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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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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十九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一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二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三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四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五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六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七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八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九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三十

附錄阿毗達磨俱舍論本頌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

尊者世親造

唐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

分别界品第一之二

復次於前所說十八界中.幾有見幾無見.幾有對幾無對.幾善幾不善幾無記。頌曰.

一有見謂色.  十有色有對. [一]此除色聲八.  無記餘三種。

論曰.十八界中色界有見.以可示現此彼差别.由此義準.說餘無見.如是已說有見

無見唯色藴[二]攝。十界有對.對是礙義.此復三種.障礙境界所緣異故。障礙有對.謂十

色界自於他處被礙不生.如手礙手.或石礙石.或二相[三]礙。境界有對.謂十二界法界

一分諸有境法於色等境.故施設論作如是言.有眼於水有礙非陸如魚等眼.有眼

於陸有礙非水從多分說如人等眼.有眼俱礙如畢舍遮室獸摩羅及捕魚人蝦蟇

注:

[一]三本次半頌云.八無記卽彼除色聲餘三.

[二]三本次牒頌文十有色有對句.

[三]光記五.根七心界及法界一分相應諸有境法爲色等境之所拘礙.

********************

等眼.有俱非礙謂除前相.有眼於夜有礙非晝如諸蝙蝠鵂鶹等眼.有眼於晝有礙

非夜從多分說如人等眼.有眼俱礙如狗野干馬豹豺狼猫狸等眼.有俱非礙謂除

前相.此等名爲境界有對。所緣有對.謂心心所於自所緣。境界所緣復有何别。若於

彼法此有功能卽說彼爲此法境界.心心所法執彼而起.彼於心等名爲所緣。云何

眼等於自境界所緣轉時說名有礙。越彼於餘此不轉故.或復礙者是和會義.謂眼

等法於自境界及自所緣和會轉故。應知此中唯就障礙有對而說.故但言十有色

有對.更相障故.由此義準.說餘無對。若法.境界有對亦障礙有對耶.應作四句.謂七

心界法界一分諸相應法是第一句.色等五境是第二句.眼等五根是第三句.法界

一分非相應法是第四句。若法境界有對亦所緣有對耶.應順後句.謂若所緣有對

定是境界有對。有雖境界有對而非所緣有對.謂眼等五根.此中大德鳩摩邏多作

如是說是處心欲生他礙令不起應知是有對無對此相違.此是所許。如是已說有

********************

對無對.於此所[一]說十有對中[二]除色及聲餘八無記.謂五色根香味觸境不可記爲善

不善性故名無記。有說不能記異熟果故名無記。若爾無漏應唯無[三]記。其餘十界通

善等三.謂七心界與無貪等相應名善.貪等相應名爲不善.餘名無記.法界若是無

貪等性相應等起擇滅名善.若貪等性相應等起名爲不善.餘名無記.色界聲界若

善不善心力等起身語表攝是善不善.餘是無記。已說善等.十八界中幾欲界繫.幾

色界繫.幾無色界繫。頌曰.

欲界繫十八.  [四]色界繫十四. [五]除香味二識.

無色繫後三。

論曰.繫謂繫屬.卽被縛義。欲界所繫具足十[六]八。色界所繫唯十四種.除香味境及鼻

舌識.除香味者.段食性故.離段食欲方得生彼.除鼻舌識.無所緣故。若爾.觸界於彼

應無.如香味境.段食性故。彼所有觸.非段食性。若爾.香味類亦應然。香味離食無别

注:

[一]原刻作緣.今依麗刻改.

[二]陳本藏本此下分牒頌文第三四句.次第顛倒.且中雜徵問之文.

[三]三本次牒頌文餘三種一語.

[四]三本此句開爲半頌云.謂除香與味及鼻舌識界.

[五]三本此句開爲半頌云.無色界繫者意法意識界.

[六]三本次牒頌文色界繫十四句.

********************

受用.觸有别用.持根衣等.彼離食欲香味無用.有根衣等故觸非無。有餘師說.住此

依彼靜慮等至.見色聞聲輕安俱起.有殊勝觸攝益於身.是故此三生彼靜慮猶相

隨逐.香味不爾.故在彼無。若爾鼻舌彼應非有.如香味境彼無用故。不爾二根於彼

有用.謂起言說及莊嚴身。若爲嚴身及起說用.但須依處.何用二根。如無男根亦無

依處.二根無者依處亦無。於彼可無男根依處彼無用故.鼻舌依處彼有用故.離根

應有。有雖無用而有根生.如處胞胎定當死者.有雖無用.而非無因。彼從何因得有

根起。於根有愛.發殊勝業。若離境愛於根定然.彼離境貪應無鼻舌.或應許彼男根

亦生.若謂不生由醜陋者陰藏隱密何容醜陋.又諸根生非由有用.若有因力無用

亦生.男根於彼雖爲醜陋設許有因於彼應起.男根非有鼻舌應[一]無。若爾便違契經

所說彼無支缺不減諸根。隨彼諸根應可有者說爲不減.何所相違.若不許然.男根

應有。如是說者.鼻舌二根於彼非無.但無香味.以六根愛依內身生.非依境界而得

注:

[一]正理四.根與依處逼近.境界不然.如何倒執離境無根.非離處無根.男根依於內身起六根愛非依境起.如何說起男根愛依婬觸境.

********************

現起.其男根愛依婬觸生.婬觸彼無男根非有。故於色界十八界中唯十四種理得

成立。無色界繫唯有後三.所謂意法及意識界.要離色欲於彼得生.故無色中無十

色界.依緣無故五識亦無.故唯後三無色界繫。已說界繫.十八界中.幾有漏幾無漏。

頌曰.

意法意識通. 所餘唯有漏。

論曰.意及意識道諦攝者.名爲無漏.餘名有漏.法界若是道諦無爲名爲無漏.餘名

有漏.餘十五界唯名有漏。如是已說有漏無漏.十八界中.幾有尋有伺.幾無尋唯伺.

幾無尋無伺。頌曰.

[一]五識唯尋伺.[二]後三二餘無。

論曰.眼等五識有尋有伺.由與尋伺恆共相應.以行相麤外門轉[三]故.顯義決定.故說

唯[四]言。後三.謂是意法意識.根境識中各居後故.此後三界皆通三品.意界.意識界.及

注:

[一]三本此句衍爲半頌云.有尋有伺者定是五識界.

[二]三本此句亦開爲半頌云.後三皆三種諸餘二俱離.

[三]正理四.意識內門轉亦常相應.光記七救.行相粗因意識.共有.外門轉因唯五識具.

[四]三本次牒頌文後三句.

********************

相應法界除尋與伺.若在欲界初靜慮中有尋有伺.靜慮中間無尋唯伺.第二靜慮

以上諸地乃至有頂無尋無伺.法界所攝非相應法.靜慮中間伺亦如是.尋一切時

無尋唯伺.無第二尋故.但伺相應[一]故。伺在欲界初靜慮中三品不收.應名何等。此應

名曰無伺唯尋.無第二伺故.但尋相應故.由此故言有尋伺地有四品法.一有尋有

伺謂除尋伺餘相應法.二無尋唯伺謂卽是尋.三無尋無伺謂卽一切非相應法.四

無伺唯尋謂卽是[二]伺.餘十色界尋伺俱無.常與尋伺不相應故。若五識身有尋有伺.

如何得說無分别耶。頌曰.

說五無分别.  由計度隨念. 以意地散慧.  意[三]諸念爲體。

論曰.傳說分别.略有三種.一自性分别.二計度分别.三隨念分别.由五識身雖有自

性而無餘二.說無分别.如一足馬名爲無足.自性分别體唯是尋.後心所中自當辯

釋.餘二分别.如其次第.意地散慧諸念爲體.散謂非定.意識相應散慧.名爲計度分

注:

[一]正理四.破無第二尋云.設有第二許相應耶.有第二受而不相應無第二言非爲定證.彼自解云.尋一切時無尋唯伺自體自體不相應故.

[二]三本次牒頌文二餘無句.

[三]原刻作識.今依麗刻及藏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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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若定若散意識相應諸念.名爲隨念分别。如是已說有尋伺等.十八界中.幾有所

緣.幾無所緣.幾有執受.幾無執受。頌曰.

(一)七心法界半.  有所緣餘無. 前八界及聲.  [二]無執受餘二。

論曰.[三]六識意界及法界攝諸心所法名有所緣.能取境故.餘十色界及法界攝不相

應法名無所緣.義準成故.如是已說有所緣[四]等。十八界中九無執受.前七心界及法

界[五]全.此八及聲皆無執受.所餘九界.各通二門.謂有執受無執受故.眼等五根住現

在世名有執受.過去未來名無執受.色香味觸住現在世不離五根名有執受.若住

現在非不離根.過去未來.名無執受.如在身內.除與根合髮毛爪齒大小便利洟唾

血等.及在身外地水等中色香味觸.雖在現世而無執受。有執受者此言何義。心心

所法共所執持攝爲依處名有執受.損益展轉更相隨故.卽諸世間說有覺觸衆緣

所觸覺樂等故.與此相違名無執受。如是已說有執受等.十八界中.幾大種性.幾所

注:

[一]三本此半頌文云.有緣七心界半法九無執.缺此無餘一語.

[二]三本次句云.餘九皆二類.

[三]三本長行先釋七心法.再牒頌文法界半句.

[四]正理四.上座言五識依緣非實.一一極微不成依緣事.衆微和合方成依緣事故.藴處皆假唯界是實.彼宗壞法.卽諸極微和集安布恆爲五識生起依缘.無有極微不和集故.

[五]三本次牒頌文前八界及聲句.

********************

造性.幾可積集.幾非積集。頌曰.

觸界中有二.  餘九色所造. 法一分亦然.  十色可積集。

論曰.觸界通二.謂大種及所造.大種有四.謂堅性等.所造有七.謂滑性等.依大種生.

故名所造。餘九色界唯是所造.謂五色根色等四境。法界一分無表業色.亦唯所造。

餘七心界.法界一分.除無表色.俱非二種。尊者覺天作如是說.十種色處唯大種性。

彼說不然.契經唯說堅等四相爲大種故.此四大種唯觸攝故.非堅濕等眼等所取.

非色聲等身根所覺.是故彼說理定不然.又契經說.苾芻當知.眼謂內處四大種所

造淨色有色.無見有對.乃至身處廣說亦爾.苾芻當知.色謂外處四大種所造有色.

有見有對.聲謂外處四大種所造有色.無見有對.香味二處廣說亦爾.觸謂外處是

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有色.無見有對.如是經中唯說觸處攝四大種.分明顯示餘

有色處皆非大[一]種。若爾何故契經中言.謂於眼肉團中.若內各别堅性堅類.乃至廣

注:

[一]正理四.上座非觸處中有所造色.卽諸大種形差别故.然異大有别性.槪辨滑澀輕重冷熱餓渴等皆異大爲所造色.又經主言聚中.大等用增是未識宗.又大徧聚中.成立所依能生廣大三義.造色不能.

********************

說。彼說不離眼根肉團有堅性等.無相違過.入胎經中唯說六界爲士夫者.爲顯能

成士夫本事.非唯爾所.彼經復說六觸處故.又諸心所應非有故.亦不應執心所卽

心.以契經言想受等心所法依止心故.又亦說有貪心等故.由此如前所說諸界大

種所造差别義成。如是已說大種性[一]等.十八界中.五根五境十有色界是可積集.極

微聚故.義準餘八非可積集.非極微故。[二]如是已說可積集等十八界中.幾能斫幾所

斫.幾能燒幾所燒.幾能稱幾所稱。頌曰.

謂唯外四界.  能斫及所斫. 亦所燒能稱.  能燒所稱諍。

論曰.色香味觸.成斧薪等.此卽名爲能斫所斫.何法名斫.薪等色聚相逼續生.斧等

分隔令各續起.此法名斫.身等色根不名所斫.非可全斷令成二故.非身根等可成

二分.支分離身則無根故.又身根等亦非能斫.以淨玅故.如珠寶光。如能斫所斫體

唯外四界.所燒能稱其體亦爾.謂唯外四界名所燒能稱.身等色根亦非二事.以淨

注:

[一]三本次牒頌文十色可積集句.

[二]陳本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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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故如珠寶光.聲界總非.不相續故。能燒所稱有異諍論.謂或有說能燒所稱體亦

如前.唯外四界。或復有說唯有火界可名能燒.所稱唯重。如是已說能所斫等.十八

界中.幾異熟生.幾所長養.幾等流性.幾有實事.幾一刹那。頌曰.

內五有熟養.  聲無異熟生. [一]八無礙等流.  亦異熟生性.

[二]餘三實唯法.  刹那唯後三。

論曰.內五卽是眼等五界.有異熟生及所長養.無等流者.離異熟生及所長養無别

性故.異熟因所生名異熟生.如牛所駕車名曰牛車.略去中言故作是說.或所造業

至得果時變而能熟故名異熟.果從彼生名異熟生.彼所得果與因别類而是所熟

故名異熟.或於因上假立果名.如於果上假立因名.如契經說今六觸處.應知卽是

昔所造業。飲食資助眠睡等持勝緣所益名所長養.有說梵行亦能長養.此唯無損

非别有益.長養相續常能護持異熟相續.猶如外郭防援內城。聲有等流及所長養

注:

[一]梵藏本八無礙一語屬下頌.

[二]藏本次二頌各譯成五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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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異熟生.所以者何.隨欲轉故。若爾.不應施設論說善修遠離麤惡語故.感得大士

梵音聲相。有說聲屬第三傳故.雖由彼生而非異熟.謂從彼業生諸大種.從諸大種

緣擊發聲。有說聲屬第五傳故.雖由彼生而非異熟.謂彼業生異熟大種.從此傳生

長養大種.此復傳生等流大種.此乃生聲。若爾身受從業所生大種生故.應非異熟

若受如聲.便違正[一]理。八無礙者.七心法界.此有等流異熟生性.同類遍行因所生者.

是等流性.若異熟因所引生者.名異熟生.諸無礙法無積集故.非所長[二]養。餘.謂餘四

色香味觸.皆通三種.有異熟生.有所長養.有等流性。實唯法者.實謂無爲以堅實故.

此法界攝.故唯法界獨名有[三]實。意.法.意識.名爲後三.於六三中最後說故.唯此三界

有一刹那.謂初無漏苦法忍品非等流故名一刹那.此說究竟非等流者.餘有爲法

無非等流.苦法忍相應心名意界意識界.餘俱起法名爲法界。如是已說異熟生等.

今應思擇.若有眼界先不成就今得成就亦眼識耶.若眼識界先不成就今得成就

注:

[一]陳本藏本次牒頌文八無礙等流亦異熟生性二句.

[二]三本次牒頌文餘三一語.

[三]陳本藏本次牒頌文刹那唯後三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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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眼界耶.如是等問今應略答。頌曰.

眼與眼識界  獨俱得非等。

論曰.獨得者.謂或有眼界先不成就今得成就非眼識.謂生欲界漸得眼根.及無色

沒生二三四靜慮地時.或有眼識先不成就今得成就非眼界.謂生二三四靜慮地

眼識現起.及從彼沒生下地時.俱得者.謂或有二界先不成就今得成就.謂無色沒

生於欲界.及梵世時.非者.俱非.謂除前相。等謂若有成就眼界亦眼識耶.應作四句.

第一句者.謂生二三四靜慮地眼識不起.第二句者.謂生欲界未得眼根及得已失.

第三句者.謂生欲界得眼不失.及生梵世.若生二三四靜慮地正見色時.第四句者.

謂除前相。如是眼界與色界眼識與色界得成就等.如理應思.爲攝如是所未說義.

是故頌中總復言等。如是已說得成就等.十八界中.幾內幾外。頌曰.

內十二眼等.  色等六爲外。

********************

論曰.[一]六根六識.十二名內.外謂所餘色等六境.我依名內.外謂此餘。我體旣無.內外

何[二]有。我執依止故.假說心爲我.故契經說.由善調伏我智者得生天.世尊餘處說調

伏心.如契經言.應善調伏心心調能引樂.故但於心假說爲我.眼等爲此所依.親近

故說名內.色等爲此所緣.疎遠故說名外。若爾.六識應不名內.未至意位非心依故。

至意位時不失六識界.未至意位亦非越意相.若異此者.意界唯應在過去世.六識

唯在現在未來.便違自宗許十八界皆通三世.又若未來現在六識無意界相.過去

意界亦應不立.相於三世無改易故。已說內外十八界中.幾是同分.幾彼同分。頌曰.

法同分餘二.  作不作自業。

論曰.法同分者.謂一法界唯是同分.若境與識定爲所緣.識於其中已生生法.此所

緣境說名同分.無一法界不於其中已正當生無邊意識.由諸聖者決定生心觀一

切法皆爲無我.彼除自體及俱有法餘一切法皆爲所緣.如是所除亦第二念心所

注:

[一]陳本藏本長行初釋云.何者十二.次牒頌文色等句再釋.

[二]正理六.經主我謂心與根所依近爲內不然.心是一切非唯我.心所亦我性.心所亦近所依心亦當名內.上座謂意根爲所依時爲內爲所緣時爲外亦非.

********************

緣境.此二念心緣一切境無不周遍.是故法界恆名同分。餘二者.謂餘十七界皆有

同分及彼同分。何名同分彼同分耶。謂作自業不作自業.若作自業名爲同分.不作

自業名彼同分。此中眼界於有見色已正當見名同分眼.如是廣說.乃至意界各於

自境應說自用.迦濕彌羅國毗婆沙師說.彼同分眼但有四種.謂不見色已正當滅

及不生法.西方諸師說有五種.謂不生法復開爲二一有識屬二無識屬.乃至身界

應知亦然.意彼同分.唯不生法色界爲眼已正當見.名同分色.彼同分色亦有四種.

謂非眼見已正當滅及不生法.廣說乃至觸界亦爾.各對自根應說自用。應知同分

及彼同分眼.若於一是同分於餘一切亦同分.彼同分亦如是.廣說乃至意界亦爾.

色卽不然.於見者是同分.於不見者是彼同分.所以者何.色有是事謂一所見亦多

所見.如觀月儛相撲等色.眼無是事.謂一眼根二能見色.眼不共故依一相續建立

同分及彼同分.色是共故依多相續建立同分及彼同分.如說色界.聲香味觸應知

********************

亦爾。聲可如色.香味觸三至根方取.是不共故.一取非餘.理應如眼等.不應如色說。

雖有是理.而容有共.所以者何.香等三界.於一及餘皆有可生鼻等識義.眼等不然.

故如色說.眼等六識同分彼同分生不生法故.如意界說。云何同分彼同分義。根境

識三更相交涉故名爲分.或復分者是已作用.或復分者是所生觸.同有此分.故名

同分.與此相違.名彼同分.由非同分與彼同分種類分同.名彼同分。已說同分及彼

同分.十八界中.幾見所斷.幾修所斷.幾非所斷。頌曰.

十五唯修斷.  後三界通三. 不染非六生.  色定非見斷。

論曰.十五界者.謂十色界及五識界.唯修斷者.此十五界唯修所[一]斷.後三界者.意界

法界及意識界.通三者.謂此後三界各通三種.八十八隨眠及彼俱有法幷隨行得

皆見所斷.諸餘有漏皆修所斷.一切無漏皆非所斷。豈不更有見所斷法.謂異生性.

及招惡趣身語業等.此與聖道極相違故。雖爾.此法非見所斷.略說彼[二]相.謂不染法.

注:

[一]三本次牒頌文後三界通三句.

[二]三本次牒頌文不染非六生色定外見斷二句.

********************

非六生.色.定非見斷。其異生性是不染汚無記性攝.已離欲者斷善根者猶成就故.

此異生性若見所斷.苦法忍位應是異生。六謂意處.異此而生名非六生.是從眼等

五根生義.卽五識等。色謂一切身語業等。前及此色定非見斷.所以者何.非迷諦理

親發起故。如是已說見所斷等.十八界中.幾是見.幾非見。頌曰.

眼法界一分.  八種說名見. 五識俱生慧.  非見不度故.

眼見色同分.  非彼能依識. 傳說不能觀.  [一]被障諸色故。

論曰.眼全是見.法界一[二]分.八種是見.餘皆非見。何等爲八。謂身見等五染污見世間

正見.有學正見.無學正見.於法界中此八是見.所餘非見.身見等五.隨眠品中時至

當說.世間正見.謂意識相應善有漏慧.有學正見.謂有學身中諸無漏見.無學正見.

謂無學身中諸無漏見.譬如夜分晝分有雲無雲覩衆色像明昧有異.如是世間諸

見有染無染學無學見觀詧法相明昧不同。何故世間正見唯意識相應。以五識俱

注:

[一]原刻作彼.今依麗刻改.長行同.

[二]陳本藏本次徵云.何等一分.再牒頌文八種一語.

********************

生慧不能決度故.審慮爲先決度名見.五識俱慧無如是能.以無分别是故非見.準

此所餘染無染慧及諸餘法.非見應知。若爾眼根不能決度.云何名見。以能明利觀

照諸色.故亦名[一]見。若眼見者.餘識行時亦應名[二]見。非一切眼皆能現見。誰能現見。謂

同分眼與識合位能見非餘。若爾則應彼能依識見色非眼。不爾眼識定非能見。所

以者何。傳說不能觀障色故.現見壁等所障諸色則不能觀.若識見者.識無對故.壁

等不礙應見障色。於被障色眼識不生.識旣不生如何當見。眼識於彼何故不生.許

眼見者眼有對故於被障色無見功能.識與所依一境轉故可言於彼眼識不生.許

識見者何緣不起。眼豈如身根境合方取而言有對故不見彼耶.又頗胝迦琉璃雲

母水等所障云何得見.是故不由眼有對故於彼障色無見功能。若爾所執眼識云

何。若於是處光明無隔.於被障色眼識亦生.若於是處光明有隔.於被障色眼識不

生.識旣不生.故不能見。然經說眼能見色者.是見所依.故說能見.如彼經言意能識

注:

[一]正理六.世間共了觀照色故闇相違故用明利故說眼名見.陳本藏本次牒頌文眼見色.

[二]正理六.若眼見者何不同時得一切境.

********************

法.非意能識.以過去故.何者能識.謂是意識.意是識依.故說能識.或就所依說能依

業.如世間說牀座言聲.又如經言眼所識色可愛可樂.然實非此可愛樂色是眼所

識.又如經說梵志當知.以眼爲門唯爲見色.故知眼識依眼門見.亦不應言門卽是

見.豈容經說以眼爲見唯爲見色。若識能見.誰復了别.見與了别二用何異。以卽見

色名了色故.譬如少分慧名能見亦能揀擇.如是少分識名能見亦能了别。有餘難

言.若眼能見眼是見者誰是見用。此言非難.如共許識是能了别.然無了者了用不

同.見亦應爾。有餘復言眼識能見.是見所依故.眼亦名能見.如鳴所依故.亦說鐘能

鳴。若爾眼根識所依故.應名能識。無如是失.世間同許眼識是見.由彼生時[一]說能見

色.不言識色.毗婆沙中亦作是說.若眼所得.眼識所受說名所見.是故但說眼名能

見.不名能識.唯識現前說能識色.譬如說日名能作晝。經部諸師有作是說.如何共

聚楂掣虚空.眼色等緣生於眼識.此等於見孰爲能所.唯法因果實無作用.爲順世

注:

[一]原刻作識.今依麗刻及藏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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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假興言說.眼名能見識名能了.智者於中不應封著.如世尊說.方域言詞不應堅

執.世俗名想不應固[一]求。然迦濕彌羅國毗婆沙宗.說眼能見.耳能聞.鼻能齅.舌能嘗.

身能覺.意能了。於見色時爲一眼見.爲二眼見。此無定準.頌曰.

或二眼俱時.  見色分明故。

論曰.阿毗達磨諸大論師咸言.或時[二]二眼俱見.以開二眼見色分明.開一眼時不分

明故.又開一眼觸一眼時.便於現前見二月等.閉一觸一.此事則無.是故或時二眼

俱見.非所依别識成二分.住無方故不同[三]礙色。若此宗說眼見耳聞乃至意了.彼所

取境根正取時爲至不至。頌曰.

眼耳意根境.  不至三相違。

論曰.眼耳意根取非至境.謂眼能見遠處諸色.眼中藥等則不能觀.耳亦能聞遠處

聲響.逼耳根者則不能聞.若眼耳根唯取至境.則修定者應不修生天眼耳根.如鼻

注:

[一]眼見失不應言門是見.識見失無眼不能簡餘.俱舍兩破謂眼色爲緣生於眼識爲順世言不應封執.正理七.經主言非順理.有爲雖等緣生而不失其自定相用.於如是無有總實相用理中如可說有眼色等緣生於眼識.如是亦說色識等緣生於眼見.

[二]原刻作一.今依麗刻及藏本改.

[三]正理七.破上座前後起用義.破上座身壞由業非由徧生身識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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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等。若眼能見不至色者.何故不能普見一切遠有障等不至諸色。如何磁石吸不

至鐵.非吸一切不至鐵耶.執見至境亦同此難.何故不能普見一切眼藥籌等至眼

諸色.又如鼻等能取至境.然不能取一切與根俱有香等.如是眼根雖見不至而非

一切.耳根亦爾.意無色故非能有至。有執耳根通取至境及不至境.自耳中聲亦能

聞故。所餘鼻等三有色根與上相違.唯取至境。如何知鼻唯取至香。由斷息時不齅

香[一]故。云何名至。謂無間生。又諸極微爲相觸不。迦濕彌羅國毗婆沙師說不相觸。所

以者何。若諸極微遍體相觸.卽有實物體相雜過.若觸一分成有分失.然諸極微更

無細分。若爾何故相擊發聲。但由極微無間生故.若許相觸.擊石拊手.體應相糅。不

相觸者.聚色相擊云何不散。風界攝持.故令不散.或有風界能有壞散.如劫壞時.或

有風界能有成攝.如劫成時。云何三根由無間至名取至境。卽由無間名取至境.謂

於中間都無片物。又和合色許有分故相觸無失.由許此理.毗婆沙文義善成立.故

注:

[一]正理八.斷息固未足證成至義.然不相觸.根境鄰近是爲至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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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問言諸是觸物.爲是觸爲因故生.爲非觸爲因故生.諸非觸物爲問亦[一]爾.彼就此

理爲不定答.有時是觸爲因生於非觸.謂和合物正離散時.有時非觸爲因生於是

觸.謂離散物正和合時.有時是觸爲因生於是觸.謂和合物復和合時.有時非觸爲

因生於非觸.謂向遊塵同類相續。尊者世友說諸極微相觸.卽應住至後念。然大德

說一切極微實不相觸.但由無間假立觸名。此大德意.應可愛樂。若異此者是諸極

微應有間隙.中間旣空.誰障其行許爲有對。又離極微無和合色.和合相觸卽觸極

微.如可變礙.此亦應爾。又許極微若有方分.觸與不觸皆應有分.若無方分.設許相

觸亦無斯[二]過。又眼等根.爲於自境唯取等量.速疾轉故如旋火輪見大山等.爲於自

境通取等量不等量耶。頌曰.

應知鼻等三.  唯取等量境。

論曰.前說至境鼻等三根.應知唯能取等量境.如根微量.境微亦然相稱合生鼻等

注:

[一]正理八.毗婆沙宗决定不許極微展轉更相觸義.應知彼言有别意趣.風界起滅粗細相生.

[二]正理八立無分言已遮方分.如何謂許微有分.旣無方分如何可觸.徧體一分二俱有過.如何謂設許相觸亦無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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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故.眼耳不定.謂眼於色有時取小如見毛端.有時取大如暫開目見大山等. 等時

取等如見蒲萄.如是耳根聽蚊雷等所發種種小大音聲.隨其所應小大等量.意無

質礙.不可辯其形量差别。云何眼等諸根極微安布差别。眼根極微在眼星上傍布

而住.如香[艹/(公/攵)]華清徹膜覆令無分散.有說重累如丸而住.體清徹故.如頗胝迦不相

障礙。耳根極微居耳穴內旋環而住.如卷樺皮。鼻根極微居鼻頞內.背上面下.如雙

爪甲。此初三根.横作行度.處無高下如冠華鬘.舌根極微布在舌上。形如半月.傳說

舌中如毛端量.非爲舌根極微所遍。身根極微遍住身分.如身形量。女根極微.形如

鼓[壴*桑]。男根極微.形如指[韋*沓]。眼根極微.有時一切皆是同分.有時一切皆彼同分.有時

一分是彼同分餘是同分.乃至舌根極微亦爾.身根極微.定無一切皆是同分.乃至

極熱捺落迦中猛焰纏身.猶有無量身根極微是彼同分.傳說身根設遍發識.身應

散壞.以無根境各一極微爲所依緣能發身識.五識決定積集多微方成所依所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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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故.卽由此理.亦說極微名無見體.不可見故。如前所說識有六種.謂眼識界乃至

意識.爲如五識唯緣現在意識通緣三世非世.如是諸識依亦爾耶。不爾。云何。頌曰.

後依唯過去.  五識依或俱。

論曰.意識唯依無間滅意.眼等五識所依或俱.或言.表此亦依過去.眼是眼識俱生

所依.如是乃至身是身識俱生所依.同現世故.無間滅意是過去依.此五識身所依

各二.謂眼等五是别所依.意根爲五通所依性.故如是說.若是眼識所依性者卽是

眼識等無間緣耶.設是眼識等無間緣者復是眼識所依性耶.應作四句.第一句謂

俱生眼根.第二句謂無間滅心所法界.第三句謂過去意根.第四句謂除所說法.乃

至身識亦爾.各各應說自根意識.應作順前句答.謂是意識所依性者.定是意識等

無間緣.有是意識等無間緣非與意識爲所依性.謂無間滅心所法界。何因識起俱

託二緣.得所依名在根非境。頌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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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根變識異.  故眼等名依。

論曰.眼等卽是眼等六界.由眼等根有轉變故諸識轉異.隨根增損識明昧故.非色

等變令識有異.以識隨根不隨境故.依名唯在眼等非[一]餘。何緣色等正是所識.而名

眼識乃至意識.不名色識乃至法識。頌曰.

彼及不共因.  故隨根說識。

論曰.彼謂前說眼等名依.根是依故隨根說識.及不共者.謂眼唯自眼識所依.色亦

通爲他身眼識及通自他意識所取.乃至身觸應知亦爾.由所依勝及不共因.故識

得名隨根非境.如名鼓聲及麥芽等。隨身所住眼見色時身眼色識地爲同不。應言

此四或異或同.謂生欲界.若以自地眼見自地色.四皆自地.若以初靜慮眼見欲界

色.身色欲界眼識初定.見初定色.身屬欲界.三屬初定.若以二靜慮眼見欲界色.身

色欲界.眼屬二定.識屬初定.見初定色.身屬欲界.眼屬二定.色識初定.見二定色.身

注:

[一]正理八.身病意亂者.意識隨自所依.有漏無閒生無漏者.但據增損明昧非據等類法性.如無覆生善不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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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欲界.眼色二定.識屬初定.如是若以三四靜慮地眼見下地色.或自地色.如理應

思。生初靜慮.若以自地眼見自地色.四皆同地.見欲界色.三屬初定.色屬欲界.若以

二靜慮眼見初定色.三屬初定.眼屬二定.見欲界色.身識初定.色屬欲界.眼屬二定.

見二定色.身識初定.眼色二定.如是若以三四靜慮地眼見自地色或下上色.如理

應思。如是生二三四靜慮.以自他地眼見自他地色.如理應思。餘界亦應如是分别。

今當略辯此決定相.頌曰.

眼不下於身.  色識非上眼. 色於識.一切  二於身亦然.

如眼耳亦然.  次三皆自地. 身識自下地.  意不定應知。

論曰.身眼色三.皆通五地.謂在欲界四靜慮中.眼識唯在欲界初定。此中眼根望身

生地.或等或上終不居下.色識望眼等下非上.下眼不能見上色故.上識不依下地

眼故.色望於識.通等上下.色識於身如色於[一]識。廣說耳界應知如眼.謂耳不下於身.

注:

[一]陳本藏本次牒頌文一切二於身亦然句.略釋後.再牒頌文如眼耳亦然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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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識非上耳.聲於識一切二.於身亦然.隨其所應廣如眼[一]釋。鼻舌身三總皆自地.於

中别者.謂身與觸其地必[二]同.識望觸身或自或下.自謂若生欲界初定.生上三定謂

之爲下。應知意界四事不定.謂意有時與身識法四皆同地.有時上下.身唯五地.三

通一切.於遊等至及受生時隨其所應或同或異.如後定品當廣分别.爲捨繁文故

今未辯.前後再述用少功多。傍論已周應辯正論.今當思擇.十八界中誰六識內幾

識所識.幾常幾無常.幾根幾非根。頌曰.

五外二所識.  常法界無爲. 法一分是根.  幷內界十二。

論曰.十八界中.色等五界.如其次第眼等五識各一所識.又總皆是意識所識.如是

五界.各六識中二識所識.由此準知餘十三界.一切唯是意識所識.非五識身所緣

境故。十八界中.無有一界全是常[三]者.唯法一分無爲是常.義準無常法餘餘[四]界。又經

中說二十二根.謂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女根男根命根.樂根苦根喜根憂

注:

[一]陳本藏本次牒頌文次三皆自地句.

[二]二本次牒頌文身識自下地句.

[三]三本牒頌文常法界無爲句.

[四]三本次牒後半頌法一分是根再內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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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捨根.信根勤根念根定根慧根.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阿毗達磨諸大論師

皆越經中六處次第.於命根後方說意根.有所緣故。如是所說二十二根.十八界中

內十二界.法一分攝.法一分者.命等十一.後三一分.法界攝故.內十二者.眼等五根

如自名攝.意根通是七心界攝.後三一分.意意識攝.女根男根.卽是身界一分所攝.

如後當辯.義準所餘色等五界.法界一分皆體非根。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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