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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正理門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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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域龍菩薩造

唐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

爲欲簡持能立能破義中真實.故造斯論。

[一]宗等多言說[二]能立. 是中唯隨自意樂 爲所成立說名宗. 非彼相違義能遣。

宗等多言說能立者.由宗因喻多言辯說他未了義.故此多言於論式等說名能立。又

以一言說能立者.爲顯總成一能立性.由此應知隨有所闕名能立過。言是中者.起論

端義.或簡持義.是宗等中故名是中。所言唯者.是簡別義。隨自意顯[三]不顧論宗隨自意

立。樂爲所立.謂不樂爲能成立[四]性.若異此者說所成立.似因似喻應亦名宗。爲顯離餘

立宗過失.故言非彼相違義遣。若非違義言聲所遣.如立一切言皆是妄。或先所立宗

義相違.如獯狐子立聲爲常。又若於中由不共故無有比量.爲[五]極成言相違義遣.如說

懷兔非月.有故。又於有法卽[六]彼所立爲此極成現量比量相違義遣.如有成立聲非所

注:

[一]此四字勘藏本入論作宗等諸言 phyogs-la-sogs-pa brjod-pa-rnams.卽合宗言因言喻言而云諸言也.

[二]此二字勘藏本入論作sgrub-pa 或 sgrub-par byed-pa.蓋與破相對云立.其言能者.不過表白能性之辭.與因之對宗言能立者有異.

[三]勘集量金本文句同此.意謂卽此立者不顧所論 bstan-bcos-la ma-bltos-pa.法上正理一滴釋云.自宗法義有多.今不悉顧.但樂立一也.論卽是宗.故云論宗.

[四]此字勘集量二本皆作體性 n%o-bo.卽由此義上文所立亦應作所立性.今譯文略.

[五]此句勘集量二本係由上文轉折而下.謂雖無比量而爲世間共許之言遮遣也.

[六]此句勘集量二本意謂就有法成立彼法.而爲此相違法所遮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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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瓶是常等。諸有說言宗因相違名宗違者.此非宗過。以於此中立聲爲常一切皆是

無常故者.是喻方便[一]惡立異法.由合喻顯非一切故。此因非有.以聲攝在一切中故。或

是所立一分義故.此義不成.名因過失。喻亦有過.由異法喻先顯宗無.後說因無.應如

是言無常一切.是謂非非一切故義.然此倒說一切無常.是故此中喻亦有過。如是已

說宗及似宗.因與似因多是宗法.此差別相今當顯示。

宗法於同品 謂有.非有.俱. 於異品各三. 有.非有.及二。

豈不[二]總以樂所成立合說爲宗.云何此中乃言宗者唯取有法。此無有失.以其總聲於

別亦轉.如言焼衣.或有宗聲唯詮於法。此中宗法唯取立論及敵論者決定.同許.於同

品中有非有等亦復如是。何以故.今此唯依證了因故.但由智力了所說義.非如生因

由能起用。若爾.旣取智爲了因.是言便失能成立義。此亦不然.令彼憶念本極成故。是

故此中唯取彼此俱定許義卽爲善說。由是若有彼此不同許.定非宗法.如有成立聲

是無常.眼所見故。又若敵論不同許者.如對顯論.所作性故。又若猶豫.[三]如依煙等起疑

注:

[一]原刻作要.今依麗刻改.勘集量寶本文句同此.文云.由不善學 legs-par ma-bslabs以異法說.意謂用異法立宗不善巧.麗刻改字是也.

[二]此句勘集量二本意云總攝之義 bsdus-pah!i don爲宗.應以總合二字連讀.

[三]此二句勘藏本入論云.成立火時於霧等事 dn%os-po有所疑惑.而說火爲大種所合 h!byun%-pa h!dus-pa.意謂火爲大種和合者.必以煙爲相.今於是霧是煙事猶未決.卽說爲大種火.故有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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惑時成立大種和合火有.以現煙故。或於是處有法不成.如成立我其體周徧.於一切

處生樂等故。如是所說一切品類所有言詞皆非能立。於其同品有非有等亦隨所應

當如是說.於當所說因與相違及不定中唯有共許決定言詞說名能立.或名能破.[一]非

互不成猶豫言詞復待成故。夫立宗法.理應更以餘法爲因成立此法.若卽成立有法

爲有或立爲無.如有成立最勝爲有.現見別物有總類故.或立爲無.不可得故.其義云

何。此中但立別物[二]定有一因爲宗.不立最勝.故無此失。若立爲無.亦假安立不可得法.

是故亦無有有法過。若以有法立餘有法或立其法.如以煙立火.或以火立觸.其義云

何。今於此中非以成立火觸爲宗.但爲成立此相應物。若不爾者.依煙立火.依火立觸.

應成[三]宗義一分爲因。又於此中非欲成立火觸有性.共知有故。又於此中觀所成故立

法有法.非德有德.故無有過。重說頌言.

有法非成於有法. 及法.此非成有法. 但由法故成其法. 如是成立於有法。

若有成立聲非是常.業等應常故.常應可得故.如是云何名爲宗法。此說彼過由[四]因宗

注:

[一]勘集量金本文句同此.原係頌云.餘復待成立.

[二]此四字勘集量二本作一因性 rgyu-goig-pa n~id.謂同出一因者.

[三]勘集量金本文句同此.卽前文所立一分也.意義之差別是爲一分.如云無常.又云非是常.字句不同.意則無異.次云煙與火.又云火與有煖觸.例此可知.

[四]勘集量二本唯金本有此語.意云因及宗之門gtan-tshigs-dan% dam-bcah-bah!i sgo.謂合因與宗而說.其詞若因.其實則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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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以有所立說應言故。以先立常.無形礙故.後但立宗斥彼因過。若如是立.聲是無常.

所作非常故.常非所作故.此復云何。是喻方便同法異法.如其次第宣說其因宗定隨

逐及宗無處定無因故。以於此中由合顯示所作性因.如是此聲定是所作.非非所作.

此所作性定是宗法。重說頌言.

說因宗所隨. 宗無因不有. [一]依第五顯喻. 由合故知因。

由此已釋反破方便.以所作性於無常見故.於常不見故.如是成立聲非是常.應非作

故。是故[二]順成反破方便非別解因.如破數論我已廣辯.故應且止廣諍傍論。如是宗法

三種差別.謂同品有.非有.及俱.先除及字。[三]此中若品與所立法隣近均等說名同品.以

一切義皆名品故。若所立無.說名異品.非與同品相違或異。若相違者應唯簡別.若別

異者應無有因。由此道理所作性故能成無常及無我等.不相違故。若法能成相違所

立.是相違過.卽名似因。如無違法.相違亦爾.所成法無定無有故。[四]非如瓶等因成猶豫.

於彼展轉無中有故。以所作性現見離瓶於衣等有.非離無常於無我等此因有故。云

注:

[一]勘集量金本文句同此.意謂由第五轉聲成喻也.

[二]勘集量二本此卽數論所立具相 rnam-ldan 遮顯bsal-te h!on%s-pa二種比量.廣如彼破.

[三]此二句勘集量寶本大同.原意一貫.今分兩句讀.入論約此文義而謂均等義品也.義指事物而言.如云現量智於色等義.隣近均等.集量作相類mthun%-pa 相等 mtshun%s-pa.皆解同字也.

[四]此四字勘集量二本作如於瓶等.bum-la-sogs-la ltar.意云如於成立瓶等此所作性因則猶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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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別法於別處轉。[一]由彼相似不說異名.言卽是此.故無有失。若不說異.云何此因說名

宗法。此中但說定是宗法.不欲說言唯是宗法。若爾同品應亦名宗。不然.別處說所成

故.因必無異方成比量.故不相似。又此一一各有三種.謂於一切同品有中於其異品

或有.非有.及有非有.於其同品非有及俱各有如是三種差別。[二]若無常宗全無異品.對

不立有虚空等論云何得說彼處此無。若彼無有.於彼不轉全無有疑.故無此過。如是

合成九種宗法.隨其次第略辯其相。謂立聲常.所量性故。或立無常.所作性故。或立勤

勇無間所發.無常性故。或立爲常.所作性故。或立爲常.所聞性故。或立爲常.勤勇無間

所發性故。或非勤勇無間所發.無常性故。或立無常.勤勇無間所發性故。或立爲常.無

觸對故。如是九種.二頌所攝。

常.無常.勤勇. [三]恆.住.堅牢性. 非勤.遷.不變. 由所量等九。

所量.作.無常. 作性.[四]聞.勇發. 無常.勇.無觸. 依常性等九。

如是分別說名爲因.相違.不定。故本頌言.

注:

[一]此三句勘集量金本意云.同品中因法與所立宗中因法.二者同義爲無差別.故此處宗法因得通於別處同品.無所礙也.

[二]勘集量二本.此處文倒.應云若無常宗對不立虚空等論全無異品也.

[三]此句三語勘集量二本皆作常rtag.梵本云中三句常住.亦同.又次句遷字集量二本作無常 mi-rtag .此處譯家潤文改之.

[四]原刻作間.今依麗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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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同有及二. 在異無.是因. 翻此名相違. 所餘皆不定。

此中唯有二種名因.謂於同品一切徧有.異品徧無.及於同品通有非有.異品徧無.於

初後三各取中一。復唯二種說名相違.能倒立故.謂於異品有及二種.於其同品一切

徧無.第二三中取初後二。所餘五種.因及相違皆不決定.是疑因義。又於一切因等相

中[一]皆說所說一數同類.勿說二相更互相違共集一處猶爲因等.或於一相同作事故

成不徧因。理應四種名不定因.二俱有故.[二]所聞云何由不共故。以若不共.[三]所成立法所

有差別徧攝一切皆是疑因.唯彼有性.彼所攝故.[四]一向離故。諸有皆共無簡別因.此唯

於彼俱不相違是疑因性。若於其中俱分是有.亦是定因.簡別餘故.是名差別。若對許

有聲性是常.此應成因。若於爾時無有顯示所作性等是無常因容有此義.然俱可得

[五]一義相違不容有故是猶豫因。又於此中現教力勝.故應依此思求決定。攝上頌言.

若法是不共. 共.決定相違. 徧一切於彼 皆是疑因性。

[六]邪證法有法 自性或差別. 此成相違因. 若無所違害。

注:

[一]勘集量金本.文句同此.意謂於一數中爲類.此以事 dn%os-po 類而言.蓋爲因者.必能獨立成宗.不待他助.是謂一數.卽有他因.意義仍同.不相違背.是謂同類.擧例見集量釋.

[二]此句依集量金本讀.

[三]勘集量寶本意云.所立法及所餘異事 cig-cos-des tha-dad-pah!i dn%os-po 徧攝一切故.卽於彼等是疑因.入論所謂常無常外餘非有故.卽同此意.

[四]勘集量金本同此.意云任何一邊gan% mthah-goig亦遠離故.此卽入論所謂常無常品皆離此因也.

[五]此句勘集量金本作一相違義中 h!gal-bah!i don goig-la.

[六]此語勘集量二本是顛倒成立 phyir-ci-log-tu sgrub-pa 之意.藏本入論四相違因亦皆名倒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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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宗法審察. 若所樂違害. 成躊躇.顛倒. 異此無似因。

如是已辯因及似因.喻今當說。

[一]說因宗所隨. 宗無因不有. 此二名譬喻. 餘皆此相似。

喻有二種.同法.異法。同法者.謂立聲無常.勤勇無間所發性故.以諸勤勇無間所發皆

見無常.猶如瓶等。異法者.謂諸有常住見非勤勇無間所發.如虚空等。[二]前是遮詮.後唯

止濫.由合及離比度義故。由是雖對不立實有太虚空等.而得顯示無有宗處無因義

成。復以何緣第一說因宗所隨逐.第二說宗無因不有不說因無宗不有耶。由如是說

能顯示因同品定有異品徧無.非顛倒說。又說頌言.

應以非作證其常. 或以無常成所作. 若爾應成非所說. 不徧.非樂.[三]等.合離。

如是已說二法合離順反兩喻.餘此相似是[四]似喻義。何謂此餘。謂於是處所立能立及

不同品雖有合離.而顛倒說。或於是處不作合離.唯現所立能立俱有.異品俱無。如是

二法或有隨一不成不遣.或有二俱不成不遣。如立聲常無觸對故.同法喻言諸無觸

注:

[一]勘集量二本說字與此二連讀.

[二]勘集量金本文同此.乃就異法喻言.意云.初說若是其常.是以非宗爲遮詮也 ma-yin-par dgag-pa.後說見無所作.是以無因爲止濫也 med-oar dgag-pa.此與入論文合.遮詮一義.不可分釋.

[三]勘集量金本作相等合 mtshun%s rjes-h!gro.合卽喻中配合宗因之辭.奘譯始從入論依同異喻分合與離 ldog-pa 二者言之.

[四]原刻作以.今依麗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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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見彼皆常如業.如極微.如瓶等.異法喻言謂諸無常見有觸對如極微.如業.如虚空

等。[一]由此已說同法喻中有法不成.謂對不許常虚空等。爲要具二譬喻言詞方成能立.

[二]爲如其因但隨說一。若就正理應具說二.由是具足顯示所立不離其因。以具顯示同

品定有異品徧無.能正對治相違不定。若有於此一分已成.隨說一分亦成能立。若如

其聲兩義同許.[三]俱不須說.或由義准一能顯二。又比量中唯見此理.若所比處此相[四]審

定.於餘同類念此定有.於彼無處念此徧無.是故由此生決定解。故本頌言.

如自決定已 悕他決定生. 說宗法.相應. 所立.餘遠離。

爲於所比顯宗法性故說因言.爲顯於此不相離性故說喻言.爲顯所比故說宗言。於

所比中除此更無其餘支分.由是遮遣餘審察等及與合結。若爾喻言應非異分.顯因

義故。事雖實爾.然此因言唯爲顯了是宗法性.非爲顯了同品異品有性無性.故須別

說同異喻言。若唯因言所詮表義說名爲因.斯有何失。復有何得。別說喻分.是名爲德。

應如世間所說方便.與其因義都不相應。若爾何失。此說但應[五]類所立義.無有功能非

注:

[一]此語勘集量金本作且從略說 brjod-par span%s-pa yin-no.謂其義可知不待詳也.

[二]勘集量金本文句同此.意云爲如因法但是隨一性者耶gan%-yan%-run%-ba n~id-yin.

[三]此二句勘集量二本皆以爲例釋隨說一分之義.寶本意云.以兩義俱許故.隨應說一義准gan%-yan%-run%-ba-pas c#ugs顯二也.今譯文錯.

[四]此語勘集量作於決定中n%es-pa-la轉.意謂審定宗法智也.

[五]此字勘集量二本皆作n~e-bar h!jal-ba估量揣度之意.謂類推殆然而不必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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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立義。由彼但說所作性故所類同法.不說能立所成立義。又因喻別.此有所立同法

異法終不能顯因與所立不相離性.是故但有類所立義.然無功能。何故無能。以同喻

中不必[一]宗法宗義相類.此復餘譬所成立故.應成無窮.又不必定有諸品類。非[二]異品中

不顯無性有所簡別能爲譬喻。故說頌言.

若因唯所立 或差別相類. 譬喻應無窮. 及遮遣異品。

世間但顯[三]宗因異品同處有性爲異法喻.非宗無處因不有性.故定無能。若唯宗法是

因性者.其有不定應亦成因。云何具有所立能立及異品法二種譬喻而有此失。若於

爾時所立異品非一種類便有此失.如初後三各最後喻。故定三相唯爲顯因.由是道

理雖一切分皆能爲因顯了所立.然唯一分且說爲因。如是略說宗等及似.卽此多言

說名能立及似能立。隨其所應爲開悟他說此能立及似能立。爲自開悟唯有現量及

與比量。彼聲喻等攝在此中故唯二量.由此能了自共相故.非離此二別有所量爲了

知彼更立餘量。故本頌言.

注:

[一]勘集量唯寶本有此文.分二層言之.所立法無常是宗法.其差別所聞等是宗義.

[二]此句勘集量二本.意謂世間異喻不顯因於異品無性.但反說不同類.故云簡別.與前文說異品處所云簡別同.又卽下頌所謂遮遣也.

[三]此語勘集量二本卽前文所立能立之不同品.謂彼宗因異類也.與因三相之異品立名各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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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量除分別. 餘所說因生。

此中現量除分別者.謂若有智於色等境遠離一切種類[一]名言假立無[二]異諸門分別.[三]由

不共緣[四]現現別轉.故名現量。故說頌言.

有法非一相 根非一切行. 唯內證離言 是色根境界.

意地亦有離諸分別唯[五]證行轉。又於貪等諸自證分.諸修定者離教分別.皆是現量。又

於此中無別量果.[六]以卽此體似義生故.似有用故.假說爲量。若以貪等諸自證分亦是

現量.何故此中除分別智。不遮此中自證現量無分別故。但於此中[七]了餘境分不名現

量.由此卽說憶念比度悕求疑智惑亂智等於鹿[八]愛等皆非現量.隨先所受分別轉故。

如是一切世俗有中瓶等數等擧等有性瓶性等智皆似現量.於實有中作餘行相.假

合餘義分別轉故。已說現量.當說比量。餘所說因生者.謂智是前智餘.從如所說能立

因生.是緣彼義。此有二種.謂於所比審觀察智從現量生或比量生.及憶此因與所立

宗不相離念。由是[九]成前擧所說力.念因同品定有等故。是近及遠比度因故.俱名比量.

注:

[一]此二字勘集量二本作min%謂名字也.

[二]原刻作量.今依麗刻改.

[三]此語勘集量二本作以不共因rgyu 故.意謂五識依根各別.根卽不共之因.

[四]此語勘同入論.按藏本作so-soh!i dban%-po-la yod-pa.謂識依各別根而有也.

[五]此語勘集量二本證是證受n~ams-su myon%-ba.行是行相rnam-pa.

[六]勘集量寶本同此.但從藏本入論似有用故句應屬下讀.是解卽智爲量之所以也.彼論云能作境義 don-byed nus-pa.奘譯云如有作用而現顯故.

[七]此語勘與入論云於義異轉意同.彼藏本作don-gshan-la rtog-pa卽於此境而分別爲餘境也.

[八]原刻作受.今依麗刻改.

[九]此句勘集量二本意云爲前所說智因之增上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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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依[一]作具作者而說。如是應知悟他比量亦不離此得成能立。故說頌言.

一事有多法 相非一切行. 唯由簡別餘 表定能隨逐。

如是能相者 亦有衆多法. 唯不越所相 能表示.非餘。

何故此中與前現量別異建立。爲現二門.此處亦應於其比果說爲比量.彼處亦應於

其現因說爲現量.俱不遮止。已說能立及似能立.當說能破及似能破。

能破闕等言. 似破謂諸類。

此中能破闕等言者.謂前所說闕等言詞諸分過失.[二]彼一一言皆名能破.由彼一一能

顯前宗非善說故。所言似破謂諸類者.諸同法等相似過類名似能破.由彼多分於善

比量爲迷惑他而施設故.不能顯示前宗不善.由彼非理而破斥故.及能破處而施設

故.[三]是彼類故.說名過類。若於非理立比量中如是施設.或不了知比量過失.或卽爲顯

彼過失門.不名過類。

[四]示現異品故 由同法異立. 同法相似.餘 由異法.分別

注:

[一]勘集量二本此句均無此二字.

[二]此句勘同藏本入論.意謂諸說過言skyon-brjod-pa rnams是能破也.

[三]勘集量金本文句同此.意指與質難 lan 爲類也.難謂能破.故指上文而云彼.

[四]勘集量寶本此語總貫下文同法異法二種相似.意謂由顯示喻之異類云云.非同異品之異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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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別名分別. 應一成無異. 顯所立餘因 名可得相似.

難義別[一]疑因 故說名猶豫. 說異品義故 非愛名義准.

此中示現異品故由同法異立同法相似者.顛倒成立故名異立.此依[二]作具作者而說.

同法卽是相似故名同法相似。一切攝立中相似過類故。[三]言相似者是不男聲.能破相

應故.或隨結頌故。云何同法相似能破。於所作中說能作故.轉生起故.作如是說.後隨

所應亦如是說。今於此中由同法喻顛倒成立.是故說名同法相似。如有成立聲是無

常.勤勇無間所發性故.此以虚空爲異法喻。有顯虚空爲同法喻.無質等故立聲爲常.

如是卽此所說因中瓶應爲同法.而異品虚空說爲同法.由是說爲同法相似。餘由異

法者.謂異法相似是前同法相似之餘。示現異品.由異法喻顛倒而立。二種喻中如前

安立瓶爲異法.是故說爲異法相似。分別差別名分別者.前說示現等故.今說分別差

別故.應知分別同法差別。謂如前說瓶爲同法.於彼同法有可焼等差別義故.是則瓶

應無常非聲.聲應是常.不可焼等有差別故。由此[四]分別顛倒所立.是故說名分別相似。

注:

[一]原刻作從.今依麗刻改.

[二]勘集量寶本有此文.云作者因bye-ba-poh!i rgyu 之所作故.意謂顯示異品爲作者.同法異立爲所作也.

[三]勘集量金本文句同此.不男集量作ma-nin% 謂不能男.卽中性聲也.此處同法相似立名從有財釋.作形容詞用.其末尾轉聲應與所形容之字相同,如下文所擧同法相似能破云云.此名本與能破相屬.而形容能破.按梵文能破作du^shan!a 是中性字.故此名末尾相似一字亦應作中性聲爲samam也.

[四]此句勘集量二本意云從所立 bsgrub-par bya-ba-las 爲顛倒分別.非合顛倒所立爲文.與前異立不可相混.

********************

所言[一]應一成無異者.示現同法前已說故.由此與彼應成一故。彼者是誰。以更不聞異

方便故.相隣近故.應知是宗.[二]成無異者.成無異過。卽由此言義可知故.不說其名。是誰

與誰共成無異。不別說故.卽此一切與彼一切。如有說言.若見瓶等有同法故卽令餘

法亦無別異.一切瓶法聲應皆有.是則一切更互法同應成一性。此中抑成無別異過

亦爲顯示瓶聲差別.不甚異前分別相似.故應別說。若以勤勇無間所發成立無常.欲

顯俱是非畢竟性.則成宗因無別異過.抑此令成無別異性.是故說名無異相似。有說

此因如能成立所成立法.亦能成立此相違法.由無別異.是故說名無異相似。[三]顯所立

餘因名可得相似者.謂若顯示所立宗法餘因可得.是則說名可得相似。謂有說言如

前成立聲是無常.此非正因.於電光等由現見等餘因可得無常成故。以若離此而得

有彼.此非彼因。有餘於此別作方便.謂此非彼無常正因.由不徧故.如說叢林皆有思

慮.有睡眠故。[四]難義別疑因[五]故說名猶豫者.過類相應故女聲說。此中分別宗義別異.因

成不定.是故說名猶豫相似。或復分別因義別異故名猶豫相似過類。謂有說言.如前

注:

[一]此句勘集量二本皆作應成一無異.與下釋相順.今譯改文.

[二]勘集量頌中成字本屬上讀.此處釋無異二字.始云成無異故.今譯初句衍成字.次句衍過字.疑有誤也.

[三]勘集量寶本此句意云.於所立中顯由餘因gshan gtan-tshigs-kyis 與次文由現見等相合.俱是第三轉聲也.

[四]勘集量金本文句同此.意謂由異義疑彼因而爲難也.

[五]原刻作名猶豫相似.今依麗刻改.順前頌句而與次文不貫.次文解猶豫相似立名之格例.亦屬有財釋.與過類相連.過類ja^ti是女聲字.故此相似亦應用女聲sama^ 說.若上不標相似二字.此解無據.疑今譯文有脫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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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聲是無常.勤勇無間所發性故.現見勤勇無間所發或顯或生故成猶豫.今所成

立爲顯爲生.是故不應以如是因證無常義。說異品義故非愛名義准者.謂有說言若

以勤勇無間所發說無常者.義准則應若非勤勇無間所發諸電光等皆應是常.如是

名爲義准相似。應知此中略去後句.是故但名猶豫義准。復由何義此同法等相似過

類異因明師所說次第似破同故。

[一]由此同法等 多疑故似彼。

多言爲顯或有異難.及爲顯似不成因過。此中前四與我所說譬喻方便都不相應.且

隨世間譬喻方便.雖不顯因是決定性.然攝其體故作是說。由用不定同法等因成立

自宗.方便說他亦有此法.由是便成似共不定.或復成似相違決定。若言唯爲成立自

宗.云何不定得名能破。非卽說此以爲能破.難不定言說名不定.於能詮中說所詮故

無有此過.餘處亦應如是安立。若所立量有不定過.或復決定同法等因有所成立.卽

名能破。[二]是等難故若現見力.比量不能遮遣其性。如有成立聲非所聞.猶如瓶等.以現

注:

[一]勘集量二本分判諸過.故無此二句頌.

[二]此依集量寶本句讀.文意槪括同異法至無異相似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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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聲是所聞故.不應以其是所聞性遮遣無常.非唯[一]不見能遮遣故.若不爾者亦應遣

常。第二無異相似是似不成因過.彼以本無而生增益所立.爲作宗因成一過故.此以

本無而生極成因法[二]證滅後無。若卽立彼.可成能破。第三無異相似成立違害所立.[三]難

故成似.由可焼等不決定故。若是決定.可成相違。可得相似所立不定.故成其似。若所

立因於常亦有.可成能破。第二可得雖是不徧.餘類無故.似不成過。若所立無.可名能

破。非於此中欲立一切皆是無常。猶豫相似謂[四]以勤勇無間所發得成立滅壞.若以生起

增益所立作不定過.此似不定.若於所立不起分別.但簡別因生起爲難.此似不成。由

於此中不欲唯生成立滅壞.若生若顯悉皆滅壞.非不定故。義准相似謂以顛倒不定

爲難.故似不定。若非勤勇無間所發立常無常.或唯勤勇無間所發無常非餘.可成能

破。

若因至不至. 三時.非愛言. 至非至.無因. 是名似因闕。

若因至不至三時非愛言至非至無因者.於至非至作非愛言.若能立因至所立宗而

注:

[一]勘集量寶本此語是不可見而爲所聞之意.與前現見 mthon% 之見有異.

[二]勘集量寶本文句同此.意云此因證成所立無常先有而後滅無 shig-nas med-pa也.

[三]勘集量金本此句屬不決定故下讀.謂由不定故爲難 rtsod-pa 而成相似也.

[四]此句勘集量二本云勤勇無間生起可得故 dmigs-nas 成立滅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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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者.無差別故應[一]非所立如池海水相合無異。[二]又若不成應非相至.所立若成.此是

誰因。若能立因不至所立.不至非因無差別故.應不成因。是名爲至非至相似。又於三

時作非愛言.若能立因在所立前.未有所立.此是誰因。若言在後.所立已成.復何須因。

若俱時者.因與[三]有因皆不成就.如牛兩角。如是名爲無因相似。此中如前次第異者.由

俱說名似因闕故。所以者何.非理誹撥一切因故。此中何理唯不至同故雖因相相應

亦不名因.如是何理唯在所立前不得因名故卽非能立。又於此中有自害過.遮遣同

故。如是且[四]於言因及慧所成立中有似因闕。於義因中有似不成.非理誹撥諸法因故.

如前。二因於義所立俱非所作能作性故.不應正理。若以正理而誹撥時可名能破。

說前無因故 應無有所立 名無說相似. 生無生亦然.

所作異少分 顯所立不成 名所作相似. 多如似宗說。

說前[五]無因故應無有所立名無說相似者.謂有說言如前所立.若由此因證無常性.此

未說前[六]都無所有.因無有故[七]應非無常.如是名爲無說相似。[八]生無生亦然者.生前無因

注:

[一]此句勘集量二本皆云應與所立無別.意在難因.今譯有誤.

[二]勘集量金本文句同此.意云不成相合無異也.與下若成之指成所立者有異.

[三]此語勘集量寶本作成就因者 gtan-tsn%igs ldan-pa 卽是所立.陳那以所立爲具宗法因法差別之有法也.

[四]勘集量金本文句同此.蓋擧言因由慧立者以與義因相對.義因疑卽前云因言所詮表義也.

[五]此二字原刻互倒.今依麗刻改.

[六]勘集量寶本文句同此.謂未說此比量宗因前.故云無彼二者 de-dag med. 今譯云都無也.

[七]勘集量寶本此句云應不能成無常.卽宗不成也.與下似宗文合.

[八]勘集量金本此字應爲一讀.蓋就生前立難.與上說前相類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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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無所立.亦卽說名無生相似。言亦然者.[一]類例聲前因無有故應無所立。今於此中[二]如

無所立.應知亦有所立相違.謂有說言如前所立.若如是聲未生已前無有勤勇無間

所發應非無常.又非勤勇無間所發故應是常.如是名爲無生相似。所作異少分顯所

立不成名所作相似者.謂所成立所作性故猶如瓶等聲無常者.若瓶有異所作性故

可是無常.何預聲事.如是名爲所作相似。多如似宗說者.如是無說相似等多分如似

所立說.謂如不成因過.多言爲顯或如似餘。今於此中無說相似增益比量.謂於論者

所說言詞立無常性難未說前因無有故.此似不成。或似因闕.謂未說前益能立故。若

於此中顯義無有.又立量時若無言說.可成能破。無生相似聲未生前增益所立.難因

無故.卽名似彼。若成立時顯此是無.可成能破。若未生前以非勤勇無間所發難令是

常.義准分故.亦似不定。所作相似乃有三種.若難瓶等所作性於聲上無.此似不成。若

難聲所作性於瓶等無.此似相違。若難卽此常上亦無.是不共故.便似不定。或似喻過.

[三]引同法故。何以故.唯取[四]總法建立比量.不取別故.若取別義決定異故比量應無。

注:

[一]此語勘集量金本應是類例生前 skye-ba-las snar. 或此處是聲生略譯.

[二]勘集量寶本此句作頌云.不成及相違.皆指所立而說.

[三]勘集量唯寶本有此文.應作不顯 ma-bs an-pa 同法.與下文方合.

[四]此語勘集量二本皆作 chos-kyi spyi謂法之共相也.藏本理門入論說同品處.皆云由總法均等爲同.與此文義相貫.奘譯脫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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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許而求因 名生過相似. 此於喻設難 名如似喻說。

俱許而求因名生過相似者.謂有難言.如前所立瓶等無常復何因證。此於喻設難名

如似喻說者.謂瓶等無常俱許成就.[一]而言不成似喻難故.如似喻說。

無常性恆隨 名常住相似. 此成常性過 名如宗過說。

謂有難言.如前所立聲是無常.此應常與無常性合.諸法自性恆不捨故.亦應是常.此

卽名爲常住相似。是似宗過.增益所立無常性故。以於此中都無有別實無常性依此

常轉.卽此自性本無今有暫有還無故名無常.卽此分位[二]由自性緣名無常性.如果性

等。如是過類[三]足目所說多分說爲似能破性.最極成故.餘論所說亦應如是分別成立。

卽此過類但由少分方便異故.建立無邊差別過類.是故不說.如卽此中諸有所說[四]增

益損減有顯無顯生理別喻品類相似等.由此方隅皆應諦察及應遮遣。諸有不善比

量方便作如是說展轉流漫.此於餘論所說無窮.故不更說。又於負處舊因明師諸有

所說.或有墮在能破中攝.或有極麤.或有非理如詭語類.故此不錄。餘師宗等[五]所有句

注:

[一]勘集量金本文句同此.意云以所立不成之 rjes-gro-med-pab!i 似喻爲難也.

[二]勘集量唯寶本有此語.意謂以自體爲因並無他緣也.

[三]勘集量二本此說正理經廣分.卽現存正理經之第五分也.

[四]勘集量金本文句同此.但有增益損減二名.餘從略.

[五]勘集量二本.此爲所量旁義.彼論隨文廣破者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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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亦應如是分別建立.如是徧計所執分等皆不應理.違所說相.皆名無智.理極遠故。

又卽此類過失言詞.我自[一]朋屬論式等中多已制伏.又此方隅.我於破古因明論中已

具分別.故應且止。

爲開智人慧毒藥 [二]啓斯妙義正理門. 諸有外量所迷者 令越邪途契真義。

因明正理門論本

注:

[一]原刻作明.今依麗刻改.

[二]原刻作破.今依麗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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