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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北魏末年的各族人民大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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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政治的衰乱 自公元494年北魏迁都洛阳,至公元524年六镇起义,前后三十年间,洛阳又一度成为中原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洛阳除了城内的宫殿、寺署、邸宅以外,出西城外还有特设的市区。据《洛阳伽蓝记》所载,“出西阳门四里,御道南有洛阳大市,周回八里”。“市东有通商、达货二里。里内之人,尽皆工巧,屠贩为生,资财巨万。有刘宝者,最为富室,州郡、都会之处,皆立一宅,各养马一匹,至于盐粟贵贱,市价高下,所在一例。舟车所通,足迹所履,莫不商贩焉。是以海内之货,咸萃其庭。产匹铜山,家藏金穴。宅宇逾制,楼观出云,车马服饰,拟于王者。市南有调音、乐律二里,里内之人,丝竹讴歌,天下妙伎出焉。”“市西有退酤、治觞二里,里内之人,多酿酒为业。”“市北慈孝、奉终二里,里内之人,以卖棺椁为业,赁车为事。”“别有准财、金肆二里,富人在焉。凡此十里,多诸工商货殖之民,千金比屋,层楼对出。”城内还有“西域商胡”万余家,《洛阳伽蓝记》载:“自葱岭以西,至于大秦,百国千城,莫不款附。商胡贩客,日奔塞下,所谓尽天地之区已。乐中国土风,因而宅者,不可胜数。是以附化之民,万有余家。门巷修整,阊阖填列,青槐荫陌,绿柳垂庭,天下难得之货,咸悉在焉。”洛阳总户数一度激增到十万九千余户。

从魏晋以来,商业停滞,货币几近废弃,《魏书·食货志》称:“魏初至于太和,钱货无所流通。”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之后,开始铸造“太和五铢”的青铜币,流通在洛阳附近地区;河西诸郡,因与西域通商,也都广泛地行用一种西域金银钱。但是太和五铢青铜币的流通地区是不广的,所谓“专贸于京邑,不行于天下”,货币使用额不多,货币使用范围缩得很小,当时河北诸州,“专以单丝之缣,疏缕之布……裂匹为尺,以济有无”,完全用布帛来代替货币,“钱略不入市”(《魏书·食货志》)。因此,从当时经济现象的一切总和来看,可以说自然经济在中原地区还占统治地位。

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这也说明当时生产率低下,生产技术落后,剩余产品稀少。稀少的剩余产品,也照例以封建地租形式被封建地主剥削去了,不可能有很多剩余产品作为商品来交换,从而也可以知道当时农民的生活是极端困苦的。可是进入中原的鲜卑贵族,随着他们经济生活的变化,他们的奢侈腐化也越来越惊人了。

在北魏初期,官吏并不是不贪污。如太武帝拓跋焘时,大将公孙轨在上党,贪纵狼藉。“其初来,单马执鞭;返去,从车百两,载物而南。”(《魏书·公孙表传子轨附传》)又《魏书·良吏传》称:魏初“拥节分符,多出丰、沛。政术治风,未能咸允,虽动贻大戮,而贪虐未悛,亦由网漏吞舟,时挂一目”。可见贪污情况是严重存在着的。不过当时北魏政权对贪污行为的制裁,执行得很严峻。如明元帝拓跋嗣曾遣“使者巡幸诸州,校阅守宰资财,非自家所赍,悉簿为赃”(《魏书·太宗纪》)。献文帝拓跋弘“诏诸监临之官,所监治,受羊一口、酒一斛者,罪至大辟,与者以从坐论”(《魏书·张衮传玄孙白泽附传》)。直到孝文帝太和五年(公元481年)定律,还规定“枉法十匹,义赃二百匹,大辟”(《魏书·刑罚志》)。太和八年普给百官俸禄之后,“更定义赃一匹,枉法无多少皆死”;就在这一年,孝文帝还派“遣使者,巡行天下,纠守宰之不法,坐赃死者四十余人”,一时造成“食禄者,赇谒之路殆绝”(《魏书·刑罚志》)的情况。这也反映了在王权强大的时代,官吏多少还有所顾忌。

孝文帝死(公元499年),子恪(宣武帝)即位。史称当时的洛阳政权“宽以摄下”,政治趋于腐败。宣武帝死,子诩(孝明帝)即位(公元515年),年仅七岁,母胡太后临朝。公元520年,太后妹夫宗室(道武帝玄孙)元叉与宦官刘腾,共幽禁胡太后于北宫,叉、腾遂共执朝政,政治至此大坏。《洛阳伽蓝记》称:“于是帝族王侯,外戚公主,擅山海之富,居川林之饶,争修园宅,互相竞夸。崇门丰室,洞户连房,飞馆生风,重楼起雾,高台芳榭,家家而筑,花林曲池,园园而有。莫不桃李夏绿,竹柏冬青。”如咸阳王元禧“姬妾数十”,“奴婢千数”;高阳王元雍“僮仆六千,妓女五百”;河间王元琛“妓女三百人”。为了满足他们享乐腐化的生活要求起见,他们除了“田业盐铁,遍于远近,臣吏僮仆,相继经营”(《魏书·咸阳王熙传》),“舟车之利,水陆无遗;山泽之饶,所在固护”(《魏书·阉官·刘腾传》)之外,在政治上还卖官鬻爵,贿赂公行。如元晖为吏部尚书,“纳货用官,皆有定价,大郡二千匹,次郡一千匹,下郡五百匹”(《北史·魏常山王遵传曾孙晖附传》),其余官职,各按差等定价。当时称吏部为卖官市场——市曹,称吏部卖官为白昼行劫[1]。朝中权贵卖官鬻爵,贿赂公行,州郡的刺史、太守更是“聚敛无极”(《北史·魏河间公齐传孙志附传》)。当时户调绢每匹规定长四丈,可是相州刺史奚康生向人民征收户绢时,却每匹要“皆长七八十尺”(《北史·卢同传》),方肯收纳。租米也是如此,据唐代人的考证,“魏、齐斗称,于古二而为一(加倍)”,而当时又有大斗、重称,所谓“三斗为大斗,三两为大两”,度量衡的变化,骤然给黄河流域均田上的均田农民增加封建负担一倍或二倍以上,人民生活的困苦是可以想见的。

自耕小农在这种繁重的租调之下,不得不落进高利贷者的罗网里去,当时的高利贷利息高到百分之二百二十五[2]。当时放高利贷的,世家大族如清河崔光伯以放高利贷致富,家内“绫绢钱布,匮箧充积”(《魏书·崔亮传从弟光韶附传》),皆光伯所营;赵郡李元忠家素富厚,其家人多有举贷求利。僧侣地主也利用他们所控制的僧祇粟,“俭年出贷,丰则收入”,来进行高利贷盘剥[3]。

在孝文帝颁布均田法时,曾规定:“诸宰民之官,各随近给公田,刺史十五顷,太守十顷,治中、别驾各八顷,县令、郡丞六顷,更相代付”(《魏书·食货志》),私卖处罚。此外北魏政府又下令规定:“职分公田,不问贵贱,一人一顷,以供刍秣(马料)。”(《通典·食货典》引宋孝王《关东风俗传》)从宣武帝时开始,“始以永赐,得听卖买”,公田开始可以买卖。均田中的露田,虽然依法不听买卖,但是“贫户因王课不济,率多货卖田业”(《通典·食货典》引宋孝王《关东风俗传》)。自公元485年孝文帝颁布均田法,到此不满三十年,在地主经济比较发展的地区,均田制已经开始破坏了。

兵役和徭役也成为当时自耕小农破产的主要因素。

北魏在迁都洛阳之后,由于洛阳在黄河之南,要巩固河南的防务,必须夺取南朝长江北部的土地,因此不断南侵。交战地点,西在宛、邓,中在义阳,东在淮上。宣武帝即位,战争规模益趋扩大,“荆、扬二州,屯戍不息,钟离、义阳,师旅相继”。因之人民的徭役和兵役也随之增重,“汝颍之地,率户从戎;河冀之境,连丁转运”(《魏书·卢玄传孙昶附传》)。被征发去服兵役的人民,在军队中受尽将帅剥削,史称“其勇力之兵,驱令抄掠。若值强敌,即为奴虏;如有执获(战利品),夺为己富。其羸弱老小之辈,微解金铁之工,少闲草木之作,无不搜营穷垒,苦役百端。自余或伐木深山,或芸草平陆,贩贸往还,相望道路。……穷其力,薄其衣,用其功,节其食,绵冬历夏,加之疾苦,死于沟渎者,常十七八焉”(《魏书·袁翻传》)。由于“兵士役苦”,均田农民甚至自己抛弃了土地,所谓“竞弃本生,飘藏他土。或诡名托养,散没人间;或亡命山薮,渔猎为命;或投仗强豪,寄命衣食”(《北史·孙绍传》)。到此农民不是亡命山泽,便是庇荫到世家豪族大地主那里去作佃客部曲;此外便是“绝户而为沙门”,《魏书·释老志》所谓:“正光已后,天下多虞,王役尤甚。于是所在编户,相与入道,假慕沙门,实避调役。……略而计之,僧尼大众,二百万矣。”农民离开自己土地,必然会造成“通原遥畛,田芜罕芸,连村接,蚕饥莫食”(《魏书·卢玄传孙昶附传》)的现象。社会矛盾发展到了极其尖锐复杂的程度,人民大起义的条件是完全成熟了。

北魏末年的僧侣起义 孝文帝迁都洛阳以后,农民的反抗斗争并没有停息。太和二十一年(公元497年),就发生定州民王金钩为首的起义(见《魏书·高祖纪》)。在宣武帝元恪统治的十五年中,见之于记载的人民起义有十次:太和二十三年,幽州有王惠定为首的农民起义(见《魏书·世宗纪》);景明元年(公元500年)九月,齐州有柳世明为首的农民起义(见《魏书·世宗纪》);正始三年(公元506年)正月,秦州有屠各胡人王法智为首的人民起义,法智寻推吕苟儿为主,年号建明,众至十万,同年,泾州人陈瞻起兵响应(见《魏书·世宗纪》、《北史·魏济阴王小新成传》);永平二年(公元509年)正月,泾州有沙门刘慧汪为首的农民起义(见《魏书·世宗纪》);永平三年二月,秦州有沙门刘光秀为首的农民起义(见《魏书·世宗纪》);同月,秦州陇西羌族人民杀镇将,举行起义(见《魏书·世宗纪》);永平四年正月,汾州有刘龙驹为首的人民起义(见《魏书·世宗纪》);延昌三年(公元514年)十一月,幽州有沙门刘僧绍为首的农民起义(见《魏书·世宗纪》);延昌四年六月,冀州有沙门僧法庆为首的农民起义(见《魏书·肃宗纪》、《北史·魏京兆王子推传》)。

宣武帝时代的十次起义,其中四次是僧侣领导的,连同孝文帝太和五年沙门僧法秀在平城招结奴隶策划起义、太和十四年沙门司马惠卿的起义,一共有六次。

早在孝文帝即位的次年(延兴二年,公元472年),就有诏书提到:“比丘不在寺舍,游涉村落,交通奸猾,经历年岁。令民间五五相保,不得容止。”(《魏书·释老志》)稍后,世族大地主范阳卢渊也曾上表说:“关右之民,自比年以来,竞设斋会,假称豪贵,以相煽惑,显然于众坐之中,以谤朝廷,无上之心,莫此为甚。愚谓宜速惩绝,戮其魁帅;不尔,惧成赤眉、黄巾之祸。”(《魏书·卢玄传孙渊附传》)从这些诏、表中,可以见到从那时起,少数僧侣已经采用宗教的形式,开始组织农民来进行推翻北魏统治的活动。或认为:“这时僧侣地主在经济上的势力,已极雄厚,因此想通过‘叛乱’的形式来夺取政权,所以这是一种政教的武装冲突。”我个人是不同意这种看法的。

北魏在孝文帝承明元年(公元476年),黄河流域的僧尼总数还不到八万人;到了孝明帝正光之际(公元520—524年),相距不到半个世纪,僧尼总数却骤然增加到二百万人左右,占政府编户总人口数的十五分之一。这是由于被奴役、被压迫的自耕小农,他们想找出一条逃避苛政的出路。所谓“假慕沙门,实避调役”(《魏书·释老志》),他们为了逃避苛重的调役,出家当和尚,是他们当时一条可走的路子。

可是佛教寺院是封建贵族的“孪生姊妹”,寺院里的教职制,昭玄统、沙门都、州三藏、州僧主、州律主、寺主、都维那之类,是与封建社会诸关系的品级制度相适应的。二百万僧侣中,只有一小撮僧侣地主掌握着寺院中的常住财产(寺院的库房称为无尽藏,寺院里的财产称为常住财产)[4];按照佛教教律,常住财产是属于全体僧众的,但确立了与封建制度相适应的封建的教职制之后,实际上寺院的财产是掌握在一两个寺主的手里。他们拥有为数众多的佛图户、僧祇户以及“部曲”[5],结交官府,放高利贷,气焰赫,成为僧侣中的特权阶级——僧侣大地主。这样的僧侣地主,在中原地区二百万僧侣中,究占绝少数;其他绝大多数的僧侣,却是在寺院庄园里做牛马。虽说按佛教教义,僧侣不必参加生产劳动,应该受人供养,可是事实上广大劳动僧必须在寺院庄园里刈稻种菜[6],有时还要修屋筑路[7],至如初投寺院作小沙弥,服侍大和尚,洒扫周旋,更不用说了。他们受尽僧侣地主的奴役和剥削,事实上,他们就是寺院里变相的农奴。因此,逃避调役的僧侣,本来就不满政府,至此也会不满僧侣地主。所以法庆领导的冀州起义,他们不仅攻城略地,杀戮官吏,震撼了北魏统治政权;同时还公开宣称“新佛出世,除去众魔”,“所在屠灭寺舍,斩戮僧尼,焚烧经像”(《北史·魏京兆王子推传子遥附传》),杀了不少僧侣地主,烧毁了不少寺院。队伍迅速发展到五万多人。北魏冀州刺史萧宝夤派长史崔伯麟率领军队前往镇压,被起义军击溃于煮枣城(今河北枣强西),伯麟败死。后来北魏王朝一面派遣亲王元遥率领十万大军进攻起义军;一面派遣汉世族大地主勃海高绰执“白虎幡军前招慰”,进行分化,这才把义军基本上镇压下去。起义军虽然只支持三个月(延昌四年六月至九月),可是两年以后(熙平二年,公元517年),还有“大乘余‘贼’,复相结聚,攻瀛州”(《北史·魏孝明帝纪》)的余波。

从上面几次僧侣领导的起义的具体内容来看,我们应该把它当作是最尖锐的阶级斗争的具体表现,而不应该认为是政府与僧侣地主之间的内部矛盾,这是毫无疑问的;因此,把它说成是政、教的武装冲突,我们认为是值得商榷的。

法庆领导的冀州起义,只能算作北魏末年大起义的序幕。

六镇起义 北魏初都平城,为了拱卫首都,不受北方游牧人柔然族之威胁,乃在平城沿北边置立六个军事据点,这就是六镇[8]。从西说起,这六个镇是:

沃野镇——今内蒙古五原东北乌加河北。

怀朔镇——今内蒙古固阳西南。

武川镇——今内蒙古武川西南乌兰不浪土城梁。

抚冥镇——今内蒙古四子王旗东南。

柔玄镇——今内蒙古兴和西北。

怀荒镇——今河北张北北。

北魏抵抗北方柔然族人的军事主力,就集中在这六个军事重镇中,每镇有“镇都大将”,“统兵备御”(《魏书·官氏志》)。镇都大将的人选,在北魏初期,不是拓跋宗王,便是鲜卑八族王公;就是戍防的士兵,也大都是拓跋族的氏族成员,或者是中原的强宗子弟。《北史·魏广阳王建传孙渊附传》(《北史》避唐讳改作“深”)载渊上书曰:“……昔皇始(公元396—397年)以移防为重,盛简亲贤,拥麾作镇,配以高门子弟,以死防遏。不但不废仕宦,至乃遍得复除,当时人物,忻慕为之。”《北齐书·魏兰根传》载兰根说尚书令李崇曰:“缘边诸镇,控摄长远。昔时初置,地广人稀,或征发中原强宗子弟,或国之肺腑,寄以爪牙。”都说明了这点。在孝文帝以前,北魏王朝的几个皇帝对北镇的防务非常重视[9];就是孝文帝在迁都洛阳之初,还常至六镇巡察。

但是拓跋部自从“分土定居”之后,由于封建化程度的加深,部落内部阶级分化,已经非常急遽,诚如《魏书·官氏志》所说的:“代人诸胄,先无姓族(门阀等第)……故官达者,位极公卿,其功衰之亲(叔伯兄弟),仍居猥任。”孝文帝迁都洛阳之后,更加速了这一分化的过程。除了少数鲜卑贵族随都南迁,“得上品通官”(《北史·魏广阳王建传孙渊附传》)以外,大部分的鲜卑族人以及被征服各族的人民都无可抗拒地沦落到封建隶属的人群里去了。

拓跋部的成员,起初曾构成拓跋部全部军队,而在北魏王朝初期,又构成北魏王朝军队的基本核心。现在,一部分随着都城南迁而移居洛阳之后,孝文帝在太和二十年,曾“以代迁之士,皆为羽林、虎贲”(《魏书·高祖纪》)。可是随着封建化程度的加深,他们过去“进仕路泰”,现在却“进仕路难”(《魏书·山伟传》)了。他们有的被称为“代来寒人”,开始受到鲜卑贵族和汉族大地主的排抑,认为他们是武人,“不使预在清品”,因而引起了他们的抗争。在孝明帝神龟二年(公元519年)二月二十日,洛阳的羽林、虎贲聚集至千余人,进入尚书省诟骂,最后“以杖石为兵器”(《魏书·张彝传》),焚毁征西将军张彝第宅,殴伤张彝,烧杀彝子张始均。起因就是由于张彝的长子张仲曾上封事请重定铨叙法,排抑代来武人的缘故[10]。

随迁都而进入中原地区的鲜卑族人,虽然由于鲜卑族封建化加深,身份为之低落,但无论怎样,北魏王朝有时还会照顾他们一些,如“奏立勋附队,令各依资出身”或“悉被收叙”[11]。至于留在塞上的鲜卑族人,以及和他们共同戍防边陲的被征服的各族人民,情况就不一样。由于迁都洛阳之后,过去拱卫平城的六镇,至此渐失去其重要性,因此,宣武帝以后,“边任益轻,唯底滞凡才,出为镇将”(《北史·魏广阳王建传孙渊附传》),他们大都贪残无比,“政以贿立”。史载“景明(公元500—503年)以来,北蕃(六镇)连年灾旱,高原陆野,不任营殖,惟有水田,少可亩”,可是六镇的“主将、参僚专擅腴美,瘠土荒畴以给百姓,因此困敝,日月滋甚”(《魏书·源贺传子怀附传》)。如薄骨律镇(今宁夏灵武市西南)的“农夫虽复布野,官渠乏水,不得广殖。承前以来,功不充课,兵人(民)口累,率皆饥俭”(《魏书·刁雍传》)。镇户的经济因此日益衰颓,生活也更加困难起来。

镇户的身份也日益低落。尤其自文成帝(公元452—465年)以来,北魏政府把判处死刑的罪犯“恕死”,“徙充北蕃诸戍”(《魏书·源贺传》),充当“边戍之兵”。镇户既然经常与罪犯谪配者同列,他们的身份地位,更是明显地低落了。久而久之,就造成《北史·魏广阳王建传孙渊附传》所谓“及太和在历,仆射李冲当官任事,凉州土人(平凉户),悉免厮役;丰、沛旧门(拓跋族人),仍防边戍。自非得罪当世,莫肯与之为伍。征、镇驱使,但为虞候、白直;一生推迁,不过军主。然其往世房分(本家兄弟),留居〔洛〕京者,得上品通官;在镇者,便为清途所隔”的情况。这样,贫困的鲜卑族人,甚至逃奔到柔然人那里去。政府恐怕他们逃亡,“乃峻边兵之格,镇人浮游在外,皆听流兵捉之。于是少年不得从师,长者不得游宦”(《北史·魏广阳王建传孙渊附传》),形成了“中年乖实,号曰府户,役同厮养,官婚班齿,致失清流”(《北齐书·魏兰根传》)的情形。可见他们已完全沦落到被封建隶属的境地,他们逐渐在失去人身的自由,而且被称为“府户”[12],比起“各各荣显”的“本宗旧类”来,他们已经成为与之对抗的阶级了。

同时由于留居塞上的鲜卑族及被征服各族人民经济的衰颓,也显然使北魏的军事力量衰落,因此,北方游牧人柔然族的进攻,又大大频繁起来。

六镇起义发生的经过是这样的:

孝明帝元诩正光四年(公元523年)夏,柔然主郁久闾阿那南侵至平城附近,那时六镇“戎马甲兵,十分阙八”(《魏书·源贺传子怀附传》),边防非常空虚,结果阿那俘执北魏行台尚书元孚,“驱掠良口二千,并公私驿马牛羊数十万”北去。孝明帝急忙抽调关内大军十五万人前往抵御,结果无功返回。柔然人不久又进攻六镇,六镇本来很空虚,士兵天天在饥饿之中,见大敌来侵,怀荒镇兵民请求镇将把公仓打开,发粮食给兵民,以便抵抗。镇将借口没有洛阳命令,不敢擅自开仓[13],以致兵民愤恨异常,聚众攻杀镇将。

正光五年三月,六镇最西的一个镇——沃野镇辖下有一个高阙戍,戍主“率下失和”(《北史·魏广阳王建传孙渊附传》)。镇民破六韩拔陵聚众起义,杀戍主。起义不久,就攻占了沃野镇,史称“诸镇华夷之民,往往响应”(《资治通鉴》梁武帝普通四年)。高平镇民赫连恩等推敕勒酋长胡琛为首,举兵攻下高平镇,响应拔陵。拔陵接着攻下武川、怀朔两镇,又连败政府军于五原白道(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北)。白道之战,魏军“只轮不返”(《北史·魏广阳王建传孙渊附传》)。六镇至此尽为起义军占领。东西部敕勒(高车族),也加入了起义集团,声势浩大。北魏政府至此已经束手无策,统治阶级为了挽救自己灭亡的命运起见,不惜出卖土地和人民,请柔然人来消灭六镇义军的势力。北魏的设立六镇,本来是为了抵御柔然,拱卫平城的;现在北魏自己愿意请柔然人来消灭六镇,削弱在北方抵抗柔然人的军事力量,柔然主阿那焉有不愿之理。柔然主阿那就在孝昌元年(公元525年)的春天,率领大军十万,进攻武川镇,西向沃野镇,义军频战不利。六月,拔陵渡黄河南移,余众尚二十余万,不幸又受到北魏广阳王元渊率领下的政府军的夹击。由于军事上的失利,拔陵无法掩护六镇兵民全部后撤,以致六镇兵民二十余万人都为元渊所截获。这时六镇经过柔然人的袭击,生产组织破坏无余,所谓“六镇荡然,无复蕃捍”(《魏书·高凉王孤传六世孙天穆附传》)。北魏政府便派遣黄门侍郎杨昱把这些六镇降户“分散于定(治卢奴,今河北定州)、冀(治信都,今河北冀州)、瀛(治赵军都城,今河北河间)三州就食”(《魏书·杨播传弟子昱附传》)。但日益尖锐的阶级矛盾并未因此解决,于是又爆发了河北大起义。

六镇起义的领导者和组织者破六韩拔陵,是自从东汉以来就已加入鲜卑部落结合的匈奴人的后裔[14]。参加这次起义的将领如别帅卫可孤、王也不卢等,也大都是鲜卑族人。拔陵自公元524年3月起义到公元525年6月起义失败,共一年零三个月。起义失败之后,拔陵的下落不明,可能为柔然人所杀。

六镇起义失败后八九个月,即公元526年的4月,怀朔镇(时已改称朔州)民鲜于阿胡(鲜卑化的丁零族人)、厍狄丰洛(鲜卑族人)继续据镇起义,这一年的七月,他们还攻下北魏的故都平城。

这一支义军的结果如何,史书也缺乏记载。

河北大起义 公元525年6月,六镇起义失败,北魏政府开始把平城以及六镇兵民二十多万人移往河北地区就食。这二十多万兵民,路上饥饿困苦,固已难以形容;而河北频遭水旱,“饥馑积年,户口逃散”(《北史·魏常山王遵传五世孙晖附传》),他们到达河北后也无处就食,终于又爆发了河北大起义。

孝明帝孝昌元年的八月,以柔玄镇兵杜洛周为首的“六镇降户”在上谷(郡治沮阳,今河北怀来东南)起义,“攻没郡县,南围燕州(治广宁,今河北涿鹿)”(《魏书·肃宗纪》);“安州(治方城,今河北隆化)石离、穴城、斛盐三戍兵……二万余落”(《魏书·常景传》),也举兵响应。孝昌二年(公元526年)的十一月,洛周攻下幽州(治蓟,今北京市西南)。武泰元年(公元528年)正月,洛周兵锋南转,又攻下了定州和瀛州,并击败了柔然主阿那的一万援兵;过了一个月,另一支在定州的义军领袖葛荣杀了杜洛周,并有了他的部众。

在杜洛周上谷起义后四个月,以怀朔镇兵鲜于修礼(鲜卑化的丁零族人)为首的“六镇降户”,在定州之左人城(今河北唐县西)起义。起义发动之初,定“州城之内,先有燕、恒、云三州避难之户,皆依傍市,草庐攒住。……外‘寇’将逼,恐有内应,〔州长史甄〕楷……乃收州人中粗豪者皆杀之”(《魏书·甄琛传子楷附传》),统治阶级这样“屠害北人”,更增加了北人的仇恨,起义群众一时发展到十余万人。起义发动后的八个月,在孝昌二年的八月,鲜于修礼为义军别帅元洪业所杀。元洪业杀了鲜于修礼之后,就想投降政府。修礼部将葛荣杀元洪业,继续领导义军坚持斗争。博野(今河北蠡县)白牛逻一役,葛荣击溃了北魏王朝的主力军,在阵上击杀了北魏的左军都督章武王元融;不久,又在定州附近俘斩了魏军的大都督广阳王元渊。史称“葛荣自破章武、广阳二王之后,锋不可当”(《魏书·崔辩传子楷附传》),于是葛荣自称天子,国号齐,建元广安。接着在孝昌三年又攻下了殷州(治广阿,今河北隆尧东)、冀州(治信都,今河北冀州),杀殷州刺史博陵崔楷,俘冀州刺史北魏宗室元老元孚。武泰元年正月,又攻下了北魏的河北大镇定州。过了一个月,葛荣火并了杜洛周,攻占了冀、定、沧、瀛、殷五州之地。这时义军已经发展到数十万之众,号称百万,“将向京师(洛阳)”(《魏书·尔朱荣传》)。在这一年八月,义军围攻相州(治邺,今河北临漳西南),前锋已过汲郡(治汲,今河南卫辉西南)。这时北魏的政权已落入契胡族酋长尔朱荣的手里。九月,尔朱荣自“率精骑七千,马皆有副,倍道兼行,东出滏口(今河北磁县西北石鼓山)”(《魏书·尔朱荣传》)。滏口会战结果,轰轰烈烈的葛荣起义是失败了。

葛荣领导的起义失败。义军“数十万众,一朝散尽”(《魏书·尔朱荣传》)。但是就在这一年的十二月,义军的余部在韩楼、郝长领导之下,继续起义,还占领过幽州(治蓟,今北京市西南),人数也发展到数万人,到第二年九月才失败。河北大起义失败,六镇兵民被北魏政府“分道押领,随便安置”,“流入并(州治晋阳,今山西太原市西南)、肆(州治九原,今山西忻州)者二十余万,为契胡(尔朱族)陵暴,皆不聊生,大小二十六反,诛夷者半”(《北齐书·神武帝纪》),可见他们还是前仆后继,不间断地进行斗争。

从公元525年八月,杜洛周起义上谷,到公元529年九月,韩楼幽州起义失败为止,河北大起义共持续了四年零一个月。起义群众大都是六镇兵民,他们不是鲜卑族人,便是被北魏所征服各族中鲜卑化已经很深的人。如杜洛周,《梁书·侯景传》作吐斤洛周,《魏书·官氏志》称“独孤浑氏后改为杜氏”,杜洛周可能就是这一族的后人。鲜于修礼是丁零族人。葛荣可能是复姓贺葛,《魏书·官氏志》称“贺葛氏后改为葛氏”;又《梁书·侯景传》称葛荣曾任怀朔镇镇将,在当时,这一军职往往只有鲜卑族人才能充任,所以他无疑是鲜卑人。韩楼复姓出大汗氏,《魏书·官氏志》称“出大汗氏后改为韩氏”。因此,河北义军四个领袖除了鲜于修礼是被征服族的丁零族人,而因久镇北边,已经鲜卑化了的以外,其余大都是鲜卑族人。杜洛周军中将领曹纥真(见《魏书·常景传》),可能是匈奴族人;马叱斤(见《魏书·常景传》),也不像是汉人;贺拔文兴、侯莫陈升(见《魏书·肃宗纪》),皆鲜卑族人。鲜于修礼军中将领元洪业系元魏宗室,尉灵根(见《魏书·杨播传弟津附传》)系尉迟氏,潘法显(见《魏书·杨播传弟津附传》)系破多罗氏,宇文肱(见《周书·太祖纪》)属鲜卑别部,他们也大都是鲜卑人。葛荣军中将领独孤信(见《周书·独孤信传》)、贺若统(见《周书·贺若敦传》)、可朱浑元(见《北齐书·可朱浑元传》),也都是鲜卑人。韩楼军中的将领郝长可能是匈奴族人,乙弗醜(见《北齐书·薛孤延传》)是鲜卑人。除了杜洛周的别将御夷镇军主孙念恒、葛荣封为京兆王的“广宗大族”潘乐等是汉人之外,起义军将领大都是鲜卑族或同化于鲜卑族的人。诚如前节我们已经提到过的,由于拓跋部封建化的程度加深,塞外八部六镇的鲜卑族人,大都沦落到被封建隶属的人群里来,因此,他们领导的六镇起义以及接着发生的河北起义,都是尖锐的阶级斗争——是沦落的鲜卑族人及被征服各族的人民联合反对鲜卑贵族及汉世族大地主的反压迫反剥削的斗争,所以是进步的。

六镇兵民的河北起义,虽然是在汉族人民聚居的中原地区进行的,但由于这是鲜卑、汉两大部族中的封建隶属阶级的第一次接触,因此,在民族关系上,不可能一开头就十分融洽。所以六镇鲜卑在河北地区就有“欺汉儿”的情况发生,如葛荣破信都时,“逐出居民,冻死者十六七”(《魏书·肃宗纪》);攻下沧州时,“居民死者什八九”(《魏书·肃宗纪》);进围相州,游兵向汲郡推进之际,“所在村坞,悉被残略”(《魏书·尔朱荣传》),迫使河北流民二十余万,流入青州。镇将出身的葛荣,对于汉族人民采取歧视和排斥的态度,使得自己终于为广大起义群众所唾弃,这是河北起义失败的重要原因。

河北的义军领袖对于汉族人民加以凌暴,可是对于汉世家大族却毫不警惕地予以拉拢。如范阳卢勇,葛荣封之为燕王(见《北史·卢同传从子勇附传》);“山东豪右”渤海高乾、高昂兄弟,葛荣也竭力拉拢。义军领袖把汉世家大族尽量地吸收到义军中来,对于“市令驿帅,咸以为王,呼曰市王、驿王”(《魏书·李顺传族子裔传》)的义军将领,却没有重用,以致后来尔朱荣得施用分化手段,命高欢收买义军方面的“别帅称王者七人”(《魏书·孝庄纪》)。这样,混入义军中的汉世家大族和鲜卑的贵族豪强,很快地倒向尔朱荣了。这也是河北起义失败的重要原因。

此外义军方面战略、战术上的错误,也加速了失败的过程。

山东起义 在河北大起义期间,河北冀、瀛诸州的汉族人民,有二十多万户流亡到青州(治东阳城,今山东青州)一带,饱受当地豪右的欺凌,生活无着,靠食榆叶度日。永安元年(公元528年)六月,青州爆发了以前幽州北平府主簿河间世族邢杲为首的河北流民起义。“所在流人……率来从之,旬朔之间,众逾十万”(《魏书·高凉王孤传六世孙天穆附传》)。邢杲自称汉王,年号天统。从以汉为国号这一点看来,邢杲这次起义,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是结合起来了的。起义军曾攻占过光州(治掖,今山东莱州)和今胶东半岛。北魏政府派遣了宗室大臣元天穆率领大军前往镇压。济南之战,起义军被击溃了,邢杲兵败牺牲。

邢杲为首的山东起义,从公元528年六月到公元529年四月,一共持续了十个月。在当时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中原地区,由于经济联系的缺乏,锢闭经济所造成的地域观念也特别深,以邢杲为首的河北流民与山东土著农民之间的关系也没有搞好,因而邢杲也没有得到他们的充分支持,这可能是邢杲为首的山东起义失败得这样急促的一个原因。

六镇起义和河北起义、山东起义,这三次起义是连续着进行的;在六镇起义同时,关陇地区也爆发了人民起义。

关陇起义 关陇起义,比六镇起义稍迟一些,是在正光五年(公元524年)六月发动的。那时的秦州(治上封,今甘肃天水市)刺史李彦(陇西李氏,李冲兄子)刑政酷虐,城民薛珍、刘庆、杜超等杀彦,推羌人莫折大提为帅,大提自称秦王。南秦州(治洛谷城,今甘肃西和县南)城民张长命、韩祖香、孙掩等杀刺史博陵崔游,响应大提。不久,大提病死,大提子莫折念生称天子,国号秦,年号天建。

起义军曾攻下岐州(治雍城镇,今陕西凤翔南),俘斩北魏的都督元志及岐州刺史裴芬之。分兵西向,攻下凉州。后来这支起义军在黑水(今陕西兴平西)与政府军决战,一度遭受损折;北魏政权又勾结在青海一带的游牧人吐谷浑贵族,叫他们袭取了义军据守的凉州;同时义军内部出现了叛徒天水人吕伯度,引魏军进攻义军,起义一度进入低潮。

到了孝昌三年(公元527年)的正月,莫折念生开始反攻,大败政府军于泾州(治临泾城,今甘肃镇原),再度攻占陇东的东秦(州治城,今陕西陇县南)、岐、豳(州治定安,今甘肃宁县)、北华(州治杏城,今陕西黄陵西南)诸州,并曾越长安东据潼关,有直捣北魏京城洛阳的动向。北魏政府震惧异常,孝明帝下令宣布“中外戒严”,并声称将出动御驾“西讨”。北魏王朝一方面派重兵堵击义军,收复潼关,解除了洛阳的威胁;一方面又派间谍收买义军将领,分化义军内部。就在527年的九月,莫折念生部将常山王杜粲叛变,杀了莫折念生和念生全家,据秦州投降了政府。杜粲不久又为他的部下骆超所杀。但是起义并没有结束,关陇地区的人民,团聚在另一义军领袖万俟奴的周围,与北魏王朝继续进行战斗。

当公元524年三月,破六韩拔陵在六镇首义,高平镇敕勒族酋长胡琛举兵响应时,万俟奴就是胡琛的部将。到了孝昌元年,莫折念生一度为政府军击败,损折很大,胡琛就命万俟奴和宿勤明达等率领义军进攻泾州。北魏行台萧宝夤率岐州刺史崔延伯等“甲卒十二万,铁马八千”(《资治通鉴》梁武帝普通六年),赶来镇压。奴奋击,击溃了政府的主力军,临阵斩杀崔延伯,造成关陇义军起义以来的空前大捷。胡琛死后,奴继胡琛为领袖。及莫折念生为杜粲所杀,关陇义军都受奴指挥,接连攻下东秦州和豳州。永安元年的夏天,奴就自称天子,建元神虎;永安二年,进围岐州。那时北魏政权已落入尔朱荣的手中,尔朱荣在消灭了葛荣之后,就命其从子尔朱天光、都督贺拔岳等率领新收编的六镇军团中的武川军团,赶到关陇进行镇压。建明元年(公元530年)的四月,义军溃败,奴本人被擒送洛阳,壮烈牺牲。

奴失败后,关陇义军的一支有六千人左右,在万俟道洛率领之下,退至略阳,与氐人王庆云会合,据守水洛城(今甘肃庄浪),继续抵抗。后来遭到尔朱天光军队的包围,义军在突围时中伏,全部被尔朱天光坑杀,“死者万七千人,分其家口”(《魏书·尔朱天光传》)。义军的另一支在宿勤明达率领之下,退至夏州(治岩绿,即统万城,今陕西靖边县北白城子),又从夏州退至东夏州(治广武,今陕西延安市西北甘谷驿附近)。到了普泰元年(公元531年)四月,尔朱天光军北出夏州,宿勤明达也被擒送到洛阳,像万俟奴一样地壮烈牺牲了。

关陇起义,自公元524年六月莫折大提领导起义开始,到公元531年四月宿勤明达最后失败为止,一共持续了六年零十个月。莫折大提是羌人,已见前述。万俟则是鲜卑复姓。《一切经音义》称:“万俟氏,上万音墨,下俟音期。”隋费长房的《历代三宝记》称:“高齐居士万天懿……元是鲜卑,姓万俟氏。”隋世去魏犹近,其言当可信,故奴是鲜卑族人无疑。奴的太尉侯伏侯元进(西魏侯植赐姓侯伏侯氏,可证是鲜卑姓),大行台尉迟菩萨,泾州刺史侯几长贵(即《魏书·官氏志》之俟幾氏),将帅叱干麒麟(《官氏志》有叱干氏),这几个姓也大都是鲜卑复姓。所以两次关陇起义,前者是羌人领导的起义,而后者却是六镇义军在六镇起义失败后推进到关陇地区的持续斗争。因此,前者扩及的地区,大致在原来氐、羌两族人居住的陇山东西;而后者扩及的地区,大致自河套以南以至陕北。这两次起义的失败,前者以义军叛徒杀义军领袖投降政府而结束,后者则除了由于犯了战略、战术上的错误以外,鲜卑族人不能及时联合汉族以及氐、羌、山胡各族人民来壮大起义的队伍与力量,也是失败的重要原因。

北魏末年各族人民的大起义,其影响是极其深远的。第一,北魏王朝就在起义的烈火中,分崩离析,举行了它的葬礼。第二,深刻地教育了后来北齐和北周的统治者,促使他们进一步贯彻汉化政策,和改变鲜卑贵族对待汉族和其他各族人民的态度,并迫使他们考虑到土地问题、农民问题和兵士地位的沦落为府户等问题。所以东魏、北齐和西魏、北周都不得不继续推行并巩固均田制,北周甚至没收寺院土地,以图缓和由于土地问题引起的阶级矛盾。北齐王朝的缔造者高欢在得政之初还告诫他的部下不得欺侮汉人;北周王朝的缔造者宇文泰也重用汉族地主苏绰、卢辩等,积极推行汉化政策。除此以外,宇文泰和他的儿子北周武帝宇文邕还建立、推行府兵制来提高士兵的身份地位,并分给他们均田土地,使兵士的经济生活有了保障。这些措施,都可以算作是北魏末年各族人民大起义的硕大果实。第三,在这次各族人民大起义中,初进塞内的鲜卑族平民和汉族及其他各族人民的关系,一开头固然不是怎样融洽。但是汉族人民参加大起义的人数还是极多,如六镇鲜卑流寓河北者二十多万人,而河北起义军后来在葛荣领导下,人数号称百万,那么除了二十多万鲜卑人以外,其余的就大都是汉族农民了。关陇的义军的情况恐怕也不会两样。鲜卑族人民和汉族及其他各族人民在这次大起义中,既然并肩作战,他们必然会在共呼吸、同命运的对统治阶级的斗争中,日益融合起来了。所以不到一个世纪,到了7世纪20年代隋末农民大起义时,民族的大融合已经基本完成,除了在姓氏上还可看出鲜卑人、汉人的区别外,在经济生活、文化生活、风俗习惯各方面,已完全看不出汉族和鲜卑族或其他各族的差异来了。因此,这一次大起义对民族大融合的影响也是极其深远的。

* * *

[1] 《北史·魏常山王遵传曾孙晖附传》:〔晖〕再迁侍中,领右卫将军。……侍中卢昶亦蒙恩眄,故时人号曰“饿彪将军,饥鹰侍中”。迁吏部尚书。纳货用官,皆有定价,大郡二千匹,次郡一千匹,下郡五百匹,其余官职各有差,天下号曰市曹。

《北史·魏汝阴王天赐传》:〔子〕义……明帝初……累迁吏部尚书。及在铨衡,唯事货贿,授官大小,皆有定价。时中散大夫高居者,有旨先叙。上党郡缺,居遂求之。义私已许人,抑居不与。居大言不逊,义命左右牵曳之,居对大众呼天唱贼。人问居曰:“白日公庭,安得有贼?”居指义曰:“此坐上者,违天子明诏,物多者得官,京师白劫,此非大贼乎?”义失色。

[2] 《张丘建算经》:今有甲,贷乙绢三匹,约限至不还,匹日息三尺(一匹四十尺,每日息三尺,一月九十尺,利率为百分之二百二十五)。

[3] 《魏书·释老志》:和平(公元460—465年)初……〔沙门统〕昙曜奏:“平齐户及诸民有能岁输谷六十斛入僧曹者,即为僧祇户,粟为僧祇粟。至于俭岁,赈给饥民。”……高宗(拓跋濬)……许之。于是僧祇户、粟……遍于州镇矣。……世宗(元恪)永平四年(公元511年)夏,诏曰:“僧祇之粟,本期济施,俭年出贷,丰则收入。……民有窘敝,亦即赈之。但主司冒利,规取赢息,及其征责,不计水旱。或偿利过本,或翻改券契。侵蠹贫下,莫知纪极。细民嗟毒,岁月滋深。……”又尚书令高肇奏言:“谨案故沙门统昙曜,昔于承明元年(公元476年),奏凉州军户赵苟子等二百家为僧祇户,立课积粟,拟济饥年。……而都维那(僧官)僧暹、僧频等……肆意任情,奏求逼召,致使吁嗟之怨,盈于行道,弃子伤生,自缢溺死,五十余人。……”

[4] 《释氏要览》:寺院长生钱,律云无尽财,盖子母辗转无尽,故《十诵律》云:“以佛塔物出息,佛听之。”《维摩经·佛道品》:佑利众生诸贫穷者,现作无尽藏(即寺院之质库)。

[5] 《魏书·释老志》:和平初……昙曜……又请民犯重罪及官奴,以为佛图户,以供诸寺扫洒,岁兼营田输粟。高宗……许之,于是……寺户遍于州镇矣。

《唐律》卷6《名例》:“观寺部曲奴婢于三纲,与主之期亲同。”疏议曰:“观有上座、观主、监斋,寺有上座、寺主、都维那,是为三纲。其当观寺部曲奴婢于三纲有犯,与俗人期亲部曲奴婢同。……若三纲殴杀观寺部曲,合徒一年;奴婢有罪,不请官司而杀者,杖一百。其部曲奴婢殴三纲者绞,詈者徒二年。”“观寺部曲殴当观寺余道士、女冠、僧、尼等,各合徒一年,伤重各加凡人一等;若殴道士等,折一齿,即徒二年。奴婢殴又加一等,徒二年半。”

[6] 《高僧传·晋长安五级寺释道安传》:姓卫氏,常山扶柳人也。……至年十二,出家。……不为师之所重,驱役田舍,至于三年,执勤就劳,曾无怨色。

《高僧传·宋江陵辛寺释法显传》:尝与同学数十人,于田中刈稻。

《续高僧传·唐京师宏法寺释静琳传》:七岁投僧出家,以役田畴,无垂道训。

[7] 《续高僧传·唐益州净惠寺释惠宽传》:初造龙怀寺,有徒属二百余人,并令在役。

[8] 六镇的说法极不一致,这里六镇之名,是根据《元和郡县图志》之说和它的次序来叙述的。六镇中除了沃野、武川二镇以外,其余四镇往往以怀柔、“玄”、“冥”、“荒”、“朔”为名,可见它们的重要任务是抵御北方的柔然人。在怀荒镇东南尚有御夷镇。《水经·沽水注》:“大谷水又南径御夷镇城西,魏太和中置,以捍北狄。”《魏书·高祖纪》下载有太和十八年八月“丙寅,诏六镇及御夷城人”云云,御夷称城,是其时犹未立镇,故在六镇之外。且御夷未立镇之先,顾镇立名,其重要任务,也只在抵御东方的北燕冯氏之类,而尚未担负起“捍北狄”的任务。六镇最西一镇沃野之西南,尚有薄骨律镇(今宁夏灵武西南)、高平镇(今宁夏固原),也都是沿边重镇,但也不在六镇之列。

[9] 《魏书·肃宗纪》:正光五年八月丙申,诏曰:“赏贵宿劳,明主恒德,恩沾旧绩,哲后常范。太祖道武皇帝(拓跋),应期拨乱,大造区夏。世祖太武皇帝(拓跋焘)……光阐王业,躬率六师,扫清逋秽。诸州镇城人,本充爪牙,服勤征旅,契阔行间,备尝劳剧。逮显祖献文皇帝(拓跋弘)自北被南(向南发展),淮海思,便差割强族,分卫方镇。高祖孝文皇帝(元宏)……将迁嵩洛,规遏北疆,荡辟南境,选良家酋帅,增戍朔垂,戎捍所寄,实惟斯等。先帝(宣武帝元恪)以其诚效既亮,方加酬锡,会宛、郢驰锋,朐、泗告警,军旗频动,兵连积岁,兹恩仍寝,用迄于今……。”

[10] 《魏书·张彝传》:子仲上封事,求铨别选格,排抑武人,不使预在清品。由是众口喧喧,言盈路,立榜大巷,克期会集,屠害其家。……神龟二年(公元519年)二月,羽林、虎贲几将千人,相率至尚书省诟骂,求其长子尚书郎始均不获,以瓦石击打公门,上下畏惧,莫敢讨抑。遂便持火虏掠道中薪蒿,以杖石为兵器,直造其第,曳彝堂下,捶辱极意,唱呼嗷嗷,焚其屋宇。始均、仲当时逾北垣而走,始均回救其父,拜伏群小,以请父命,羽林等就加殴击,生投之于烟火之中,及得尸骸,不复可识……远近闻见,莫不惋骇。……彝遂卒,……官为收掩羽林凶强者八人斩之,不能穷诛群竖,即为大赦,以安众心。有识者知国纪之将坠矣。

[11] 《魏书·崔亮传》:迁吏部尚书。时羽林新害张彝之后,灵太后令武官得依资入选。官员既少,应选者多。……亮乃奏为格制,不问世之贤愚,专以停解日月为断,虽复官须此人,停日后者,终于不得;庸才下品,年月久者,灼然先用。沉滞者皆称其能。……亮答〔外甥刘景安〕书曰:“……今勋人甚多,又羽林入选,武夫崛起,不解书计,唯可弩前驱,指踪捕噬而已。忽令垂组乘轩,求其烹鲜之效,未曾操刀,而使专割。又武人至多,官员至少,不可周溥。设令十人共一官,犹无官可授;况一人望一官,何由可不怨哉?吾近面执,不宜使武人入选,请赐其爵,厚其禄,既不见从;是以权立此格,限以停年耳……”……魏之失才,从亮始也。

《魏书·山伟传》:天下无事,进仕路难,代迁之人,多不沾预。及六镇、陇西二方起逆,领军元叉欲用代来寒人为传诏,以慰悦之。而牧守子孙投状求者百余人,又欲杜之,因奏立勋附队,令各依资出身,自是北人悉被收叙。

[12] 《魏书·节义·刘侯仁传》:豫州人也。城人白早生杀刺史司马悦,据城南叛,悦息走投侯仁。……侯仁终无漏泄,遂免祸。事宁,有司奏其操行,请免府籍(府籍即兵籍),叙一小县,诏可。

《魏书·肃宗纪》:正光五年八月丙申,诏曰:“……诸州镇军贯,元非犯配者,悉免为民,镇改为州……”

[13] 《魏书·于栗传曾孙景附传》:黜为怀荒镇将。及蠕蠕主阿那瓌叛乱,镇民固请粮廪,而景不给。镇民不胜其忿,遂反叛。执缚景及其妻,拘守别室,皆去其衣服,令景著皮裘,妻著故绛袄,其被毁辱如此。月余,乃杀之。

《魏书·李平传》:延昌(公元512—515年)初,……武川镇民饥,镇将任款请贷未许,擅开仓赈恤,有司绳以费散之条,免其官爵。

[14] 《北齐书·破六韩常传》:附化人,匈奴单于之裔也。右谷蠡王潘六奚没于魏,其子孙以潘六奚为氏,后人讹误以为破六韩。世领部落,其父孔雀,世袭酋长。孔雀少骁勇,时宗人拔陵为乱,以孔雀为大都督、司徒、平南王。孔雀率部落一万人,降于尔朱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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