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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了结之后,除了你【40】以外就再没有剩下任何东西了。对我们两人来说,情形都是如此。本来我可以用一生的时间去爱,一次只花掉一点,在此处和彼处,在这个男人或者那个男人身上省着用。但是甚至在帕丁顿车站附近那家旅馆里头一次幽会的时候,我们就已经花完了我们所有的一切。你在那儿,教导我们大肆挥霍,就像你教导富人们所做的那样,以便有朝一日,我们会除了对你的这份爱以外别无所有。但是你对我太好了。我向你要求痛苦时,你却给了我安宁。也给他这个吧,把我的安宁给他——他更需要。
1946年2月12日
两天前,我有一种如此强烈的安宁、平静和爱情的感觉。生活又要变得快乐起来了,可是昨天夜里我做梦,梦见自己在爬一段很长的楼梯,去见楼上的莫里斯。那时候,我依然是快乐的,因为爬到楼梯顶上后我们会做爱。我大声告诉他我来了,但回答我的却不是莫里斯,而是一个陌生人的声音。那声音像大雾天里向迷航船只发警报的雾号一样低沉地、嗡嗡地响着,让我感到害怕。我以为他把房间租给了别人,自己已经走了。我不知道他人在哪里。我重新走下楼梯时,大水漫过了我的腰际,门厅里弥漫着浓雾。随后我醒了。我再也不觉得安宁,我真想像以往一样地要他。我想同他一块儿吃三明治。我想同他一块儿在酒吧里喝酒。我很累,我不想再要任何痛苦了。我要莫里斯。我要平平常常的、堕落的、凡人的爱。亲爱的主,你知道我想要你的痛苦,可我不想现在就要。把它拿开一会儿,下次再给我吧。
读完这段以后,我便从头开始往下读。日记她并未每天都记,我也无意每则都读。她同亨利一块儿去的剧院、餐馆和宴会——所有那些我一无所知的生活依然有着让我难受的力量。
2
1944年6月12日
有时候,我对努力让他相信我爱他并且永远会爱他这件事感到十分厌倦。他像一个出庭律师那样抓住我说的话不放,并且加以曲解。我知道他很害怕,害怕一旦我们的爱情终结,他就将被无边无际的沙漠所包围,但他却无法意识到我的感受也完全一样。他大声嚷着说出来的话,我默默无语地说给自己听,并且在这里写下来。人在沙漠里能够建造起什么呢?有时候,我们一天里多次做爱,过后我会自问:性欲是否就不会有终了的一天呢?我知道他也在问自己这个问题,在害怕沙漠开始的那一刻。如果彼此失去了对方,那么我们在沙漠里都会做些什么呢?那以后人怎么活下去?
他嫉妒我的过去、现在和将来。他的爱情就像是中世纪女子用的贞操带:只有同我在一块,只有在我身体里时,他才会感到安全。只要我能让他感到安全,我们就能平静、快乐,而不是粗野、无节制地去爱,沙漠就会退隐到看不见的地方,或许一辈子都会如此。
如果一个人能信天主,那么天主会充满这个沙漠吗?
我一直想被别人喜欢或者爱慕,如果一个男人突然对我发火,如果我失去了一个朋友,我都会有一种强烈的不安全感。我甚至不想失去丈夫。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我什么都想要。我害怕沙漠。在教堂里,他们说:天主爱你,天主就是一切。相信这种说法的人不需要被人爱慕,她们不需要同男人睡觉,她们感到很安全。可是我无法凭空虚构一种信仰。
莫里斯今天一天对我都很温存。他经常告诉我说,他从未这样深深地爱过另外一个女人。他以为经常说这句话,就能让我相信它。然而我之所以相信它,只是因为我也完全一样地爱着他。如果不再爱他了,我就会停止相信他的爱。如果我爱天主,那么我就会相信他对我的爱。仅仅需要爱是不够的,我们首先得爱才行,可是我不知道怎样去爱。但我需要爱,我太需要它了。
他整天都很温存。只有一次,在我提到一个男人的名字时,我看到他的目光移开了。他以为我还在同别的男人睡觉。即使情况确实如此,事情就果真会那么严重吗?如果他偶尔有个女人的话,我会抱怨吗?如果在沙漠里我们两人无法相伴的话,我是不会坚持不让他稍稍有个伴的。有时候我想:真要到了情缘已尽的时候,恐怕跟他要杯水喝他都不会给;他会把我逼到彻底孤立无援的境地,让我孑然一身,身边无物也无人——活像一个隐士。但隐士从来不会孤独,或者据说不会。我的头脑里乱极了。我们都在对彼此做些什么呢?因为我知道,自己在对他做的事儿与他在对我做的事儿完全是一样的。有时候我们是如此快乐,有生以来我们从未有过如此多的快乐。我们仿佛是在一块儿雕刻着同一座雕像,一块儿从彼此的痛苦之中雕刻出这座像的形体,然而雕像的基本构思是什么我却一无所知。
1944年6月17日
昨天我同他一块儿回家,我们做了通常做的事情。我没有勇气把它写下来,但是我想这么做,因为此刻,在我写这些的时候,时间已是明天,我害怕昨天将尽的时刻。只要我不停地写,昨天就是今天,我们就会依然还在一起。
昨天等他的时候,公共草坪上有人演讲:演讲者中有独立工党的人,有共产党的人,有只是讲讲笑话的,还有一个抨击基督教的人,他属于一个叫作“伦敦市南部理性至上学会”或者差不多名字的组织。那人半边脸上有黑斑,不然的话应该会很漂亮。听他演讲的人很少,也没有什么人打断他的话向他提问。他在抨击某个已经死去的东西,我想他干吗要去费这个事。我待在那里听他讲了几分钟,他在力图证明说:上帝存在的理由站不住脚。我除了不想自己一个人孤零零地待着这种胆怯的需要外,并不太清楚什么上帝存在的理由。
突然间,我感到一阵恐惧,担心亨利或许会改变主意,只给我发一封电报,说他要待在家里。我从来也不清楚自己最怕的是什么——是怕自己失望,还是怕莫里斯失望。不管是谁失望,结果对我们两人来说都一样:我们会找碴儿吵架。我对自己生气,而他则对我生气。我回了趟家,但并没有什么电报来,结果我再赶回去见他时便迟到了十分钟。于是我就开始生气,以便同他的生气保持一致。过后他又会意想不到地对我温存起来。
在此之前,我们从未有过这么长的一个白天,而且还有随之而来的整整一个夜晚可以待在一起。我们买了生菜和面包卷,还有配给的黄油——我们不太想吃东西,天气很暖和。此时此刻,天气也很暖和。人们会说:多么可爱的夏天啊。我正乘火车到乡下去同亨利会合,一切都永远地结束了。我感到恐惧:这就是沙漠啊,周围很多里很多里的地面上什么人和东西都没有。如果身在伦敦的话,我可能很快就会丢掉性命,但是如果身在伦敦的话,我就会走到电话机面前,拨打我所记得的唯一的号码。我自己的号码经常忘记:我想弗洛伊德会说,我就是想忘记它,因为它也是亨利的号码。不过我爱亨利:我想要他快乐。只是今天我很恨他,因为他的确很快乐,但我不快乐,莫里斯也不快乐,而他却完全不会知道这一切。他会说我看上去很疲倦,会以为是我来了倒霉的例假——他已经不再费事去计算那些天数了。
今晚拉响了空袭警报——当然,我是说昨晚,但那又有什么要紧?沙漠里是没有时间的。然而只要想,我是可以走出沙漠的。我可以明天就赶火车回家,给他打电话。亨利或许还在乡下,我们可以在一起过夜。誓言——对我从不认识的人,对我并不真正信仰的人所发的誓言——并不那么重要。没人会知道我违背了誓言,除了我和他。而他并不存在,对吧?他不可能存在。你不可能一边有一个仁慈的天主,一边却感到如此绝望。
如果回去的话,我们该上哪儿去呢?昨天空袭警报拉响以前,还有在那之前的一年时间里,我们都是待在哪儿的?那时候,我们害怕恋情的终结,对于一无所有后的日子该怎么过这点感到困惑。现在我不再需要困惑——因为再也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了。这就是终结。可是,亲爱的主啊,我该拿这种爱欲怎么办呢?
我为什么要写“亲爱的主”呢?他并不亲爱——对于我来说他并非如此。如果他存在的话,那么发那个誓言的念头就是他塞进我脑袋里的,为此我恨他。我恨。每过几分钟,窗外就会掠过一座灰色的石砌教堂和一个小酒馆——沙漠里到处都是教堂和酒馆,还有许许多多的店铺、骑自行车的男人、草地、奶牛和工厂的烟囱。你透过沙子看到他们,就像透过鱼缸里的水看到里面的鱼一样。亨利也在鱼缸里待着,他抬起嘴来等待着接吻。
我们没有理会空袭警报,它不重要。我们不怕那样子死去。但是后来空袭不停地持续下去,看来这不是平常的空袭——报纸还未得到报道实情的许可,但是每个人都知道。它就是我们一直在担心的那个新玩意儿。莫里斯下楼去看地下室里有没有人——他担心我出事,我也担心他出事。我预感到会发生什么事情。
他走了还没到两分钟,街上就发生了爆炸。他的屋子不在临街的那一侧,所以除了房门被气浪冲开,墙上掉下些灰泥以外,别的倒并没有什么。但是我知道炸弹落地时他正在房子朝街的那一面。我走下楼梯:楼梯上散落着垃圾和折断的栏杆,凌乱不堪,门厅里也是一片狼藉。开始时我没有看到莫里斯,后来我看到门下面伸出来他的一只手臂。我摸了摸他的手:我可以发誓说那是一个死人的手。两人相爱时,他们的亲吻里缺不缺少温情这一点都是掩盖不住的。我摸他的手时,如果上面还有哪怕一点点活气的话,我会辨认不出来吗?我知道,如果我握住他的手,把它往我这边拉的话,它就会离开他的身体,自己从门下面滑出来。当然现在我知道:自己当时之所以那么想,只是因为情绪太激动,有点歇斯底里。我受骗了。他并没有死。一个人该对他在歇斯底里情况下所许诺的东西,或者所违背的诺言负责吗?此刻,在写下所有这一切的时候,我就正处于一种歇斯底里的状态之中。然而四周却连一个哪怕能让我与之说一声自己不快乐的人都没有,因为他们会问我为什么,于是问题就会开始,而我便会精神崩溃。我绝不能精神崩溃,因为我必须保护亨利。噢,让亨利见鬼去吧,让亨利见鬼去吧。我想要一个能接受真实的我,而不是需要我保护的人。如果我是个婊子和骗子,那么难道就不会有爱婊子和骗子的人吗?
我在地板上跪下。我这么做真是疯了:这样的事是我小时候都不用做的——父母亲从来不相信祷告,就像我现在也不相信一样。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莫里斯死了,消亡了。灵魂这样的东西是没有的。此刻,就连我给他的那些半是半不是的快乐也像鲜血一样从他身上流尽了。他再也不会有机会快乐了。对谁我都可以这么想:另外一个人会比我更有能力爱他,使他更加快乐,可是现在莫里斯不会再有这样的机会了。我跪在那儿,把头抵在床上,希望自己能够相信天主。亲爱的主,我说——为什么是亲爱的,为什么是亲爱的呢?——让我信你吧。我无法信你,让我信你吧。我说:我是个婊子、骗子,我恨自己。我什么也无法自己做到。让我信你吧。我双目紧闭,用两手的指甲使劲掐自己的掌心,一直掐到除了疼痛外自己再也没有别的感觉为止。我说:我会信你,让他活着吧,我会信你。给他一个机会,让他有自己的快乐吧。你这样做我就信你。但是这样祷告是不够的,这样信天主也太轻松了。于是我说:我爱他,如果你能让他活过来,我什么都愿意做。我非常缓慢地说:我会永远放弃他,只要能让他侥幸活下来就行。我的指甲掐了又掐,已经能够感觉到掌心的皮肤掐破了。我说:人们可以在彼此不相见的情况下去爱,不是吗?他们看不到你,但是一辈子都爱你。这时候他从门口进来了,他活着。当时我想,没有他的痛苦开始了,但愿他重新躺到门下安安稳稳地死了才好。
1944年7月9日
同亨利赶八点三十分的火车。头等车厢里空无一人。亨利读着王室专门调查委员会的公报。在帕丁顿车站坐出租车,把亨利送到部里。要他保证晚上回家。出租车司机弄错了路,把我送到了公共草坪的南面,汽车从14号门前开过。门已经修好,临街的窗户用木板封了起来。死亡的体验真是可怕,你无论如何也会想再活过来。到了北面以后,发现有许多没有给我转投到乡下的旧信件,因为我告诉过他们“什么都不要转投”。另外还有旧的图书目录、旧账单和一封上面写有“急!请转投”字样的信。我想把信拆开,看看自己是否还活着,但最后却把它同图书目录一块儿撕碎了。
3
1944年7月10日
我想,如果碰巧在公共草坪上遇见莫里斯的话,自己就不算食言了。所以早餐后我就出了门,午餐以后和傍晚时分我又再次出去,四处转悠,但就是见不着他。六点以后我就不能再待在外面了,因为亨利请了客人来吃晚饭。同六月份时一样,演讲者们又到这里来了。那个脸上有黑斑的男人还在抨击基督教,但是没人注意他的演讲。我心里想:他要是能说服我不必为自己并不信的某个人践约就好了。我走过去听他讲了一会儿,但始终是边听边东张西望,生怕莫里斯露面了而自己却没看见。那人谈起福音书产生的时间,还提到最早的福音书如何到了基督诞生一百年之后才出现。我从未想到福音书成书的年代有那么早,不过我看不出传说里的东西何年何月问世这一点到底有多重要。那人接着又告诉我们说:在福音书里,基督从未自称自己是神。可是到底有没有基督这个人?跟我等莫里斯左等右等等不来的痛苦比起来,福音书又算什么大事呢?一位头发花白的女人正在向人们散发演讲人的小名片,上面印着理查德·斯迈思的名字以及他在雪松路住宅的地址。演讲人邀请人们(任何人都可以)去同他进行私下交谈。一些人拒绝接受名片,径直走开了,就好像那位妇人是在募捐似的。另外一些人则随手把名片扔在草坪上(我看见妇人从地上拾起来一些,我想她是为了不浪费吧)。这情景让人非常难过。演讲人脸上那些可怕的黑斑,他所作的无人感兴趣的演讲以及那些被人扔在地上的名片——这一切就像是一个人主动向别人示好,却遭到了拒绝一样。我把递给我的那张名片装进口袋,并且希望演讲人能看到自己的举动。
威廉·马洛克爵士过来吃晚饭。他曾是劳埃德·乔治【41】的国民保险制度顾问之一,年纪很大,地位显要。亨利如今自然已不再同养老金打什么交道,但他对于这个话题依然抱有兴趣,并且喜欢回忆那段日子。当初我和莫里斯第一次共进晚餐,然后一切就那么开始了。那会儿,亨利干的不正是同失去丈夫的妇女的养老金有关的活儿吗?这当儿,亨利与马洛克开始了一场其中充满了统计数字的漫长争论。争论的主题是:假如遗孀养老金再增加一先令的话,能不能达到十年前的水平。他俩在生活费用数额的问题上各持己见。这场争论并无多少实际意义,因为两人都承认:无论争论的结果如何,国家都不可能有财力来提高养老金标准。我曾经不得不与亨利在家庭安全保障部的上司聊过一回,可是除了v-1飞弹外,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别的话好同他说。突然间,我产生了一种渴望,想告诉每一个人说:我走下楼梯时,就发现莫里斯被埋起来了。我想说:当时我自然是赤身裸体的,因为没来得及穿衣服。如果我这么说的话,威廉·马洛克爵士会不会转过头来?或者亨利会不会听到我的话?他有除了正在与别人交谈的话题以外什么也听不见的好本领,而当时他正与人交谈的话题是一九四三年的生活费用指数。我想告诉他说:那会儿我正一丝不挂,因为莫里斯和我整个晚上都在做爱。
我看了看亨利的上司,他是一个名叫邓斯坦的人,长着一只断了鼻梁骨的鼻子,一张扁脸活像是制陶工人不小心做砸了而无法出口的作品。我想他这个人只会笑,而不会生气或者表现出冷漠——他会把那种事看作是人之常情的。我有一种感觉,觉得自己只要对他稍有表示,他便会作出响应。我自问道:为何不这样做呢?为何我就不该逃离这片沙漠呢?就是半小时也行啊。除了莫里斯以外,我并没对什么不认识的人做过承诺。我只对莫里斯的事做过承诺。我不能就这么孤零零地同亨利过完下半辈子,没有人爱慕我,没有人为我激动,就这么一边听着亨利同别人说话,一边像切达【42】洞穴里那顶圆顶呢帽一样在滴滴嗒嗒的交谈声中慢慢变成化石。
1944年7月15日
与邓斯坦在法式美食园吃了午饭。他说……
1944年7月21日
邓斯坦来家中等候亨利,同他喝了几杯茶。事情正在不断地进行……
1944年7月22日
和邓一起吃过晚饭,随后他又来到家中喝了一杯。可是这没有用,没有用。
1944年7月23日至30日
邓打来电话。告诉他我外出了。我同亨利开始旅行,去英格兰南部考察民防,同各地的民防队长和市镇工程师们商讨问题,爆炸问题、深层掩体问题,都是些死人装活人的问题。一晚又一晚,亨利和我并肩躺在床上,活像坟墓上的两个幽灵。在比格威尔海滨一座新加固好的防空洞里,当地的民防队长吻了我。当时亨利与市长、工程师们走在前面,进了第二个洞室。我叫住了民防队长,摸了摸他的臂膀,问了他一个关于钢制上下床的傻问题:为什么这里没有供夫妇们使用的双人床?我是想要他亲吻我。他扳过我的身子,把我抵在一张床架上开始吻我。我后背抵住床架的那块地方感到一阵刺痛。随后,我便笑着回吻了他,这使他大感惊讶。可所有这些都没有用,难道这样做再也不会奏效了吗?这时候,市长和亨利转了回来。市长说:“必要时,我们这里可容纳两百号人。”晚上,当亨利还在出席官方宴会时,我要接线员帮我接莫里斯的电话。我躺在床上等着电话接通。我对天主说:我信守承诺已有六周了,我不能信你,也不能爱你,但我信守了自己的承诺。如果不能恢复生气的话,我就会变成一个荡妇,仅仅是一个荡妇。我会存心故意地毁掉自己。每过一年,我都会对此道变得更加习以为常。你是否宁愿看到我那样,也不愿意我违背诺言呢?到那时候,我会像那些陪酒女郎一样,被三个男人围着,浪笑不已,并且不带感情地抚摸他们。此时此刻,我的身心已在崩溃。
我把听筒夹在肩膀上,听到接线员说:“我们正在接通你的号码。”于是我对天主说:如果他接了电话,我明天就回去。我清楚地知道莫里斯的电话机摆在床边什么位置。有一次睡梦中,我一拳挥出去,正好把它捅到了地上。这时候听筒里传来了一位姑娘的声音:“喂?”我差点把电话挂上。我愿意莫里斯生活得幸福,可是我愿意他这么快就找到了幸福吗?我有点伤心,后来总算恢复了理智,听凭理智劝解道:为什么他就不该这样呢?你离开他不正是希望他幸福吗?于是我对那位姑娘说:“我能同莫里斯先生讲话吗?”但是一切都已变得毫无意义,可能莫里斯现在根本就不再想要我违背诺言了:也许他已经找到了一个人,她愿意和他一起生活、一起吃饭,同他一块儿外出,每晚陪他睡觉,同他甜甜蜜蜜地过日子,再也难以分开了,而且还为他接电话。这时候,我听到电话那头那个姑娘的声音在说:“本德里克斯不在,他已经走了好几个星期。我是借住在这套房子里的。”
我挂上了电话,开始我感到很高兴,过后又难过起来。我不知道他在哪里。我们失去了联系。我们在同一片沙漠里,在寻找的也许是同一眼泉水,但相互看不见,总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要是我们在一起的话,沙漠就不再会是沙漠了。我对天主说:“那么事情就是这样了。我开始信你,而如果我开始信你的话,我就会恨你。我有违背自己诺言的自由意志,对吧?但是我没有通过违背诺言来获得好处的能力。你让我打了电话,然后又在我面前关上了门。你让我犯下罪孽,但又拿走了我罪孽的果实。你让我跟邓私奔,但又不让我享受它。你让我把爱情赶了出去,然后又说欲望我也不能有。现在你又指望我做些什么呢,天主?我从这里出发该上哪儿去呢?”
做学生的时候,我曾听人说过一个国王——他是亨利家族中的一员【43】,就是派人去谋杀贝克特的那一个——他在看到自己的出生之地被敌人烧毁时发誓说(因为天主对他做了这些):“因为你夺走了我最爱的小城——我生于斯长于斯的地方,所以我要从你那儿夺走我身上你最爱的东西。”真奇怪,十六年之后我还能记得这句祷告。七百年前,一位国王在马背上发下了这句誓言,而此刻,在滨海的比格威尔市一家饭店——王室比格威尔饭店——的客房里,我也在做着同样的祷告。主啊,我会从你那里夺走我身上你最爱的东西。我从来也没有背会主祷文【44】,可是我却记得这句话——这是一句祷词吗?夺走我身上你最爱的东西。
你最爱的是什么呢?如果信你的话,我想自己会相信不朽的灵魂,可那是你爱的东西吗?你真的能在我们的皮囊里看到灵魂吗?即使是天主,也不可能去爱他所看不见的东西。他看我的时候,能看到什么我自己看不见的东西吗?如果他能爱它的话,这件东西必定是可爱的。要我相信自己身上有什么可爱之处,这要求可太高了。我想要男人们欣赏我,但那只不过是你在学校里学会的一点把戏而已——眉来眼去,说话时带点特别的腔调,用手碰碰人家的肩膀或者脑袋什么的。他们如果觉得你欣赏他们,也就会因为你的好眼力而欣赏你。而当他们欣赏你时,你便会一时虚妄地以为自己身上真有什么可赞可赏之处。我一辈子都竭力生活在这种幻觉之中——它是一帖安慰剂,能让我忘掉自己是个婊子和骗子。那么在婊子和骗子身上你该会爱上些什么呢?你在哪儿能找到他们所说的那种不朽的灵魂?你在我身上——不是这个人,也不是那个人,而偏偏是我——身上的什么地方能看到这种可爱的东西呢?你在亨利——我是说我认识的亨利——身上能找到这种东西。他脾气温和,为人善良,富有耐心。你在莫里斯身上也能发现这种东西,他觉得自己会恨会爱,但其实始终抱有一颗爱人之心,即便对自己的敌人也是如此。这些我都能理解。可是在我这个婊子和骗子身上,你哪里能找到什么可爱之处呢?
告诉我这个,天主,这样我就可以动手把它永远地从你身边夺走。
那个国王是怎样履行自己的誓言的?我真希望自己还记得。关于他,我只记得他让修士们在圣贝克特的墓前用鞭子抽打他,再多的就记不起来了。但听起来这并不像是确切的答案。鞭打这件事情一定发生在那之前【45】。
今晚亨利又不在家。如果我去酒吧里挑个男人,把他带到沙滩上,同他一起在沙丘之间躺下,这样不就等于是在从你身边夺走你最爱的东西吗?可是这样做没有用,它再也不会有用了。如果我自己不能从中获得任何乐趣的话,我这样做便不会让你有任何的难过。与其如此,我还不如像沙漠里那些人所做的那样,用针刺自己。沙漠。我想做点自己喜欢而又能让你难受的事情。不然的话,岂不是太苦自己了。这么说才像是信主的表示呢。相信我吧,主啊,我还没信你呢,我还没信你呢。
4
1944年9月12日
在彼得·琼斯店里吃午饭,给亨利的书房买了盏新台灯。一餐被其他女人包围、拘谨的午饭。到处见不到男人,活像是在队伍里当兵。几乎有一种安宁的感觉。过后去皮卡迪利大街上一家新开的专放新闻片的影院,看了诺曼底的废墟和一位美国政治家的到访。七点亨利回来以前无事可做。独自喝了两杯酒。不该这样。我是不是也得把酒给戒了呢?但是如果什么都去掉的话,我该怎么活着呢?我是个爱莫里斯,但同别的男人鬼混,还喜欢自己喝酒的人。要是你把所有使你之所以成为你自己的东西都丢掉的话,那事情会变成什么样子呢?亨利进来了。我看得出他有点开心的事:他显然想让我来问他是什么事,但我就是不问。所以他最后不得不自己告诉我:“他们推荐我为‘大英帝国官佐勋章’的获勋候选人。”
“那是什么东西?”我问道。
我对这个勋衔的无知让他感到失望。他解释说:过一两年,等他当上大臣时,下一个级别的勋衔将是“大英帝国司令勋章”。“再往后,”他说,“等我退休时,他们很可能会给我一个‘大英帝国爵级司令勋章’。”
“这弄得人很糊涂,”我说,“你不能只盯着一个吗?”
“你难道不想当迈尔斯爵士夫人【46】吗?”亨利反问道。我生气地想: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想当的就是本德里克斯太太,但是我已经永远打消了这份希望。迈尔斯爵士夫人——没情人,不喝酒,只同威廉·马洛克爵士谈论养老金的迈尔斯爵士夫人。到了那份上,我自己又该在哪儿呢?
昨天夜里,亨利睡着的时候,我看着他。只要我是法律上认为是有过错的那一方,我便会带着一腔柔情望着他,就好像他是个需要我保护的孩子。而当我是他们称之为无辜的那一方时,我便会被他弄得一直要发疯。他有个秘书,有时会打电话到家里来找他。她会说:“噢,迈尔斯太太,h.m.【47】在吗?”所有当秘书的都会使用这种仅仅表示友善而非亲密,却让人受不了的简称。h.m.,我边看着他睡觉边想,h.m.,英王陛下与英王陛下的配偶。有时候,他在睡梦中会笑,是公务员们特有的那种谦逊、短促的微笑,就好像是在说:不错,很有意思,不过现在我们最好接着干活了,是吧?
有一次我问他:“你同秘书有过那种事吗?”
“哪种事?”
“风流事。”
“没有,当然没有。你怎么会想到这个?”
“不知道,我只是纳闷。”
“我从没爱过别的女人。”说完他便读起晚报来。我不禁想:难道自己的丈夫就这么缺少魅力,以至于从没有哪个女人想要他吗?当然啦,我除外。在某种程度上,我自己一定曾经想要他过,但我忘了原因。那时候我太年轻,不知道自己在选择什么。这真不公平。我爱莫里斯时,也爱亨利,而现在,当我是他们所说的好女人时,我却谁也不爱了,而且最不爱的是你。
5
1945年5月8日
晚上步行去圣詹姆斯公园,看他们庆祝欧战胜利日【48】。王室骑兵卫队和王宫之间的水面被泛光灯照亮,水边很安静。没有人叫喊或者歌唱,也没有人喝醉酒。人们手拉手,一对对地坐在草坪上。我想他们很快乐,因为和平来了,再也不会有炸弹了。我对亨利说:“我不喜欢和平。”
“我在想:不知上面会把我从家庭安全保障部调到什么地方去呢。”
“情报部?”我竭力表现出很感兴趣的样子。
“不,不,我不会接受,那里尽是些临时当差的公务员。你觉得内政部怎么样?”
“哪儿都行,亨利,只要你满意。”我说。随后国王一家出来站到了阳台上,群众十分得体地唱起歌来。国王一家并非是希特勒、斯大林、丘吉尔、罗斯福那样的领袖人物:他们只是一个没有伤害过任何人的家庭。我希望有莫里斯在自己身边。我想重新开始。我也想成为一个家庭的成员。
“很感人,是吧,”亨利说,“唔,现在我们大家夜里都能安安静静地睡觉了。”听他的口气,就好像我们夜里除了安安静静睡觉以外还做过别的什么事儿似的。
1945年9月10日
我得有点理智。两天前,我清理旧皮包里的东西(因为亨利突然送了只新皮包给我,当作“和平的礼物”)时,发现了一张名片,上面印着:“理查德·斯迈思,雪松路16号,每日下午四时到六时进行私人咨询。欢迎任何人前来。”我想:自己已经被折腾得够久了,现在得去吃点别的药了。如果他能够说服我相信:什么事也没发生,我的誓言不算数,我就写信给莫里斯,问他想不想再继续下去。或许我甚至会离开亨利。我不知道。但是首先我得有点理智才是。我再也不能歇斯底里了。我要通情达理。于是我去按了雪松路上的门铃。
此刻我正尽力回忆当时的情景。斯迈思小姐沏了茶。喝完茶后她便离开了,留下我同她哥哥单独待在一起。他问我我的问题是什么。我坐在一张印花布面沙发上,他则坐在一把硬邦邦的椅子上,腿上抱着一只猫。他抚摸着猫。他的手很漂亮,但我不喜欢它们。我对他脸上的黑斑差不多还更喜欢些,但是他设法调整自己坐的角度,让我只能看到他完好的那侧脸颊。
我说:“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为什么这么肯定没有天主?”
他看着自己那双正在抚摸着猫的手。我替他遗憾,因为他能引以为豪的只有自己的双手。要是他的脸上没黑斑的话,或许他就根本不会有这份自豪了。
“你听过我在公共草坪上发表的演讲吧?”
“听过。”我说。
“在那儿我只能用非常简单的方式来讨论问题,以便激励人们自己开动脑筋去思考。你自己开始思考了吗?”
“我想是这样。”
“你信什么教长大的?”
“什么教也没信。”
“这么说你不是基督徒?”
“我也许受过洗礼——这只是风俗习惯,不是吗?”
“如果你并无什么信仰的话,那为何还要我的帮助呢?”
到底为什么呢?我不能告诉他莫里斯被压在门下的事情,还有我发过的誓言,现在还不能。这还不是问题的全部,因为自出生到现在,我发过多少誓言,又违背过多少誓言,怎见得这个誓言就能坚守不变?这情形有点像是你的朋友送你一只难看的花瓶,你等着保姆哪天不小心把它砸了。时间过了一年又一年,保姆把你宝贝的东西砸了一件又一件,可那只难看的花瓶却依旧安然无恙地立在那里。我到这会儿还没认真面对他的问题,所以他不得不又重新问了一遍。
我说:“我不能肯定自己不信神,不过我并不想信。”
“说给我听听。”他说。因为急于要给别人帮助,他忘掉了自己,忘掉了自己那双漂亮的手,并且把他难看的那半边脸转向了我。正因为这样,我发现自己开始说话了——说到了那天晚上,那颗落下的炸弹,还有我那愚蠢的誓言。
“你真的相信,”他说,“或许就是……”
“是这样。”
“想一想全世界成千上万此刻正在祷告的人吧,他们的祷告都没有得到回应。”
“巴勒斯坦有成千上万的人奄奄一息,当时拉撒路【49】……”
“我们——我是说你和我——并不相信这个故事,对吧?”他用一种同我串通一气似的口吻说道。
“当然不相信,不过有成千上万的人是信的。他们一定认为这样做很有道理……”
“人若是动了感情,就并不要求一件事情有道理。情人之间就说不上什么道理,对不对?”
“你是不是能把爱情也说成是不存在的?”我问。
“噢,是的,”他说,“对某些人来说,它和贪婪一样,是一种占有欲;对另外一些人来说,它则是一种想要丢掉责任感的投降欲,一种想受到别人欣赏的愿望。有时候,它只是那种想说说话、想把自己的包袱卸下来丢给一个不会嫌烦的人的愿望,想再找到一个父亲或者母亲的欲望。当然在所有这些之下,还有生物学上的动因。”
我想,这说得都对,但在这些之外,难道就没有一点别的什么东西吗?我一直在自己身上,也在莫里斯身上发掘这种东西,只是我的铁锹还未铲到下面的石头。“那么对神的爱呢?”我问他。
“也完全一样。人照着自己的形象创造了神,所以自然会爱他。你知道集市上那些把人照得变形的哈哈镜。人还造了一面美化自己的镜子,在里面看到自己可爱、有力量、正直,而且聪明。这是他心目中的自己,他在这面镜子里比在哈哈镜里更容易认出自己。哈哈镜只是逗他哈哈大笑而已,而这面镜子里的自己却是多么招他爱啊。”
他谈到哈哈镜和美化镜时,我记不得我们都说了些什么,因为我想到了他自青春期以来曾经有过多少次这样的经历:他照着镜子,竭力想用注意头部姿态的简单方法来使里面的形象显得漂亮而不变形。我感到纳闷:他为什么不留一大把胡子,把脸上的黑斑遮起来呢?是因为黑斑上长不出胡子来,还是因为他憎恨欺骗?我有一种模糊的感觉,觉得他是一个真正热爱真理的人,但这么一来又说到“爱”上去了。他对于真理的爱可以分解成多种欲望,这一点实在是再明显不过的事情了。补偿生理缺陷的欲望,获得力量的欲望,由于自己那张魔鬼附着的可怜面孔从来不会激起别人身体上的欲望,因而变得益发强烈的想得到别人欣赏的愿望。我非常想去摸一摸他的面孔,用同创伤本身一样恒久的爱的话语去抚慰它。这与我看到莫里斯被压在门下时的情形有点相似。我想祈祷:想尽可能作出某种奉献,只要能够帮助他的创伤愈合就行,但现在我的身上再也没有剩下什么可供奉献的东西了。
“我亲爱的,”他说,“还是不要把神扯进来吧。这只是你的情人还是你的丈夫的问题。不要把事物同它的幻影混为一谈。”
“但如果没有爱这种东西的话,我又怎么才能断定呢?”
“你必须断定归根到底最能让人幸福的东西是什么?”
“你相信幸福吗?”
“我不相信任何绝对的东西。”
我想他所能得到的唯一幸福就是这个:想到自己能够给人以安慰、劝告和帮助,想到自己能有点用处。这种想法驱使他每个星期都到公共草坪上去,同那些从来没有问题问他、躲开他、把他的名片扔到草皮上的人谈话。要隔多久才会有什么人真的像我今天这样跑来找他呢?我问他:“有很多人来找你吗?”
“没有。”他说。他对于真理的爱胜过对于自己自尊的爱。“你是第一个——很长一段时间里的第一个。”
“同你谈话很愉快,”我说,“你让我的头脑清楚了不少。”满足他的幻想——这是别人能够给予他的唯一安慰了。
他腼腆地说:“你如果能抽出时间来的话,我们可以真正从头开始,追本溯源。我指的是哲学上的争论和历史上的证据。”
我想自己的回答一定有点模棱两可,因为他又继续说道:“这实在很重要。我们绝不能轻视自己的敌人。他们是有理由为自己辩护的。”
“他们有理由?”
“并非很站得住脚的理由,只是表面看有点道理而已。是貌似有理,其实不然。”
他带着焦虑的神情看着我。我想他是在担心,我是否也会是那些走开的人当中的一个。他紧张地、似乎有点多此一举地问我:“一周一小时,这会给你很大的帮助。”我想:我现在不是有这么多时间吗?我可以看书或者看电影,但看书时书上的字句看不进去,看电影时电影上的画面也记不住。我自己和我自己的苦楚鼓点般地在我耳边响个不停,塞满了我的整个视野。而今天下午却有这么一小会儿时间,我把这些都给忘了。“行,”我说,“我来。谢谢你抽时间给我。”我这么说着,把自己能抱有的一切希望一股脑儿都放到了他身上,并向他许诺要像祛病一样帮我祛除掉的神祷告:“让我能对他有用吧。”
1945年10月2日
今天天气很热,天上淅淅沥沥地下着雨。于是我走到帕克街拐角上那座昏暗的教堂里坐了一会儿。亨利在家,我不想看到他。我尽量记着吃早饭时对他体贴一点,中午他回来吃午饭时对他体贴一点,吃晚饭时也对他体贴一点。有时候我会忘记这么做,而他就会反过来体贴我。两个一辈子相互体贴的人。我走进教堂,坐下来环顾四周,发现这是一座罗马天主教堂,里面放满了石膏像和拙劣的艺术品,写实风格的艺术品。我恨那些石膏像、那个十字架,恨所有那些强调人的躯体的东西。我正在竭力逃脱躯体以及躯体所需要的一切。我想我可以相信某种与我们自身没有关系的神明,某种混沌的、没有固定形状的、宇宙性的东西。我已经向这种东西发下了某种誓言,而它也给了我某种回报——那就是把我从混沌之中拉扯成形,变成同在椅子和墙壁之间飘荡着的浓密水汽一样具体的活人。有一天,我也将会变成这团水汽的一部分——我将会永远地逃离自己。于是我来到帕克街这座昏暗的教堂里,看到了四周圣坛上立着的所有那些躯体——那些带着洋洋自得的面容的讨厌的石膏像。我记得他们相信躯体(我想永远摧毁的躯体)的复活。我已经做了这么多加害于这具躯体的事情,怎么可能再会有永久保存它的任何一部分的念头呢?忽然间,我想起了理查德说过的一句话——他说人类发明了教条,为的是满足自己的欲望。我想他的话真是大错而特错。如果我要发明教条的话,那么这个教条将会是这样:躯体绝不再生,它得同去年的蛆虫一块儿烂掉。人的思想是多么容易在一个极端与另一个极端之间摇摆不定啊,这点真是奇怪。真理是否就在摆的摆动范围内的某一个点上,在它永远不会滞留的某一个点上?不是待在像没有受到风吹的旗帜最后耷拉下来构成的那样一条单调乏味的垂线的中点上,而是待在离一个极端近些、离另一个极端远些的某个方位基点上?只要有什么奇迹能让摆在六十度角处停下来,人们便会相信:真理就在那儿。没错,今天摆就摆动了起来,我想到了莫里斯的躯体,而不是自己的躯体。我想到了生活在他脸上刻下的某些纹路,这些纹路就像他笔下的字体一样具有个人色彩。我想到了他肩膀上的一块新伤疤。要不是因为那次他试图保护另一个人的身体不被一堵倒下的墙砸伤的话,那块伤疤本来是不会有的。他没告诉我那三天他为何待在医院里,是亨利告诉我的。那块伤疤就像他的嫉妒一样,是他性格的一部分。我因此想到:我想让这具躯体成为水汽吗?(对自己的躯体我是想这样,但是对他的躯体呢?)我知道自己想要那块伤疤永远存在,但是我所化成的那团水汽能够爱那块伤疤吗?于是我开始想要自己所憎恨的躯体了,不过这只是为了让它能够去爱那块伤疤。我们可以用自己的心灵去爱,但是我们能够仅仅用自己的心灵去爱吗?爱始终在延展着自己,所以我们甚至可以用自己那没有知觉的指甲去爱:我们甚至还能用自己的衣服去爱,于是就连衣袖都可以去感觉另一只衣袖。
我想:理查德是对的,我们之所以发明出躯体复活的教条,是因为我们确实需要自己的躯体。于是,我马上便承认他说得对:躯体复活是一个我们为了安慰自己而相互传诵的童话,我一点也不再讨厌那些石膏像了。它们就像汉斯·安徒生童话书里那些拙劣的彩色图画,就像一些写得很糟糕的诗歌,但是需要有人,需要有那些没有骄傲到把自己的愚蠢掩藏起来,而不是暴露出来的人去写它们。我向教堂深处走去,一座座地打量着那些石膏像:在其中最蹩脚的一座像——我不知道上面塑的是谁——的前面,有一个中年男子正在祈祷。他把自己的圆顶礼帽放在身边,礼帽里有几根用纸裹着的芹菜。
祭坛上当然也有一具躯体——它是如此面熟(比莫里斯的躯体还要面熟),以至于以往我从未想到过它是一具躯体,有着一具躯体会有的所有部位,就连藏在围腰布下面的部位它都有。我记得和亨利一同去过一座西班牙教堂,教堂里有一座雕像。用深红色颜料做成的鲜血从像上人物的两眼和双手上流淌下来。那座雕像让我感到恶心。亨利想让我欣赏那些十二世纪时建造的柱子,但是我感到恶心,只想走到外面去。我想:这些人喜欢残酷。而水汽就不会用鲜血和号叫来让你心惊肉跳。
走到外面的广场上以后,我对亨利说:“我受不了那些用颜料画出来的伤口。”亨利说得很有道理——他总是很有道理。他说:“当然啦,这是一种非常物质主义的信仰,有很多巫术的成分……”
“巫术是物质主义的吗?”我问道。
“是的。像水螈的眼睛啦,青蛙的脚趾啦,一生下来就被掐死的婴儿的手指啦,等等,没有什么比这些更物质的了。做弥撒时,他们仍然相信圣餐变体的说法【50】。”
这些我都知道,但是我想巫术早在宗教改革时期就多多少少已经开始衰亡了(穷人中间自然又另当别论)。亨利纠正了我的想法(他是多么经常地帮我理清那些混乱的思想)。“物质主义并不只是穷人们才会有的一种处世态度,”他说,“有些头脑一流的人也是物质主义者,比如像帕斯卡【51】和纽曼【52】。他们在某些方面非常精巧细腻,但在其他方面则是赤裸裸的迷信。有一天也许我们会明白个中缘由的,那大概是他们腺体功能有缺损的缘故吧。”
所以今天看着那个物质的十字架上物质的躯体时,我心里就在想:世人怎么可能把一团水汽钉在那上面呢?水汽当然不会感到疼痛和快乐。想象它能够响应我的祷告——这只不过是我的迷信而已。亲爱的主啊,我曾经这么说过。我本来该说,亲爱的水汽啊。我说过自己恨你,但是人能恨一团水汽吗?我可以恨十字架上的那具塑像以及它要我感激的态度——“我为你而受此刑”,而水汽……可是理查德信仰的东西甚至比水汽还要少。他恨虚构的故事,他同虚构故事作斗争,他挺认真地对待虚构故事。我则无法去恨汉塞尔和格雷特尔【53】,我无法像理查德恨天堂的传说那样去恨汉塞尔和格雷特尔的糖屋子。小时候,我会恨《白雪公主》童话里那个恶毒的王后,可是理查德并不恨他自己童话里的魔鬼。魔鬼不存在,天主也不存在,可是理查德所有的恨都冲着好童话,而并不针对坏童话,这是为什么?我抬头望着那具太过熟悉的躯体,它展开双臂,经受着人们想象中的痛苦,它像一个睡着的人那样垂着脑袋。我想:有时候我恨莫里斯,但如果我不也爱他的话,我还会恨他吗?噢,天主啊,如果我真的能恨你的话,那又意味着什么呢?
我自忖道:说到底,我是一个物质主义者吗?我是不是有某种类型的腺体功能缺损,以至于对于一些真正重要的、不是迷信的东西与事业——像济贫事业委员会啦,生活费用指数啦,让劳工阶级每天能摄入更多的热量啦什么的——是如此地缺乏兴趣?我相信那个身边放着圆顶礼帽的男人、构成那具十字架的金属以及我这双不能用来祷告的手都独立地存在着——是否因为相信这些,我就是一个物质主义者呢?假设天主确实存在,假设他就是同那具躯体一样的躯体,那么相信他的躯体同我的躯体一样存在又有什么不对呢?如果他没有躯体的话,谁能够爱他或者恨他呢?我不能爱一团是莫里斯的水汽。这么说很粗俗,很野蛮,很物质主义,这我知道;但我为何就不能粗俗、野蛮、物质主义呢?我满腔怒火地走出了教堂。为了藐视亨利和一切超然物外的、有道理的东西,我做了一件在西班牙教堂里看到人们做过的事情:我用手指蘸了一下所谓的“圣水”,然后在自己的前额上画了个十字。
6
1946年1月10日
今晚我没法耐着性子待在家里,所以便冒雨出了门。我记得那回我用手指掐自己掌心的事情。当时我并不知道自己在这么做,但是我掐的时候你却在痛苦地扭动。我说“让他活着吧”,但这么说的时候我并不相信你。我的不信没有影响你。你像接受祭品一样,用自己的爱接受了我的祈祷。今天晚上,雨水淋透了我的大衣和里面的衣服,冻得我直打哆嗦。我第一次觉得有了近乎于爱你的感觉。我冒雨在你的窗下漫步,我想整夜都待在你的窗下,只是为了表示我到底还是可以学会爱的;我不再怕沙漠了,因为你在那儿。我回到家时,莫里斯正和亨利待在一起。你把他还回来,这已经是第二次了:第一次的时候,我曾经恨你这样做,而你却像接受我的不信一样,用自己的爱接受了我的恨,并把这种恨保存下来,供我日后观赏,以便届时我们都能够开怀大笑——就像有时候我笑莫里斯那样,边笑边说道:“你还记得那时候我们有多傻吗?……”
7
1946年1月18日
两年来第一次和莫里斯在一块儿吃午饭——我打了电话请他见我。我坐的公共汽车在斯托克韦尔塞了车,结果我迟到了十分钟。有一会儿,我又有了往日里总会有的那种害怕的感觉,害怕会出点什么事情,把这一天给弄糟,害怕他会对我发火。不过现在我已经没有了自己先发火的欲望。发火的习性似乎同我身上许多其他的东西一样,已经死去了。我想见到他,问问他亨利的事情。亨利近来表现反常。他同莫里斯一块儿外出去酒馆喝酒,这事很奇怪。他平常只在家中或者自己加入的俱乐部里喝酒。我想他或许和莫里斯谈过。如果他是在为我而担心,那可真怪了。自打我们结婚以来,再也没有什么比现在更不用担心的时候了。不过我同莫里斯待在一起时,同他待在一起的理由似乎就是要同他待在一起,除此之外再没什么别的理由。而对于同亨利待在一起的理由我却始终也没能搞清楚。他不时地试图让我感到难受,并且他成功了,因为他是在让自己难受,而我看着他让自己难受就会真的受不了。
我和莫里斯吃午饭,是不是破坏了自己当时发下的那个誓言呢?一年前我会这么想,但现在不会。那时候我很刻板,因为我害怕,因为我不知道问题在哪儿,因为我对爱情没有信心。我们在鲁尔斯吃了午饭。只要同他在一起,我就感到高兴。只有一小会儿我不高兴。在那个阴沟盖上道别时,我觉得他想再吻我。我渴望他的吻,但当时我突然咳嗽起来,结果时机就过去了。我知道,他走开时心里一定在想着种种不真实的东西,并因为这些东西而感到难受,而我则因为他感到难受了,自己也很难受。
我想背着人哭一场,于是便去了国家美术馆,但那天是一周里向学生开放的日子——人太多,所以我又回到了仕女巷,走进那座光线总是太暗,让你看不清邻座的教堂。我在里面坐下来。教堂里除了我和一个走进来在后面一排长椅上默默祷告的小个子男人外空空荡荡。我记得头一回进这种教堂时,自己曾经多么地讨厌它。我没有祷告。我已经因为祷告太多次而吃够苦头了。我像对父亲——如果我能记得自己有过父亲的话——说话那样对天主说道:亲爱的主啊,我累了。
1946年2月3日
今天看到了莫里斯,但他没看见我。他正在去庞蒂弗拉克特徽章酒馆的路上,我跟在他身后。我已经在雪松路上花了一小时——冗长乏味的一小时——试图听懂可怜的理查德所说的那些道理,但从中得到的却是一种信仰颠倒的感觉。难道有谁能对一个传说如此当真,并为它而如此争论不休吗?当我真的听懂什么的时候,那东西总是某个我所不知道的事实,而在我看来,那个事实又几乎总是无助于证明他有道理,比如说像表明基督确有其人的证据之类。我疲惫而又绝望地从他那里走出来。我上他那儿去,为的是想请他帮我摆脱一种迷信,但每次我去时,他的狂热都使我的迷信更加根深蒂固。我在帮助他,但他并没在帮助我。或许也可能他是在帮助我?有一个小时的光景,我几乎没去想莫里斯,可是后来他突然出现了,正在街尽头的地方过马路。
我一路尾随着他,不让他离开视线。我们一起去过庞蒂弗拉克特徽章酒馆这么多次,我知道他会去哪个吧台,要点什么。我在想:我是不是该跟在他身后进去,自己要一份东西,看着他转过身来,然后等待着一切重新开始呢?那样一来,早晨就会充满希望,因为亨利一走,我就可以给他打电话;而傍晚也堪可期待,如果亨利提前告诉我说他要晚点回家的话。而且现在我可能会离开亨利。我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做。我没有钱能带给莫里斯,而他写书所挣的钱除了养活他自己外也剩不下多少,但是有我的帮助,光是打打字,我们一年也该能攒下个五十镑来。我不怕穷。有时候量入为出比胡乱开支、自作自受更容易。
我站在那家酒馆门口,看着他走进了酒吧。我对天主说:如果他转身看到我,我就进去,但他并没有转过身子。我开始往家走,但脑子里无法做到不去想他。我俩之间形同陌路差不多已有两年时间。我不知道一天里某个具体的时刻他都在做些什么,可现在他已不再是陌路人了,因为我像以往一样知道他在什么地方。他会再喝上一杯啤酒,然后回到那间熟悉的屋子里去写作。他每天的习惯一如既往,我爱它们,就像一个人爱一件旧衣服一样。我觉得自己被他的这些习惯保护着。我从来也不想要新奇怪异的东西。
我想:我会让他多么快乐呵,而且我是多么容易地就能做到这一点。我重新开始渴望看到他快乐地大笑。亨利不在家。他同人约好了中午下班后一起吃午饭,他又打电话回来,说晚上要到七点钟才能到家。我会等到六点半,然后我就给莫里斯打电话。我会说:我今天晚上和从今以后的每一天晚上都会去你那儿。对没有你的生活,我已经厌倦了。我要收拾东西,把它们装到那只蓝色的大衣箱和那只棕色的小提箱里。我要带上足够度一个月假期穿的衣服。亨利是个文雅的人,到一个月末了时,涉及法律方面的事情就会办妥,当下的怨恨会过去,家里需要的其他东西我可以慢慢来拿。怨恨不会很多:我们两人并非好像还是一对情侣似的,婚姻早已变成了友谊。稍稍过上一段时间后,友谊会像从前一样继续下去。
我顿时有了一种解脱和快乐的感觉。我再也不去担心你了,穿过公共草坪时我这么对天主说,不管你是存在还是不存在,不管你是否会再给莫里斯第二次机会,也不管这一切是否都是我的凭空想象。也许这是我为他要求的第二次机会。我要让他快乐,这是我的第二个誓言,天主,你要是能够阻止我的话就阻止我,你要是能够阻止我的话就阻止我。
我上楼到自己的房间里去给亨利写信。“心爱的亨利……”我写道,但这听上去很虚伪。“最亲爱的”则是一句谎言,所以得用一个像是称呼熟人用的称呼:“亲爱的亨利……”于是我这样写道:“亲爱的亨利,恐怕这对你来说会是一个不小的打击,但在过去的五年里,我一直爱着莫里斯·本德里克斯。我们有两年时间没有见面,也没有通信,但是没有用。没有他我无法快乐地生活,所以我走了。我知道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自己没有怎么尽到一个做妻子的本分,而且自一九四四年六月以后,我也完全没有能做一个情人,所以我周围的每个人过得都不好。我一度以为自己可以让这份恋情就这么维系着,相信它会慢慢地、以大家都满意的方式结束,然而事情的发展却并非如此。我比一九三九年时更爱莫里斯。我想自己一直太过幼稚,但是现在我意识到:一个人迟早要作出选择,不然就会把各方面的事情都弄糟。再见了,天主保佑你。”我重重地划掉了“天主保佑你”这一句,让它看不出来。这句话听上去有点自以为是的味道,说到底,亨利并不信天主。接下来我想写上“爱你的”,但这个词儿听起来不太合适,尽管我知道它是真实的。我的确是在以自己拙劣的方式爱着亨利。
我把信装进信封,在上面写上“纯粹私函”的字样。我想这样可以提醒亨利,让他别当着别人的面拆开信——因为他可能会领朋友到家里来,而我不想让他的自尊心受到伤害。我拖出箱子,开始装东西,尔后又突然想到:我把信放到哪儿去了?信我马上就找到了,但转念又想:万一匆忙之中我忘了把它放到门厅里,而亨利等我回家左等右等等不到怎么办?于是我又拿着信下楼,把它放在门厅里。我的行装差不多快收拾完了——只有一件晚礼服需要叠起来,亨利还要再过半小时才会到家。
我刚把信放到门厅桌上下午送到的邮件的最上面,就听到了钥匙开门的声音。我赶忙把信又抓了起来,我不知道自己为何这样做。随后亨利进来了。他看上去满脸病容,一副心烦意乱的样子。他说了句“哦,你在这里?”,便径直从我身边走过,进了自己的书房。我愣了一会儿,随后便跟着他也进了书房。我想,现在得把信交给他了:这需要更大的勇气。推开书房门以后,我看到他连取暖炉都没开,正坐在炉边自己的椅子上,他在哭泣。
“怎么啦,亨利?”我问他。他说:“没什么,只是头痛得厉害而已。”
我替他点着了取暖炉,说:“我去给你拿点温格宁来。”
“不用了,”他说,“已经好点了。”
“你今天怎么样?”
“噢,同以往差不多,有点累。”
“同谁在一块儿吃的午饭?”
“同本德里克斯。”
“本德里克斯?”我问。
“怎么就不能是本德里克斯?他在他的俱乐部里请我吃的午饭。是顿糟糕的饭。”
我走到他身后,用一只手搭在他的额头上。在永远离开他以前做出这样的举动很奇怪。我们刚结婚时,他曾经对我做出过这样的举动。当时,因为什么事都不太对头,我患上了严重的神经性头痛。有一会儿我竟然忘了:当时自己只会装着被这种办法治好了的样子。他抬起手,用力地把我的手按在他的额头上。“我爱你,”他说,“你知道吗?”
“我知道。”我说。我本来可以恨他说这句话的——它就像是一个要求。你如果真的爱我,我想,你就会表现得像任何一个受到伤害的丈夫一样。你会发怒,而你的怒火就会让我自由了。
“我不能没有你。”他说。噢,你可以没有我的,我想表示异议。你会不太方便,但你可以没有我。有一次你换订了一份报纸,你自己很快就习惯了它。这只是一个按常规办事的丈夫按常规说出的话而已,它完全没有任何意义。之后我抬起头来看了一下镜子里面他的脸,发现他还在哭。
“亨利,”我问道,“出什么事了?”
“没什么事,我告诉过你了。”
“我不相信你的话。办公室里出什么事了吗?”
他用我不太熟悉的气呼呼的口气说:“那儿能出什么事?”
“本德里克斯有什么地方让你心烦了吗?”
“当然没有,他怎么会呢?”
我想把他的手拿开,但他坚持把手放在那儿。我害怕他下面会说的话,害怕他会加诸我良心的难以承受的重负。莫里斯此刻已经到家了——要不是亨利进来的话,再过五分钟我就应该能和他在一起了。我该会看到快乐,而不是苦恼。你如果没有见过苦恼的话,是不会相信它的。你可以从远处给任何一个人带去痛苦。亨利说:“我亲爱的,我不是个好丈夫。”
“我不懂你的意思。”我说。
“我对你来说枯燥无味。我的朋友们也枯燥无味。我们俩已经不再——你知道——在一起做什么事情了。”
我说:“不管谁同谁结婚,这种事情最后都会停止的。我们是好朋友。”这是我脱身的办法。他一同意我的话,我就会把信给他,告诉他我要做的事情,我就会走出家门。可他并未领会我的暗示,结果我就还留在这里。门再次对莫里斯关上了。只是这回不能怪天主,门是我自己关上的。亨利说:“我怎么也没法把你想象成朋友,人没有朋友总还是能过得下去的。”他从镜子里看着我,“别离开我,萨拉。再坚持几年,我会尽力……”他说了“尽力”两个字,却想不出来要尽力做什么。唉,我要是前几年就离开他的话,对我们两人都会更好些。可是现在他在这里,我没法再打击他,而且他会一直待在这里,因为我已经看到了他痛苦时的样子。
我说:“我不会离开你,我发誓。”又是一个要信守的誓言,可是誓言刚发完,我就再也无法忍受和他待在一起了。他赢了,而莫里斯输了,我因为他的得胜而恨他。要是莫里斯胜了我会不会恨他呢?我上楼去,把信撕成一小片一小片,小到谁也没法再把它们拼起来。我把箱子踢到床下,因为我太累了,无法此刻就把里面的东西取出来。我开始记下这件事情。莫里斯的痛苦融入了他的写作之中:你可以透过他写下的句子听到他神经的颤动。好吧,如果痛苦能够造就作家,那么我就正在学会做一个作家,莫里斯也是如此。我希望能同你说说,只说一次。我不能同亨利说,不能同任何人说。亲爱的主啊,让我说说吧。
昨天,我买了一个上面有殉难耶稣像的苦像十字架,十字架很便宜,也很难看,因为买它的时候我不得不很匆忙。要人家拿苦像十字架给我时,我的脸涨得通红,生怕有人会看到我在店里。他们应该像卖避孕套的商店那样,在门上装上不透明玻璃才对。等回到自己房间锁上门后,我就可以把苦像十字架从首饰盒底取出来。但愿我知道一句不是“我怎么,我怎么”的祷告词。帮帮我吧,让我快乐一点,让我早点死吧。我,我,我。
让我想想理查德脸上那些可怕的黑斑吧。让我看看亨利那张正在流泪的面孔吧。让我原谅自己吧。亲爱的主啊,我试着去爱,却把事情弄得这么一团糟。如果我爱你的话,我就会知道怎么去爱他们。我相信那个传说。我相信你曾经诞生过。我相信你为我们死去。我相信你是天主。教会我爱吧。我不在乎自己的痛苦,让我受不了的是他们的痛苦。让我的痛苦一直不断地继续下去,但是让他们的痛苦停止吧。亲爱的主啊,要是你能从自己的十字架上下来一会儿,让我爬到上面去就好了。如果我能像你一样地受难,那么我也就能像你一样地痊愈了。
1946年2月4日
亨利一天没去上班,我不知道为什么。他请我吃了午饭,然后我们去了国家美术馆。我们早早地吃了晚饭,然后去看戏。他就像是个到学校来接孩子的家长,而其实呢,他自己就是那个孩子。
1946年2月5日
亨利正在计划我们春天去国外度假的事儿。他拿不定主意,是该去法国卢瓦河沿岸看城堡呢,还是去德国,做一个有关盟军飞机轰炸下德国人精神面貌的调查报告。我一点也不希望春天的到来。我又开始了:我希望,我不希望。如果我能爱你的话,那么我也就能爱亨利。天主是人创造的。他是眼睛散光的亨利,脸上有黑斑的理查德,而不仅仅是莫里斯。要是我能爱麻风病人身上的溃疡的话,还不能爱亨利叫人厌倦的无趣吗?问题在于:如果真有麻风病人在这里的话,我想我会像躲开亨利一样地躲开他的。我总是想要让人兴奋的东西。我想自己还没有准备好去经受你的指尖所经受的痛苦,我受不了一天二十四小时同地图和《米其林导游手册》打交道的日子。亲爱的主啊,我不争气。我还是那个婊子和骗子,让我滚蛋吧。
1946年2月6日
今天我和理查德之间出现了糟糕的一幕。他在给我讲基督教各教会之间的矛盾,我尽量在听,但听得不太用心。他察觉到了,便突然对我说:“你上这儿来是干什么的?”我没管住自己的舌头,脱口而出道:“来看你。”
“我想你是来学习的。”他说。我告诉他,我说来看他就是这个意思。
我知道他不相信我的话,我觉得他的自尊心会受伤,他会生气,然而他却一点也没生气。他从自己坐着的那把蒙着印花布套的椅子上站起来,走到我身边,在蒙着印花布套的沙发上我看不见他脸颊的那一侧挨着我坐下。他说:“每个星期看到你,这对我来说很重要。”于是我知道,他要向我求爱了。他搂着我的腰问道:“你喜欢我吗?”
“是的,理查德,当然喜欢,”我说,“不然我就不会在这儿了。”
“你愿意同我结婚吗?”他问。他的自尊心使得他问此话的口气跟问我要不要再喝一杯茶的口气差不了多少。
“亨利可能会反对。”我答道,想对他的问题一笑置之。
“什么都不能让你离开亨利吗?”我生气地想:如果为了莫里斯我都没有离开他的话,那么天知道为何为了你我就该离开他呢?
“我已经结婚了。”
“这对你我都毫不重要。”
“噢,这很重要。”我说。反正迟早我都要告诉他这一点,“我信天主,还有所有其他的东西。你们教会了我这样做,你和莫里斯。”
“我不明白。”
“你老是说,是神父们教会了你不信神,那么事情反过来也行得通。”
他看着自己那双漂亮的手——这些是他还有的东西。他缓缓地说:“我不在乎你信什么。你尽管去信那一整套愚蠢的把戏好了,我不管。我爱你,萨拉。”
“对不起。”我说。
“我对你的爱胜过对所有那些东西的恨。如果你为我生了孩子,我会放手让你去腐蚀他们的。”
“你不该这么说。”
“我不是个有钱的人。放弃自己的信仰:这是我能够提供的唯一贿赂了。”
“我爱的是别人,理查德。”
“如果你觉得自己受着那个愚蠢的誓言约束的话,那么你就不可能对他有太多的爱情。”
我没精打采地说:“我尽了最大的努力去打破那个誓言,但是没有用。”
“你认为我是个傻瓜吗?”
“我为什么要这样认为?”
“傻到会指望你会去爱一个长着这种东西的人?”他边说边把自己糟糕的那侧脸颊转向了我。“你信天主,”他说,“这个很容易。你长得美,你没什么可抱怨的,但是我为何要去爱一个给他孩子这种东西的天主呢?”
“亲爱的理查德,”我说,“这并非什么太不好的……”我闭上双眼,把嘴唇贴在他那侧脸颊上。有一会儿我感到恶心,因为我害怕残缺畸形的东西。他静静地坐着,让我亲吻他。我想自己正在亲吻痛苦,而痛苦属于你,正如快乐从不属于你一样。我爱痛苦中的你。我几乎能在他的皮肤上尝到金属和盐的味道。我想:你是多么的好啊,你本可以用快乐杀死我们,但你却让我们在痛苦中与你同在。
我感觉到他突然把脸挪开了,于是睁开了眼睛。他说:“再见。”
“再见,理查德。”
“别再来了,”他说,“我不能忍受你的怜悯。”
“这并不是怜悯。”
“我让自己丢人现眼了。”
我走了。继续待下去没有任何益处。我无法让他知道:我羡慕他,羡慕他那样脸上带着痛苦的标记,每天能在镜中看到你,而不是我们称作“美”的这个人间俗物。
1946年2月10日
我不必给你写信或者对你说话,这就是不久前我开始给你写信,又自觉惭愧,最后把信撕了的原因,因为任何事情在我想到以前,你便已全然知晓,而我还要给你写信,这看起来太愚蠢可笑。我在爱你以前是不是同样地爱莫里斯?抑或我一直爱的其实是你?我在抚摸他的时候,是否就是在抚摸你?如果我没有先抚摸他——用我抚摸亨利,或者任何其他人时都没有用过的方式抚摸他——的话,我会抚摸你吗?莫里斯爱我,他也用抚摸任何别的女人时从未用过的方式抚摸我。但他爱的是我,还是你呢?因为他恨我身上那些你所恨的东西。他自己不知道,但他一直是站在你那边的。你想要我们分开,但他也想要这样。他用自己的怒火和嫉妒促成了这种结果,他也用自己的爱促成了这种结果,因为他给了我那么多的爱,而我也给了他那么多的爱,以至于恋情结束之后,我们很快就除你之外一无所有了。我们两人都是这样。本来我可以用一生的时间来爱,一次只花掉一点,在此处和彼处,在这个男人或者那个男人身上省着用。但是甚至在帕丁顿车站附近那家旅馆里头一次幽会的时候,我们就已经花完了我们所有的一切。你在那儿,教导我们大肆挥霍,就像你教导富人们所做的那样,以便有朝一日,我们会除了对你的这份爱之外别无所有。但是你对我太好了。我向你要求痛苦时,你却给了我安宁。也给他这个吧,把我的安宁给他——他更需要。
1946年2月12日
两天前,我有一种如此强烈的安宁、平静和爱情的感觉。生活又要变得快乐起来了,可是昨天夜里我做梦,梦见自己在爬一段很长的楼梯,去见楼上的莫里斯。那时候,我依然是快乐的,因为爬到楼梯顶上后我们会做爱。我大声告诉他我来了,但回答我的却不是莫里斯,而是一个陌生人的声音。那声音像大雾天里向迷航船只发警报的雾号一样低沉地、嗡嗡地响着,让我感到害怕。我以为他把房间租给了别人,自己已经走了。我不知道他人在哪里。我重新走下楼梯时,大水漫过了我的腰际,门厅里迷漫着浓雾。随后我醒了。我再也不觉得安宁,我真想像以往一样地要他。我想同他一块儿吃三明治。我想同他一块儿在酒吧里喝酒。我很累,我不想再要任何痛苦了。我要莫里斯。我要平平常常的、堕落的、凡人的爱。亲爱的主,你知道我想要你的痛苦,可我不想现在就要。把它拿开一会儿,下次再给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