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曹端而起的薛瑄,在北方开“河东之学”,门徒遍山西、河南、关陇一带,蔚为大宗。其学传至明中期,又形成以吕柟为主的“关中之学”,其势“几与阳明中分其盛”。与薛瑄同时的南儒吴与弼,“刻苦奋励”,立江西“崇仁之学”,其弟子又分“余干之学”与“白沙之宗”,在理学中都很有影响。
薛瑄与吴与弼虽然都宗奉朱学,但薛瑄以“复性为宗”,强调日用人伦、恭行践履,清人视为朱学传宗,称他是“明初理学之冠”,“开明代道学之基”。而吴与弼是磨砺自家身心,“寻向上工夫”,期在“得圣人之心精”,其学遂衍为王学的“发端”。显然,薛瑄与吴与弼两家虽宗朱学,但趋向不同,正反映王学出现以前朱学“分流”迁变的情况。
第一节 谨守“朱学矩矱”的薛瑄理学及其学传“关中之学”
薛瑄(公元1389—1464年)字德温,号敬瑄,山西河津人。少随其父读《四书》《五经》;及长,从东莱魏希文(纯)、大梁范汝舟习濂洛学。年三十三登永乐进士,授广东、云南监察御史。他在公廨间读钦定《性理大全》,作札记,后汇为《读书录》。其后,官大理寺时,因忤中官王振,一度被贬至甘陇,后居家讲学。未久,英宗诏任礼部右侍郎、翰林院学士。其间,他曾为于谦辩诬,但未能获救。时权臣石亨当朝,遂托病回家,继续读朱熹及周惇颐、张载理学著作,续作札记,成《读书续录》。卒年七十六。在临终弥留之际,作诗谓“七十六年无一事,此心惟觉性天通”。谥文清。
薛瑄并无理学的专门著作。能反映其理学思想的,即上述《读书录》和《续录》(凡二十三卷),属笔记性质,大多不成系统。其他即为诗文、奏札之类。清人辑其所有文字,并同其年谱、诸儒论赞等,汇刻为《薛文清公全集》,总四十六卷。今传世的有清康熙五十二年(公元1713年)刻本。薛瑄与弟子张鼎、阎禹锡和私淑段坚等形成“河东之学”。复由段坚门徒周蕙(小泉)及周的再传弟子吕柟(泾野)等,形成明中期以吕柟为主的“关中之学”。
一、薛瑄的理气论
与以往的理学家一样,薛瑄关于天地万物之所以生成,也是用理与气来解释的。他说,大而六合,小而一尘,“凡大小有形之物,皆自理气至微至妙中生出来,以至于成形成著”(《读书录》卷二) 。所以,“天地万物浑是一团理气”(同上卷三) 、“天地间只有理气而已”(同上卷一) 。周惇颐的《太极图》,宋、元以来注家很多,在他看来,“一言以蔽之曰理气而已”(同上卷三) 。
就理气问题而言,薛瑄间有所论。本来,理学的集大成者朱熹,以二程的理本论,溶入张载气的学说,建立了理本气末的理气关系说。这一关系是:理乘气以行,因而理气是相即而不相杂,终是“二物”。但后来即使宗奉朱学的一些理学家,认为朱熹理乘气之说,在理气关系上,不够圆融周备。他们认为理气关系有“间隙”,则学道君子无以从气、从万物中格求天理。为此,他们以所谓“体认不同”的方式,婉转地与朱说商榷。本书上一章论曹端理学中提到的《辨戾》一文,即是一例。而薛瑄正是在曹端提出“理气未尝有间隙”之后来探讨这一问题的。
和曹端一样,薛瑄在《读书录》卷九中,根据曹端的“太极自会动静”之说,认为“太极能为动静”,阴阳之气的动静是太极的动静。只有这样,太极与气才没有“间隙”。理与气也是如此:“理气密匝匝地,真无毫发之缝隙”(同上卷八) 。因为没有“缝隙”,所以“理与气一时俱有,不可分先后”(同上卷三) 。既然“理气间不容发”,那么,“如何分孰为先孰为后”(同上) ?显然,这与朱熹的理气相即不离之说是相左的。朱熹认为,理流行于气,充塞于气,故理气不能分离,但从本原上说,是理先气后,故说:“若论本原,即有理然后有气”(《文集》卷五九《答赵致道书》) 。理对气来说是根本的。薛瑄不同意朱熹这一观点。他说:
或言“未有天地之先,毕竟先有此理。”(语出朱熹《语类》卷一) ……窃谓气不可分先后。盖未有天地之先,天地之气虽未成,而所以为天地之气,则浑浑乎未尝间断止息,而理涵乎气之中也。(《读书续录》卷三)
薛瑄认为,朱熹的“理在气先”,是就所谓“未有天地之先”而言。在他看来,即使在“未有天地之先”,就已存在“浑浑乎”的无形之气,只是“未成”即未聚合成具体的东西而已,而气在未形聚时,其理即已涵乎其中。所以,气从无形到有形,是“未尝间断止息”,理与气从一开始就“密匝匝地”相即不离,不存在理先气后的问题。
薛瑄所以不同意朱熹的理先气后之说,当然不是反对理的绝对性,而是在于强调理气“无缝隙”的这种不可分离的关系,因为这样才能避免理气脱节,使理不致成为“气之外悬空”之物,而因此理也是“真实”的。在他看来,道器关系也是如此:“道器合言,所以真实”(同上卷五) 。
他认为,只有把理气不可分离这个前提确定下来,才能懂得“即理而气在其中,即物而理无不在”(《读书录》卷十一) 的道理,懂得由下学而上达的求道功夫。而只有这样,才可能同“明心见性”的佛教区别开来,同“直求本心”的陆学区别开来。
不难看出,薛瑄在理气的关系问题上,既是发挥朱熹理气相即的观点,而又抛弃了朱熹所谓理先气后的提法。因为理先气后的提法,难免割裂理与气。可见,薛瑄强调理气“无缝隙”,是企图弥补朱学的不足,而非反对朱学。
薛瑄在对于同理气有关的一些概念、命题的解释中,也贯穿着理气相即的观点。例如,道器关系,他说“显者器也,微者道也;器不离道,道不离器”(《读书续录》卷三) ,“故曰道亦器也,器亦道也”(《读书录》卷一) 。又如,“理一分殊”这个理学的传统命题,他说:“理一乃所以包乎分殊,分殊即所以行夫理一;分殊固在乎理一之中,而理一又岂离分殊之外哉”?因此,“理所以统夫分殊,分殊所以分夫理”(同上) 。至于“体用一源”“显微无间”和名实、有无等理学概念和命题,他也都用理气相即“无缝隙”的观点做了解释。
但是,薛瑄关于理气相即“无缝隙”的观点,也并非完满无缺。当他进一步谈到理和气的本质时,就表露出他这一论点的自相矛盾。他称理是天地之道,其道在物为理,赋予人为性。而太极就是理的极至,它虽然幽微无形,但是无乎不在,天地万物包括人在内是它的表现、作用,是它的显现。不过,当人们一提到理的时候,气亦随之。所以说理在气中,反过来说,则气中有理。这样,从理的方面来说,有此理便有此气;而从气的方面来说,有此气便有此理。因此,理气相即而无先后。但是,他也可能感到这样去强调理气“密匝匝”的相即关系,难免要淹没理的绝对性,故有时论气,又往往说“气有消息,理无穷尽”(《读书录》卷九) 。而所谓变化“日新”,是指“方生之气,非既散之气,自是新者”(《读书续录》卷七) ;理则是“万古只依旧,它是永恒不变的”(同上卷十一) 。故说:“气有聚散,而理无聚散”(《读书录》卷四) 。其理与气,是“理为主,气为客,客有往来,皆主之所为”(同上卷五) 。这种同义反复的烦琐论证,说到底,理仍然是绝对的、永恒的,而气则是相对的、暂时的。他所谓“日新”“气有消息”,则表明气还是有间断性的。这里还想提到,为了说明理是绝对的、永恒的,气是有聚散的,他有一段常为后人提到的日光与飞鸟之喻的话:
理如日光,气如飞鸟,理乘气机而动,如日光载鸟背而飞,鸟飞而日光虽不离其背,实未尝与之俱往,而有间断之处,亦犹气动而理虽未尝与之暂离,实未尝与之俱尽而有灭息之时。气有聚散,理无聚散,于此可见。(同上)
这个例子,除说明理的永恒性以外,所谓理气不可分离,原不过是为了说明“理乘气”而已,也就是他在另一处所说的理载乎气中、理寓于气中的意思。所以理与气性质不同,仍然是“二物”,其结果是理气之间还是有“缝隙”。薛瑄在理气关系上的矛盾,罗钦顺就曾经指出过(见本书罗钦顺章)。黄宗羲在《明儒学案》中也曾指出这个矛盾。这说明薛瑄在理气关系上,虽然比曹端做了更多的烦琐论证,但最终也无法弥合朱熹关于理气关系上的漏洞。这是由于他不能放弃理的绝对性、永恒性这个为理学家所奉行的基本观点。
可以看出,薛瑄以理为绝对的天道观基本上还是朱学的思想观点。因此,他在论证理气“无缝隙”的相即关系时,尽管讲到气中有理,有气即有理之类的话,但始终不能再前进一步,导出新的更为积极的结论。所以,明、清人称他谨守“朱学矩矱”,“开明代道学之基”,是不无道理的。
不过,值得指出的是,薛瑄在论述理气关系时,往往把气与理,说成是“有形”与“无迹”,“可见”与“不可见”,并进而抽绎为有与无这样一对哲学范畴。这里我们仅从薛瑄将有、无作为范畴的规定,以及由此猜测到抽象与实在的统一等问题做一些论述。他说:
谓有乎?则视之无形也;谓无乎?则其来有本也。有本而无形则有而无矣,无形而有本则无而有矣。有而无,无而有,非真知有、无为一体者,不足以语之。(同上卷三)
他在论及名与实、微与显、形而上与形而下时,也多少有这种类似的提法。
这里,他所说的“有”,不是指有形可见的物象,而是物的一般,即物的抽象,故说“视之无形也”。然而,如果把这个看不见的“有”,说成是“无”,则这个“无”不是虚幻的“无”,而是“有本”的,即有所本,有所根据。可以看出,在这里面,他既谈到有、无这对范畴之间的联系,也谈到有、无这一对范畴与“有本”之间的联系。这里,他对理学范畴所做的分析具有辩证的思想因素。
其次,他进一步申述有、无这对范畴的关系,指出,“有本而无形则有而无矣,无形而有本则无而有矣”。在他看来,有本而无形的“有”,可以说是“无”;反之,无形而有本的“无”,也可以称为“有”。故说“有而无,无而有,非真知有无为一体者,不足以语之。”这是说,抽象的“有”,看起来似乎是“无”,而抽象的“无”却是“有本”的,即“真实”的,故又说“有、无为一体”。所谓“有、无为一体”,他在别处又称“有无为一”(同上卷一) 。这就揭示了有、无这一对范畴之间的互涵和统一的关系,而它们所以能够互涵和统一,又在于二者都是统一在“有本”这一实在的基础上。他强调“无而有、有而无”的互涵统一关系,实际上是针对魏晋玄学中“崇有”与“贵无”两派互相排斥的争论而发的,故说“非真知有无为一体者,不足以语之”。
薛瑄曾以“有无为一”的观点,指出老子的“无能生有”的错误,认为这是由于老子“截有无为两段”,没有看到有无之间的互涵与统一,致使“有、无为二”(同上) 。其“无”也就离开与之相涵的“有”,从而就成了由虚无而生有了。他还以“有无为一”,批评佛教把现象世界看作“空虚”“幻迹”的所谓“万法皆空”说:“《金刚经》只欲说形而上之道(为真实),以形而下者为幻迹,此所以偏于空虚也。圣人(指周、孔)则道器合言,所以皆实”(同上卷五) 。认为佛教割裂形而上与形而下,亦即割裂无和有的关系,故最后“偏于空虚”。如果“道器合言”,即道器相即不离,那么,形而上、下都是实在的。薛瑄对老子和佛教的分析,当然不一定就抓住了他们的哲学本质,但他这种分析方法应该说是深刻的。
应当承认,薛瑄从理气、道器相即关系中,间接地抽绎出哲学有、无的范畴,虽然论述得还不充分,但他对有、无这对范畴本身,还是做了必要的规定。这种规定,既是抽象的,又是立足于“有本”的实在的基础之上。这在思想史上是值得注意的。
二、论性与“复性”方法
薛瑄在天道观中,讲理气以及太极,是在于论证“一个性字”。他认为“性”,从上来说是天地的本质,从下来说是伦理纲常的核心。由此,他提出求道问学、道德修养的目的在于“复性”。明、清时代的学者因此称他的理学是“以性为宗”,“复性为要”。
薛瑄为强调他的“复性”论,把孔、孟以来的儒学归结为一个性字,说“圣人相传之心法,性而已”(《读书续录》卷六) ,“圣人之所以教,贤者之所以学,性而已”(《读书录》卷三) 。至于圣贤之书,如“看一部《中庸》,得一性字可贯之”(《读书续录》卷三) 。《大学》讲“明德”,《论语》讲“仁”,《孟子》讲“仁义”,其实都是叫人明白“一个性字”(同上卷七) 。周惇颐《通书》,也“只是一个性字,分作许多名目”(同上卷二) 。总之,“千古圣贤之言,一性字括尽”(《读书录》卷三) 。因此,“论性是学问大本大原,知此则天下之理可明矣”(《读书续录》卷六) 。他为此叹息:“自孔孟以后皆不识性”(《读书录》卷一) ,“孟子之后,道不明,只是性之不明”(《读书续录》卷七) 。而他一生孜孜不倦地追求,就是为了明白“一个性字”。经过长期的探索,到了晚年他才识得此性,其心始觉与“天通”。
那么,薛瑄说的“性”,与程、朱之说有什么异同?其“复性”的方法是什么?他在《读〈西铭〉笔录》中称:“此一性字,皆自‘天地之帅吾其性’之性来……窃以为性之一字贯之如此”(《读书续录》卷五) 。他把张载这句话理解为性是本于天地,也就是本于天道、天命,故他说:“天地公共之理,人得之为性”(《读书录》卷八) ,“性乃天命赋予人物之实体”(同上卷二) ,“性本于命,命者天道之流行而赋人物者也”(同上卷二) 。天道、天命(有时也称天理)是“顺其自然”,故也可以说“性本自然”(同上卷一) 。
因为人所禀受之性,具有天道、天理的意义,故其性是“无所不有,无时不然”(《读书续录》卷四) ,它是包括人在内的万物之枢纽、万理之总汇,“故曰‘天下无性外之物,而性无不在’”(同上卷二) 。一句话,“天下万理不出于一性”(同上卷三) 。他还指出,性是“实体”,而道是性之“实用”(同上卷二) ,“太极是性之表德”(《读书录》卷八) 。故道、太极就是性,“性者……即所谓道也”(《读书续录》卷五) ,“太极只是性”(同上卷八) 。按他在这里所说的道、太极就是性,当指本然之性,即理学家常说的天地之性、本体之性,它是道、太极的本质,亦即天地自然的本质。
值得注意的是,程、朱论性时,对“人生而静以上”的性,即人未生时的本然之性,认为“不容说”,所以,他们谈到的性,一般是指理具于形气之中而有的性,即就人生而后说的,故朱熹说:“性是就人物上说”(《语类》卷二八) ,是人禀受天理而谓之性,“性者,人所受之天理”(同上卷五) ,“人得之而为性”(同上卷二八) 。由此,从人的气质之性中,可以求得天地的本然之性,而达于天道、天理。所以由己性可通于天,知性可以知天,性是人与天地之间的贯通环节,而很少讲到性就是天地的本质或世界万物的根本、枢纽、总汇之类。
看来,薛瑄论性,是根据周惇颐以宇宙统体言性这个观点出发的。周谓性即诚,诚本于“万物资始”的“乾元”。其所谓“乾元”,即起始、根本。同时,薛瑄也接受张载“性与天道不见乎小大之别”的观点,从而讲出“人生而静以上”的性,即天地本然之性。
这从理学的立场来说,薛瑄是企图使理学的心性问题,具有天道自然的意义。他所谓性即天道自然,太极、天理的本质就是性,“物理之极处不过一性字”,故“知性”,其心即与“天通”,等等,朱熹确是未尝如此直截“明爽”地提出来。薛瑄以为这样去讲“复性”的意义,自可为“学道君子”所信服。
薛瑄在论证心性具有天道自然的意义之后,进而指出心性的社会伦理纲常的意义。他说:“只是一个性字,分而为仁、义、礼、智、信,散而为万善”(《读书录》卷八) ,“仁、义、礼、智即是性”(同上卷五) 。又说:“道只是循此性而行”,“德即是行此道而得于心”,“诚即是性之真实无妄”,“忠即是性于心”,“恕即推是性于人”,“虽有万殊,其实不过一性”(《读书续录》卷五) ,等等。总之,道德名目繁多,统统是本体之性的表现而已。而“复性”,就是通过道德修养,复返到湛然纯善的本体之性。这种“复性”在人伦日用中是可及可求的,由此,薛瑄指出佛教“明性”所以荒谬,就在于他们“举人伦而外之”(《读书录》卷一) ,他们不承认现实社会中的“人伦之理即性也”(同上) 的事实。
为什么要“复性”?是因为人的气质之性有为善为恶的两种可能性。据他说,人的气质之性,在“感物而动之初,则有善有不善,周子(惇颐)所谓‘几’也”(同上卷五) 。这是说,性有已发、未发之分,其善或不善,正是遇物将动未动的一瞬间产生的。这种可善可恶的一瞬间谓之“几”。所以,道德修养的功夫,就是在性之未发、已发这一瞬间。在这个当间,革除去即将萌发的不善意念。薛瑄认为,《中庸》只讲一个未发、已发,周惇颐也只是“指出未发已发之间说‘几’字”,“教人于此用功”(《读书续录》卷三) 。然而,要革除那即将萌发的不善意念,则又在于改变产生这种不善意念的气质。故说:“为学者,正欲变化不善之气质”(《读书录》卷五) 。
如何变化气质?他认为应该在日常地应接酬酢中不断矫正偏向,如“轻,当矫之以重;急,当矫之以缓;褊,当矫之以宽;躁,当矫之以静;暴,当矫之以和;粗,当矫之以细。察其褊者而悉矫之,久之则气质变矣”(同上卷三) 。他自称“余性偏于急且易怒,因极力变化”(同上) 。所以,“为学于应事接物处尤当详审。每日不问大事小事,处置悉使其宜,积久则业广矣”(同上卷二) 。如何在矫偏中“详审”“合宜”?这就要有诸如下学上达、内外兼修、格物致知的方法和功夫。这既包括身心修养,又包括精神上所当求的趣向。
薛瑄的这一套“复性”方法、功夫,特别强调下学的功夫。他认为下学功夫不实,欲求上达则“无可据之地”(同上卷十) ,故应当“因器以识道”,“于有形处默识无形之理”(同上卷四) ,否则就要流于禅坐空悟。他指出“宋儒亦有流于禅者,不可不察”(同上卷八) 。所谓“流于禅者”,是指直求本心的陆学。他在另一处就明确指出,“象山谓使人读书为义外工夫,必欲人静坐先得此心。若如是,未有不流于禅者”(同上卷五) 。
至于下学的内容,他说:“下学人事,形而下之器也”(同上卷二) 。所谓“人事”,是指君臣、父子、夫妇之类的伦理纲常。其具体内容是:除了读圣经贤传外,主要是与切己有关的视听言动、饮食男女等人伦日用。他认为,在这些人伦日用中,只要按封建道德的要求,“恭行践履”,而且“处之各得其宜”(同上) ,即获得仁义礼智之性,这就是知其性、复其性。
薛瑄指出,这种人伦日用的下学功夫,也就是“格物”。如说“耳目口鼻身心皆物也”,“圣贤之书,六艺之文,历代之政治,皆所谓物也”(同上卷二) 。故“格物”就是在与耳目口鼻相接的应事接物中,“求其是处”(同上卷三) ,“求至极之理”(《读书续录》卷五) 。能获得“是处”“至极之理”,即可“豁然贯通”,明白了“一个性字”。对于程颐所说“涵养须用敬,进学在致知”,其要也在于“明此性”(同上卷六) 。
他说,由格物到知性复性,即由下学到上达,这中间所以要通过“豁然贯通”的直觉方法,是因为“至极之理”的性,无声无形,非闻见之知所能获得,而只能靠默识心悟的直觉。这就是他在《读书续录》中所说:“凡言性命仁义礼智道德之理,皆无形声之可接,惟默而识之可也。故曰上达必由心悟”(卷六) 。这种直觉的认识方法,并非是由知识的积累而发现真理的认识飞跃,而是在冥悟中忽然“明觉”。他自己就有过这种神秘的体验:“一日,在湖南靖州读《论语》,坐久假寐。既觉,神气甚清,心体浩然若天地之广……几与天地同体,其妙难以语人”(《读书录》卷一) 。显然,这种“难以语人”的直觉“心悟”,是近乎佛禅的“顿悟”。尽管他反对佛教,但并不妨碍他与佛禅之间存在着相同的修养方法。
薛瑄这种直觉“心悟”的上达功夫,首先要对心进行一番“括磨”,拨开昏翳,使“心如镜”(同上卷五) ,然后才能达到“澄心精意”(同上卷二) 的“心悟”。而所谓“括磨”功夫,就是上面说的人伦日用的下学功夫。所以,下学功夫是上达的基础,是上达的关键。
薛瑄的“复性”方法,虽然主张下学而上达、内外兼修,但重点放在下学,即外在的日用功夫。在他看来,只要下学功夫做到,自然可以上达。而下学功夫,主要又是人伦日用、言行酬酢,以至一些生活俗事。这同朱熹所说的“泛观博览”“格物穷理”的下学功夫比较起来,未免过于褊狭。因此,刘宗周、黄宗羲对薛瑄的理学评价不高,甚至在字里行间里还有微词。如刘宗周说“薛文清多困于流俗”,“阅先生《读书录》,多兢兢检点言行间,所谓学贵践履,意盖如此”(《明儒学案·师说》) 。黄宗羲称薛瑄的“河东之学,悃愊无华”。又说:“河东有‘未见性’之讥,所谓‘此心始觉性天通’者,为定欺人语。可见无事乎张皇耳”(《明儒学案》卷七《河东学案·序》) 。黄宗羲怀疑他是否真的“见性”?其临终时称“此心始觉性天通”,并非欺人之语。这同刘宗周说的“或曰‘此心始觉性天通’,先生晚年闻,未可量也”(《明儒学案·师说》) 一样。所谓“未可量”,不是指“无可限量”,而是说不好量评,不好肯定的意思。刘宗周、黄宗羲的评论,固然带有他们自己的偏见,但从上面列举的薛瑄的思想观点来看,他们的评论不是全无根据的。
总之,薛瑄虽然谨守“朱学矩矱”,基本上还是朱学的一套,并力图在某些方面为朱学补苴圆融。但总的来说,朱学在他这里被弄得褊狭“无华”了。这一情况,至其后学——“关中之学”就更明显了。这也反映出,朱学在明代虽然已成为官学,但就其思想本身而言,并没有什么新的发展;相反,它却是越来越不景气了。
三、薛瑄的学传——“关中之学”
高攀龙曾说过,有明一代“学脉有二”:一是南方的阳明之学,一是北方的薛瑄的朱学(见《东林书院志》卷七《景逸高先生行状》) 。高氏称薛瑄在北方的朱学,既包括薛瑄及其弟子的“河东之学”,也包括数传之后,与王学同时的“关中之学”。这里,我们拟着重论述薛瑄所开创的“河东之学”至“关中之学”这一学传及其变化情况。从中可以看出明代朱学的发展趋向。
所谓“关中之学”,刘宗周认为明代“关学”,是指从薛瑄的再传弟子周蕙开始,到四传弟子吕柟及其门人为止的这一学术统绪。吕柟是“关中之学”的“集大成者”(《明儒学案·师说》) 和代表人物。“关学”学者除个别人以外,大多都出生在陕西关中一带。他们的学术活动,大约从明成化年间到嘉靖年间。
“关中之学”的代表人物吕柟(公元1479—1542年),学者称泾野先生,陕西高陵人,曾官翰林院修撰、国子祭酒。传世的有《吕泾野先生文集》《吕泾野先生语录》。其师即薛瑄三传弟子薛敬之(思庵)。薛敬之有《思庵语录》,其学主薛瑄之说,强调理气不“断隔”,性气“不相离”。吕柟之学即由其师薛敬之而上承薛瑄的理学观点,注重人伦日用的下学功夫。其说也是从性气相即立论的。他说:
孟子言气字,即有性字在。盖性字何处寻?只在气上求之。先儒喻气犹舟也,性犹人也,气载乎性,犹舟之载乎人,则分性气为二矣。试看人于今,何性不从气发出来?
皋陶说“九德”,皆从气质行事上说,至商、周始有礼义性命之名。宋人则专言性命,谓之道学,指行事为粗迹,不知何也?(《吕泾野先生语录》,以下不注出处者,俱见于此)
这是沿薛瑄理气“无缝隙”、性在气中之说,但他不同意“气载乎性,犹舟之载乎人”,也就是不同意薛瑄用日光与飞鸟以喻“理乘气”的说法。因为“气载乎性”,“理乘气”,则难免使理与气、性与气有间隔的可能。罗钦顺就曾经这样指出过。吕柟认为是“性从气发出来”,而不是“气载乎性”。因为最初“天与人以阴阳五行之气,理便在里面了”,所以理不是乘气,理本来“便在里面”,这样才可以说理气无间隙。性与气也是如此。所以要寻求“性字”,“只在气上求之”。就人来说,当从气质、行事上寻求。故“行事”,即人伦日用并非是宋儒说的“粗迹”。由此,求性方法“亦只在下学中做去”,“从下学做起”,应当“即事即学,即学即事”,不能“高远”揣摩。他具体地说:“今讲学甚高远,某与诸生相约,从下学做起,如随处见道理。事父母这道理,待兄弟妻子这道理,待奴婢这道理。此可以质鬼神,可以对日月,可以开来学,皆是切实处做来。”而学者所说的“求仁”,就在这些人伦的实践中“熟而已”,然后“斯仁至矣”。
从人伦实践中获得“仁”,当然还要通过人心的“德性”体验,俾可“心、事合一,体用一原”。但主要功夫还是放在“事事”的闻见中。黄宗羲于此指出,吕柟“所谓穷理,不是泛常不切于身,只在语默作止处验之。所谓‘知’者,即从闻见之知,以通德性之知,但事事不放过耳。大概工夫,下手明白,无从躲闪也”(《明儒学案》卷七《河东学案·吕柟传》) 。所谓“下手明白”,即吕柟自己说的“随处见道理”之意。所以把功夫放在“切于身”的人伦之事上,就是“格物”的“把柄之处”。他在《语录》中论及格物的意义时指出:
章诏问格物,先生(吕柟)曰:这个物正如孟子云“万物皆备于我”物字一般,非是泛常不切于身的。故凡身之所列,事之所接,念虑之所起,皆是物。凡是要格的,盖无一处非物。其功无一时止息得的……念头便觉萌动,此处亦有物可格否?先生曰:怎么无物可格!……
他认为,格物主要是格与己有关的物,即所谓“身之所列”(耳、目、口、鼻),“事之所接”(饮食男女、言行酬酢),“念虑之所起”(心与物相接时萌生的不善念头)。这些都是“身心所列事物”,而不是格天下之事事物物。他为此曾提醒其门人说,如果“事事物物皆要穷尽,何时可了?故只一坐、立之间,便可格物……如是,则知可致而意可诚。”如何格?他说“以格为度量即是。”所谓“度量”,即如何使之适当的意思。如果对照一下朱熹论格物时,所说物的内容与格的本义(详见本书朱熹章),则吕柟讲的格物,真是“路头就狭了”。
可以看出,吕柟这种格物的内容和上面提到的下学功夫,同薛瑄一样,也是“困于流俗”,而并不注意上达的功夫。虽然他讲格物时,也提到不要在静处“禅定”,应该在“动处用功”,但又说用功“莫太高远”,即同人伦日用的事不要离得太远。他解格物的格为“度量”,实即薛瑄说的在日用酬酢中求合其宜,在行为上符合封建道德的要求而已,所以刘宗周称他的理学,其要不过是“以躬行礼教为本”(《明儒学案·师说》) 。
因为与吕柟同时的王学已经盛行,故吕柟也不能不正视王学的观点。况且有人曾以王学观点去向他请教。他对王学、也包括陆学的观点做了辩驳。这种辩驳进一步反映了吕柟的理学特点。他认为论心、存心,就是“人于凡事皆当存一个心”,而存心不是离事而直求本心。前面引录他说宋儒“指行事为粗迹,不知何也”?就是批评陆学的。对于王阳明所谓良知是本体,“不假外求”的说法,吕柟认为此说“浑沦”不清。因为孟子提出“良知”,“便兼良能言之”,故所谓“致良知”,当是发其本能的意思,而要发其本能就需要下学功夫,功夫达到,“本体”即可获得。
吕柟还批评王守仁的知即行、行即知的“知行合一”论,指出知不等于行,知行“自有先后,必先知而后行……圣贤亦未尝即知为行也”,“如何将知得亦为行乎?予所未晓也。”他强调,不仅知不等于行,且知行二者,行比知更重要。他说:“今世学者开口便‘一贯’,不知所谓‘一贯’是行上说?是言上说?学到‘一贯’地位多少工夫?今又只说‘明心’,谓可以照得天下之事,‘宇宙内事’,固与吾心相通。使不一一理会于心,何由致知?所谓不理会而知者,即所谓‘明心见性’是也,非禅而何?”认为以知代行,忽视行的下学功夫去“理会”,便是“明心见性”的禅悟。在他看来,即是“吾之知本是良知,然被私欲迷蔽了,必须闻见开拓,师友夹持而后可,虽生知如伏羲,亦必仰观俯察”。他这些对王学“致良知”“知行合一”的批评,均旨在强调人伦日用的下学功夫。
显然,吕柟作为“关中之学”的集大成者,与其时的王门相反,认为上达就在下学中,功夫就是上达。这与王学不同。王学以知代行,而他认为知在行中,能行即能知,其极端则必然是以行代知。吕柟这种强调道德践履的理学特色,必然使其理学流于简单浅俗,故吕柟的传人,能株守师说者,多枯乏没有生气,以致后来与王学不能抗衡。而另一部分传人,或涉足于讲上达功夫的湛若水门庭,或以王学的观点质诸其师。尤其是张节竟讲起“静中养出端倪”,而郭郛竟自称“闭门只静坐,自是出风尘”之类,则已明显地越出吕柟的门墙。这说明“关中之学”开始分化,其学统已难以为继了。总之,以吕柟为代表的“关中之学”,作为一个以朱学为旗帜的学派来说,到了吕柟的传人,已是奄然息响,了无生气。
必须指出,以吕柟为代表的“关中之学”,尽管重功夫、贵践履,但无论就这个学派本身和后来这个学派的思想分化来说,却始终没有把理学思想向前推进一步。因为他们虽然提出性气相即、气中有性的观点,吕柟甚至讲过“性从气中发出来”这类话,但他们是以性为前提的,因而颠倒了性与气二者的关系,不可能得出性从气出、性是气之性的结论。
最后,还要提一下明、清时期的一些学者对“关中之学”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如明万历年间关中人冯从吾,把吕柟与宋代张载、清初李颙(二曲)的资料汇辑为《关学编》,统称为“关学”。其后,清代李元春又进一步增订《关学编》。接着,张骥又据此作《关学宗传》。经过这些人的搜集和论说,吕柟成了上承张载、下开李颙的这样一个承前启后的学者。显然,这是把三个人物,仅仅因为是同一关中地区,而不顾及他们各自所处的不同历史时期和思想传承关系,强行拼凑在一起的。这当然是不符历史实际的。即以吕柟的“关中之学”来说,其源出自山西人薛瑄,即刘宗周说的“关中之学皆自河东来”(《明儒学案·师说》) ,并非是上承张载,也并非是从张载的理学中演变过来的。因此,由宋至清这前后三个人物的思想,不存在张载以肯定形式、吕柟以否定形式、李颙以返归张载的肯定形式这样一个“正反合”的递传关系。所谓“关学”的始作俑者冯从吾,他所汇编的《关学编》,原不过是地志的性质,一如《金华丛书》《江西丛书》《岳麓丛书》之类。而李元春、张骥却从中牵率为承前启后的“宗传”关系,真可谓是好事者为之,殆无意义。
第二节 刻苦奋励的吴与弼理学
一、吴与弼的学行
与薛瑄同时的吴与弼,也是明代前期的朱学人物。所不同者,薛瑄偏于下学,主道德实践;吴与弼则侧重于“寻向上工夫”,求“圣人之心精”。
吴与弼(公元1391—1469年)字子傅,号康斋,抚州崇仁(今属江西)人。初习诗、赋、经制。年十九,赴南京省亲,得拜明代“三杨”之一的洗马杨溥为师。其时,在他父亲的任所,获读朱熹所编《伊洛渊源录》。自谓读后,“睹道统一脉之传,不觉心醉……于是思自奋励,窃慕向焉,而尽焚当时举子文字,誓必至乎圣贤而后已。……与弼迷途少改,实始于此文”(《康斋文集》卷十二《跋伊洛渊源录》) 。自此立志习理学,发奋读书。虽生活清贫,躬耕自食,但于理学笃志不改。至六十八岁,不顾年老,应诏赴京,然仅官以“谕德”,辅导太子读书,故谢辞未就。在返乡前,向英宗上“崇圣志”,“广圣学”等十事,内多以往“圣贤格言”。归途中,绕道至闽拜朱熹墓,“以申愿学之志”。后居家以读书授徒终老。其一生虽刻苦奋励,孜孜于理学,但其“节操”多遭人物议。究其原因,一是为权臣石亨作年谱序,颂其“盛德在天下”,又自称“门下士”,世谓其“自附匪党”;二是其弟私鬻祭田涉讼,吴以“褫冠蓬首,跪讼于庭”,有失道学体统;三是“求名太急”,不愿屈就太子师。其事在道学中,“一时名流尽哗”,“诟谇丛滋”,以至有人要“上告素王(孔子),正名讨罪,不得久窃虚名”。也许这些原因,再加上他在理学上“矜心作意”,不能恪守朱说,故卒后不得封谥,不得从祀孔庙。
吴与弼的理学,“上无所传”,自学自得,“刻苦奋励,多从五更枕上汗流泪下得来”。其讲学授徒,多以禅语机锋的启发方式,促其自悟。
先后从吴与弼受学者,有娄谅、胡居仁、罗伦、谢复、胡九韶、陈献章、周文、杨傑等。其弟子在其门下,分成两派。陈献章“得其静观涵养,遂开白沙之宗”;胡居仁、娄谅等“得其笃志力行,遂启余干之学”(《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七〇《康斋文集》提要) 。其后,王阳明即从娄谅和陈白沙学生湛甘泉问学。
吴与弼主“刻苦自立”,只求心得,“不事著述”,故其著作不多,仅有日常“学之所得”的《日录》一卷,体裁近似于语录,并不系统,但比较集中反映他的理学思想。章衮称《日录》为吴氏“一人之史,皆自言己事,非若他人以己意附成说,以成说附己意”(《明儒学案》卷一《祟仁学案·吴与弼传》) 。今有明末崇祯刻本《康斋文集》十二卷。清康熙年间将其《日录》汇入《广理学备考》,称《吴先生集》。
二、吴与弼的“静观”修养论
吴与弼的理学,主要是讲身心修养,并不重视天道自然,认为圣贤教人,就是修身,修身然后可以治国平天下。关于修养身心以及治学方法,多得自朱学,但也自有“体认”,而这种“体认”,又往往偏离朱学。其论人心也是如此。首先,吴与弼论“为学”说:
圣贤教人,必先格物致知以明其心,诚意正心以修其身。修身以及家、而国而天下,不难矣。故君子之心必兢兢于日用常行之间,何者为天理而当存,何者为人欲而当去。(《康斋集》卷十《励志斋记》)
他在《日录》中也讲到为学是“无非存天理去人欲”,“学圣贤者,舍是何以哉”?而为学的过程就是变化气质。其变化气质的方法,吴与弼说主要是“读圣贤书”,体会圣人遗言,以充实“吾心固有之仁义礼智”。但是,他在讲述朱熹这一观点时强调,人之所以为人,不同于禽兽,是因为人心本具仁义礼智四端:“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以其备仁义礼智四端也”。因此就人来说,读书为学,主要是在于“反求吾心”。他在《劝学赠杨德全》一文中主要就是讲这个问题。他说:“欲异于物者,亦曰反求吾心之固有之仁义礼智而已,欲实四者于吾身,舍圣贤之书则无所致其力焉”(同上卷八) 。
读书的目的是“反求吾心”,自然要体现在读书的方法和功夫上。但是,他说读书为了“反求吾心”,这种“反求”并非是“直截”和顿悟,一蹴而得,而是要有个过程。这个过程是经过对吾心的涵养、磨洗、启发,如此“积功久之”,最后才能使吾心固有的东西发露出来,从而达到“反求吾心”的目的。所以,他在谈到读书的具体方法和功夫时,总是强调要结合日用酬酢,要有不间断的长期刻苦工夫,要“勿忘勿助”,自然而然,反对一读书、一冥目即可通透的顿悟。这是他所一再强调的,也是他谈论得比较多的方面,且多以亲身的体验立论。
他强调说,在玩味、体验“圣人之道”中,即可浃洽于身心。因为就心来说,“心是活物,涵养不熟,不免摇动,只常常安顿在书上,庶几不为外物所胜”(《日录》) 。关于读书对心的涵养,他举例说,“观《近思录》,觉得精神收敛,身心检束,有歉然不敢少姿(疑‘恣’)之意,有悚然奋拔向前之志”,“贫困中事务纷至,兼以病疮,不免时有愤躁,徐整衣冠读书,便觉意思通畅。”“枕上思在京时,昼夜读书不间,而精神无恙”(同上) 。
这种对心的涵养,是要有一个持久不断的过程,要“昼夜反复身心,然后知圣贤之心”(《康斋集》卷八《与章士言训导书》) 。这并非是躐等可取。他曾对他的学生胡九韶说:“专心循序熟读,勿忘勿助,优柔厌饫于其间,积久自然有得,不可强探向上。此味真难知之,正文公(朱熹)所谓虽淡而实腴也”(同上《与胡九韶书》) 。为此,他在《复曰让书》中,提醒学道者,要“读以千万言不计其功,磨以岁月而不期其效。优柔厌饫于其间,则日新之益,自有不期而然也”(同上卷八) 。总之,读书“须要打厓岁月方可”,“如此痛下工夫,三五年庶几可立些根本,可以向上”(同上《学规》) 。
这里,他谈论的读书方法和修养方法,看起来似乎是属于朱学的思想。娄谅在为吴与弼作的《行状》中,就是这样认为的。其实,这并不合于朱熹的思想。因为吴与弼的读书方法和功夫,只是要以所谓“循序渐进”的方法达到“反求吾心”的目的,而朱熹是把读书作为格物穷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因为按他的说法,理在事事物物中,即所谓“天下之事莫不有理”,故格物穷理就是要在事物中“有以穷之”,以“知其所以然,与知其所当然……此穷理所以必在格物也。”因此“为学之道,莫先于穷理,穷理之要必在于读书”(《朱子文集》卷十四《行宫便殿奏札二》) 。显然,“读书只是要见得许多道理”(《语类》卷三四) 。故读书也叫作“集义”,获得许多道理,即可浃洽于心,“涵养德性本原”。
所谓读书是“涵养德性本原”,这又是吴与弼引述并着意发挥的一句话。但是,朱熹讲“涵养德性本原”,其意思是说,通过读书去掉私欲,以使“心静理明”,而不是吴与弼所说的读书是为了“反求吾心”,端发吾心固有之理。朱熹认为,心是“空豁豁地,更无一物”,是“虚底物”。心要能知,需要在事事物物中格得其理,不能直接从心中获得。所以,读书等为学功夫,是由外知到内知,向内充实,不是说读书是为了“反求”,径直发明“吾心”。他曾经批评以“读书类推反求”的说法,认为这是“却将他人说话(圣贤之言),来说自家底意思”,因而又不免以“自家私意”去牵率古人,其圣人之言也就成了吾心之注脚。这难免要滑向陆九渊所谓“六经注我”的轨辙。
从吴与弼的读书论中,可以看出他的理学倾向与朱熹有所扞格。他在《浣斋记》中说:
夫心,虚灵之府,神明之舍,妙古今而贯穹壤,主宰一身而根柢万事,本自莹彻昭融,何垢之有?然气禀拘而耳目口鼻四肢百骸之欲为垢无穷,不假浣之之功,则神妙不测之体,几何不化于物哉?……于是退而求诸日用之间,从事乎主一无适,及整齐严肃之规,与夫利斧之喻,而日孜孜焉,廉隅辨而器宇宁,然后知敬义夹持,实洗心之要法。(《康斋集》卷十)
这里,吴与弼突出了心是“妙古今而贯穹壤,主宰一身而根柢万事”,这个心本来是“莹彻昭融”,是完满自足的,即他在另一处说的“吾心固有”,本具一切。这是他对心的看法。而因为这个心,被气禀所拘,蒙有尘垢,故要通过刻苦奋励的浣洗功夫,去其尘垢。这叫作“洗心”,亦称“磨镜”。他曾赋诗“十年磨一镜,渐觉尘境退”(同上卷一) 。而对心的“浣洗”功夫,包括向内的敬内功夫与日常的集义功夫。这个日常间的功夫,就包括前面所论述的读书方面。总之,他把程颐提出的“敬义夹持”,变成向内“洗心”,也就是明心的功夫,故他说“敬义夹持,实洗心之要法”。而心经过敬义两方面的“浣洗”,即可“莹彻昭融”,从而显现本心,达到“反求吾心”的目的。
不难看出,吴与弼所论的心与朱说并不相同。朱熹论心,一般是指理与气相合而有的心,这个心“有指体而言”,“有指用而言”,故心与理、性、情之间,不能一概而论。朱熹这方面的具体论说,可见之于本书朱熹章。这里只就吴与弼论心时有关朱熹曾说过的“心者,身之所主也”以及心为“主宰”云云加以辨析。按朱熹所谓“主宰”,是指心的“发用”时,有“知觉”,“思虑”,“灵处”的能力而言。如他答张钦夫信中说:“人之一身,知觉运用,莫非此心之所为,则心者固所以主以一身也”(《文集》卷二四) 。他在《语类》卷十八也讲过,所谓心之知,能“六合之大,莫不在此。这个神明不测,至虚至灵”。正因为心是能知能觉,因此在论及为学的方法上,朱熹是主张先在身外要有“格物穷理”的下学之功,然后通过具有“知觉”之心,加以“思虑营为”而上达天理。这个时候的心,才可以说是得到“莹彻昭融”。这同吴与弼径直地对心“浣洗”,“磨镜”,反求“吾心”中固有的一切观点,显然有所不同。由此可见,吴与弼论心,接近陆九渊的“本心”说。其所谓“洗心”,也接近陆氏所谓此心“只自完养”之说:“人气禀清浊不同,只自完养,不逐物,即随清明。”“清明”即本心明彻发露。显然,吴与弼“体认”朱熹的“涵养性情”“涵养本原”,已非朱熹之本意,而是陆学的“涵养本心”了。
由于吴与弼强调向内径求,主张在“思处”格物,因此在谈到为学修道的功夫时,他特别重视“平旦之气”的“静观”和“枕上”的“夜思”冥悟,故刘宗周称吴与弼之学,“多从五更枕上汗流泪下得来”。正是这种“静观”“夜思”的为学修道的功夫,成为其理学思想的最大特色。其后,他的门人陈献章、胡居仁,正是从这里衍变而为王守仁心学的“发端”。
他所谓“静观”,是指在为学的功夫中,能于“静中”冥悟,获得“意思”,即在静悟中得到心中固有之理。在这方面,吴与弼是以亲身体验来谈的。例如,他说自己在一亭子憩息时,久之“见静中意思”。在耕作间歇卧田垅,其“静极如无人世”,这时能于“静中思绎其理,每有所得”。即便在路途中读《孟子》,对着“野花”“幽草”,“延伫久之,意思潇然”。有时在室中,“卧看康节(邵雍)诗,遂熟睡,方醒,意思甚佳”(以上俱见《日录》) 。
吴与弼对他这套“静观”“夜思”的功夫,也用诗来表述,其意就更清楚。其诗云:
夜思经世务,神倦方熟睡,晨朝气清爽,良心还炯然。(《康斋集》卷一《晓起即事》)
雨滴空阶响,灯悬净璧明,掩书人独坐,性达正惺惺。(同上《夜坐》)
静坐迢迢独觉时,寸心凝敛绝邪思,聪明睿知何处出?作圣之功信在斯。(同上卷二《梦觉作》)
在这几首诗中,说明人们所以要“静坐”“夜思”,是因为“静中”能“略无所挠”,使“寸心凝敛”“独觉”。可见,要得到“聪明睿知”,其功即在于斯。
那么,他在“静观”“夜思”的“独觉”中,所获得的,或者说,所“思绎”到的是什么“意思”?他说,是“良心炯然”,即良心得以发露、显现。至此,其心也就感到“天地自阔,日月自长”,自有一番出尘脱俗的“气象”。此时的心体是“湛然虚明,平旦之气,略无所挠,绿荫清昼,薰风徐来,而山林闲寂,天地自阔,日月自长,邵子所谓‘心静才能知白日,眼明斯会识青天’,于斯可验”(《日录》) 。这也就是他在另一处所说的,其心能“与天地同流,往来相应”(同上) ,入于“从容无竞之境,游心于平澹不挠之乡”(同上) 。他用程颢的话说,在天地之间,“并无窒碍,大小咸快活”(同上) 。这就是吴与弼在“静中”,通过“反求”所获得的“意思”。他所企求的这种“吾心”,就是刘宗周所说的“寻孔、颜向上工夫”,得“圣人之心精”(《明儒学案·师说》) 。这实际上是一种心理作用,即人在排除了心理上的纷扰后所获得的宁静,有时会产生一种幻觉。而吴与弼则把这种幻觉加以夸大。
还要指出,吴与弼所谓在“静中思绎其理”,在“静中”冥悟“意思”,显然是一种直觉的方法。但是,这种直觉,在他这里也还有一个思辨的过程,并非在刹那之间一省即悟,像禅宗那样一个“棒喝”即可顿悟的。首先,他承认“外物”的存在,因此在“静中思绎其理”,不是采取“绝物”,断绝思虑,而是采取“识物”的态度。在《日录》中,他说:“恶夫外物之逆,以害吾中,此非也”,而应当对“万有不齐”之物,“详审其理以应之”。在“详审”中认识到物的背后存在着一个理,故“识物”也就是识得其理,以理“齐之”。所谓以理“齐之”,即认识万物本于一理,天下之物无不是理,而这个理又备于吾心。因此,经过这种“识物”的思辨过程之后,其心外之物就泯化于我,同一于我了。从而达到“中心洒然”(《日录》) ,无有“窒碍”。有时,吴与弼也把这种“识物”的思辨方法,说成是“物我两忘,唯知理而已”(同上) 。这是说,既不是我役于物,也不是物役于我,而是把物、我同一于理。而这个理又具于我心,故最后还是同一于“吾心”。不过,他所说的心,是经过刻苦功夫“浣洗”之后的“莹彻昭融”的心;他所谓“物我两忘”,其实质是把客观消融于主观。
吴与弼这种向内的“静观”方法,同朱说并不尽同。当年朱熹就曾反对所谓静中悟理的说法,而主张动静结合、内外兼尽,不能一味地“说向里”。他在《语类》卷七六和《文集》答项平父、何叔京的信中,都一再强调这一点。而吴与弼以“吾心固有”为出发,以“静观”“静中思绎”的“反求”为方法,实是他在朱学中杂入陆九渊的理学思想。所以,清人称吴与弼的理学是“兼采朱陆之长”。所谓“兼采朱陆之长”,即取陆学上达的本心论,又取朱学读书等下学的渐进功夫。正因为吴与弼的理学重视本心,所以后来王学的殿军刘宗周从心学的立场上,称他的理学是“醇乎醇矣”。而对同一时期,偏重下学而不重视上达的薛瑄理学,则以“困于流俗”相讥。
三、吴与弼的理学与王学的产生
吴与弼在理学上求“静中意思”“寻向上工夫”的这种向内求心的倾向,到他的弟子就更加明显,以至成为王学的先声,对王学的产生起了一定的影响。为了说明这一点,有必要先看一看吴与弼之学的传衍情况。清四库馆臣于此曾有一段很扼要的介绍:
与弼之学,实能兼采朱、陆之长,而刻苦自立。其及门陈献章得其静观涵养,遂开白沙之宗;胡居仁得其笃志力行,遂启余干之学。有明一代,两派递传,皆自与弼倡之,其功未可尽没也。(《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七〇《康斋集》提要)
这从前面所述吴与弼的理学来看,清人称陈献章的“白沙之宗”与胡居仁的“余干之学”,俱得之吴与弼所传,是没有疑义的。其中陈献章的理学,另有专章论述,这里只就陈献章与吴与弼的学传关系做些说明。今从《康斋文集》中可以看到,吴与弼与陈献章的师生情谊很深。与弼卒后,陈献章为之刊布遗集。至于陈献章提出“为学须从静中养出个端倪来”,则明显的是本于吴与弼的为学须求“静中意思”、从“静中思绎其理”的观点。只不过陈献章把吴与弼这一思想,表述得更加贴切而已。从陈献章“静中养出端倪”这一提法,证明清人谓“白沙之宗”得之于吴与弼的“静观涵养”这一论断是正确的。然而,黄宗羲对吴与弼的“崇仁之学”有一个说法未必确切。他说:“白沙出其(吴与弼)门,然自叙所得,不关聘君(吴与弼),当为别派”(《明儒学案》卷一《崇仁学案·序》) 。认为陈献章虽出于吴门,但他自称其学所得,与吴与弼无关。黄氏说这是根据陈献章的“自叙”。其实这是他误解了陈献章的“自叙”。所谓“自叙”,是指陈献章《论学书》中《复赵提学》一文。文中说他自己在吴与弼门下受业,尚未得其旨,未能悟其师道,其后他回到白沙里,“静坐久之,反复体味,方见此心之体。”他说的在“静坐”中反复“体味”,才悟得“心之体”,其实,就是吴与弼早就提出来的观点。陈献章上文的意思,是说他对师传之道,悟之迟迟,而并没有说他的“所得”与乃师无关。至于刘宗周谓其学“归于自得”,是指他求道方法是“静坐得之”,与其师吴与弼“刻苦自立”方法一样,也是着重心内自思自悟的功夫。如果说,陈献章与吴与弼有的观点有所不同,那就是陈献章把吴与弼的“静观”,朝着内心冥悟方面推得更远,以至于有“通禅”之嫌,但这不能说是“别派”;毋宁说,这是对吴与弼理学的一个合乎逻辑的发展。因此,清人说“白沙之学”得自吴与弼所传,则是说对了的。
白沙之学又通过他的学生湛甘泉而与王阳明相切磋。故从明代的心学来说,“白沙开其端,至姚江(王阳明)而始大明”(同上卷十《姚江学案·序》) 。由白沙到阳明这一启发关系,已为明清以来的学者所承认,无须赘述。
吴与弼的理学对王学的影响,不只是通过陈献章,而且还通过其门下的另一支“余干之学”。所谓“余干之学”,除胡居仁外,还有娄谅、罗伦等人,曾会聚于江西余干。他们在吴与弼的理学中,是“得其笃志力行”的。所谓“笃志力行”,并不是薛瑄所说的“恭行践履”的道德实践,而是指遵行吴与弼的“静观”“静中涵养”的方法,刻苦奋励,笃志不改。至其大端,与陈献章并无实质的区别。如胡居仁所著《居业录》,谓“主静独立”“静中有物”之类,黄宗羲称其所言“静中之涵养,尤为学者津梁。然斯言也,即白沙所谓静中养出端倪”(同上卷二《崇仁学案》本传) ,与白沙一样,都本于吴与弼的所谓“静中意思”“静中思绎其理”,都是向内求心,故清人谓胡居仁“其学以治心养性为本”,“以求放心为要”(《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七二,《胡文敬公集》提要) 。因而在方法上,也具有禅悟的色彩。这点胡居仁自己也不讳言。他说,“与吾道相似者莫如禅学”,不过与禅学“所见不同”(《明史》本传) 。胡居仁的私淑魏校著《体仁说》,其旨为“天根之学”,主要是讲心的主宰,故称颂陆学是“坦然大道”。吴与弼的理学发展至此,真可以说是与陆学“打并一路”了。
“余干之学”的另一重要人物娄谅,是吴与弼最得意的门生,吴称其所学“确实”,能入其“堂奥”,对他评价很高。就是这个娄谅,把乃师吴与弼的“洗心”“涵养此心”,申述为“以收放心为居敬之门,以何思何虑、勿忘勿助为居敬要旨”(《明儒学案》卷二《崇仁学案·本传》) 。娄谅之说,正如朱熹当年曾批评过的一种人,把学道功夫“更向里(心)说”了。难怪罗钦顺批评他“近禅”。也就是这位吴门高弟娄谅,王守仁曾登门向之问学,其师生之间是“深相契也”。在一些论著里,谓王守仁从娄谅习朱学。这个说法大体可信,但不确切。应该说,他从娄谅那里学的是被禅学化、心学化了的朱学,或者说,从他那里学的是吴与弼“兼采朱陆之长”的朱学。这在后面还要谈到。因此,就吴与弼门下的“余干之学”来说,其“姚江(阳明)之学,先生(娄谅)为发端也”(同上) 。不唯如此,“余干之学”还有一个叫夏尚朴的,先师事吴与弼,后又从学于娄谅,遗著有《夏东岩文集》。其说为“主敬之学”,谓“卓然竖起此心,便有天旋地转气象”(同上卷四《崇仁学案》本传) 。他讲的这一类话,真可谓深得陆学三昧。也因此,他能与王守仁契相切磋。
可以看出,吴与弼开创的“崇仁之学”,其传人分为陈献章的“白沙”一派和胡居仁、娄谅的“余干”一派,虽各有其特点,但都是传承和发挥吴与弼的理学思想。即使像陈献章在发挥吴与弼“静观涵养”的思想中,有“超悟”“通禅”的地方,但这不过是对吴与弼理学的进一步发展而已。其思想实质,并未越出吴门。我们知道,强调静观、静坐,在静中求所谓“意思”之类,这种冥悟方法,势必要滑入“禅悟”一路。在理学史上已有过不少这样的例子。何况,理学的产生,本来就是以儒家思想为主干的儒、释、道“三教合一”的产物,与禅学本来就有密切的关系。这是一。第二,吴与弼的理学,通过“白沙”“余干”这两个学派,对王学的产生,有“启明”和“发端”的影响;尽管王学的出现还有别的原因,但不能不承认这个影响的存在。我们仅从这个影响就可以看到王学的产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从而对王学的产生,得到某种合理的解释。否则,如果忽视这个影响的存在,则诚如黄宗羲所说:“微康斋,焉得后时(王学)之盛哉”(同上卷一《崇仁学案·序》) ?因此,黄宗羲在其亲撰的《明儒学案》中,以王学为中心,以吴与弼的“崇仁之学”为开篇第一卷。其编排胪列,正如清道光朝学者莫晋所说,“以大宗属姚江,而以崇仁为启明,以蕺山(刘宗周)为后劲”(《明儒学案序》) ,构成了明代心学的承传关系。宗羲这种编排,显然是从其思想的前后联系及其影响考虑的。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王学就是“崇仁之学”的传衍,只是说,吴与弼的理学对王学的产生是有影响的。
必须指出,对王守仁有影响的“崇仁之学”,已不是本来面目的朱学,但也不是陆学,而是“兼采朱陆之长”的理学。就这点来说,从元代的朱陆合流,到明初宋濂的朱陆调和,到吴与弼的“兼采朱陆”,直至王守仁“范围朱学而进退之”。而王守仁在“进退”朱陆当中,又以陆学的本心论为主,兼取朱学的理欲、理气论,加以熔铸,脱胎成为“博大、精细”的王学体系。至此,就是所谓朱陆殊途而同归了。这样,自南宋朱、陆去世以后,朱、陆两家的支流余裔,出现了一股和会朱陆异同的新潮流,虽然在不同的时期和不同人物身上,表现形式各异,但这前后却贯串着一条值得注意的思想脉络。
从这一情况来看,我们认为,王学的产生,并不是从明中期跨越将近三百年而“直承”南宋陆学的,而是与它所处的那个时期的思想有关。这不仅在前面所述的事实得到说明,而且从一般的道理来说,一个思想家的思想形成,总是受到他那个时代距离较近的思想的启发和刺激而产生的。如果把王学说成是从明中期跨越近三百年而“直承”陆学,那么,这无异是把明代王学的产生,看成是孤立的偶然现象。这当然是说不通的,况且事实上也并非如此。
这是就吴与弼的理学及其影响,而得出的结论。从这里可以看到吴与弼的理学,在理学史上所处的地位和作用。至于王学产生的整个情况及其理学内容,当有专章论述。
如果再把吴与弼理学的这种情况,同薛瑄的理学联系起来,那么,可以看出,他们虽然本属宋学范围,但两家之学,旨趣不同,前途不同。吴与弼的“崇仁之学”成了王学的“启明”和“发端”;薛瑄的“河东之学”,到了“关中之学”,则已黯然无闻。这两家之学,尽管后来的命运不同,但都说明朱学到了明中期的王学出现以前,从其思想来说,已处于枯萎的状态。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以“进退”朱、陆而形成的王学,才得以抬头。而朱学虽然早已成为官学,但到了这个时候,已只是徒具形式。其被御定的程朱著作,也只是成了腐儒背诵的新章句,没有多少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