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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古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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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古义说〗二卷。清宋翔凤(1776一1860)撰。《大学》原为《礼记》四十九篇之一,首尾完备,脉胳贯通,无经传之可分,无阙亡之可补,惟其古义多被淹没,师传渐失,众家之说多所分争,宋氏遂于嘉庆二十三年(1818)作此书。论征经义,不以考据博引为要,而以微言大义,作人之道,治乱之道之揭示为重点。在“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句下说解曰:“《大学》一篇不言性而言善;其善即其性也。人有喜、怒、哀、惧、爱、恶、欲之情,以情乱其性,遂以至于祸乱而不可止。故发乎情者,当止乎礼义。《大学》之礼所以治人情而止其祸乱也”,其阐述了《大学》一篇之宗旨,揭示了人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之相互关系,从一般意义上来说,对人生修养立世不无意义。又在“物有本末,事有始终”句下,附《帝系表》并说,其说独本《春秋命历序》(《祭法正义》引)、《潜夫论·五德篇》为定论,此确为汉人古义,而孔子时似没有此意,《大学》中也无此意。又在“致知在格物”句下,说解云:“郑君释此文云,格来也。言知于善深则来善物,知于恶深则来恶物。是格物者,诚正、修齐、治平之效验也,故言在而不言先,言其效验无往不在,天降膏露,地出醴泉,山出器车,河出马图,凤凰麒麟皆在郊□,龟龙在宫沼,其余乌兽之卵胎皆可俯而窥。此格物之谓也。此番议论,去经义甚远,汉人注也无此义。又引《老子》“载营魄,抱一能”释“慎独”,也似不可。虽有不可,然其说可取者不少,也可备讲《大学》之间采。有《浮溪精舍丛书》本,《皇清经解续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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