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快乐的感觉要比快乐的感觉容易表达得多。在痛苦之中,我们似乎会觉察到自己的存在,虽然这种存在的表现形式是一种畸形的自我中心主义:我的这种痛苦是个人的痛苦,那抽搐的神经是我的神经,而不是别的什么人的神经。但是快乐却会将我们消灭,令我们丧失自己。圣徒们曾用表达人类爱情的言辞来描绘他们心中的天主,所以我想,爱慕一个女人的至情也不妨用祈祷和沉思冥想来诠解。在爱情中,我们同样会放弃记忆、理解力和智慧,同样会经历被剥夺的感觉,经历“漫漫长夜”,而作为回报,有时也会得到一份安宁。爱情的发生有如小小的死亡,恋爱中的人有时也会得享一点小小的安宁。说这样的话就好像我对自己实际上很憎恶的事情颇为欣赏似的,我对自己写下这些话来感到有点奇怪。有时候我会辨认不出自己的思想。我对于“漫漫长夜”之类的说法,对于那些只有一个祈愿的祈愿者,究竟又了解多少?我只不过是从什么地方接过了自己的那些思想,仅此而已,就好比丈夫从死神手里接过一个女人的衣物,香水和粉霜一样……然而这种安宁当时却真的有过。
对于战争开始后的最初几个月,我的记忆便是如此——那段日子是否是一段虚假的安宁,就像它是一场虚假的战争一样?现在看来,在那充满疑惑和等待的几个月里,安宁似乎始终舒展着它那双给人安慰、使人宽心的臂膀。不过我想,即便是在那个时候,安宁也一定时时被误解和怀疑打断。那最初的一个晚上结束后回家的时候,我并未感到心旷神怡,心里有的只是一种悲哀和无可奈何的感觉。以后的日子也同那天晚上一样。当我一次又一次回家去的时候,心里总觉得自己肯定只是许多男人当中的一个——只是一个眼下正在受宠的情人而已。我对这个女人的痴迷已到了如此地步,以至于夜里只要一醒过来,便会发现自己的头脑马上被她所占据,再也不想睡了。这个女人似乎把自己所有的时间都给了我,但我依然不放心:在爱的行动中,我可以傲慢自大,但一人独处时,我只要照照镜子,就会在自己面带皱纹、一瘸一拐的形象中看到怀疑——为什么会是我呢?平时总有一些我们不能见面的时候——她要去看牙医或者做头发,亨利请人吃饭,或者他们两人独自待着。亨利在忙着给失去丈夫的妇女们发放抚恤金的事儿,或者(因为他很快就被调离了那项工作)在忙着分配防毒面具,设计得到认可的纸板箱。我可以对自己说,萨拉在家里是没有机会背叛我的(出于情人们自我中心的心态,我已经在使用“背叛”这个暗示着某种并不存在的义务的字眼了),但这没什么用,因为我还不清楚吗?只要有欲望,即使是在最危险的环境里也有可能偷情。一个情人越是得手,心里也就越不放心。结果不就是吗,就在我们第二次见面时,我本该说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就发生了。
醒来以后,我心头依然萦绕着分开时她所说的那句透着谨慎的话带给我的悲哀。醒后不到三分钟,她打来了电话,我的悲哀便被她的声音赶走了。无论是在那以前,还是以后,我都不知道哪个女人有这种本事:她只要在电话上讲讲话,就能改变我的整个心境;而当她走进屋子,把手放在我腰上时,就能马上创造出每次分离后我对她失去绝对信任。
“喂,”她说,“你在睡觉吗?”
“没睡。什么时候能见到你?今天上午?”
“亨利感冒了。他待在家里。”
“你要是能上这儿来就好了……”
“我得待在家里接电话。”
“就因为他感冒了吗?”
前一天晚上,我对亨利的感觉还是友情加同情,可此刻他却已变成了一个该受嘲弄、该遭怨恨和贬损的敌人。
“他的嗓子全哑了。”
听到他会得这种荒唐毛病,我感到幸灾乐祸:一个失声的公务员用沙哑的、让人没法听清楚的声音咕哝咕哝地说着关于失去丈夫的妇女们的抚恤金的事情。我说:“没有什么办法能见到你吗?”
“办法当然有。”
电话里有一阵没有声响,我以为线路断了,便连连唤道:“喂,喂。”其实她只是在细心、镇定、快速地思考,以便马上能给我一个正确的回答而已。“一点钟时,我要给亨利往床上送个餐盘。我们自己可以在起居室里吃三明治。我会对他说你想聊聊电影——或者你写的那个故事。”她的电话一挂上,我的信任感也中断了。我想:在此之前她曾经这样谋划过多少回了?走到她家门口按门铃时,我觉得自己就像个敌人——或者侦探,正在监视她的言语,就像几年后帕基斯先生和他的儿子要监视她的行踪一般。随后,房门打开,我的信任又回来了。
在那些日子里,从来不存在谁要谁的问题——我们两人都有欲望。亨利穿着他那件绿色呢子睡衣,靠着床上的两个枕头吃餐盘里的东西,而在楼下,在虚掩着门的房间里,我们在只铺着一张垫子的硬木地板上做着爱。在高潮到来的那一刻,我得用手轻轻捂住她的嘴,堵住她口里发出的那种忘情的、既悲哀又愤怒的奇怪喊声,以免楼上的亨利听到。
想想看吧,当初我的打算不过是想掏出她脑子里可供我利用的素材而已。我蹲在她身边的地板上,对她看了又看,好像可能再也看不到她了似的——她那一头偏棕色、说不清楚色泽的头发像一坛醇酒般洒在镶木地板上;她额头上沁着汗珠,气喘吁吁,就像一个刚刚跑赢一场比赛,正筋疲力竭地躺在那儿的年轻运动员。
这时候,楼梯吱嘎响了一声。有一会儿我们两人都没动弹。桌上的三明治叠在那儿没吃,杯子里面也是空的。她低声说:“他下楼来了。”她坐进一把椅子,把一张盘子放到膝上,一只杯子放在身边。
“他要是从门外经过时听到了怎么办?”我说。
“他不会知道是怎么回事的。”
我脸上看起来一定是一副不太相信的表情,因为她用一种让人讨厌的温柔口气说道:“可怜的亨利,他以前可从没这样——整整十年都没有过。”但不管有还是没有,此刻我们对自己会不会露馅儿这点确实不太有把握:我们坐在那儿一声不响地听着,直到楼梯上再次传来吱吱嘎嘎的响声为止。我用大得有点过分的嗓门说:“你喜欢洋葱那场戏我真高兴。”我自觉自己的声音听上去沙哑而虚假。这时亨利推开了门,向屋里张望着。他手里提着一只热水瓶,热水瓶上裹着灰色法兰绒的套子。“你好,本德里克斯。”他咕哝着打了个招呼。
“你真不该自己去拿。”她说。
“不想打扰你们。”
“我们在聊昨晚的电影。”
“希望你已经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他对我咕哝了一声。他看了看萨拉为我倒的波尔图干红葡萄酒,含混不清地说了句“该给他二九年的陈酿才对”,然后就提着热水瓶上的法兰绒套子,不声不响地出去了。屋里又只剩下了我和萨拉两人。
“你不在意吧?”我问她。她摇了摇头。我问此话到底何意,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我想当时自己脑中闪过的念头是:看到亨利也许会让她感到自责,但她却有着消除自责的绝招。同我们大家不一样的一点是:她丝毫不会受到罪孽感的困扰。在她看来,事情做了就是做了:事情做完了,自责也就不存在了。如果亨利捉住我们的话,她会认为他恼怒一下就该完事;若是恼怒的时间过于长久,那就没有道理。人们总是说:天主教徒忏悔时,便从过去的阴影里解脱出来了——就这点而言,你确实可以说她是一个天生的天主教徒,尽管她同我一样不怎么相信天主,或者说当初我认为,今天也依然怀疑她同我一样不怎么相信天主。
如果我的这本书没有平铺直叙地往下写,那是因为我在一个奇怪的区域里迷失了方向:我没有地图。有时候我自忖:自己在这儿写下的文字里,到底有没有什么东西是真实的。那天下午,她突然不问自答地对我说:“我从来没有像爱你一样地爱过任何人或者任何东西。”当时我感到自己是如此彻彻底底地信任她。她手里拿着一块吃了一半的三明治,坐在椅子上,看上去就像五分钟前躺在硬木地板上时那样忘情。我们大部分人对于说这么绝对的话都会感到踌躇——我们记得过去,我们可以预料将来,我们会怀疑,而她不怀疑。对她来说,唯一重要的只是此时此刻。照她的说法,永恒不是时间的延续,而是根本没有时间。有时候,我觉得她的忘情触及了数学上所定义的那种没有边界、没有宽度、不占空间的奇异的点。时间算得了什么呢——所有过去的日子、所有她在一段又一段时间里结识过的别的男人(这个词又用上了),或者所有未来的时日(她会在那些时日里用同样真诚的口吻说这同一句话),这些都算得了什么呢?当我回答她,说我也以同样的方式爱她时,撒谎的人是我,而不是她,因为我从来就没有失去对时间的意识:对我来说,现在从来也不在这里,它总是在去年或者在下一个星期。
甚至当她说“没有别人,再也不会有了”的时候,她也并未撒谎。时间中有矛盾,有并非存在于数学之点上的矛盾,仅此而已。她爱的能力比我要强出如此之多——对于此事,我这会儿无法就此打住,我无法忘却,我无法不害怕。即便是在爱的时刻,我也像警察似的搜集着还未犯下的罪行的证据。七年多后,当我拆开帕基斯先生的信时,这些证据依旧全都保存在我的记忆里,使我心头的怨恨有增无减。
2
“亲爱的先生,”信上写道,“我很高兴能向您报告我和儿子同17号的保姆进行了友好的接触,这使得调查能以更快的速度进行,因为有时候我能看上一眼当事人的约见记录本,从而得知她的行踪去向,同时还能每天检查一下当事人所用的字纸篓。我随信附上一件从字纸篓里搜捡出的有趣物证,看后请寄还并说明意见。当事人还记有日记,其中的一本已记了多年,但到目前为止,保姆(为使事情更加稳妥起见,今后我将称其为我的朋友)尚未能接触到此日记,原因为当事人将上述物件上了锁保存。此情况或属可疑,或属不可疑。除随信附上的重要物证之外,当事人似乎还将大量时间花费在不按约见簿上的安排赴约之上。必须将约见簿视为一种障眼物,尽管在此类调查中,为各当事人方利益计,必须做到事实准确,我个人并无意抱持某种贬损之见或偏见。”
伤害我们的并不仅仅是悲剧:荒唐事也会伤人。它们身上佩着外观可笑、不登大雅之堂的伤人利器。有时候,我真恨不得把帕基斯先生那些东拉西扯、缺乏效率的报告当着他儿子的面塞进他本人嘴里。事情看起来似乎成了这样:我在试图为萨拉设圈套(但这样做的目的究竟何在?是为了伤害亨利,还是伤害我自己?)的时候,让一个小丑翻着筋斗闯到了我俩的亲密关系之间。就连“亲密关系”这个词本身都沾着点帕基斯先生报告的味儿。有一回他不是这么写过吗:“虽然我没有在雪松路16号找到发生过亲密关系的直接证据,但当事人确实表现出了欺骗的企图。”不过那是后话了。从眼前他的这份报告里,我只是获悉:有那么两次,萨拉在约见记录本上写了去看牙医和找裁缝,但如果说牙医和裁缝都确有其人的话,她可是并没在自己写下的约见时间里露面;她躲开了追踪。帕基斯先生那差劲的报告用细细的韦弗利手体字和紫色墨水写在廉价的便笺纸上。我翻到报告的反面,便看到了萨拉自己那粗大、整洁的字迹。我没料到过了将近两年之后,自己还能认出它来。
那只是一张用针别在报告反面的纸片,上面用红铅笔标了一个大大的“a”字。在“a”字下面,帕基斯先生写着:“鉴于可能发生的法律诉讼,所有书面证据均应送还归档。”纸片是从字纸篓里抢出来的,又被人像情人那么小心地用手给抚平了。它一定是写给哪位情人的:“我不必给你写信或者对你说话,在我能把话说出以前,你已经无所不知了。不过人在爱的时候,会觉得有必要采用自己一直在用的老办法。我知道自己是刚刚开始在爱,但我已经想弃绝除你之外的任何东西、任何人了。只是恐惧和习惯在阻碍着我。亲爱的……”下面就什么也没有了。纸片放肆地瞪着我。我不禁想到:她曾经写给我的那些短笺上的每一行字怎么都叫我给忘了?如果那些纸条也是这么彻底地表白出她的爱情的话,我不是就会把它们都保存下来了吗?在那些日子里,为了怕我保存,她不总是——用她自己的话说——“用字里行间另有意味的方式”给我写信的吗?可这场最新的恋爱却挣破了“字里行间”的牢笼。它可不肯被关在字里行间,让人见不着呢。我确确实实还记得我俩之间用过的一个密语——“洋葱”。在彼此的往来书信中,我们用这个词来谨慎地表示自己的热恋。爱情变成了“洋葱”,就连爱的行为本身也变成了“洋葱”。“我已经想弃绝除你之外的任何东西、任何人了。”我气恨恨地想到了洋葱——我们好的时候,信里写的可是洋葱。
我在纸片下端写上“没有意见”,然后把它装进一个信封,在信封上写上帕基斯先生的地址。可夜里醒来时,我还是能在脑海里把整个事件给自己重演一遍。“弃绝”这个字眼以许多具体的形象呈现出来。我躺在那里无法再入眠,记忆中的一个又一个片断用嫉恨和欲望刺痛着我:她的头发扇子般展开、洒在镶木地板上,吱吱嘎嘎作响的楼梯,还有在乡间度过的某一天。那天,我们躺在公路边上一条看不到路面的明沟里。在坚硬的土地上,她的发缕之间,我可以看到霜粒在闪光。在高潮那一刻到来时,一辆拖拉机“突突”响着从我们身旁驶过,拖拉机上的人头也没回就开过去了。为什么嫉恨消灭不了欲望呢?为了能够好好睡觉,我什么都愿意放弃。如果那时我相信有可能找到一种东西来替代欲望的话,那我会变得像一个学生那么乖的。我曾一度试着为欲望寻找一个替代品,可是却行不通。
我是一个爱嫉妒的人——这部小说是一篇关于嫉妒(对亨利的嫉妒,对萨拉的嫉妒,以及对被帕基斯先生笨拙地追踪着的那另外一位的嫉妒)的漫长记录,我想在这样一部东西里还要写“我是一个爱嫉妒的人”这样的字眼,似乎有点愚蠢。既然现在所有这些都已成过往,那么我也只是在记忆变得特别鲜明生动时才会感到对亨利的嫉妒(因为我发誓,如果我同萨拉结婚的话,以她的忠诚和我的欲望,我们是可以幸福一辈子的),但是我对自己那位对手的嫉妒却依然存在,“对手”是个夸张的字眼,它并不能恰如其分地表达出(这点令人苦恼)那个人总是享有的那种让人难以忍受的自得、自信和成功。有时候我想,他甚至都不会承认我是整个事情的一部分,我有一种想让人注意到我的强烈欲望,我要在那个人耳边大吼一声:“你不能无视我,我在这里。不管后来发生了什么,当时萨拉是爱我的。”
萨拉和我曾就嫉妒这个问题做过长时间的争论。我甚至于嫉妒她的过去,那些过去的事是她在谈话中提及时坦率告诉我的——都是些风流韵事,完全没有什么意义(也许想找到那终极抽搐的无意识欲望除外——令人惋惜的是,亨利始终未能在她身上引发那种抽搐)。她像忠于亨利一样忠于自己的情人,这点本来应该给我以安慰(因为她无疑也会忠于我),然而它却让我感到愤怒。有一段时间里,她老是嘲笑我的愤怒,就是不肯相信我是当真的,就像她不肯相信自己的美丽一样。她不肯嫉妒我的过去或者我可能会有的将来,这一点也同样令我愤怒。我拒绝相信爱情可以用我自己所用方式以外的任何其他方式加以表现:我用自己嫉妒的程度来测量爱情的深浅。用这个标准去看,当然她就根本不可能爱我了。
我们的争论总是以同样的方式进行,这里我只想说说其中特别的一次,因为那次争论是以行动告终的——那是一个很愚蠢的行动,没有产生任何结果,只是最终导致了每次我动笔写作时都会产生的那种疑惑,那就是觉得归根到底也许还是她对了而我错了。
我记得自己怒气冲冲地说:“这只不过是你过去性冷淡的后遗症而已。性冷淡的女人从来也不会嫉妒,你根本就是缺少普通人的感情。七情六欲这一课你还没补上呢!”
让我感到恼火的是,她并未作任何声辩。“也许你说得对。我只是说,我想要你快乐。我不喜欢你不高兴。只要你能让自己快乐,不管你做什么我都不介意。”
“你只不过想找个借口罢了。如果我能同别人睡觉的话,你就会觉得自己也可以这样做——任何时候都可以。”
“这根本不相干。我想要你快乐,仅此而已。”
“如果我同别的女人睡觉的话,你会为我铺床吗?”
“也许会的。”
不安全感是情人们会有的最糟糕的感觉:有时候,最为平凡单调、寡情少欲的婚姻似乎都比它好些。不安全感会歪曲事物的意义,毒害彼此间的信任。在一个受到重重包围的城市里,每一个哨兵都是一个潜在的背叛者。甚至在有帕基斯先生之前的日子里,我就已在试图查验萨拉所说的话是真是假了:我会拆穿她那些小小的谎言,那些除了表明她害怕我以外没有任何别的意义的逃避手段。我把每个谎言都放大成背叛,就是在最直白不过的话里,我也要读出些隐含的意思来。因为一想到她哪怕是碰碰另外一个男人这点自己心里就受不了,我便每时每刻担心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她最随意的手势里,我也能看到同别人亲热的征象。
“你难道不想让我快乐,而不是让我难过吗?”她以令人难以忍受的逻辑性这样问我。
“我宁愿自己死掉或者看到你死掉,”我说,“也不愿看到你和别的男人在一起。我并不是怪人,凡人的爱情就是这个样子,你随便去问谁好了。他们说的话会全一样——如果他们真的恋爱过的话。”我用嘲弄的口吻告诉她说,“每一个恋爱的人都是嫉妒的。”
当时我们正待在我的房间里,我们是在一天之中比较保险的时候,一个暮春的下午来到这里,以便做爱的。这一次我们破天荒地有好几个小时时间,所以我就把它们都浪费在争吵上,而弄得无爱可做了。她在床边上坐下来,说:“对不起,我没想惹你生气。我希望你是对的。”但我依然不肯罢休。我恨她,因为我希望能觉得她不爱我:我想把她从心头赶出去。现在想起来,我又到底不满意她什么呢?她爱不爱我吗?她忠诚于我将近一年,她给了我许许多多的快乐,她忍受了我的喜怒无常,而我除了片刻的欢娱之外,又给了她什么回报呢?我是睁着眼睛走进这场恋爱的,我知道它终有一天会结束,然而,当不安全的感觉和相信未来没有希望这一合乎逻辑的想法宛如忧郁症一般突然降临心头时,我还是会一而再,再而三地折磨她,就好像我要把未来这位提前到来的不受欢迎的客人拉到今天来一样。我的爱情和恐惧扮演了类似于良心的角色。即便当时我们相信世上有罪孽这回事,我们的行为也几乎不会有何两样。
“你会嫉妒亨利的。”我说。
“不,不会的,这很荒唐。”
“如果你看到自己的婚姻受到威胁的话……”
“永远不会。”她令人讨厌地说道。我把她的话看作是一种侮辱,所以便头也不回地走出屋子,下楼来到街上。我心下寻思:我是在自己演戏给自己看——这是不是说明我们的关系已经到头了?没有任何必要回去。如果我把她从我的心里赶出去后,难道就不能在什么地方找到平静和好的婚姻,并一直持续下去吗?那时也许我就不会感到嫉妒了,因为我的爱不会够分量的:那样我就会有安全感了。我就像没人看管的白痴一样,一边自哀自怜、一边怒气冲天地走过暮色正在降临的公共草坪。
在本书的开头,我说过这是一个关于恨的故事,但是现在我却不相信这一点。或许我的恨同我的爱一样分量不够。此刻,我停住笔,抬起头,在写字台近旁的一面镜子里看到了自己。我自忖道,难道恨看起来就是这个样子吗?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我想起了孩提时代我们大家在商店橱窗的反照中看到的那张面孔,当我们眼巴巴地望着橱窗里那些五彩缤纷却无法得到的东西时,橱窗映照出的那张面孔上的五官正随着我们的呼吸变得模糊起来。
这场争吵爆发的时间一定是在一九四〇年五月里的某一天。战争从许多方面帮助了我们,正因为如此,我差不多要把它看作是自己这段风流韵事中一个不太光彩却非常可靠的同谋了(我会故意把“风流韵事”这个暗示着开端与结束的灼人字眼挂在嘴边)。我想当时德国已经占领了低地国家——春天像尸体一般散发着死亡那甜得发腻的气味,但是除了两件实际的事情以外,并没有什么东西对我来说是重要的。这两件事情,一件是亨利调到了家庭安全保障部,下班很晚;另一件是因为害怕空袭,我的女房东搬进了地下室,而不再老躲在楼上,隔着楼梯扶手监视不受欢迎的客人了。我个人的生活则因为腿瘸(我的一条腿比另外一条腿短,那是儿时的一场事故造成的)的缘故而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只是在空袭开始以后,我才觉得有必要去当一下空袭警报员。事情暂时像是我签字画押,选择了置身战事以外一样。
那天晚上走到皮卡迪利广场时,我心里仍然充满了愤恨和不信任。我最最想做的事情就是伤害萨拉。我想带个女人回家,同她一块儿躺在我同萨拉做爱的那张床上——事情似乎是这样:我知道要想伤害她,唯一的方式就是伤害我自己。这个时间里,街道上黑暗而宁静,没有月亮的夜空中,一道道探照灯的光柱正在扫来扫去。在有女人站着的门道口以及没有使用过的防空洞入口处,你看不清那些女人的面孔。她们得用手电筒发信号,就像萤火虫似的。萨克维尔街上,从这头到那头,都是些明明灭灭的小小灯光。我发觉自己在想:萨拉这会儿正在做什么?她是已经回家了呢,还是依旧在等着,以防我万一会回去?
一个女人打亮了手电筒问道:“想和我一块儿回家吗,亲爱的?”我摇摇头,继续往前走。街前面有个姑娘正和一个男人说话:她打亮手电筒照着自己的脸蛋让他看时,我瞥见了一张年轻、黝黑、快乐,还没有被糟蹋掉的面孔,一头还未意识到自己已被关进樊笼的野兽。我从他们身边走过去,然后又折回来走向他们。待我走近时,那个男人离开了她。“想喝点什么吗?”我说。
“过后同我回家吗?”
“是的。”
“我会乐意快快地喝上一杯。”
我们走进这条街尽头的那家酒馆。我要了两杯威士忌。可是她喝酒时,我能看到的却是萨拉的脸庞,而不是她的脸庞。她比萨拉年轻,不可能超过十九岁,长得比萨拉美,甚至可以说,也不像萨拉被糟蹋得那么厉害,不过这只是因为她身上能糟蹋的东西比萨拉要少得多的缘故。我发现自己想要她的欲望并不比想要一只狗或猫作伴的欲望更强烈。她在对我说:她在这条街上有一套顶楼的房间,与这儿只隔几座房子。她告诉我她每月得付多少房租,她有多大岁数了,她出生在什么地方,她如何在一家咖啡馆里打过一年工。她告诉我说:不是谁同她搭讪,她都带他们回家的,不过她一眼就能看出我是位绅士。她说她有一只金丝雀,是一位名叫琼斯的绅士送的,因此她给那只鸟起名叫“琼斯”。她开始说到在伦敦很难买到千里光。我思忖:萨拉要是还在屋里的话,我可以给她打个电话。我听到那位姑娘在问我,如果我有花园的话,能不能有时候想到一下她的金丝雀。她说:“我这么问你,你不介意吧?”
我一边呷着威士忌一边看着她,心想真是奇怪:我对她一点也感觉不到欲望。在过了乱爱乱交的这么多年后,我似乎一下子长大了。我对于萨拉的热恋已经永远抹去了我单纯的肉欲。从今以后,我再也不可能在没有爱情的情况下同一个女人做爱了。
然而,把我带到这家酒馆里来的东西肯定不是爱情。在从公共草坪走到这里的一路上,我都在对自己说:把我带到这里来的是嫉恨,正如眼下我依旧对自己说的那样,我用笔叙述这个故事,以便把她永远从自己心里驱逐出去,因为我一直在对自己说:她要是死了,我就可以忘掉她了。
作为对那位姑娘自尊心的安慰,我给了她一张一英镑的纸币。我留下她继续喝威士忌,自己迈出酒馆,沿着新伯林顿街往前走,一直走到一座公共电话亭边。我没有手电筒,不得不擦了一根又一根火柴,才拨完了自己家的电话号码,这之后便听到了电话铃响的声音。我想象得到我写字台上放电话机的位置,我确切地知道萨拉如果正坐在椅子里或者躺在床上的话,走到电话机前需要几步,然而我还是让电话铃在那空荡荡的屋子里响了半分钟。随后我又往她家里打电话,保姆告诉我说她还没回来。我想象着她正顶着灯火管制下的黑暗在公共草坪上徘徊的情景——而在那些日子里,公共草坪并不是一个安全的地方。我看了看表,心想:如果刚才自己没犯傻的话,我们应该还可以在一起待上三小时呢。我独自一人回到家里,试图读一本书,耳朵却一直在听候着电话铃声,但电话铃一次也没响过。自尊心阻止我再打电话给她。最后我上床去睡觉,睡前服了双倍量的安眠药。早上一觉醒来,首先听到的便是萨拉在电话里的声音。她对我说话的口气就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美满的安宁又回来了。但是待我一放下听筒,我脑袋里的魔鬼马上就怂恿我想到:浪费掉的那三个小时她一点也无所谓。
我始终不明白:那些能相信人格化的神这种非常不可能的东西的人却对人格化的鬼大惊小怪。我太熟悉魔鬼会怎样影响着我自己的思维。不管莎拉曾说过什么,都无法反驳魔鬼那诡诈的猜疑,不过通常都是等到萨拉走后他才展现自己的猜疑。他会在我们发生争吵很久以前就怂恿我们进行这种争吵:与其说他是萨拉的敌人,还不如说他是爱情的敌人。其实在人们的概念中,魔鬼不就是这样的吗?我能想象到:如果存在着一个主爱的神的话,魔鬼就会被逼得只好去破坏这种爱的哪怕是最蹩脚、最不堪一击的仿冒品了。所以说,他怎么会不害怕爱的习惯成长起来呢?他怎么会不竭力让我们大家都落入他的圈套,成为爱的背叛者,帮助他消灭爱呢?如果有某个神会利用我们,用像我们人这样的材料来制造他的圣人的话,那么魔鬼也会有他的野心的——他会梦寐以求地要把哪怕是像我这样的人,哪怕是可怜的帕基斯都训练成他的圣人,让我们用借来的狂热去摧毁我们在任何地方发现的爱情。
3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觉得:在帕基斯先生的下一个报告里,可以看出对于魔鬼把戏的一种真正的热衷。他终于真的嗅到了爱情的气味,正蹑手蹑脚地跟踪它,而他的儿子则像一只帮他衔回猎物的狗一样紧随其后。他已经发现了萨拉花那么多时间去造访的地方;不仅如此,他还确切地知道,那些造访是可疑的。我得承认:帕基斯先生已经证明自己是个精明的侦探。他在儿子的帮助下作了安排,让迈尔斯家的保姆赶在“当事人”沿雪松路朝16号走来时待在16号的屋子外面。萨拉停下脚步,同保姆(那天是她的休息日)说话,而保姆便把她介绍给小帕基斯认识。然后萨拉接着往前走,在下一个街角处拐弯,而帕基斯本人正在那里守着。他看到她往前走了几步,然后又拐回去了。看到保姆和小帕基斯都已看不见后,她按下了16号的门铃。帕基斯先生随后便着手调查住在16号里的人。这事不太容易,因为这座房子里分成几个单元,他还没办法知道三个门铃中萨拉按的是哪一个。他答应几天后给一个最后的报告。他所要做的一切,就是下次萨拉动身往这地方时,他赶到她前面,在三个门铃按钮上都抹上一层粉。“当然,除了物证a以外,并没有当事人行为失检的证据。如果基于这几份报告,需要有此类证据用于法律诉讼的话,那么就有必要在适当的间隔之后,跟随当事人进入室内。这时需要有第二个能认出当事人的证人在场。不一定需要当场捉住当事人;法庭会认为一定程度的衣服散乱和神情慌张便足以构成证据。”
恨同肉体之爱很相像:它有高潮期,随后又有平静期。我读帕基斯先生报告的时候不禁想到:“可怜的萨拉”,因为这会儿正是我恨的高潮期,此刻我已经得到满足。她终于被围住了,但我却开始为她感到难过。除了爱以外,她并未犯什么别的过错,可是帕基斯父子却在监视着她的一举一动,他们同她的保姆串通一气,在门铃按钮上抹粉,打算强行闯入或许是她现在能够享有的唯一的安宁。我有点想把报告撕碎,吩咐撤销对她的盯梢。如果不是在自己加入的那家无聊的俱乐部里翻开一份《闲话者》报,看到上面登出的亨利的照片的话,我也许就这么做了。亨利现在春风得意:在上一次女王生日颁授荣誉称号时,他因在部里工作业绩突出而得到了“大英帝国司令勋章”的头衔;他已被任命为王室专门调查委员会的主席。照片上的他出现在一个“欢乐之夜”上,那晚放映了一部名叫《最后的警报》的英国影片。在闪光灯的照耀下,他脸色苍白,鼓凸着两只眼睛,用一只手臂挽着萨拉。萨拉低下头,以便躲开闪光灯的闪光,不过即便她的头没有低下来,我也认得出她那密实扭结、让人的手指不容易抚摸或者没法抚摸的头发。突然间,我很想伸出手去摸摸她,摸摸她的头发和她si处的毛发;我想要她躺在我身边;我想能在枕头上侧过脑袋,对她说话;我想要闻到她肌肤上那几乎闻不出来的气味,尝到它那几乎尝不出来的味道。而亨利却在那儿,正带着部门头头的自得和自信面对着记者们的摄影机。
我在沃尔特·贝赞特爵士于一八九八年赠送给俱乐部的一只牡鹿头下面坐下,给亨利写信。我说有要紧事情同他讨论,问他愿不愿意同我一块儿吃午饭——时间嘛由他定,下周里哪天都行。亨利按自己的惯常做法,很快就打来了电话,同时建议我同他一块儿吃午饭——在做客方面,我从来没见过比他更拘谨的人。我记不清他找的理由是什么了,不过那理由让我很生气。我想他说的是:他加入的那个俱乐部里有些上好的波尔图红酒,但真正的原因其实是想到了欠人情——哪怕只是白吃一顿饭的小小人情——他会感觉不舒服。他几乎不会想到自己能欠的人情会是多么小。他选了一个周六。那天,我加入的俱乐部里几乎没什么人。日报的记者们无报要出,学监们都回自己在布罗姆利和斯特里汉姆的家了。我从来也不知道周六这天教士们都干些什么——也许他们都待在房间里准备自己的布道词吧。至于作家们(这家俱乐部就是为他们而设的),他们中的大多数现在都挂在墙上——柯南·道尔、查尔斯·加维斯【22】、斯坦利·韦曼【23】、纳特·古尔德【24】,偶尔能看到一张比较有名的熟悉面孔;在世的作家们一只手就能数过来。我在这家俱乐部里总是感到很自在,因为在这里碰上同行们的可能性非常之小。
我记得亨利要了一份“维也纳牛排”——这是他天真无知的标志。我确实相信:他一点儿也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还以为会送来“维也纳炸牛排【25】”之类的东西呢。由于不在自己熟悉的地盘,他显得很拘谨,而没好意思对这道菜发表意见,只是硬着头皮把那块半生不熟的粉红色混合物吞了下去。我想起他在闪光灯面前时那副自命不凡的样子,所以在他点面包布丁的时候也没试图去告诫他一声。在这顿惨不忍睹的午餐上(俱乐部这天可真够意思),我们长篇大论地谈着毫无内容的东西。亨利竭力为每天都会见报的王室专门调查委员会公报增加些内阁机密的色彩。饭后我们去休息室喝咖啡,发现壁炉边一排用马鬃充填、不怎么有人坐的沙发上只有我们两人。我想,沿墙那一溜儿的兽角【26】对于眼下这个场合来说是多么合适。我在壁炉围栏上跷起两只脚,把亨利死死地圈在角落里。我搅了搅咖啡,问道:“萨拉怎么样?”
“很好。”亨利支吾道。他带着怀疑的神情,小心翼翼地尝了尝自己那份波尔图红酒——我想他还没忘记刚才那块维也纳牛排的味道。
“你还在担心吗?”我问他。
他不太开心地移开了目光。“担心?”
“你告诉过我说你很担心。”
“我不记得了。她很好。”他嗓音低沉地解释道,就好像我是在问萨拉的健康状况似的。
“你去找过那个私人侦探吗?”
“我一直希望你已把这事忘了。当时我身体不太好——你瞧,有王室专门调查委员会要管的这些酿酒的事。我有点劳累过度。”
“你还记得我主动提出要替你去见他吗?”
“我们两人一定都过于紧张了。”他抬起头来,张望着墙上那些古老的兽角。他费力地眯缝起眼睛,想看清楚上面标出的捐赠人的名字,并且说了句蠢话:“你们好像有不少动物的头。”我可不打算放过他,便说:“几天以后我就去找他了。”
他放下酒杯说:“本德里克斯,你绝对没有权利……”
“所有费用都是我出的。”
“真是岂有此理!”他边说边站起身来,但是我已经把他堵在墙角里,他不动粗就没法过去,而动粗是与他的性格格格不入的。
“你自然希望她能被证明是清白的吧?”
“没有什么需要证明的。对不起,我想走了。”
“我想你应该看看报告。”
“我不打算……”
“那么我想就得由我来把报告里有关她所做的那些可疑的造访部分念给你听了。她的情书我已经还给侦探存档。我亲爱的亨利,你已经完全被骗了。”
那一刻我真的以为他要揍我了。如果他这么做的话,我会很高兴地动手还击,揍这个萨拉用自己的方式如此愚蠢地忠诚了这么多年的白痴,可这时候俱乐部的秘书进来了。他是个留着长长的花白胡须的人,穿着马甲,马甲上有喝汤时沾上的汤渍,看上去活像个维多利亚时代的诗人,但其实呢,他只为自己曾经认识的狗狗们写些小小的回忆录,所用的笔调颇为忧伤(《永远的菲多》曾于一九一二年大获成功)。“啊,本德里克斯,”他招呼道,“好久没见你上这儿来了。”我把他介绍给亨利,他以理发师般敏捷的反应对亨利说:“我每天都看报告。”
“什么报告?”亨利破天荒地第一次在听到“报告”这个词时没先想到自己的工作。
“王室专门调查委员会的。”
秘书终于走后,亨利说:“那么请把报告给我,让我过去。”
我想刚才秘书在场时,他的脑袋里准是一直都在想这件事情,所以便把报告递给了他。他接过报告后直接将它扔进壁炉,并且用通条将它一下子捅到了炉膛最里面。我不禁想到:这个姿态倒是颇有高贵之处。“你要干什么?”我问。
“什么也不干。”
“你并没有摆脱掉事实。”
“去他妈的事实。”亨利说。以前我还从没听到过他骂人。
“我还是可以让你有一份副本的。”
“你现在能让我走了吗?”亨利问道。恶魔已做完自己的活计,我觉得自己的恶毒已经宣泄一空,所以便把腿从围栏上挪开,让亨利过去。他头也不回地走出俱乐部,忘了拿自己的帽子,那顶我看到他身上滴着雨水从公共草坪那头走来时头上戴的上品黑礼帽——那仿佛是很久很久以前,而非仅仅几周前发生的事了。
4
我以为能追上他,或者至少能在长长的白厅街【27】那头看到他,所以便拿上了他的帽子。可到处都看不见他的人影。我转身回头,不知道该去哪儿。这是这段日子里最倒霉的时刻——倒霉事太多了。我往查令十字地铁站附近的小书店里张望了一下,心想这会儿萨拉的手是不是已经在按雪松路上那个扑了粉的门铃按钮,而帕基斯先生正在街角处守着?如果我能让时间倒流的话,我想自己会这么做的:那天我会不打招呼,让两眼被雨水迷糊住的亨利走过去。但我又开始怀疑无论自己做什么,事情发展的进程是否就真的会因此而改变。现在亨利和我以我们这种古怪的方式结成了盟友,但我们是不是正联合对抗一股无边无际的大潮呢?
我过了马路,从卖水果的小贩们身边走过,进了维多利亚公园。在灰色的、刮着风的空气里,没有多少人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我几乎马上就看到了亨利,但过了一会儿才认出他来。在户外,头上没戴帽子的他似乎成了那几个没名没姓、一无所有者中的一员,这些人来自贫困的近郊,没人认识他们——其中一个是在喂麻雀的老头儿,另一个是臂下夹着上面有“斯旺和埃德加商店”字样的棕色纸包的女人。亨利低头坐在那儿,两眼盯着自己的鞋子。这么长时间以来,我一直如此专心致志地自哀自怜,所以此刻我竟会对自己的敌人生出同情来,这一点令我颇感奇怪。我悄悄把帽子放在他身边的座位上,准备走开,但他抬起了头。我看到他一直在哭泣。他一定是走了很远的路才来到这里。眼泪是不属于王室专门调查委员会那样一个世界的。
“对不起,亨利。”我说。只要做出歉疚的表示,就可以悄悄摆脱掉自己的过错,我们是多么容易相信这点啊!
“坐下。”亨利用自己眼泪的权威命令道。我服从了。他说:“我一直在想,你们两人是情人,对吗,本德里克斯?”
“你为什么会想象……?”
“这是唯一的解释。”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这也是你们唯一能为自己辩解的地方,本德里克斯。你难道看不出自己做的事情——太不像话了吗?”他边说边把帽子翻转过来,查看着里面的厂家标志。
“我想,本德里克斯,你一定以为我是个大傻瓜,竟然连这都猜不出来,是吧?萨拉为什么不离开我呢?”
他自己太太的品性难道得由我来教给他知道吗?我心里的恶毒又开始活动了。我说:“你的收入不薄,又很稳定。你是她已经形成的一个习惯。你是安全保障。”他专注而认真地听着,仿佛我是在王室专门调查委员会面前宣誓作证的一个证人。我尖酸刻薄地继续说道:“你并不妨碍我们,就像你也不妨碍萨拉跟别人一样。”
“还有别人?”
“有时候我以为你什么都知道,只是不在乎罢了。有时候我很想把心里的话痛痛快快都告诉你——就像我们现在做的一样,只是现在这样做已经为时太晚了。我想告诉你我对你的看法。”
“你是怎么个看法?”
“你是给她拉皮条的。你为我拉皮条,你为他们拉皮条,现在你正给最新的那位拉皮条。你是个永远的皮条客。你怎么不发火呢,亨利?”
“我什么都不知道。”
“你用自己的无知来拉皮条。你从来也不学学怎么跟她做爱,所以她只好到别处去找,你就用这种方式来拉皮条。你用提供机会的方式来拉皮条……你通过愚蠢和让人厌倦来拉皮条,所以现在就有一个不愚蠢也不让人厌倦的人正在雪松路上同她厮混呢。”
“她为何要离开你呢?”
“因为我也成了个让人厌倦的傻瓜。不过我并非天生如此,亨利,是你把我弄成这个样子的。她不愿意离开你,于是我就变成了一个让人厌倦的家伙,老是用牢骚和妒嫉来惹她厌倦。”
他说:“大家对你的书评价很高。”
“人家还说你是个呱呱叫的主席呢。我们干哪门子工作到底又有什么要紧?”
他抬头望着从河南岸上空飘过的积云,伤心地说:“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要紧事情。”鸥鸟在驳船上方低低地飞翔。废圮的货栈之间,那座制弹塔黑魆魆地耸立在冬天暗淡的天幕下。暮色中的地铁车站外面,那个喂麻雀的男人已经走了,那个夹着棕色纸袋的女人也走了,卖水果的小贩们正像牲口般地叫唤着。这情景就像是百叶窗正对整个世界合上;我们所有的人很快都会被抛在外面,得自己打发自己了。“我还纳闷,为什么你那么久都没来看我们。”亨利说。
“我想——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已经走到了爱的尽头。我们在一起没有什么别的事情好做。她可以买东西、做饭,同你一块儿睡觉,但她只能同我在一起做爱。”
“她很喜欢你。”他说,就好像他有义务安慰我,就好像是我的眼睛,而不是他的眼睛被眼泪弄得发青发肿似的。
“人对于喜欢是不满足的。”
“我满足。”
“我想要爱情源源不断地持续下去,而绝不会变淡……”除了萨拉以外,我从来没对谁这样说过话,不过亨利的回答同萨拉的回答可不一样。他说:“这不符合人性。人得知足……”但萨拉却不是这样说的。在维多利亚公园里,坐在亨利的身边,望着白昼慢慢地消逝,我记起了整个“恋情”结束的经过。
5
她曾对我说——这差不多是在她约会回来、浑身上下滴着水珠走进门厅的那一天前,我从她嘴里听到的最后几句话——“你不用这么害怕。爱不会终结。不会只是因为我们彼此不见面……”说这句话时她早已作好了决定,只是我到第二天才知道,第二天的电话就像被人发现的死尸一样张着嘴,一点声音也没有。她说:“亲爱的,亲爱的,人们看不见天主,但不是一辈子都爱他吗?”
“那不是我们这种爱。”
“有时候,我不相信还有别的样子的爱。”我想那会儿我应该能看出她已经处在一个我们不认识的人的影响之下了——我们刚在一起时,她从没说过这样的话。那时候我们曾那样快乐地相约,要把天主从自己的世界里抹掉。当我小心地打亮电筒,替她照着路,走过被炸毁的门厅时,她再一次说道:“一切都会好的,如果我们的爱够分量的话。”
“我再也开心不起来了,”我说,“你反正是什么都有了。”
“你不知道,”她说,“你不知道。”
窗玻璃的碎片在我们脚下咔嚓咔嚓地响,只有门上那扇维多利亚时代留下的有年头的彩色玻璃还牢牢地竖在那儿。变成粉末状的玻璃已经发白,就像落了雪的田野里或者马路边上被孩子们弄碎的冰块一样。她再次对我说:“不要怕。”我知道,她指的并不是那些五小时后还像蜜蜂一样发着嗡嗡声、从南面源源不断飞过来的奇怪的新武器。
那是一九四四年六月里后来被称为v-1飞弹攻击的第一夜。当时我们对空袭已经变得不习惯了,自从大空袭在一九四一年随着一系列最后的大突袭结束以来,除了一九四四年二月里一段短短的时间外,一直没有发生什么战事。所以当空袭警报拉响、第一批飞弹打来时,我们还以为只是几架敌机突破了我们的夜间防空网。一个小时过去了,空袭警报还未解除,大家不免感到有点不满。我记得自己当时对萨拉说:“他们一定是没什么事好做,弄得连反应都迟钝了。”就是这会儿,在没有点灯的房间里,我们躺在床上看见了打到我们这儿来的第一枚导弹。它从公共草坪上空低低地掠过,我们误以为它是一架着了火的飞机,并把它发出的那种异样低沉的嗡嗡声当作失去控制的飞机发动机的声音。第二枚飞弹又飞过来了,接着是第三枚。这下子我们改变了先前对我方防空网的看法。“我们打它们就像打鸽子似的,”我说,“可是它们还要飞过来,真是疯了。”然而,过了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它们还在源源不断地飞过来,天破晓以后也是如此,甚至在我们意识到这回是一种新玩意儿了以后也还是这样。
空袭开始时,我们刚刚躺上床。我们要做的事情并没有因为它而改变。那时候,死算不了什么——起初,我甚至还祈求过它的到来:被炸弹炸成碎片,灵肉俱灭以后,我就再也不用起床穿衣,看着她的手电筒光像一辆缓缓驶离的汽车的尾灯一样,朝着公共草坪那一头慢慢游走了。有时候我想,来世难道就不能是死亡那一瞬间的无限延长吗?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我当时应该会选择——而且现在她若还活着的话,我依然还会选择——这样一个时刻去死:它将是一个绝对信任和绝对快乐的时刻,一个因为不可能思考所以也不可能争吵的时刻。我抱怨过她的谨慎,并且心怀怨恨地拿我们所用的字眼“洋葱”来同她所写的那张被帕基斯先生抢出来的纸片作过比较。但是,如果不是因为知道她能够爱得多么忘情的话,那么读到她写给那位我素不相识的继任者的信时,我又怎么会这么难过呢?不,在我们爱的行为结束以前,v-1飞弹并没能影响我们。我耗尽了自己所有的一切,头枕着她的腹部,嘴里含着她的味道——像水一样清淡飘忽的味道——躺在那儿。这时候一枚导弹落到了公共草坪上,我们能听到从草坪南端传来的玻璃震碎的声音。
“我想我们该到地下室去。”我说。
“你的女房东在那里,我不能见外人。”
伴随着肉体占有而来的是一种带有责任感的温情,这时候你会忘记自己只是个情人,不用对任何事情负责。我说:“她可能不在。我下去看看。”
“别去,千万别去。”
“要不了一会儿我就回来。”这句话人们一直在说,尽管他们知道在那些日子里,一会儿很可能就是永远。我穿上睡袍,找到了电筒。其实电筒几乎用不着:天已经蒙蒙亮了,在没有点灯的房间里,我能看到她脸上的轮廓。
她说:“快去快回。”
我跑下楼梯时,听到了下一枚导弹飞来的声音,随后便是导弹发动机关掉时那突然降临的、像在等待着什么似的寂静。我连意识到危险已经降临、赶紧跃过玻璃碎片卧倒的时间都没有。我完全没有听到爆炸的声响。五秒钟或者五分钟之后,我醒了过来,发现周围的世界变了样子。我以为自己还双脚站着,周围的黑暗令我疑惑不解。有人好像正用一只冰凉的拳头顶着我的腮帮,我的嘴里有一股咸丝丝的血腥味道。有一小会儿,除了一种仿佛刚刚经过长途旅行似的疲倦感以外,我的头脑里一片空白。我一点也记不起萨拉,而且完全摆脱了焦虑、嫉妒、不安全感、愤恨:我的大脑成了一张白纸,有人正要在上面写上快乐的消息。我觉得等到自己的记忆恢复以后,那消息肯定还会接着写下去,那时候我就会快乐了。
然而等到记忆真的恢复以后,情况却并非如此。我首先意识到自己正躺在地上,那个悬在我身体上方、挡住光线的东西是前门:它被别的瓦砾绊住,悬在离我身体几英寸远的地方。不过奇怪的是,后来我发现自己身上从肩膀到膝盖都是一片青紫,就好像是被它的影子打了似的。顶到我腮帮上的拳头是门上的瓷把手,它撞掉了我的两颗牙齿。当然,在那之后,我记起了萨拉和亨利,还有对爱情即将终结的恐惧。
我从门下面爬出来,拍掉身上的尘土。我向地下室里喊了几声,但是里面没人。透过被炸坏的门道,我可以看到外面灰色的晨曦,产生了一种从被炸毁的门厅一直向外面延展的空旷感:我意识到,一棵曾经挡住光线的大树完全不在了——连被炸毁的树干的痕迹都没留下。很远处,警报员还正拉着防空警报哨。我向楼上走去。第一段楼梯被埋在一尺深的灰土里,扶手也没有了,不过用当时的标准来衡量,房屋并未真正严重受损:被炸弹炸了个正着的是我们邻居家。我房间的门开着,我沿着过道走过去时能看到萨拉。她下了床,正趴在地板上——我想是因为害怕的缘故。她看上去年龄小得荒谬,活像一个赤身裸体的孩子。我说:“这颗落得可够近的。”
她很快转过头来,惊恐地望着我。我还不知道自己的睡袍已经撕破,上上下下都沾满了灰土。我的头发也因为落满灰土而变成了白颜色。我的嘴上和两颊上都是血。“噢,主啊!”她说,“你还活着。”
“你的口气听上去很失望。”
她从地板上爬起来,去找衣服。我告诉她:“现在还不能走,过一会儿肯定就会拉空袭警报解除信号了。”
“我得走了。”她说。
“两颗炸弹不会落在同一个地方。”我说。不过此话是脱口而出,说时不假思索,因为这是一种常识,事实经常证明这种常识是错误的。
“你受伤了。”
“不过是掉了两颗牙齿。”
“到这边来,我给你洗洗脸。”没等我再次表示异议,她已经穿好衣服——我没见过哪个女人穿衣服会这么快。她慢慢地、十分小心地替我洗脸。
“你在楼上干什么?”我问。
“祈祷。”
“向谁呢?”
“向任何可能存在的东西。”
“还是赶快下楼更实际。”她的严肃让我感到害怕。我想逗逗她,让她别这么严肃。
“我下过楼。”她说。
“我没听到你的声音啊。”
“楼下一个人也没有。我看不到你,最后只看见门下伸出来你的一只手臂。我以为你死了。”
“你不妨过来查看一下。”
“我过来过,但是掀不动那扇门。”
“门并没有把我卡住,有地方能把我挪开。那样我就会醒过来。”
“我不知道。当时我确信你已经死了。”
“那么也就没什么好祈祷的了,对吧?”我逗弄着她,“除非是祈祷发生奇迹。”
“你在很绝望的时候,”她说,“就会祈祷发生奇迹。穷人不是会碰到奇迹吗?我就是个穷人。”
“等空袭警报解除以后再走吧。”我说。她摇摇头,径直走出了屋子。我跟在她身后走下楼梯,违背自己意愿地缠着她。“今天下午能见到你吗?”
“不,不行。”
“那么明天的什么时候……”
“亨利要回来了。”
亨利,亨利,亨利——我们的关系里自始至终都回响着这个名字,它给每一阵开心、逗乐或者欢快的心情都泼上了凉水,提醒我说:爱情会死亡,而温情和习惯会取胜。“你不用这么害怕,”她说,“爱不会终结……”而在亨利家的门厅里再次见到她,听到她说“是你吗”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了差不多两年。
6
这以后的好些天里,我当然抱着希望。我打电话过去没人接,便想这只是不凑巧罢了。一周后,我碰到迈尔斯家的保姆,便向她打听他们的情况,结果得知萨拉到乡下去了。我对自己说:战争期间,信件寄丢的事情总是有的。每天一大清早,我就听见信件丢进邮箱里时发出的撞击声,但故意躲在楼上不下去,让女房东去替我拿信。拿到信以后,我也不先看每封信的信封——失望必须推迟,希望则必须尽可能保留得长久一点。我依次读每一封信,一直读到一叠信的最后,才确信没有萨拉的信。随后生命便开始枯槁凋萎,直到下午四点钟的邮件送到为止。而在那之后,就得再熬过整个夜晚。
我差不多有一星期没给她写信:自尊心阻止我这么做。后来的一天早上,我把自尊心彻底抛开,焦急地、气狠狠地写了一封信,在信封上写上北面的地址,标上了“急”和“请转投”的字样。我没收到回信,于是便放弃了希望,同时一字不漏地记起了她说过的话:“人们看不见天主,但不是一辈子都爱他吗?”我恨恨地想,她总得让自己在镜子里照出个好模样来吗:她把宗教和抛弃搅和在一块,好使抛弃在自己的耳朵里听上去很高尚。她不会承认自己现在更愿意同x上床了。
那是所有日子里最糟糕的一段日子。我的职业就是想象,用形象想象。像下面这样的场景每个白天都会出现五十次,而夜里只要我一醒来就会自动开始:大幕升起,开始演戏。演的总是同一出戏:萨拉在做爱;萨拉同x在一起,做着与我们过去在一起时做过的同样的事;萨拉以她特有的方式接吻,在性爱中弓起身子,发出疼痛似的叫喊;萨拉忘情的样子。为了快点入睡,每晚我都服安眠药,但我发现服什么安眠药也没法让自己一觉睡到天亮。白天里只有导弹能让我的注意力稍作转移:在导弹发动机关闭后出现的静寂与导弹坠地爆炸之间的几秒钟里,我的大脑会不去想萨拉。三个星期过去了,上述那些景象依然像开始时一样清晰,也出现得一样频繁,而且它们似乎也没什么理由会就此收场。我开始颇为认真地想到自杀。我甚至还选定了日子,并且带着一种差不多是希望的感觉开始积攒安眠药片。我对自己说:总之,我不能这么没完没了地熬下去。后来自杀的日子到了,自杀的戏演了又演,但我还是没有自杀。这倒不是因为怯懦,而是因为记忆中的一幕阻止了我——这就是v-1飞弹落下以后,我走进房间时在萨拉脸上看到的那种失望神情。她心里不正是盼着我死吗?我死了,她和x的新恋情就不会让她的良心那么不好受了。(我这么说是因为觉得起码的良心她总还是有的吧?)如果我现在自杀,那么她就完全不用为我担心了。我们在一起相处了四年,有过这么四年之后,现在即便是同x在一起,她也肯定会有担心我的时候的。我不想给她这种满足。如果有办法的话,我要让她的担心增加到不堪忍受的程度。我为自己的无能感到气恼。我真是恨她。
当然,就像爱有尽头一样,恨也有尽头。六个月之后,我意识到自己已经不再整天都想着萨拉了,自己变得快乐起来。这不可能当真就是恨的尽头,因为我马上就到一家文具店里买了张美术明信片,在上面写上了一段喜气洋洋的话,这段话——谁知道呢?——够让读它的人难受一阵子的。不过待写上她的地址之后,我又失去了伤人的欲望,于是便把明信片扔到了马路上。奇怪的是,恨竟是因为那次见到亨利之后才被重新唤起的。我记得在打开帕基斯先生的下一份报告时,自己曾经想到:要是爱也能够像那样被唤起就好了。
帕基斯先生的工作干得不错:扑在门铃按钮上的粉起了作用,萨拉去的那家人家已经搞清楚了——是雪松路16号顶楼的那个单元,里面住的是一个名叫斯迈思的小姐和她的哥哥理查德。我不知道斯迈思小姐做妹妹,是不是就像亨利做丈夫一样,只是出于一种方便。这个名字(smythe)本身——以及它中间的字母y和末尾的字母e——唤起了我潜意识里的势利观念【28】。我想:难道她已经堕落到同雪松路上的什么斯迈思为伍的地步了吗?他是她过去两年里一长串情人当中的最后一个吗?还有,在见到一九四四年六月里她为之而抛弃我的这个男人(我决心用不像帕基斯先生报告里所写的那种遮遮掩掩的方式去见他)时,我会死死盯着他看吗?
“我是不是就按一下门铃,径直走进去,像一个受到伤害的丈夫那样去面对他?”我问帕基斯先生。(他按约定同我在一家a.b.c.【29】咖啡馆里见面——这是他自己的建议,因为他带着儿子,不能去酒馆。)
“我反对这样做,先生。”帕基斯先生边说边往自己那杯茶里加了第三勺糖。他的儿子面前放着一杯橙汁汽水和一块小圆面包,坐在一张听不到我们谈话声音的桌子边上。他留神观察着每一个走进店堂、把帽子和外套上湿乎乎的雪花抖掉的人。他用一对亮晶晶的棕色小眼睛留神地看着,就好像过后得做报告似的——也许他做过,这是帕基斯对他训练的一部分。“您瞧,先生,除非您愿意出庭作证,否则这只会使法庭上的事情复杂化。”
“这事绝不会弄到法庭上去的。”
“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吗?”
“因为那样做没太大意思,不可能有谁当真会去为一个名叫什么斯迈思的人费事的。我只想见见他——仅此而已。”
“最保险的办法,先生,就是装扮成抄表员。”
“我可不习惯一本正经地戴上顶鸭舌帽。”
“我与您有同感,先生。这是我力图避免的事情。我也希望到时候自己的儿子能够避免这种事情。”他用悲戚的目光追随着自己儿子的一举一动,“他想要一份冰激凌,先生,但我说了不行,这种天气里不行。”说话时他有点哆嗦,像是因为想到了冰激凌而感到身上发冷似的。他说:“每一行都有自己的职业自尊,先生。”我一时没弄明白他的意思。
我问:“你能把儿子借给我吗?”
“如果您能向我保证不会发生什么不愉快的事情的话,先生。”他有点怀疑地答道。
“我不想在迈尔斯太太在场的时候登门。这种场面到处都一样。”
“可为什么要孩子呢,先生?”
“我会说他病了。我们找人找错了地址。他们不会不让他坐一会儿的。”
“这一点孩子做得到,”帕基斯先生自豪地说,“没人会不喜欢兰斯。”
“他是叫兰斯,对吗?”
“根据兰斯洛爵士【30】的名字起的名,先生。就是圆桌骑士里的兰斯洛爵士。”
“这我倒没想到,那肯定是亚瑟王传说中让人不太愉快的一段。”
“他找到了圣杯。”帕基斯先生说。
“找到圣杯的是加勒哈德【31】。兰斯洛被人家发现同格温娜维尔一起躺在床上。”我们为什么会有这种作弄天真的人的欲望呢?是出于嫉妒吗?帕基斯望着坐在那边桌上的儿子,眼神看上去就像是被儿子出卖了似的。他难过地说:“这我没听说过。”
7
第二天我们一起去雪松路之前,我在高街【32】给孩子买了份冰激凌——为的是气气他爸爸。亨利·迈尔斯正举行一个鸡尾酒会(帕基斯先生是这么报告的),所以采取行动正当其时。帕基斯先生把儿子的衣服扯扯平,然后把他交给了我。为了纪念平生头一回与一位委托人同台亮相,孩子穿上了自己最好的衣服,而我穿的是自己最糟的衣服。一些草莓冰激凌从他的匙子上滴下,溅到了他的套装上。我一言不发地坐着,直等到孩子把最后一小团冰激凌吃完。然后我问他:“再来一份?”他点点头。“还要草莓的吗?”
他说:“要香草的。”过了一会儿才又加上一句,“谢谢。”
他不慌不忙地吃起第二份冰激凌,仔细地舔着匙子,好像在抹掉指纹似的。随后我们两人便像父子一般牵着手穿过公共草坪,往雪松路走去。我想:萨拉和我都没孩子;结婚、生孩子,过甜美平淡的安生日子,难道就不比这种贪欲嫉妒、偷鸡摸狗的勾当和帕基斯的报告更有道理吗?
我按响了雪松路顶楼的门铃,并对孩子说:“记住,你觉得自己病了。”
“要是他们给我一份冰激凌的话……”他开口说道。帕基斯已经训练他作好了准备。
“他们不会的。”
我揣测,来开门的是斯迈思小姐——一个头戴从义卖场上买来的那种灰不溜秋的头饰的中年妇女。我问道:“威尔逊先生住在这儿吗?”
“不住这儿,恐怕……”
“你不知道他是不是住在二楼吗?”
“这栋楼里没有叫威尔逊的人。”
“哦,亲爱的,”我说,“我大老远地带着这孩子过来,这会儿他觉得自己不舒服……”
我不敢看孩子,但从斯迈思小姐看他的样子来判断,我断定他正在默默地、十分能干地扮演着自己的角色:萨维奇先生该会自豪地承认他是自己队伍中的一员了。
“让他进来坐下吧。”斯迈思小姐说。
“真是太谢谢你了。”
我心想:不知道萨拉隔多久就会从这个门口走进这间狭小凌乱的门厅一次?现在我算是到了x的家里了。帽钩上那顶棕色的软帽应该就是他的。我的继任者的手指——那些触摸萨拉的手指——每天都会转动这扇门的门把。现在门打开了,里面是煤气取暖炉的黄色火苗,粉红色灯罩里透出的光线穿过午后灰白色的天光,照到沙发上那面宽松的印花布套上。“我可以给你的小男孩端杯水来吗?”
“真是太谢谢你了。”我记得自己刚才已经说过这句话。
“或是来点橙汁?”
“别麻烦了。”
“橙汁。”男孩坚决地说,而且又是隔了好一会儿,待她走到门口时才说了声“谢谢”。现在既然只剩我们俩了,我便朝他望了望:他正趴在沙发套上,一副病得不轻的样子。要不是他对我挤挤眼睛的话,我会以为他是不是可能真的……这时候斯迈思小姐端着橙汁回来了,我说:“快道声谢谢,阿瑟。”
“他名字叫阿瑟?”
“阿瑟·詹姆斯,”我说。
“是个挺老派的名字。”
“我们是老派人家。从前他妈喜欢丁尼生【33】。”
“他妈已经……?”
“是的。”我说。她用怜悯的眼光看了看孩子。
“他对你一定是个安慰。”
“也是个麻烦。”我说。我开始感到羞愧:她是这么相信我的话,而我都在这儿干些什么好事呢?我并没有离会见x的目的更近一点,再说,与床上的那个家伙打上照面是否就真的能让我开心一点呢?我改变了策略,说:“我该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布里奇斯。”
“我叫斯迈思。”
“我有一种强烈的感觉,好像以前在什么地方见过你。”
“我想没有。我对人的面孔记得很清楚。”
“或许我在公共草坪上见过你。”
“我和我哥哥有时候会上那儿去。”
“他该不会是叫约翰·斯迈思吧?”
“不,”她说,“叫理查德·斯迈思。小男孩现在感觉怎么样了?”
“更不好了。”帕基斯的儿子说。
“你看我们该给他量量体温吗?”
“能让我再喝点橙汁吗?”
“这不会有什么不好吧?”斯迈思小姐不太有把握地问,“可怜的孩子,也许他在发烧。”
“我们叨扰你够久了。”
“如果不把你们留住的话,我哥哥是不会原谅我的。他很喜欢孩子。”
“你哥哥在吗?”
“他随时都会回来。”
“下班回家来吗?”
“这个——他的工作日其实是星期天。”
“是教士吗?”我暗含恶意地问道,但得到的却是一个让人不解的回答:“并不是。”她脸上露出一丝忧虑的神情,那神情像幕布似的悬坠在我们两人中间,而她便带着自己的苦恼躲到了幕布后面。她站起身子,这时候前厅的门打开,x来了。在昏暗的门厅里,我依稀辨认出一个有着一张演员般英俊面孔的男人——这张面孔照镜子照得太多,沾着一股俗气。我悲哀而不满地想道:我希望她的品味更好一点才是。随后,那个男人走到了灯光下。他左边的脸颊上有几块厚厚的青黑斑,看上去差不多像是他血统不纯的标记——刚才我是冤枉他了,他无论照哪面镜子都不可能有满足感。
斯迈思小姐说:“我哥哥理查德。布里奇斯先生。布里奇斯先生的小男孩不舒服。我要他们进来的。”
他一边眼睛看着孩子,一边同我握手。我注意到他的手又干又热。他说:“我曾经见过你孩子。”
“在公共草坪上吗?”
“有可能。”
对于这间屋子来说,他显得过于强势:他同印花布不协调。她妹妹坐在这里时,他们是不是在另外一间屋子里……或者他们打发她到外面办事,而自己在这里做爱?
好了,我已经见到这个人,没有什么理由需要再待在这儿了——除了所有那些因为见到他才生出的新问题以外:他们是在哪儿认识的?是她主动的吗?她看上了他的哪一点?他们成为情人有多久了?多长时间约会一次?她写过的那些话我都能背下来,“我不必给你写信或者对你说话,在我能把话说出来以前,你已经无所不知了。不过人在爱的时候,会觉得有必要采用自己一直在用的老办法。我知道自己是刚刚开始在爱,但我已经想弃绝除你之外的任何东西、任何人了。只是恐惧和习惯在阻碍着我。亲爱的……”我瞪着他脸颊上那些粗糙的青黑斑,心想:没有什么地方是保险的,驼背、瘸子——他们都有激发爱情的绝招。
“你上这儿来的真正目的是什么?”他突然打断了我的思绪。
“我告诉过斯迈思小姐——有个叫威尔逊的人……”
“我记不得你的面孔,不过我记得你儿子的面孔。”他失望地做了个简短的手势,仿佛像是要摸摸孩子的手似的——他的眼睛里有一种高深莫测的温情。他说:“你不必害怕我。我习惯了人们上这儿来。你尽管放心,我只想能为你效劳。”
斯迈思小姐解释道:“人们常常脸皮太薄。”我怎么也弄不明白他们都在说些什么。
“我只是在找一个叫作威尔逊的人。”
“你很清楚:我知道没这么个人。”
“如果你能借我一本电话号码簿的话,我可以核实一下他的地址……”
“还是再坐坐吧。”他边说边愁容满面地来回打量着孩子。
“我得走了。阿瑟已经感觉好了点,威尔逊……”他的含糊其词让我感到不太自在。
“你想走的话当然可以走,但你把孩子留在这里不行吗——哪怕只留半小时?我想同他谈谈。”我想他已经认出了帕基斯的助手,正打算要盘问他,所以便说,“你要问他的任何问题都可以问我。”每次他把没有青黑斑的那半边脸对着我时,我的怒火都会增加,因为只要我一看到他那松弛丑陋的另一侧脸颊,它就会慢慢转开。我实在无法相信:斯迈思小姐去沏茶时,这儿的印花布沙发套上会横流着淫欲。不过绝望总会给人一个回答,此刻绝望正在问我:你难道愿意那是爱情,而不是淫欲吗?
“你和我年纪都太大了,”他说,“可是牧师和学校的老师们——他们用自己的谎言来腐蚀他的过程才刚刚开始。”
“见鬼!我不懂你什么意思。”说完这话后我赶紧对斯迈思小姐补充了一句,“对不起。”
“瞧,我算说对了吧!”他说,“‘见鬼’,我要是惹恼了你,你很可能还会说‘我的上帝’呢。”
我觉得自己惹他不高兴了。他可能是个不信奉英国国教【34】的新教牧师,因为斯迈思小姐说过他星期天工作。可是这样一个人竟会成为萨拉的情人,真是荒诞极了。它一下子降低了她的重要性:她的情事成了个笑柄;她本人也可能会在我将出席的下一个宴会上成为有趣的谈资。有一会儿我不再去想她了。男孩说:“我觉得难受,我能再喝点橙汁吗?”
斯迈思小姐说:“亲爱的,我想你最好还是别再喝了。”
“我真的得带他走了。太谢谢你们了。”我尽量盯着斯迈思先生脸上的青黑斑对他说,“如有得罪之处,十分抱歉。那纯属偶然,我只是碰巧接受不了你的宗教信仰。”
他诧异地望着我。“可我并无任何宗教信仰。我什么也不信。”
“我以为你反对……”
“我痛恨前人留下的花哨玩意儿。请原谅,我知道自己扯得太远了,布里奇斯先生,但有时候我怕平常用的词儿——比如说‘再见’——也会让人们想起那些花哨的玩意儿。【35】要是我能相信自己的孙子连“上帝”这样的词儿对我们来说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就像他不知道斯瓦希里语【36】某个词的意思一样,那就好了。”
“你有孙子吗?”
他愁容满面地说:“我没孩子。我羡慕你有儿子。这是伟大的义务和伟大的责任。”
“你刚才想问他些什么?”
“我想要他在这里的感觉就像在家里一样,因为那样的话他以后就可能还会再来。人有这么多的东西想告诉一个孩子,比如世界是怎么来的。我想告诉他有关死亡的事情,我想从他脑子里清除掉他们在学校里灌输给他的所有谎言。”
“半小时里做这一堆事可是够多的。”
“人可以播下种子。”
我语带恶意地说:“那可是福音书里的话。”
“噢,这个你不说我也知道,我自己也已被腐蚀了。”
“人们真的来找你吗——悄悄地?”
“你会感到出乎意料的,”斯迈思小姐说,“人们都渴望得到有关希望的讯息。”
“希望?”
“是的,希望。”斯迈思说,“你难道看不出,如果世界上每个人都知道我们除了此世今生拥有的东西外别无所有的话,那么会出现什么样的希望?没有什么未来的补偿、回报、惩罚。”当半边脸颊隐藏起来的时候,他的面部有一种古怪的高贵味道。“那么我们就会着手把这个世界变成天堂了。”
“会有许许多多的东西需要先解释明白。”我说。
“我带你看看我的图书馆好吗?”
“这是伦敦城南部理性至上派最好的图书馆。”斯迈思小姐解释说。
“我不需要被人家说服改变信仰,斯迈思先生。我什么也不信,除了一些偶然的时候。”
“我们与之打交道的就是偶然的时候。”
“不过奇怪的是,这些时候正是希望的时刻。”
“自负可以假扮成希望。自私也会。”
“我不觉得它们同希望有什么关系。希望会突然间无缘无故地产生,它是一种气味……”
“啊,”斯迈思说,“花的结构、设计的主题、钟表需要有制造它们的钟表匠之类的道理,所有这些都是老掉牙的玩意儿了。施韦尼根二十五年前就对所有这些问题作了解答。我来解释给你听……”
“今天不啦。我真的得带孩子回家了。”
他像一个遭到拒绝的情人一样,又做了一下那个表示爱意受挫的手势。我突然间想道:不知在多少临终病人的床前他被拒绝过。我觉得自己也想给他一点有关希望的讯息,可就在此时,他的另一侧脸颊转向了我,于是我便只能看到那张傲慢的演员般的脸了。我更喜欢他可怜、信心不足、落后于时代的时候。艾耶尔【37】、罗素【38】——他们是今日的时尚,不过我怀疑他的图书馆里是否会有许多逻辑实证主义者【39】的著作。他那里只会有变革世界的斗士,而不会有超然物外的哲人。
在门口——我注意到他没有用那个危险的术语“再见”来同我道别——我冲着他那半边漂亮的脸颊开了一炮:“你应该见见我的一个朋友,迈尔斯太太。她会感兴趣的……”说到此处我便一下打住话头。炮弹击中了目标。那侧脸颊的青黑斑上似乎泛起了些许绛紫色,他猛地掉开了脸。这时我听到斯迈思小姐说:“哦,我亲爱的。”无疑我弄得他难受了,不过感到难受的并不仅仅是他,还有我。我真希望自己刚才的炮弹偏离了目标。
在外面马路的阴沟边上,帕基斯的儿子感到恶心。我让他吐出来,自己则站在那儿纳闷:难道他也失去她了吗?这一切难道就没个完吗?我现在是不是该去找y了?
8
帕基斯说:“这事做起来其实挺容易,先生。人多极了,所以迈尔斯太太以为我是她丈夫部里的一个朋友,而迈尔斯先生又以为我是她太太的一个朋友。”
“鸡尾酒会开得好吗?”我问,心里再次记起第一次见到萨拉以及看见她同那个陌生人在一起时的情景。
“应该说非常成功,先生,只是迈尔斯太太看起来身体不太舒服,她咳嗽得很厉害。”我很愉快地听着他叙述:这次的聚会上大概没有什么角落里的接吻和抚摸了。他把一个棕色纸包放在我的写字台上,带着自豪的口气说:“我从保姆那里打听到了去她的房间该怎么走。如果有人注意我的话,我就说在找厕所,但是没人注意我。这东西就在那儿,在她的书桌上——那天她一定在上面记东西来着。当然啦,她可能很小心,不过根据我对日记的经验,它们总是会泄露信息的。人们会自己发明一些小小的代号,但是你很快就会识破它们,先生。他们也可能会省略掉一些东西,但你很快就会知道他们省略掉的都是些什么。”他说话的时候,我打开了日记本。“你之所以记日记,就是因为想记住事情,这是人之常情,先生。不然的话记它干吗?”
“你看过吗?”我问。
“我确定了一下它的性质,先生,并根据其中的一则记录判断:她不属于那种小心谨慎的人。”
“这不是今年的日记,”我说,“是两年前的。”
一时间他感到很窘。
“它对我有用。”我说。
“这日记能帮着把问题搞清楚,先生——即便她没犯过什么过错。”
日记写在一本大账簿上,那熟悉的粗大笔迹被账簿上的红线和蓝线划过。日记并未每天都记,我可以宽宽帕基斯的心了——“上面的时间跨度有好几年。”
“我估计一定有某种原因促使她取出了日记重读。”我心里纳闷,是不是对我、对我们恋情的某项记忆可能不迟不早,就在今天掠过了她的脑际?是不是可能有某种东西搅乱了她内心的安宁?我对帕基斯说:“我很高兴能够得到这个,很高兴。你瞧,我真的觉得现在我们可以结账了。”
“希望您能感到满意,先生。”
“相当满意。”
“希望您能给萨维奇先生写封信,告诉他这一点,先生。他老是从委托人那里听到坏报告,而好报告却从来没人写。委托人越是感到满意,就越想忘记,越想从自己的脑中把我们赶出去。这你几乎不能怪他们。”
“我会写的。”
“谢谢您待孩子好,先生。他有点消化不良,不过我知道是怎么搞的——对兰斯这样的孩子,要限制他们吃冰激凌很难。他差不多一句话也没说就从您那里弄到了冰激凌。”我很想看日记,但是帕基斯却待着不走。也许他并不真的相信我会记住他,所以想用自己那对可怜巴巴的眼睛和那撇透着穷气的小胡子给我的记忆增加点印象。“我很欣赏我们的合作,先生——如果在糟糕的情况下人们也能说到欣赏的话。我们的主顾并不总是真正的绅士,即使他们有着这样或那样的头衔。我的主顾里面就曾经有过那么一个世袭贵族,先生。我把报告交给他后,他大发雷霆,就好像我是犯错的当事人似的。那事让人感到很泄气,先生。你干得越是成功,他们就越是乐意以后不再见到你。”
我强烈地意识到自己以后就不再想见到帕基斯,所以他的话引起了我的负疚感。我没法把这位仁兄赶走。他说:“我一直想着,先生,要送您一件小小的纪念品——可是回头一想,它又正好是您不想收到的东西。”人能得到别人的喜欢——这是件多么令人奇怪的事情啊。它会自动唤起某种忠诚的感情。所以我对帕基斯撒谎说:“我始终很享受我们的谈话。”
“开始的时候真是不顺利,先生,犯了那个愚蠢的错误。”
“你对孩子说了吗?”
“是的,先生,不过过了些天,在字纸篓的事情上取得成功之后才说的,这样可以让我不那么痛苦。”
我低头看了一眼日记本,读到上面有这么一句:“真快乐,莫明天回来。”我想了一会儿“莫”是谁。想到自己曾经被人爱过,自己的存在曾经有力量在另外一个人的生活中造成快乐与无聊的差别,这也是一件多么令人奇怪、多么让人感到陌生的事情啊。
“不过如果您真的不反对纪念品的话,先生……”
“当然不反对,帕基斯。”
“先生,我这里有件东西,可能有点意思和用处。”他从衣袋里掏出一个用纸巾裹着的物件儿,怯生生地隔着写字台把它推给我。我打开一看,发现里面是个不值钱的烟灰缸,上面有“布赖特林希大都会饭店”的字样。“这玩意儿可有点历史呢,先生。您还记得波尔顿案吧?”
“不能说还记得了。”
“当时它引起过很大轰动,先生。波尔顿夫人、她的保姆,还有那个男人,先生,三个人一块儿被发现的。这个烟灰缸当时就放在他们床边,靠着波尔顿夫人那侧。”
“你的收藏一定够装备一个小博物馆的了。”
“我本想把它送给萨维奇先生——他特别感兴趣——不过现在我很高兴没送给他,先生。我想您会发现,您的朋友在烟灰缸上掐灭烟头时,上面刻的字会引起他们的议论,而您正好可以回答他们——说起波尔顿案子。他们都会想听下去的。”
“这听上去很让人激动。”
“人性就是这样,不是吗,先生?凡人的爱情也是这样。不过我真的很惊讶,因为没想到会有第三个人。房间也不大,不时髦。我太太当时还在世,但我不想告诉她这些细节。她听到点事儿心里就会不踏实。”
“我肯定会珍视这件纪念品的。”我说。
“烟灰缸如果能说话就好了,先生。”
“的确如此。”
不过,帕基斯尽管有那么深刻的思想,他的话终于还是讲完了。最后握了握手(手有点发黏,也许它碰过兰斯的手)后,他便走了。他不属于那种你想再见到的人。随后我打开了萨拉的日记。开始时,我想该看看一九四四年六月里一切结束时那天的日记,但在醒悟到自己想看那天日记后面的原因以后,我又觉得有很多其他日子的日记可以看。把这些日记同我本人的日记放在一起比对,我便会确切地知道她的爱情究竟是如何逐渐消失的。我想以对待案子——帕基斯的一个案子——中某个卷宗的方式来对待这本日记,但我没有那份定力,因为打开日记后我所发现的并非是我自以为会发现的东西。怨恨、猜疑和嫉妒已驱使我走得如此之远,以至于我读她写下的文字时就像是在读一个陌生人的爱情自白。我以为会读到许多说明她不是的证据——我不是曾经那样频繁地拆穿过她的谎言吗?——然而此时此刻,全部的答案都白纸黑字地写在这儿,我可以相信它们,就像我不能相信她说的话一样,因为先读的是日记的最后两页,所以为了确认没错,最后我又把这两页重读了一遍。你知道自己身上没有任何除了父母亲或者天主以外的人会爱的东西,然而此刻你却发现并且相信有人爱自己,这真是件令人奇怪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