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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改斋漫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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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改斋漫录〗十八卷。宋吴曾撰。曾字虎臣,江西抚州人,应试不第。绍兴十一年(1141)献所著书,补右迪功郎;秦桧当国,以议加九锡等相阿附,历叙令所删定官、宗正寺主簿、太常远、吏部郎官等,知严州,被劾致仕卒。此书属笔记考证性著作,书末有其子吴复跋,称所记共两干余条,厘为十八卷。但自元初以来,传本极为罕见,今传本系明人自秘阁中抄出,原缺首尾两卷,后人遂以第二、第十七卷各分作二卷,以足旧本之数;不同传本卷数不尽相同。全书分事始、辨误、事实、沿袭、地理、议论、记诗、谨正、记事、记文、方物、乐府、神仙、鬼怪共十三类。书中的许多内容,都涉及到了经学问题或与经学有关的问题,如“论《易》”条,作者指出,“盖《易》之书,其道有四:意、言、象、数是也。有数而后有象,有象而后有意,有意而后有言;今舍‘象数’而以‘言意’论《易》,是犹剪其根本而求枝叶繁,可乎?”据其考论,可见作者在《周易》研究上,既不专主“象数”派,亦不赞同“义理”派,而是主张两派综合并用,不可或缺。又如“箕子、易牙名”条,作者考证“箕子名青,余见司马彪注《庄子》,于他书不见。易牙名巫,易牙其字也,见孔颖达《左传疏》”,所论既可为经学研究所资,亦可为历史研究所参。如此之类;表明作者的经学观点自成一家之说,故此书虽非为经学专著,但历代以来备受儒者所重;加之全书广征博引,考据精审,后来注家亦多所取资。主要版本有《丛书集成初编》本,《笔记小说大观》本及1960年中华书局标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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