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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卷第三(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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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竺沙门 般剌密谛 译

乌长国沙门 弥伽释迦 译语

菩萨戒弟子 房融 笔受

西京大兴福寺沙门 惟悫 科

皇宋首楞大师 可度 笺

复次阿难。云何六入。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二穷根显体。文二。初总标真性。

笺云。是破六入法门。谓穷尽六根。显现真体。六入者。通生识道。受入爱憎。为此六根。是识之道路。为识之所依。然受着顺境生爱。违境生嗔。如来藏。则四智菩提种子。四智者。大圆镜智。平等性智。妙观察智。成所作智。藏者。包含义。妙即微妙。真乃真实。如则一如。性是体性性。

阿难。即彼目睛。瞪发劳者。兼目与劳。同是菩提。

后别破浮根。文六。初眼入文三。初立文二。初会妄通真。

笺云。目喻真知照用。瞪发劳者。妄觉也。内有根本无明。为能变。变起六根六尘。为所变。兼目。此目是眼根。不同目睛喻智。与劳是根本无明是能变。同是菩提者。同收一果也。

瞪发劳相。因于明暗二种妄尘。发见居中。吸此尘象。名为见性。

后因尘显妄。

笺云。既是菩提。何故便有六根六尘。瞪发劳相。因根本无明。为能变。然后便有根尘。为所变。劳相是能变无明。明暗。是眼家所缘境。二种即明暗等。发得眼识。居在根尘之中。吸览也。览此尘象。即是明暗等境。一切众生。执此妄识为自性。

此见。离彼明暗二尘。毕竟无体。

次破文二。初总破文二。初影无实体。

笺云。识如羸人。非杖不起。曾无无境心。须假前尘明暗等相。若无明暗等相牵动能缘之心。此心即无其体。

如是阿难。当知是见。非明暗来。非于根出。不于空生。

后了相无因。

笺云。指此眼识不从明境暗境上来。不依眼根上出。不于空中而生。是破自然。

何以故。

后别破文三。初幽明㸦破文三。初徴。

若从明来。暗即随灭。应非见暗。

次明。

若从暗来。明即随灭。应无见明。

后暗。

若从根生。必无明暗。如是见精。本无自性。

次离相鉴六。

笺云。既从根生。是根自有生。又何假明暗二境牵心。然后方有识。即无有自性。曾无无境心。

若于空出。前瞩尘象。归当见根。

后空不生观文二。初邀归见根。

笺云。若言从空中生眼识。然后便依着眼根。此识向前对观前尘之时。然后却归眼根。应须见眼。为识从空来。

又空自观。何关汝入。

后纵许成佗。

笺云。设尔是空见何过破。若言从空生识。空须有见。既有见。是空自观。无情成有情。又何关汝阿难之事。

是故当知。眼入虚妄。

后结文二。初结破。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后双非。

阿难。譬如有人。以两手指。急塞其耳。耳根劳故。头中作声。

二耳入文二。初立文三。初举彰劳喻。

笺云。用两手母指。急塞却两耳孔。既久耳根劳倦。头中□□作声。法上□来耳根发识喻真智。用两手指。喻背体外求。便有根本无明。然后有强觉起。来向真体上。执我执法。

兼耳与劳。同是菩提。

次会妄同真。

笺云。兼耳是所变。根与劳是能变无明。

瞪发劳相。因于动静二种妄尘。发闻居中。吸此尘象。名听闻性。

后因尘显□。

笺云。依前举色阴中。喻如人瞪目观空既久。然后发生劳倦。见种种相。此喻内有根本无明。为能□。便有五根五尘为所生。动静则耳家所缘境。有声是动。无声是静。闻则耳识。居在根尘之中。

此闻。离彼动静二尘。毕竟无体。

次破文二。初总破文二。初彰无实体。

笺云。向下四境上徴。

如是阿难。当知是闻非动静来。非于根出。不于空生。

后了相无因。

何以故。

后别破文三。初尘文三。初徴无因。

若从静来。动即随灭。应非闻动。

次静。

若从动来。静即随灭。应无觉静。

后动。

若从根生。必无动静。如是闻体。本无自性。

次根。

若于空出。有闻成性。即非虚空。

后空文二。初纵。

笺云。纵空为能生。生得耳识为所生。空若生识。空乃有闻。须成人去。故云成性。既也成性。乃夺空名。为空出识故。

又空自闻。何关汝入。

后空。

是故当知。耳入虚妄。

后结文二。初结破。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后双非。

阿难。譬如有人。急畜其鼻。畜久成劳。则于鼻中。闻有冷触。因触分别通塞虚实。如是乃至。诸香臭气。

三鼻入文三。初立文三。初举彰劳喻。

笺云。既畜既久。觉有冷气从外而来。触其鼻端。因触分别。通即是虚。塞即是实。通即闻香臭等。塞乃不闻。

兼鼻与劳。同是菩提。

次会妄同真。

瞪发劳相。因于通塞二种妄尘。发闻居中。吸此尘象。名嗅闻性。

后因处显妄。

此闻。离彼通塞二尘。毕竟无体。

次破文二。初总破文二。初彰无实体。

当知是闻。非通塞来。非于根出。不于空生。

后了相无因。

何以故。

后别破文三。初尘文三。初徴。

若从通来。塞则闻灭。云何知塞。

次通。

如因塞有。通则无闻。云何发明香臭等触。

后塞。

若从根生。必无通塞。如是闻机。本无自性。

文根。

若从空出。是闻自当回嗅汝鼻。

后空文二。初纵。

空自有闻。何关汝入。

后正。

是故当知。鼻入虚妄。

后结文二。初结破。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后双非。

阿难。譬如有人。以舌䑛吻。熟䑛令劳。其人若病。则有苦味。无病之人。徴有甜触。由甜与苦。显此舌根不动之时。澹性常在。

四舌入文三。初立文三。初举彰劳喻。

笺云。上曰唇。下曰吻。熟䑛则频䑛。使令劳倦。因由甜之与苦是味。乃舌家所缘境。便显得舌根不䑛吻之时。唯是一味澹性。常存在。

兼舌与劳。同是菩提。

次会妄同真。

瞪发劳相。因甜苦澹二种妄尘。发知居中。吸此尘象。名知味性。

后因尘显妄。

笺云。甜苦是味。为一尘。澹是无味。为一尘。发知是舌识。居在根尘之中。

此知味性。离彼甜苦。及澹二尘。毕竟无体。

次破文二。初总破文二。初彰无实体。

如是阿难。当知如是尝苦澹知。非甜苦来。非因澹有。又非根出。不于空生。

后了相无因。

何以故。

后别破文三。初尘文三。初徴。

若甜苦来。澹即知灭。云何知澹。

次甜苦。

笺云。知是识也。云何知澹。此是知有澹。与上知别。

若从澹出。甜即知亡。复云何知甜苦二相。

后因澹。

笺云。甜即知亡。知亦是识。复云何知甜苦二相。此知甜苦。亦与前知别。

若从舌生。必无甜澹。及与苦尘。斯知味根。本无自性。

次根。

若于空出。虚空自味。非汝口知。

后空文二。初纵。

又空自知。何关汝入。

后正。

是故当知。舌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后双非。

阿难。譬如有人。以一冷手。触于热手。若冷势多。热者从冷。

五身入文三。初立文三。初举彰劳喻。

笺云。摄少热。从多冷。

若热功胜。冷者成热。

笺云。摄少冷。从多热。

如是以此合觉之触。显于离知。

笺云。有冷有热。前尘触身。便有觉也。非觉触之时。无冷热二相触体。故离知也。或可。合时则有觉触冷热。显得离时之心知。于离时不知也。

涉势若成。

笺云。将热涉冷。冷者从热。将冷涉热。热者从冷。

因于劳触。

笺云。因无明为能变。方有根尘为所变。

兼身与劳。同是菩提。

次会妄同真。

瞪发劳相。因于离合二种妄尘。发觉居中。吸此尘象。名知觉性。

后因尘显妄。

此知觉体。离彼离合违顺二尘。毕竟无体。

次破文二。初总破文二。初彰无实体。

笺云。离合为一。违顺为一。成二。皆是身家所缘境。或离是违。须是合也。如夏天向火是违。临风乃顺。如寒自临风是违。向火乃顺。

如是阿难。当知是觉非离合来。非违顺有。不于根出。又非空生。

后了相无因。

何以故。

后别破文三。初尘文三。初徴。

若合时来。离当已灭。云何觉离。

二合离。

违顺二相。亦复如是。

后违顺。

笺云。若违时来。顺则随灭。云何知顺。

若从根出。必无离合违顺四相。则汝身知。元无自性。

次根。

必于空出。空自知觉。何关汝入。

后空。

是故当知。身入虚妄。

后结文二。初结破。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后双非。

阿难。譬如有人。劳倦则眠。睡熟便寤。

六意入文三。初立文三。初举喻彰劳。

笺云。睡熟是八识归种。便寤谓有等无间缘。乃能醒寤。苟无此缘。则不寤也。

览尘斯忆。

笺云。斯犹此也。言从此向识中思量。记忆前事。

失忆为忘。是其颠倒。

笺云。既失记忆。便作于忘。佛说此人实是神昏识昧。有此颠倒。若是诸佛如来。转识成智。无此颠倒也。

生住异灭。

笺云。生表此法先非有。住表此法暂有用。异表此法非凝然。灭表此法可破坏。

吸习中归。

笺云。吸则吸览。习乃串习。中归者。一切习气虚妄。皆归识中也。

不相逾越。称意知根。

笺云。念念生灭。无有间断。是意知根。

兼意与劳。同是菩提。

二会妄同真。

笺云。兼意是所变。与劳是能变无明。

瞪发劳相。因于生灭二种妄尘。集知居中。吸撮内尘。

后因尘显妄。

笺云。集知居中。是第六与五同缘。览外尘相。吸。则览摄前境。撮。则忆而不忘。内尘。则一向内缘也。

见闻逆流。流不及地。

笺云。见闻是前五识。逆流者。为顺前境。缘五尘则得。若逆前境。返缘第六则不得。则指第六意识。返缘不得之地。地者。依止为义。

名觉知性。

笺云。是第六识也。

此觉知性。离彼寤寐生灭二尘。毕竟无体。

次破文二。初总破文二。初彰无实体。

笺云。寤配生。寐配灭。

如是阿难。当知如是觉知之根。非寤寐来。非生灭有。不于根出。亦非空生。

后了相无因。

何以故。

后别破文三。初尘文四。初徴。

若从寤来。寐即随灭。将何为寐。

二寤。

笺云。若寤时生识。寤为能生。识为所生。则寐时所依之寤既亡。所托将无。则识为能托。寤为所托。所托之寤既无。更谁取其寐时之境。寐中翻寤。更有一节文。应云若从寐来。寤即随灭。将何为寤。恐文含不述。或翻译与梵本失落。

必生时有。灭即同无。令谁受灭。

三生。

笺云。令谁受灭。密举意根。已破生灭。意谓令谁受灭。秪如生灭者谁。此意举第七。是第六意根。第六随前生灭。已破生灭二尘。

若从灭有。生即灭无。谁知生者。

四灭。

笺云。俱无则永灭。所变同能变。能变既亡。所变永灭。灭则无识。随生已灭。灭则识无。一谢无生。识随生谢。

若从根出。寤寐二相。随身开合。

次根。

笺云。寤则第六识。不内缘。是开。寐则第六内缘。为合。或开或合。皆是意家所缘。

离斯二体。此觉知者。同于空华。毕竟无性。

笺云。二体即寤寐二境也。意间若从根生。便不假寤寐二境牵心。既无二境。此识乃同空华。五无之中。是毕竟无。识如羸人。非杖不能起。

若从空生。自是空知。何关汝入。

后空。

是故当知。意入虚妄。

后结文二。初结破。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后双非。

复次阿难。云何十二处。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三交融处执。文分二。初总徴源体。

笺云。交融处执者则隐识句。但将根破境。将境破根。交互和融十二处。然谓世尊。将六根六尘。㸦相交破。要融十二处之情执。六根是识所依。六尘是所缘。处者。依缘义。生长义。此六根六尘。是识之生长处所。

阿难。汝且观此祇陀树林。及诸泉池。

后别破浮迷文六。初眼等二处。文分四。初来观空象。

笺云。祇陀树林等是境。今且立境破根。泉池。是彼林中。泉水池水也。

于意云何。此等为是色生眼见。眼生色相。

次审已徴生。

笺云。此等指根境也。为复色为能生。生得眼根为所生。为当眼为能生。生得色尘为所生。

阿难。若复眼根。生色相者。

三广破相生文二。初根生相文二。初色。

笺云。此是牒。

见空非色。色性应销。

笺云。汝既言根为能生。色为所生。当见空时。故非是色。所生色既无。能生根随谢。色性应销者。摄能变。同所变。

销则显发一切都无。

笺云。色性既无。将何显发。根为能显发。能生根又无。所生色又无。

色相既无。谁明空质。

笺云。阿谁又辨明空之质。曾知根亦不随色落谢也。

空亦如是。

后空。

笺云。故经指云。空亦如是。后色尘为能生。眼为所生。谁明空色。将空色合。言应更云。若复空尘生眼见者。观色非空。见则销亡。亡则都无。谁明色相。

若复色尘生眼见者。

后色生根。

笺云。是牒。此乃色尘为能生。生得眼根为所生。

观空非色。

笺云。见空之时又非色。

见即销亡。

笺云。色既为能生。见为所生。能生既灭。所生亦亡。摄所变。同能变。

亡则都无。谁明空色。

笺云。既亡则都无见。又谁辨明空之与色也。

是故当知。见与色空。但无处所。

四结袪双执文二。初总除二处。

即色与见二处虚妄。

后结妄双非文二。初总结妄。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后双非。

阿难。汝更听此祇陀园中。食办击鼓。众集撞钟。钟鼓音声。前后相续。

二耳等二处。文分四。初来观尘象。

于意云何。此等为是声来耳边。耳往声处。

二审已徴生。

阿难。若复此声。来于耳边。

三广破相生文三。初破声来文三。初许交声来。

笺云。阿难道。声来耳边又如何。若复此声来汝耳边。是牒。

如我乞食室罗筏城。在祇陀林。则无有我。

次比身游往。

笺云。喻鼓秪有一声。来阿难耳。其声既往。则别人耳不合更闻。如世尊秪有一身。入城乞食。祇陀林中则无世尊。

此声。必来阿难耳处。目连迦叶。应不俱闻。

后责众俱闻文二。初举少。

笺云。秪有一声。来阿难耳。佗处别人。不合总闻。

何况其中。一千二百五十沙门。一闻钟声。同来食处。

后明多。

笺云。如今一千二百余众。又且俱时闻钟。同来食处。曾知声亦不来阿难耳边。

若复汝耳往彼声边。

次破耳往文三。初许。

笺云。但言耳往声边又如何。阿难秪有一耳。往彼鼓声之边。

如我归住祇陀林中。在室罗城。则无有我。

次喻。

笺云。阿难秪有一耳。往鼓声边。似佛秪有一身。归祇陀林。别处则无身。

汝闻鼓声。其耳已往击鼓之处。钟声齐出。应不俱闻。

后破文二。初少。

笺云。阿难秪有一耳。在鼓声处。第二钟声。应合不闻。如今又闻。曾知耳亦不往鼓边。

何况其中象马牛羊。种种音响。

后多。

若无来往。亦复无闻。

后双破。

笺云。无来无去。密指真体无闻。或可耳也不往声边。声亦不来耳处。须见不闻。秪破双执。

是故当知。听与音声。俱无处所。

四结祛双执文二。初总除二处。

即听与声。二处虚妄。

后结妄双非文二。初结妄。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后双非。

阿难。汝又嗅此炉中旃檀。此香若复然于一铢。室罗筏城四十里内。同时闻气。

二鼻等二处。文分四。初来观尘象。

笺云。梵云旃檀。唐云药。白者治风瘇。赤者治热病。六十四黍为一圭。四圭为一撮。十二撮为一分。十二分为一铢。二十四铢为一两。

于意云何。此香为复出旃檀木。生于汝鼻。为生于空。

二审已徴生。

笺云。三处徴。

阿难。若复此香生于汝鼻。称鼻所生。当从鼻出。

三广破相生文三。初根文三。初纵鼻生香。

笺云。但言生鼻又如何。若四此香生于汝鼻。是牒。鼻为能生。香为所生。须有香气。从鼻根出。

鼻非旃檀。云何鼻中。有旃檀气。

次难非香质。

笺云。若鼻是旃檀。便有香气。从鼻中出。汝鼻又非旃檀。因何有此香气也。

称汝闻香。当于鼻入。鼻中出香。说闻非义。

后责闻非出。

笺云。汝既称闻香。既从鼻出。不合闻香。若也返闻。说闻乖理。

若生于空。空性常恒。香应常在。何藉炉中爇此枯木。

次空。

笺云。变所变香。同能变空。香既常在。又何假炉中。烧此枯木。

若生于木。则此香质。因爇成烟。

后木文三。初叙木藉烧因。

笺云。阿难云香生于木头又如何。难云。若生于木。须不假烧。便有香从木而出。则此香质。又因爇后成烟方闻。

若鼻得闻。合蒙烟气。

次立蒙烟接嗅。

笺云。又转云。我言香生于烟气。便难云。若生于烟。便令把汝鼻根。蒙罩烟气。始可闻香。

其烟腾空。未及遥远。四十里内。云何已闻。

后责未及俱闻。

笺云。若言生烟。祇如烧香之时。烟腾空中。方一二里。又无烟到四十里外。因何四十里内。一时闻香。室罗筏城周围阔四十里。

是故当知。香鼻与闻。俱无处所。

四结袪双执文二。初总除二处。

即嗅与香。二处虚妄。

后结妄双非又二。初结妄。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后双非。

阿难。汝常二时。众中持钵。其间或遇酥酪醍醐。名为上味。

四舌等二处。文分四。初来观尘象。

笺云。西天辰时出求粥。日午求饭。是二时也。乳煎为生稣。生稣煮为熟稣。熟稣煮成酪。酪煮成醍醐。西土以为上味。

于意云何。此味为复生于空中。生于舌中。为生食中。

二审已徴生。

笺云。三处徴。

阿难。若复此味。生于汝舌。在汝口中。秪有一舌。其舌尔时已成稣味。遇黑石蜜。应不推移。

三广破相生文二。初根文二。初难一舌多知。

笺云。蜂窠黑石中取之。名黑石蜜。若复此味生于汝舌者牒。舌为能生。味为所生。在汝阿难口中。秪有一个舌。其舌尔时已成稣味。摄能变舌。同所变味。既成稣味。第二更过黑石蜜。不合知其蜜味。为舌已成稣去。

若不变移。不名知味。

次责不移知味。

笺云。夫知味者。众味皆知。独知一味。不名知也。

若变移者。舌非多体。云何多味。一舌之知。

后纵移乖一。

笺云。今但推移总知又如何。若变移者。是牒。秪有一舌。故非多体。不可一舌齐知众味。

若生于食。食非有识。云何自知。

次尘文二。初无识能知。

笺云。食为能生。知为所生。言知生于食。然后知味。食无情识。云何自知其味也。

又食自知。即同佗食。何预于汝。名味之知。

后有心非己。

笺云。预者关涉为义。纵食有知。即同佗食。食有一知。人有一知。须成佗人。又何关涉于汝阿难。名味之知。

若生于空。汝啖虚空。当作何味。

后空文三。初邀啖虚空。

必其虚空。若作咸味。既咸汝舌。亦咸汝面。则此界人。同于海鱼。

次纵同鱼类。

既常受咸了不知澹。若不识澹。亦不觉咸。必无所知。云何名味。

后双味不知。

笺云。必无所知是咸澹之味。云何知味有咸澹。方知味既无。将何知之。

是故当知。味舌与尝。俱无处所。

四结祛双执文二。初总除二处。

即尝与味。二俱虚妄。

后结妄双非文二。初结妄。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后双非。

阿难。汝常晨朝。以手摩头。

五身等二处。文分四。初立。

笺云。晨朝□□用手摩触己头。

于意云何。此摩所知。谁为能触。能为在手。为复在头。

二审。

笺云。能触是识。意间将何为识。能为在手。表境。在头表根。言此识为当在根。为当在尘。

若在于手。头则无知。云何成触。

三破文三。初显一非成破文二。初手。

笺云。若言识实在尘。根须不知。既也文不知。云何名触。夫三和成触。则根和境和识和也。

若在于头。手则无用。云何名触。

后头。

笺云。若在于头。是根。手则无用。不假于境。无境云何名触。

若各各有。则汝阿难。应有二身。

次各有双身破。

笺云。若根亦有知。境亦有知。须成二身。

若头与手。一触所生。则手与头。当为一体。

后一触单双破文三。初纵双立一理。

笺云。头与手。根境秪是一知。乃根境能所不分。合成一体。

若一体者。触则无成。

次一体不成破。

笺云。三和成触。纵为一体。触则无成。

若二体者。触谁为在。在能非所。在所非能。不应虚空与汝成触。

后能所分居破。

笺云。但言二体又如何。即根境二体也。触谁为在者。言此知当在何处也。在能是根。非所乃境。在所又非能。意间在能之时。所须不知。在所之时。能又不知。能所㸦亡。既无能所。将何成触。不可虚空便与汝阿难成触也。

是故当知。觉触与身。俱无处所。

四结袪双执文二。初总除二处。

即身与触。二俱虚妄。

后结妄双非文二。初结妄。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后双非。

阿难。汝常意中所缘善恶无记三性。生成法则。

六意等二处。文分四。初标缘立法。

笺云。善者于善境上。顺善为性。恶者。于恶境上。返逆为性。无记。琴棋等。非善恶数。皆是意识所缘之境。有此善恶等生。成意识所缘法则。

此法。为复即心所生。

二徴法生因文二。初即。

笺云。善恶三性等。是所缘境。言此境为复心为能生。生得所缘法尘为所生。

为当离心别有方所。

后离。

笺云。言此三性法。为复离却第六识心之外。别有方道处所。

阿难。若即心者。

三广破生迷文二。初即。

笺云。言若此三性所缘之法。即是第六识心者。

法即非尘。非心所缘。

笺云。此法便是第六识心。则不是法尘。亦不是心之所缘。

云何成处。

笺云。若是尘即心。所缘既不是。即不是心所缘。云何又成处。处者。须是心缘其法。方得为处也。

若离于心别有方所。

后离文三。初牒离双徴文二。初上牒。

笺云。牒计云。若离心外。别有所缘法尘。

即法自性。为知非知。

后下徴。

笺云。便徴云。此离却第六识心。三性之法。别有方所。此三性法。各有自性。善恶无记。定是有知。定是无知。

知则名心。异汝非尘。同佗心量。

次破知文二。初许知佗量破。

笺云。言此三性既有知。不成法尘。便是心法。既是心则异于阿难。为有知故。便成佗人之心量。不成汝之心量。或异者离也。既有知。便离却汝阿难。非为第六法尘。即成别人。非汝阿难心量。

即汝即心。云何汝心更二于汝。

后许二双心破。

笺云。即汝是阿难也。有一心。即心是法尘。境亦有一心。云何汝阿难心法。便有两个心。根上一心。所缘境一心也。

若非知者。此尘。既非色声香味。离合冷暖。及虚空相。当于何在。

后破非知文二。初离五影无。

笺云。色是眼。声是耳。香是鼻。味是舌。离合冷暖是身。已上是前五识。及虚空相。是所依。意谓既离却前五。当于何在。为第六须假前五同缘。方能览五尘境。色影象相分。变一重相分亲缘。令既离前五相。当于何在。

今于色空。都无表示不应人间更有空外。心非所缘。处从谁立。

后责无表示。

笺云。色是五识。空是所依。若第六须假五同缘。今既离五。则无所缘。今色空都无个标表显示。不合人间有其空外。此空是顽空。空无尽不可有外。若是真识。则是空外。即空外便是真如。则□心缘不得。故云心非所缘。亦不立处所。

是故当知。法则与心。俱无处所。

四结袪双计文二。初总除二处。

则意与法。二俱虚妄。

后结妄双非文二。初结妄。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后双非。

复次阿难。云何十八界。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四殄界通真。文分二。初总标真体。

笺云。殄者灭也。界者。因义。分义。因者根能照境。识生其中。名之曰因。依也。分者类义。若族类也。依根发识。览境滋根。故有眼根界。眼识界。色境界也。下五如上。若分类。则六尘为一类。六根为一类。六识为一类。然如来藏。凡圣通名。密严云。如来清净藏。世间阿赖耶。如金与指环。展转无差别。又胜鬘云。在缠名如来藏出躔号大法身。六根界。六尘界。六识界。三六一十八界也。然谓世尊。广向此□殄灭十八界之执心。要通归真如之体也。

阿难。如汝所明。眼色为缘。生于眼识。此识为复因眼所生。以眼为界。因色所生。以色为界。

后别破群疑。又分六。初眼等三界文三。初徴因。

笺云。眼是所依缘。色是牵心缘。识是了别缘。此识指第六意识。为复因眼所生。眼为能生。识为所生。以眼为界。取能生处。为界分。

阿难。若因眼生。既无色空。无可分别。纵有汝识。欲将何用。

次破界文三。初根文二。初离尘无用破。

汝见又非青黄赤白。无所表示。从何立界。

后体无形表破。

笺云。既无法可标表显示。从何立界。

若因色生。空无色时。汝识应灭。云何识知是虚空性。

次尘文四。初责识知空破。

笺云。色为能生。生得汝识为所生。无色时。是见空之时。无色当情。汝妄识须从色境落谢。摄所变识。同能变色。

若色变时。汝亦识其色相迁变。汝识不迁。界从何立。

二达依不变破。

笺云。道我识因。色为能生。识为所生。若色谢时。我识不迁。便难云。若色变了。汝识须随变。可名眼识。今既不迁。因从何立。

从变则变。界相自无。

三顺赞全无破。

笺云。能变之色既谢。所变之识随亡。则无因也。或可。从变是识。则变是色。既无色与识亦无界。

不变则恒。既从色生。应不识知虚空所在。

四常不知空破。

笺云。不变则恒常。一向见色。不合更见空。若见空。须长时见空。

若兼二种。眼色共生。合则中离。离则两合。体性杂乱。云何成界。

后□。

笺云。二种则眼根与色尘。若根境合。则此识一半离向根。一半离向尘。若根境离时。一半随根。一半随境。根是无情。识是有情。尘是无情。此识体性。有情无情相乱。云何成界。

是故当知。眼色为缘。生眼识界。三处都无。

后结非文二。初总除三界。

则眼与色及色界三。

后结文二。初结妄。

笺云。眼是眼根界。与色尘界。及色界三。再牒色界。含取眼识界。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后双非。

阿难。又汝所明。耳声为缘。生于耳识。此识。为复因耳所生。以耳为界。因声所生。以声为界。

二耳等三界文三。初徴因。

阿难。若因耳生。动静二相。既不现前。根不成知。必无所知。知尚无成。识何形貌。

次破界文二。初根文二。初离尘无知破。

笺云。耳为能生。识为所生。动静二相。是耳家所缘境。境既不在前。此耳根则不成知。必定无知。知尚不成。此所生识。又作何形状相貌。此破胜义根。或可。耳既生识。须不假所缘境。有动静境之时。根便有知。既无动静二尘。则不成知。必无所知。是境所知。境尚无。何处有识。此破浮尘根。

若取耳闻。无动静故。闻无所成。云何耳形杂色触尘。名为识界。则耳识界。复从谁立。

后根尘杂一破。

笺云。若取浮尘耳根。为能生。生得所生识。又无动静之境。此便杂乱。色尘是眼家所缘。触尘是身家所缘。则非耳家所缘也。或可。若取耳闻是胜义根。若言根为能生。识为所生。耳既生识。须不假动静二尘。有境方说闻。无境说闻非义。既无动静二境。闻无所成。根既不闻。便须唤作耳形。耳成形。不成闻。既成形。便杂色境同眼根。又触尘同身根。耳识界又不成。故云复从谁立。此破根也。

若生于声。识因声有。则不关闻。

后尘文四。初转声成识破。文四。初立声除耳。

笺云。若能生是声尘。所生是识。此识便因声尘而有。是声有闻便□破云。则不关涉于闻根。

无闻。则亡声相所在。

二离目声亡。

笺云。若也无闻相。则无声相所在。为根能照境。今既无根则声亦无。根尘俱无也。

识从声生。许声因闻。而有声相。

二立境因根。

笺云。前不许识从声生。又不关闻。今纵许汝识从声生。又许声因闻。根闻得所缘声相。

闻应闻识。

四结声成识。

笺云。此闻根须返闻佗识。为识从声上生故。或可。既许根闻。能生之声。未著于声。且先闻识。何故为声为能生。识为所生。识在声前根既去。闻须先闻识。后方到声。

不闻非界。

二不闻无界破。

笺云。若也识从声生。不能返闻于识。又不得成界。或可。不闻于声。又非界也。为声为能生。以声为界。

间则同声。

三转识成声破文三。初立识成声。

笺云。若此识从声生。又能闻识。能闻之识。已同所闻之声。

识已被闻。

次定彰成境。

笺云。将根去闻也。

谁知闻识。

后责识成尘谁能闻识。

笺云。言识已被声闻。谁知其能闻之识。或可。谁知闻识。则无能知之识。为能知之识已同声也。此破闻。

若无知者。终如草木。

四无知草木破文三。初类无情。

笺云。根亦不知。声亦不知。又如何。破云。终如草木。既根境二俱无知。便同无情之物。

不应声闻杂成中界。

次责杂成。

笺云。既成无情去。不合说声是境。闻是根。根与境相杂。便成汝中闻识性。此则乖理。既同草木。根境各无知。将何物合为中间。

界无中位。则内外相。复从何成。

后举中双破。

笺云。又云。我不杂成中界。又如何。便难云。界无中位。是无识。既无识。则内根外尘二相。复从谁立。若无识根。境亦不立也。

是故当知。耳声为缘。生耳识界。三处都无。

后结非文二。初总除三界。

则耳与声。及声界三。

后结文二。初结妄。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后双非。

阿难。又汝所明。鼻香为缘。生于鼻识。此识。为复因鼻所生。以鼻为界。因香所生。以香为界。

三鼻等三界文三。初徴因。

阿难。若因鼻生。则汝心中。以何为鼻。

次破界文二。初根文二。初徴文二。初总。

笺云。教佗思量定二种鼻也。

为取肉形双爪之相。为取嗅知动摇之性。

后别。

笺云。肉形双爪之相。是浮尘根。嗅知动摇之性者。是胜义根也。

若取肉形。肉质乃身。身知即触。名身非鼻。名触即尘。鼻尚无名。云何立界。

后破文二。初破质文□以总摄别。

笺云。若是肉形。此质是身。身即触境。名之曰身。不是于鼻。若也名触。触便是身家所缘之尘。即不闻。此鼻尚无名目。因何立得界。或鼻眼等根是别。身是总。摄别归总。既归总则成身。唯触尘。既是触尘。是身所缘境。鼻尚无名□何立界。

若取嗅知。又汝心中。以何为知。

后知文三。初肉知触同身破文二。初徴。

笺云。若取嗅知。是胜义根。便徴以何为知。此肉团不合有觉。或可是审佗。

以肉为知。则肉之知。元触非鼻。

后破。

笺云。若言是肉团之心为知。则是肉团心不离身。是摄别从总。

以空为知。空则自知内应非觉。

次空文三。初难肉非知。

笺云。既胜义根与浮尘根。俱破却。莫是空为能生。生得识为所生。空既能生识。空须自知。便成人去。空既自知。又何假汝肉团心觉察。

如是则应虚空是汝。

次虚空成质。

笺云。如是空。合是汝阿难。此破空。

汝身非知。今日阿难。应无所在。

后指身无在。

笺云。既是虚空能知。则阿难不能有知。今日阿难。对我则无所在。

以香为知。知自属香。何预于汝。

后香文二。初摄识从尘破。

笺云。若以香为识有所知。知便由香。则不关涉汝阿难也。

若香臭气。必生汝鼻。则彼香臭二种流气。不生伊兰。及旃檀木。

后摄尘从根破文三。初香臭不并破文三。初难非双木。

笺云。若香臭气。定生于汝鼻中。则香气之材名栴檀。臭气之木名伊兰。此二种流布气息。不生此二种。由汝鼻生。

二物不来。汝自嗅鼻。为香为臭。

次抑嗅自根。

笺云。若二种。不来汝鼻时。汝试自嗅鼻。作何气息。为是香为是臭。何以如此。为汝言香臭生鼻故。或可。二物不来。是伊兰等。鼻既自生香臭。此二物则不来。

臭则非香。香应非臭。

后香臭互破。

笺云。若臭则不成香。香则不成臭。二物相形互破。或可。臭则非香无香。香应非臭无臭。

若香臭二。俱能闻者。

次二气双闻破文三。初许立俱闻。

笺云。若香臭二俱时得闻者。牒也。或双许若香气臭一时闻。又如何。

则汝一人应有两鼻。

次难成双鼻。

笺云。不可一鼻生二种气。如旃檀不生伊兰。伊兰不生旃檀气也。

对我问道。有二阿难。谁为汝体。

后难分双质。

若鼻是一。香臭无二。

后二气同根一体破。文二。初立根成一难气同根。

笺云。若鼻是一。香气与臭气无体。

臭既为香。香复成臭。二性不有。界从谁立。

后难气互成双亡失界。

笺云。臭则成香。香则成臭。乃香臭不分。各无性界。从何立缘。谓鼻为能生。香为所生。如今既无所生香臭。何处有能生界分。

若因香生。识因香有。

后尘文二。初破识文二。初总文三。初立因。

笺云。且牒许香为能生。识为所生。既因香生。则不合闻香。香不可自闻。

如眼有见。不能观眼。

次比量。

笺云。喻如眼不自见其眼也。

因香有故。应不知香。

后结不知香。

笺云。言识因香有。不合更知香。

知则非生。

后别文二。初责违因。

笺云。若也知其香尘。则不是香尘。能生知香。说生义不成。

不知非识。

次责违体。

笺云。若不了知香尘。又非识。夫识者了知为性。既不了知。云何名识。

香非知有。香界不成。

后破界文三。初破香界。

笺云。若不知香。此香未有所因。香界不成。能变之香。不知所变之识。

识不如香。因界则非从香建立。

次破识界。

笺云。夫建立义者。须鼻根照香。识生其中。今识不知香。此因不从香建立。是能所互破。香不知识。识不知香也。

既无中间。不成内外。彼诸闻性。毕竟虚妄。

后举双破。

笺云。既无中间是识。亦无内外根境。则香臭等闻性。毕竟虚妄。无可安立。或可。前香非知有。是破香。识不知香。是破识。故云。既无中间是识。何成内外。内是根。外是尘。识既将亡。根尘何有。

是故当知。鼻香为缘。生鼻识界。三处都无。

后结非文三。初总除三界。

则鼻与香。及香界三。

后结文二。初结妄。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后双非。

阿难。又汝所明。舌味为缘。生于舌识。此识。为复因舌所生。以舌为界。因味所生。以味为界。

四舌等三界文三。初徴因。

笺云。舌为能生。识为所生。

阿难。若因舌生。则诸世间甘蔗乌梅。黄连石盐。细辛姜桂。都无有味。汝自尝舌。为甜为苦。

次破界文二。初总别文二。初根文二。初根尘立夺抑自尝根。

笺云。则诸世间甘蔗是甜。乌梅是酸。黄连是苦。石盐是咸。细辛姜桂是辣。都无有味。为根为自生。必合自尝。

若舌性苦。谁来尝舌。舌不自尝。孰为知觉。

次责根不自尝谁知舌苦。

笺云。举一例诸。举若余五味同。舌有味。舌不自尝。

舌性非苦。味自不生。云何立界。

后纵根非味尘谢界亡。

笺云。若识从舌生。其舌又无苦味。味既不生。因义不成。

若因味生。识自为味。

后尘文三。初比识同尘照知破。文三。初许立成因。

笺云。若此识。因味为能生。识自己便成味。味不可更能识味。摄所变识。同能变味。

同于舌根。应不自尝。

次比量同根。

笺云。若味为能生。识为所生。识已成味。味不可更了味。味同舌不自尝。

云何识知是味非味。

后责知诸味。

笺云。前既不自尝又云何知得是味非味。

又一切味。非一物生。

次抑识例尘多体文二。初举味多体。

笺云。若识从味生。夫味。须假咸澹等不一之未。

味既多生。识应多体。

后类识同多。

笺云。引所变识。同能变味。

识体若一。体必味生。

后味同识一体破文三。初立识一理。

笺云。言识体若是一。又从多种味生。下便难。

咸澹甘辛。和合俱生。诸变异相。

次抑味同心。

笺云。举四味。合有六味和合。已上诸味。从苗至实。皆苦及甘。为俱生。诸恋异相。或苗甘实成苦。或苗苦实成甘。

同为一味。应无分别。

笺云。味为能变。识为所变。识体又是一。必从味生。如上诸味。既有多般。同识为一。若也为一。诸般之味。合无分别。

分别既无。则不名识。

后结破。

笺云。识者了别义。今多味为一。则无分别。识义不成。

云何复名舌味识界。

后总破文三。初总责无三。

笺云。结不成根境识三。

不应虚空生汝心识。

次责无因生识。

笺云。既不从根境生。虚空则不合生心识。此心则缘虑解心。八识皆名心。

舌味和合。即于是中。元无自性。云何界生。

后牒破根尘。

笺云。舌根与味尘和合。于其中亦无识体。为根与境既不生。纵和合亦不能生。根与尘元来无自性。既无有体。界义不成。

是故当知。舌味为缘。生舌识界。三处都无。

后结非文二。初总除三界。

则舌与味。及舌界三。

后结文二。初结妄。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后双非。

阿难。又汝所明。身触为缘。生于身识。此识。为复因身所生。以身为界。因触所生。以触为界。

五身等三界。文分三。初徴因。

笺云。身生是根。触生是尘。触为能生。识为所生。或身为能生。识为所生。

阿难。若因身生。

次破界文二。初单文二。初根文二。初立。

笺云。若因身生。许身为能生。识为所生。

必无合离二觉观缘。身何所识。

后破。

笺云。若身为能生。便须不假合离。合则冷热等境。离亦是冷热等境分离。无此二觉观。瞩身则无识。

若因触生。

后尘文二。初立。

笺云。许触为能生。识为所生。

必无汝身。谁有非身。知合离者。

后破。

笺云。前从根生已破。今言从尘生。识既从尘生。即不假根。谁有无身能知合离。

阿难。物不触知。

后双文六。初显物无知彰身交触。

笺云。显境不能生触。

身知有触。

笺云。显知触是身。三和生触。

知身即触。

二根尘互立。

笺云。摄身根。从于触尘。

知触即身。

笺云。摄触成身。身是无记。物亦无记。

即触非身。即身非触。

三身境互亡。

笺云。若是尘即不是根。若是根即不是尘。或可。即触非身无身。即身非触无触。

身触二相。元无处所。

四双非二所。

笺云。根尘互破也。

合身即为身自体性。离身即是虚空等相。

五合体离空。

笺云。若将尘合。身即是根。离根即是空等相。或合身即为身自体性。谓若将物合成身。则为身自体性。为物是无记。身亦无记。此是合破也。离身即是虚空等相。物既离身。身亦离尘。根尘即是虚空等相。根尘二法俱无也。等取佗人。既无自根尘。便成佗人。

内外不成。中云何立。中不复立。内外性空。即汝识生从谁立界。

六边中总破。

笺云。内外不成。无根尘也。中云何立。无中间识也。内是根。本是尘。其性又空。是汝所生之识。从谁立界分也。

是故当知。身触为缘。生身识界。三处都无。

后结非文二。初总除三界。

则身与触。及身界三。

后结文二。初结妄。

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后双非。

阿难。又汝所明。意法为缘。生于意识。此识。为复因意所生。以意为界。因法所生。以法为界。

六意等三界文三。初徴因。

笺云。意法是法尘。生于意识。是第六识。此识为复。此牒第六。因意所生以意为界。此指第六。因法所生以法为界。指法尘。或可。意法为缘。意是第七。识是所依。缘是第六识所依。法是法尘影象。是牵心缘。生于意识。是第六是了别缘。此识指此第六。为复。向二处徴。

阿难。若因意生。

次破界文二。初根文二。初离尘无用破文三。初许立根因。

笺云。意生第二识也。

于汝意中。必有所思。发明汝意。

次叙生依法。

笺云。于汝第七意中。定有所思量之法。发起明白第六识。

若无前法。意无所生。

后离尘无用。

笺云。此第七所依根。若无前尘所缘之法。此第七识则无所生。或可。若无前五尘法。第六识须无所生。为无五尘。则无六识。曾无无境心也。

离缘无形。识将何用。

笺云。若离却七识所缘之法。此识则无形状。为无所了别。或可。是无尘之形。六识则无用。为六识从七识生。既从七生。七自生识。须不假前五尘牵心。既无五尘。亦无六识。

又汝识心。与诸思量。兼了别性。为同为异。

后就根同异破文三。初徴。

笺云。又汝第八。与诸思量第七。兼了别性第六。为同为异。定其同异。虽此牒七八六。下破唯七。

同意即意。云何意生。

次破文二。初同。

笺云。牒则第八。破则第七。此第七与第六同。如水与水。故无分别。云何第七。能生第六。

异意不同。应无所识。

后异文二。初正。

笺云。若第七与第六异。如水与火。合无所识。

若无所识。云何意生。

后转文二。初无。

笺云。第六既无所识。云何知从第七生。识以了别为性。既言生于第七。又无了别。云何知生。处尚不知。云何名识。

若有所识。云何识意。

后有。

笺云。汝若生于第七。又异于第七。又有所识。便破云何识意。上识字。是第六识。下意字。是第七识。既生第七。便无前尘可缘。既无前五同缘。又有所识。须返缘第七。何故如此。若有五尘。便有可缘。今既生于第七。不假五尘。五尘既无。汝第六既有所识。须见缘于根本。若缘根本。则犯以心缘心过。下双破云。

唯同与异。二性无成。界云何立。

后结。

笺云。同第七不成。异第七不得。界亦不能立。或可。若言同。又难云。同意即意。云何意生。同破。若言异。又难云。异意不同。应无所识。异破。第七与第六。一无所成。故云二性无成。将何立界。界义不成。

若因法生。世间诸法。不离五尘。

后尘文五。初总分成别。

笺云。又执法尘为能生。识为所生。便云世间所有诸法。不出此五尘。一时收尽。

汝观色法。及诸声法。香法味法。及与触法。相状分明。以对五根。非意所摄。

二敕观别总。

笺云。意破云。汝既执法尘生第六。则不干前五尘。汝观色法等。是五尘以对五根言。不是第六意根摄。既单执从法尘上生。须不干着五尘。此五尘以对五根。第六唯纵法尘生故云。非意所摄。

汝识决定依于法生。汝今谛观。法法何状。

笺云。便定云。汝识决定依于法生。是法尘。便破云。汝今谛实而观。上法是五尘法。下法是第六变起一重影象法。意谓。汝言第六决定生法尘。不假五尘。便乃无五尘。既无五尘。何处得法尘影象来。有前五尘为本质。然后方有法尘影象。仗五尘为缘。今既单执从法尘生。便不干着五尘五尘既无。法尘何有。法尘既无。将何为识能生。既无所生。何得法法俱无形状。

若离色空。动静通塞。合离生灭。越此诸相。终无所得。

三明离五无六文二。初别牒五名。

笺云。色空。眼家所缘境。动静。耳家所缘境。通塞。鼻家所缘境。离合。身家所缘境。生灭。是识家所缘境。乃法尘。其中影取甜变是舌家所缘境离此六尘外。第六识终无所得。此斥文从前文云法法何状。既无五尘与法尘。汝识当于何生。

生。则色空诸法等生。灭。则色空诸法等灭。

后总叙生灭。

笺云。色空是眼境。等取下四境。生自是色空等。灭自是色空等。意识则不知色空生灭。何故如此。为执道唯从法尘生灭。既如此。须不干佗五尘。或可。生则色空等生。有五尘生。亦有法尘生。灭则色空等灭。有五尘灭。法尘亦须灭。为佗前来执。道六识决定生法尘。既决定生。佛破时。将根对尘云。非意所摄。既非意所摄。便不缘五尘。既无五。法尘亦无。故破云。法法何□。便结云。生则色空等生。意间云。既有五尘生。便□法尘影象生。法尘与五尘齐时有生。灭之时六尘俱灭。今既执六唯生法尘。不干前五尘。五尘既无。法尘目何而有。既也齐时灭。又齐时生。

所因既无。

四责无因有识。

笺云。法尘也。

因生有识。

笺云。六识也。

作何形相。

笺云。既无所因。何处有识。

相状不有。界云何生。

五结破界执。

是故当知。意法为缘。生意识界。三处都无。

后结破文二。相总除三界。

则意与法。及意界三。

后结文二。初结妄。

本非因缘。非自然生。

后双非。

大佛顶首楞严经卷第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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