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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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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沿着杜尔普拉兹一直走,经过那个来慕尼黑的第一个星期与朋友一起坐过的啤酒花园。乐队依然在演奏,但是刚刚点亮的路灯下只是零星地坐着些人,呈现出一种冷清而又百无聊赖的样子,天气似乎没有要凉爽下来的迹象。

在将花园与街道分开的篱笆附近,一个达豪的农民家庭占据了其中一张桌子,就只剩一张桌子了。菲利克斯在从他们旁边经过时,他们那异常丑陋的服饰吸引了他的注意。但是他的目光很快就从他们可笑的打扮上移开,集中在了一个纤瘦的少女身上,一张暗色的披肩把她裹得严严实实,坐在另一边的那张桌子上,面前摆放了一个满满的杯子和一个空盘子,似乎已经盯着什么东西出神好一会儿了,头靠在两只手上,手肘放在桌子上,仿佛对周遭发生的事情毫不关心。在她脸上,你只能看到一个小小的、白白的小鼻子;她戴着草帽和面纱,面纱半垂下来盖在那双小手上,其余部分都被隐藏在了阴影里。但是那个小鼻子和那厚厚的红头发却因为粗心大意而露了出来,这让菲利克斯没有片刻的怀疑,觉得这幅画中独自忧伤的女主角定是红发岑茨。

他轻轻地走到她身边,双手亲密地放在她的肩膀上,喊出她的名字,她有些受惊地抬起头来,眼圈红红的像是刚哭过,凝视着这位不速之客的脸庞,似乎是见到鬼了。但是马上她就认出他来了,她用她那小胖手的手背草草地擦了擦眼睛,朝他开心地笑起来。他有些怜悯地问了问她为何独自一人坐在这里黯然神伤;同时,拉过一张椅子,坐在讨厌的农村少女和忧郁的小酒神巴克斯之间。随后,她便告诉他是怎么回事。“黑发佩皮”,她的朋友,和她住在一起的那个女孩,突然说她很“虚伪”,因为佩皮的爱人,一个年轻的外科医生,宣称红色是最漂亮的颜色。当然,后来他为此而道歉了,说这是一种职业病,相比其他颜色,他更喜欢血液的颜色是很正常的。但是在此之后不久,佩皮发现她那背信弃义的爱人竟然更加关注她的朋友,而不认为这样做不妥当。因此,在一次大吵大闹之后,不仅她们的友谊没了,佩皮还通知了岑茨不再跟她一起合租宿舍了。与此同时,因为岑茨已经拖欠了几个月房租,她随手抓了几件重要物品,穿着吵架时的衣服就被赶出来了。

“看吧,”这个女孩举了举她的披肩,“她甚至都不让我穿件体面的衣裳:要不是这件房东太太借我的披肩,我可能还难为情地在街上横冲直撞呢。”

真的是这样,她黑色的披肩下面只穿了一件条纹棉的套头衫。她再次裹了裹披肩。但是现在看起来,她好像已经丝毫没有在意这件让她流泪的事情了。她把那苍白的小脸蛋转过来朝着身边的这个人,在路灯的照射下看起来非常明亮,已经没有了因为这一无礼的待遇和友情的背叛而生气的表情,而是一脸无忧无虑的笑容和无法抑制的快乐。

“那么你准备做什么呢,岑茨?”

“我还不知道,得先找个地儿待着。我可以去洛克斯花园,或者纽瑟科,我第一次来这儿时的落脚地;但是那里的服务生好像每扇门的钥匙都有,我觉得那儿好像不太安全。还有什么地方,我就不知道了,他们可能都会觉得我付不起房费吧,而且我确实也没钱了,还剩几个硬币了。我可能要把我死去妈妈的戒指当了。不过,今天不是还没结束吗,我可以从头来,仔细想想。”

“可以肯定的是……”她停了一会儿后接着说,在此期间,菲利克斯坐在那儿,恍若梦中,死死地盯着她那红红的嘴唇和白白的牙齿,当她说话的时候,你可以数数有多少颗。“可以肯定的是,只要我愿意,我就会过得很好!所以,虚伪的黑发佩皮一定会羡慕我的。”

“只要你愿意,岑茨?”

“是的,只要我愿意做一些坏事!”她压低了声音补充道,一瞬间,她的脸色变得很严肃。但是下一秒她便再次开心地大笑起来,似乎是想要笑走弥漫在她整张脸上的红晕。

“你认识一个叫罗塞尔的画家吗?”

“当然,爱德华·罗塞尔。他怎么了?”

“他一周之前来找过我。他说他在詹森先生那里看到过我的雕塑,还说,如果我愿意去找他当他的模特儿,他将会给予我三倍酬劳。”

“那你为什么没去找他呢?”

“唔!——因为我不喜欢他。我不会随随便便就那样把自己出租给别人的,我不想让大家伙儿都认识我,看到我的时候就说:‘啊哈!那就是红发岑茨!’我都有些后悔当詹森先生的模特儿了,即便他是这么好的一名绅士。但是现在他们知道了我的住址,而且他们认为这就等于说只要有人要,我就会愿意去当模特儿。”

“你不喜欢罗塞尔先生?”

“不喜欢,一点儿也不。他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像艺术家,而且绝不会为模特儿着想。他的眼睛这么大——不喜欢!他在我这里碰了个大钉子。后来他又找佩皮来劝我。但是她知道我不会去的。所以她就自己去了,她以为他只是想要找一个合适的模特儿。但是他只给了她一基尔德[一基尔德,荷兰货币单位]就把她打发了,还说什么他当时没时间,而且他碰巧只想找一个红发模特儿。接着她又把头发染成红色去了。我听说罗塞尔先生过的是贵族生活,而且佩皮曾跟我说,如果我不是蠢蛋——那时她对我还很好——我就应该去赚大钱。”

“但是,你不会这辈子都这么蠢吧,岑茨?”

“我不知道,”她坦言道,“每个人在年轻的时候都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些什么,而且他们手里还有大把大把的时间。但是我认为,只要我还五官健全——”

她犹疑了一下。

“岑茨?”他问道,顺势用手抓起了她的一只小手,指尖因为劳作很是粗糙。

“这么久以来,”她轻声地说,“我都不愿意给我不喜欢的人做事,以此来取悦这个人。”

“那么男人要长成什么样才能讨你喜欢呢?就像詹森先生那种?”

她笑了:“噢!不。他比我大了好多。我喜欢他与我喜欢我父亲的方式是一样的。他必须更年轻、更帅气一些,而且——”

她突然停了下来,有些卖弄风情地斜着眼睛瞟了他两眼,接着说:“但是我们在说些什么无聊话题啊!你要吃点儿什么吗?或者说方便的稻草人已经让你失去了所有的胃口?”

她不以为然地看了那群人一眼,他们的帽檐不住地上下晃动,而且衣着拘谨保守,因为全世界的人都喜欢充气娃娃,却搞不明白他们两人在说些什么。

“岑茨,”菲利克斯说,没有回答她的问题,“你晚上可以在我的宿舍暂住啊。我有两间房:如果你害怕我的话,你可以将两间房之间的那扇门闩上,而且每个房间都有一个独立的出口。你觉得怎样?”

“你开玩笑的吧!”她快速回应道,没有一丝尴尬,“你可能从未想过要用我这样一个可怜且丑陋的东西来拖累你吧。”

“丑陋?我一点儿都没有觉得你丑,岑茨。而且,只要你愿意当我的模特儿,就像你为詹森所做的那样——你知道吗?他已经让我连续研究了几个星期的老旧骨头和黏土塑品,我居然都忘记了我还可以请个模特儿来完成这项任务啊。”

她摇摇头,笑了,然后严肃地说:

“这当然只是个玩笑话。我不会这么简单就相信你是一个真正的雕塑家!”

“好吧,随你怎么想吧,岑茨。我是不会试图劝说你做一些你不喜欢的事情的。服务员,拿点儿啤酒来。”

他急切地喝光了他杯子里的酒;然后响起了一场激烈的器乐前奏曲,打断了他们的对话。前奏结束之后,他们就完全换了个话题了。她告诉他,她之前在萨尔茨堡的生活,她的母亲对她多么地严厉,她还记得在周末的时候,她只能静静地待在自己的闺房中祈祷着,祈祷着有一天她能够加入外面那些兴高采烈的、打扮得非常华美的人群中去,但是现在她只能远远地看着,奢望着哪怕一次也好。毫无疑问她的母亲并不关心她,而是让她觉得她的存在就是永恒的耻辱和负累。当然,当她妈妈去世时,她还是哭了,只不过她的悲伤没有持续太长时间。感觉自己自由了的愉悦之感很快就擦干了她的眼泪。现在,虽然她还是一个人,没人关心她的死活——现在,她有时会想,如果还能回到妈妈身边,她愿意放弃一切。

“事情往往就是这样,”她点点头总结说,一脸严肃看起来有些滑稽,“人永远都不可能万事都得偿所愿;而且,人们常说,一个人要懂得知足。有时我希望我已经死了,有时我又会觉得自己喜欢在滨海大道上来回游荡,希望一辈子都是夏天,那样我就可以穿着漂亮的连衣裙,像公主一样,而且——”

“而且有一位王子深深地爱着你——对吗?”

“当然,独自一人是没有幸福的。除非我能用公主裙来推动那些人为之疯狂,要不我拿公主裙干什么用呢?”

他直勾勾地盯着她的眼睛,使得她刷的一下就脸红了,也不再说话了。无忧无虑和闷闷不乐以及生活中储藏的快乐元素、隐藏起来的爱和不断内省的说教,所有这一切在这个可怜的孩子身上奇怪地混杂在一起,变得越来越吸引人。夜晚,路灯那默不作声的灯光,激昂的音乐,内心的孤独,以及27岁的年龄,这一切也都混杂在一起——

“岑茨,”他弯下腰来在她耳朵边上悄声说,他的双唇都快碰到她脖子了,“如果你愿意多关心我一点儿,那么我能不能把你当做真正的公主,而把我当做你的王子呢?”

她没有回答。只是双唇微张,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鼻翼颤抖,双眼紧闭,仿佛这一切都是一个梦境,而她,还不愿从中醒来。

“我们可以过像天堂一样的生活。”他接着说,温柔地拉过她并排放置在桌面上的两只小手,“我们都是没人关心的迷路小孩。如果我们在家里待一年零一天,并且不让别人发现我们,有谁会打听我们怎么样了?我们周围的人都有着他们自己的生活,都只爱他们自己,也只考虑他们自己!我们为什么不能也只考虑自己呢?”

“离我远点儿!”她低着嗓音回答说,“你一点儿都不真诚。你想起过我吗?怕是从来也没有梦见过我吧?你怎么会喜欢上我呢?我就是一只红头发的小猴子,黑发佩皮今天就是这么说我的!”

“你的头发非常漂亮。我还记得那天早上在詹森工作室时它们的模样,非常漂亮,当你迅速跑开的时候,它们那般自由地散落在你的斗篷上。现在,我会用它把你牢牢抓住。来!我们该走了吧?天气开始凉下来了;至少,你已经在发抖了。”

“不是因为冷!”她用一种奇怪的语调说着,站起来把披肩紧紧裹在身上。

随后,不等他发话,便挽起他的手臂,离开了这个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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