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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识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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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导读

《人物志》全书之精彩处,在以精密的分析,提出精辟的见解,向我们授以精纯的品鉴人才知识。经上两章由此主线稍微转折到“量才授官”及人才在朝在野的得失后,本章又再重新上路,带领我们进军深一层次的识人之境。

所谓观人,不是袖手旁观的“观”,必须要有互动才能真正深入体会别人的特质,以评定人才的高低。本章题为“接识”,与成语“待人接物”一样,“接”就是接触,就是互动,就是交往,不以旁观就是客观。有接触,有交往,于是就可对人建立更精准的认识,故名“接识”。

与人接触,时间一久,总能或多或少增益了解,这近乎常识。但若要短时间内对对方深入认识又是否可能?现代社会,人物众多,角色复杂,社交场合千差万别,要第一时间准确掌握陌生人的性格,比古人来得更加困难。本章所讲的“接”,正是针对初次认识的人而作的分析。从何得知?文首提到“人初甚难知”,甫始即点出一个“初”字。及后谈到常人观察别人的通病时又说:“取同体也,则接论而相得;取异体也,虽历久而不知”,诚如王晓毅先生所说,“接论”与“历久”对举,明显指的是初次相识。刘劭在本章里,谈的就是怎样在初相识阶段,已经能有效观察人心。

观察之所以有效,不单在掌握正确的观人之道,也在如何避免犯错,否则错误与成效互相抵消,则所谓观人就无从谈起。刘劭在本章中,讨论到常人在鉴定人才时,多犯一种我权称为“党同伐异”的通病。且让我简单解释一下。

一般人常从自己的价值观、审美观、道德观、信念等等出发,毫无批判地肆意投射到别人身上,于是有两个情况出现:第一我称之为“酒逢知己型”,就是“发现”对方的诸种观念与自己相同;另一就是与自己相异,可名之曰“话不投机型”。由于人对自己的评价,往往有一种“通胀效应”,而对人却反有“通缩效应”,于是,与自己相同,则倾向放大对方的长处,而将对方的短处忽略,有意与无意间掉进认知的盲区中。如刚才所说,这是第一种情况。那么,对那些有异于自己的他者呢?这就是第二种,与第一种刚好相反。

针对这种通病,刘劭要求观人者首先要放下自己的标准,走出知人知己的盲区,才可突破樊篱,“发现”别人。其次,要从多角度反复观察一个人,知其长短,并且要不断检讨、修改,甚至否定自己初始时的判断才可。犹有进者,要提升自己的层次,才可说得上真正的观人。此话怎说?前文提到的通病,其实是偏才型人物常犯的。他们既为偏才,虽能在自己的专长领域内独当一面,但偏才之所以为偏,就因为他们的视野永远受到局限。正因如此,我们若要有所提升,则必须要超越偏才的层次,以进军兼才的境界,亦即能从多角度观人,以建立一立体的认识。

一个聪明的读者可能会发现,其实,上述自我提升的道理,可以反过来借以判断谁人是偏才、谁是兼才,这亦是刘劭在本章最后一节所讨论的课题。某甲若只对自己的信念侃侃而谈,对自己的成就夸夸其辞,此人多属偏才无疑。相反,某乙却具跨学科之才,言谈间常可充分发挥其科技整合的能力。比方说,他能由中文计算机“仓颉输入法”之雄霸市场,或英文键盘各字母按键的非理性安排,谈到心理学的所谓“习惯”的力量,再由此说到经济学上的“理性人假设”及“交易费用”学说,又再以此为据,进一步讨论“博弈论”中所谓短期博弈与长期博弈之别,最后还以法国思想大师福柯的后结构主义式权力理论,来总结市场对人习惯性思维的主宰力量,那么,此人必是兼才无疑。(此例子是我与友人英冠球博士闲聊时想到,特此鸣谢。)

不过,世上能为偏才者已经不多,兼才则更凤毛麟角,其余呢?多为本书“九征”篇所说的“无恒”与“依似”是也!

夫人初甚难知,而士无众寡皆自以为知人。故以己观人,则以为可知也。观人之察人,则以为不识也。夫何哉?是故能识同体之善[1],而或失异量之美[2]。何以论其然[3]?夫清节之人以正直为度,故其历众材也[4],能识性行之常[5],而或疑法术之诡。法制之人以分数为度[6],故能识较方直之量[7],而不贵变化之术。术谋之人以思谟为度[8],故能成策略之奇,而不识遵法之良。器能之人以辨护为度,故能识方略之规,而不知制度之原[9]。智意之人以原意为度[10],故能识韬谞之权,而不贵法教之常。伎俩之人以邀功为度[11],故能识进趣之功[12],而不通道德之化。臧否之人以伺察为度[13],故能识诃砭之明,而不畅倜傥之异[14]。言语之人以辨析为度,故能识捷给之惠[15],而不知含章之美[16]。

[1] 能识同体之善:能够认识同类人才的长处。刘昺在解释这句话时说:“性长思谋,则善策略之士。”

[2] 或失异量之美:有时认识不到不同类人才的长处。刘昺在解释这句话时说:“遵法者虽美,乃思谋之所不取。”或,有时。

[3] 然:这样,如此。

[4] 历:经历,阅历。此引申为观察、审视之意。

[5] 性行之常:性情行为恒常不变。刘昺在解释这句话时说:“度在正直,故悦有恒之人。”

[6] 分数:法度,规范。《三国志·魏书·刘劭传》:“文学之士嘉其推步详密,法理之士明其分数精比。”刘昺在解释这句话时说:“度在法分。”意思说,各种尺度是由法律划分的。

[7] 识较方直之量:认识比较出方直之人的才能。量,才能。《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时左将军刘备以亮有殊量,乃三顾亮于草庐之中。”

[8] 谟(mó):谋略,计谋。

[9] 原:本源,根本。

[10] 原意:探究别人的本意。原,推究,考究,研究。《荀子·儒效》:“俄而原仁义,分是非,图回天下于掌上而辨白黑,岂不愚而知矣哉!”

[11] 邀功:求取功劳。

[12] 进趣:追求,求取。《后汉书·韦彪传》:“安贫乐道,恬于进趣,三辅诸儒莫不慕仰之。”

[13] 伺察:侦查,观察。

[14] 畅:长。《诗经·秦风·小戎》:“文茵畅毂,驾我骐馵。”毛传:“畅毂,长毂也。”孔颖达疏:“畅训为长,言长于大车之毂也。”此指“以……为长”。

[15] 捷给之惠:言辞敏捷反应迅速的聪慧表现。惠,通“慧”,聪慧。《晏子春秋·外篇上十五》:“夫智与惠,君子之事,臣奚足以知之乎?”

[16] 含章:包含美质。《周易·坤》:“六三,含章可贞。”孔颖达疏:“章,美也。”

译文

人的性情的深处是很难知晓的,而读书人不论自己知识多少都认为自己有知人之明。所以看自己对人才的观察,则认为自己能够识别人才。看别人对人才的观察,则认为他不能够识别人才。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人能够认识同类人才的长处,有时却认识不到不同类人才的长处。为什么这样说呢?清节之人用清正方直作为衡量他人的标准,所以当他审视众多的人才时,能够认识性情行为恒常不变的长处,而有时却对方略计谋的欺诈产生疑惑。法制之人以法律规范作为衡量他人的标准,所以他能够认识比较出方正耿直之人的才能,而不看重变化多端的谋略之术。术谋之人以深思熟虑谋划计略为衡量他人的标准,所以他能够评定计策方略的奇妙,而不能认识遵守法度的好处。器能之人以用智谋权术治理政事为标准,所以能够认识方略的规定,而不知道制度的根本作用。智意之人以探究符合别人的本意为衡量他人的标准,所以能认识隐藏计谋的权术,而不看重常规的法制教化。伎俩之人以求取功劳作为衡量他人的标准,所以能认识追求进取的作用,却不通晓道德的教化作用。臧否之人以观察别人的短处为衡量他人的标准,所以能够认识指责批评的好处,却不以卓异突出不同寻常为长处。言语之人以辨别分析为衡量他人的标准,所以能认识言辞敏捷反应迅速的聪慧表现,而不知道美质在内的好处。

赏析与点评

观察以致判断别人的高下,是每个人每天都做的事,但说说容易,实行时多数人都是力有不逮。力有不逮而自知,不是问题,但问题就出在多数人对自己力有不逮此一事实妄昧无知。常人多以己意测度别人,合己意者虽假必取,不合己意者虽真必废,所以与其说观人,其实还是在观己。刘劭说的“能识同体之善,而或失异量之美”,就是此意。

是以互相非驳[1],莫肯相是[2]。取同体也,则接论而相得[3]。取异体也,虽历久而不知。凡此之类,皆谓一流之材也[4]。若二至已上[5],亦随其所兼,以及异数[6]。故一流之人,能识一流之善。二流之人,能识二流之美。尽有诸流,则亦能兼达众材。故兼材之人与国体同。

[1] 是以:所以。非驳:非难反驳。

[2] 是:肯定。

[3] 相得:彼此投合。

[4] 一流之材:同一类的人才。刘昺在解释这句话时说:“故同体则亲,异体则疏。”

[5] 二至已上:两个标准以上。至,准则,标准。已,同“以”。

[6] 异数:等次不同,程度不一。《左传·庄公十八年》:“王命诸侯,名位不同,礼亦异数。”

译文

所以互相非难反驳,没有人肯定对方。遇到与自己同类的人才,则讨论的时候观点彼此投合。遇到和自己不同类的人才,则尽管在很长的时间内也互不相知。凡是以上所说,都可以称作只与同一类人才相通。如果通两种人才以上,也就随着他所兼备的才能,达到不同的等级。所以只与同一类人才相通的人,只能认识一类人才的长处。与两类人才相通的人,就能认识两类人才的长处。与所有类别人才相通的人,就能够同时通晓众多人才的长处。所以兼才之人与国体之才是一样的。

赏析与点评

偏才以一己之腹度人,结果是同类型的,就与他絮絮叨叨,几近情投意合,恨不相逢于前生;对异类,轻则味同嚼蜡,严重的则嗤之以鼻,见其影而厌其人,见其人而恶其心,几乎要诛之而后快。初识如是,多年以后也如是,仿佛自己与对方的性格气质永不改变一样。

兼才则不同,总能于别人身上看到异于自己的优点。当然,兼才亦可分兼一二之才,或身兼多才,以致通兼各才。后者备受刘劭称许,认为及得上他推崇备至的“国体”级人物,即“流业”篇描述的一身兼具清节、法、术之才的人,是治国之大才。

欲观其一隅[1],则终朝足以识之[2]。将究其详,则三日而后足。何谓三日而后足?夫国体之人兼有三材,故谈不三日不足以尽之[3]。一以论道德,二以论法制,三以论策术,然后乃能竭其所长,而举之不疑。

[1] 隅:墙角。此指方面。

[2] 终朝:早晨。《诗经·小雅·采绿》:“终朝采绿,不盈一匊。”毛传:“自旦及食时为终朝。”

[3] 尽:全部。

译文

要观察他一个方面,那么一个早晨就足以知道了。如果要深究其详,那么要三天以后才可以完成。为什么说三天以后才能完成?国体之人同时具备三种人才的特点,所以不与他谈论三天就不足以完全了解他。三天时间里用一天与之谈论道德,第二天与之谈论法制,第三天与之谈论谋略之术,然后才能彻底地了解他的长处,从而在提拔任用他的时候没有任何疑虑。

赏析与点评

本节谈及初相识及假以时日观人的分别,但须注意,从上文下理看,这里是谈兼才之观人,而非偏才的狭隘方式,因为后者先天的性格缺憾,令他即使终身观人都仍囿于一偏。

刘劭认为,一天的观察足以让兼才可以掌握对方性格、才能、气质的某一方面,但要了解更多,便须假以时日。文中说到用三天便可有效考察国体级人才的长处。为什么要三天?无他,如上面所提,国体级人物汇聚了清节、法、术三家之长,以一天观一长,于是需要三天。但为什么一定就是三天?我认为三天之数是一个虚数,难道真的是七十二个小时,多一分少一分则不可?古人心中,“三”往往代表“众数”,甚至囊括一切的含意,就像“天、地、人”几乎概括万物一样。所以,解读刘劭的所谓三天,我认为最好宽一点,将之理解为长时间,并非一朝一夕较为合宜。

然则何以知其兼偏[1],而与之言乎?其为人也,务以流数杼人之所长而为之名目[2],如是兼也。如陈以美欲人称之[3],不欲知人之所有,如是者偏也。不欲知人,则言无不疑。是故以深说浅,益深益异[4]。异则相返[5],反则相非。是故多陈处直[6],则以为见美[7]。静听不言,则以为虚空。抗为高谈[8],则以为不逊。逊让不尽[9],则以为浅陋。言称一善,则以为不博。历发众奇[10],则以为多端。先意而言,则以为分美[11]。因失难之,则以为不喻[12]。说以对反,则以为较己[13]。博以异杂,则以为无要[14]。论以同体,然后乃悦。于是乎有亲爱之情,称举之誉,此偏材之常失。

[1] 兼偏:兼才和偏才。

[2] 流数:各类人才所怀有的才能。数,技艺,技巧。《孟子·告子上》:“今夫弈之为数,小数也。”赵岐注:“数,技也。”此指才能。杼:通“抒”,抒发,申述。名目:称道,标榜。《三国志·魏书·王粲传论》:“同声相应,才士并出,惟粲等六人,最见名目。”

[3] 陈以美欲人称之:陈说自己的长处让别人称赞自己。刘昺在解释这句话时说:“己之有善,因事自说,又欲令人言常称己。”

[4] 益深益异:道理谈得越深分歧越大。益,越,更加。

[5] 相返:相反。

[6] 多陈处直:过多地陈说自己处事公正有理。直,公正,有理。

[7] 见美:表现自己的长处。见,同“现”。

[8] 抗:声音高亢。

[9] 逊让不尽:谦虚礼让不全部使出本领。尽,全部使出。《战国策·秦策一》:“然而甲兵顿,士民病……伯王之名不成,此无异故,谋臣皆不尽其忠也。”

[10] 历发众奇:普遍地揭示众家的奇特之处。历,遍。汉王褒《四子讲德论》:“于是相与结侣,携手俱游,求贤索友,历于西州。”

[11] 分美:掠美。此指掠己之美。

[12] 不喻:不高兴,不愉快。刘昺在解释这句话时说:“欲补其失,反不喻也。”喻,同“愉”,欢愉,愉快。《庄子·齐物论》:“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陆德明《释文》引李颐云:“喻,快也。”

[13] 较:较量,比高低。

[14] 无要:没有要领。

译文

然而怎样才知道他是兼才还是偏才,而去和他交谈呢?如果他的为人,致力于根据各类人才所怀技能去申述他的长处,进行称赞标榜,这就是兼才。如果他陈说自己的长处让别人称赞自己,不想知道别人有什么长处,像这样的人就是偏才。不想知道别人的长处,就会对别人说的话处处怀疑。所以用深的道理说服肤浅的人,道理越深分歧越大。有分歧就会观点相反,观点相反就会互相非难。如果过多地陈说自己处事公正有理,就会被认为在表现自己的长处。如果静静倾听不说话,就会被认为内中空虚没有知识。如果声音高亢高谈阔论,就会被认为不懂得谦逊。如果谦虚礼让不拿出全部本领,就会被认为肤浅鄙陋。如果只称赞某一家的长处,就会被认为知识不广博。如果普遍地揭示众家的奇特之处,就会被认为头绪繁多。如果提前把自己所想的说出来,就会被认为要掠自己之美。如果要弥补别人观点的不足,就会被认为这样是要让自己不高兴。如果提出相反的观点,就会被认为他是在和自己比高低。如果论说博采各家不同的观点,就会被认为论说不得要领。只有在与自己同类的人谈话,才可以高兴愉悦。于是就产生了亲近关爱之情,称赞提拔之举。这些都是偏才常有的过失。

赏析与点评

本节开首,问了一个问题:怎样判断一个人是偏是兼,以与之相交?论者多把焦点放在前半,即“如何判断”的问题。这可理解,因为本节主要篇幅花在这里。但我认为更值得欣赏的是问题的后半部分,亦即判断对方是偏是兼的最终目的,其实就是要以恰当的方式与之沟通。我们若将焦点还原于此,则可看出刘劭早在千多年以前,已具今天学术界社会语言学的洞见。社会语言学当然是个复杂的学科,但它所研究的重点之一,是指出不同阶层的人,在不同的场合中,对相识时间或长或短的人,所采用的语言(即表达方式)具有系统性差异,及此差异背后的规律是有迹可寻的。简单讲,某甲在公司酒会上与初相识的人寒暄,跟他在更衣室内与自己的足球队队友倾谈的方式,可以有天壤之别。即使是面对后者,对着木讷的某乙与对着粗犷的某丙时,虽同为队友,但所采用的语言仍可大相径庭。此为常识,但解释常识与知道其为常识,是两回事。无论如何,其中的道理,亦是刘劭凭其敏锐的直觉早已知悉的,就是要决定用哪种方式与人相交,首先就要对对方的性情、心理、倾向等等,作出粗糙的、轮廓式的判断。古人“合于体统”或“不合体统”的判断,其实是社会语言学所研究出来的所谓“社会交往语言规律”的高度浓缩版,而刘劭所隐然意识到的正是此理。

那么,兼才与偏才有哪些“系统性差异”?依刘劭的观察,兼才的人,常能以不同话题激发周围的人,使之发挥其潜在优点,并且加以称赞。至于偏才,只谈自己感兴趣的东西,自说自话,甚至自我吹嘘,又或故作高深,以显示对方愚昧为乐。换言之,兼才与人交往时,所念兹在兹的是对方的感受,务要成就对方,为之建立更坚实的自我形象。而偏才呢?似乎以自恋居多,由于不以别人之心为心,甚至不顾别人感受,结果便易生争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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