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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诗教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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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说

在《论语》《孝经大义》中已略为举示六艺体要,学者依此涂径求之于圣贤言语,理会得一分,即自心义理显现得一分。此不是训诂考据边事,亦不是于先儒旧说之外用私意窥测,务求新义,以资谈助。切不可守此知解,便谓已足,须知此是穷理之事,亦即践形尽性之事。依此致思,即要依此力行,方有入处。前谓志于学、志于道、志于仁一也。学是知仁,道是行仁。今治六艺之学为求仁也。欲为仁,须从行孝起;欲识仁,须从学《诗》入。故今继《孝经》后略明《诗》教。题曰“绪论”者,所以别于常涂之题“通论”“概论”。根据群经,出其端绪,寄之言说,使可引申触类,举一反三,言之不能尽也。又,绪者,余也,先儒之所引而未发者,今乃拾其余绪,推而衍之,以为学者致思之助云尔。

六艺之教,莫先于《诗》。于此感发兴起,乃可识仁。故曰:“兴于诗。”又曰:“诗可以兴。”“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故一切言教皆摄于《诗》。“苟志于仁,无恶也”,心之所之莫不仁,则其形于言者亦莫不仁。故曰“不学《诗》,无以言”也。仁者,心之全德。人心须是无一毫私系时,斯能感而遂通,无不得其正。即此便是天理之发现流行,无乎不在,全体是仁。若一有私系,则所感者狭而失其正,触处滞碍,与天地万物皆成睽隔而流为不仁矣。故曰:“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程子曰:“圣人感天下之心如寒暑雨旸无不通、无不应者,贞而已矣。贞者,虚中无我之谓也。”“用其私心以感物,则思之所及者有能感而动,所不及者不能感也。”“既主于一隅一事,岂能廓然无所不通乎?”《易•咸》卦九四传。 “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于此会得,乃可以言《诗》教。

向来说《诗》多宗毛、郑。朱子不信《小序》,后儒亦疑其未安。清人纂辑三家《诗》佚义特详。《汉书•儒林传》曰:“言《诗》,于鲁则申培公,于齐则辕固生,燕则韩太傅。”《史记•儒林传》同。 是为三家《诗》之祖。据陆玑《毛诗草木疏》引三国吴人徐整云:“子夏传曾申,申传魏人李克,克传鲁人孟仲子,孟仲子传根牟子,根牟子传赵人荀卿,荀卿传鲁国毛亨。”是荀卿为子夏五传,大毛公为六传,浮丘伯亦为六传,申公受《诗》浮丘伯为七传,小毛公亦为七传,俱出子夏、荀卿,是《毛诗》与《鲁诗》同源也。辕固生不详所出,然与浮丘伯俱为齐人,疑亦出浮丘伯也。韩婴虽别出,然《汉书•儒林传》称:“婴推诗人之意,而作内、外传数万言,其语颇与齐鲁间殊,然归一也。”今《内传》久佚,《外传》引荀卿说《诗》者四十余条,是韩婴之学亦出于荀卿。《困学纪闻》亦言“申、毛之学皆出荀卿,《韩诗外传》多述荀书”。 故知《毛诗》与三家异同俱是后起。近人皮锡瑞谓“诗说愈古者愈可信”,其言近是。然综观末流之失,皆有类于孟子所讥高叟之固也。岂若直求之《论》《孟》及《戴记》诸篇,七十子后学所称引不愈古邪?今按,孔门说《诗》贵告往知来,孟子亦言“以意逆志,是为得之”,其则不远。至标举胜义,《大序》尽之,论事考迹,无过《诗谱序》,后有述者,莫能外矣。子夏传《诗》、传《礼》、传《易》。又纬书引孔子言以《春秋》属商。魏文侯就而问乐,咨以国政。故六艺之文,其传授较然。特详者宜莫如子夏,而《孔子闲居》一篇尤《诗》之大义所在。明乎礼乐之原,则通于《礼》《乐》;叙三王之德,则通于《书》;言“天有四时”,“地载神气”,“莫非教也”,则通于《易》《春秋》。举一《诗》而六艺全摄,故谓欲明《诗》教之旨,当求之是篇。今为略释于后。

孔子闲居释义

将释此文,约义分四科。

一、总显君德。起“孔子曰”,讫“此之谓民之父母矣”。

二、别示德相。分二:一、五至;二、三无。起“子夏曰”,讫“无服之丧也”。

三、明德用。五起。起“子夏曰”,讫“施于孙子”。

四、叹德化。分二:一、约三无私、叹德本;二、答参天地、叹功化。起“子夏曰三王之德”,讫“大王之德也”。

前序后结可知。

总显君德

孔子闲居,子夏侍。子夏曰:“敢问《诗》云‘岂弟君子,民之父母’,何如斯可谓民之父母矣?”

序起问。

孔子曰:“夫民之父母乎,必达于礼乐之原,以致五至而行三无,以横于天下,四方有败,必先知之,此之谓民之父母矣。”

此为总显君德。《诗•大雅•泂酌》篇文,小序谓“召康公戒成王”之辞,子夏何以独举此为问?观《论语》礼后之对及答樊迟“不仁者远”之言,知子夏善悟,最能领会圣人言下深旨,如此《诗》文义岂待更问?所以发斯问者,乃欲深探王政之本,虽已有见处,犹欲夫子广陈德相,推究其极,以资深证,故假“民之父母”以发问。孔子知其机胜,故以了义告之。此真内圣外王之学也。观孔门问答,当思七十子之徒所学为何事。如子夏者,虽未及颜、曾位邻于圣,而其学则足以知圣,亦可以为王者师矣。兹篇广陈圣德而纳之于《诗》,方见《诗》教之大,非子夏殆未足以语此。篇终记:“子夏蹶然而起,负墙而立曰:‘弟子敢不承乎?’”须是如此方足以传《诗》,知此则知西汉以来博士经生之说未能承当得此事。今欲学《诗》,以知圣为要。观子夏亲爱于孔子之言而能知所兴起,斯可以直接子夏,可与言《诗》矣。

群经皆称君子,而以《诗》与《易》为最多。本为题德之目,时亦被之在位。以其具有君德,故称君子。《学记》曰:“师也者,所以学为君也。”“三王四代唯其师”,言为君之道,皆务自学充之。天生烝民,立之君,作之师,故曰:“君师者,治之本。”古者政教一理,君师一道,未有能为君而不能为师者也。 《易•干•文言》君子与大人、圣人并称,于初唯言“龙德”,于二则曰“君德”,于五则变言“天德”,其实一也。二非君位而言“君德”,五为君位而言“天德”,明有君德不必定居君位,而九五君位乃位乎天德也。失德则失位,至“乾元用九”,乃言“天德不可为首”,舜、禹之有天下而不与以之。 今言“岂弟君子”唯是君德,“民之父母”则为君位。《洪范》曰“天子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此明是表位;而孔子答言“必达于礼乐之原,以致五至而行三无”,则唯称其德。至下子夏别起“参于天地”之问,乃正言“三王之德”,仍是略位而言德,然则圣人之意可知也。故科题曰“总显君德”。

德相之目,下文详之,然亦须先标总相。总相者何?仁是也。岂弟本训乐易,此以仁者气象言之。有乐易之气象者,知其具仁之德也。《易•干•文言》曰:“君子体仁足以长人,嘉会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干事。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干:元、亨、利、贞。’”知仁包四德,即知《诗》统四教。《大学》曰:“为人君止于仁。”《系辞》曰:“圣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仁。”孟子曰:“天子不仁,不保四海。”仁者心无私系,以百姓心为心:天下之饥溺,己之饥溺也;生民之疾苦,己之疾苦也。故曰:“四方有败,必先知之。”郑注“败”为“祸灾”。 犹雨旸寒暑之感于肌肤也。“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如保赤子’,唯恐伤之,则灾害祸乱何自而作乎?知几其神,通微曰睿。绝纤芥之恶于未兆,消潜隐之患于无形。既曰“先知”,则不待其着见矣。如物坏而始饰之,水至而始堙之,不唯后时为不智,亦由无感而不仁也。故下文曰“《诗》之所至无不至焉”者,即仁之所感无不通也。又“礼乐之原”即仁也。“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穷神知化由通于礼乐”,亦即“尽性至命必本于孝弟”也。先王之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者,在慎其所感而已。知礼乐之情者能作,识礼乐之文者能述,言达乎礼乐之原者谓合敬同爱,如天之无不覆帱,如地之无不持载者也。此君德之仁,即《诗》教之体也。颜渊“天下归仁”,故告以四代礼乐;仲弓“居敬行简”,故许以“可使南面”:皆具君子之德者也。君子之德者,君德也。君德者,仁也。“君子去仁,恶乎成名?”故可谓“民之父母”者,亦仁而已矣。以上总显君德竟。

附语:

记曰:“见其礼而知其政,闻其乐而知其德。”是以《诗》《书》《礼》《乐》参互言之。政即《书》之实也,德即《诗》之实也。《诗》《乐》必与《书》《礼》通,故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虽多,亦奚以为”。《大序》曰:“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乐记》引此文同,而结之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左传•襄二十九年》“吴季札来聘,请观于周乐”一段文字,是说《诗》之最古者,是乃“闻其乐而知其德”也。如歌《二南》曰“美哉,始基之矣”,“勤而不怨矣”;歌《邶》《庸》《卫》曰“美哉渊乎!忧而不困者也。吾闻卫康叔、武公之德如是,其卫风乎”。他如知郑之先亡、齐之必大,歌《大雅》则叹“文王之德盛”,歌《小雅》则叹“周德之衰”,歌《颂》则以为“盛德之所同”,皆论德以辨其《诗》也。

赵邠卿《孟子题辞》谓孟子通五经,尤长于《诗》《书》。今观孟子说王政最透彻。

《汉书•贾谊传》:谊年十八,以能诵《诗》《书》属文称于郡中。河南守吴公召置门下。文帝闻吴公治平为天下第一,故与李斯同邑,而尝学事焉,征以为廷尉。乃荐谊为博士。刘向称贾谊言三代与秦治乱之意,其论甚美,通达国体,虽古之伊、管未能远过也。《河间献王传》:王被服儒术,造次必于儒者。武帝时对三雍宫及诏策所问三十余事。其对推道术而言,得事之中,文约旨明。王薨,中尉常丽以闻,曰:“王身端行治,温仁恭俭,笃敬爱下,明知深察,惠于鳏寡。”此亦称其达于政也。

《汉书•儒林传》:武帝迎申公,问治乱之事,对曰:“为治者不在多言,顾力行何如耳。”其言朴直如此。辕固生在景帝时,与黄生辨汤武受命云:“夫桀、纣荒乱,天下之心皆归汤、武,汤、武因天下之心而诛桀、纣,桀、纣之民弗为使而归汤、武,汤、武不得已而立,非受命而何?”其义亦甚正大。窦太后好老子书,召问固。固曰:“此家人言耳。”可知申公、辕固生皆通达治体。韩婴并通《易》。燕赵间好《诗》,故其《易》微。尝与董仲舒论于上前,其人精悍,处事分明,仲舒不能难。今观《外传》之言,多达于政事。此见先汉诸儒说《诗》,不与经生博士相类。据其言以观之,知其达于政,乃真得《诗》教之旨也。

《汉书》称河间献王好书,得书多,与汉朝等。淮南王安亦好书,所招致多浮辩。献王其学举六艺,造次必于儒者。立《毛氏诗》《左氏春秋》博士。《说苑》载其言曰:“尧存心于天下,加志于穷民,痛万姓之罹罪,忧众生之不遂也。有一民饥,则曰:‘此我饥之也。’有一人寒,则曰:‘此我寒之也。’一民有罪,则曰:‘是我陷之也。’仁昭而义立,德博而化广。故不赏而民劝,不罚而民治,先恕而后教,是尧道也。”又曰:“禹称民无食,则我不能使也;功成而不利于人,则我不能劝也。故疏河以导之,凿江通于九派,酾五湖而定东海,民亦劳矣,然而不怨苦者,利归于民也。”又曰:“汤称学圣王之道,譬如日焉;静居独思,譬如火焉。夫舍学圣王之道,若舍日之光。独思若火之明也,可以见小,未可用大。知唯学问可以广明德慧也。”献王所称,当是《诗》《书》佚说。

禅师家斥情识知解为鬼家活计、日下孤灯。《庄子》谓:“日月出矣,而爝火不息。”佛书谓:“佛放光则诸天光如聚墨。”孟子谓:“日月有明,容光必照。”此与汤“火”、“日”之喻并是比兴之旨,性德如日,私智如火,性德显则私智自灭。学者当善会。

别示德相 复分二:初、五至。二、三无。今初。

子夏曰:“民之父母,既得而闻之矣。敢问何谓五至?”

牒前起问,下示答。

子曰:“志之所至,诗亦至焉;诗之所至,礼亦至焉;礼之所至,乐亦至焉;乐之所至,哀亦至焉。哀乐相生。是故正明目而视之,不可得而见也;倾耳而听之,不可得而闻也。志气塞乎天地。此之谓五至。”

答文分五:先出“五至”之目,互相因藉;次“哀乐相生”句,别释所以;三“是故”下显微妙;四“志气”句,显周遍;五结成。

心下专直为志,言之精纯为诗,行之节为礼,德之和为乐。和顺积中,发为岂弟,动为恻怛。智大者悲深,愈岂弟则愈恻怛。就其岂弟名乐,就其恻怛名哀。至有三义:一来义,《说文》:“至,鸟飞从高下至地也。不上去而至下,来也。” 二达义,三极义。湛寂之中,自然而感,如火始然,如泉涌出,莫之能御,此来义也。禅家谓静三昧中瞥起一念即来义。此念法尔清净,名之为觉,有照有用。迷之则为无明,因无明起念,谓之不觉。此即儒者所言道心、人心也。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正显道心。以此言志,志即仁也,犹彼言心即佛。 如水浸润,竟体皆濡,如光照耀,幽暗毕烛,更无不到处,此达义也。如登山到最高顶,如涉水彻最深底,过此更无去处,此极义也。孟子曰“夫志,气之帅也”,“志至焉,气次焉”。横渠曰:“夫德不胜气,性命于气;德胜其气,性命于德。命于气者,其气驳;命于德者,其气醇。不胜其气只是志不立,志立则气从。”在横渠谓之“胜其气”,实则是气志如一,斯谓之德。故此篇屡言气志,皆以形此德也。孟子亦言“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与此篇相应。气摄于志,言摄于诗。知言者诗之事也,养气者志之事也。《坤•文言》曰:“君子黄中通理,正位居体,美在其中而畅于四支,发于事业,美之至也。”黄为中央之色,故以黄表中。 此亦言志气合一。孟子言“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其生色也,睟然见于面,盎于背,施于四体,四体不言而喻”,斯之谓至也。《易•系辞》曰:“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唯几也,故能成天下之务;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深是志至诗至,几是礼至乐至,神则乐至哀至。诚于此、动于彼之谓通,举因该果之谓成,无声无臭之谓速。能即是至,成亦是至,“不疾而速,不行而至”,则是理无不通,诚无不格,“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心体无亏欠时,万德具足。三世古今,不离当念;十方国土,不隔毫端。故神用无方,寂而常感。如是言“至”,义乃无遗。当知体用全该,内外交彻,志气合一,乃是其验。无远非近,无微非显,乃为至也。此之德相,前后相望,示有诸名,总显一心之妙,约之则为礼乐之原,散之则为六艺之用。当以内圣外王合释,二者互为其根。前至为圣,后至为王。如志至即内圣,诗至即外王;诗至即内圣,礼至即外王;礼至即内圣,乐至即外王;乐至即内圣,哀至即外王。此以礼乐并摄于诗,则诗是内圣,礼乐是外王。又原即是体为圣,达即是用为王。更以六艺分释,则《诗》是内圣,《书》是外王;《乐》是内圣,《礼》是外王;《易》是内圣,《春秋》是外王。《诗》既摄《书》,《礼》亦摄《乐》。合《礼》与《乐》是《易》,合《诗》与《书》是《春秋》。又《春秋》为礼义大宗,《春秋》即《礼》也;《诗》以“动天地、感鬼神”,《诗》即《易》也。交相融摄,不离一心,塞于天地,亘乎古今。易言之,则《诗》之所至,《书》亦至焉;《书》之所至,《礼》亦至焉;《礼》之所至,《乐》亦至焉;《乐》之所至,《易》亦至焉;《易》之所至,《春秋》亦至焉。五至之相,亦即六艺之所由兴也。五至始于志,故六艺莫先于《诗》。言《礼》《乐》而不及《书》者,明原以知委,举本以该迹。言《诗》而《书》在其中,言《礼》《乐》而《易》与《春秋》在其中也。“哀乐相生”者,屈伸变化之相也;“志气塞乎天地”者,充周溥博之相也。就其真实无妄则谓之体,就其神应无方则谓之用。体无乎不在,则用无乎不周。全其体则谓之圣,尽其用则谓之王,摄于志而主乎仁则谓之诗,被于物而措诸万事则谓之六艺。致者,推致其极之谓。“穷理尽性以至于命”,斯能致“五至”矣。礼乐之原即性命也。推此性命之德,致乎其极,即五至也,亦即六艺之道也。圣是体大,王是用大,五至是相大,故下文子夏特出“叹大”之言也。圣人尽力道出,要人直下承当,当体辨认,唯在密证,不在言诠。色取声求,如何可得?若执滞名言,拘牵度数,转求转远。故明示此为闻见之所不及,以深绝其外驰,复申言“志气塞乎天地”以克指其在迩,此真言教之极则也。子夏于此发明心要,故可以传《诗》。不遇上机,卒难悟入,切望学者善会,勿以依文解义为遂足以得其旨也。以上释“五至”。次释“三无”,有二番问答。

子夏曰:“五至既得而闻之矣,敢问何谓三无?”

初问牒前起后,答示三无。

孔子曰:“无声之乐,无体之礼,无服之丧,此之谓三无。”

文二:先出“三无”之目,次结。下引《诗》证成。

“敢问何诗近之?”孔子曰:“‘夙夜基命宥密’,无声之乐也;‘威仪逮逮,不可选也’,无体之礼也;‘凡民有丧,匍匐救之’,无服之丧也。”

次问三无之义于《诗》何征,答引《诗》分证其义。

上文五至言“致”,三无言“行”,致唯证量,行则有境,境智不二也。行主心行而言,非指事相之着,境非缘物而起,故名为无。犹佛氏所谓“无缘大慈同体大悲”也。五至极于哀至,哀至则起三无。“无”非虚无,乃是实相。寂而常感,故谓之至;感而常寂,故谓之无。乐之声律,礼之度数,丧服之隆杀,并缘境有与此相望,有粗妙之别。将欲显示其义,有非言语所能及者,故问“何诗近之”。举《诗》以为答者,亦以形容其德之深广耳。“夙夜”言其无间也。“宥”训“深闳”。“密”言“静谧”。“基命”云者,“维天之命,於穆不已”,基于宥密,乃以合天。“维德之基”,“坤厚载物”,犹言承天也。“逮逮”,郑云“安和貌”。“选”,犹算也。“威仪三千”,摄于四事,视、听、言、动。 “从容中道”,其数难量,温厉恭安,亦无定相,故曰“不可选也”。视民如伤,与民同患,常善救人,故无弃人。颠连之痛,侔于切肤;恻怆之怀,被于行路:故形之以“匍匐”也。钟鼓以为乐,升降以为礼,衰绖以为服者,礼乐之文也;“三无”者,礼乐之情也。蓝田吕氏曰:“无声之乐是和之至,无体之礼是敬之至,无服之丧是哀之至。三者行之在心,外无形状。然则谓之‘无’者,亦谓不可得而见闻也。”此皆直探心术之微,以示德相之大,故言“以横于天下”。若专以形名器数说礼乐者,则事相有所限,未足以尽此心之量也。学者诚欲达于礼乐之原,必先致“五至”,而后能行“三无”,乃可以言体仁,乃可由《诗》以通六艺。须知体仁亦有三义,体之于仁,以仁为体,全体是仁,如是三种次第。其初体之于仁,是求仁知仁之事也;以仁为体,则动必依仁、由仁而不违仁者也;全体是仁,乃是安仁,方为究竟。致“五至”者,智之事也;行“三无”者,圣之事也。道远乎哉,触事而真;圣远乎哉,体之即神。“内圣外王”之学,“穷神知化”之功,咸在于是。所言“兴于诗”者,至此方是真实究竟了义也。下言“五起”,即兴之事。须知曰“致”曰“行”,其间大有事在,亟须着眼领取,否则只是空言,仍与自己身心了无干涉也。思之。别示德相竟。

附语:

管子曰“止怒莫如诗”,此语甚好。

《素问》言“思胜怒”,此言“思”即谓志也。《诗》教温柔敦厚,故可以消忿懥暴戾之气。

杂而妄非志,喭而野非诗。无节者不能以义制事,好恶恒偏而不得其正;不和者不能以仁存心,忧乐常过而不得其平。

《仲尼燕居》曰:“礼也者,理也;乐也者,节也。君子无理不动,无节不作。不能诗,于礼缪;不能乐,于礼素;薄于德,于礼虚。”又曰:“达于礼而不达于乐,谓之素;达于乐而不达于礼,谓之偏。”

此心常存,体自湛寂。湛寂之相,乃其本然,唯寂始感。常人习静以求寂者,非真寂也。永嘉谓之‘无记寂寂非’。

感者即常惺惺也。“感而遂通天下之故”,其感自发,故强名曰“来”,不待物来而始感也。

无所从来,亦无所去,即显常住之义。

《涅槃》有三兽渡河喻:兔浮水面,马才没身,象直到底。谓彻法源底,犹俗言步步踏着也。此明水无深浅而足有长短,譬法无高下,但智有明昧耳。

洞山禅往往说:“高高山顶立,深深海底行。”乃明般若、沤和之无二,别是一义。

志不立只是无主,立则有主矣。

驳是昏浊,醇则清明。

气志如一者,书家有笔到意到之说,可举以为喻。

以志帅气,即以德摄行,全气是理,即全行是德,更无有二。

《坤》六五:“黄裳,元吉。”象曰:“文在中也。”黄,中色。裳,下服。“文在中”是志正,裳服于外是气从;“黄中通理”是志至,“正位居体”是气顺也。

根心是志,睟面、盎背是气。志至则气至,诗至则礼乐皆至。

佛氏言学普贤行者不动步而到。投子问赵州:“大死底人复活时如何?”曰:“不许夜行,投明须到。”皆此义也。

《洪范》“皇极”曰:“无偏无陂,遵王之义;无有作好,遵王之道;无有作恶,遵王之路。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便便;无反无侧,王道正直。”此极言外王与内圣相应。所谓“会其有极,归其有极”,极即圣德之极至也。

《诗》:“周道如砥,其直如知君子如履,小人所视。”此以道路为喻,周道即王道也。

“夙夜基命宥密”,见《周颂•昊天有成命》。小序:“郊祀天地也。”“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成王不敢康,夙夜基命宥密。”乃颂成王之德之诗。“威仪逮逮,不可选也”,见《邶风•柏舟》。小序:“仁而不遇也。卫顷公之时,仁人不遇,小人在侧。”“凡民有丧,匍匐救之”,见《邶风•谷风》。小序:“刺夫妇失道也。”乃弃妇之词。《柏舟》诗上文:“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下章云;“忧心悄悄,愠于群小。观闵既多,受侮不少。”《谷风》首章云:“习习谷风,以阴以雨。黾勉同心,不宜有怒。”次章云:“谁谓荼苦,其甘如荠。宴尔新昏,如兄如弟。”明为弃妇词,此见引《诗》不必用本义。朱子《集传》云:“棣棣,富而闲习之貌。选,简择也。”《谷风》本章云:“就其深矣,方之舟之;就其浅矣,泳之游之。何有何无,黾勉求之;凡民有丧,匍匐救之。”本为怨词,此乃断章取义。

蓝田吕氏谓:“‘无声之乐’是和之至,‘无体之礼’是敬之至,‘无服之丧’是哀之至。”实则三无俱是和之至。

“他人有心,予忖度之”,是体之于仁意;“民之秉彝,好是懿德”,是以仁为体意;“不识不知,顺帝之则”,“昊天曰明,及尔出王。昊天曰旦,及尔游衍”,乃是全体是仁。

智是知得彻,圣是行得彻。圣与王相对,则王主行;智与圣相对,则圣主行。穷神是智,知化是圣。神主一心,化妙万物。

朱子曰:“周之初兴时,‘周原膴膴,堇荼如饴’,(《大雅•绵》。)苦的物也甜。及其衰也,‘牂羊坟首,三星在留。人可以食,鲜可以饱’,(《小雅•苕之华》。)直恁地萧索。”

明德用 文有二重问答

子夏曰:“言则大矣,美矣,盛矣!言尽于此而已乎?”

初问叹前起后,叹辞有三:“大”叹其周遍也,“美”叹其微妙也,“盛”叹其富有也。叹义有二,一隐一显:显者叹能诠之圣言,隐者叹所诠之德相。言既无尽,德亦无尽,故特申“未尽”之疑以起圣人无尽之教也。

孔子曰:“何为其然也?君子之服之也,犹有五起焉。”

初答明前言,乃示其德相之胜,犹未显其力用之神。今就三无心行内蕴,则有五起大用外发,故当次说五起,以显其用也。服犹用也。起即兴也。自心起用,其验昭然,德被于人,亦令兴起有此五种次第也。

子夏曰:“何如?”

再问其目。

孔子曰:“无声之乐,气志不违;无体之礼,威仪迟迟;无服之丧,内恕孔悲。无声之乐,气志既得;无体之礼,威仪翼翼;无服之丧,施及四国。无声之乐,气志既从;无体之礼,上下和同;无服之丧,以畜万邦。无声之乐,日闻四方;无体之礼,日就月将;无服之丧,纯德孔明。无声之乐,气志既起;无体之礼,施及四海;无服之丧,施于孙子。”

申答五起之目。文有五重,皆就三无之验为说,前后相望,展转增胜。明气志合一,则发于威仪动作者无不中礼,其及于民物者无不尽道也。三无之中,以无声之乐为本。有无声之乐,然后有无体之礼、无服之丧。亦犹五至中以志为本,必先志至,而后诗至,礼乐皆至也。今言其验,亦从微以至着,由近以及远,从勉以至安。始于“克己复礼”之功,终于“天下归仁”之效。“起”之为言从体起用也。本体既显,则大用繁兴,真照无边,应缘不碍。比之橐籥,虚而不屈,动而愈出;亦如月影遍印千江。佛氏谓之“法身无相,应感即形;般若无知,对缘而照”。在《诗》则谓“如月之恒,如日之升,如南山之寿,不骞不崩”。在《易》则谓“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谷草木皆甲坼”,“云从龙,风从虎。圣人作而万物睹”。以此言起,方足以见其用之大。今就因地言,故有五重渐次也。庆源辅氏曰:‘“气志不违”,则持其志无暴其气矣;‘气志既得’,则志帅气而气充乎体矣;‘气志既从’,则养而无害;‘日闻四方’,则塞乎天地之间矣;‘气志既起’,则配义与道,合乎冲漠之气象矣。‘威仪迟迟’,则闲习而不迫也;‘威仪翼翼’,则敏给而不惰也;‘上下和同’,则效乃见于外;‘日就月将’,则理益进于中;‘施及四海’,则四达而不悖矣。‘内恕孔悲’,则恻隐之生于心也;‘施及四国’,则仁心之达于外也;‘以畜万邦’,则达于外者益广而有以成物矣;‘纯德孔明’,则存于内者益大而充实光辉矣;‘施于孙子’,则纯亦不已,万古一息而不可以限量言矣。历是五起,方知咏歌,其诗虽可以识三无之体,然服而行之,则其次第兴起有此五者,乃可以尽其用也。”学者须知威仪者,气志之应也;悲恕者,气志之施也。动于四体者无不从,斯达于天下者无不顺,凡所以加民及远者皆气志之为也。不可以色庄为威仪,不可以煦煦孑孓为悲恕。志不专直则伪也,气不刚大则馁也。私则气小,妄则志邪,不胜其私妄则气与志违。气志不一而欲证本体之纯全,发自心之大用,必不可得也。故已明性德之相,更知力用之所由生在于气志合一,则于持志养气之道亦可以思过半矣。历五起而后极乎兴,此《诗》教之实义也。以上明德用竟。

广三无

三无之义,不独《诗》教重之,征之群经所示事义,相应者不可胜举。今举其近而易知者,如:“三月不违仁,不改其乐”,无声之乐也;“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无体之礼也;“颜渊死,子哭之恸”,无服之丧也。“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无声之乐也;“乡党,恂恂如也”,“燕居,申申、夭夭如也”,无体之礼也;“见齐衰者”,“虽少,必作;过之,必趋”,无服之丧也。“耳顺”“从心”,无声之乐也;“望之俨然,即之也温,听其言也厉”,无体之礼也;脱骖于“旧馆人之丧”,“遇于一哀而出涕”,无服之丧也。“默而成之,不言而信”,无声之乐也;“周还中规,折还中矩”,‘声为律,身为度’,无体之礼也;“邻有丧,舂不相;里有殡,不巷歌”,乃至“敝帷不弃,为埋马也;敝盖不弃,为埋狗也”,亦无服之丧也。古有处灾变之礼,如老子言“战胜以丧礼处之”。《曲礼》:“士去国,逾竟,为坛位,向国而哭,素衣、素裳、素冠,彻缘,鞮履,素簚,乘髦马,不蚤鬋”,“岁凶,年谷不登,君膳不祭肺,马不食谷,驰道不除,祭事不悬,大夫不食粱,士饮酒不乐”,此亦无服之丧也。学者以是推之,当知圣贤日用之间无往而非“三无”。其所存者纯是至诚恻怛,其感于物也莫非天理之流行。故曰:“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人心无私欲障蔽时,心体炯然,此理自然显现。如是方为识仁,乃《诗》教之所从出也。

辨气志

孟子尤长于《诗》《书》,故其发明心要,语最亲切,令人易于省发。深于《诗》者方见孟子之言《诗》教之言也。“公孙丑问不动心”一章,其辨气志实与此篇之旨相发。如曰:“志,气之帅也;气,体之充也。”此即横渠所谓“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 “夫志至焉,气次焉”,“持其志,无暴其气”,此言内外交养,不可偏废。志正而气自完,气完而志益正,乃无一息之不存也。公孙丑不喻,乃告之曰:“志壹则动气,气壹则动志,今夫蹶者趋者,是气也而反动其心。”此所以言威仪、定命礼也者,“肌肤之会,筋骸之束也”。庄子言“奔车之下无仲尼,覆舟之下无伯夷”,此亦蹶者趋者之类也。如人平时安然无事尚能宁静,及遇仓卒急遽之际则皇然无所主,即气动其志也。动亦定,静亦定,然后气从,斯能夷险如一,其志不复能夺矣。气之充沛者,虽其本然,亦须养而无失,故孟子曰:“我善养吾浩然之气。”此其体段本为难言,及为公孙丑尽力道出,则曰:“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朱子曰:“至大初无限量,至刚不可屈挠,盖天地之正气,而人得以生者,其体段本如是。惟其自反而缩,则得其所养,而又无所作为以害之,则其本体不亏而充塞无间矣。”程子曰:“天人一也,更不分别,浩然之气乃吾气也。养而无害,则塞乎天地,一为私意所蔽,则欿然而馁,却其小也。”学者合程、朱之言观之可矣,但须着眼‘直’字。又曰:‘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此即明气志合一之义。朱子言:“人能养成此气,则其气合乎道义而为之助,使其行之勇决,无所疑惮。若无此气,则其一时所为虽未必不出于道义,然其体有所不充,则不免于疑惧,而不足以有为矣。”故又曰:“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行有不慊于心,则馁矣。”朱子曰:“言其养之之始,乃由事皆合义,自反常直,是以无所愧作,而此气自然发生于中,非由只行一事偶合于义,便可掩袭于外而得之。”“所行一有不合于义,而自反不直,则不足于心而其体有所不充矣。”此其义已甚明,故具引之,不必更为之说。但学者当知此志未至,则心不专直,其气自小而馁,不能与天地之气合,即不能“与天地合其德”。言气志合一者,乃谓此专直之心既全是天理,则吾身之气即浩然之气,全气是理,全人即天,故曰合一也。五志始言志至,是专以体言;五起合言气志,是兼以用言。体用一原,显微无间。气志合一,即天人不二也。颜渊问仁,既曰“克己复礼”矣,何以又请问其目?须知“四勿”者,亦即气志合一之旨也。又学者须知志与意之别。朱子曰:“志者,心之所之,是一直去底。意是那谋为营度往来底。”所以横渠云:“志公而意私。”又曰:“志是公然主张要做底事,意是私地潜行间发处。”《语类》卷五。沈僩、黄升卿录。 今人往往误以作意为立志,此实天壤悬隔。志立则不可以夺,意则游移不定,此亦公私小大之辨,切须自己勘验。

孟子曰:“待文而后兴者,凡民也。若夫豪杰之士,虽无文王犹兴。”孟子教人,处处使人感动奋发,此即《诗》教也。朱子言“降衷秉彝,人所同具,唯上智之资无物欲之蔽,为能无待于教而自然感发以有为”。今说五起,“起”即兴起之义。如闻《诗》教而不能兴起者,只是蔽于私欲而志不立。愿学者深观孟子之言,其必能知所当务矣。

附语:

郑注“不违”谓“民不违君之气志”。按,《缁衣》引子曰:“民以君为心,君以民为体。心庄则体舒,心肃则容敬。心好之,身必安之;君好之,民必欲之。心以体全,亦以体伤;君以民存,亦以民亡。”此以心体喻君民。体是四体。其实君民即志气也。“君以民存,亦以民亡”,犹曰“志一则动气,气一则动志”也。下引《诗》云:“昔吾有先正,其言明且清,国家以宁,都邑以成,庶民以生,谁能秉国成,不自为正,卒劳百姓。”今《小雅•节南山》只“谁秉国成”三句,无“能”字,而无上五句,盖佚之。庄子言“民犹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亦是以水喻气。

《小雅•天保》第六章:“如月之恒,如日之升,如南山之寿,不骞不崩;如松柏之茂,无不尔或承。”小序言:“君能下,下以成其政,臣能归美以报其上。”故《诗》皆称其君多福禄之辞,故曰《天保》以上治内,《采薇》以下治外,《天保》废则福禄缺矣。凡《诗》言福禄,犹《易》言富贵,皆主自他受用而言。

佛氏言如人从地而倒,亦从地而起,起倒在人,即指志也。

中土神仙家之术只了得气边事,全不知持志。彼能治一身之气矣,然终是私小,不能与浩然之气为一。在彼亦自公然说是盗天地之气,盗得此气,私之于己,岂能与天地合德也?故只较常人为胜,能把持此气。常人则是被他牵引,全不能自作主张,故气常昏扰,致令其心散乱。其有欲把持者,害必至横决,如火药遇激荡则成炸,炸后则其气亦消失无余矣。

人形体之气有盛衰,而其配义与道者一,完则不复缺,如佛氏谓如矿销金,不重为矿。

朱子曰:知言者尽心知性,于凡天下之言,无不有以究极其理而识其是非得失之所以然也。气即体之充者,本自浩然,失养故馁。惟孟子为能善养之,以复其初也。盖惟知言则有以明夫道义而于天下之事无所疑,养气则有以配夫道义而于天下之事无所惧,此其所以当大任而不动心也。

气之为病,不出盈歉二端:盈则骄,歉则吝。二者亦互为因藉,盈则有歉,骄则必吝也。如人小有才,则谓人莫己若,务求胜人,鲜有不躁妄者。躁妄之极,则变为消沮,今人谓之颓放,古人则谓之惰慢之气。惰慢亦相因也,其欲矫为不惰慢者,又成暴戾。以多欲为刚,以阉然媚于世为和,此皆不可救药之病。只是志不立,又欲袭取道义,道义云何任汝袭取?此所谓蒸沙不能成饭也。

《大学》“小人间居为不善”一章,形容自欺之心态甚详。此佛氏所谓偷心也。直即近诚,欺则是偷。“则何益矣”,甚言其不可匿也。凡人往往装点门面,自掩其短,不肯自承阙失,此最不可救药,是终身安于自欺也。

佛氏亦言直心是道场,十方如来同一道,故出离生死皆以直心。心言直,故如是,乃至终始地位中间永无诸委曲相。

叹德化文 有二重问答,初答叹德本,再答示化理。

子夏曰:“三王之德参于天地,敢问何如斯可谓参于天地矣?”

前问“民之父母”是举因,今问“参于天地”是叹果。已明德相之大,极于三无;德用之大,极于五起:具此德者,三王其人也。君子是因地之目,三王则是果地之号,约因以该果,当推其功化之极,故别起“参于天地”之问也。不言功而言化者,功犹指其业用之着,化则唯称感应之神,所谓不言之教、无功之功,更无粗迹可寻,泯然无相,斯之谓化。欲形此化,唯“参于天地”一言乃可以尽之。此语虽不见于《诗》而实有其义,当是彼时赞叹三王德化恒用之言,故子夏复举以为问也。

孔子曰:“奉三无私以劳天下。”

初答揭三无私以明德化之本。奉者,持行不失之谓。劳者,尽力无余之称。无私者,浑然与物同体,“无有作好”,“无有作恶”,不遗一物,不滞一物者也。《说文》:“自营为私,背私为公。”朱子曰“才有一毫图便安处便是私”,其实才有一毫取着,才有一毫执吝,皆是私也。此以无私显仁,仁者无私,有私便堕不仁。所谓参天地者,别无他道,天地亦只是个无私而已。天地无心而成化,圣人有心而无为。无为者,无所为而为,非不为也。为之而无私,斯曰无为也。仁之为德,持之在己曰奉,被于物则曰劳。《易•井》之象曰:“君子以劳民劝相。”《论语》:子路问政,子曰:“先之劳之。”又曰:“爱之能勿劳乎?”孟子引尧之言曰:“劳之来之,匡之翼之。”庄子引墨者之言曰:“禹,大圣也,而形劳天下也如此。”皆善明劳义者。子夏所问是果,孔子所答乃是果中之因。明德化之成,非可坐致,为其秉此无私之心以勤劳天下,乃获致之,此是其本也。

子夏曰:“敢问何为三无私?”

再问其目,此下答示化理。文分六:一、正答三无私。二、引《诗》证成,别叹汤德。三、别显无言之教,复分二:一明天地无私,二明圣人无私。四、引《诗》证成,别叹文、武之德。五、总叹三代之德。六、别叹太王之德。

孔子曰:“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日月无私照。奉斯三者以劳天下,此之谓三无私。

正答三无私,以天地日月为喻,总示无私之相。如夏屋之芘人,艅艎之任重,镫炬之烛幽,纵极其至,皆有所限,此常人之心智也;唯天则无所不覆,地则无所不载,日月则无所不照,圣人之心智也,此私与无私之辨。其力用之小大悬殊,譬喻所不能及,故圣人分上事,非至己私纤毫俱尽,决不能梦见。圣人特就现前最易知者举以示人,人之用心有能涵盖一切、负荷一切、鉴照一切而绝去偏倚、无所执碍者,庶有少分相应矣。以下引《诗》证成。

“其在《诗》曰:‘帝命不违,至于汤齐,汤降不迟,圣敬日跻。昭假迟迟,上帝是祇。帝命式于九围。’是汤之德也。

《诗•商颂•长发》之三章。未称禹者,夏诗已佚,无可征引。《诗谱序》曰有夏“篇章泯弃,靡有孑遗”,亦犹“夏礼”,“杞不足征也”。此别叹汤德。郑注云“是汤奉天无私之德”,是也。《诗》义当依朱子《集传》谓:“商之先祖,既有明德,天命未尝去之,以至于汤。汤之生也,应期而降,适当其时,其圣敬又日跻升,以至昭假于天,久而不息。惟上帝是敬,故帝命之,使为法于九州也。”凡《诗》《书》之言“帝”“天”,皆表性德。此《诗》所言“天命”“帝命”,非谓如人谆谆命之,乃谓其理应尔。“圣敬”者,恭默之存。“昭假”者,自然之验。“式于九围”者,勤民之功。汤德如是,为无私也。

“天有四时,春秋冬夏,风雨霜露,无非教也。地载神气,神气风霆,风霆流形,庶物露生,无非教也。

此别显无言之教,正明天地之无私。王者奉承此德,同于天地,乃臻化理。自其生成长养言之,则谓之化;自其法象则效言之,则谓之教。既秉无私之德,则其喜怒哀乐变化云为,亦犹“风雨霜露”之施也;其视听言貌出处语默,亦犹“神气风霆”之动也。《易•系〔辞〕》曰“精气为物”,此言“地载神气”者何?就其凝成不杂言,则谓之精;就其流行不测言,则谓之神。《说卦传》曰:“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者也。动万物者,莫疾乎雷;挠万物者,莫疾乎风;燥万物者,莫熯乎火;说万物者,莫说乎泽;润万物者,莫润乎水;终万物、始万物者,莫盛乎艮。故水火相逮,雷风不相悖,山泽通气,然后能变化,既成万物也。”二气摩荡,先有雷风,继有水火,继有山泽,故曰“风霆流行,庶物露生”也。一故神,二故化,知变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为乎?穷神知化,德之盛也。人心至神,万化之所从出也。“与天地合其德”,斯不言而自化,无为而自成,非义精仁熟不足以语于此。学者默而识之,久久当有实悟,今不须多为之说也。

“清明在躬,气志如神,嗜欲将至,有开必先,天降时雨,山川出云。

此更明圣人之无私,所以与天地参也。清者不杂以气言,明者不昧以理言。气志既一,则不杂不昧,所存者神,所过者化,故曰“如神”。如者,不异之谓也。圣人所同于人者形体,所异于人者神明。常人气杂而志昧,圣人则气清而志明,故一睽而一通。通则神,睽则碍,神者周圆而无滞,碍者蔽塞而无感也。言“嗜欲将至,有开必先”者,嗜欲者,气之动,犹言几也,不定是恶。开亦动也。观于未发,止于未萌,善必先知之,不善必先知之,在“冲漠无朕”之时,见机用无穷之妙,不由施设,不假安排,遇物逢缘,自然而应,乃所谓神矣。“天降时雨,山川出云”者,喻其泽物之功,如蓊勃乍兴,雱霈斯集,所谓云行雨施天下平也。其要只在“清明在躬,气志如神”二语。此三无五起果上之德相,唯证能知,学者识之。

“其在《诗》曰:‘崧高维岳,峻极于天。维岳降神,生甫及申。惟申及甫,为周之翰。四国于蕃,四方于宣。’此文、武之德也。

此引《诗》证成“气志如神”则大用繁兴之义,别叹文、武无私之德。“维岳降神”,犹“山川出云”也。虎啸而风生,龙兴而云起,物理感应,自然之符,故圣主必得贤臣,犹大山必生良木,主德昭明,则众才自附也。《诗•大雅•崧高》之首章、末章,明言“吉甫作诵”“以赠申伯”,本宣王时诗,而引以叹文、武之德。此见圣人引《诗》,贵取其义足以相发而其事乃在所略。郑氏谓“取类以明之”是也。朱子以申伯之先为“唐虞四岳,总领方岳诸侯,而奉岳〔神〕之祭,能修其职”,“故此诗推本申伯之所以生,以为岳(之)降神〔而〕为之〔也〕。”“言岳山高大而降其神灵和气以生甫侯、申伯,实能为周之桢干屏蔽,而宣其德泽于天下也。”若谓文、武之佐,当称太公、周公,何取于宣王时之申、甫?以此知引此诗者,唯取感应之义耳。不然则“思皇多士,生此王国”,“济济多士,文王以宁”,可引者多矣。《泰誓》曰:“受有臣亿万,唯亿万心;予有臣三千,唯一心。”唯私故亿万心,唯无私故一心也。无私则一,一故能感。“天地变化,草木蕃。天地闭,贤人隐”,皆此气志为之,此圣人吃紧为人处,切须着眼。

“三代之王也,必先其令闻。《诗》云:‘明明天子,令闻不已。’三代之德也。

此总叹三王之德,亦显不言之教。“奏假无言,时靡有争”,“不显惟德,百辟其刑之”,“予怀明德,不大声以色”,皆谓不言而信,令闻自宣。孟子曰“仁言不如仁声之入人深也”,引《诗•大雅•江汉》之篇,亦宣王时诗。夫仁声入人,不言自信,以其无私也。若乃有言不信,尚口乃穷,则其去三代之德亦远矣。

“‘弛其文德,协此四国’,大王之德也。”

此别叹太王之德。明王者积德累仁,世济其美,然后令闻不已,民自归之也。诗亦《江汉》之篇,非为太王而作,特连类以及之。太王避狄居岐,以启王业,为其无私也。“文德”者,条理着见之称。蕴之则为玄德,敷之则为文德。在《诗》则为“无邪”之思,在《易》则为“无妄”之实。三王之德如是,一切圣人之德亦如是。所以为民父母而参天地者,全在于是。《诗》教主仁,观于是篇益信矣。

子夏蹶然而起,负墙而立,曰:“弟子敢不承乎?”

结文可知此是圣门问答轨范,实能领会深旨,不同卤莽承当也。

附语:

《经解》曰:“天子者,与天地参,故德配天地,兼利万物,与日月并明,明照四海而不遗微小。其在朝廷则道仁圣礼义之序,燕处则听《雅》《颂》之音,行步则有环珮之声,升车则有和鸾之音,居处有礼,进退有度,百官得其宜,万事得其序。《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不忒;其仪不忒,正是四国。’此之谓也。”

老子曰:“圣人无私,所以成其私。”则是以无私为私也。若见有可私,焉能无私?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不见有可私者,换言之,是不见有物与之为对也。禅家法眼宗却深明此旨。天台韶在法眼坐下,有僧问:“十二时中如何得顿息众缘去?”法眼曰:“空与汝为缘邪?色与汝为缘邪?言空为缘,则空本无缘;言色为缘,则色心不二。日用中果何物与汝为缘乎?”韶闻言有省。又有问者曰:“如何是曹源一滴水?”法眼曰:‘是曹源一滴水。’韶于是大悟,平生疑滞,涣然冰释。

贾生曰:“贪夫徇财,烈士徇名,夸者死权,众庶冯生。”贪夫以财为可私,烈士以名为可私,夸者以权为可私,众庶以生为可私,世间妄执亦不出此四种。彼亦未尝不劳,然非劳天下也,劳其生也。

《通书》“问学圣人有要乎”一章,即显无私。无欲即无私也。“明通公溥”字道得出无私之实相。

佛氏有空、无相、无作三三昧,近于无私。私缘于有取,无相则无取,无作则无取,不取诸尘,不取功德相,然后能无私。

圆悟勤曰:“日月运行太虚,未尝暂止,不道我有许多名相。天普盖,地普擎,长养万物,亦不道我有许多功行。得道之人亦复如是。于无功用中施功用,一切违顺境界皆以慈心摄受。”勤虽禅师,此言却与三无私相应。其曰“慈心摄受”,即劳天下之义也。又出息不涉众缘,入息不居阴界,近于无声之乐,乃无私之本也。

以四大言之,雷风是动相,水是湿相,火是暖相,土是坚相,即艮象也。

《说文》:“神,天神引出万物者也。”“天,从一大。”“祇,地祇提出万物者也。”“二,地之数也。”“土,地之吐生万物者也。二象地之上、地之中。|,物出形也。”“地,元气初分,轻清阳为天,重浊阴为地,万物所阵列也。”神者,伸也。化,古文从倒人。气不能有申而无屈,故“一阖一辟之谓变,往来不穷之谓通”,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

程子曰:“抱得不哭底孩儿有甚么用?”禅师家曰:“死水不藏龙。”又曰:“莫守寒岩异草青,坐断白云宗不妙。”胡文定有颂云:“手握乾坤杀活机,纵横施设在临时,满堂兔马非龙象,大用堂堂总不知。”大机大用,非过量人不可。所谓过量人者,岂真过量哉?气志如神而已。

佛经云:“转轮圣王,王四天下,福德所感,七宝自然而至。”七宝皆是譬喻,唯臣宝最胜,此谓有主必有伴,如如来出世,必有文殊、普贤辅化,如来即表自心之全德,文殊、普贤则表知行,此与“惟岳降神,生甫及申”同义。

令闻是百姓归之名,亦即是天下归其仁,非可以幸致。如秦政自己刻石颂德,王莽令人上符瑞,则何益矣!彼欲自造令闻,而所得者恶名也。虽有孝子慈孙,百世不能改矣。

孔子称尧“焕乎其有文章”,可见尧、舜事业在孔子便谓之文章。又曰:“文王既没,文不在玆乎?”“文”字义可知,非如今之所谓文。《书》称尧曰“文思安安”,舜曰“浚哲文明”,禹曰“文命敷于四海”,又舜之嗣尧,“受终于文祖”,皆以文为言,思之。又《大禹谟》:“三旬,苗民逆命。益赞于禹曰:‘惟德动天,无远弗届。满招损,谦受益。时乃天道,帝初于历山,往于田,日号泣于旻天,于父母。负罪引慝,祇载见瞽瞍,夔夔齐栗,瞽亦允若,至诚感神,矧兹有苗。’禹拜昌言曰:‘俞,班师振旅。’帝乃诞敷文德,舞干羽于两阶。七旬,有苗格。”须知虞夏君臣所言文德者系何事,此非三代以下所能梦见。

礼教绪论

序说

六艺之教莫先于《诗》,莫急于《礼》。诗者,志也。礼者,履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在心为德,行之为礼。故敦诗说礼,即是蹈德履仁。君子以仁存心,以义制事。诗主于仁,感而后兴;礼主于义,以敬为本。《坤•文言》曰:“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义立而德不孤。”“思无邪”即是敬,“闲邪存其诚”。故诗以道志,亦即是“敬以直内”也。“克己复礼为仁”,而后视听言动皆顺乎理。故礼以道行,亦即是“义以方外”也。此谓“《诗》之所至,《礼》亦至焉”。所行必与所志相应,亦即所行必与所言相应也。言而履之,礼也,行其所言,然后其言信而非妄。行而乐之,乐也。乐其所志,然后其行和而中节。此谓“《礼》之所至,《乐》亦至焉”。故即《诗》即《礼》,即《礼》即《乐》。华严家有帝网珠之喻,谓交光相罗,重重无尽,一一珠中遍含百千珠相,交参互入,不杂不坏。六艺之道亦复如是,故言《诗》则摄《礼》,言《礼》则摄《乐》,《乐》亦《诗》摄,《书》亦《礼》摄,《易》与《春秋》亦互相摄,如此总别不二,方名为通。

已释《孔子闲居》,略明《诗》之大义,今特举《仲尼燕居》,以为《礼》之大义亦当求之于此。二篇在《戴记》中本相次,郑《目录》并云“于《别录》为通论”,实则一说《诗》,一说《礼》也。然说《诗》必达于礼乐之原,说《礼》则约归于言行之要,寻文义较然可知。此篇大旨有四:一曰礼周流无不遍也;二曰礼所以制中也;三曰礼者即事之治也;四子张问政,子曰“君子明于礼乐,举而措之而已”,明舍礼乐无以为政也。问者三人,子张、子贡、言游。据《论语》,子游为武城宰,子至武城,闻弦歌之声,是子游之娴于礼乐可知。谓子贡曰:“女,器也。”曰:“何器也?”曰:“瑚琏也。”是以宗庙之器许子贡。《大戴礼•卫将军文子篇》,子贡对卫将军文子曰:‘业功不伐,贵位不善,不侮可侮,不佚可佚,不敖无告,是颛孙氏之行也。’引孔子曰:“其不伐则犹可能也,其不弊百姓则仁也。”又曰:“先成其虑,及事而用之,是言偃之行也。”引孔子曰:“欲能则学,欲知则问,欲善则讯,欲给则豫,当是如偃也得之矣。”是子张、子游之行皆中于礼可知也。故语三子者以礼,以其皆当机,而子游“领恶全好”一问,孔子深然之。《礼运》一篇,亦为子游所说。彼篇子游问曰:“如此乎礼之急也?”孔子曰:“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诗》曰:‘相鼠有体,人而无礼!人而无礼,胡不遄死?’是故夫礼必本于天,肴于地,列于鬼神,达于丧祭、射乡、冠昏、朝聘。故圣人以礼示之,故天下国家可得而正也。”其言之剀切与此篇云“治国而无礼,譬犹瞽之无相”同旨。但《礼运》是广说,此篇则是约说耳。

据《史记》《汉书•儒林传》,汉初言《礼》者,鲁高堂生,传《士礼》十七篇,即今《仪礼》。《艺文志》曰:“孝宣世,后苍最明。戴德、戴圣、庆普皆其弟子,三家列于学官。《礼古经》者,出于鲁淹中及孔氏,与十七篇文相似,多三十九篇。及《明堂阴阳》《王史氏记》所见,多天子诸侯卿大夫之制,虽不能备,犹愈仓等推《士礼》而致于天子之说。”《礼记•奔丧》正义曰:“郑云逸礼者”,谓“鲁淹中得古体五十七篇。按,《论衡》:宣帝时,河内女子坏老屋,又得佚礼一篇,合五十七。 其十七篇与今《仪礼》正同,〔其〕余四十篇藏在秘府,谓之逸《礼》。其《投壶礼》亦此类也。”又《六艺论》云:“今《礼》行于世者,戴德、戴圣之学也。”“戴德传记八十五篇,则《大戴礼》是也。按,今仅存三十九篇。 戴圣传记四十九篇,则此《礼记》是也。”此言《礼》者,皆指《仪礼》,二《戴记》中实并录逸《礼》,如《迁庙》《衅庙》《公冠》《投壶》《奔丧》诸篇是也。又郑注亦引烝尝礼、禘于太庙礼、朝贡礼、巡狩礼、中溜礼、王居明堂礼,清儒谓郑氏不信逸《礼》,亦误也。朱子亦以“古《礼》五十六篇,不知何时失之”为可惜。然《周官》经六篇,西汉诸师无得见者。《仪礼》但名《礼》,无“仪”字,不知何时所加。《周礼》本题《周官》,亦不曰《周礼》。 《后汉书•儒林传》云:“中兴,郑众传《周官经》,后马融作《周官传》,授郑玄。玄作《周官注》。玄本习《小戴礼》,指《仪礼》,非指《礼记》。 后以古经校之,古经指逸《礼》,即所谓《礼古经》,与十七篇同者。 取其义长者训故,为郑氏学。玄又注小戴所传《礼记》四十九篇,通为三《礼》焉。”《董钧传》。 盖自郑君书行,始有三《礼》之目。《礼器》云:“经礼三百,曲礼三千。”《中庸》曰:“礼仪三百,威仪三千。”此言三百、三千者,特言礼之具备盛美,非克指其条文也。言“经”“曲”者,举其小大之节耳。郑君以《周官》三百六十当经礼之数,而以《仪礼》为曲礼,其言实误。后儒说《礼》者皆宗郑氏,莫之能易,唯《汉书》臣瓒注不误。臣瓒曰:“经礼三百,谓冠婚、吉凶。《周礼》三百,是官名也。”朱子亦曰:“礼篇三名,《礼器》为胜。诸儒之说,瓒、叶为长。”按三名谓经、曲、威仪。叶指叶梦得。 盖官制自是礼中制度之目。礼包制度,官制又是制度之一耳。《仲尼燕居篇》云:“以之朝廷有礼,故官爵序。”又曰:“制度在礼,文为在礼。” 故言制度者,当详其义。制度是文,义是其本也。又《汉志》言后苍等“推士礼而致于天子”,其说亦误。礼经十七篇,不纯是士礼,其题《士礼》者,惟《冠》《昏》《丧》《相见》;若《少牢馈食》《有司彻》,明是大夫礼;《乡饮》《射》,则士、大夫同之;《燕礼》《大射》《聘礼》《公食大夫礼》,皆诸侯礼;《觐礼》是诸侯见天子礼。何云皆士礼也?天子之元子犹士,天下无生而贵者,则虽天子之子,亦当用士礼。“三年之丧达乎天子,父母之丧无贵贱,一也。”自谅闇之制不行,后世帝王乃以日易月废,丧而临政,最无义理。郑注诸礼每曰“准此”,可知是即推致之义。礼文阙而不具者,以义推之,可以依准。又处礼之变者,不以义推,将何所措邪?如《曾子问》全是疑礼,孔子皆据义以答之,非必在三百、三千之数也,故今谓治礼当以义为主。又自朱子编《仪礼经传通解》,定《仪礼》为经,《礼记》为传,后儒并遵用之。元儒熊朋来曰:“《士冠礼》自‘记冠义’以后即《冠礼》之记,《士昏礼》自‘记士昏礼,凡行事’以后即《昏礼》之记。惟《士相见》《大射》《少牢馈食》《有司彻》四篇不言记,其有记者十有三篇。其《丧服》一篇,子夏既为之传,而‘记公子为其母’以后,又别为《丧服》之记。其记亦有传,是此记子夏以前已有之。”其言甚是。二《戴记》有古经,前已言之。又如《明堂》《月令》《王制》诸篇亦非是传,《曲礼》《内则》《少仪》《玉藻》则是‘威仪三千’之属,故亦未可克定以《仪礼》为经,《礼记》为传也。郑学一乱于王肃,再乱于陈祥道。朱子最尊《仪礼》而宗郑。清儒唯江永《礼书纲目》最有体要,凌廷堪《礼经释例》、邵懿辰《礼经通论》,抑其次也。今谓沿三《礼》之名,义实未当。《周官》与《王制》同为制度,不必苦分今古,定别殷周,务求其义,皆可以备损益。《王制》与《周礼》制度显然不同。郑乃以《王制》为殷制,后儒尊信《周礼》者,又以《王制》为汉博士所为。其实《周官》不必制自周公,《王制》亦断非出于博士,皆七十子后学所记以为一王之法耳。其言制度,虽有所本,颇加损益,故致不同如此。学者苟得其意,自不泥矣。故谓《礼记》当与《仪礼》并重,二戴所录,多出七十子后学所记,不专说礼,多存六艺大旨。自《论语》外,记圣言独多而可信者,莫如此书。欲明礼以义起,于此可得损益之旨,不专以说古制为能事。故治礼不可以但明郑学为极,当求之二戴,直追游、夏之传。观孔子与弟子言礼,皆直抉根原。故制度可以损益,宫室衣服器用古今异宜,不可施之于今。苟得其义,则尽未来际不可易也。故今先举《仲尼燕居》以为学礼之嚆矢,学者以是求之,亦可思过半矣。然汉以来,治礼之源流亦不可不知也,故为粗举其大略如此。

附语:

《诗纬含神雾》曰:“诗者,持也。”

《仲尼燕居》曰:“礼者,理也。”

《论语》:“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逊以出之,信以成之。”义为礼之质,所存是义,行出来便是礼。又礼与义本是性德,就其断制言之,则谓之义,就其节文言之,则谓之礼。居敬持志乃所以存仁,静专动直乃所以行义,故兴诗立礼皆性其情也。诗是元亨,礼是利贞。

“使女以礼周流,无不遍也”,“以”字须着眼。如“为政以德”、“为国以礼”、“道之以德,齐之以礼”之“以”,六十四卦大象皆曰“以”,“以”犹“用”也。即“举而措之”之谓,亦即自然流出之意。犹俗语谓拏出来便是,禅家谓之拈来便用,无处不是,故周流而无不遍,若有一毫欠缺滞碍处,则不周不遍矣。

郑樵以后苍《曲台记》当《礼记》,实误。《隋志》谓刘向校定二百十四篇,戴德删为八十五篇,戴圣又删为四十六篇,尤误。二戴,武、宣时人,向校书在哀、平、成之世。《汉志》云:“记百三十一篇,七十子后学所记。”大小戴之书宜本此。

贾公彦《周礼疏序》谓:“《周官》,孝武时始出。”“以其始皇特恶之故也。是以马融《传》云:秦自孝公以下用商君之法,其政酷烈,与《周官》相反,故始皇禁挟书,特疾恶欲绝灭之。孝武始除挟书之律,开献书之路,既出于山岩屋壁,复入于秘府,五家之儒,莫得见焉。五家者,谓高堂生、萧奋、孟卿、二戴也。至孝成帝,达才通人刘向子歆校理秘书,始得列序,著于《录》《略》,然亡其《冬官》一篇,以《考工记》足之。时众儒并出,共排以为非,是唯歆独识。其年尚幼,务在广觉博观,又多锐精于《春秋》,末年乃知其周公致太平之迹,迹具在斯。其后杜子春能通其读,郑众、贾逵往受业焉。郑玄序云:‘世祖以来,通人达士、大中大夫郑兴及子大司农众、故义郎卫次仲、侍中贾景伯、南郡太守马季长,皆作《周礼》解诂’,故林孝存以为武帝知《周官》末世渎乱不验之书,作《十论》《七难》以排弃之。何休亦以为六国阴谋之书。唯有郑玄遍览群经,知《周礼》者乃周公致太平之迹,故能答林难,使义得条通。”按林、何之说殊乖义理,郑君亦尊信太过。清毛奇龄亦以为六国时人所作。《艺文志》于《乐经》云:“魏文侯最为好古,孝文时得其乐人窦公(窦公时已二百余岁。)献其书,乃《周官•大宗伯》之《大司乐》章也。”是魏文侯时已有《周官》,出于春秋战国间人所作无疑。或以为刘歆伪撰,非也。

据许慎《五经异义》,《尚书》夏侯、欧阳说天子三公司徒、司马、司空,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凡百二十。与《王制》同。古《周礼》说三公为太师、太傅、太保,无官属,又立三少为三孤,冢宰等为六卿,大夫、士、庶人在官者凡万二千。按周公为傅,召公为保,太公为师,无为司徒、司空文,知三公皆官名。郑驳无考,注《王制》则以为夏制。然据《牧誓》《立政》,实有司徒、司马、司空,据《顾命》“乃同召太保奭、芮伯、彤伯、毕公、卫侯、毛公”,是为六卿。盖今文家主九卿,古文家言六卿,不同。

宇文周既设六部,又立九卿,是为重复。而直至明清,犹沿用不改。

又诸侯封地,广狭不同。孟子说与《王制》相应,郑君于《王制》《周礼》不同处多为调停之说。如《王制》言公侯方百里,《周官》公五百里,侯四百里,郑君言是后来益封。

《周礼》与《王制》不同者,(与《仪礼》亦不同。)一官制,二诸侯封地,三庙制,四聘、觐期间。《王制》“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公羊》说同《左氏》说,十二年之间八聘、四朝、再会、一盟,郑氏以五年一朝,三年一聘为晋文襄之霸制。

又郑《驳异义》曰:“《周礼》是周公之制,《王制》是孔子之后大贤所记先王之事。”

王莽、苏绰、王安石之流,皆自托于行《周礼》,犹今之模仿西洋政制也。

仲尼燕居释义上

将释此文,约义分六科:

一、显遍义。

二、显中义。

三、原治。即广显遍、中二义。

四、简过。即简非中非遍。

五、原政。

六、简乱。前序后结可知。

显遍义

仲尼燕居,子张、子贡、言游侍。纵言至于礼。

燕,宴之假借字,安也。《论语》:“子之燕居,申申如也,夭夭如也。”《玉藻》曰:“燕居告温温。”燕、闲皆谓无事之时,不必定以退朝曰燕。《说文》:“纵,缓也。”从容谈议谓之纵言,旧训“放”者失之。此为序分。

子曰:“居,女三人者,吾语女礼,使女以礼周流,无不遍也。”

此总显遍义。事无不该之谓遍。周流者,谓其运行周匝而不滞也。以犹用也。日用之间,莫非是礼,故曰:“礼乐不可斯须去身。”《礼运》曰:“夫礼必本于天,动而之地,列而之事,变而从时,协于分艺,其居人也曰养,郑注:“养,当为义。” 其行之以货力、辞让、饮食、冠昏、丧祭、射乡、朝聘。”乡,今本误作‘御’,从邵懿辰说改。 此所谓“周流无不遍也”。又曰:“礼也者,义之实也。协诸义而协,则礼虽先王未之有,可以义起也。义者,艺之分、郑注:“艺犹才也。”按曾子曰:“德成而上,艺成而下。”艺亦以才言,人之才能须以义裁之,然后能尽其才而无失,故曰“艺之分”也。 仁之节也。”“故治国不以礼,犹无耜而耕也;为礼不本于义,犹耕而弗种也;为义而不讲之以学,犹种而弗耨也;讲之于学而不合之以仁,犹耨而弗获也;合之以仁而不安之以乐,犹获而弗食也;安之以乐而不达于顺,犹食而弗肥也。”此有六重而约归于大顺。约事则曰遍,约理则曰顺,一也。

显中义

子贡越席而对曰:“敢问何如?”子曰:“敬而不中礼谓之野,恭而不中礼谓之给,勇而不中礼谓之逆。”子曰:“给夺慈仁。”

将欲显中,先简其失,此犹告子路以“六言”“六蔽”。“不好学”与“不中礼”,虽有“好”而不能,全无修德,则性德不能显也。故广说有六蔽,约说有三失。“不中礼”犹言无当于礼,亦即是不讲之以学也。又《论语》曰:“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亦与此同意。给谓辩给,辞之巧也。饰为辩给而托于慈仁,是依似乱德,故曰夺。

子曰:“师,尔过,而商也不及。子产犹众人之母也,能食之不能教也。”子贡越席而对曰:“敢问将何以为此中者也?”子曰:“礼乎礼,夫礼所以制中也。”

再简师、商之失,因起子贡之问,正显中义,理无不得之谓中。制者,以义裁之也。子贡辩给有余,子张容仪甚盛,故须抑之;子夏规模稍狭,故须进之。言子产“能食不能教”者,谓其惠而不中礼,以喻“过犹不及”也。子贡虽悟其失,而未知其所以为中,因寄深叹于礼,而明“礼所以制中”。制之以义,乃无过、不及之患,犹能食而兼能教矣。“制中”之义,《礼器》详之。故曰“礼有以文为贵者”,“有以素为贵者”,“有以多为贵者”,“有以少为贵者”,“礼不同,不丰,不杀,盖言称也”。“君子大牢而祭,谓之礼,匹士大牢而祭,谓之攘,管仲镂簋、朱弦、山节、藻棁,君子以为滥”。“晏平仲祀其先人,豚肩不掩豆,浣衣濯冠以朝,君子以为隘”。“君子之于礼,有直而行,有曲而杀,有经而等,有顺而讨,有摲而播,有推而进,有放而文,有放而不致,有顺而摭”,“是故七介以相见,不然则已悫;三辞三让而至,不然则已蹙”。是皆所以“制中”也。又《乐记》曰:“礼主其减,乐主其盈。礼减而进,以进为文;乐盛而反,以反为文。”此亦“制中”之义。

原治

子贡退。言游进曰:“敢问礼也者,领恶而全好者与?”子曰:“然。”

郑注曰:“领犹治也。”好,善也。恶者,过、不及之名。善即中也。此与《礼器》言“释回”“增美”同旨。夫礼本是性德之发于用者,性无有不善,即用无有不中,故曰“君子时中”。其有过、不及者,气质之偏为之也。“领恶而全好”者,乃以修德、变化气质而全其性德之真,即是自易其恶,自至其中也。“无不遍”是以性言,“制中”则以修言,从性起修,从修显性,故子游因“制中”一语而有“领恶全好”之问,是悟性修不二之旨也。孔子然之,嘉其善会,故下文为广说遍、中二相,明即修即性;更以得失对勘,显即事之治,重在于修。此问牒前起后,于文应属显中义,后分,故不别立科题。

“然则何如?”子曰:“郊社之义,所以仁鬼神也;尝禘之礼,所以仁昭穆也;馈奠之礼,所以仁死丧也;射乡之礼,所以仁乡党也;食飨之礼,所以仁宾客也。”

此重显遍义,文有五重。举是心加诸彼之谓仁。仁之者,与之浑然同体,故“无不遍”也。孔子言“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安之”“信之”“怀之”者,即仁之也。幽明不异,故遍于鬼神;祖祢同尊,故遍于昭穆;死生不二,故遍于死丧;尊贤尚齿,故遍于乡党;养贤以及万民,故遍于宾客。食以养阴,飨以养阳,食飨皆养义。所接者,无有弗敬。行于宾客,其着见者。 下文准此。推之郑注,仁犹存也。存此者,所以全善之道,义亦通。

子曰:“明乎郊社之义,尝禘之礼,治国其如指诸掌而已乎!

别显郊社、尝禘之重。

“是故以之居处有礼,故长幼辨也;以之闺门之内有礼,故三族和也;以之朝廷有礼;故官爵序也;以之田猎有礼,故戎事闲也;以之军旅有礼,故武功成也。

此文亦有五重,每句皆先显遍后显中。“以之”字须着眼,言用之周流也。

“是故宫室得其度,量鼎得其象,味得其时,乐得其节,车得其式,鬼神得其飨,丧纪得其哀,辩说得其党,官得其体,政事得其施。加于身而错于前,凡众之动得其宜。”

此文别有十重,末句总括。每句互显即遍即中义。《易》曰:“泽上有水,节。君子以制数度,议德行。”舜之始政,同律度量衡。物不可遗,故遍;各得其序,故中。其中也,所以能遍也;亦唯遍也,所以无不中也。“宫室得其度”,则不逾侈;“量鼎得其象”,则无奇邪;“味得其时”,则非贪;“乐得其节”,则不滥;“车得其式”,则行有轨;“鬼神得其飨”,则祭不渎;“丧纪得其哀”,则恩有等;“辩说得其党”,则言有章;“官得其体”,则任官惟贤;“政事得其施”,则庶绩咸熙。自居处、言语、饮食、器用之末,达于道路,达于丧祭,达于朝廷,无弗遍也,无弗中也。加于民者,即“加于身”者。是“错于前”者,即生于心者。是“凡众之动”,即一人之动也。协于义谓之宜,唯遍唯中,故咸“得其宜”也。

子曰:“礼者何也?即事之治也。君子有其事必有其治。治国而无礼,譬犹瞽之无相与,伥伥乎其何之?譬如终夜有求于幽室之中,非烛何见?若无礼,则手足无所措,耳目无所加,进退揖让无所制。

此以即事之治,正显理遍于事。事得其理谓之治,事失其理谓之乱。治即理也,亦训为饬。“有其事必有其治”,言事物皆有当然之则,即所谓礼也。事外无理,故曰“即事之治”。全理即事,全事即理,理事交融,斯名为治。“治国而无礼”以下,设喻两重,所以劝修,先喻后法。言“手足无所措”三句,则今时所谓机械生活,全无自主分者也。

“是故以之居处,长幼失其别,闺门三族失其和,朝廷官爵失其序,田猎戎事失其策,军旅武功失其制,宫室失其度,量鼎失其象,味失其时,乐失其节,车失其式,鬼神失其飨,丧纪失其哀,辩说失其党,官失其体,政事失其施。加于身而错于前,凡众之动失其宜。如此则无以祖洽于众也。”

全翻上文,可知言用处差忒不与礼相应,其失有如此者,一失则一切失之矣。“祖洽”,郑注谓倡始、合和,犹今言领导协调也。《礼运》曰:“故唯圣人为知礼之不可以已也,故坏国丧家亡人,必先去其礼。”其言之严切如此。坏即治之反。去即失之极。自其性而言之,无弗遍、无弗中也。自其修而言之,有弗遍者,修之可使遍;有弗中者,制之可使中也。因子游“领恶全好”一问,为畅发“即事之治”,明理事不二,乃是因修显性义,得其语脉,庶可以言礼矣。

附语:

事无不该之谓遍,理无不得之谓中,理事不二之谓治。(即事得其理,亦即事外无理。)理事相违之谓过,即事即理之谓政,(即理外无事。)事失其理之谓乱。

“列而之事”,郑云“法五祀”。今按“事”当以《洪范》五事释之,则法象天地,阴阳五行四时俱备。“协于分艺”,则就人言,各使当其才、尽其分也。

清邵氏懿辰曰:“货、力、辞、让、饮、食六者,礼之纬也。非货财强力不能举其事,非文辞揖让不能达其情,非酒醴牢羞不能隆其义。冠、昏、丧、祭、射、乡、朝、聘八者,礼之经也。冠以明成人,昏以合男女,丧以仁父子,祭以严鬼神,乡饮以合乡里,燕射以成宾主,聘食以睦邦交,朝觐以辨上下。天下之人尽于此矣!天下之事亦尽于此矣!”

“艺之分,仁之节”,换言之,亦可谓才之轨范,德之节目。

“治国不以礼”以下六重,皆性修合说,前后相望,先修后性。

野是质胜文;给是文胜质;逆是文质俱欠,唯血气胜,故谓逆。文胜则巧伪滋,在三者之中其失最大,故申言之。

仁、知、信、直、勇、刚皆美德。(上三是性,下三是才。)愚、荡、贼、绞、乱、狂皆恶行。(上三是己失,下三及于人。)

文如冕服有等之类,素如至敬无文、大羹、玄酒之类,多如庙制之类,少如郊用特牲之类。不丰者应少不可多,不杀者应多不可少。

纮是冕饰边,栭谓之节,梁上楹谓之棁。

郑注“直而行”:“若始死,哭踊无节。”“曲而杀”:“若父在为母期。”“经而等”:“若天子以下至士庶人为父母三年。”“顺而讨”:“讨犹去也。若天子以十二,公以九,侯伯以七,子男以五为节。”“摲而播”:“摲之言芟也。”播,布也。正义谓:君祭,群臣助祭,分胙各有所得,芟上使布于下也。“推而进”郑注:“若王者之后得用天子之礼。”“放而文”正义:放者,法也。法天以为文。“放而不致”:谓如诸侯以下虽放法而不得极。“顺而摭”:摭犹拾也。郑云:“若君沐粱,大夫沐稷,士沐粱。”卑不为嫌,是拾君之礼而用之。

《聘义》:“上公七介,侯伯五介,子男三介,所以明贵贱也。介绍而传命,君子于其所尊弗敢质,敬之至也。三让而后传命,三让而后入庙门,三揖而后至阶,三让而后升,所以致尊让也。”“敬让者,君子之所以相接也。故诸侯相接以敬让,则不相侵陵。”“减而不进则离”,(销即离。)“盈而不反则流”,(放即流。)故减者进之,盈者反之。程子曰:“礼乐止在进反之间。”言损益得中也。

禘有二:一为时祭,一为大祭。此谓时祭也。《王制》:“春礿,夏禘,秋尝,冬烝。”《尔雅》“春祠,夏礿”,秋冬同。《诗•小雅•天保》:“礿祠烝尝,于公先王。”郑云此周祭名。以禘为殷祭,殷,大也。《公羊传》曰:“五年而再殷祭。”凡丧祭曰奠,虞始名祭。

宋严陵方氏悫曰:“先郊社,后尝禘,尊亲之序也;先尝禘,后馈奠,吉凶之序也;先馈奠,后射乡,重轻之序也;先射乡,后食飨,众寡之序也。”

《王制》:“凡养老,有虞氏以燕礼,夏后氏以飨礼,殷人以食礼,周人修而兼用之。”郑注:“凡饮养阳气,〔凡〕食养阴气。阳用春夏,阴用秋冬。”正义引崔氏云:(崔灵恩。)燕者,肴烝于俎,行一献之礼,坐而饮酒,有虞氏帝道弘大,故养老以燕礼。飨则体荐而不介,爵盈而不饮,依尊卑而为献。夏后氏尚敬,故用飨礼。殷人质素,故用食礼。食则不饮酒,享太牢而已。皇氏云:“飨礼备物兼燕与食,食礼有饭有肴,虽设酒而不饮。燕礼者,凡正飨食,皆在庙,燕则于寝,燕以示慈惠。”按天子飨诸侯,诸侯相飨,皆下文所谓大飨,以别于飨耆老、飨孤子。

严陵方氏曰:“量,器之大者。鼎,器之重者。”

《王制》:“宗庙之器不粥于市”,“戎器不粥于市,用器不中度不粥于市”,“布帛精粗不中数、广狭不中量,不粥于市”,“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粥于市”。

《月令》四时、五味异宜。《论语》:“不时不食。”《中庸》言“车同轨,书同文”,车制古最重。

泽容水有限,过则溢,故为节。凡物之大小、轻重、高下、文质皆有数度,所以为节也。数谓多寡,度谓法制。(度本以长短言之。)

庄子曰:“明于本数,系于末度。”其明而在数度者,旧法世传之史尚多有之。如《洪范》九畴,所谓本数也;事为之制,曲为之防,所谓末度也。

《王制》:“八政:饮食、衣服、事为、异别、度、量、数、制。”郑注:“事为,谓百工技艺。异别,五方用器不同。度,丈尺。量,斗斛。数,百十。制,布帛幅广狭。”

《汉书•律历志》曰:“推历生律制器,规圆矩方,权重衡平,准绳(准,水准。)嘉量”,“度长短者不失毫厘,量多少者不失圭撮,权轻重者不失黍絫。”万物之数起于黄钟,黄钟初九,其实一龠,以长自乘,故八十一为日法,所以生权衡度量。刘歆三统历本此推之。

党谓义类,非偏私。体谓实在,非虚滥。施谓敷布,非涂饰。

仲尼燕居释义下

原治之余

子曰:“慎听之,女三人者,吾语女礼,犹有九焉,大飨有四焉。苟知此矣,虽在畎亩之中,事之,圣人已。两君相见,揖让而入门,入门而县兴,揖让而升堂,升堂而乐阕,下管《象武》,《夏籥》序兴,陈其荐俎,序其礼乐,备其百官,如此而后君子知仁焉。行中规,还中矩,和鸾中《采齐》。客出以《雍》,彻以《振羽》,是故君子无物而不在礼矣。入门而金作,示情也;升歌《清庙》,示德也;下而管《象》,示事也。是故古之君子,不必亲相与言也,以礼乐相示而已。”

此特举飨礼为言,亦以显遍。言“虽在畎亩之中,事之,圣人已”者,明礼必待其人而后行。苟得其本,虽无其位,不害为圣人。反之,则不知其义而徒有其文者未足以为礼也。遍有二义:一理遍,二事遍。事虽阙而理则具者,畎亩犹明堂也,此显理遍。大飨有四,其事有九者,乃显事遍也。“犹有九焉”,上疑有阙文。先儒说九事互异,郑注数金再作、升歌《清庙》、下管《象》为四,余五事不明。孔疏以“行中规”为五,“还中矩”为六,“和鸾中《采齐》”为七,“客出以《雍》”为八,“彻以《振羽》”为九。并引卢氏说:“揖让而入门”,一也;“入门而县兴”,二也;“揖让而升堂”,三也;“升堂而乐阕”,四也;“下管《象武》”,五也;“《夏籥》序兴”,六也;“陈其荐俎”,七也;“序其礼乐”,八也;“备其百官”,九也。王肃以“揖让而入门,入门而县兴,揖让而升堂”为一,“升堂而乐阕”为二,“下管《象武》,《夏籥》序兴”为三,“陈其荐俎,序其礼乐,备其百官”为四,添下五事为九。今按“陈其荐俎”,“序其礼乐”,“备其百官”,“行中规”,“还中矩”,皆通言之,不可数为一事。必欲序次为九者,宜以“揖让而入门”为一,“县兴”为二,“升堂”“乐阕”为三,“升歌《清庙》”为四,“下管《象武》,《夏籥》序兴”为五、六,郑注:“《象武》,武舞。《夏籥》,文舞。序,更也。堂下吹管,舞文、武之乐更起也。”按,既云“更起”,可数为二事。正义谓皇氏不宜通数“《夏籥》”者,非是。郑以八字通读为一句。注云“下管《象》”者,依下文“下而管《象》,示事也”,仍系省文。 “中《采齐》”为七,“以《雍》”为八,“以《振羽》”为九。然诸儒俱为“大飨有四焉”一句所碍,审如是,则云“大飨有九事焉”可矣,何以上言九,下又言四?况四事即在九事之中,何为特出言之?次第似不宜尔。故疑“犹有九焉”非指大飨之事,上有阙文,与“大飨有四焉”句法同。“犹”字或是误字。言“大飨有四”者,据《曲礼》“大飨不问卜”,郑注:“祭五帝于明堂。”又《月令》“季秋之月”“大飨帝”,郑注:“言大飨者,遍祭五帝也。《曲礼》曰‘大飨不问卜’谓此。”是祭五帝名大飨,一也。《礼器》“大飨其王事与”,郑注:“盛其馔与贡,谓祫祭先王。”下文云:“三牲鱼腊,四海九州之美味也;笾豆之荐,四时之和气也;内金,示和也;束帛加璧,尊德也;龟为前列,先知也;金次之,见情也;丹漆丝纩竹箭,与众共财也;其余无常货,各以其国之所有,则致远物也;其出也,肆夏而送之,盖重礼也。”此为天子大祫,诸侯来助祭之事甚明。又引孔子曰:“诵《诗》三百,不足以一献;一献之礼,不足以大飨;大飨之礼,不足以大旅;大旅具矣,不足以飨帝。毋轻议礼。”郑注:“大旅,祭五帝。飨帝,祭天。”是宗庙祫祭亦名大飨,二也。《郊特牲》:“诸侯适天子,天子赐之礼大牢。”“诸侯为宾,灌用郁鬯,灌用臭也,大飨尚腶修而已矣。”郑注:“亦不飨味也。此大飨,飨诸侯也。”上文“郊血,大飨腥,三献爓,一献孰,至敬不飨味,而贵气臭也”,对郊为言之大飨乃指宗庙之飨。 《周礼•春官•大宗伯》“以嘉礼亲万民”,“以飨燕之礼亲四方之宾客”,《秋官•掌客》“凡诸侯之礼”,上公“三飨三食三燕”,侯伯“三飨再食再燕”,子男“一飨一食一燕”。是天子飨诸侯亦名大飨,三也。又《郊特牲》:“大飨君三重席而酢焉。”郑注:“言诸侯相飨,献酢礼敌也。”正义:“此大飨谓诸侯相朝,主君飨宾,宾主礼敌,故主君设三重席而受酢焉。”“三重席是诸侯之礼,而又称君,故知诸侯相飨也。”是诸侯相朝、主君飨宾亦名大飨,四也。大飨之名有此四者,今举两君相见,则是属于第四,非指九事而言。又《郊特牲》云:“宾入大门而奏《肆夏》,示易以敬也。卒爵而乐阕,孔子屡叹之。奠酬而工升歌,发德也。”正义曰:“飨礼既亡,无可凭据。今约《大射》及《燕礼》解其奏乐及乐阕之节。”按此篇“两君相见”以下,正足以补飨礼之缺,故不定是九事也。言有九者,疑或指祭天之事。如言“明乎郊社之义,尝禘之礼,治国其如示诸掌”之例。按《礼记》正义引皇侃云:“天有六天,岁有九祭。今本九祭字讹为六。 冬至圆丘,一也。夏正郊天,二也。五时迎气,五也。通前为七也。九月大飨,八也。雩与郊禖为祈祭,崔氏崔灵恩以雩为常祭,九也。”如言“祭天有九,大飨有四”,而下文别就诸侯相飨一义言之,则于文为顺。今但可阙疑,不敢辄为臆说。学者当深体知仁示德、无物而不在礼是显遍义无疑。而曰“不必亲相与言,以礼乐相示而已”亦不是专主飨礼而言,以飨礼推之可也。

简过

子曰:“礼也者,理也。乐也者,节也。君子无理不动,无节不作。不能诗,于礼缪;不能乐,于礼素;薄于德,于礼虚。”

子曰:“制度在礼,文为在礼,行之其在人乎?”子贡越席而对曰:“敢问夔其穷与?”子曰:“古之人与?古之人也,达于礼而不达于乐,谓之素;达于乐而不达于礼,谓之偏。夫夔达于乐而不达于礼,是以传于此名也。古之人也。”

此文分两节,先法后人。今初将欲简过,更须明中。“礼也者,理也。乐也者,节也”,是申明中义。礼乐互说,节是理之节,理是节之理。理本中,所以为中者,以其有节也。君子无理不动,动即是中;无节不作,作必应节。是无往而非礼乐,中而兼遍也。“不能诗,于礼缪;不能乐,于礼素;薄于德,于礼虚”三句,正简过。不能诗乐,简不遍;缪、素,简不中。不遍则不中也。第三句双简不中不遍。缪谓违失,素谓空疏。旧训“朴”,谓无文也。引申则为空义。《易》“不素饱”,《诗》“不素餐兮”,皆训空。 虚则文胜而无实,如法家辨等,威明上下,有近于礼,而专任刑罚,惨刻寡恩,流为不仁,是有礼而无诗也。道家清虚夷旷,近于乐,其流至任诞废务,是有乐而无礼也。墨家兼爱,不识分殊,则倍于礼;俭而无节,其道太觳,则乖于乐。名家驰骋辩说,务以胜人,其言破析无当于诗,其道舛驳无当于礼。此皆不中不遍之过。举此三过与前文不中礼之三失,以是推之,判六国时异说流失亦略尽矣。就本文三句言,则初句正判名、法二家,次句正判墨家,末句则判道家。道家以礼为忠信之薄,乃矫文胜之弊而过之,遂欲去礼,是亦于礼虚也。本以文胜为虚,欲救其失而径去其礼,是与之同过。 上来简法,次节简人。制度文为,即指经曲之数垂在方策者,行之在人,所谓“待其人而后行也”。子贡因问“何以为中”,得兼闻遍义,已悟有礼不可无乐,有乐不可无礼,故更有“夔其穷与”之问。夔乃独以乐称,以视舜、禹则为偏而不遍。观《虞书》命夔“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皆乐德之中也,故以“古之人”称之。虽未许其遍,然是深达于乐德之人,亦是叹美之辞也。孔子之言,每叹古而惜今。如曰“古之愚也直,今之愚也诈”,“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自称“信而好古”,与狂狷而恶乡愿,以狂狷皆志欲适古而不安于今者,乡愿则唯求合于今而不知有古者也。孟子称乡愿之行曰:“生斯世也,为斯世也,善斯可矣。” 是知言今者以表流俗,言古者则是出乎流俗者也。又言成人者即谓成德,礼乐皆得谓之有德,亦谓之成人。《论语》曰:“臧武仲之智,公绰之不欲,卞庄子之勇,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四子皆遍至之才,文之以礼乐,乃为成德。知此,则所谓行之在人者,其为何如人,亦可知矣。

原政

子张问政。子曰:“师乎,前,吾语女乎!君子明于礼乐,举而错之而已。”子张复问。子曰:“师,尔以为必铺几筵,升降酌献酬酢,然后谓之礼乎?尔以为必行缀兆,兴羽籥,作钟鼓,然后谓之乐乎?言而履之,礼也;行而乐之,乐也。君子力此二者,以南面而立,夫是以天下太平也。诸侯朝,万物服体,而百官莫敢不承事矣。”

此明即事即理,舍礼乐无以为政。故政之实,礼乐是也;礼乐之实,言行是也。以子张高明之资,犹疑政与礼乐为二事,复未知礼乐即是言行之相应而得其理者,故复告之以此。夫“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善于乐”,“政者,正也”,所以正己而正人也。舍礼乐,何以哉?以法制禁令为政者,是不揣其本而齐其末也。《乐记》曰:“致乐以治心,则易直子谅之心油然而生矣。易直子谅之心生则乐,乐则安,安则久,久则天,天则神。天则不言而信,神则不怒而威。”“致礼以治躬则庄敬,庄敬则严威。”“民瞻其颜色而弗与争也,望其容貌而民不生易慢焉,故德辉动于内而民莫不承听,理发诸外而民莫不承顺。故曰:致礼乐之道举而错之天下。无难矣。”与此篇义旨相应。君子“言之必可行也”,“先行其言而后从之”,“言顾行,行顾言”,是无言而弗履也。君子“不疑其所行”,“乐则行之,忧则违之”,是无行而弗乐也。“言满天下无口过,行满天下无怨恶”,“内省不疚,何忧何惧?”唯其非礼弗履,故能“遁世无闷”,其所以致礼乐之道者,在履其言、乐其行而已矣,南面以临天下与在畎亩之中无以异也。事理相望,则政为事而礼乐为理,礼乐为事而言行为理,言行为事而履与乐为理,履又为事而乐为理。一以贯之,则于斯义可无疑也。

简乱

“礼之所兴,众之所治也;礼之所废,众之所乱也。目巧之室,则有奥阼,席则有上下,车则有左右,行则有随,立则有序,古之义也。室而无奥阼,则乱于堂室也;席而无上下,则乱于席上也;车而无左右,则乱于车也;行而无随,则乱于涂也;立而无序,则乱于位也。昔圣帝、明王、诸侯辨贵贱、长幼、远近、男女、外内,莫敢相逾越,皆由此涂出也。”

此以礼之兴废明治乱之所由。兴废在人而治乱及众,“圣帝明王诸侯”者,兴礼之人也。“贵贱、长幼、远近、男女、外内”者,所治之众也。言古昔者,叹古之所兴,今之所废也。有无五重对勘,由居处坐立推于涂路,明得之则治亦遍,失之则乱亦遍也。由此涂出则治,不由此涂出则乱。《曲礼》曰“有礼则安,无礼则危”,得失之故可知矣。圣言反覆申明,特拈中、遍二义,总显礼为性德之用无乎不在,而其言之要约又如此,故谓学者苟欲学礼,其必于此篇之言三致意焉。

三子者既得闻此言也于夫子,昭然若发蒙矣。

记者之辞,结文可知。每揽佛氏三分科经,其流通分中记说法,一会必有若干人得法眼净,亦犹此旨。若闻而不领,则是非器,犹瞽者无以与于五色,聋者无以与于五音也。三子者既是当机,故昭然若发蒙矣。

附语:

《采齐》是佚诗。《玉藻》:“趋以《采齐》,行以《肆夏》。”《振羽》,即《振鹭》。

严陵方氏曰:“客出以《雍》,见客之能《雍》也。《振鹭》之诗曰:‘在彼无恶,在此无斁。’彻以《振羽》,见主之无斁。且《雝》,禘太祖之诗也。其用大,故歌以送客。《振鹭》,助祭之诗也。其用小,故歌之以彻器而已。”又:“诗本用之于禘与助祭,而用之大飨者,犹《鹿鸣》本以燕群臣,而又用之于飨饮酒也。示情者,宾主以情相接也;示德者,以德相让也;示事者,以事相成也。”

股修,谓加椒姜而已。

正义:“王者又各以夏正月祀其所受命之帝于南郊,雩祭亦行于南郊,祭五天帝而以五方之人帝配之。”(人帝,如炎帝、太昊是。)

智近名、法家,不欲近道家,勇与艺近墨家。四家者,皆短于礼乐,即非其人。如四子之才,文之以礼乐,乃为成人,此谓可以行礼乐之人也。

缀兆,舞者之行列。《乐记》曰:“其治民劳者,其舞行缀远;其治民逸者,其舞行缀短。”郑注:“民劳则德薄,缀相去远,舞人少也。民逸则德盛,缀相去近,舞人多也。”字亦作酂。酂,聚也。正义曰:“舞人行位之处,立表酂以识之。”

方氏曰:“言而履之,是践言也,行而乐之,是安行也。万物犹言万事,服体犹言各服其体,不相侵也。”(即“万事得其序”之义。)石林叶氏曰:“履其礼而达所履于天下,行其乐而达所乐于天下,则功成治定而天下太平矣。”

作室者,工巧之事,工巧之运在目,故曰“目巧之室”。

方氏曰:“隅有奥,尊者所处,以别于卑;阶有阼,主人所历,以别于宾。此室有奥阼也。席或以南方为上,或以西方为上,所谓席有上下也。乘车之法,君在左,勇士在右,所谓车有左右也。父之齿随行,五年以长则肩随之,所谓行有随也。天子南乡而立,公侯以下各有位,所谓立有序也。古礼如是,非徒以为文,各有义存焉,故曰古之义也。”

延平周氏曰:“室之奥,席之上,车之左,行之前,立之东,阳也;室有阼,席有下,车有右,行有后,立有西,阴也。”

石林叶氏曰:“一室、一席、一车、一行、一立,而幽明上下,各有所辨,况贵践、长幼、远近之序,天理所具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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