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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与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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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年十二月在潮州欢迎大会讲──

潮安是在中国文化史上颇负盛名的一个名都,千百年来,文风非常发达,全国人士歆慕潮安的文化者,正不知凡几!而且佛教禅宗中的大颠禅师,又有与韩昌黎相契的一段因缘,故在佛教史中关于潮安的故事,亦有光荣的一页。现在能以佛教关系到潮州参观、游历,得与诸位聚集一堂,谈论佛法,是何等欢欣的事情!

以现在的中国处于国难极严重的时期中,在全国人的心理中首先要讨论的问题,就是怎样去救国?无论研究什么学问,做什么事业,首先要问有无与救国发生关系?这种观念,是很正确的。因为中国国民确是多年以来在劳疲困顿之下过日子,国内匪共扰乱,国外边寇侵略,在此危急存亡的形势之下,应如何地去设法保护国家?如何地去恢复历史上的故有健全?如何地去救人民于水深火热之中?这是人人皆应具此心的,倘无此心,那人就会同了无机体的木石一般。但爱国之道甚多,非单限制于一法,如各人依各种的社会职业,皆可尽各人的力量,趋于救国同一的目标。故依佛教而出家的教徒,亦可从佛法凡有利于社会人群国民公益的义理,把它掘发出来,宣扬民间,使救国行为依佛法而得到扶助,就是有利于社会国家;同时出家教徒对于社会人民,亦可尽了一小部份的责任。所以、现在亦以佛法中对于人群有利益的道理与诸位谈谈。

一 因缘生义

所谓因缘生义,就是说明宇宙间形形色色森罗万象的诸法,皆由种种的因缘关系而构成,所谓“缘聚则生,缘散则灭”。如我们各人相见聚集,皆有种种因缘,倘无因缘,便不得聚会。又如一桩事情成功,必有许多关系、条件,若缺一条件,其事即难以成功。所以佛法说宇宙万物,皆以众缘和合而成。如说国家如何构成?社会如何构成?推其原理,亦皆由种种因缘而组成,决非有什么万能的天神在创造,亦非有什么单微的地质来组成,是由种种因缘关系而成其为社会、国家。如以中国来说,则地大物博,出产丰富,有数千年传下来的历史文化,四万万同胞,乃至政治、社会,及各种团体机关,如是无量数的因缘关系,始构成一个偌大的中国。所以说民国,亦正显由国民共同的力量而建立成其为一个国家,故知中国是由众缘所组成。如是则社会亦然,必有若干因缘关系而成其为一社会。如现在开元寺所成立的佛教会,是有佛教徒众,和各界人士来参加,及数千年遗流下来的佛法等等因缘,才构成了这一个佛教会。又如今天所开的会,潮安缁素佛徒是主要的缘,太虚、会泉是参加的一缘,而各界的赞助以及其他等等的缘,始成立此会。故无论任何事件、物体,倘静静地加以观察,皆由因缘而生成,所以因缘生义为佛法中最普遍的原理。明了此理,去应用到社会、国家,则爱国救国的力量,自然发生,爱公众而服务社会的心,亦自然发生。这因为知道了国家社会,皆由各人自己所构成,自己莫不有分的,故凡所事事,必然以社会国家的利益为前提;否则、国家倘一旦失了主权而至于败坏,全体人民的福利亦因之而失掉,即各人平日聚精会神所构成的利益,亦因之而失掉。国家如此,社会亦然。以佛法所明因缘生的义理,大家能去观察实行,即可知宇宙万物的真理原则,都由众缘凑成,则各个人须先求整个社会国家的利益,而后求个人的幸福,倘抛弃了整个社会国家的公众利益,而以求个己的利益为前提,则其结果,必遭败北!以国家社会皆由众多份子所组成,各人若不顾社会国家而谋个己福利,则国家社会失败,即各人自己失败。如此、大家服务各种职业,皆应以公众利益为前提,不以个己的利益为所谋。依佛法缘生的原理,做行为的标准,则各人才是真正的救国。果能个个人都本缘生的义理去行公众福利的事业,那末、中国非但不灭亡,即民族自由平等的精神,亦可见实现!

二 无自性义

无自性义即根据缘生义,明一切的万物皆无自性。若依各个人来说,即可名无我,因各人皆由众缘组成,无单独的个体,若只有独立的自体,必不能存在。以须有人对待,方有一个我,所以无人便无我。推至一切动植乃至天地间所有万物,皆是如此,有其对象、条件,若缺了对象、条件,必不能生存,故广至万物,小至个人,都无单独自性。然各人各有其转动的力量,就是在无自性中有“中心”的力可以转动,以各人自有其力量,方能做恶事,做善事,或善的去做,恶的不为,有一种任自取舍的力量,故说:“万法皆无自性,随众生心力而转变”。若有固定实体,即不能转变。万法既随心力可以转变,所以现前各人,都可为社会的主人翁,国家的主人翁,不必屈伏自己,要提醒自己,振作精神!平常自暴自弃的人,终以为自己无能,因此消极、坠落!其实、万物皆可随人心力转动,只要有心,便有力量,所谓“有志者事竟成”。明乎此理,则人人皆可负改良社会振兴国家的责任,本万物无自性,而由心力转变的意旨,发无上的志愿,奋无畏的精神,去积极作救国救世的事业!所以第二层明无自性义,正显各人的心有转动力量,不为外来的恶环境恶势力所屈伏,而发勇猛精进心去荷担救国救民的重任!

三 大悲心义

佛法中所谓“慈悲为本,方便为门”,就是要人人皆本大慈悲心为出发点,而去做种种方便利人的事业。我们由上面可以知到万法皆众缘所生而无自性,以无自性而可由心力转动,所以大家应从此发普遍的大慈悲心,以众人的苦为苦,众人的乐为乐,若有一人还受苦,即对于自己的良心上过不去,咎诸自己,以由自己负振兴社会的责任未做到所使然。但佛法中的大悲心,尚不限于救济世界人类,就是一切众生──乃至蠢动含灵的一切微细众生,若有一在受苦,未得乐,终要设尽方法去把他超度,正如地藏菩萨所发的大悲心:“众生度尽,方证菩提,地狱未空,誓不成佛”!所以佛法是积极的,救世的,非同一般人误会是消极的,厌世的。故能本佛法‘大悲为本,方便为门’的宗旨去做救国的事业,只顾谋全国国民的公共福利,不惜牺牲个已,“大公无私”,以国民的苦乐而苦乐,这才是做实际上的救国救民的真正事业!故从因缘生义而至大悲心义,为佛法中谈救国的一贯义理,亦是扼要的义理。

第一明因缘生义,是显宇宙万有皆从缘生;第二明缘生诸法皆无自性,即显明诸法皆空。但空非坏灭了名空,是诸法由因缘而生,无固定体性而说曰空。但众缘而生,亦机械的,呆板的,以其无自性而由心力可以转动,故成为活泼的、尊严的,依此理而行,即可得到活泼泼的自由平等。故第三明大悲心义,正要各人发起普遍的大悲心去干济世救人的方便事业,是为佛法的要义。当此外祸频来内患叠出的国难严重的时期,人人都本此理去振作精神,努力救国事业,则不能说佛法无补益于救国了。(二五五六,一二,一六守志于潮安)(见海刊十四卷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