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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悬判疏钞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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敕建西天寺武林后学沙门性起述

△三.开章释文。分二。初列名。

一教启因缘。二藏教分摄。三会通余部。四乘所被机。五教体浅深。六宗趣通局。七处会传译。八诵持感应。

△二释义列科。为八。且初科中分二。初总标列。

初教启因缘者二。一总因缘。二别因缘。

钞。教者。圣人被下之辞。启者。启一经之总源。因者。众生本有佛性为因。缘者。佛出世指示为缘。谓佛因此.由此.而为缘故。者者。牒定之辞。后之下文。而释之也。

△二转释。又二。初总因缘。分二。初标总题。

言总因缘者。

△二释部缘。文又三。初喻申自利。

夫王道坦坦。千古同归。一乘玄门。诸佛齐证。

钞。千王大道。坦坦平平。经千古而不易也。佛佛道同。垂永劫之常恒。岂有异哉。故法华经云。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无二亦无三。除佛方便说。儒云。莫不由斯道也。斯之谓欤。

△二证明利他。

故一切诸佛。为一大事因缘故。出现于世。所谓开示悟入佛之知见故。佛知见者。即般若波罗蜜多智慧光明。普令一切众生。尽入无余大涅槃故。

钞。法华经中。佛告舍利弗云。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缘故。出现于世。舍利弗。云何唯以一大事因缘。所以。诸佛世尊。欲令众生开佛知见。示佛知见。悟佛知见。使得清净故。出现于世。由佛昔因愿力。故感果得周圆。普令众生开示悟入。尽得无余大涅槃故。涅槃者。此云圆寂。亦云灭度。所谓以般若智慧光明。断除烦恼障。及所知障。灭度而灭度之。斯为佛之本意本怀。岂有他哉。

△三结大事因缘。

良以一切众生。本具佛性。故君子以人治人。改而止。岂同执柯伐柯。犹以为远哉。

钞。由上佛智。破除一切众生迷闇。令入大灭度者。良由众生本来具有天然自性。真知真见。不假修为。而成就也。只因众生逐妄迷真。不见自性。故诸佛出世。指示悟入。而为缘也。故君子以人治人。下人皆可以为尧舜耳。

△二别因分三。初标数。

二。别因有十。

△二转释分十。初诸佛护念三。初标。

一为诸佛常以般若护念诸菩萨故。

△二释。

夫以般若之法。佛佛道同。如王宝印。一同护念。是以诸佛证之.菩萨修之.众生仰之。仰之者。则顿超劫海。修之者。则诸佛护念。乃至付之嘱之。无非此一般若波罗密多之法也。

钞。般若之法。是佛心印。如千王宝印一同护念。是谓永护忆念。此般若之法也。由是诸佛证之。以为果德。菩萨修之。以为妙行。妙行者。即十波罗之妙行。而证诸佛之果德也。至于众生一念净信。圆觉妙心。豁然开悟。顿忘人法解真空故。是以弹指合掌顿超劫海。修习之者。果人护念。乃至付小菩萨。嘱大菩萨。谆谆切切。饶舌叮咛。无非皆为此般若心印之法也。

△三结。

是以世尊拈花。迦叶微笑。至于历代诸祖转展护念。转展付嘱者。无非惟此一事而已矣。

是以者。承前契后之词。世尊在灵山会上。谈经三百余会。说法四十九年。至后涅槃会上。世尊拈花。百万人天大众。无不茫然。世尊告云。我以无相为相。无门为门。涅槃妙心。付嘱摩诃迦叶。是后转付阿难。以至达摩西来。而为此方初祖。转嘱神光。至于六祖会下。出于青原南岳。青原流于曹洞。南岳派于临济。及我本师天涛云老人等。共为七十三世。无非以心印心。以法印法。惟此一事实。余二则非真矣。

△二教示降伏。分三。初标。

二为令大士降伏其心悟真空故。

△二释。

谓佛直示真元。扫除我法二执。了一切众生。即涅槃相。无生可度。

钞。八识规矩云。我执二种。法执二种。

我执二者。一.俱生我执。谓于五阴等法中。强立主宰。妄立为我。与身俱生故。二.分别我执。谓于计我法中。分别我能行善。我能行恶而起执故。

二法执二者。一.俱生法执者。谓无始时来。虚妄熏习。于一切法妄生执着。恒与身俱故。二.分别法执者。谓于邪师及熏邪教。分别计度执为实故。

分别二执。粗故易断。细故难断。今佛直示真知。顿令大根众生开示悟入。了达一切异生即涅槃相。无生可度。故净名诃慈氏云。弥勒如。众生亦如。何有众生而可化者。不起度生之见。即得破除俱生我执.俱生法执。顿断诸障。顿证真如。圆满菩提。归无所得。是为降伏其心故。

△三示颠倒。

若起度生之见。我人众生寿者。即非菩萨故。

钞。若有四相。非大士者。反显不能降伏其心故。

△三示无住法分四。一标。

三为令了无住法。是菩萨故。

△二释。

谓一切妙行。如空中鸟迹。不住此岸。不住彼岸。不住中流。运无住法而为其本。

钞。一切妙行者。即十地所修十波罗密之妙行也。谓此诸妙行。若空中鸟迹。似空中风相。难说难可示。如是十地义。心意不能了。又云。非初非终后。非言词所说。出过于三世。其相如虚空。寂灭佛所行。言说莫能及。地行亦如是。难说难可示。不住此岸下。

法界品中。大愿力精进救护一切众生主夜神告善财云。菩萨法者。譬如船师。不住此岸。不住彼岸。不住中流。运无住法而为其本。

维摩经中。文殊问净名云。菩萨以何为本。答。以无住为本。又云。菩萨以从无住本。立一切法故。

△三引证分二。初证无住因行。

故下文云。菩萨行六度等。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又云。若心有住。则为非住。

钞。大士行施度等。不住色声香味触法心故。古德云。见色非干色。闻声不是声。山河及大地。全露法王身。由是不住有为。不住无为。亦不住非有为非无为。是故菩萨不住相想。而行施等诸度。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故又云。若心有住。则为非住佛道矣。

△二证无住果行。

又云。菩萨知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此菩萨胜前菩萨。所作功德。不可思议。

钞。知一切法无我者。以般若智圆照自性。破除我法二执。了真空故。得成于忍者。坐断能所现量。分断俱生无明。分证十地真如。即得顿超伏忍.信忍.顺忍。以至渐入无生法忍。寂灭忍故。此菩萨者。即超忍诸菩萨也。胜前菩萨所作功德。不可思议者。谓胜地前初心菩萨。不能忘取相有漏心而行施等诸度也。今此地上菩萨。超通达位时。乃至无有少法可得。故云凡所作功德皆无漏行。不取性相。任放天心。忘缘等照。而行施度等者。由斯妙行。故不可思议云耳。

△四结归无住。

是以劝令一切大士。了无我法。得成于忍。能忍第一谛。证无住法故。

△四示般若是诸法本。分三。初标。

四。为令知般若是诸法本故。

△二释。

谓般若之法。乃诸法中王。是以六度四等尘沙妙行。皆以般若而为其本。若无般若朗彻心源。一切行门成有漏故。

钞。般若法即实相心印之法也。是以施等诸度。慈悲喜舍。乃至无量尘沙行门。皆以般若心印实相而为其本。此般若法。或名真如。或名法性。或名本圆觉藏。或名常住真心。或名实际本来。是知百千之名。皆不出乎实相心印之法体也。故诸大乘经皆以实相为本。三藏十二分皆以实相为源。故下文云。若众生信心清净。即生实相。生实相者。即生十地真如实相故。由得真如实相般若。方修一切妙行得成真如无漏行故。若无下反显之文。谓若无般若慧光朗彻自性。知一切法了无我者。即所修一切施等行门。成有漏也。

△三引证。

下文云。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皆从此经出故。

钞。斯显果.人及所证之法。皆从般若心印而流出故。圆觉经云。善男子。无上法王有大陀罗尼名为圆觉。流出一切清净真如。菩提涅槃及波罗密教授菩萨。一切如来本起因地。皆依圆照清净觉相。永断无明。方成佛道。故云是诸法中王故。

△五直示真如离相。分三。初标。

五为直示般若心印无迂曲故。

△二释。

谓般若之法。直示真如无二法故。所以色空非有。妙性恒然。

钞。般若法者。即真如心印法也。夫心印法者。非色非空。虚相本尽。真性本现。是故此真如法。从本以来离言说相.离名字相.离心缘相。毕竟平等。无有变异。不可破坏。唯是一心。故名真如。

△三引证。

下文云。离一切相即名诸佛。又云。如来者。即诸法如义。惟此一事实。余二则非真故。

△六为被最上机。分三。初标。

六为被最上一乘机故。

△二释。

谓般若之法。原非下劣根机可能承受。

钞。根有三根。机有五性。今所被者。最上乘故。非圆顿机莫能入也。

问。三根普润。大小兼收。方为此法之圆妙耳。云何独被大机而不被小机者耶。答。前不云乎。诸大乘经。及三乘之法。皆以实相为本。今不被小。而云被大者。有三义。一者。引未发大心者。令发大心故。二者。已发大心者。令永安住不退转故。三者。令彼二乘。生大惭愧。入佛智故。故云如来为发大乘等说。由斯巧语。令彼小乘。深信大乘二空真如。更进穷楼。回心向大。非实弃不被耳。

△三引证。分二。初独被上机。

故下文云。如来为发大乘者说。为发最上乘者说。

△二激引小机。

又云。若乐小法者。着我人等。即不能听受读诵为人解说。荷担如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钞。乐小法者。只乐生空。不解二空。以不知心外无法。不达五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本来空寂。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未脱法执见故。是以不能听闻。不能受持。不能读诵。亦不能利他。为人分别解说。荷担无上大菩提故。

△七为示见性必修。分三初标。

七为令见性必修故。

△二释。

谓若不持戒修福。于此章句。虽复受持读诵。终无利益。如画饼充饥之类。反此。必要持戒修福。于此章句。能生信心。即生实相。

钞。夫修证即不无。染污即不得。故大事未明。如丧考妣。大事已明。还要如丧考妣。是知见性已后。必假修而证之。若不修行。旷劫无明。云何能断。

故楞严云。虽复受持读诵。若不断除杀盗淫妄。如蒸沙作饭。必无实果。又莲池老人云。画饼何益于饥肠。燕石难瞒于贾价。是故必要因戒生定。因定发慧。是为如来三无漏学。决定清净明诲。故曰必要持戒修福。于此章句能生信心。即生实相。持戒者。戒也。修福者。定也。生信心者。慧也。即诸位之阶基耳。生实相。即生诸地之实相也。所谓断十障证十如故。

△三引证。

故下文云。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菩提。

钞。以无我人下。即见道分也。修一切善法者。即修道分也。即得阿耨菩提者。证道分也。

△八示全修即性。分三。初标。

八为令知全修即性故。

△二释。

谓令一切菩萨。了达六度万行。无非般若妙行。以一切行门。全修即性。无二行故。

钞。全修即性者。即真如一行三昧法也。由真如一行三昧力故。得入无量诸三昧门。故得了六度而即一心。悟万行而即一体。故云无二法故。

△三引证。

下文云。若人发阿耨菩提心者。当生如是心。我应灭度一切众生。灭度一切众生已。而无有一众生实灭度者。通达无我.法行。如来说名真菩萨故。

钞。了悟自性。生佛一如。我及众生本来寂灭。奚有我能度众生。我能修行者乎。故云。通达无我行者。始知全修即性。如来说名真大士故。

△九示销重障。分三。初标。

九为令多障菩萨销重障故。

△二释。

谓设有菩萨。虽发大心。经多累劫。重障难除。故令持般若法。转重障而成轻障。破烦恼障。及所知障故。

钞。虽发大心下。凡情未断。般若未餐。虽经累劫修行施度等行。未超三界分段生死。未得断除现行烦恼。一切重障。故劝持诵般若大乘之力。方销分段烦恼极重报障。

故普贤章云。若欲忏悔者。端坐念实相。是故宜至心。忏悔六根情。即持诵大乘义。转重障而成轻障故。重障者。即贪嗔痴等。烦恼障及报障也。轻障者。所知障也。由持般若力故。先破分别二执。现行烦恼。后破所知障。所谓般若止观力强。俱生随眠。无不断也。

△三引证。

下文云。是人先世罪业应堕恶道。以今世人轻贱。故先世罪业即为消灭。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故。

钞。先世罪业者。业兼烦恼障也。堕恶道者。报障也。由持般若性力。消生前之罪因。灭当来之报障。故受世人轻贱。免重业而成轻受。销重报而成轻报也。故净业障经云。若有菩萨先世造一切罪。因果未熟。恐受当报。或于现生。依教修行。持诵大乘。反受重疾。难堪难忍。或招颠沛。乃至一日一夜者。能消无间地狱。一切重罪。况多日乎。当得下。正是断二障。证二果故。

△十断疑生信。分三。初标。

十为令断般若诸疑现行及种子故。

△二释。分三。初因信得入。

谓疑。为障万善之门。不疑。为信成菩提之进步。故能从闻思修入三摩地。证般若波罗密等妙法门故。

钞。华严云。信为无上菩提本。信能必到如来地。故佛法大海。信为能入。故知疑为大障圣道。不疑。脱烦恼怨无施多力。由是应知从闻思修。入于妙舍摩他三摩禅那。止观二门。若一生疑永无绝分。设或修之半涂退堕。故闻慧中。起步断疑。净信忍可。决择分明。至果菩提。永不退转。证入金刚心印。十地门故。由是弘法大士。总以断疑生信。绝相超宗。八个字等。为此经之大纲也。

△二指闻本法断疑。

故下须菩提。节节详明。细问于佛。令破诸疑种子。及现行故。若文中尊者未问于佛。佛即就遮未起之疑。名为种子。若尊者已问于佛。佛即破之。是为现行。

△三断疑章句所以。分二。一证古今谬。

是以世亲大士以分二十七段疑文。足为明镜。后学析之为三十二分。非正意也。

钞。弥勒偈云。调伏彼事中。远离取相心(远离能取所取想心见故)。及断种种疑(种种疑者。即分二十七段疑也)。亦防生成心。(谓尊者已问。佛即就遮破之为现行疑。若尊者未问。佛即就遮。发挥断疑之旨。早破尊者疑。使令不起。故云亦防生成心耳)。故世亲依斯妙偈后文两句之义。列于二十七段疑文。谓之金刚释疑论。发挥本经略意之旨。其中还有微细断疑之意。总该在内。俾令来学明如指掌。易通佛意。后之昭明太子。以将此经列成三十二分。用古正。今实为破碎断疑文意。

△二傍求未古。

更复傍求异解。理现虽明。未遵古意。

钞。或缁或素。或高士等。广依三十二分科文解释。时人谓之文直义明。了无迂曲。故今释之曰。不然。斯诸文释。理观虽妙。实为傍求异解。而与弥勒.世亲古释之论。似有违也。

问。既诸家古德依三十二分之文注释。亦能发明理观意旨。奚得局立断疑之文。以为美哉。答。夫弥勒。是补处佛。位证圆觉。深通佛意。为法王嫡子。金口所宣。八十行偈。解释斯经。授之无著。无著又将此偈转授世亲。世亲又依斯妙偈列成二十七段断疑论文。解释斯经。后之高贤。凡欲销释。总依此论。方不谬佛意。乃万古之规镜也。若依三十二分之文注释。总然玄妙。未遵古意云耳。

△三结叹。

良以古意诸疑。谓障道之首。生信。为入道之源。故知断疑生信。乃得绝相超宗。令入般若波罗密等诸忍果故。

钞。诸忍者。在无住文中前已释故。

△三结别因之缘。分二。初结别因。

以上教启十因已竟。

钞。由上十种别因。乃宣此经之法。故下总结此经之缘。以避烦耳。

△二总彰别缘。

虽未若华严教启之缘。其中时方说主。入堪托钵。归来趺坐。洗足收衣。众成就等。听法云集。愿乐欲闻者。即此经之缘也。

钞。华严玄谈。先明十因。次明十缘。然此经文略。未便广引十缘之语。故大概宣说之。十缘者。一依时。二依处。三依主。四依三昧。五现相。六依说者。七依听者。八依德本。九依请者。十依加者。文虽少而义周。思之可也。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悬判疏钞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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