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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 成 史 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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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十九年十一月在巴县监狱讲──

承县长与典狱长等邀来讲演,因向知各位对于人群社会之改造很具热忱,特将佛学之可应用人生实际之改良者与各位谈谈。

我前在德国柏林讲学时,曾遇一研究经济学者,他说:他对研究经济学之结果,认为马克斯之经济学不甚圆满。盖马克斯虽为德国人,当其著书时则在伦敦,其感触者皆为伦敦之环境,故其经济学之取材,完全根据伦敦社会情形之报告与调查表。然伦敦之社会是工商业最先进、最发达之社会,其情形之显而易见者有其两种:一为少数的资产阶级,一为多数的无产阶级。由生活之不平等,显然有两阶级之对峙,故其经济学,以资本为掠夺而来,主张阶级争斗,以收为社会公有。但其他欧、美、亚各国之情形颇不相侔;仅根据伦敦一特殊市场之社会情状,而决定改革全世界经济之办法,其立说之基础不能稳固,可想而知。且对于伦敦社会,亦仅为片面之观察,不能完全适用。故其经济学,实犯论理上以偏概全之错误。然此经济学者,又表示对其唯物史观,却承认为社会哲学的真理,以为社会变迁完全是以物的变迁为主因。我当时告诉他说:你于经济学研究很深,所以知道马克斯经济学有偏缺点;若于哲学方面亦能作一番深切之研究,将亦发见马克斯唯物史观的偏缺毛病。

复次、本年在北平讲佛学时,有许多大学生来听讲。有持陈某在天津大公报上的一文──大致谓:他的思想是根据于物的,而且东西洋学术与人类之道德亦皆是以物为根据的──,来问我对他这一种议论的意见。我当时遂有答复的一番谈话,亦曾登载于大公报。大意谓:他说根据于物,须先认清甚么是物。中国的“物”之一名,可成为一种很普泛之意义,自桌、凳之为物、地球之为物,以至心的现象之为物,与虚空之为物等,莫不可以叫做物。物乃是一种概念或意义,而与佛法之“法”的名义相同。如此、则思想名字言说所及之意义,无不是物,则亦无根据于物或不根据于物的区别;说根据于物,不等于废话么!世俗所谓的物,大概是指见得到、拿得到的,若一个人身、一间房屋、一个皮球等,即谓为物。然在科学上观察起来,所谓物,不过是长短、广狭、深浅、轻重等可测量的数量,其次、则软硬、涩滑、色、声、香、味等感觉之现象而已。然感觉现象随感觉之不同而异,无普遍之定相;而测算到的数量虽较为固定,然亦为意识上的现象而已。除感觉到的现象与测算到的数量之外,实别无所谓的物的存在。世俗所谓的物,不过综合感象与数量所构成的各概念而已。所以英国的罗素谓:心或物,都是感象与数量的构成品。根据此种最新的科学,旧时所谓唯心论与唯物论,皆不能成立。故现今哲学有趋重组织论之势,谓一一事物皆为许多关系条件所组成,如原子为电子集成之问题,而电子亦无离开其集团而单独存在的。由是、存在的皆团体,而集成团体的因缘,又甚复杂而交互出入相通。

从此意义上看来,即与佛所谓一切事物皆由众多因缘所生所成者相同。以之而为宇宙人生社会之变化的观察,则向来说为唯心史观的、唯物史观的、唯理史观的,皆据一方面为立足点,以偏概全,不无错误。但人之运用思想,如人走路一般,为便利起见,有归纳成简单公式,以为趋向标准的需要。然由此虽得一时便利,而如果偏执一边径行直前,则往往利犹未见而弊已先现。故吾人虽不能不有一种基本的思想,以为动作的标准,而不可不求之较为圆通贯彻的思想。由此、我今来介绍一个“缘成史观”。

缘、谓许多关系条件,由许多关系条件完备的聚集以成为各种事物,故名缘成。由众缘于离合、聚散、生灭、增减、时时变化,而事物遂亦时时变化,故谓之宇宙的缘成史观。人生为宇宙中之一部份,故人生亦由众缘关系而成种种之变化。不过、人生因有了人生特殊的函素与组织方式,故又特成人生的缘成史观。说到人生社会史观,在中国历史上的观点是政治的,可名为政治史观。政治有了变化,而全国因之而有变化。若三四百年以前之欧洲,及红海两岸诸国,可说为宗教史观;因其时此各民族之观念与行动,皆随宗教而转变的。又若德国之毕斯马克谓:德国之能战胜法国及建立联邦,是由小学教育之普及,故亦可谓为教育史观。至于近代欧美的社会,以趋重于经济,乃成为经济史观──马克斯的唯物史观亦其一种。所观察的,虽皆为整个社会的变迁,以其所依以观察的根据点不同,而其所见到变迁之情形亦异。如各人在各方面观察桌子,其所立之方向不同,或光线与视觉等等不同,而其观察到之现象亦有不同;故如上政治史观等等,皆不能得到社会变化之完全真相。举凡学术思想,往往因少数人之主张不同,致社会蒙其影响。若知政治等等皆为致社会变化的众缘中之一缘,而建立为社会的缘成史观,则较为平实可靠,且圆满可通矣。由宇宙以至人生、社会,皆为一贯的缘成史观。以之应用于实际行动,则见一个人、一阶级、一国家之利益,皆由众人、众阶级、众国家的互相利益关系所集合成功的,并不能离开对方的种种关系,而得有此方之利益存在。故一举一动所发出之各种言论思想与实施工作等,皆足影响到其他的各方面去;故欲此方之利益,须兼谋其他各方之公同利益方能达到,绝不能以损害他方为手段,而可达到自方之利益的。此所谓:利他则成自他两利,害他则成自他两害也。如战争、争斗以损人益己为目的,然欧战之结果,败者固觉痛苦,而胜者亦因生命财力之损失,其感受之痛苦殆不亚于败者。故须与其他国家谋共同之利益,方可实现国际的和平安乐,以至得成大同的世界,完美的社会。能根据缘成史观而应用到人生道德行为上,实为改善人生社会的光明坦途。我此说、是根据于佛学中“诸法众缘生”之一言的,而各种佛学大抵皆是阐发此一言之义的。诸君如感到兴趣、要想研究者,请从各种佛学书中去研究!(克全记)(见海刊十二卷一期)

──十九年十一月在成都临时执法处讲──

今天应刘处长之邀,来此向各位──指被禁人等──谈谈佛理,我很欣悦,而且是很愿意的!因为现在世界恶浊,社会虚伪,有些人于此环境中,见到或承受一种--自以为是的--理论;根据这种理论,发为言行。察其用心,甚为真实,作事甚为努力;无如他们所执之理,并非真理,故反不为社会所容而受束缚;到这般情形,言之可悲可悯!如今要抛弃从前误执之理,只凭那番真实心,了解宇宙人生的真理,改作人己两利的善行,由是渐次的和平的弃邪趋正,方能完成优美极乐的世界。佛理上真美善的境界,非凭真实心不能达到,所以我今天亦乐于向各位略谈一二:佛学上所谓真理,并非佛个人所创说,而是万事万物原来如此的真实性相。真相云何?就是宇宙万有,非由其外或其内、一种单独原因所造成,每事每物,皆由许多关系条件──在佛典上谓之缘──充足完满而后发生,故宇宙非神造、非唯物、非唯心,乃众因缘展转变化而成立。宇宙如此,人生亦然。大之说到国家,说到社会,小之说到各个人,无不待种种关系条件而存在。由此原理,推察人类历史,可谓之曰缘成史观。须知诸法众缘生,并非有单独的本体为之主宰;谈到此间,就该知道唯神论、唯物论、唯心论之错误。中世纪以前,欧洲人多主唯神论、认为一神创造世界人类众生;至十六七世纪以后,始知唯神之说,在因果律上不能成立,于是多数学者主张唯心,以为宇宙乃由人人各个的精神所显现;至十八九世纪,科学比较进步,唯心论因无实证而被推倒,乃有唯物论起而代之──从宇宙说到人生,都认有简单独立的物质为基本;又于此中,注重经济,而认生产方法之变化,为社会变化之原因。然此种种,都是落伍的旧思想,入二十世纪以来,科学更为进步,最近的相对论,已证知物理的现象,皆由时间、空间、主观许多关系集于一点而显出,其中有一关系变更,则物象随之变更。哲学据此而有组织论,这就与佛理中缘生之义相接近。概括的说,就是宇宙人生,不是唯么唯甚所能表现,而是各个体相互之间,都有许多待以成功的关系。以上是谈理。

由此理论,见诸行事,既是一切彼此为缘,便无敌对,既无敌对,就用不著争斗;欲为一部份谋利益,必须为其他各部份谋利益,各阶级与各个人都是如此。有人认错,以为损害他部份,方能利益我的一部份,实属大谬。依上缘生之理,他部份都是我这一部份成立之缘──我对他亦然──。那末,害人的结果,必至人我两害。所以、对他方面,断不能认为敌对而起争斗,行为总须存普遍利益的心,行普遍利益之事,方能达于佛学上──就是真理上真美善的结果。(克全记)(见海刊十一卷十一二期)

(附注) 原题‘临时执法处禁闭室中之说法音’,今改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