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说
性善恶论,为中国伦理学史上之一大问题。古来圣贤,以至诸子百家,无不论性者。若详举之,则更仆难终。今仅就陆王一派之性说,比较研究之。
象山固主绝对之性善论,而其议论不多见,仅可由平日论学宗旨,推知之而已。惟阳明书中,关涉人性者,不一而足。或评古今性说,或演绎先哲之语,或自述论性之旨。言语既繁,学者每滋异解。有谓“阳明近于告子‘性无善无不善’说”者,有谓“近于佛氏‘不思善不思恶’之说”者,有谓“近于苏东坡、胡五峰之说”者,有谓“近于扬雄、司马光‘性善恶混’之说”者。故世于阳明论性,其无定评如此。辄就所谓相近之数子而考之于后。
东坡论性,实近于告子之“性无善无不善”。朱晦庵亦评告子性说曰:“近世苏东坡、胡文定公之说皆如此。”(《孟子集注》)五峰继胡氏家学,所言亦略同。惟扬雄及司马光之论性,则与此微异。盖雄、光皆以性中具有善恶二元素,而东坡则谓性中不能以有善恶也。《东坡集·扬雄论》曰:
夫善恶者,性之所能之,而非性之所能有也。且夫言性者,安以其善恶哉?虽然,扬雄之论,则固已近之。曰:“人之性善恶混。修其善则为善人,修其恶则为恶人。”此其所以异者,唯其不知性之不能以有夫善恶,而以为善恶之皆出乎性也。
于是东坡又自下善恶之定义曰:
夫太古之初,本非有善恶之论。唯天下之所同安者,圣人指以为善。而一人之所独乐者,则名以为恶。
征以上诸语,可见扬雄与东坡性说之差,惟善恶之标准若何,东坡亦未详言耳。
胡五峰性说,本于子思所谓“天命之性”,含义颇高远。盖指身中所具万理之全体而言之。其言曰:
大哉,性乎!万理具焉。天地由此而立矣!世儒之言性者,类指一理而言之尔,未有见天命之全体者也。(《胡子知言》卷四)
又曰:
或问性,曰:“性也者,天地之所以立也。”曰:“然则孟轲氏、荀卿氏、扬雄氏之以善恶言性也非欤?”曰:“性也者,天地鬼神之奥也。善不足以言之,况恶乎?”或者问曰:“何谓也?”曰:“宏闻之先君子曰:孟子所以独出诸儒之表者,以其知性也。宏谓曰:何谓也?先君子曰:孟子道性善云者,叹美之辞也,不与恶对。”(《知言疑义》)
又曰:
圣人发而中节,而众人不中节也。中节者为是,不中节者为非;挟是而行则为正,挟非而行则为邪;正者为善,邪者为恶。而世儒乃以善恶言性,邈乎辽哉!(《知言疑义》)
五峰性说,后人不无疑议,大抵近于“性无善无不善”之说。欲知陆、王之论性,固不可不先考此数家也。
象山论性处极少。尝曰:“人性皆善。其不善者,迁于物也。”又告学者曰:“汝耳自聪,目自明,事父自能孝,事兄自能悌。此则就良知以推性善。”阳明主“致良知”,又谓“心即理”,皆承象山。而有时论心即以论性。其论良知曰:“良知之在人心,无间于圣、愚。天下古今之所同也。”(《全书》卷二)又曰:“良知、良能,愚夫、愚妇与圣人同。”(《全书》卷二)盖以良知为人心所固有、万人所同,窃取孟子“仁义固有”之说,以证性善者也。又曰:“良知原是完完全全,是的还他是,非的还他非。是非只依着他,更无有不是处。这良知还是你的明师。”(《全书》卷三)又曰:“尔那一点良知,是尔自家的准则。”(《全书》卷三)又曰:“若良知之发,更无私意障碍。即所谓‘充其恻隐之心而仁不可胜用’矣。然在常人不能无私意障碍,所以须用致知、格物之功,胜私复理。”(《全书》卷一)然则良知者,吾人百行之标准。依于良知而动,自然无有不善者矣。故又曰:“仁义礼智,性之性也。”(《全书》卷二)此即以仁义礼智为性中所固有。阳明之学,以良知为最大根本,由良知而立“心即理”之说,由“心即理”而立“知行合一”之说。综观阳学之全体,固宜必取“性善”说也。
今更就其分别论性者观之,其四句教中,之前二句曰:“无善无恶是心之体,有善有恶是意之动。”(《全书》卷二)此二句,说者或谓类于告子之“性无善无不善”说,或以为类于禅家之“不思善不思恶”说。(《六祖坛经》)然阳明但以明心之本体,非必取于告子与禅家也。故又曰:“既去恶念,便是善念,复其心之本体矣。”(《全书》卷三)观此则是指心之本体为善。又《大学古本序》曰:“至善也者,心之本体也。动而后有不善。”(《全书》卷七)又曰:“至善者心之本体也,心之本体那有不善?”(《全书》卷三)夫既以心之本体为至善,又谓“无善无恶心之体”,则前后岂不自相矛盾耶?由今考之,殆所谓无善无恶者,即至善也。王龙溪为阳明入室弟子,其《答吴悟斋书》(《龙溪全集》卷十)中揭四句教,第一句“无善无恶心之体也”,作“至善无恶心之体也”,可证“无善无恶”,即“至善无恶”之义矣。
阳明论心处甚多,皆率主伦理,而罕关于心理者。其言心性之别曰:“就其主宰处说,便谓之心;就其禀赋处说,谓之性。”(《全书》卷一)又论身心、意知之关系曰:“无心则无身,无身则无心。但指其充塞处言之谓之身,指其主宰处言之谓之心,指心之发动处谓之意,指意之灵明处谓之知。”(《全书》卷三)又论心性与天之关系曰:“夫心之体性也,性之原天也。”(《全书》卷二)又论情曰:“喜、怒、哀、惧、爱、恶、欲,谓之七情。七者俱是人心合有的,但要认得良知明白。”(《全书》卷三)又论心性理之关系曰:“心之本体即是性,性即是理。”(《全书》卷一)综阳明之心、性、情等说,亦如张横渠所谓“心统性情者”矣。(《张子全书》卷十四)至云“‘无善无恶心之体’,即‘心之本体即是性’,与‘有善有恶意之动’等,则心有体、有用。体静而用动,性静而意动。”宋陈北溪尝论“心之体用”曰:“寂然不动者其体,感而遂通者其用。‘体’即所谓性,以其静者言也;‘用’即所谓情,以其动者言也。”(《北溪字义》)此与阳明之说相出入。阳明就七情说诚意工夫,以“意之动有善有恶”。盖意之动向外,情之动向内。二者虽各有区别,要同发于心无疑也。至于以“性之原为天”,则与子思“天命之谓性”,及董仲舒“道之大原出于天”同意。“性即理”是本程伊川说,象山但言“心即理”,阳明兼言“性即理”。由理而推之性,由性而推之天,以见至善之本。则自伦理之意义外,同时而立宇宙论之基础,尤密于象山矣。
阳明又曰:
性一而已。自其形体也谓之天,主宰也谓之帝,流行也谓之命,赋于人也谓之性,主于身也谓之心。(《全书》卷一)
冯柯《求是编》非之曰:
是以天也、帝也、命也、性与心也,皆属之性矣,而可乎?既以是五者而皆属之性,则所谓“赋于人而谓之性”者,又谁赋乎?盖阳明不识“性”字,“性”字只当一个“太极”字看了,所以舛错至此。
冯氏分别天、人,以见性之异。阳明则就天人合一处,以论性之一。故其说不相容。阳明岂真不知天人之别哉?惟冯氏论亦颇明晰,故引之于此。
冯柯又曰:
理即是仁义礼智,仁义礼智即是性。性即是善,善即是道,道即是阴阳,但自天言之;谓之道,谓之阴阳,自人言之;谓之善,谓之仁义礼智,谓之性,谓之理云尔,则是性也者,分明属人而言。
要之冯氏之说,实不察阳明本意在解除世人之局束,以示天人融会之妙。冯氏未为知阳明也。
以上论阳明所言心性之关系。至阳明言性,每以“无善无恶”及“至善”二语释之,若有同一之意义者然。其言曰:“性之本体,原是无善无恶的。”(《全书》卷三)又曰:“至善者,性也。性原无一毫之恶。”(《全书》卷一)盖阳明以“理之静”与“气之动”区别,以“无善无恶”与“有善有恶”区别。其意谓“无善无恶”,即至善也。故曰:“无善无恶理之静,有善有恶者气之动。不动于气,即无善无恶是谓至善。”(《全书》卷一)又论天命之性,为纯粹至善曰:“至善者,明德亲民之极则也。天命之性,粹然至善。其灵昭不昧者,此其至善之发现。”(《全书》卷二)然则性之本体,为无善无恶,即纯粹至善。惟其发现有过不及,始不能无善恶之别耳。
虽然,本体至善,使无外界之诱惑,则其发现者自无不善。今即不曰“性至善”,亦不得不曰“性善”也。故阳明曰:“人性皆善。”(《全书》卷一)又曰:“性无不善。”(《全书》卷二)此皆就性之本言之,与孟子之说无异。又曰:“性一而已。仁义礼智,性之性也;聪明睿智,性之质也;喜怒哀乐,性之情也;私欲客气,性之蔽也。质有清浊,故情有过不及而蔽有浅深也;私欲客气,一病两痛,非二物也。”(《全书》卷二)此益见阳明承孟子,皆论性之本,故以“仁义礼智”为性之性,以“私欲客气”为性之蔽。阳明卒,门人黄绾上疏辨伪学之禁曰:“守仁之‘致良知’说,实本先民之言。盖‘致知’出于孔氏,‘良知’出于孟轲性善论。”然则阳明不取性善论,则无以立其良知说,征于此而益信矣。
夫至善既为心及性之本体,然如何而至发现善恶?阳明曰:
至善者,心之本体也。心之本体,那有不善?如今要正心,本体上何处用得工?必就心之发动处才可着力也。心之发动,不能无不善。故须就此处着力,便是在诚意。(《全书》卷三)
又其四句教曰:
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全书》卷三)
盖人有喜、怒、哀、惧、爱、恶、欲七情,皆由心发动,是以善恶生焉。若欲其发而无不善,非着力诚意之功不可。然阳明所谓善恶者,又何如乎?其言曰:
夫在物为理,处物为义,在性为善。因所指而异其名,实皆吾之心也。心外无物,心外无事,心外无理,心外无义,心外无善。吾心之处事物,纯乎理而无人伪之杂。谓之善,非在事物有定所之可求也。处物为义,是否心之得其宜也?义非在外可袭而取也。(《全书》卷四)
又曰:
至善者心之本体。本体上才过当些子,便是恶了。不是有一个善,却又有一个恶来相对也。(《全书》卷三)
此说略本程明道之旨。阳明之论善恶,大抵此类。今就阳明性说,摘要如下:
(一)阳明以良知为本,故取孟子之“性善”说,及“良知、良能”之言。
(二)心之本体即性。性即理也,即天也。
(三)性之本体,寂然不动,超绝善恶之形容,故谓之“无善无恶”。
(四)无善无恶,即超绝之善,所谓“至善”是也。故天命之性,为纯粹至善,兼通“性即理、即天”之说。
(五)至善之性,发动而有情与意,乃不能无善恶。所谓“善恶”,即过与不及是也。故阳明重诚意,意即“心之所发动,而善恶所由分”。
(六)阳明“无善无恶”一语,与告子、东坡不同。阳明是由哲学之基础论性之本体,告子、东坡但浑然言其无善恶而已。当于后述阳明之评告子详之。
(七)扬雄及司马光之“性善恶二元论”,尤与阳明有异。
(八)胡五峰性说,大致若与阳明同。而其说明之际,不无小异。如评孟子处,五峰与阳明不同也。
(九)程明道性说,虽未甚明了,细玩之实类阳明。后当述阳明评明道说,可以知之。
(十)禅家“不思善,不思恶”之语,所以示静中工夫,不免强制念起。阳明言“无善无恶”,但以形容心体寂然不动之本态而已。此其所异也。
阳明评古者论性之言,往往标其特见。掇而录之,亦可以窥阳明性说之全体矣。盖尝先论言性者之异同曰:
性无定体,论无定体。有自本体上说者,有自发用上说者,有自源头上说者,有自流弊处说者。总而言之,只是这个性,但所见有浅深尔。若执定一边,便不是了。(《全书》卷三)
又譬喻以明之曰:
譬如眼,有喜时的眼,有怒时的眼;直视就是看的眼,微视就是觑的眼。总而言之,只是这个眼。若见得怒时眼,就说未尝有喜的眼;见得喜时眼,就说未尝有觑的眼,皆是执定就知是错。(《全书》卷三)
然阳明用意所在,又贵见性,而不贵说性。故又曰:
今之论性者纷纷异同,皆是说性非见性也。见性者无异同之可言矣。(《全书》卷五)
盖说性者仅言论上之事。若夫见性,则非积涵濡体认之功,不能确切有所悟入也。说性者虚,见性者实。阳明见世人说性之纷扰,而深欲其加意于见性焉。
阳明尝评孟子、告子、荀子、明道之性说,以孟子之道性善,直从本原上说来,欲人明彻本原上工夫。故曰:“孟子从源头上说性,要人用功在源头上明彻。”(《全书》卷三)按孟子言性善,通性情才,彻头彻尾纯善。人勿失其本性,则得全仁义。其为不善者,外界之物欲陷之也。阳明以孟子说性之源头,即以为明性之本体。故又曰:“性之本体原是无善无恶的(即至善)。发用上也原是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的。”(《全书》卷三)是全同程明道说。明道曰:“人生而静以上不容说,才说便已不是性也。凡人说性,只是说‘继之者善’也,孟子言‘人性善’是也。”(《二程全书》卷一)盖阳明以孟子是说性之纯粹至善之本体也。
告子言“性无善无不善”,其与孟子论难,至设湍水、杞柳种种之喻以相折。晦庵以其纷纭缪戾,或类荀,或类扬。然告子性说,亦能自持其辨,首尾相贯,无所矛盾。所云“生之谓性”,指人之运动、知觉。又曰:“食色,性也。”故以性为无善无不善。惟满足其性,当见善恶之别而已。此湍水、杞柳之喻所由来也。盖欲明告子论性之得失,不可不先知告子之意。告子论性,实兼性与情而言。善恶不求诸心,而求诸外界,是以其论与孟子不合。告子性说,骤视似易解,细考之即多未备。阳明评告子“生之谓性”曰:
但告子认得一边去了,不晓得头脑。若晓得头脑,如此说亦是。孟子亦曰:“形色,天性也。”这也是指气说。又曰:“凡人信口说,任意行,皆说‘此是依我心性出来’。此是所谓‘生之谓性’,然却有过差。”(《全书》卷三)
阳明以告子不说从良知行动,徒求善恶于外界习染一边,至以任意言行为性,是其误处。又指告子“生之谓性”,与孟子言“形色天性”,皆是说气,使告子能认得源头之良知,斯所说亦无不可耳。
阳明又以告子论性之蔽,即在以性为无善无恶,而善恶全由外界来,是截然分内外为二。故曰:“告子见一个性在内,见一个物在外,便见他于性有未透彻处。”(《全书》卷三)如阳明以无善无恶为至善,而善恶者不过发动之际,其中节有过不及,斯则无告子分别内外之失矣。
阳明以荀子之“性恶”说,全从流弊上着眼。故曰:“荀子‘性恶’之说,是从流弊上说来,也未可尽说他不是,只是见得未精耳。”又曰:“荀子从流弊说性,工夫在末流上救正,便费力了。”(《全书》卷三)荀子本主“性恶”论,以为“任人之性,则无不入于利己,而至于淫佚争夺”。阳明就己意评之,谓为从流弊上说来。荀子欲使人之本性,同化于道,与圣人之礼法一致,而阳明评为在末流上救正。荀子持“性恶”,于言善处未备;孟子持“性善”,于言恶处未备;阳明则仅以荀子见得未精。不过,孟子从源头上着眼,荀子从流弊上着眼耳。
程明道性说,其颇难解者,为“生之谓性”“人生而静以上不容说”“才说性便不是性”数语。朱晦庵解之曰:
“人生而静以上”,即是人物未生时。人物未生时,只可谓之圣,说性未得,此所谓“在天曰命”也。“才说性时便已不是性”者,言才谓之性,便是人生以后。此理已堕在形气之中,不全是性之本体矣,故曰“便已不是性也”。(《性理大全》卷三十)
晦庵解此节极详。然阳明之解尤简明。阳明曰:
生之谓性,“生”字即是“气”字,犹言气即是性也。“气即是性”“人生而静以上不容说”“才说气即是性”,即已落在一边,不是性之本原矣。孟子“性善”是从本原上说。然性善之端,须在气上始见得。若无气,亦无可见矣。恻隐、羞恶、辞让、是非,即是气。程子谓:“论性不论气,不备;论气不论性,不明。”亦是为学者各认一边,只得如此说。若见得自性明白时,气即性,性即是气,原无性气之可分也。(《全书》卷二)
阳明平日言性,以性之本体为无善无恶,即至善,本较明道加详。其评明道之说,直谓“见性明时,无性气之可分”,益自证成其简易直截之旨矣。
明道又曰:“善固性也,恶亦不可不谓之性。善恶皆天理。”此数语亦后人引为难解者。然阳明屡说“善恶只是一物”,却正与明道此意符合。《传习录》曰:
阳明尝以此谕门人黄直,因悟明道之说。直问:“先生尝谓善恶只是一物。善恶两端如冰炭相反,如何只是一物?”先生曰:“至善者心之本体。本体上才过当些子,便是恶了。不是有一个善,却又有一个恶来相对也。故善恶只是一物。”直因闻先生之说,则知程子所谓“善固性也,恶亦不可不谓之性”。又曰:“善恶皆天理,谓之恶者本非恶,但于本性上过与不及之间耳。说皆无可疑。”(《全书》卷三)
观直闻阳明之说,而悟明道之旨,则阳明、明道,其论性相同可知。陆王言性善,皆远取孟子,而近宗明道者也。
心即理说
一、“心即理”说之渊源
阳明以陆象山之学,得孔孟之真传。故承象山简易直截之讲学法,而益发挥其“心即理”说,是以陆、王共为心学之宗也。
心学之源,盖称发自尧、舜、禹精一之训。至孔子集其大成,而以“仁”之一字,一贯人道。其教弟子,唯求其心之仁。孟子继孔子之道,攻击墨子之“兼爱”说、告子之“义外”说。遂曰:“仁,人心也。”又谓:“学问之道无他,在求其放心。”又谓仁义礼智,心所固有,非由外铄,何莫非以讲明心学为要乎?汉魏六朝以来,佛老之徒盛,以遗弃人伦事物常道为务,则儒者之心学中息焉。至于有宋,周濂溪、程明道,复寻孔、颜之绪,精一之旨,心学复兴,及陆象山出,益以简易直截为归。自是言心学者皆称象山,惟同时朱晦庵以穷理为宗,不专尚心学,故后人有朱、陆异同之辨。而陆学流传,不如朱学之广。明世阳明复起,始又远承象山之统。今欲究阳明之“心即理”说,不可不先究象山之“心即理”说矣。(“精一”之训,出自伪《古文》。然在理学上沿为术语已久,故今仍以为心学之源。)
象山之“心即理”说,含义颇深。当象山十三岁时,读古书至“宇宙”二字,解者曰:“四方上下曰‘宇’,往古来今曰‘宙’。”忽大省曰:“元来无穷,人与天地万物,皆在无穷之中者也。”乃援笔书曰:
宇宙内事,乃己分内事;己分内事,乃宇宙内事。
又曰:
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东海有圣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西海有圣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南海、北海有圣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千百世之上,至千百世之下,有圣人出焉,此心、此理亦莫不同也。(《象山全集》卅六卷《年谱》)
他日象山启悟学者,多及“宇宙”二字,窃尝论之。象山因究天地之所穷际,而悟人间与宇宙之关系曰:“夫人与天地万物,皆在此无穷之中。其起于吾心内之诸现象,即宇宙内之诸现象也。”由是以推,则吾心所思惟之理,即宇宙之理。而凡宇宙之理,吾心固无不得思惟之者矣。吾心思想之法则,亦即合于宇宙之法则。宇宙不啻一大我,而我不啻一小宇宙,故曰“宇宙内事,乃己分内事”。至于“宇宙即吾心”“吾心即宇宙”者,吾所具之心、所具之理,即宇宙之理,即往古来今、东西南北之圣人所具之心之理。特举之曰:“圣人云者,亦以其能显现心之全体,而不为物欲所蔽耳。然则吾心,即千古之心;所具之理,即千古之理。有此心即常有此理。此心、此理,东西、古今,万人所同。非一人之心,一时之心,而充塞宇宙恒久不磨之心,充塞宇宙恒久不磨之理也。”知象山“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之说,斯可通彻象山学说之全矣。象山“心即理”之说,实自十三岁时,已有所悟,后推而大之,成一简易直截之心学。后世尊象山者以此,其诋象山以为近禅学者亦以此。要之象山所谓“心即理”者,远则宇宙万物之理备于心,近则人伦百行之标准备于心,故人当不失其本心。而所谓“理”者,遍满宇宙,无有际限,秩序井然不乱。天地万物由之而顺,人类彝伦由之而叙。为宇宙之原则者,此理也;为政治及道德之原则者,亦此理也。理既为自然律,又为道德律,大哉理乎!子思以一“诚”字,为宇宙及伦理之原则。
象山之言理,殆无异子思之言诚也。虽然,尤有不可不察者。心所以能为百行标准者,以理备于吾心故也。惟此备理之本心,乃能为标准,而非并言其作用。故象山特以本心及良知、良能,与邪心、私心区别。心本一也,至其作用,则或有不能正而陷于邪,不能公而流于私者。盖公与正者,心之本体;邪与私者,外物陷溺之所由生也。象山所谓“心即理”之心,指本心即良知,非兼邪心、私心而言。故《与曾宅之书》曰:“此理本天所以与我,非由外铄。”(《象山全集》卷一)则理赋于先天,得名之为心,名之为良心,即具充塞宇宙之理之心也。又曰:“心,一心也;理,一理也。至当归一,精义无二。此心、此理,实不容有二。”(《象山全集》卷一)言心与理之关系,此非最深切著明之语耶?夫然后宇宙内事,皆己分内事。心外无事,心外无理。宇宙之理,皆具吾心。故又曰:“万物皆备于我,只要明理。”(《语录》)象山所谓“理”,合于孔子之言“仁”、子思之言“诚”。使学者契天人一贯之符,以达于圣人之阃域焉,真所谓“简易直截”者也。阳明又由象山之“心即理”说,而益征之于实践之地,以切于人生之行为,当于后论之。
二、“心即理”之意义
要之阳明所用“心即理”一语,其意义果如何?今请得而详释之。夫“心即理”者,即心与理合一之谓也。盖理无不备于心,求之心而理得矣。虽曰“心外无理”可也。理为标准,为法则,又为至善,故心亦得为标准,为法则,为至善也。吾明吾心,而求标准、法则之所在,斯理亦在焉。更详言之,则“心即理”者,与二与二为四之相等者不同。心之标准常正,而其作用则有正、邪,故阳明特揭良知与邪心区别。至古来辨“心之正邪”之术语,有道心、人心、天理、人欲、本心、私心、性欲、私欲、良知、物欲等名,或约之为仁义之心与利欲之心,以立义、利二者之辨。又就性分为天地之性、气质之性。气质之性,虽不尽恶,然以视天地之性,则含恶较多,可与佛家所谓“真如佛性,无明烦恼”互相参考发明。故良知之与邪心,一则高尚纯洁,一则卑劣污浊,不可同器。是以人间之心之作用,其上焉者可由以优入圣域,下者至近于禽兽,其几不可不辨也。陆王所谓“心即理”之真义,是指良知之本心,能为百行之标准者而言,而邪心、私心不与焉。世或误解“心即理”之语,以本心与私心同类而并论之。遂以心学之弊,将流于放僻邪侈,无所不至。是岂陆王之本旨哉?故略论其差别于此。
三、“心即理”与“即物穷理”
陆王“心即理”之说,与朱子“即物穷理”之说,有不相容者。朱子以世间一切事物,各各具理。当依于经验,各就其事而详考之,而理乃可得而明也。凡人生、日用之事,以至一草一木之微,皆莫不有理,可以为讨究之资。譬如对亲当孝,对兄当悌。欲求孝悌之道,必先观孝悌之古训,征之师友之言,渐以确识孝悌之定理,然后取而实行之。是不免求理于心外也。
阳明则不然,以为不须详求世间一切事物之理,事物之理,皆悉具于吾心中。故曰:“夫物理不外于吾心。外吾心而求物理,无物理矣。遗物理而求吾心,吾心又何物耶?”(《全书》卷二)盖吾心果清明无蔽,则于所为之事,能示以自然之标准,若何而可?若何而不可?有不待学问而后知者。今略比录朱子及阳明论心之异同于下:
朱子曰:“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大学章句》)
阳明曰:“心外无理,心外无事。”(《全书》卷一)
朱子曰:“虚灵不昧,以具众理而应万事。”(《大学章句》)
阳明曰:“虚灵不昧,众理具而万事出。”(《全书》卷一)
如以上所说,则朱子分心与理为二,而阳明合心与理为一,此其不同也。故阳明非朱子处甚多。如曰:“朱子所谓‘格物’云者,在即物而穷其理也。‘即物穷理’,是就事事物物上求其所谓定理者也。是以吾心而求理于事事物物之中,析心与理而为二矣。”(《全书》卷二)阳明又微讽朱子之“即物穷理”说析心与理为二者,以为同于告子之“义外”。其言曰:“夫外心以求物理,是以有暗而不达之处。此告子‘义外’之说,孟子所以谓之‘不知义’也,心一而已。以其全体恻怛而言,谓之‘仁’;以其得宜而言,谓之‘义’;以其条理而言,谓之‘理’。不可外心以求仁,不可外心以求义,独可外心以求理乎?外心以求理,此知行之所以二也。求理于吾心,此圣门知行合一教。”(《全书》卷二)然则孟子谓“义内”,告子谓“义外”;阳明谓“理内”,朱子谓“理外”。其相违者在此。
阳明与朱子之异,亦如西洋哲学中理性论者与经验论者之异。惟阳明所谓“理”,视朱子所谓“理”范围稍狭。朱子以人间一切行事,乃至天地间一草一木,莫不有理;阳明所谓“心即理”,则似专指道德律言之而已。然阳明所谓“心即理”之内容果何如者?盖当时门人,亦有疑“心即理”之说者。《传习录》记曰:
徐爱问:“至善只求诸心,恐于天下事理有不能尽?”阳明曰:“心即理也。此心无私欲之蔽,即是天理,不须外面添一分。以此纯乎天理之心,发之事父便是孝,发之事君便是忠,发之交友治民,便是信与仁。只在此心去人欲、存天理上用功便是。”爱曰:“如事父一事,其间温、凊、定、省之类,有许多节目,亦须讲求否?”曰:“如何不讲求?冬温、夏凊也,只是要尽此心之孝,恐怕有一毫人欲间杂。此心若无人欲,纯是天理,是个诚于孝亲之心。冬时自然思量父母寒,自去求温的道理;夏时自然思量父母热,自去求凊的道理。譬之树木,这诚孝的心便是根,许多条件便是枝叶。须先有根,然后有枝叶,不是先寻了枝叶,然后去种根。”
如以上说,则以去私欲、存天理,即真实无妄之心,为“心即理”之内容。至所谓“天理”,又可由人人直觉而知之,即良知是也。阳明之言天理,颇有近于康德所言无上命令法。“心即理”之内容,当参考后章良知说,可得其详。
要而论之,朱子求理于外,阳明求理于内。其说虽全相反,而各含一部之真理,可以并行而莫能偏废者也。即以孝言,阳明偏于孝之理,朱子偏于孝之事,亦所持理内、理外之不同耳。阳明之时,程朱旧说方盛。阳明虑世人汲汲求理于心外,而流入支离,故倡“知行合一”及“心即理”之说。实将以矫一时之弊,非故为此门户之争也。然门人中犹有以为疑者。阳明尝戒弟子曰:
诸君要识得我立言宗旨。我如今说个“心即理”是如何,只为世人分心与理为二,故便有许多病痛。(《全书》卷三)
又因序《象山文集》而叹古来学者之流于支离曰:
析心与理为二,而精一之学亡。世儒之支离,外索于刑名器数之末,以求明其所谓物理者,而不知吾心即物理,初无假于外也。佛老之空虚,遗弃其人伦事物之常,以求明其所谓吾心者,而不知物理即吾心,不可得而遗也。(《全书》卷七)
然则阳明之说,盖应于时势之新要求,有不得已者焉。又益致其精微之辨,以发孔、孟教旨之精神,故卓然为象山以后之大哲。而此“心即理”说,与“知行合一”说、“致良知”说,为阳明学之三纲领。欲求姚江一派之宗旨者,不可不加意乎此也。
知行合一论
阳明之学,本承象山。而“知行合一”之说,则象山所未尝质言也。盖象山论学,先讲明而后践履。其《与赵咏道书》曰:“为学有讲明,有践履。《大学》‘致知’‘格物’,《中庸》‘博学’‘审问’‘谨思’‘明辨’,《孟子》‘始条理者,智之事’,此讲明也;《大学》‘修身正心’,《中庸》‘笃行之’,《孟子》‘终条理者,圣之事’,此践履也。‘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自《大学》言之,固先乎讲明矣;自《中庸》言之,学之弗能,问之弗知,思之弗得,辨之弗明,则亦何所行哉?未尝学问、思辨,而曰‘吾惟笃行之’而已,是冥行者也。自《孟子》言之,则事盖未有无始而有终者。讲明之未至,而徒恃其能力行,是犹射者不习于教法之巧,而徒恃其有力。谓吾能至于百步之外,而不计其事未尝中也。”(《象山集》卷十二)又《与彭子寿》曰:“大抵讲明存养,自是两节。”(《象山集》卷七)盖象山以讲明为知,存养践履为行。先讲明而后践履,是先知后行也。故“知行合一”之说,伊川微引其端,而阳明益详说之,不尽渊源于象山也。
阳明所谓“知行合一”者,即知行并进,不分先后之意。盖古之论行为,有言先知后行者,有言先行后知者。阳明特取于其中间,而倡“知行合一”之说。
第一、先知后行。
第二、知行合一。
第三、先行后知。(如已实行之,而当时不自知其为善也。)
自来论知行之关系,不出上之三种。第一,先知后行,为世之常谈,然往往有知之而不能行者。第二、第三说,则较重实行。阳明用“知行合一”之第二说,实取第一、第三说而折衷之者也。今先括“知行合一”之义于下:
一、知则必行。
二、知与行并进。
三、不行由于知未真故。
四、真知则必行。
五、不行终不能得真知。
六、知为理想,行为实现,真理想必实现。若不实现,仅当名空想,不可名理想。世之空想家多,而能真知实践者少,故阳明发此论。
七、知为理论,行为实际。理论之可贵与否,因其适于实际与否而定。不适于实际之理论,不足贵也。所谓理论与实际相违之说,既阳明所决不许。故倡言“知行合一”,以斥架空之辨。
八、知行合一,为知行关系之真相。
九、“知行合一”说,可以鼓励实践之勇气。
十、知行合一,其所谓“行”,不限于动作,兼指心之念虑而言。譬如知恶念是“知”,绝其恶念使之不生即是“行”。
阳明所说“知行合一”之义,不出上之十种。至于“知行合一”之范围,则仅限于人事,而不及自然界。盖凡政治道德,及一切关于人事者,知之即无不可行之。若夫自然界之事,能知之而即能行之者较罕。故阳明言“知行合一”,始终以实践为主,亦专就人事上言之耳。然犹有疑者,“知行合一”,果何所知而何所行乎?由阳明“心即理”之说观之,则可知所行仍不外为善去恶。若谓“知恶便行恶”,以解“知行合一”,不惟异于阳明之本旨,抑亦大害于人心矣。今更即阳明“知行合一”说,分析论之。
一、“知行合一”之要旨
阳明所谓“知行合一”者,以为真知未有不能行。故耳闻目见而以为知者,非真知也;漠然幻想而以为知者,非真知也。惟实地经验,而发之于行事,而后其知乃真。知不啻行之预想。苟无行,安有知?如口言孝悌,而不能躬行孝悌,亦其于孝悌之实,知之未真耳。知之决能行之,知行决不可离者也。故曰:“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若会得时,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全书》卷一)又曰:“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全书》卷一)
阳明倡“先天良知”之说,故见谓去恶存善,为人性之固然。未有真知善而不能为,真知恶而不能去者也。于是又以“知行合一”矣,当使之并进,不可分为两事。曰:
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知行工夫,本不可离。只为后世学者,分作两截用功,失却知行本体,故有“合一并进”之说。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全书》卷二)
又曰:
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圣学只一个工夫,知行不可分为两事。(《全书》卷一)
此则以“知行合一”为圣学唯一之工夫。其云“先知后行”者,非圣学之本旨矣。
盖阳明之时,世方溺于知而忽于行。阳明特思注重实践,以救其弊。乃揭“合一并进”之旨,为言先知后行者,下一针砭。故曰:“某今说个‘知行合一’,正是对病的药,又不是某凿空杜撰。知行本体原是如此。今若知得宗旨时,即说两个亦不妨。若不会宗旨,便说一个亦济得甚事?只是说闲话。”(《全书》卷一)又曰:“‘知行’原是两个字说一个工夫。这一个工夫,须着此两字,方说得完全无弊病。”(《全书》卷一)凡事必以知行相合而成,故知行工夫唯一而已。阳明在申知行之真义,非徒沾沾于文字间也。
二、“知行合一”之问难
阳明初倡“知行合一”之说,较其余学说,尤为简易直截。门人多未达者,盖士蔽于习久,未可以骤悟也。当时问难之词,约有三种,兹括而述之:
门人问曰:“如今人尽有知得父当孝、兄当悌者,却不能孝、不能悌。便是知与行分明是两件。”阳明答曰:“此已被私欲隔断,不是知行的本体了。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圣贤教人知行,正是要复那本体,不是着你只恁的便罢。故《大学》指个真知行与人看说,如好好色,如恶恶臭。见好色属知,好好色属行,只见那好色时,已自好了,不是见了后,又立个心去好;闻恶臭属知,恶恶臭属行,只闻那恶臭时,已自恶了,不是闻了后,别立个心去恶。如鼻塞人,虽见恶臭在前,鼻中不曾闻得,便亦不甚恶,亦只是不曾知臭。就如称某人知孝、知悌,必是其人已曾行孝、行悌,方可称他知孝、知悌。不成只是晓得说些孝悌的说话,便可称为知孝、知悌。”(《全书》卷一)
于此可见,时人骛于知而怠于行,故阳明极言合一并进之真意如此。
门人问曰:“古人说知行做两个,亦是要人见个分晓。一行做知的工夫,一行做行的工夫,即工夫初有下落。”阳明答曰:“古人所以能既说一个知,又说一个行者,只为世间有一种人,懵懵懂懂地任意去做,全不解思维省察也。只是个冥行妄作,所以必说个知,方才行得是;又有一种人茫茫荡荡,悬空去思索,全不肯着实躬行,也只是揣摸影响,所以必说一个行,方才知得真。此是古人不得已补偏救弊的说话。若见得这个意时,即一言而足。今人却就将知行分作两件去做,以为必先知了,然后能行。我如今且去讲习讨论,做知的工夫。待知得真了,方去做行的工夫。故遂终身不行,亦遂终身不知。此不是小病痛,其来已非一日矣。”(《全书》卷一)
盖门人中有举古来圣贤所说知行之关系以相质者,而阳明答之如此。
门人问曰:“工夫次第,不能无先后之差。如知食乃食,知渴乃饮,知衣乃服,知路乃行。未有不见是物,先有是事,亦毫厘倏忽之间,非谓截然有等,今日知之而明日乃行也。”阳明答曰:“夫人必有欲食之心,然后知食。欲食之心即是意,即是行之始矣。食味之美恶,必待入口而后知,岂有不待入口而已先知食味之美恶者耶?必有欲行之心,然后知路。欲行之心即是意,即是行之始矣。路岐之险夷,必待亲身履历而后知,岂有不待亲身履历而已先知路岐之险夷者耶?知渴乃饮,知衣乃服,以此例之,皆无可疑。”(《全书》卷二)
阳明既立“知行合一”之说,凡有难者,即为随事辨答,使之折服。其言尚多,兹略举其要者而已。
三、阳明之“知行合一”与伊川之“知行合一”
阳明论知行之关系,或以为近于伊川。盖伊川虽未明言“知行合一”,其说固多可与阳明互相发明也。如曰:
知至则当至之,知终则当遂终之,须以知为本。知之深则行之必至,无有知之而不能行者。知而不能行,只是知得浅。虽饥不食鸟喙,人不蹈水火,只是知也;人为不善,只是不知。(《二程全书》卷十六)
观伊川此论,虽足为阳明之先导,然细玩之,则伊川之视知犹重于行。阳明之意,则以奖励实行为主,此其微异也。故伊川又曰:
君子以识为本,行次之。今有人焉,力能行之,而识不足以知之,则有异端者出,彼将流宕而不知反。内不知好恶,外不知是非,虽有尾生之信,曾参之孝,吾弗贵矣。(《二程全书》卷二十八)
此伊川尤重知之明征也。希腊苏格拉第,亦言“知行合一”,然以知真理为主,其偏重在知,有似伊川,与阳明之论知行并进而意偏重在行者,稍有不同也。
四、阳明之论知行与朱晦庵之关系
阳明所谓“知行合一”之内容,即在一念发动之瞬,而决行为善去恶之工夫。若恶念偶起,不能使之退除,复身行之,此便是过,背于“知行合一”之主旨矣。凡人生之知且行,其根柢无不在于本心之良知。从其良知而行,则可几于善。阳明讲学,可谓极其简易。然良知之始著,恒于念虑之微。终日言知行,而卒不能不汲汲以正其念虑为事。其弊或有流于禅而不自知者,是世人之所以为阳明病者也。晦庵非不重行,而本于事物之经验以求之,自然成为“先知后行”之说。其弊或终身致力于训诂注释,以为居敬穷理之功,至不免流于支离灭裂。阳明既主“知行合一”,则亦尝论朱学末流之失。如云:“我如今且去讲习讨论,做知的工夫。待知得真了,方去做行的工夫。故遂终身不行,亦遂终身不知。”此盖暗讽晦庵。冯柯《求是编》曰:
阳明所谓“且去讲习讨论,做知的工夫。待知得真了,方去做行的工夫”者,盖指朱子言也。然朱子尝有言曰:“《大学》之书,虽以格物为用力之始,然非谓初不涵养践履,而直从事于此也;又非谓物未格,知未至,则意可以不诚,心可以不正,身可以不修,家可以不齐也。若必俟知至而后可行,则夫事亲从兄,承上接下,乃人生所不能一日废者。岂可谓吾知未至,暂辍以俟其至哉?”观此,则阳明之意朱子已先得之,特阳明未加深考耳。
柯本崇朱学者,故其言如此。然阳明所以讽朱学者,本亦过当。晦庵、阳明之立言,固各皆以矫一时之弊,亦如今世所谓哲学者,有经验派与直觉派之殊也。
良知
一、阳明以良知立教之渊源
“良知”“良能”之语,始于《孟子》。《孟子》曰:“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又曰:“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犹斧斤之于木也。”象山承《孟子》之说,颇用“良知”“良心”之语,以教学者。如《武陵县学记》曰:“彝伦在人,维天所命,良知之端,形于爱敬。扩而充之,圣哲之所以为圣哲也。先知者知此而已,先觉者觉此而已。”(《象山集》卷十九)要至阳明本《大学》“致知”,而曰“致良知”,其说益明备。阳明揭“致良知”三字教人,在五十岁时(武宗正德十六年)。然在此以前,已早悟“良知”。《年谱》谓:“三十七岁春,至龙场,始悟格物致知。”如《传习录》中,徐爱所记诸条,但言“良知”,尚未言“致良知”。然每称天理,已隐寓“致良知”之意矣。盖谪居以后,大彻大悟,首悟“良知”,其后乃又渐立“致良知”之说也。
阳明之初悟“良知”也,存之于心而未得宣之于口。其后遭宸濠之变,蒙张忠、许泰之谗,动心忍性之极,始显倡“良知”之说。故尝语友人曰:“近欲发挥此,只觉有一言发不出,津津然含诸口。”久乃曰:“近觉得此学更无有他,只是这些子。”旁有健羡不已者,则又曰:“连这些子亦无致处。今经变后,始有‘良知’之说。”(《全书》卷二)
又曰:
吾“良知”二字,自龙场以后,便已不出此意。只是点此二字不出,与学者言,费却多少辞说!今幸点出此意,真是直截。学者闻之,亦省却多少求索!一语之下,洞见全体。学问头脑,至此已是说得十分下落。但恐学者不肯实去用力耳。(《全书》卷二)
又曰:
某于“良知”之说,从百死千难中得来,非是容易见得到此。此本是学者究竟话头,不得已与人一口说尽。但恐学者得之容易,只把做一种光景玩弄,孤负此知耳。
盖阳明自述其发见“良知”之说之难,又言其于学者之益,有如此者,而勉其不可不用力也。
阳明发见“良知”之说以后,则信之愈深,以为千载圣学不传之秘。故曰:“自孔孟既殁,此学失传几千百年。赖天之灵,偶复有见。诚千古之一快,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者也。”(《全书》卷八)又曰:“此‘致知’二字,真是个千古圣传之秘。见到这里,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全书》卷二)又正德十六年,《与杨仕鸣书》曰:
区区所论“致知”二字,乃是孔门正法眼藏。于此见得真的,直是建诸天地而不悖,质诸鬼神而无疑,考诸三王而不谬,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知此者方谓之“知道”,得此者方谓之“有德”。异此而学,即谓之“异端”;离此而说,即谓之“邪说”;迷此而行,即谓之“冥行”。虽千魔万怪,眩瞀变幻于前,自当触之而碎,迎之而解。如太阳一出,而鬼魅魍魉自无所逃其形矣。(《全书》卷三)
又嘉靖五年,《寄邹谦之书·第三书》曰:
某近来却见得“良知”两字,日益真切简易。朝夕与朋辈讲习,只是发挥此两字不出。缘此两字人人所自有,故虽至愚下品,一提便省觉。若致其极,虽圣人天地,不能无憾。故说此两字,穷劫不能尽。世儒尚有致疑于此,谓未足以尽道者,只是未尝实见得耳。(《全书》卷三)
又《第四书》曰:
赖天之灵,偶有悟于“良知”之学,然后悔其向之所为者,固包藏祸机,作伪于外,而心劳日拙者也。十余年来,虽痛自洗剔创艾而痛根深锢,萌蘖时生。所幸良知在我,操得其要,譬犹舟之得舵,虽惊风巨浪,颠沛不已,尚犹得免于倾覆者也。(《全书》卷三)
阳明所以教人者,其方法屡变,最后乃揭出“致良知”,自信为最善而无弊之法。《传习录》曰:
一友静坐有见,驰问先生。答曰:“吾昔居滁时,见诸生多务知解,口耳异同,无益于得。姑教之静坐,一时窥见光景,颇收近效。久之,渐有喜静厌动,流人枯槁之病。或务为玄解妙觉,动人听闻。故尔来只说‘致良知’。良知明白,随你去静处体悟也好,随你去事上磨炼也好,良知本体,原是无动无静的,此便是学问头脑。我这个话头,自滁州到今,亦较过几番,只是‘致良知’三字无病。医经折肱,方能察人病理。”(《全书》卷三)
由此观之,阳明发见“良知”,固非一朝一夕之故,而又比较折衷,以“致良知”三字,于学人为无病也。
二、良知固有论
阳明以为良知者(即良心)为人心所固有,先天所自具,人人所同有而无间于古今者也。其说与西洋直觉派伦理学者之言相出入。尝曰:“良知之在人心,无间于圣、愚,天下古今之所同也。”(《全书》卷二)又曰:“盖良知之在人心,亘万古塞宇宙而无不同。”(《全书》卷二)又举《孟子》“四端”章及《中庸》以证之曰:
夫良知者,即所谓是非之心,人皆有之,不待学而有,不待虑而得者也。人孰无是良知乎?独有不能致之耳。自圣人以至于愚人,自一人之心,以达于四海之远;自千古之前,以至于万代之后,无有不同。是“良知”也者,是所谓天下之大本也。致是良知而行,则所谓天下之达道也。天地以位,万物以育,将富贵贫贱,患难夷狄,无所入而弗自得也矣。(《全书》卷八)
又曰:
《孟子》云:“是非之心,知也。”是非之心,人皆有之,即所谓“良知”也。孰无是良知乎?但不能知之耳。(《全书》卷五)
又曰:“自己良知,原与圣人一般。”(《全书》卷二)此以见良知为人类所遍有矣。
阳明又用“天理”二字,以明良知为人类所固有。曰:“天理在人心,亘古亘今,无有终始。‘天理’即是良知。”(《全书》卷三)又曰:“天理之在人心,终有所不可泯。而良知之明,万古一日。”(《全书》卷二)夫良知、良能,既人类所同,而何以有圣、愚之分?则在致与不致耳。故曰:“良知、良能,愚夫、愚妇与圣人同。但惟圣人能致其良知,而愚夫、愚妇不能致。此圣、愚之所由分也。”(《全书》卷二)至谓“良知之明,万古一日”者,阳明既以良知人人同具,则个人之良知,即社会之良知,尽于未来之社会,无不人人有此良知,故云“万古一日”也。
阳明又谓良知为心之虚灵明觉之本体。曰:“心之虚灵明觉,即所谓本然之良知也。”(《全书》卷二)又以良知为《中庸》未发之中,引程明道《识仁篇》之“廓然大公”及“易寂然不动”之语为证曰:“良知即是未发之中,即是廓然大公,寂然不动之本体,人人之所同具者也。”(《全书》卷二)又谓良知本体,不能毫末加损;心之体用,不能超乎良知体用之外。故曰:
人不能不昏蔽于物欲,故须学以去其昏蔽。然于良知之本体,初不能有加损于毫末也。知无不良,而中寂大公未能全者,是昏蔽之未尽去,而存之未纯耳。“体”即良知之体,“用”即良知之用。宁复有超然于体用之外者乎?(《全书》卷二)
又曰:
未发之中,即良知也。无前后内外而浑然一体者也。(《全书》卷二)
又以良知为道之本原,故断然谓良知即道,以示其普遍曰:“夫良知即是道。良知之在人心,不但圣贤,虽常人亦无不如此。”(《全书》卷二)有问:“良知原是中和的,如何却有过不及?”阳明曰:“知得过不及处,就是中和。”(《全书》卷三)又以心禀受天理,是名“良知”,故谓“良知即天理”,曰:“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全书》卷二)又以《古文尚书·大禹谟》所谓道心为良知,曰:“道心者,良知之谓也。”(《全书》卷二)又由心之虚灵明觉,以推天理之昭明灵觉,曰:“良知是天理之昭明灵觉处。故良知即是天理,思是良知之发用。”(《全书》卷二)综而论之,曰心,曰未发之中,曰廓然大公,寂然不动之本体,曰道,曰天理,曰道心,无一非良知之异名而已。
又示门人以良知存于先天曰:“良知者心之本体,即前所谓恒照者也。心之本体,无起、无不起。虽妄念之发,而良知未曾不在。人不知存,则有时而或放耳。”(《全书》卷二)又以良知与植物比较,以为其天赋固有之征,曰:“良知即是天植灵根,自生生不息。但着了私累,把此根戕贼蔽塞,不得发生耳。”(《全书》卷三)又因门人问《中庸》天命性道教,而告以良知原来完完全全,曰:“道即是良知。良知原是完完全全,是的还他是,非的还他非。是非只依着他,更无有不是处。”(《全书》卷三)此皆良知本来具于先天之证也。
阳明又以良知本来明白,但去障蔽,良知自存。其言曰:“良知本是明白,实发用功便是。不肯用功,只在言语上转说转糊涂”。(《全书》卷三)然良知虽本明白,而气质有清浊,遂生贤愚之差。故曰:“良知本来自明。气质不美者,渣滓多,障蔽厚,不易开明;质美者,渣滓少,无多障蔽。”(《全书》卷二)
程伊川尝说:“有德性之知,有见闻之知。‘德性之知’,由于天赋,不待经验而得。”阳明亦谓:“德性之良知,非由于闻见。”(《全书》卷二)又分别良知与见闻之关系,以示良知之为固有曰:“良知不由见闻而有,而见闻莫非良知之用。故良知不滞于见闻,而亦不离于见闻。”(《全书》卷二)
又本《中庸》“溥博渊泉,而时出之;溥博如天,渊泉如渊”之语,以示良知不为私欲障蔽,则如天如渊。曰:“人心是天渊。心之本体,无所不该。原是一个天,只为私欲障碍,则天之本体失了。”(《全书》卷三)当时门人于中,以云与日譬良知之障蔽曰:“只是物欲遮蔽,良心在内,自不会失。如云自蔽日,日何尝失了?”(《全书》卷三)此喻深契阳明之旨。阳明又曰:“良知在人,随你如何,不能泯灭!虽盗贼亦自知不当为盗,唤他做贼,他还忸怩。”(《全书》卷三)盖惟良知存于先天,即时或有所障蔽,而本体决不泯灭。如系后天所生,安然全然不泯者。故阳明之言良知,毫不涉于后天也。
阳明又以良知虽一,而为百行之标准。以之事亲则孝,交友则信。随境所遇,无不得宜。故曰:“良知只是一个。天理自然明觉发现处,只是一个真诚恻怛,便是他本体。”(《全书》卷二)又曰:“良知只是一个,随他发现流行处,当下具足,更无去来,不须假借。然其发现流行处,却自有轻重厚薄,毫发不容增减者,所谓天然自有之中也。”(《全书》卷二)盖随良知之自然而动,自无过不及之患也。
古之言学,有生知安行者,有学知利行者,其度量大相悬绝。然生知者亦不可缺致知之功,学知者即有时或至于困,固无不依于其良知而进。
阳明尝曰:“圣人亦是学知,众人亦是生知。”问曰:“何如?”曰:“这良知人人皆有。圣人只是保全无此障蔽,兢兢业业,亹亹翼翼,自然不息,便也是学。只是生的分数多,所以谓之‘生知安行’。众人自孩提之童,莫不完具此知,只是障蔽多。然本体之知,自难泯息。虽问学克治,也只凭他。只是学的分数多,所以谓之‘学知利行’。”(《全书》卷三)
又问:“圣人生知安行是自然的,如何有甚工夫?”阳明曰:“‘知行’二字,即是工夫,但有浅深、难易之殊耳。良知原是精精明明的,如欲孝亲,生知安行的,只是依此良知,实落尽孝而已;学知利行者,只是时时省觉,务要依此良知尽孝而已。至于困知勉行者,蔽锢已深,虽要依此良知生孝,又为私欲所阻,是以不能。必须加人一己百、人十己千之功,方能依此良知以尽其孝。圣人虽是生知安行,然其心不敢自是,肯做困知勉行的工夫。困知勉行的,却要思量做生知安行的事,怎生得成?”(《全书》卷三)
良知虽人人同有,而其作用决不同,即考之群圣人亦然。此非由良知障蔽之有厚薄,抑所处之时势异宜也。吾人致知之要,惟在复其良知之所同然者而已。门人问:“良知一而已。文王作彖,周公系爻,孔子赞易,何以各自看理不同?”阳明曰:“圣人何能拘得死格?大要出于良知同,便各为说,何害?且各一园竹,只要同此枝节,便是大同。若拘定枝枝节节,都要高下大小一样,便非造化妙手矣。汝辈只要去培养良知,良知同更不妨有异处。汝辈若不肯用功,连笋也不曾抽得,何处去论枝节?”(《全书》卷三)
阳明尝咏良知示诸生曰:
个个人心有仲尼,自将闻见若遮迷。
而今指与真头面,只是良知更莫疑。
问君何事日憧憧?烦恼场中错用功。
莫道圣门无口诀,良知两字是参同。
人人自有定盘针,万化根源总在心。
却笑从前颠倒见,枝枝叶叶外头寻。
无声无臭独知时,此是乾坤万有基。
抛却自家无尽藏,沿门持钵效贫儿。
又中秋观月,有《良知诗》曰:
去年中秋阴复晴,今年中秋阴复阴。
百年好景不多遇,况乃白发相侵寻。
吾心自有光明月,千古团圆永无缺。
山河大地拥清辉,赏心何必中秋节!
泰西经验派之伦理学者,每不以“良知固有”之说为然。谓:“良知全系后天所生。如人婴儿之时,良心未具。及渐次长大,谈事物之经验,而良心(即良知)于是乎见焉。野蛮人与文明人之比较,亦复如是。”然兹说亦有不可立者。天下无无因而生之物,春艺其根,而后秋获其实,自然之理也。婴儿之良知,虽长大始可见,然其根必植于先天。猿猱虽被以冠裳,而终不能教化使知礼义者,本性所无也。故“良知固有”之说,未可非也。晚近进化论者,信人类与生物一系,以“人类既进至高等动物,则不当复存遗传之良心”。此其说自与儒家不同。儒家严人、禽之别,以为“人者,人也,与天壤而无穷”,不谓“由劣等动物进化”。则所谓良心者,自其人类固有之良心耳,不涉于他生物。惟佛教以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略近良知固有之说云。(泰西学者每称“良心”,即良知之义,故间错举之。)
三、良知标准论
阳明以良知为百行之标准,盖良知能判断善恶。人之所以能为善去恶者,皆恃良知之力。如人无良知,亦不复能识别是非善恶矣。故凡道德之判断,无论直接、间接,皆自良知而出。故阳明良知标准论,极其详密可味也。
阳明《四言教》第三句曰:“知善知恶是良知。”盖惟良知能分别善恶,吾人判断是非,不出良知之力。故良知不啻教导吾人之明师,随其指导,则不至陷于不善。阳明申之曰:“良知原是完完全全,是的还他是,非的还他非。是非只依着他,更无有不是处。这良知还是你的明师。”(《全书》卷三)
良知为百行之规范。熟于致良知之工夫,则遇万端之节目时变,诚伪可以立判而无所惑。而不然者,未有不纷纭谬戾,劳而无功者也。故阳明曰:
夫良知之于节目时变,犹规矩尺度之于方圆长短也;节目时变之不可预定,犹方圆长短之不可胜穷也。故规矩诚立,则不可欺以方圆,而天下之方圆不可胜用矣;尺度诚陈,则不可欺以长短,而天下之长短不可胜用矣;良知诚致,则不可欺以节目时变,而天下之节目时变,不可胜应矣。毫厘千里之谬,不于吾心良知一念之微而察之,亦将何所用其学乎?是不以规矩而欲定天下之方圆,不以尺度而欲尽天下之长短,吾见其乖张谬戾,日劳而无成也已。(《全书》卷二)
又曰:
若不就自己良知上真切体认,如以无星之称而权轻重,未开之镜而照妍媸。(《全书》卷二)
盖良知之于是非善恶,如权衡之于物,明镜之于形矣。
吾人妄念之生,由于良知作用之昏蔽。良知复其明,则妄念自消。良知犹去恶成善之灵药也。故曰:“人若知这良知诀窍,随他多少邪思枉念,这里一觉,都自消融。真个是灵丹一粒,点铁成金。”(《全书》卷三)又以试金石、指南针喻良知曰:“这些子看得透彻,随他千言万语,是非诚伪,到前便明。合得的便是,合不得的便非。如佛家说心印相似,真是个试金石、指南针。”(《全书》卷三)盖致良知工夫透彻,则无越于他人言行之是非矣。又曰:“良知只是个是非之心,是非只是个好恶。只好恶就尽了是非,只是非就尽了万事万变。”又曰:“‘是非’两字,是个大规矩。巧处则存乎其人。”(《全书》卷三)此以良知之是非,犹工匠之规矩。运用之妙,可以尽一切事变,亦视其技术如何耳。
人之处事,有得其宜者,有不得其宜者,由致良知工夫未精熟。果能精熟之,处事未有不当者也。然此政不易几。
陈九川尝问曰:“近来工夫,虽若稍知头脑,然难寻个稳当快乐处。”阳明曰:“尔却去心上寻个天理,此正所谓‘理障’。此间有个诀窍。”曰:“请问如何?”曰:“只是致知。”曰:“如何致?”曰:“尔那一点良知,是尔自家的准则。尔意念着处,他是便知是,非便知非,更瞒他一些不得。尔只不要欺他,实实落落,依着他做去,善便好,恶便去。他这里何等稳当快乐!此便是格物的真诀,致知的实功。若不靠着这些真机,如何去格物?我亦近来体贴出来如此分明,初犹疑只依他恐有不足。精细看来,无些小欠缺。”(《全书》卷三)
小善积而成大善,小恶积而成大恶。故吾人工夫,当时时积聚正义,使良知本体洞然,而后判断是非,乃不致误。阳明曰:“若时时刻刻,就自心上集义,则良知之体,洞然明白。自然是是非非,纤毫莫遁。”(《全书》卷二)又比良知之莹洁于明镜曰:“良知常觉常照。常觉常照,则如明镜之悬。而物之来者,自不能遁其妍媸矣。”(《全书》卷二)
良知虽人人所具,而其发为作用,则人人之度量不同。虽各依其良知判断,而一事之起,或甲以为是,乙以为非,二者必有一误。孰从而正之?此世之所以难直觉论者也。阳明则曰:
事物之来,但尽吾心之良知以应之,所谓忠恕违道不远矣。凡处得有善、有未善,及有困顿失次之患者,皆是牵于毁誉得丧,不能实致其良知耳。若能实致其良知,然后见得平日所谓善者未必是善,所谓未善者却恐正,是牵于毁誉得丧,自贼其良知者也。(《全书》卷二)
又论判断所以误之故,或问曰:“标人心所知,多有误欲作理,认贼作子处,何处乃见良知?”阳明曰:“尔以为何如?”曰:“心所安处,才是良知。”曰:“固是。但要省察,恐有非所安而安者。”(《全书》卷二)
盖良知判断之所以误,皆由于认人欲为天理也。
吾人思虑分为二种:曰良知发用之思,曰私意安排之思是也。前者从于简易明白之天理,后者从于纷纭劳扰之利欲。惟良知能分别两者之是非正邪,亦在致之而已。故阳明曰:
良知是天理之昭明灵觉处。故良知即是天理,思是良知之发用。若是良知发用之思,则所思莫非天理矣。良知发用之思,自然明白简易,良知亦自能知得;若是私意安排之思,自是纷纭劳扰,良知亦自会分别得。盖思之是非邪正,良知无有不自知者。所以认贼作子,正为致知之学不明,不知在良知上体认之耳。(《全书》卷二)
阳明又曰:“人或意见不同者,还是良知尚有纤翳潜伏。若除去此纤翳,即自无不洞然矣。”(《全书》卷二)譬如野蛮人判断善恶之意见,往往与文明人相反。非其良知之指南针不足,亦由野蛮人致良知之工夫未熟,有所蔽翳。故道德上文、野之异,全关乎良知作用之明暗强弱而已。
夫事变纷糅,是非邪正,至淆然不易理矣,惟致良知足以胜之。盖非是非邪正难于识别之足忧,而既经识别之后,不能断然舍邪取正之足忧也。故阳明曰:
欲正其心在诚意。工夫到诚意,始有着落处。然诚意之本,又在于致知也,所谓人虽不知,而己所独知者,此正是吾心良知处。然知得善,却不依这个良知便做去;知得不善,却不依这个良知便不去做,则这个良知便遮蔽了,是不能致知也。吾心良知既不能扩充到底,则善虽知好,不能着实好了;恶虽知恶,不能着实恶了。如何得意诚?故致知者,意诚之本也。(《全书》卷三)
然则知善而不能行,便是未能致良知矣。
良知若不昏昧,则其体本来宁静,判断作用,不见纷扰,其辨善恶,如明镜之照妍媸矣。故曰:“良知只是一个良知。而善恶自辨,更有何善、何恶可思?良知之体,本自宁静。”(《全书》卷二)或问:“良知原是中和的,如何却有过不及?”曰:“知得过不及处,便是中和。”(《全书》卷三)又曰:“今必曰‘穷天下之理,而不知反求诸其心’,则凡所谓善恶之机,真妄之辨者,舍吾心之良知,亦将何所致其体察乎?”(《全书》卷二)盖吾人所以辨知善恶真妄,惟恃良知。若外良知而求行为之标准,是缘木而求鱼也。
一友自叹:“私意萌时,分明自心知得,只是不能使他即去。”先生曰:“你萌时这一知处,便是你的命根。当下即去消磨,便是立命工夫。”(《全书》卷三)
盖私念之萌,良知之力,未有不能胜之者,此古人之所难也。
阳明又曰:“君子之酬酢万变,当行则行,当止则止;当生则生,当死则死。斟酌调停,无非是致其良知以求自慊而已。”(《全书》卷二)大抵人之行为,合于良知则自觉其乐,不合于良知则否。故君子行止死生,一受命于良知,所以常得其乐也。
阳明又以良知为宇宙之本体曰:
良知是造化的精灵。生天、生地,成鬼、成帝,皆从此出,真是与物无对。人若复得他完完全全,无少亏欠,自不觉手舞足蹈,不知天地间更有何乐可代。(《全书》卷三)
又曰:
人的良知,就是草木瓦石的良知。若草木瓦石无人的良知,不可以为草木瓦石矣!岂惟草木瓦石为然?天地无人的良知,亦不可以为天地矣。(《全书》卷三)
又曰:
良知即是易,其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惟变所适。此知如何捉摸得?见得透时,便是圣人。(《全书》卷三)
又惜阴说曰:
天道之运,无一息之或停。吾心良知之运,亦无一息之或停。良知即天道,谓之一则犹二之矣。(《全书》卷七)
阳明之意,以良知之存在,与宇宙为终始。即伦常之粲然不乱者,亦莫不依此天理而叙之。故“良知为宇宙之根本”原理,又为哲学伦理之根柢,为自然之大法,又同时为道德律。古今圣哲之伦理书,莫非宇宙间良知之注脚也。
阳明《答人问良知诗》曰:
良知即是独知时,此知之外更无知。
谁人不有良知在?知得良知却是谁?
知得良知却是谁,自家痛痒自家知。
若将痛痒从人问,痛痒何须更问为!
又《别诸生诗》曰:
绵绵圣学已千年,两字良知是口传。
欲识浑沦无斧凿,须从规矩出方圆。
不离日用常行内,直造先天未画前。
握手临岐更何语?殷勤莫愧别离筵。
又《示诸生》曰:
尔身各各有天真,不用求人更问人。
但致良知成德业,谩从故纸费精神。
乾坤是易原非画,心性何形得有尘?
莫道先生学禅语,此言端的为君陈。
总之人心所受天理,则名良知,亦曰良心,曰道心,曰本心,曰心之本体,曰理之静,曰道,曰未发之中,曰寂然不动,曰廓然大公,为吾人一切行为之标准。故又曰试金石,曰指南针,又为善恶、是非、邪正、诚伪判别之权衡。一切之善,皆自良知出。唯致良知,乃能达于至善。舍良知而行,未有不迷罔妄作者也!古来圣贤,由此良知以成圣贤。其立教垂训,亦不过明此良知而已。即古今历史所载善恶、正邪之迹,何莫非良知判断之记录哉?行而不以良知为标准,犹不呼吸空气而求生活,末由也已。
四、致良知程度论
良知虽百行标准,然为邪欲障蔽,而不能致其知,则判断不能无误。于是良知之等,圣、愚有所不同,惟在时时去暗就明,以复其本体,即至愚之人,亦有几分善恶之知识。此为良知之仅存者,而可由是推之以至于善者也。故曰:
圣人之知,如青天之日;贤人,如浮云天日;愚人,如阴霾天日。虽有昏明不同,其能辨黑白则一。虽昏黑夜里,亦影影见得黑白,就是日之余光未尽处。困学工夫,亦惟从这点明处精察去耳。(《全书》卷三)
吾人先天所具良知之本体,原与圣人无异。故吾人良知,直可名之曰圣,以本体相同也。而其作用,则有圣、愚、贤、不肖之差,惟圣人为具备良知耳。然则学为圣人,舍致良知以外何由乎?故曰:
心之良知是谓圣。圣人之学,唯是致此良知而已。自然而致之者,圣人也;勉然而致之者,贤人也;自蔽自昧而不肯致之者,愚、不肖者也。愚、不肖者,虽其蔽昧之极,良知又未尝不存也。苟能致之,即与圣人无异矣。此良知所以为圣、愚之同具,而人皆可以为尧、舜者以此也。是故致知之外无学矣。(《全书》卷八)
至于各人致良知工夫,有难易之差者,由邪欲锢蔽之有厚薄。然虽邪欲锢蔽之极,而良知之灵明犹不全泯。但使改其愚恶之心,则立复其光曜不难也。故曰:
“良知原是精精明明的。如欲孝亲,生知安行的,只是依此良知实落尽孝而已;学知利行者,只是时时省觉,务要依此良知尽孝而已。至于困知勉行者,蔽锢已深,要依此良知去孝,又为私欲所阻,是以不能。必须加人一己百、人十己千之功,方能依此良知以尽其孝。”(《全书》卷三)又曰:“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无不知敬其兄。只是这个灵能,不为私欲遮隔,充拓得尽,便完全是他本体,与天地合德。自圣人以下,不能无蔽,故须格物以致其知。”(《全书》卷一)盖加以格物之功,则良知自明,是去蔽合德之道也。
良知虽固有之,然知愈致则愈明。故曰:“天理在人心,亘古亘今,无有终始。天理即是良知,千思万虑,只是要致良知,良知愈思愈精明。若不精思,漫然随事应去,良知便粗了。”(《全书》卷三)盖良知既粗,以此判断事物,或至颠倒善恶也。
致良知之工夫,愈勉愈进,日异而月不同。崇一曰:“先生致知之旨,发尽精蕴,看来这里再去不得。”阳明曰:“何言之易也?再用功半年看如何?又用功一年看如何?工夫愈久,愈觉不同,此难口说。”(《全书》卷三)盖其间消息,全存于心悟,而非言语所可形容也。
致良知工夫,虽日进不已,亦当循序。故曰:“我辈致知,只是各随分限所及。今日良知见在如此,只随今日所知扩充到底;明日良知亦有开悟,便从明日所知扩充到底。如此方是精一工夫。”(《全书》卷三)盖致知之境,须渐悟渐扩,不可间断,亦不可躐等也。
又曰:“若良知之发,更无私意障碍,即所谓充其恻隐之心而仁不可胜用矣。然在常人不能无私意障碍,所以须用致知格物之功,胜私复理。即心之良知更无障碍,得以充塞流行,便是致其知。知致则意诚。”(《全书》卷一)此见常人当用力以去良知之障碍而复其本体也。
由良知本体而论,则圣人不为有余,而童子不为不足。故格物致知之功,人人可勉而至。凡一言一行,皆格物致知之机也。门人有言邵端峰论童子不能格物,只教以洒扫应对之说。阳明曰:“洒扫、应对,就是一件物。童子良知只到此便教去洒扫、应对,就是致他这一点良知了。又如童子知畏先生、长者,此亦是他良知处。故虽嬉戏中见了先生、长者,便去作揖恭敬,是他能格物以致敬师长之良知了。童子自有童子的格物致知。”又曰:“我这里言格物,自童子以至圣人,皆是此等工夫。但圣人格物,便更熟得些子,不须费力。如此格物,虽卖柴人亦做得。虽公卿、大夫,以至天子,皆是如此做。”(《全书》卷三)
阳明“致良知”说,多就一事一物上言。则或疑于但致一节之良知,而非全体之良知。
黄以方问:“先生格致之说,随时格物以致其知。则知是一节之知,非全体之知也,何以到得溥博如天渊泉如渊地位?”阳明曰:“人心是天渊。心之本体,无所不该,原是一个天,只为私欲障碍,则天之本体失了;心之理无穷尽,原是一个渊,只为私欲窒塞,则渊之本体失了。如今念念致良知,将此障碍窒塞,一齐去尽,则本体已复,便是天渊了。”乃指天以示之曰:“比如面前天是昭昭之天,四外天也是昭昭之天,只为许多房子墙壁遮蔽,便不见天之全体。若撤去房子墙壁,总是一个天矣。不可道眼前天是昭昭之天,外面又不是昭昭之天也。于此便见一节之知,即全体之知;全体之知,即一节之知。总是一个本体。”(《全书》卷三)
由以上所述者论之,则阳明以为:“虽圣人不无致知工夫。虽至愚之人,而良知之本体不失,故使至愚者,能致知以向善,亦可进于贤。不过其工夫较烦难,须自勉强耳。惟圣人之致知,用力极少,谓之生知安行。然自道德之方面观之,则人类之等差,无不视其致良知之程度何如也!”
五、致良知工夫论
阳明说:“致良知之工夫极详密。今约言之,则有动、静二种:静之工夫,不外读书慎独静坐等;动之工夫,则在事实磨炼,辅以社会之经验。动、静二者,皆致良知之要也。”
致良知工夫包括:
(一)静之工夫——静坐澄心(读书慎独)
(二)动之工夫——事实磨炼(实地经验)
动静二者之工夫,虽当兼行并进,然亦有辨。当闲暇无事,宜加意于静之工夫,以免精神外驰。至于应接事物,非有动之工夫,无以征其素养。故二者相须而不可离。其名则“致良知”,其事则“去人欲存天理”。今次而论之。
阳明龙场大悟以后,三十九岁时,赴庐陵县知县任,途次喜见门人俱能有所卓立。尝曰:
谪居两年,无可与语者。归途乃幸得诸友。悔昔在贵阳举知行合一之教,纷纷异同,罔知所入。兹来乃与诸生静坐僧寺,使自悟性体,顾恍恍若有可即者。
既又途中寄书曰:
前在寺中,所云静坐事,非欲坐禅入定也。盖因吾辈平日为事物纷孥,未知为己,欲以此补小学收放心一般工夫耳。(《年谱》卷一)
观此则阳明所以用静之工夫之意,即所谓静坐者,盖将以收放心,而非学禅定也。
阳明居滁以后,以静坐教人。则又以矫学者之病,旋复悟其流弊。一友静坐有见,驰问。阳明答曰:
吾昔居滁时,见诸生多悟知解。口耳异同,无益于得。姑教之静坐,一时窥见光景,颇收近效。久之渐有喜静厌动,流人枯槁之病。或务为玄解妙觉,动人听闻。故迩来只说致良知。良知明白,随你去静处体悟也好,随你去事上磨炼也好。良知本体,原是无动无静的,此便是学问头脑。(《全书》卷三)
又《年谱》曰:
阳明四十二时,客有道自滁游学之士,多放言高论,亦有渐背师教者。
阳明曰:
吾年来欲惩末俗之卑污,引接学者,多就高明一路,以救时弊。今见学者渐有流入空虚,为脱落新奇之论,吾已悔之矣。故南畿论学,只教学者存天理、去人欲,为省察克治实功。
然则阳明教人静坐,不过就一时之方便,引之于高明,及见其弊,则更使之向去人欲存天理之实功。所谓省察克治,通于动静,亦即重在事上磨炼者也。
阳明有时以静之工夫,易流于放溺,不如事上磨炼,故曰:“人须在事上磨炼做工夫。若只好静,过事便乱,终无长进。那静时工夫亦差似收敛,而实放溺也。”(《全书》卷三)
阳明初时教人静坐,本与禅学有别。孟源问:“静坐中思虑纷杂,不能强禁绝。”阳明曰:“纷杂思虑,亦强禁绝不得,只就思虑萌动处省察克治。到天理精密后,有个物各付物的意思,自然精专,无纷杂之念。《大学》所谓‘知止而后有定’也。”(《年谱》)盖静坐必禁绝思虑,如枯木槁灰,便是禅学矣。
如上所述,阳明以动、静二种工夫,教导后进。而阳明平生进德修业之要,亦自不出乎此。盖中年以前,求禅谒道,习静于阳明洞。以至龙场大悟,一洗荣辱富贵之念,皆是静之工夫。至于中年以后,征讨乱贼,事功卓然,则又多从事于动之工夫也。
若以动静二者相较,则静之工夫尤易行。阳明以读书亦静之工夫之一。
问:“读书以调摄此心,不可缺的。但读之之时,一种科目意思,牵引而来,不知何以免此?”阳明曰:“只要良知真切,虽做举业,不为心累,总有累亦易觉,克之而已。且如读书时,良知知得强记之心不是?即克去之。有欲速之心不是?即克去之。有夸多斗靡之心不是?即克去之。如此亦是终日与圣贤印对,是个纯乎天理之心。任他读书,亦只是调摄此心而已。何累之有?”(《全书》卷三)
所谓“读书调摄此心”及“与圣贤印对”,即是古人欲存天理之工夫也。
阳明又以时习之要为谨独。其《与黄勉之书》曰:“时习之要,只是谨独。谨独即是致良知。”(《全书》卷五)又曰:“能戒慎恐惧者,是良知也。”(《全书》卷二)盖儒家修身,最重慎独。《大学》《中庸》,皆申此旨。能于不睹不闻之地,而戒慎恐惧,即能致良知矣。
静之工夫纯熟之后,则接于事物,不须防检,而真性自全。故曰:“不睹不闻,是良知本体;戒慎恐惧,是致良知工夫。学者时时刻刻,常睹其所不睹,常闻其所不闻,工夫方有个实落处。久久成熟后,则不须着力,不待防检,而真性自不息矣。岂以在外者之闻见为累哉?”(《全书》卷三)此言静之工夫,与动之工夫相为表里也。
然静之工夫,虽为修养所不可缺,终属于消极方面,不如动之工夫之有实效。故阳明平日教人静坐,多出于矫其卑污驳杂之弊。若无动之工夫,则不能精到周密。故学者尤要加意于日用闻见之间,乃是致良知之达道耳。故曰:“大抵学问工夫,只要主意头脑是当。若主意头脑专以致良知为事,则凡多闻、多见,莫非致良知之功。盖日用之间,见闻酬酢,亦无良知可致矣。”(《全书》卷二)
动之工夫,虽有实效,而行之极难。盖事物之足相诱惑者,杂出于前。此际工夫,尤要着力也。譬如声色货利,世人之所共欲,亦不可谓其在良知之外。惟良知精明,始不为所蔽耳。学者问曰:“声色货利,恐良知亦不能无。”阳明曰:“固然。但初学用功,却须扫除荡涤,勿使留积。则适然来遇,始不为累,自然顺而应之。良知只在声色货利上用工。能致得良知,精精明明,毫发无蔽,则声色货利之交,无非天则流行矣。”(《全书》卷三)
然则阳明动之工夫,在致知格物,使吾良知精明,是根本为学之法也。故又曰:“吾教人致良知,在格物上用功,却是根本的学问。日长进一日,愈久愈觉精明。”(《全书》卷三)
以上于阳明所言动、静二者之工夫,既略述之矣。然工夫之至,则动、静一贯,良知精明之体常存。尝曰:“良知在夜气发的,方是本体,以其无物欲之杂也。学者要使事物纷扰之时,常如夜气一般,就是通乎昼夜之道而知。”(《全书》卷三)又九川问:“近年因厌泛滥之学,每要静坐求屏息念虑,非惟不能,愈觉扰扰如何?”先生曰:“念如何可息?只是要正。”(《全书》卷三)盖阳明所谓静,非主于枯寂,惟在思虑中见其正耳,是动静一贯之工夫也。
静之工夫,邻于独善。初学为之,虽暂得宁静,及遇事物纷扰,或不能堪。故工夫非通于动静,不足多也。有问:“静时亦觉意思好,才遇事便不同。如何?”阳明曰:“是徒知善静,而不用克己工夫也。人须在事上磨,方立得住,方能静亦定、动亦定。”(《全书》卷一)然则致良知之功,必要有兼融动、静之妙矣。
盖动之工夫,视静为尤亟。吾人一举一动,以至应、接、闻、见之际,无非致良知之机会。虽声色货利,可以陷溺人,而良知之精明,即在此可见。不遇错节盘根,无以别利器。学者欲致良知,能不于动之工夫加勉乎?
六、良知与行为之关系
阳明尝谓:“心之体即良知之体,心之用即良知之用。”故良知与行为之关系,亦当自心之作用上析之。《中庸》尝以知、仁、勇为天下之达德,是三者,心之作用所生者也。
心之三作用包括:
(一)知——知
(二)情——仁
(三)意——勇
上述三者为儒教之三达德。
近世良心固有论者,或以良心为知之作用,或以为情之作用,或以为意之作用,其说各蔽于一端。今阳明以良知之体用,即心之体用,不能超然体用之外,则心之三作用,固同时即良知之三作用也。请以阳明之说证之。
一曰意。阳明曰:“心之虚灵明觉,即所谓本然之良知也。其虚灵明觉之良知,应感而动者谓之‘意’。”(《全书》卷二)是良知之应感而动者,即意之分子也。又曰:“能戒慎恐惧者,是良知也。”(《全书》卷二)良知能戒慎恐惧,有使人不为恶之作用。盖于已行之后,而戒其将来,有命令之意,然亦可以戒之于行为未著之前。如曰:“人若知这良知诀窍,随他多少邪思枉念,这里一觉,都自消融。”(《全书》卷三)良知之精明,能遏止邪思枉念,即行为之前意之分子之命令作用矣。
二曰情。阳明谓:“良知只是一个天理。自然明觉发现处,只是一个真诚恻怛,便是他本体。”(《全书》卷二)“真诚恻怛”,即行为前情之分子之发现者。又曰:“人于寻常好恶,或亦有不真切处。惟是好好色、恶恶臭,则皆是发于真心,自求快足,无纤假者。”(《全书》卷五)此良知能示好恶,是行为前后情之分子之作用,即美恶及快与不快之感也。又曰:“虽小人之为不善,既已无所不至,然其见君子,则必厌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全书》卷二十六)小人见君子而有悔恨惭愧之情,此即行为后情之分子之感动也。又曰:“所恶于上是良知,毋以使下,即是致知。”(《全书》卷三)此即情之分子之感触,亦所以对于上下之人者也。又曰:“见孺子之人井,必有恻隐之理。”(《全书》卷三)此良知所发怜悯之情,即行为前情之分子之感触也。又曰:“若良知之发更无私意障碍,即所谓充其恻隐之心,而仁不可胜用矣。”(《全书》卷一)此亦示行为前情之分子感触之作用也。
三曰知。阳明曰:“良知常觉常照。”(《全书》卷二)又曰:“知善知恶是良知。”(《全书》卷三)又曰:“若时时刻刻就自心上集义,则良知之体,洞然明白。自然是是非非,毫纤莫遁。”(《全书》卷二)此皆良知中知之分子行为前之作用。盖良知精白,则于判断是非无误。然此作用,又能于行为之后,为之评其得失。故曰:“凡所谓善恶之机,真妄之辨者,舍吾心之良知,亦将何所致其体察乎?”(《全书》卷二)又曰:“孟子曰:‘是非之心知也。’‘是非之心’,人皆有之,即所谓良知也。”(《全书》卷五)又曰:“这些子看得透彻。(‘子’指良知)随他千言万语,是非诚伪,到前便明。合得的便是,合不得的便非。”(《全书》卷三)以上并论行为后知之作用矣。又综论之曰:“尝试于喜怒忧惧之感发也。虽动气之极,而吾心良知一觉,即罔然消阻。或遏于初,或制于中,或悔于后。”(《全书》卷二)
今据阳明之说,下良知之定义曰:“良知之体,即心之昭明灵觉是也。良知之用,即昭明灵觉之心,即知情意之三作用,对于行为而发现者也。”
良知各分子与行为之关系如下:
阳明学说相互之关系
“心即理”说,“知行合一”说,“致良知”说,为阳明学之三纲领。“心即理”说,承之象山。其倡自何岁,莫可详考。大抵持此说最早,其余可以《年谱》证之如下:
正德三年,阳明三十七岁,始悟“格物致知”。
正德四年,阳明三十八岁,始论“知行合一”。
正德十六年,阳明五十岁,始揭“致良知”之教。
阳明所以立言垂训,虽与年岁并进,有繁简之不同。然大抵因被教者之材器,与处时之异,而后乃倡一适宜之说焉。如其论致良知动静之工夫曰:“良知本体,原是无动无静的,此便是学问头脑。我这个话头,自滁州到今,亦较过几番,只是‘致良知’三字无病。医经折肱,方能察人病理。”(《全书》卷三)盖阳明教人方法屡变,最后乃揭出“致良知”,以为不可易之法,亦是由经验而得也。
阳明自初年至晚年教人之方法,虽不无小变,然其说莫不相关。非前日倡一说,而后日弃之,又别倡一说也。即所标之三纲领,不并出于一时,其理皆首尾贯属,以发扬心学之奥,惟应于时机。直至晚年,而王学一家之体系始完耳。阳明在龙场“悟格物致知”,实立一生学术之本。至其所悟如何,殊无详证。要之必待悟得“致良知”“心即理”“知行合一”三者之后,阳明于格物致知之解释,乃益臻融彻矣。
欲致良知,不可无“格物”之功;欲格事事物物之理,不可不知“心即理”之说。阳明尝论“致知”“格物”与“致良知”及“心即理”之关系曰:“若鄙人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是合心与理而为一者也。”(《全书》卷二)
然非言“知行合一”,又无以见“心即理”之功。故欲“致良知”,不可缺“心即理”与“知行合一”之二者。阳明尝曰:“外心以求理,此知行之所以二也;求理于吾心,此圣门知行合一之教。”(《全书》卷二)盖由“心即理”而言,则吾人行事之际,将判断善恶,以立正当之标准,必有恃于良知;欲良知之示此标准,不可无致良知之功;即致良知而不行,又无以见“心即理”之效。此可证三纲领之相须而不可离也。
阳明又曰:
知不行之不可以为学,则知不行之不可以为穷理矣;知不行之不可以为穷理,则知知行之合一并进而不可以分为两节事矣。夫万事万物之理,不外于吾心,而必曰穷天下之理。是殆以吾心之良知为未足,而必外求于天下之广,以裨补增益之,是犹析心与理为二也。夫学问、思辨、笃行之功,虽其困勉至于人一己百,而扩充之极,至于尽性知天,亦不过致吾心之良知而已。良知之外,岂复有加于毫末乎?今必曰穷天下之理,而不知反求诸其心,则凡所谓善恶之机,真妄之辨者,舍吾心之良知,亦将何所致其体察乎?(《全书》卷二)
此言三纲领之关系,至深切著明矣。
天理人欲论
阳明之学,虽有“心即理”“知行合一”“致良知”等之三纲领,而皆以为去人欲、存天理之用。故“去人欲、存天理”六字,是阳明学之主旨也。冯柯《求是编》曰:“阳明之学,只在‘致良知’,只在‘去人欲、存天理’。千言万语,皆是此意。然则欲明阳明之学,不可不先究天理、人欲之意义。”(案:“天理人欲”之语,宋以前学者罕用之。)程明道尝曰:“吾学虽有所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二程全书》卷三十九)明道又曰:“人心莫不有知。惟蔽于人欲,则亡天理也。”(《全书》卷十二)惟陆象山独以“天理人欲”之语出自老氏,深不取之,与阳明异。其说曰:“‘天理人欲’之言,亦不是至论。若天是理,人是欲,则天人不同矣。此其原盖出于老氏。《乐记》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物至知之,而后好恶形焉。不能反躬,天理灭矣。’‘天理人欲’之言,盖出于此。《乐记》之言,亦根于老氏。”(《象山语录》)象山谓《乐记》语亦出老氏,此姑不具论。要自宋以后,则学者沿为常语,阳明亦然矣。
与“天理人欲”异语同义者,则《尚书·大禹谟》有“人心惟危,道心惟微”之语。《大禹谟》是拟古文,已有定论。其余惟《苟子·解蔽》篇有“人心之危”“道心之微”二语,引《道经》,然《道经》未详何书。自宋明儒者,无不以“人心”“道心”为重要术语,殆无间于程、朱、陆、王。今举阳明论人心、道心之关系于此曰:“心一也。未杂于人,谓之道心;杂以人伪,谓之人心。人心之得其正者即道心,道心之失其正者即人心。初非有二心也。”(《全书》卷一)又曰:“程子谓‘人心即人欲,道心即天理’,若分析而意实得之。”(《全书》卷一)是“人心”“道心”,即人欲、天理也。
阳明又因程子之意,以论天理、人欲之关系曰:“天理、人欲不并立,安有天理为主,人欲又从而听命者?”(《全书》卷一)盖“人欲”“天理”,即人心、道心。人心、道心,初非有二,不过一心之发动有二方面而已。此谓天理、人欲不并立者,亦以天理存则人欲灭,人欲胜则天理不可得见,皆一心之作用也。
又论天理与良知之关系曰:“天理之在人心,终有所不可泯。而良知之明,万古一日。”(《全书》卷二)是以天所赋与人心之理,即良知也。故又曰:“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全书》卷二)又于论格物穷理,以“天理即是明德”。(《全书》卷一)盖阳明以明德为良知,故又以之为天理也。
至于阳明“去人欲、存天理”之说,则以为圣人述《六经》,亦本此意。故曰:“圣人述《六经》,只是要正人心,只是要存天理、去人欲”。(《全书》卷一)又与门人论立志曰:“只念念要存天理,即是立志。能不忘乎此,久则自然心中凝聚,犹道家所谓结圣胎也。”(《全书》卷一)又以此为作圣之功,其示弱弟立志说曰:“圣人之所以为圣人,惟以其心之纯乎天理而无人欲。则我之欲为圣人,亦惟在于此心之纯乎天理而无人欲耳!”(《全书》卷十七)又《答陆原静书》曰:“必欲此心之纯乎天理,而无一毫人欲之私,则作圣之功也。”(《全书》卷二)又比圣于金曰:“圣人之所以为圣,只是其心纯乎天理而无人欲之杂,犹精金之所以为精,但以其成色足而无铜铅之杂也。”(《全书》卷一)又论此为为学之要曰:“学是学去人欲、存天理。从事于去人欲、存天理,则自正诸先觉。考诸古训,自下许多问辨、思索、存省、克治工夫,然不过欲去此心之人欲,存吾心之天理耳。”(《全书》卷一)又以天理论圣贤曰:“圣贤非无功业气节。但其循着这天理,则便是道,不可以事功气节名矣。”(《全书》卷三)又就事上磨炼以论天理曰:“昏暗之士,果能随事随物精察此心之天理,以致其本然之良知,则虽愚必明,虽柔必强。”(《全书》卷二)又由消极以示精察天理之必要曰:“任情恣意之害,亦以不能精察天理于此心之良知而已。”(《全书》卷二)又以天理人欲,随吾人修养而递次消长曰:“吾辈今日用功,只是要为善之心真切。此心真切,见善即迁,有过即改,方是真切工夫。如此人欲日消,天理日明。”(《全书》卷一)又曰:“吾辈用功,只求日减不求日增。减得一分人欲,便复得一分天理。”(《全书》卷一)冯柯《求是编》以此语未免有失。盖天理犹元气也,人欲犹邪气也,人惟耗损其元气,则邪气入之而为疾矣。治疾者不攻其邪气,则元气固无可复之理。然使邪气既退之后,而所以调摄将养者,不加之意,则其元气亦必不能充满而积实也。虽然,冯氏之言,未为得实。阳明所云治疾者,为无疾之人而言,故但由消极之治察以减人欲,同时即得由积极之涵养以复天理。其消息转移之间,原为一贯之工夫。冯氏之见,则二之矣。
阳明又尝论去人欲、存天理之工夫曰:“人若真实切己,用功不已,则于此心天理之精微,日见一日,私欲之细微,亦日见一日。”(《全书》卷一)又言去人欲工夫之难曰:“天理、人欲其精微,必时时用力省察、克治,方日渐有见。如今一说话之间,虽口讲天理,不知心倏忽之间,已有多少私欲。”(《全书》卷一)又与门人论主一无适曰:“主一是专主一个天理。”(《全书》卷一)
阳明讲学,以简易直截、融通合一为主,故所论恒在大体之同然。而琐屑细故,则非所亟。如以天理为良知,为明德,为道心,而未尝详说其名义异同所以然之故。即如“天理”一语,自古习用。阳明亦未叙其字义之沿革,易使学者望文生疑。今当略一考之。
与“天理”相反者,“人欲”是也。何谓天?何谓理?世人多习而不察。此事诚不易明。阳明书中,言天及天理尤众。兹姑即阳明之言,而推寻天之意义。自来言天者,其义有二:一就其有象者而言;一就其无象者而言。有象者指其形体,如《说文》曰:“天,颠也,至高无上,从一大。”此言天之形象,最高、最大,谓之“至高无上”,是为人类最初对于有象之天之观念。以次复生五种象:第一,其象灿然光明;第二,其体悠然邈远,不知其极;第三,其体广大,巍巍荡荡然;第四,其体最高,覆人类万物;第五,其体有奇异幻怪之象。以上五种,学者恒取其义以喻天,见于古书者众矣。若夫无象之天,亦分二种:有有灵者,有无灵者。“有灵”为主宰之天,其原有二:第一,天变地异;第二,生生之妙用。是宗教观念所由出。人仰其灵,则礼而祀之,尊之曰上天,曰上帝,曰神,此无象而有灵者也。无象而无灵之天,亦有二种:曰命,曰理。二者相因而起,先是命之为义,亦原于主宰之天。以人生吉凶、祸福、夭寿、贫富,皆天所定。然有信天之主宰万物,而不信运命者,墨子、荀子是也。于是渐有“天理”之说,宋明之儒者尤好言之。盖以理之意义附于天,则天之名自宗教性质而转为哲学性质矣;盖统自然之法则,人间之原理焉。故大别之:有象之天一,无象之天二;有灵之天一,无灵之天二。有象之天,形体天也;有灵之天,主宰天也;无灵之天,定命天也,理法天也。形体之天,无论矣。主宰之天,宗教家言之;理法之天,哲学家言之。至于定命之天,则属宗教、哲学者,时兼言之也。
如今阳明所谓“天理”,即前理法之天,是天之理也,是充满宇宙间万物所以生成之理也。先于阳明,善说此理者,莫如陆象山。象山《与朱济道书》曰:“此理在宇宙间,未尝有隐遁。天地之所以为天地者,顺此理而无私焉耳!人与天、地并而为三极,安得自私而不顺理哉?”(《象山集》卷十一)又《与吴子嗣书》曰:“此理充塞宇宙,天地鬼神且不能违异,况于人乎?”(《象山集》卷十一)又曰:“宇宙之间,典常之昭然,伦类之灿然,果何适而无其理也?”(《象山集》卷三十二)此专就理之充塞宇宙者言之也。然此理如何而进存于人心耶?象山以为是天之所赋,以为百行之标准者也。故《与曾宅之书》曰:“此理本天所以与我,非由外铄。明得此理,即是主宰。真能为主,则外物不能移,邪说不能惑。”(《象山集》卷一)盖理在吾心,自先天而有,故能为主宰,以扞物欲。象山十四五岁时,觉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遂倡“心即理”说,亦此意也。阳明慕象山之学,以“致良知”为本。其所谓“天理”,即天所赋于人心之理,即宇宙之无上大法,即《易》所谓一阴一阳之道,即人心所受之良知。道心也,明德也,皆是物也。人欲为良知、道心、明德之障碍,故卒断然以去人欲、存天理为为学之要。此其所由来者矣。
四句教
四句教为阳明学之要诀。王龙溪《天泉证道纪》曰:“阳明夫子之学,以良知为宗。然与门人论学,提四句为教法。”(《王龙溪全集》卷一)四句教最为王学中所重。前二句意义深远,后人或致诽议,即忠于王学。如刘念台,亦疑四句教为王龙溪创说。今关于四句教议论之可证者,惟钱德洪所编之《传习录》下卷、《王阳明年谱·嘉靖丁亥纪事》(并见《全书》)及《王龙溪集·天泉证道纪》而已。而三书所载,语有小异,义则并同。兹撮其要者于下,可以观焉。
《年谱》曰:
嘉靖六年,阳明五十六岁,在越。五月,兼都察院左都御史,命征思、田二州。六月,疏辞不允。九月发越中,将上途,与钱绪山(即德洪)、王龙溪论学。
汝中即龙溪举先生四句教曰:
无善无恶是心之体,有善有恶是意之动。
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
四句教又曰“四句诀”,《传习录》与《龙溪集》全揭四句,《年谱》仅揭后二句。绪山以此四句,为阳明教人定本;龙溪则以非究竟之教言,盖方便法也。其说亦不同,今列诸说于下。
《传习录》曰:
汝中(王畿)曰:“此恐未是究竟话头。若说心体无善无恶,‘意’亦无善无恶的意,‘知’亦无善无恶的知,‘物’是无善无恶的物矣。若说意有善恶,毕竟心体还有善恶在。”德洪曰:“心体是天命之性,原是无善无恶的。但人有习心,意念上见有善恶在。格致诚正修,此正是复那性体工夫。若原无善恶,工夫亦不须说矣。(《全书》卷三十四)
《年谱》曰:
畿曰:“心体既是无善无恶,意亦是无善无恶,知亦是无善无恶,物亦是无善无恶。若说意有善有恶,毕竟心亦未是无善无恶。”德洪曰:“心体原来无善无恶。今习染既久,觉心体上见有善有恶。为善去恶,正是复那本体工夫。若见得本体如此,只说无工夫可用,恐只是见耳。”(《全书》卷三十四)
《王龙溪全集》曰:
夫子(阳明)立教随时,谓之权法,未可执定。体用显微,只是一机;心意知物,只是一事。若悟得心是无善无恶之心,意即是无善无恶之意,知即是无善无恶之知,物即是无善无恶之物。盖无心之心则藏密,无意之意则应圆,无知之知则体寂,无物之物则用神。天命之性,粹然至善,神感神应,其机自不容已。无善可应,恶固本无,善亦不可得而有也。是谓“无善无恶”。若有善有恶,则意动于物,非自然之流行,著于有矣。自然流行者,动而无动;著于有者,动而动也。意是心之所发。若是有善有恶之意,则知与物一齐皆有,心亦不可谓之无矣。绪山子谓:“若是是坏师门教法,非善学也。”先生(龙溪)谓:“学须自证自悟,不从人脚根转。”若执着师门权法,以为定本,未免滞于言诠,亦非善学也。(《龙溪集》卷一)
德洪、汝中二子,皆王门高弟,流播王学,其功甚伟。然二子资性不同,其所悟入,亦各因其性之所近。德洪之说,确实分明;汝中之说,高远玄妙,非静思熟考,难索解人。当二子辩论之后,汝中谓德洪曰:“明日先生将启两广之行,晚可同进请问。”是日夜分,客始散,阳明将入内。闻德洪、汝中候立庭下,阳明复出,移席天泉桥上。于是德洪、汝中举辩论之词请正。阳明喜曰:“我将行,正要汝等来讲破此意。”然阳明为之剖判之语,《传习录》《年谱》《龙溪集》所记各有不同,今比列三书所载阳明语于下。
《传习录》曰:
二君之见,正好相资为用,不可各执一边。我这里接人,原有此二种。利根之人,直从本源上悟入。人心本体,原是明莹无滞的,原是个未发之中。利根之人,一悟本体,即是工夫,人己、内外一齐俱透了。其次不免有习心在,本体受蔽,故且教在意念上实落为善去恶。工夫熟后,渣滓去得尽时,本体亦明尽了。汝中之见,是我这里接利根人的;德洪之见,是我这里为其次立法的。二君相取为用,则中人上下,皆可引入于道。若执一边,眼前便有失人,便于道体各有未尽。(《全书》卷三)
《年谱》曰:
二君之见,正好相取,不可相病。汝中须用德洪工夫,德洪须透汝中本体。二君相取为益,吾学更无遗念矣。德洪请问,先生曰:“有只是你曰有。良知、本体,原来无有。本体只是太虚。太虚之中,日月、星辰、风雨、露雷、阴霾、曀气,何物不有?而又何一物得为太虚之障?人心本体,亦复如是。太虚无形,一过而化,而何费纤毫气力?
德洪工夫须要如此,便是合得本体工夫。”畿请问,先生曰:“汝中见得此意,只好默默自修,不可执以接人。上根之人,世亦难遇。一悟本体,即是工夫。物我内外,一齐尽透。此颜子、明道不敢承当,岂可轻易望人?”(《全书》卷三十四)
《龙溪集》曰:
夫子(阳明)曰:“正要二子有此一问,吾教法原有此两种。‘四无’之说,为上根人立教;‘四有’之说,为中根以下人立教。上根之人,悟得无善无恶心体,便从无处立根基。意与知物,皆从无生,一了百当。即本体便是工夫,易简直截,便无剩欠,顿悟之学也。中根以下之人,未尝悟得本体,未免在有善有恶上立根基。心与知物,皆从有生。须用为善去恶工夫,随处对治,使之渐渐入悟。从有以归于无,复还本体,及其成功一也。世间上根人不易得,只得就中根以下立教,通此一路。汝中所见,是接上根人教法;德洪所见,是接中根以下人教法。汝中所见,我久欲发,恐人信不及,徒增躐等之病,故含蓄到今,此是传心秘藏,颜子、明道所不敢言者。今既已说破,亦是天机该发泄时,岂容复秘?然此中不可执着。若执‘四无’之见,不通得众人之意,只好接上根人,中根以下人,无从接授;若执‘四有’之见,认定意是有善有恶的,只好接中根以下人,上根人亦无从接授。但吾人凡心未了,虽已得悟,仍当随时用渐修工夫。不如此,不足以超凡入圣,所谓上乘兼修中、下也。汝中此意,正好保住,不宜轻以示人。概而言之,反成漏泄。德洪却须进此一格,始为玄通。德洪资性沉毅,汝中资性明朗,故其所得,亦各因其所近。若能互相取益,使吾教法上下相通,始为善学耳。”(《龙溪集》卷一)
德洪之见,浅近着实,适用于中根人;汝中之“四无”说高远,适用于上根人。上根之人,世难数遇。阳明以二子之见,皆其教系之一部,不可偏废。后儒非难“四有”说,由于不解阳明之真意,故记阳明申四句教之义以告二子者如下。
《传习录》曰:
既而曰:“以后与朋友讲学,切不可失了我的宗旨:无善无恶是心之体,有善有恶是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只依我这话头,随人指点,自没病痛。此原是彻上彻下工夫。利根之人,世亦难遇。本体工夫,一悟尽透。此颜子、明道所不敢承当,岂可轻易望人?”(《全书》卷三)
《年谱》曰:
二君以后与学者言,务要依我四句宗旨:“无善无恶是心之体,有善有恶是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以此自修,直跻圣位;以此接人,更无差失。畿曰:“本体透后,于此四句宗旨何如?”先生曰:“此是彻上彻下语。自初学以至圣人,只此工夫。初学用此循循有入,虽至圣人,穷究无尽。尧、舜精一工夫,亦只如此。”先生又重嘱咐曰:“二君以后,再不可更此四句宗旨。中有上、下,无不接着。我年来立教,亦更几番。今始立此四句。”(《全书》卷三十四)
《王龙溪集·天泉证道纪》,以“四无”说适于导上根人,不适于中根以下人,“四有”说适于中根以下人,不适于上根人,两说相待而用。惟“四无”说不可轻以示人,但未言“四有”说为彻上彻下之教,以后可据以导人。故今备录《传习录》及《年谱》之说,以见阳明真意所在。于是阳明又谓:“人有习心,不在良知实用为善去恶工夫。则一切事为俱不着实,不过养成虚寂而已。此个病痛,岂是小小!不可不早说破!”是日德洪、汝中俱有省,王学者亦自是知所适从。故《天泉证道纪》之末,以为自此海内相传天泉证悟之论,道脉始归于一。盖“四有”说为当日师弟所同契。至汝中之“四无”说,则但可接上智,故戒令秘之,“此后汝中亦惟以‘四有’说教人”云。
阳明殁后,明代学者,颇多论及四言教。征《明儒学案》所记,至十数人之多。今不能悉引,惟就其最著,略举一二焉。
周汝登,字继元,号海门。问道于罗近溪,官至南京尚宝司卿。南都旧有讲学会,万历二十年前后,会众尤盛。一日拈《天泉证道》一篇,相与阐发,座上许敬庵未深契之。明日,敬庵出九条目,命曰“九谛”,以示会中。海门复以“九解”,天泉宗旨益明。敬庵,名孚远,字孟仲,官至南京工部尚书,亦信良知学。
敬庵谓:“古经传皆说善。性无善无不善,则告子说,孟子深辟之。今一切舍置,一以无善无恶为宗,是经传皆非也。”海门则谓:“维世范俗,固以为善去恶为堤防。尽性知天,必以无善无恶为究竟。无善无恶,即为善去恶而无迹;为善去恶,悟无善无恶而始真。教本相通而不相悖,语本相济而不相非。此天泉证道之大较也!今以无善无恶为非者,岂见谓无善则虑入于恶耶?不知善且无,更何有于恶?无病则不须疑病,岂见谓无善则善少耶?不知恶既无,善不少再立,头以上不可安头,故一物难加者本来之体。两头不并立者,妙密之言。是为厥中,是为一贯,是为至诚,是为至善。圣学如是而已。经传中含‘善’字,固由善恶对待者多。至心性所发之处,善率不与恶对。如中心安仁之‘仁’,不与忍对;主静立极之‘静’,不与动对。《大学》于‘善’上加一‘至’字,尤自可见。荡荡难名为至治,无得而称为至德。他若至仁、至礼,皆因不可名言拟议,而以至名之。至善之‘善’,亦犹是耳。”
刘念台独以四句教为王龙溪之说。其言曰:“愚按四句教法,考之《阳明集》中,并不经见。其说乃出于龙溪,则阳明未定之见,平日间尝有是言,而未敢笔之于书,以滋学者之惑。至龙溪先生始云‘四有’之说,猥犯支离,是必进之‘四无’而后快。既无善恶,又何有心意知物?终必进之无心、无意、无知、无物而后已。如此则‘致良知’三字,著在何处?”(《明儒学案》卷首:“按此语不见刘子《全书》中”。)念台之言,其以“四有”“四无”两说,并出龙溪耶?抑以“四有”说非阳明定见,而仅谓“四无”说为龙溪所倡耶?语意殊未见明了。据前所述,则“四有”“四无”两说,并为阳明所许。念台殆鉴于王学末流之弊,以“四无”说为王学之害,乃发此论。故又曰:“先生(龙溪)独悟其所谓无者,以为教外之别传,而实亦并无是无。有无不至,善恶双泯。任一点虚灵知觉之气,纵横自在,头头明显,不离著于一处,几何而不蹈佛氏之坑堑也哉?”(同上)
龙溪之说,过为高远,流于佛氏之顿悟,而缺修养之功。前人恒有此论。然龙溪于阳明殁后,尝与四方讲会,考所言亦多应病与药,未必尽蹈佛氏之坑堑。今以其一部高远之言而绌之,毋乃过甚。念台之言,殆有所不得已乎?念台门人黄宗羲著《明儒学案》,于《龙溪学案》下论四句教,大抵以“四无”说归之龙溪。又谓龙溪《答吴悟斋书》称“四有”说为自相矛盾曰:“斯言(‘四无’说)也,于阳明平日之言,无可考见,独先生(龙溪)言之耳。然先生他日《答吴悟斋书》云:‘至善无恶者,心之体也;有善有恶者,意之动也;知善知恶者,良知也;为善去恶者,格物也。’此其说已不能归一矣。”(《明儒学案》卷十二)清毛奇龄以四句教第三句之“良知”为“致知”,注云:“或以‘致知’作‘良知’,误。”(《西河合集》卷二)盖以“致知”与“格物”对,然旧无此说,是西河之臆解也。总之四句教是阳明晚年之说,绪山辑《传习录》已载之,盖与龙溪同侍坐天泉桥而闻之。后与龙溪之“四无”说而并疑之,以为皆出于龙溪,恐未然也。
立志说
古来圣贤教人立志者多矣,阳明尤重此事。其《赠林以吉归省序》有曰:“志立而学半。”(《全书》卷七)盖阳明之“立志”说,最简易直截,归本于身心。尝曰:“夫志气之帅也,人之命也,本之根也,水之源也。源不浚,则流息;根不植,则木枯;命不续,则人死;志不立,则气昏。是以君子之学,无时无处而不以立志为事。”(《示弟立志说》)又谓门人李侯璧等曰:“汝辈学问不得长进,只是未立志。”侯璧起而对曰:“珙亦愿立志。”阳明曰:“难说不立,未是必为圣人之志耳。”对曰:“愿立必为圣人之志。”阳明曰:“你真有圣人之志,良知上更无不尽。良知上留得些子别念挂带,便非必为圣人之志矣。”(《全书》卷三)盖立志是为学之要,又必志于圣人,乃足贵耳。又曰:“诸公在此,务要立个必为圣人之心。时时刻刻,须是一棒一条痕,一掴一掌血,方能听吾说话,句句得力。”(《全书》卷三)然则立志非仅腾口说而已,必时时刻苦厉精,始为人圣之机也。
夫立志既当有必为圣人之志矣,所谓“必为圣人”之意义,果何如者?阳明示弟守文“立志”说曰:
夫学莫先于立志。志之不立,犹不种其根而徒培壅灌溉,劳苦无成矣。世之所以因循苟且,随俗习非而卒归于污下者,凡以志之弗立也。故程子曰:“有求为圣人之志,然后可与共学。”人苟诚有求为圣人之志,则必思圣人之所以为圣人者安在,非以其心之纯乎天理而无人欲之私与?圣人之所以为圣人,惟以其心之纯乎天理而无人欲,则我之欲为圣人,亦惟在于此心之纯乎天理而无人欲耳!欲此心之纯乎天理而无人欲,则必去人欲而存天理;务去人欲而存天理,则必求所以去人欲而存天理之方;求所以去人欲而存天理之方,则必正诸先觉,考诸古训。(《全书》卷七)
阳明所谓志于圣人者,仍不外去人欲存天理。至其方法,则当请诸师考诸古而已。《记》曰:“师严然后道尊,道尊然后民知敬学。立志之始,必督之以良师;古训繁博,惟在考其切于去人欲存天理者。记诵博识,直不足尚。此志于圣者所不可不勉也。”
阳明示弟“立志”说最详善。又有“责志”之说,其意盖本于明道。先觉古训,皆求诸人,责志则求诸己也。其言曰:
凡一毫私欲之萌,只责此志不立,即私欲即退听,一毫客气之动;只责此志不立,即客气便消除。或怠心生,责此志即不怠;忽心生,责此志即不忽;懆心生,责此志即不懆;妒心生,责此志即不妒;忿心生,责此志即不忿;贪心生,责此志即不贪;傲心生,责此志即不傲;吝心生,责此志即不吝。无一息而非立志、责志之时。故责志之功,其于去人欲有如烈火之燎毛,太阳一出而魍魉潜消也。(《全书》卷七)
阳明所谓“责志”,即内省之功是已。
阳明之言立志,不论人之材性之优劣,而皆许以作圣之机,在所自处耳。其言至明白显易,可以厉钝奋弱。
一门人尝问:“学可至于圣。而伯夷、伊尹、孔子,其才力终不同,何以同谓之圣?”阳明答之曰:“圣人之所以为圣,只是其心纯乎天理而无人欲之杂。犹精金之所以为精,但以其成色足而无铜铅之杂也。人到纯乎天理方是圣,金到足色方是精。然圣人之才力,亦有大小不同,犹金之分两有轻重。尧、舜犹万镒,文王、孔子犹九千镒,禹、汤、武王犹七八千镒,伯夷、伊尹犹四五千镒。才力不同,而纯乎天理则同,皆可谓之圣人。犹分两虽不同,而足色则同,皆可谓之精金。以五千镒而入于万镒之中,其足色同也。以夷、尹而厕之尧、孔之间,其纯乎天理同也。盖所以为精金者在足色,而不在分两;所以为圣者在纯乎天理,而不在才力也。故虽凡人而肯为学,使此心纯乎天理,则亦可以为圣人。犹一两之金,比之万镒,分两悬绝,而其到足色处可以无愧。故曰“人皆可以为尧、舜”者以此。学者学圣人,不过是去人欲而存天理耳。犹炼金而求其足色,金之成色,所争不多,则锻炼之工省而功易成;成色愈下,则锻炼愈难。人之气质清浊、粹驳,有中人以上、中人以下,其于道有生知、安行,学知、利行。其下者必须人一己百,人十己千,及其成功则一。后世不知作圣之本,是纯乎天理,却专在知识、才能上求圣人,以为圣人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我须是将圣人许多知识、才能,逐一理会,始得。故不务去天理上着工夫,徒弊精竭力,从册子上钻研,名物上考索,形迹上比拟。知识广而人欲愈滋,才力愈多而天理愈蔽。正如见人有万镒精金,不务锻炼成色,求无愧于彼之精纯,而乃妄希分两,务同彼之万镒,锡、铅、铜、铁,杂然而投。分两愈增,而成色愈下,既其稍末,无复有金矣。(《全书》卷一)
此节以“精金”喻圣,以“分两”喻圣人之才力,以“锻炼”喻学者之工夫,真可谓锐利透彻之至也。
当时门人闻前说,犹有以尧、舜万镒、孔子九千镒为疑。阳明又晓之曰:
此又是躯壳上起念,故替圣人争分两。若不从躯壳上起念,即尧、舜万镒不为多,孔子九千镒不为少。尧、舜万镒只是孔子的,孔子九千镒,只是尧、舜的。原无彼我,所以谓之圣。只论精一,不论多寡,只要此心纯乎天理处同,便同谓之圣。若是力量气魄,如何尽同得?后儒只在分两上较量,所以流入功利。若除去了比较分两的心,各人尽着自己力量精神,只在此心纯天理上用功,即人人自有,个个圆成。便能大以成大,小以成小,不假外慕,无不具足。此便是实实落落、明善诚身的事。(《全书》卷一)
阳明作圣之“立志”说,可谓人生最切、最大之“立志”说,不问才力大小、学问浅深,惟在一心能纯乎天理而去人欲之私与否。推而言之,则一念能存天理,即为一念之圣;一日能存天理,即为一日之圣;终身乾乾,能存天理,是亦圣人而已。故曰:“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立志之方,明白如此;作圣之功,简易如此。舍去人欲、存天理以外,更何所谓立志哉?
非功利论
功利之说,易入俗耳,其害最甚。推原其始,盖出于衰周五伯之习,管、晏之徒,并言功利,富国强兵,虽就一时之效,然亦杂霸之治,非圣王之业也,故孟子非之。至于近世所谓功利之学,其持说固各有不同,然无不根于利己心以推之。乃至托于最多数、最大之幸福,以巧自文饰,要其立论,咸本于功利,而未闻义理之大涂也。夫既标利欲以为主,几何不至侵害人以便己?即外附于道德,实内成于私欲,故功利派终不得谓为适当之伦理说,宜自来儒者之非之也。盖人之所以为人者,惟在自厉其一己之职。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虽利益、幸福,有时与之俱来,特以是为号,则不可耳。是以《论语》言:“富贵在天。”又曰:“君子谋道不谋食。耕也馁在其中矣,学也禄在其中矣。君子忧道不忧贫。”又曰:“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生以成仁。”孔门教义,固如此也。
子贡问:“食、兵、信三者,不得已则孰先去?”而孔子答以“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子张学干禄,而孔子告以“言寡尤行寡悔,禄在其中矣”。其后孟子守孔子之学,齐宣王问齐桓、晋文之事,则曰:“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后世无传焉。臣未之闻也,无以则王乎?”其评管仲曰:“功烈如彼其卑也。”其论王霸之辨曰:“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大国;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此以明仁政、力政之区别,即以明功利至上主义,与道德至上主义之区别也。(儒者所言“王道”,非必如世俗所谓君主专制政体,盖其政治以仁义为原则者,是为王道;其政治以功利为原则者,是为霸道。政府之组织,固非所论也。)管、晏并有时为孔子所称,其说亦往往有近孔子者。惟至于义利之辨,则两派忽不相容。盖揆厥本原,真有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之势,不可不察也。
义利之辨,夙为儒者所重视。南轩象山,所论尤严。阳明言学,尤以己身之去人欲存天理为主,又倡“致良知”之说。宜其极斥功利主义,以力护孔孟以来相传之大法也。尝叹曰:
圣人之学,日远日晦,而功利之习,愈趋愈下。其间虽尝瞽惑于佛、老之说,卒亦未能有以胜其功利之心。虽又尝折衷于群儒,而群儒之论,终亦有以破其功利之见。盖至于今,功利之毒沦浃于人之心髓,而习以成性也,几千年矣。(《全书七·拔本塞源论》)
又曰:
盖王道息而霸术行。功利之徒,外假天理之近似,以济其私而欺于人,曰天理固如是。不知既无其心矣,而尚何有所谓天理者乎?(《全书》卷七)
盖儒者之术,惟在自尽其正道,以复于天理。此生人之义则然,而非有冀于外之名誉利益。故近功利与存天理之心,划然不可同类。亦视其心之所存何如,不专以事迹课之也。故又曰:
使在我果无功利之心,虽钱谷兵甲,搬柴运水,何往而非实学?何事而非天理?况子史诗文之类乎?使在我尚存功利之心,则虽日谈道德、仁义,亦只是功利之事,况子史诗文之类乎?(《全书》卷四)
其为辨之严,有如此者。
阳明既始终持非功利主义,故见他人之一言一动,出于希求功利之心者,必深恶而痛绝之。许鲁斋,元之大儒,阳明尝非其教学者治生曰:“许鲁斋谓‘儒者以治生为先’之说亦误人。”(《全书》卷一)(按《鲁斋全书》卷二曰:“学者治生最为先务。苟生理不足,则于为学之道有所妨。彼旁求妄进,及作官嗜利者,殆亦窘于生理之所致也。士君子当以务农为生,商贾为逐末,亦有可为者。果处之不失义理,或姑以济一时,亦无不可。若以教学与作官规图生计,恐非占人之意也。”)然鲁斋之意,出于《管子》“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之说,殆亦切中事情。学者为生计所累,不能潜心向道者众矣。孔子言“富而后教”,孟子言“饱食暖衣,而后施教”,大略亦同此意。惟既提出以治生为先,恐学者借口于此,或堕功利之习,终至远违道义,是以阳明断以为非是。且又谓:“吾人行动,但当求快于心,不复计较于外。”
其《题梦槎奇游诗卷》曰:
君子之学,求尽吾心焉尔。故其事亲也,求尽吾心之孝,而非以为孝也;事君也,求尽吾心之忠,而非以为忠也。是故夙兴夜寐,非以为勤也;剸繁理剧,非以为能也;嫉邪祛蠹,非以为刚也;规切谏诤,非以为直也;临难死义,非以为节也。吾心有不尽焉,是谓自欺其心,心尽而后,吾之心始自以为快也。惟夫求以自快吾心,故凡富贵、贫贱、忧戚患难之来,莫非吾所以致知求快之地。苟富贵、贫贱、忧戚、患难而莫非吾致知求快之地,则亦宁有所谓富贵、贫贱、忧戚、患难者足以动其中哉!世之人徒知君子之于富贵、贫贱、忧戚、患难,无入而不自得也,而皆以为独能人之所不可及,不知君子之求以自快其心而已矣。(《全书》卷三十四)
阳明之说,何其痛切精到!世之言功利者,庶几读此一猛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