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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与护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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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年五月在上海永生无线电台播音演讲──

常人闻以佛教救国,多怀怪异。余今将世人误会之处,略为解释。其一、世人多以佛教为迷信鬼神,不切人生实际,不知佛教宗旨,正以解除众生苦难为唯一责任!佛教说一切众生,人为最要,故在人生之中表现最高之人格。故佛虽普度众生而尤注意于人生,且令人生达到最高尚圆满之地位。其二、世人之以佛教为厌世的,为空想的,为非伦理的,此亦误也。佛教遍为一切众生而施设,使其为最高之向上发达,自非平常之伦理所可范围。然佛教主义仍以人类伦理为修行之起点:如言忠、言孝、言友、言信、皆人类道德出发之基础,佛教亦谆谆言之。可知佛教并不背于人类伦理,亦非厌世与空想也。

此外或有其他种种误会者:或以为在今日国事危急重重困难之中,佛教殊与救国无关;或谓佛生于印度,而印度亡国。此种见解,皆是误会。吾人考之历史,佛生之时,为印度最光荣繁盛之时期。嗣后佛教向外发展,而印度佛教渐衰;及婆罗门教代佛教而兴,而印度遂益衰矣。在中国元朝时,印度国势已极衰微,后来卒亡其国,可见佛教衰而印度亡,非印度亡于佛教也。现在奉佛教之国家,如暹罗亦独立矣,如日本则极强盛矣。可知佛教不但不能亡国,且足以振兴国家,强盛国民。

今再言佛教护国之意义:佛教经典多言报恩,报恩者,如大乘本生心地观经,言报四恩:一、父母恩,二、众生恩,三、国王恩,四、三宝恩。因为国家对于吾人有保护教育恩,故吾人当献身国家而报之。人类固由父母为发生增上之因,然亦由社会互助而得存立,但是在社会矛盾紊乱之中,则吾人不能生存,故必有国家之组织,庶众生有所保障,社会得有秩序,而吾人始能于安宁中过生活。此无论信佛与否,皆与国家有密切之关系,故吾人当有爱国之思想,而不容自外也。又佛经亦言护国,如佛说仁王护国般若经,即专说护国之方法也。惟护国有广义狭义二种:自狭义言,即平常人之所谓救国,在规定的土地之内,倘有人类以外而来之灾难,或人类之中有外来之侵略,或本国之内发生变乱而有灾难之时,吾人当尽种种救护之力量,为种种救国之工作。此佛教言护国,与平常人所谓救国,初无二致也。

自广义言,释迦佛所教化之国为娑婆世界,阿弥陀佛所化之国为极乐国土。故护国即护世界一切众生。因一切众生皆有灾难,吾人力量稍高者,便当尽其救护之责任。其已有大福德者,有大智慧者,尤应尽种种之救济。然众生皆具本有之力量,若各起大慈大悲之心,便有救苦救难之力量。此种发心,即为发菩萨心;此种修行,即为修菩萨行。由此普遍悲悯慈爱之心,则互相残杀互相贼害之机皆息,而一切灾难,亦全消灭矣。是故吾人苟依佛法而为合理的护国,由大慈大悲救世救民之心而护国,则全世界众生皆在安乐之中;而吾国人民之安乐亦不待言矣。

然则吾人以何者为护国之根本耶?曰:依佛法当以般若为护国之根本。盖般若即智慧,有智慧则能明澈事理,无痴迷颠倒,其所行皆合理的。故恶的与不合理之行为皆不生,而一切灾难痛苦,自亦无从而生矣。何者?一切法皆因缘所生,若减少一分恶的因缘,便生出一分好的结果。常人因无般若智慧,故有种种迷痴颠倒,其行为上便发生种种恶业,于是种种灾难,皆由此而起。吾人苟欲解脱种种灾难,必须明理正行,人人为合理的正当的行为,自然发生幸福之结果。但以前所造之业,今已成为灾难痛苦者,吾人当生忏悔心以挽救之。世间一切之灾难痛苦,莫非众生自业共业之所造成,各人皆有关系。故吾人不须怨天,不须尤人,惟当各自痛切忏悔,然后能将种种恶业,种种痛苦,减少消灭;全国人民,自获安乐,此为根本之护国也。(何子培记)(见香海佛化刊第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