样的话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提起——连非常了解我,完全知道自己不应该搅到这种闲话中来的露易丝·肯达尔也这么说时,我真的有些发怒了。

“谢天谢地,书房将焕然一新了,”她欢天喜地地说,“书房里的台布地毯等物品用了这么多年,都已经陈旧褪色了。不过,我敢说,你从来就没有注意到这一点。还有,家里种的这些花更将大为改观。客厅将终于能称其为客厅了,我一向认为不好好利用它,实在有些浪费。艾什利夫人肯定会用她从意大利别墅带来的书画好好地把客厅装饰一番的。”

她没完没了地唠叨着,一遍又一遍地盘算着房间里的每一处改进,最后我实在忍无可忍,粗暴地打断她的话:“看在上帝的份上,露易丝,别再谈这些了,我讨厌这个话题,我已经听腻了,听烦了。”

她马上停了下来,然后狡黠地瞧了瞧我说:“顺便说一句,你不是出于嫉妒吧?”

“别胡扯。”我对她说。

把她叫来,实在是件蠢事。不过我们彼此交往一直甚好,我一向把她当作小妹妹,而且对她还有一点儿敬重的心情。

我这么一说,她就不吭声了。而且我注意到,只要又谈起这个谈滥了的话题,她就会看我一眼,试图换个话题。为此我很感激,也就更喜欢她了。

她的父亲,也就是我的教父尼克·肯达尔,给了我最后一击。当然,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只是鲁莽地以他贯有的直率方式说了下面这些话。

“你对未来有什么打算吗,菲利普?”一天晚上,当我驾车过去和他们共进晚餐时,他这样问我。

“打算?没有。”我答了一句,心里并不明白他问这句话的用意。

“当然,这样做还有些为时过早,”他说,“我想你可能一直要等到安布鲁斯和他妻子回来后,才会这么做。我不知道你是否想过在这附近为自己置上一点属于自己的房产。”

我慢慢理解了他的意思。

“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我问道。

“嗯,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不是吗?”他用一种就事论事的口气说,“安布鲁斯和他的妻子当然想待在一起。他们有了家庭,再有个儿子,对你来说,一切就不一样了,对吧?我敢肯定,安布鲁斯不会让你因为这种变故受苦,你想要什么他都会买的。当然很可能他们不会有孩子,但也没有什么理由认定他们就肯定不会有孩子。或许你愿意自己建一所住宅,有时候自己建房要比买别人的更好一些。”

他一个劲地说着,把方圆二十英里以内我有可能感兴趣的地方都提到了,好在他并没有要求我立刻回答他说的话。当时我的心里真是千头万绪,不知该怎么回答才好,他所说的一切是我根本想都没想过的,我几乎无法理出个头绪。过了一会儿,我便托词离开了。嫉妒,我想露易丝这么说是对的,这是突然要与另一个陌生人共享同一个人时产生的孩子式的嫉妒。

像斯考比一样,我仿佛也已经看到自己竭尽全力地适应那些令人极不舒服的新规矩:熄灭烟斗,立正站好,在谈话时绞尽脑汁,让自己努力接受一种由女人当家的严苛,一种沉闷的生活。再看看安布鲁斯,我的天,他的样子简直像个傻瓜。我到时只能离开,免得大家都很尴尬。我以前还从未想到自己会变成流浪汉。如今这个家庭不再需要我了,我将从这里搬出去,像佣人们一样靠主人给的工钱过活,一个孩子会降生到这个家中,管安布鲁斯叫爸爸,这个家再也不需要我了。

如果是帕斯科夫人提醒我注意这种可能发生的事情,我会认为是她居心不良,从而将它抛到脑后,然后当这一切出自我的教父这样一位沉稳的人口中时,情况就完全不同了。我驾车回到家里,满怀悲伤,不知所措,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是应该像教父说的那样有所打算,为自己找一个家,还是做好离开的准备?可我不想住在别的什么地方,也不想有别的家。安布鲁斯在这个家里把我带大,一直教我的也是这里的一切。这一切是我的,是他的,是我们两人共有的。可如今情况变了,不再是这样了。我至今还记得,那天当我从肯达尔家回到家中,在那幢房子里走来走去,用一种全新的眼光打量它,家里的狗也感觉到了我的烦躁,紧跟着我,和我一样惶惶不安。我小时候住过的儿童房,已经好久没人住了,只有斯考比的侄女每周来一次,把房间整理整理,或者缝补缝补那些亚麻布织物,但这间房子现在却有了新的意味。我仿佛看到房间被重新粉刷一新,原先一直和一大堆尘封已久的书籍一起放在满是蜘蛛网的架子上的那根小曲棍球棒,被当作垃圾扔了。我从没有想过这间屋子会给我留下怎样的印迹,以前差不多总是两个月进去一次,让人补补衬衣、袜子什么的。而今我却很希望它能重新为我所有,作为我逃避外面世界的庇护所。否则,它就会完全变成另一种景象,室内老是弥漫着一股煮牛奶的味道,还有需要晾晒的毯子的潮味,令人窒息,完全就像我经常去的那些养小孩子的人家的起居室一样,我甚至可以想象出他们在地板上哭喊着爬来爬去,不是头上这鼓个包,那碰个包,就是肘腕上青一块紫一块的。更令人难以忍受的是,他们还会蹭着爬上人的膝盖,要是没人理睬,他们就会大做鬼脸,把脸皱得跟猴子一样。噢,天哪!难道这一切都在这儿等着安布鲁斯了吗?

我难得想到表姐瑞秋,一旦想到她的时候,心情就像人们对待所有令人厌恶的东西一样,努力想把这个名字从脑海中抹去。我把她想象成一个与帕斯科夫人一般无二的人,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身材高大却瘦骨嶙峋,且正如斯考比预言的,那双鹰般的眼睛不放过任何一点灰尘。每逢客人来吃饭,她的笑声简直震耳欲聋,以致大家都会离安布鲁斯远远的。她似乎还变化多端,一会儿如凶神恶煞,像西邻那个叫莫利·贝特的穷鬼,绝不允许人看桌上的美味;一会儿又绷着脸,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神情阴郁地裹着件披肩坐在椅子上,有气无力地抱怨着自己的身体状况,而且,总有个护士守在她身后不远的地方,拿着一把勺子在调药;一会儿是劲头十足的中年人;一会儿又痴痴地笑起来,一副比露易丝还年少的样子。瑞秋表姐的性格变化足有一打多,而且一个比一个令人生厌。我似乎看见她逼着安布鲁斯跪在地上装狗熊,让孩子们骑在他背上,而安布鲁斯竟俯首帖耳,非常恭顺,真是丢尽了人。转眼她又会把自己打扮成穆斯林,头上系条丝带,我仿佛看到她嘟着嘴,不停地摆弄着那头卷发,那一头乱蓬蓬的卷发让人觉得做作,可是安布鲁斯却靠在椅子上,用一种欣赏的眼光看着她,脸上堆着白痴般的笑。

五月中旬,我收到了他们的来信,说决定整个夏天都要待在国外,我大大地叹了一口气,差一点高声欢呼起来。这简直是一种从没有过的反叛,可我实在情不自禁。

“你的瑞秋表姐还在被一大堆事务缠绕,而这些事又都得在我们回英国之前安排妥当。”安布鲁斯在信中说,“因此,尽管令人十分失望,但你可以想到,还是得推迟归期。我已尽了最大的努力,可意大利的法律与我们的法律根本是两回事儿。要想在这两者间有所调和,简直是天方夜谭。现在我好像是在大把花钱,然而花得是地方,所以才不吝惜。我们时常谈起你这个可爱的小家伙,我真希望你能和我们在一起。”接着,又问了句家里的活计和他那些花草的情况,他对这些事的兴趣一如往常地热切,这反而让我觉得自己是不是不正常,竟然认为他会改变。

他们这个夏天回不来,周围的邻居当然都非常失望。

“或许,”帕斯科夫人意味深长地微笑着,“艾什利夫人的健康状况不允许她旅行。”

“关于这一点,我不太清楚。”我答道,“安布鲁斯在信中提到他们曾在威尼斯待了一周,回去的时候,两人都得了风湿病。”

她的脸立刻拉了下来。“风湿病?她妻子也得了风湿病?”她说,“真够倒霉的。”然后又若有所思地说,“我想她肯定比我想象的要老。”

这个蠢女人,脑子都不会转弯。我两岁的时候,膝关节就有风湿病的感觉,年纪大的人告诉我,那种疼,是我在长个儿。就是现在,有时下点雨,我依然会有那种感觉。抛开这处不说,我和帕斯科夫人对有些问题的看法却是不谋而合。瑞秋表姐大概也就二十来岁吧,可头发已经灰白,甚至已经拄上了手杖,我能想象得出,当她只要不在她那个我说不出来什么样的意大利花园里种玫瑰时,就坐在一张桌子旁,手杖捣着地,旁边围着几个律师,叽里咕噜地用意大利语说着什么,而我那可怜的安布鲁斯则耐心地坐在她身旁。

为什么他不回来,让她自己去处理那些事呢?然而,这样一想,我的精神却马上振奋起来。因为那个痴痴傻笑的新娘已在我眼前化作一个日渐衰老的妇人,腰部患有严重的风湿病,折磨得她痛苦不堪。我幼年住过的房间从我脑海中退去,取而代之的是,起居室变成了女人的闺房,房内处处是屏风,即使在仲夏,炉火也烧得很旺,时时能听到烦躁的喊叫,一个劲儿叫斯考比再拿些煤炭来,她吸进去的煤烟一点儿一点儿地攫取她的生命。于是我又可以在出游的时候大声唱歌了,可以驱赶着狗追逐野兔,可以早饭前游个泳,可以在风和日丽的时候驾着安布鲁斯的小船在海湾航行,又可以在露易丝去伦敦度假时,用那里的时髦事儿逗她开心。二十三岁的年龄,心情本来就不大会忧伤。我的家还是我的家,没有人能从我手中夺走它。

继而冬天来临的时候,他来信中的语气变了,起初是难以察觉的,我几乎没有注意到这种变化。然而再读他的信,我便看出信中所言都流露出一种压力,一种忧虑之情缠绕着他。可以看得出,其中一部分是思乡之情,思念他的故土,惦念着他的家产。但除此之外,还有一份深深的孤寂,那使我感到十分惊愕。我感到不解的是,一个结婚仅十个月的男人居然会感到孤独,他说漫长的夏季和秋季,日子实在难熬,冬天又极不寻常地临近了。虽然他们居住的别墅地势很高,里面却空气沉闷,令人窒息。他说自己总是像一只暴风雨来临前的狗一样,从一间房间蹿到另一间房间,然而并没有暴风雨来临,他总感到无法消除房内的沉闷空气,恨不得让瓢泼大雨把自己淋个透,即使这样会使他瘫痪也在所不惜。

“我过去从没得过头痛病,”他说,“但现在我经常头痛,有时甚至视觉模糊,极不愿意看到阳光。对你的思念之情真是难以言表,我有万千的话想要对你说,然而在一封信中又难以一一说清。今天,我妻子去镇上了,所以我才有机会给你寄信。”这是他第一次用“我妻子”这样的字眼,在这以前,他总是用“瑞秋”或“你的瑞秋表姐”。在我看来,“我妻子”这样的字眼很正式,却给人一种冷冰冰的感觉。

在这些信中,他只字未提回家的事,然而却总是表现出想得知家乡消息的急切心情,对我在信中所说的琐碎小事,他也总要评论一番,似乎除此之外,他对其他事情都没有丝毫兴趣可言。

复活节时没有收到他的来信,圣灵降临节时也无任何消息。我的焦虑不安与日俱增。我把不安告诉了教父,他说肯定是恶劣的天气延误了邮件,据报道欧洲已下了晚雪,恐怕五月底之前,我都无法指望收到佛罗伦萨的来信。安布鲁斯结婚已一年有余,离家已有一年半了,我十分担心他可能不再回归故里。显而易见,只一个夏季就使得他身心憔悴,如果再过一个夏季,他又会成什么样子呢?终于,到七月的时候来了一封信,这是一封简短而语无伦次的信,完全不像出自他本人,他平时那一贯清晰秀美的字体,现在也变成横七竖八、潦草不堪的一团乱麻,好像他难以握笔书写。

“我这儿并非处处都顺心,”他写道,“在我上次给你写的信中,你肯定已看到了这一点,不过你还是什么都别说为好。她总是监视着我的一举一动。我已给你写过好几封信,但身边却没有可以信赖的人替我将信寄出。除非我自己外出寄信,否则这些信都无法抵达你手中。我患病以来无法外出走远。至于我的那些医生,我对他们任何人都毫无信赖可言。他们是一群说谎者,全都是。那位刚由瑞纳提推荐来的医生更是一个杀人犯,很可能也是那伙人中的一个。他们对我的病情进行可怕的臆断,但我会击败他们的。”后面是一段空白,然后是一些潦草无法辨认的文字,之后便是他的签名。

我让马夫系好马鞍,出发奔向教父家,让他看安布鲁斯的来信。像我一样,他也感到忧心忡忡。“好像已精神崩溃了,”他脱口说道,“让我感到很不舒服,这不是一封精神正常的人写的信,但愿……”他突然努了努嘴巴,缄口不语了。

“但愿什么?”我问道。

“你伯父菲利普,也就是安布鲁斯的父亲,死于脑瘤,你知道这件事,对吧?”他简要地说道。

我如实告诉他以前我从未听说过此事。

“当然,这是你出生前的事了,”他说,“家里人向来不大谈这事,这种病是否会遗传,我认为医生也说不准。到目前为止,医学还远远没发展到这种程度。”他戴上眼镜,把信又看了一遍。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可能,一种完全不同的可能。我倒宁愿认为是这种可能。”他说。

“哪种可能?”

“安布鲁斯是喝醉时写这封信的。”要不是他已年过六十,又是我的教父,我一定会反驳这种牵强附会的说法。

“我一生中还从没看到安布鲁斯喝醉过。”我对他说。

“我也没见过,”他干巴巴地说着,“我仅仅想在这两种可怕的情况中选择更好一些的可能性。我想你还是下定决心亲自去一趟意大利吧!”

我说:“在来看你之前,我已决定要这么做了。”

我骑马回家,但心中对启程上路的事一点底都没有。

因为普利茅斯没有轮船去意大利,我不得不先到伦敦,然后到多佛,再搭乘邮政班轮到布劳根,接着再乘定期驿车穿过法国进入意大利。如果没有延误,我大约三周后到达佛罗伦萨。我的法语很蹩脚,对意大利语又一窍不通。然而,只要能到安布鲁斯身边,这一切都算不了什么。我向斯考比和仆人们作了简短的告别,只说我要匆忙去看望他们的主人,没提他生病的事。然后便在七月一个晴朗的早晨启程向伦敦进发,开始去一个陌生的国家做差不多三个星期的旅行。

马车拐上波得敏大道时,我看见马夫拿着一个邮袋策马向我奔来,我叫威灵顿勒马停车,那个男孩把邮袋递给我,我想安布鲁斯来信的可能性只有万分之一,然而这万分之一实实在在就在眼前。我从邮袋中取出信,打发那小子回去。威灵顿又扬鞭策马启程了。我从信中抽出一张纸片,举到马车窗口有亮光的地方,信上的字潦草不堪,几乎无法辨认。

“看在上帝的份上,赶快来吧!瑞秋——我的冤家——她终于对我下手了。如果你稍一耽搁,可能一切就太晚了。安布鲁斯。”

信上只有这几句话,信纸上没有写信日期,信封上也没有邮戳,封信的是他的戒指。

我坐在马车里,手里握着那张破信纸,心里清楚,在世界上没有任何力量能把我在八月中旬之前送到他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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