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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颂疏记 论本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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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沙门遁麟述

言得能治彼无漏者,谓得能治彼烦恼之无漏根也。先凡夫位中,断三四品,后住初果,未起胜果道,虽有初缘,犹未成彼无漏根故。言上上品能润两生者,以上品惑最强盛,故润多生也。次品渐劣,感生渐少。此同旧疏,前解九品,别配生数。若旧后解,九品未断,皆润七生。然于其中,强弱不等,犹如九人,大小不同,力有强弱,共举七石谷。若断一品,余八惑犹润五生,犹如八人,共举五石谷。余喻应知。然所受生,若多若少,所有牵生之业,在凡时造,非圣位也。故正理说,不造新牵引业,以背生死,向涅槃故。

言必无未断一大品结有死生者,以趣果心强故,断一必断三,断五必断六也。准旧解,断一品、二品、五品,许有退及出观者,亦无生死。

言家家者,以生非一家,故曰家家。

言或二天处者,如切利夜摩等天处不同。

言或二州处者,如在东、西州等。准论,许一天处或一州处受三、二生,婆娑亦同。故彼论云:或一天处,或二天处,或三天处,受一、二、三生。又云:或一人家,或二人家,或三人家,受一、二、三生。天家家、天三、人二等者,此等是增减家家。若准婆娑,亦有天二、人二等生家家。今详:若不等天家家者,人中得道,天上涅槃,从涅槃处为名;若等生者,天中得道,亦在天上涅槃,从得道、涅槃二义为名。一切家家,并不论初得道生,皆约得圣之后更受生说。新云:言断三、四品,受三、二生,是亦据极说,此中非无减三、二生。若断三品,经一生已,总断余结入涅槃者,亦是三生家家摄也。二生家家,其义同也。

言于第三生断烦恼尽者,理实要断上界烦恼,方证圆寂。

言一来人间而般涅槃者,谓经生圣,不更往余界生故,于此界后生,便般涅槃。故论云:过此已后,更无生故。然此章中,明一来向果,总有三类:一、家家,二、一来向,三、一来果。

言义如前释者,如前家家释也。

言越彼第九品惑等流果者,谓彼烦恼后念不续,故名越等流。及异熟地者,谓越彼惑所感异熟地也,如离欲人不受欲界果故。以断此惑有此胜能故,虽一品惑能障得果,不同一来无此胜用,故一品惑不能障果。言一间者,正理论云:间是隙异名,谓彼位中犹有一隔,容受一生,故未得涅槃。有一间者,名为一间。(上是释一间义,下是释人得名也。)言即第三向者,此一间若缘不具,但名不还向也。

言欲界没,色界中有中般涅槃者,正理云:谓有一类补特迦罗,已于生结,得非择灭,起结不尔,彼于欲界,遇烦恼缘之所逼恼,便能自勉修断余结殊胜加行,加行未满,遇舍命缘,遂致命终,由起结力,受色中有,厌多苦故,乘前起道,进断余结,成阿罗汉,得般涅槃。问:何缘有学,未离欲贪,无中有中般涅槃者?答:欲界中有,依身微劣,于多事业,无堪能故,住本有位,于欲界法,尚难越度,况中有中能越欲界?

二、生般者,正理论云:谓有一类补特迦罗,由先具造顺起生业及增长故,欲界没已受色界生,由具勤修速进道故,生已不久成阿罗汉,尽其寿量方般涅槃。约有余依说为生般,非才生已便般无余,彼舍寿中无自在故。

此论亦云:此中所说般涅槃者,谓有余依。新云论文,于生般后即作是释,不于中般后作是释。故知中有般涅槃者,得有余已,即般无余。

言此具勤修、速进二道者,既才生已,即般涅槃,故知勤修兼能速进。

言有勤修无速进者,由有勤修,故名有行;由无速进,道在生般后,久方得之。

言此勤修速进道俱无者,谓无速进,与有行同,无勤修故,在有行后。正理论云:谓有一类,先于欲界中,依不息三摩地力,断五下分结,成不还果,后生色界,经于多时,还能进修前种类道,成阿罗汉,名有行般。无行般者,与此相违。

言经部释论主许者,论主评取经部为正。

无行利根者,有速进道在先;有行钝根,无速进道应后,不同有宗也。又生般者,得最速进最上品道在无行前,以此证知有行居后。

言上流者,前四虽生上界,即于彼生处而般涅槃,更不上生,无上行义,故生般等不名上流。又唯上生,不下流故,名为上流。异生之人虽有上流,亦下流故,不名上流。又前四种唯于此身定般涅槃故,所以偏与般涅槃名。上流容有受多生者方般涅槃,以不定故,所以不言般涅槃。

也。言遇缘退失上三静虑者,谓若不退失,直生第四禅故。要须退失上定,专味初禅,生初禅已,方生第四,名全超也。言半超者,问:此中少受三生,多受十五,如何言半超?答:此以不全名半,非敌对之半也。

言不生大梵王处者,一义如章。又论云:一导师故。问:所以不言除无想者何?答:准有宗,不立无想天,故云不须除。

言遍没者,正理释云:由彼遍于四静虑地十六处所,一一皆有下等爱味,为感生缘,从梵众天一一处所,一生没已,至色究竟,方般涅槃,故名遍没。又论云:无不还者,于己生处,受第二生,由彼于生,容求胜进,非等劣故。即由此故,不还义满,必不还生曾生处故,尚不生本处,况有生于下?

言乐定那含至是色界摄者。此虽后生无色,以经色界生故,是色界上流那含摄,不名无色那含也。

次言行无色有四者,是从欲界直生无色,不经色界也。

言此总名为无色那含者,谓生般等四名目,与前无异,不更别立,但总名无色那含,唯无中般,与色有异。

言三火星喻所显者,谓如札火、铁火,小、大星喻,近、中、远别,速、非速等,应知亦尔,如前已明。问:始从中般及终上流,皆约速等三道建立,相望何异?答:三中各自位中,论速、非速,如九品生,故互相望,无杂乱失。

言顺起业者,谓中有非生,但名起也。然此中般最速利故,其由下惑上根;上流迟故,由上惑下根;生般处中,根惑并等。

上流分三:具由惑根业者,以上流者是顺后业,从第三生已去讫于多生,总名顺后,以宽长故。故得由业殊中生二种,并是一生,不可于中分业差别。

言故此九不还,此由惑、根别者,此由中生,不由业故,所以结词不得言业。若论三种不还,即皆具由惑、业、根也。然今颂中言业、惑、根有殊者,约总相说。

论云:若尔,何故经说有七善士趣表?既向所立有九不还果,何故经中唯说有七善趣?

言又七种皆往上界不复还来者,前就行善名为善趣,此就上行故名善趣,不还唯向上不复还下故,余则还下故。新云后解为胜。若唯行善名善士趣,无学之人亦唯行善,因何不说?今不立者,谓阿罗汉无生义故。

言厌欲界生者,以先了苦受欲界生,其生短促尚难可忍,上界命长深厌不往,故得那含已,由厌不上生故。言经生习根极淳熟者,正理云:以曾经生于自相续,蕴积圣道极坚牢故。

言第四定最堪能者,谓诸乐行中最为殊胜,及离八灾患故,先修第四,后方修下。

言中间有漏、前后无漏者,论云:前二刹那似无间道,第三刹那似解脱道。解云:前二正断障故,如无间;第三已断障故,如解脱道。从无漏入有漏易,从有漏入无漏难,故立一无间、一解脱道。

言不还修由前三,乃至除受生一者,但是总相,说准论文,应须分别。故论云:谓不还中,诸利根者,为现法乐,及生净居;诸钝根者,亦为遮退,彼畏退故。如是杂修,令味相应,等持远故。诸阿罗汉,若利根者,为现法乐;若钝根者,亦为遮防,起烦恼退。

第二品,六乃至十五者,此等皆是重起三心,并前而数,重修渐胜,以为上品也。

言如其次第感五净居者,谓下品感无烦天,乃至上极品感色。究竟论云:有余师言,由信等五次第增上感五净居。(此师意,信增感初净居,慧增感后净居。)正理论云:感五净居,为由业力?为杂修力?若是业力,杂修静虑则为唐捐。若杂修力与品类足所说相违,如彼论说,杂修静虑及由业故生净居天,乃至此中决定俱由二力,以随阙一不生彼故。

言转名为身证者,即不还果,具八解脱,以身中有灭尽定,得似涅槃法,故名身证。问:云何不名心证?答:以无心故,依身生故,不名心证。若论主释,谓从灭定起,得身寂静,极似涅槃,如是证得身之寂静,及智现前,故名身证。

世尊言:福田有二者,正理云:谓世尊告给孤独言:长者,当知福田有二也。

言五种那含者,此等诸圣理实,离前四向果外,更无别体,但以名义有殊,故并列也。

言灭定有漏不是依因者,谓非学无学之所依也。此说非因,实亦非果。论云:彼说不还差别粗相,如是若细分折,数成多千,乃至总计五种积数,合成一万二千九百六十,广如论说。

言至断有顶八品为后者,以从断初定,次断第二定,乃至方断有顶,以第九品名金刚喻定,故但言至八品也。

言犹如金刚摧一切者,以此定坚锐喻同金刚,以非想第九品惑最微细故,难可断灭。此定能断,明知余惑必能对治,最为殊胜。亦如大明能破细暗,粗必能破,但以粗闇小明先破,故唯破细,非无破粗之能。问:非想见惑,于九地中亦是最细,见道能断,应喻金刚?答:彼九品惑可一品断,故知彼惑势力微劣。见道既为劣惑对治,故知非能破一切随眠。若有能破,见道起时,何碍不破自余烦恼?故彼不得金刚喻名。

言能引此惑尽得俱行尽智令起者,尽得谓第九品择灭上得尽智,与此尽得俱时而起,故名俱行。金刚喻定能引此二令至生相,故名为起。又解:尽得俱行尽智者,意显尽智与尽得俱。今举尽得取其尽智,即是定能引尽得俱行之尽智也。后解为胜。

言尽智生已,成无学果者,谓智果现在,方成无学,非生相时,即成无学。

言无学者,谓论云:为得别果所应修学,此无有故,得无学名。即此唯应作他事故。解云:但为得利根及诸功德有所应学,然无为得别果所应学,故名无学。说舍钝果,得利根果,亦非别果也。

言应受人天供养者,谓结累都亡,堪受供养。又论云:义准前来所辨,四向、三果,皆名有学,为得漏尽常乐学故。学要有三,谓增上戒、增上心、增上慧等。又云:学意未满故,如行者暂息。又云:异生未见谛理,故不名学。又论云:四向、四果,名虽有八,事唯有五,谓住四果及初果向,以后三果向不离前果故。

言有顶地无上可欣者,若尔,何不依当地道断?答:自地烦恼所随增故。故论云:若彼烦恼于此道随增,此道必不能治彼烦恼。若此道力能对治于彼惑,则彼惑于此道必不随增。故自地道不治自地,如人被缚不能自解。

言离八地染,通由二道者,有上可欣,通有漏道,无漏可知。

言各引二离系得者,且有漏道以断惑之时,正能引有漏得,兼引无漏得,以事业是同故,无漏道亦尔。

言不能离下,谓已离故者,谓欲界无道故,依上未至断,自余无漏唯在根本,非近分地离下染时方得上地,由此余地并不治下。

言转入异受难,有入不入者,谓若欣上心强即入,若欣心劣即不入。又为静虑者入,为解脱者不入,广如上辨。

言三行中随起一行者,正理云:约容有说,二道各三剩非诸有情于离染位,无间、解脱皆具有三。又婆娑云:问:无间道中何行相后,起解脱道何行相耶?评曰:此事不定从粗行相。无间道后容起静等三种行相为解脱道,苦等亦尔。以此六种有漏行相,随离染者所乐起故。(准此,上下三行非要敌对而起。)言非寂静故说名为粗者,由大劬劳方能越故。

非美妙故说名为苦者,由多烦恼粗重能违害故。

非出离故说名为障者,由此能碍越自地;譬如狱厚壁,能障出离故。

言必起无生智者,此须决定尽智后,必起无生智后,方起正见,终不更起尽智也。正理论云:此明无学故,唯说无漏智生,不说生世俗智,理实亦容生世俗智。

诸无漏道为沙门性者,出沙门体;怀此道者名沙门者,明人名沙门。

言勤劳息烦恼故者,释沙门名。论云:如契经说:以能勤劳,息除种种恶不善法,广说乃至,故名沙门。异生不能无异究竟趣涅槃故,非真沙门。正理又云:异生虽能断无所有处染,以诸过失尚有余故,暂时静息,非究竟故,非真沙门。

言此有八十九种者,此约广数,故论云契经说论此差别有四,理实就位有八十九等。

言起一类胜得者,以得非一,故言一类。新云:此说前向果中所得无为,至今果位总一果得,得无为故,非是众多无为同一得得。

言余位不然者,即八十九中,除此四位,所余诸位不具五因,故不立果。

释世道证二果中,初约见道无漏得所持,次约世道引无漏得所持,寻章可解。

经亦说名婆罗门者,依世俗理,则诸沙门异婆罗门;依胜义理,则前所说真沙门性,亦名婆罗门。沙门云勤息,婆罗门云净志,皆远烦恼,故义同也。新云净行,与净志一。

言世尊名梵志者,论云:佛亦名寂静,亦名清凉。正理云:寂默静虑,萧然名梵。佛具此德,故立梵名。既自觉悟,为令他觉,转此授彼,故名梵轮。

言似世间轮者,正理云:谓圣王轮,旋环不息,见道亦尔,无中歇故;如圣王轮,行用速疾,见道亦尔。

舍前谛取后谛者,谓舍苦等境,取集等故,此则显示四圣谛必不俱时。

降未伏、镇已伏者,如圣王轮,降伏未伏,镇压已伏,见道亦尔。

言观上苦已,观下苦者,准观行次第,先观下苦,后观上苦。今此或随言,便总结云:由此见道,独名法轮。

言憍陈那者,昔云憍陈如,讹也。此云火器是姓,阿若是名,亦云初知,以最初悟道故。准四分律,阿之言无,若云如由,如陈如本。谓初闻法,最先领悟,众中无比,故曰无如。慈恩为解憍陈那姓也。

言见道生时,已转法轮者,意云:既陈如初见道生时,未起修道,即言已转法轮,明知法轮唯在见道。若不尔者,不应言已。此是苦圣谛显见道,乃至显无学道者。准此三转,总名示相转,以言显三道故。又解:此苦圣谛是示相转,谓显示苦谛相故。

此应遍知是劝相,转劝令知苦故。

此已遍知,是引证转。谓此苦谛,我已遍知,故汝亦应知。苦谛既然,于集圣谛,应言此集圣谛,此应永断,此已永断。此灭圣谛,此应作证,此已作证。此道圣谛,此应修,此已修。一一三转,合成十二。章中唯约苦谛广明,余谛略指。又章即以眼智明觉为四行相,一谛三转,有十二行。若准四分律,一一转时,发生通慧明等六种功德,即不得配为十二行也。由是饰宗,乃取无常等之行相章两解。眼智明觉,咸是婆沙中二说。前说约见道,上下智忍配四德。后泛约义,明前唯见道,后通三道也。

言毗婆沙师所说如是者,结归有宗,唯是见道也。

言经部至非唯见道者,且论主破有宗云:若尔,三转十二行相非唯见道,如何可说唯于见道立法轮名?是故唯应即此三转,乃至名为法轮,可应正理。(论主取此师为正也。)言于他相续令解义者,谓转自相续十二行法,往他身中令他解义,故名为转。(已上是经部释。)又论主自释云:或诸圣道皆是法轮,于所化生身中转故。于他相续见道生时,已至转初,故名已转。(准论,从经部已下自有二释,谓余师及论主。余师约教法,论主通诸道,今章中合为一也。然此意者,理实三道皆名法轮。唯言见道者,见道是法轮初,故从初立目,不依余二。及言已者,谓已至转初故也。已上。)正理论云:憍陈如!见道生时,说名世尊转法轮者,意显彼等得转法轮,本由世尊,故推在佛,令所化者生尊重故。若不尔者,则天神应说菩提树下佛转法轮,不应唱言世尊今在婆罗痆斯国转无上法轮,故转授他,此中名转。

言初三果人,依欲界得者,谓此等果,唯依欲界;依九身得,谓六欲天,及三天下;若第四果,通依三界身,谓欲界九,依色界十六,依无色四,总二十九,依身证得罗汉果。

言由上无见道者,释非上得第三果,有二重证:初理,次教。此即理也。谓离欲界染,得第三果。若次第者,必依欲身,离欲界染,得先果已,方得生上。若超越者,必依见道,得第三果。见道必依欲界,依身起故,第三果唯依欲界。言色界无厌等者,一者无厌苦,二者着胜乐,故无见道。

自下,教证,言上界通色、无色。

俱舍颂疏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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